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概述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作,但由于各种原因,可能会发生突发事件,对安全形势产生威胁。
为了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减少损失,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突发事件分类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本预案将突发事件分为三类:一类事件、二类事件和三类事件。
三、应急响应机制1.应急响应分级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性,设置一至五级应急响应级别,级别越高,所需采取的措施越严格。
各级应急响应级别的划分标准由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制定。
2.应急响应组织设立水上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由有关部门负责,在事发地点成立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应急工作。
3.应急预案编制依据突发事件的类型和级别,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确保应急工作的迅速展开。
四、应急预案内容1.信息收集与评估及时收集、汇总和评估与突发事件相关的信息,包括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规模和影响范围等,以便做出合理判断和决策。
2.控制与处置根据事件的类型和级别,采取相应的控制与处置措施,包括疏散人员、封锁事故水域、组织搜救等。
3.伤员救护与医疗救援及时启动伤员救护与医疗救援工作,尽力救治受伤人员,并提供必要的心理疏导和援助。
4.逃生指导与安置组织受困人员的逃生指导和安置,并提供必要的物资和生活保障,确保受困人员的安全和生活基本需求。
5.事故调查与责任追究事故发生后,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深入调查事故原因,并根据调查结果进行责任追究,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应急演练与反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及时修正和完善预案内容,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七、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及时向公众发布突发事件的最新信息,并根据舆情特点进行合理引导,防止谣言传播和社会恐慌。
八、总结与改进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总结应对过程和效果,及时反馈意见和建议,进行改进和完善,以提高应急工作的水平和效率。
九、附则本应急预案的解释权归水上交通安全监管部门所有,如对预案内容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
水上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水上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组织应急响应机构
在发生水上交通事故的情况下,要立即组织应急响应机构,完成救生、抢险、救治伤亡的工作。
根据事故范围、影响范围及现场情况,组织应急
响应机构分别属于国家水上交通管理局(归属处)、船舶、港口、海洋生
态环境救援队等,组建一个多职能的应急响应机构,统一组织实施救援任务,联络各类力量及时完成救援和抢险任务。
2、安排救援资源
在发生水上交通事故的情况下,根据事故现场情况,要迅速安排救援
资源,完成救援、抢险、救治伤亡和紧急疏散受困者的工作。
安排的资源
包括船只、车辆、救助设备、救助人员等,并且要根据需要安排相应的物
质资源和技术人员,确保及时有效的救援。
3、控制伤亡率
在发生水上交通事故的情况下,要首先考虑的就是控制伤亡率,优先
确保人身安全,抢救受伤者,尽可能减少伤亡的数量,并及时对受伤者进
行恰当的救治,确保受伤者不会受到二次伤害。
4、紧急疏散受困者
在发生水上交通事故的情况下,要及时疏散受困者,确保受困者的安全。
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有效应对水上交通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水上交通安全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水上交通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水上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指挥体系2.1 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设立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水上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2 指挥部职责(1)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2)及时掌握水上交通突发事件信息,分析研判事件发展趋势;(3)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启动相应应急响应级别;(4)组织救援力量开展救援工作;(5)协调解决应急处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3 指挥部组成指挥部由以下部门组成:(1)交通运输部门;(2)公安部门;(3)消防部门;(4)海事部门;(5)卫生健康部门;(6)应急管理部门;(7)其他相关部门。
三、应急处置措施3.1 预警与预防(1)建立健全水上交通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加强对重点水域、重点时段、重点船舶的监控;(2)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船员、旅客的安全意识;(3)加强船舶、港口、码头等设施的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3.2 应急响应(1)事件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根据事件严重程度,确定应急响应级别;(2)组织救援力量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工作;(3)做好伤员救治、失踪人员搜救、财产损失评估等工作;(4)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上级指挥部报告事件进展情况。
