公司捐赠合法性探究
上市公司捐赠行为的法律监督

上市公司捐赠行为的法律监督上市公司捐赠行为的法律监督引言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愈发重要。
作为上市公司,捐赠是一种常见的企业社会责任行为。
然而,为了保证捐赠行为的合法性和透明度,法律监督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探讨上市公司捐赠行为的法律监督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
上市公司捐赠行为的法律依据上市公司的捐赠行为主要受到《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可以通过捐赠的方式履行社会责任。
同时,《证券法》明确规定了上市公司对外捐赠的范围和限制。
上市公司的捐赠行为还需要遵守相关的财务会计准则,例如《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公益性捐赠会计准则》等。
这些准则规定了捐赠行为的会计处理方法,要求上市公司在财务报告中对捐赠行为进行披露。
上市公司捐赠行为的法律监督机制为了确保上市公司捐赠行为的合法性和透明度,我国建立了一系列法律监督机制。
监管部门的监督上市公司的捐赠行为受到证监会等主管部门的监督。
监管部门负责审核和批准上市公司的捐赠计划,确保捐赠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股东的监督上市公司的捐赠行为应当受到股东的监督。
股东可以通过股东大会等途径了解和审查上市公司的捐赠行为,提出质疑和建议。
专业机构的监督专业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对上市公司的捐赠行为进行审查和监督。
这些机构会对捐赠计划的合规性和财务信息的真实性进行评估,提供专业意见。
其他社会力量的监督媒体、公益组织等社会力量也起着重要的监督作用。
媒体通过舆论监督,公益组织通过调查和公开信息等手段,对上市公司的捐赠行为进行监督,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上市公司捐赠行为的法律监督存在的问题尽管我国对上市公司的捐赠行为进行了法律监督,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法律法规不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并不完善,对于上市公司捐赠行为的监督还有一定的盲区。
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明确法律规定,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监督力度不足虽然有监管部门、股东和专业机构的监督,但监督力度仍然不足。
公司捐赠相关法律问题探析的开题报告

公司捐赠相关法律问题探析的开题报告题目:公司捐赠相关法律问题探析一、选题背景和意义:近年来,随着企业社会责任意识的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积极参与慈善捐赠,为社会福利事业做出贡献。
然而,由于企业捐赠涉及的法律问题比较复杂,例如:捐赠行为的资金来源、捐赠对象的选择、捐赠方式等,企业在进行捐赠活动时需要遵循一系列法律法规,以避免法律风险和社会负面效应的发生。
因此,本研究旨在通过对公司捐赠相关法律问题的探析,为企业提供参考,促进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推动社会福利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二、研究目标和内容:本研究的目标是探讨公司捐赠相关法律问题,包括捐赠行为的资金来源、捐赠对象的选择、捐赠方式等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具体内容如下:1.公司捐赠的概念和种类分类。
2.公司捐赠相关法律法规的梳理和解读。
3.公司捐赠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及其风险。
4.如何规避公司捐赠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5.结合实例分析公司捐赠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三、研究方法和步骤:本研究采用文献研究和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明确研究的问题和目标,并通过文献分析和案例分析的方式进行研究和总结。
具体步骤如下:1.收集相关文献和案例,构建研究框架。
2.对研究对象进行分类和梳理,明确研究中的概念和定义。
3.通过文献研究,梳理和解读相关法律法规。
4.通过案例分析,总结公司捐赠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问题及其风险。
5.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和规避策略。
四、预期结果和结论:本研究预期将深入探讨企业社会责任和社会福利事业之间的关系,明确公司捐赠面临的法律问题及其风险,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和建议,为企业进行合法、合规的捐赠活动提供参考依据,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浅议上市公司慈善捐赠的法律规制