3.3 恢复与重建(1)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后,组织开展灾后重建工作;(2)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3)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水路交通突发应急预案

一、预案编制目的为有效应对水路交通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水路交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以下水路交通突发事件:1. 水上交通事故;2. 水上火灾;3. 水上环境污染;4. 水上设施故障;5. 水上自然灾害;6. 其他影响水路交通安全的突发事件。
三、预案组织体系1. 成立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监督本预案的执行。
2.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应急管理、信息报送、应急物资储备等工作。
3.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海事管理机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环保部门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参与应急管理工作。
四、应急处置流程1. 紧急预警(1)发生水路交通突发事件时,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发布紧急预警信息。
(2)相关部门根据预警信息,做好应急准备。
2. 应急响应(1)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组织力量进行救援。
(2)根据突发事件类型,采取相应措施:(1)水上交通事故: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救援,确保遇险人员生命安全,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和处理。
(2)水上火灾:立即组织消防力量进行灭火,同时做好人员疏散和事故调查。
(3)水上环境污染:组织环保部门进行监测,采取应急措施控制污染扩散,确保水域环境安全。
(4)水上设施故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抢修,确保设施恢复正常运行。
(5)水上自然灾害:组织力量进行救援,确保遇险人员生命安全,同时做好灾后重建工作。
3. 应急结束(1)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事故现场安全稳定后,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2)相关部门对突发事件进行总结评估,完善应急预案。
五、保障措施1. 人员保障: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 资金保障:确保应急资金及时到位,用于应急物资储备、救援设备购置等。
3. 物资保障: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4. 信息保障:建立健全信息报送机制,确保信息畅通。
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引言水路交通是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运输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突发事件,如船舶碰撞、起火、沉没、人员伤亡等。
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水路交通秩序,制定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势在必行。
二、预案目标1. 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通过高效应急措施,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危害。
2. 保障水路交通秩序:及时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维护水路交通的正常运行。
3. 提升应急响应能力: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各级部门和人员的应急响应能力。
三、应急组织机构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由相关政府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依据职责划分和工作需要,应当设立以下组织机构:1. 指挥部:负责协调和统一指挥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2. 抢险救援队伍:由专业救援人员组成,负责抢险救援和人员救助工作。
3. 通信指挥中心:负责与各救援力量的通信联络、信息传递和指挥调度。
4. 水上巡逻队伍:负责巡逻和监控水域,及时发现并处置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四、应急预案流程1. 接警和情况确认接到突发事件报警后,通信指挥中心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程序。
通过与报警人的沟通,了解事故发生地点、人数和伤亡情况。
2. 调度救援力量通信指挥中心根据事故情况,及时调度抢险救援队伍赶赴事故现场,并通知水上巡逻队伍加强巡逻监控工作。
3. 疏导人员和船舶指挥部将及时发布航行禁令和交通疏导指示,引导船舶和人员远离事故区域,并确保事故现场安全。
4. 抢险救援和人员救助抢险救援队伍到达事故现场后,迅速展开抢险救援和人员救助工作,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
5. 事故调查和处理事故救援结束后,相关部门将开展事故调查工作,查明事故原因,并依法追究责任。
6. 事后整改和总结结合事故调查结果,针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开展整改,并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五、人员培训和演练为提升应急响应能力,各级相关部门应定期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活动。
突发水上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突发水上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一、紧急救援流程1. 报警发生水上交通事故后,首先要立即拨打紧急救援电话。
在报警时,应提供详细的事故发生地点、事故类型和人数伤亡情况等信息。
确保提供准确的信息可以帮助救援人员更快地到达现场。
2. 救助伤员在等待救援人员到来之前,应尽力救助受伤的人员。
如果自己具备急救知识和技能,可以进行简单的急救措施,如止血、人工呼吸等。
同时,要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
3. 指挥疏导交通如果事故发生在水上交通繁忙的区域,应尽快指挥疏导交通,避免交通阻塞和次生事故的发生。
可以设置警戒线、引导车辆绕行等措施,确保道路畅通。
二、应急物资与装备1. 救生设备在水上交通事故发生时,救生设备尤为重要。
包括救生圈、救生衣、救生筏等,这些设备能够提供浮力,帮助被困人员保持在水面上,减少溺水风险。
2. 救援工具应急预案中需要配备一些救援工具,如救生艇、救生绳等。
这些工具能够帮助救援人员快速到达事故现场,并进行救援行动。
3. 通信设备通信设备是水上交通事故中至关重要的工具。
预案中应包括对应的通信设备,如对讲机、手机等,确保救援人员与指挥中心之间的及时联络。
三、事故处理与调查1. 事故处理事故处理包括确定责任、清理现场以及维护交通秩序等。
当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采取措施确保现场的安全,并配合交警部门进行善后工作。
2. 事故调查对于严重的水上交通事故,需要进行事故调查,找出事故的原因和责任人。
调查部门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听取当事人陈述等,并撰写详细的事故调查报告。
四、预防措施1. 安全教育对从事水上交通的驾驶员、乘客以及相关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加强对突发事故的应对能力。
2. 定期检查维护水上运输工具应该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能。
及时发现并修复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3. 合理规划航线对水上交通航线进行合理规划,避免在狭窄、复杂的水域进行高风险行驶。
同时,加强对水上交通的监管,严肃违规行为。
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水路交通作为重要的交通方式之一,在日常运输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然而,突发事件如船舶事故、恶劣天气等可能会对水路交通造成影响甚至带来严重后果。
为了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各相关部门应建立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事件,保障应急处置的迅速、有效。
二、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 突发事件的分类将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分为船舶事故、恶劣天气、水路交通设施损坏、交通管制等四类。
2. 应急预案的组织与指挥2.1 建立相关部门之间的联络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2.2 设立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对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和协调。
3. 紧急救援的措施3.1 水上救援力量的调配:根据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调配水上救援队伍和力量,开展救援行动。
3.2 伤员救治:保障伤员迅速送往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3.3 物资运输:根据需要,及时调配物资,并确保物资顺利运抵事故现场。
4. 信息报告与发布4.1 及时、准确地向上级部门和相关机构报告突发事件的情况和处置进展。
4.2 对外发布应急信息,同时做好舆情引导和应对。
5. 事后处置5.1 调查处理:及时成立事故调查组,对突发事件进行深入调查,查明原因和责任。
5.2 受灾人员安置工作:做好受灾人员的安置工作,提供必要的生活帮助和心理疏导。
5.3 事故现场的清理和恢复:负责清理事故现场,恢复正常的水路交通运输秩序。
6. 预案的演练和修订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测试预案的可行性和足够性。
根据实际应急处置情况,不断修订和完善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结语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可有效保障突发事件时的紧急救援和后续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同时,应加强应急演练和修订工作,不断完善预案,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水平,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前言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为了预防和减少水上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水上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为确保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成立以下组织机构,明确各组工作职责:1、灭火行动组负责组织、指挥初期火灾的扑救工作,采取措施控制火势蔓延,降低火灾损失。
具体职责如下:(1)制定初期火灾扑救方案;(2)组织灭火器材、设备的使用和操作;(3)指挥、协调各组参与灭火行动;(4)及时向上级报告火灾扑救情况。
2、通信联络组负责火灾事故现场的通信联络工作,确保信息畅通、准确、及时。
具体职责如下:(1)建立通信联络网络;(2)收集、整理、上报火灾事故信息;(3)协调各组之间的联系与协作;(4)及时传达上级指示。
3、疏散引导组负责组织、指挥火灾事故现场的疏散工作,确保人员安全、有序撤离。
具体职责如下:(1)制定疏散预案;(2)确定疏散路线、安全出口;(3)组织疏散演练;(4)现场指挥、协调疏散工作。
4、安全抢救组负责火灾事故现场的安全抢救工作,确保遇险人员得到及时救治。
具体职责如下:(1)制定安全抢救方案;(2)组织抢救设备、器材;(3)指挥、协调各组参与安全抢救工作;(4)及时向上级报告抢救情况。
5、现场警戒组负责火灾事故现场的警戒工作,维护现场秩序,保障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具体职责如下:(1)设置警戒线,控制现场人员出入;(2)维护现场交通秩序;(3)协助疏散引导组进行疏散工作;(4)协助安全抢救组进行现场救援。
三、报警和接警程序1、报警(1)发现水上交通突发事件时,现场人员应立即通过电话、无线电、对讲机等方式向单位消防控制中心报警。