浅议上市公司慈善捐赠的法律规制慈善捐赠是指上市公司以一定的形式和金额向社会慈善事业捐款或捐赠物资的行为。
慈善捐赠是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上市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一种方式。
然而,对于上市公司慈善捐赠的法律规制,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对上市公司慈善捐赠的法律规制进行浅议。
首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上市公司的慈善捐赠行为并没有明确的法律强制力。
当前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公司法》等,这些法律法规虽然明确了企业慈善捐赠应当遵循的原则和要求,但是对于上市公司的具体捐赠行为却没有明确规定。
这就导致了上市公司慈善捐赠行为的可操作性和权威性不够,并且容易出现慈善捐赠行为的滥竽充数和不规范现象。
其次,从监管的角度来看,上市公司的慈善捐赠行为监管机制尚未健全。
虽然《慈善法》规定慈善组织应当依法资格审查,但是对于上市公司捐赠慈善组织的监管机制并不完善。
这就容易导致上市公司将慈善捐赠视为一种名誉工程,不愿被慈善组织约束,以及慈善组织负责人的信誉问题等。
此外,上市公司慈善捐赠的透明度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上市公司慈善捐赠行为常常缺乏透明化,捐赠的具体金额和使用情况无法得知,这给了某些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也让公众对上市公司的慈善捐赠行为产生了疑虑。
因此,对于上市公司的慈善捐赠行为应当引入更加严格的透明化要求,明确捐赠的对象、用途和金额,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增加社会各方对慈善捐赠行为的监督。
此外,应当加强对上市公司慈善捐赠行为的纳税政策支持和优惠。
当前我国的税收政策并没有对上市公司慈善捐赠行为进行明确的扶持和激励,这对上市公司慈善捐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因此,应当对上市公司慈善捐赠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更多的上市公司参与到慈善事业中来。
最后,要建立起有效的监督机制,对违法违规的慈善捐赠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慈善捐赠行为本应是一种善举,但是也有不少企业利用慈善捐赠行为谋取不当利益,或者将慈善捐赠行为作为一种宣传手段,这就给了慈善捐赠行为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
上市公司捐赠行为的法律监督

上市公司捐赠行为的法律监督在当今社会,上市公司作为经济领域的重要参与者,其一举一动都备受关注。
捐赠行为作为上市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一种方式,不仅能够提升企业形象,还能为社会公益事业做出贡献。
然而,这一行为也需要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规范和监督,以确保其合法、公正、透明,并真正实现捐赠的初衷。
一、上市公司捐赠行为的法律性质上市公司的捐赠行为本质上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从合同法的角度来看,捐赠可以被视为一种赠与合同,即上市公司自愿将其财产无偿给予受赠方。
但与一般的赠与合同不同,上市公司的捐赠往往涉及到众多股东的利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等多个方面。
从公司法的角度,上市公司的捐赠决策需要符合公司治理的原则和程序。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做出捐赠决策时,应当为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负责,遵循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二、上市公司捐赠行为的动机与影响(一)动机1、提升企业形象通过捐赠,上市公司可以向社会展示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形象,增强公众对企业的好感和信任,从而提升企业的品牌价值和市场竞争力。
2、税务筹划在一定条件下,捐赠支出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从而降低企业的税负。
3、满足监管要求某些行业或证券交易所可能对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有一定的要求,捐赠可以作为满足这些要求的一种方式。
(二)影响1、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捐赠会减少公司的资产,可能对公司的现金流和财务指标产生一定的影响。