(2)报警时应详细报告以下内容:事件类型(如火灾、泄漏等)、发生地点、火势大小、遇险人员数量及状况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淮安市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 总则1.1目的在《淮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统一指导下,为快速、有效地做好淮安市水上交通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干线航道畅通,防止内河水域严重污染,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1.2.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在淮安市水上搜救中心的统一指挥和调度下实施,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应急资源以及影响范围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相应预案,组织对我市水上交通突发事件监控、报告、报警、联动、响应、结束及善后等工作。
1.2.2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市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协调由市水上搜救中心和水上搜救中心办公室负责,搜救中心办公室设在市地方海事局,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主动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
在洪泽湖区设立前线指挥部,各县(区)突发水上交通事件在市水上搜救中心的统一领导下,具体承担辖区水上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2.3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各县(区)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和权限,落实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并建立水上交通突发事件的规范处置工作程序。
1.2.4决策科学、反应迅速搜救中心决策过程民主科学,发挥搜救中心组成员和各相关专家的作用,决策果断,措施有效。
启动应急预案后,应急程序各环节要体现反应的快速性,保证应急资源以最快速度到达突发水上交通事件水域。
1.3编制主要依据1.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1.3.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3.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1.3.4《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1.3.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3.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1.3.7《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1.3.8《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1.3.9《船舶载运散装油类安全与防污染监督管理办法》1.3.10《江苏省内河交通管理条例》1.3.11《江苏省水上搜寻救助条例》1.3.12《淮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4编制背景、现状及趋势1.4.1编制背景淮安是水运大市,水网密布,航道通航里程和船舶通行密度居全省前列,航道里程达1487公里,2010年船闸船舶通过量达94.3亿吨,渡口年渡运量达270万人次,京杭运河淮安段又是船舶密集区,日均通过量达3000艘次,危险品运输船舶日均达350余艘次,水路运输极其繁忙,极易造成内河交通和水域污染事故,加之极端天气频繁,船舶和人员遇险等突发事件也经常发生。
因此,对加强对我市内河交通突发事件的防范、应急处置非常紧迫。
1.4.2应急现状目前承担我市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任务的主要是全市各级地方海事部门。
海事部门担负日常内河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任务十分繁重。
目前仅靠海事的力量已不能适应应急处置工作要求。
1.4.3突发事件趋势预测随着我市经济的迅速发展,内河运输将更加繁忙,由于船舶流量增加,大型化发展趋势加快,水上交通突发事件,特别是干线航道堵塞,湖区风灾险情有增加的趋势,损失也可能进一步扩大。
1.4.4水上突发事件预防、应急规划市水上搜救中心将重点开展京杭运河、淮河、洪泽湖等水域的突发事件预防、应急反应预案的研究工作。
加快各县(区)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系统的建设。
逐步完善本市辖区重点水域的突发事件预控、应急预案,加快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队伍组建和装备建设。
1.5适用范围淮安市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适用于淮安市所辖通航水域发生的水上交通事故、人员伤亡、遇险,干线航道大面积堵塞,船舶严重污染水域等突发事件。
1.6制定与发布按照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淮安市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淮安市地方海事局负责制定,由市水上搜救中心发布,各成员单位备案。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水上搜救中心机构组成总指挥:市政府副市长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局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交通运输局(地方海事、航道管理部门)、市安监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省洪泽湖渔业管理办公室(市农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气象局、市卫生局、市水利局、市环境监察局、驻淮各通信公司、有关航运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
搜救中心办公室设在市地方海事局。
2.2市水上搜救中心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水上遇难搜寻救助、船舶防抗灾害性天气、船舶大范围污染的预防和应急反应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全面负责全市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救援的组织、指挥、协调等工作。
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水上搜救应急预案及搜救所需专业资源和社会资源的组织、动员、储备和调动方案。