如果捐赠规模过大或不合理,可能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发展。
2、对股东利益的影响捐赠决策如果未经充分的论证和考虑,可能会损害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对社会的影响合理、有效的捐赠可以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解决社会问题,产生积极的社会效益。
但如果捐赠行为不规范或存在欺诈,可能会损害社会公众的信任和公益事业的发展。
三、上市公司捐赠行为的法律规制(一)公司法层面1、决策程序上市公司的捐赠决策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和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经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
企业捐赠法律问题探析的开题报告

企业捐赠法律问题探析的开题报告一、选题背景企业捐赠是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之一,也是企业与社会之间建立信任、弘扬爱心的一种有效方式。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企业捐赠的规模和力度不断增长,涉及领域也越来越广泛,如教育、医疗、扶贫助困、环保等领域。
企业捐赠既有宣传品牌、提高企业社会形象的因素,也有回报社会、履行社会责任的原则。
但是,在企业捐赠中,也存在一些法律问题,如捐赠标的的合法性、捐赠方式的规范性、捐赠金额的限制等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企业的捐赠效果,还可能对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因此,对企业捐赠法律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为企业的捐赠活动提供法律保障和指导,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研究目的本文旨在探究企业捐赠法律问题,包括企业捐赠的法律规定、企业捐赠的法律风险、企业捐赠的法律责任等方面。
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梳理和分析,总结企业捐赠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为企业的实际操作提供参考和建议,旨在提高企业捐赠的合规性和效益。
三、研究内容和方法本文将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研究:1、企业捐赠的法律规定。
分析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捐赠法》等,探讨企业捐赠的法律框架和规定。
2、企业捐赠的法律风险。
通过案例分析等方法,探讨企业捐赠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和问题,如捐赠对象的合法性、捐赠金额的限制、捐赠后的监管等问题。
3、企业捐赠的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探讨企业捐赠可能涉及到的法律责任,如赔偿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等。
本文采取文献资料法、案例分析法和比较研究法等研究方法,对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案例进行梳理和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解决方案和建议。
四、研究意义企业捐赠作为企业社会责任的一部分,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本文的研究对于提高企业捐赠的规范化和合规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价值,同时有助于企业正确把握捐赠的法律风险和责任,为企业提供更加有效的法律保障和指导,促进企业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公司捐赠法律问题探析

《 税 法 》等 诸 多法 律 约束 。 实践 中有 公 司认 捐 后 却不 兑 现承 诺 的 问题 ,认 为赔 与合 同是 实践 性合 同 ,未交 付标 的物就 不 生效 。 1 . 合 同法 中的规定 合 理 的决 策 机制 、 公 司利益 相 关 者权 益 的 保 护 以及 公 司捐 献 的 激 励 机制 等 ,最后 从 立 法 和 司 法 角度 , 为完 善 我 国相 关 法律 制 度 提 新 《 合同法 》第1 8 6 条 明确规定 : “ 赠与人在赠 与财产的权 利 转 移 之 前 ,可 以 撤 销赠 与 。 具 有 救 灾 、扶 贫 等社 会 公 益 、道 出初 步 的建议 。 德 义务 性 质 的赠 与 合 同或 者 经过 公 证 的赠 与 合 同 ,不 适 用前 款 规 关 键词 :公 司捐赠 ;公 益 事业 ;法律 问题 ;激 励机 制 定 。 ”也 就 是说 此 类赠 与 认 捐 后不 履 行 即构 成 违 约前 文 所提 到 的 公 司 捐赠 的 内涵 公司为逃避债务而为捐赠之行为,一方面俊权人可依 《 合同法 》 公 司 捐 赠 是 以公 司 作 为 捐赠 主体 ,为 了社 会 公益 事 业 、公 共 第 7 4 条规 定 : “ 因债 务 人 无偿 转 让财 产 ,对债 权 人造 成 损 害 的 , 目的 或 其他 特 定 目的 ,无 偿地 将 财 产 给予 他 人 的 行 为 。对 公 司捐 债 权人 可 以请 求 人 民 法院 撤 销债 务 人 的行 为” 。而 行 使 撤销 权 ; 赠 可 以按不 同的 标 准进 行 分 类 ,根 据 捐赠 目的的 不 同 ,可 以将 捐 另外依 《 企业破产法 ( 试行 )》第3 5 条的观定 : “ 人民法院受 赠 分 为社 会 公 益 捐赠 、救 灾扶 贫 、政 治献 金 、宗 教捐 赠 。 但一 般 理破 产 案 件 前个 月 到破 产 宜 告 日 的期 间 内 ,破 产 企 业 的 无偿 转 让 而 言 。公 司都 不会 将 “ 捐 赠 ”直 接 确 立 为公 司 经 营 的 目的 ,否 则 财 产行 为无 效清 算 组 有权 向人 民法 院 申请 追 回 财产 ,并 人破 产 财 产 。” 将 与公 司 的营利 宗 旨直接 相悖 。 2. 公 司 法 中的规定 二 、公 司捐 赠溯 源及 其制 度价 值 1 .公 司捐赠 溯 源 我 国2 0 0 6 年修 订后 的 《 公 司 法 》 以法 律 形 式 确 定 了 公 司 承 1 8 6 9 年 ,在 伦 敦 成 立 了 第 一 个 慈 善 会 社 ,该 社 的基 本 观 点 担社 会 责 任 的合 法 性 ,为 公 司捐 赠 的 正 当性 提供 了理 论 基础 。 但 是 ,认 为个 人 应对 其 贫 穷 负 责 ,主 张贫 民竭 尽全 力维 持 自己 的生 诸 如 :公 司捐 赠 对 象不 明确 ;公 司 捐赠 范 围 狭 窄 ;激 励 制约 机 制 活 。外 来力 量 必 要 时介 入 ,接 受救 济会 损 害 贫 民 的 自尊心 、进 取 不 健全 ;公 司捐 赠 行 为 引起 诸 多利 益 纠纷 等 相 关 问题 依然 普遍 存 心 和道 德 意识 。1 9 2 4 年 ,美 国人 谢 尔顿 把 公 司社 会 责任 与 公 司经 在 。 营 者满 足 产 业 内外 各 种人 类 需 要 的责 任 联 系起 来 。2 0 世 纪 七八 十 3. 《 公 益事 业捐赠 法 》 中的规定 年 代 ,公 司 捐 赠理 论 在 英 美 国家 得 到发 展 ,发展 至今 ,已 由公 司 《公 益 事 业 捐 赠 法 》是 我 国 第 一 部 专 门 规 范 公 益 捐 赠 的 法 被迫承担社会责任开始 ,成 为了企业 自主 、自觉的行 为,公司捐 律 ,但 还 不是 针 对规 范 公 司 捐赠 的法 律 ,在 规 范措 施 上也 没 针 对 赠理 念 也 从 利他 型 向互 利型 过 渡 ,从 而 为 公 司捐 赠 提 供 了 可持 续 公司 内部管 理作 规定 ,监 督形 式和优 惠 激励 措施也 较 单一 。 4. 其 他 发展 的动 力 和源泉 。 为 了鼓 励公 司捐 赠 。我 国税 法对 捐 赠 的公 司规 定 了特 定 的 企 2. 公 司捐赠 的 制度价 值 ( 1) 公 司捐 赠 有 利于 营 造 公 司慈 善 文 化 ,增 强 公 司 内部 凝 业所 得税优 惠 措施 。根 据修 订 后 的 《 企 业所 得税 法 》第9 、1 0 条 的 聚力 规 定 。公 司发 生 的公 益 性 捐赠 支 出 ,在 年 度利 润 总 额 1 2 % 以内 的 企 业 参 与社 会 公 益 活动 ,对 外显 现 企 业 价值 取 向 ,承 担 了企 部分 ,准 予在 计 算应 纳 税 所 得额 时 扣 除 。但 是 ,公 益 性 捐赠 以外 业的社会角色责任和义务 ,从而完善企业的价值观。这一行 为不 的 支 出 以及 赞 助 支 出 ,不 得在 应 纳税 所 得 额 中 扣除 。 这里 所 称 的 年度 利 润 总额 1 2 %” ,可 以供 法 院 裁定 “ 捐 赠 的合 理 限度 ” 时 但提 高 了企 业 知 名度 和 经济 效 益 ,还 增强 了职 工对 企 业 的 自豪 感 “ 和 归属 感 。激 发职 工 的 工作 热 情 和积 极 性 ,为推 动 企 业 发展 奠 定 参 考 。 根 据 上 述规 定 ,法 院 在裁 定 公 司捐 赠 是 否 属于 “ 公 益 ”范 围 了 良 好的文化 基础 。 (2 ) 公 司捐 赠 有助 于树 立公 司形 象 ,实现 公司 的长 远利 益 之 时 ,必须 首 先 考虑 公 司 捐赠 是 否 用 于 以上项 目。 如 果不 属 前 述 公 公 司每 一 次 的 公 益捐 赠 ,既是 一 次 公 益 宣传 活 动 ,也 是 公 范 围 ,则 须考 虑 公 司 的此 项 捐赠 是 否 有助 于 “ 弘扬 人 道 主义 目的 司及 产 品的 宣传 展 示 活 动 ,这 不 仅仅 是 扩 大 了企 业 知 名度 和公 信 或 者 促 进社 会 发 展 与进 步 ” ,这 对 法 官 自 由裁量 的 妥 当性 提 出 了 度 ,创 造 良好 形象 ,提 高企 业 的 社会 效 益 ,同 时也 增 加 了企 业 市 相 当高 的要 求 。 根 据 我 国 现 行 税 制 ,企 业 增 值 税 大部 分 属 于 中央 所 有 ,所 场 占有率 和市 场竞 争 力 ,促 进企 业 经济效 益 的不 断提 高。 得税 则 大部 分 为 地 方财 政 所 有 ,而 企 业如 果 要 进行 慈 善捐 赠 ,得 (3 ) 公 司 捐 赠是 国家 公 益 建设 资 金 的 重要 补 充 来 源 ,可 以 到减 免 的将 是 所 得税 。然 而 , 由于 灾难 发 生 之后 的 捐 赠通 常 由 国 有 效 缓解 政府 的压 力 公 司通 过 捐 赠 的 方式 为 社 会 公益 事 业 注 入必 要 的 资 金 ,可 以 家层 面 发起 。而 企 业 的每 一 次捐 赠 ,都意 味 着地 方 财 政 收入 的 减 大大 缓解 了政 府 的压 力。 少 , 因此 。不 少 地方 政 府 并 不是 非 常 乐于 见 到地 方 企 业捐 赠 各 项 【4 ) 公 司 捐 赠有 利 于 实 现 公 司利 润 的 社会 再 分 配 ,以达 到 公益 活 动 。而 作 为需 要 政 府 支持 的企 业 , 自然也 会 考 量 其 中的 利 弊 得 失 。 因而 ,如 果 能 在 公 司 捐 赠 的 税 收 抵 免 制 度 方 面稍 作 调 缓 和社 会 矛盾 的 目的
上市公司公益性股权捐赠法律问题研究

上市公司公益性股权捐赠法律问题研究随着社会的发展,公益事业在我国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上市公司作为社会责任的主体之一,积极参与公益事业,既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体现,也是推动社会进步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式之一。
在这个背景下,上市公司公益性股权捐赠成为一种常见的公益行为。
然而,上市公司公益性股权捐赠也面临着一系列法律问题。
首先,上市公司公益性股权捐赠的合法性问题备受关注。
虽然《公司法》明确规定了公司可以进行公益性股权捐赠,但目前尚缺乏相关的具体法律规定和指导意见,导致上市公司在进行股权捐赠时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
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上市公司公益性股权捐赠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其次,上市公司公益性股权捐赠的公平性问题也值得关注。
由于上市公司公益性股权捐赠涉及到公司财产的使用,需要确保捐赠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目前,一些上市公司在进行公益性股权捐赠时并未充分公开相关信息,导致捐赠过程缺乏监督和评估机制,存在着一定的不公平性。
因此,建立健全的公益性股权捐赠监督制度,加强对上市公司公益性股权捐赠的监督和评估,可以有效解决这一问题。
此外,上市公司公益性股权捐赠还涉及到公司治理问题。
上市公司在进行公益性股权捐赠时,需要考虑到股东的权益和利益,确保捐赠行为不损害股东的合法权益。
因此,上市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决策机制,确保公益性股权捐赠符合公司治理的要求,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实现公益和商业利益的有机结合。
综上所述,上市公司公益性股权捐赠在推动社会进步和可持续发展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其也面临着合法性、公平性和公司治理等方面的法律问题。
为了更好地发挥上市公司在公益事业中的作用,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加强公司治理,确保公益性股权捐赠的合法性、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促进上市公司公益性股权捐赠的发展,推动社会的公益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浅议上市公司慈善捐赠的法律规制

浅议上市公司慈善捐赠的法律规制在当今社会,上市公司作为经济领域的重要参与者,其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也越来越多地参与到慈善捐赠活动中。
上市公司的慈善捐赠不仅有助于改善社会福祉、促进社会公平,还能提升公司的社会形象和声誉。
然而,这一行为也需要受到法律的规制,以确保捐赠的合法性、透明度和有效性。
一、上市公司慈善捐赠的重要意义上市公司进行慈善捐赠具有多方面的积极意义。
首先,它有助于履行社会责任。
作为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上市公司有责任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做出贡献。
通过慈善捐赠,可以解决一些社会问题,如贫困、教育资源不足、医疗保障缺失等,从而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其次,慈善捐赠能够提升公司的形象和声誉。
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声誉是公司宝贵的无形资产。
积极参与慈善活动的上市公司往往更能获得消费者、投资者和社会各界的认可和支持,有助于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此外,慈善捐赠还有利于促进企业文化的建设。
它可以营造一种积极向上、关爱社会的企业文化氛围,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自豪感,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二、上市公司慈善捐赠中存在的问题然而,在上市公司慈善捐赠的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引起关注。
捐赠决策的不规范是一个突出问题。
有些上市公司的捐赠决策缺乏科学的程序和合理的依据,可能受到管理层个人意志或短期利益的影响,导致捐赠行为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捐赠信息披露不充分也是常见现象。
部分上市公司在进行慈善捐赠后,未能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公众披露捐赠的金额、用途、效果等信息,这不仅影响了公众的知情权,也容易引发市场的质疑和不信任。
此外,还存在捐赠资金使用不当的情况。
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机制,部分捐赠资金可能被挪用、滥用,未能真正用于慈善目的,损害了捐赠者的意愿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上市公司慈善捐赠的法律规制现状目前,我国针对上市公司慈善捐赠的法律规制主要体现在《公司法》《慈善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
《公司法》规定了公司应当承担社会责任,但对于慈善捐赠的具体操作和规范并未作出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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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捐赠合法性探究
摘要:汶川地震后,许多企业都积极参加到灾后重建当中,其中最典型的形式就是公司捐赠。
在国外,公司捐赠作为现代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方式之一,不仅有助于树立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而且有助于推进整个市场经济的繁荣。
但从法律角度审视,公司捐赠是否具有捐赠的能力?本文尝试从公司捐赠的历史维度和价值维
度对公司捐赠合法性进行分析,以期能对我国公司捐赠的合法性有更深入的认识。
关键词:公司捐赠历史维度价值维度合法性
一、汶川地震提出的法律问题
(一)汶川地震公司捐赠案例
“512”震灾当天,万科集团总部宣布捐款人民币200万,员工捐赠20万。
随后,网友纷纷指责万科“为富不仁,惺惺作态”。
指出万科此次捐赠,不足其净利润的万分之四。
对此,王石在其博客上表示:“万科捐出的200万元是合适的”。
王石表态很快带来铺天盖地的指责和谩骂。
网友甚至发起了“不买万科房”、“让万科股票跌成中石油”的号召。
无奈之下,万科开始启动危机公关。
并于5月20日,发表声明表示,公司董事会同意在净支出额度人民币一亿元以内参与灾后重建工作。
(二)汶川地震公司捐赠提出的法律问题
地震后许多企业都积极捐款捐物,如台塑集团、王老吉、万科等。
他们捐赠行为的道德价值是值得肯定的,但作为法律人,我们不免
面临这样的思考:公司是否真的具有捐赠的能力?万科第一次的200万元的捐款以及其后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追加1亿元的捐款是合法?
二、公司捐赠的合法性分析
(一)公司捐赠合法性之历史分析
纵观各国公司捐赠的发展历程,我们发现各国对公司捐赠的态度从一开始严格禁止到逐渐放松,再到有限制的鼓励。
传统公司理论认为:“股东作为剩余风险的承担者,享有法律上所赋予的公司所有权,公司存在的唯一目的是为股东获取利益。
”故盈利性是公司的内在本质,任何有损公司盈利性的行为都是与公司的本质相违背。
因此,早期公司捐赠被严格禁止,任何公司捐赠行为都被判为无效。
在司法上,这种禁止主要表现在英国19世纪中期通过特别法所确立的“逾越权能原则”。
20世纪50年代,美国smith公司董事会决定向普林斯顿大学捐赠1500美元。
然而部分股东并不赞同这一观点,对公司的捐赠行为的合法性提出质疑。
新泽西高等法院则认为公司的这项捐赠数额合理,并且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是在法律的限制之内,对普通法原则下公司暗含和附随权利的一次具有法律意义的实践。
①该案判决标志着美国在公司捐赠问题上开始转变观点,公司捐赠不再全部被认定为越权行为,而是开始有条件的接受公司捐赠合法化。
随着公司社会责任、企业公民理念和相关利益者理论的深入发展,司法实务对“越权原则”的解释越来越宽泛,对捐赠不再要求必须给公司带来直接的利益,只要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即可。
(二)公司捐赠的合法性之价值维度分析
1.公司捐赠合法化的社会价值分析
公司创立早期,其经济实力较薄弱、规模相对较小,市场负外部性也较微弱的。
此时受“个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思想的影响,传统观念一致认为股东是企业的唯一的所有者,公司应该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
但随着公司的发展,其经济实力与日俱增,公司的影响力扩大到社会的方方面面。
此时,在复杂的社会中,对公司进行投资的不再单独是股东个人,供应商、生产者、经营者、员工、债权人、消费者等利益相关者与股东一样为企业生产经营持续发展提供所需的各种要素。
从这个意义上讲,现代的公司已经不在是股东个人所有,而是所有利益相关者共同所有。
公司对股东的责任与对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必须同等对待,因此,公司在为投资者提供回报的同时,也必须对所有利益相关者提供相应的回报,即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公司社会责任是公司及其管理人者进行捐赠的动机,由于公司应该承担社会责任,而承担社会责任的主要形式是公司捐赠,故公司具有捐赠的权利能力,无需章程的特别授权规定。
所以在社会价值层面上讲,公司具有捐赠的权利能力。
2.公司捐赠合法化的经济价值分析
公司在社会责任层面上所进行的捐赠,仅仅是社会对公司的一种道义要求,其特征之一就是自愿性。
并不是所有的公司都是出于良好的社会责任意识进行捐赠,他们进行捐赠有很大经济动因——
“自利性”。
公司捐赠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公司捐赠,通过公益宣传和媒体的报道,能加深公众对产品的了解,进而扩大公司的知名度、树立公司良好形象、提升公司市场占有率。
最终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率,增加有形和无形资产。
公司捐赠符合“经济人”的“自利性”动机,具有强大的经济价值。
3.公司捐赠合法化的伦理价值探究
随着“公司公民”理念的发展,现在人民呼吁公司应该享有跟公民一样的权利,履行跟公民一样的义务,即承担作为社会公民所应承担的法律、道德和社会义务。
这种义务在伦理道德上则表现为维护和促进社会整体福利的提高,缩小贫富差距。
而公司把自己所获取的利润捐赠一部分给机构或贫困的个人或社会弱势群体,是对社会资源的第三次再分配,能缩小个人之间的贫富差距,促进社会整体福利的提高,有利于维护和促进和谐社会的建立,保证社会的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公司作为社会的一部分,公司捐赠对社会经济发展和公司自身发展有积极的作用。
法律应该赋予公司捐赠的能力。
可惜我国现有法律没有对公司捐赠能力做出明确规定。
参考文献:
[1]沈洪涛、沈艺峰:《公司社会责任思想起源与演变》.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
[2]杨团、葛道顺:《公司与社会公益》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
[3]赵万一、张晓玲:“公司捐赠法律问题研究”.《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7
注释:
刘连煜.公司治理与公司社会责任.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
社,2001.第88页
(上接第138页)刑事政策,应该说社会政策对于预防犯罪的失效是我们不得不重新进行严打的关键原因。
弄清郑民生杀童的深层次原因比及时的处死郑民生更为重要,报应刑永远都是回顾性的,社会防卫才具有展望性。
我们要做的是具体的分析南平杀童案所反映出来的社会问题,并通过有效的手段及时的去缓和社会矛盾,这样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回到本文,新闻工作者也要承担起社会责任,在关于重大恶性犯罪的新闻报道上,新闻工作者要充分考虑新闻报道所带来的社会效果,力争将负面效应降到最低。
参考文献:
[1] 马克昌.犯罪通论.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270.
[2]【意】切萨雷龙布罗梭.犯罪人论.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217.
[3]【意】菲利.犯罪社会学.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7:92.
[4] 张明楷.刑法学.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399.
[5] 王舒荧,许海陆.涉案报道的新闻伦理探析.新闻与法制,2005,(6).
[6] 赵志立.重大突发事件报道中的新闻伦理冲突.乌鲁木齐:当代传播,2006,(6).
[7] 郑恩,孟婷燕.论全球化语境下西方新闻伦理的实质.浙江:江淮论坛,2009,(5).
[8] 张远煌.犯罪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注释:
①赵志立.重大突发事件报道中的新闻伦理冲突.乌鲁木齐:当代传播,2006,(6).
②郑恩,孟婷燕.论全球化语境下西方新闻伦理的实质.浙江:江淮论坛,2009,(5).
③王舒荧,许海陆.涉案报道的新闻伦理探析.新闻与法制,2005,(6).
④/view/583193.htm?fr=ala0_1_1
⑤张明楷.刑法学.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399.
⑥张明楷.刑法学.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399.
⑦【意】切萨雷龙布罗梭.犯罪人论.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217.
⑧【意】菲利.犯罪社会学.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7:92.
⑨魏猛.犯罪新闻报道及其社会效果分析.南昌大学,硕士学位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