及时总结交流水上搜救工作的经验,表彰、奖励搜救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不断提高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的保障能力。
指导全市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发布.2.3市水上搜救中心办公室职责2.3.1贯彻落实上级搜救中心的规定和决定,制订各项工作制度,负责搜救中心的日常工作。
当全市通航水域洪泽湖区重大水上遇难发生时,根据搜救中心的指示,指导和协助湖区前线指挥部和事发地县(区)政府开展搜救。
如水上遇难特别重大,应建议搜救中心调集市直有关力量或协调驻淮军队、武警部队支持,赶赴事发现场,参加搜救工作。
2.3.2拟订全市水上搜救力量的组织、动员、储备、调动和建设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2.3.3拟订重大水上遇难的应急反应预案和各项具体实施方案。
2.3.4具体承办搜救中心的重要会议,组织召开搜救专业会议;组织起草搜救中心文件。
2.3.5拟订水上搜救演习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2.3.6承办搜救中心其他工作任务。
2.4湖区前线指挥部职责(洪泽县政府)2.4.1密切关注洪泽湖区水上安全动态,随时掌握有关气象、水文、船舶航行等现场信息。
2.4.2一旦发生湖区险情,应及时准确地向搜救中心汇报,并按照险情等级,迅速启动应急预案。
2.4.3根据搜救中心的指示,及时指挥成员单位开展搜救。
必要时,调集当地社会力量参加搜救。
如果水上遇难特别重大,应及时请求搜救中心从市直单位调集力量或协调驻军、武警对搜救工作给予支援。
2.4.4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做好遇难的调查、统计和遇险、遇难人员的安置、救助、遣散等工作。
2.5搜救中心各成员单位职责2.5.1市交通运输局(地方海事局、航道管理部门):承担水上搜救行动的现场指挥工作,负责水上交通管制、水上交通事故和船舶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以搜救中心名义调动和协调专业船舶和社会船舶参与水上搜救,协调各成员单位关系,承担搜救中心办公室日常工作; 航道管理部门提供航标、船闸等支持和保障.2.5.2 市安监局:负责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贯彻国家有关水上搜救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参与重大水上遇难搜救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
2.5.3市委宣传部:负责水上搜救行动的新闻发布,从有利于维护政府形象,有利于水上搜救和事故处理工作正常进行和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出发,做好搜救信息发布和对外宣传的新闻把关工作。
2.5.4市发改委:负责水上搜救资源保障的协调工作。
2.5.5市公安局:参与失火船舶的救助并提供救助装备和技术支持;参与水上搜救行动的组织指挥协调工作,负责搜救现场的治安工作,组织公安船艇参加水上搜救行动,负责搜救行动的道路交通控制,负责110接报水上遇险的信息转递工作。
2.5.6市财政局:支持搜救中心办公室等部门开展工作,对有关搜救工作经费的依法纳入部门预算,并给予政策和经费的支持。
2.5.7市民政局: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对获救人员的善后、死亡人员的遗体处置等开展社会救助。
2.5.8市卫生局:负责协调获救伤员的医疗救治工作及水上紧急医疗援助。
2.5.9市环境监察局:制定水域污染应急反应预案,参与船舶污染水域应急反应的组织协调指挥,负责污染状况的化验和预测,提供必要的环保技术支持。
2.5.10市气象局:负责及时提供天气预报和气象情况,发布恶劣天气警报,并为搜救工作提供气象保障。
2.5.11市水利局:负责及时向搜救中心提供全市水情变化,开展搜救时湖区和全市通航水域周边有关水利设施、水位调控等方面的配合协调。
2.5.12省洪泽湖渔业管理办公室(市农委):按水域分工负责渔业船舶、人员遇险遇难搜救的指挥协调,协助和配合水上交通遇险遇难的搜救。
2.5.13驻淮各通信公司:根据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需要,负责提供水上搜救区域段的应急移动通信保障;提供船舶、人员失踪移动通信的定位技术支持。
2.5.14其他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地方搜寻救助力量参与水上搜救、遇险人员临时安置、维稳等工作。
2.5.15辖区内航运企业:应市水上搜救中心要求,组织有关船舶参加水上救助行动。
2.6现场应急响应及指挥现场指挥:事件发生地政府县(区)长或副县(区)长。
现场副指挥:市地方海事局长,事故发生地县(区)交通运输局长。
指挥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等工作。
现场指挥部职能和任务:在水上搜救中心的领导下,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现场指挥和协调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分析、判断水上交通突发事件的发展趋势,决策、确定应急处置措施,成立相应应急小组;部署和组织各应急小组、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明确的职责开展工作;聘请有关行业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支持;及时向市水上搜救中心汇报水上交通突发事件现状、发展趋势、采取的措施和损失情况,并传达落实上级有关指示。
2.7应急组织体系图3 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分级3.1I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3.1.1造成特大人员伤亡,死亡失踪11人以上,危及50人以上生命安全。
3.1.2发生154小时以上航道堵塞或滞留船舶3000艘以上。
3.1.3造成特大水域污染事故。
3.2II级(严重)突发事件3.2.1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死亡失踪7人以上10人以下,危及30-50人以上生命安全。
3.2.2发生72小时以上至154小时以下航道堵塞或滞留船舶1000-3000艘。
3.2.3造成重大水域污染事故3.3III级(重大)突发事件3.3.1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死亡失踪3人以上6人以下,危及30人以下生命安全。
3.3.2发生48小时以上72小时以下航道堵塞或滞留船舶500-1000艘。
3.3.3造成较重水域污染事故3.4Ⅳ级(较大)突发事件3.4.1造成人员伤亡,死亡失踪2人以下。
3.4.2发生航道堵塞48小时以上至8小时以下,滞留船舶500艘。
3.4.3造成一般水域污染事故4 信息上报与分析处理各级水上搜救中心和地方海事机构是接受水上交通突发事件报告的首要部门。
同时,海事机构要采用一切积极手段,主动掌握水上交通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发生I、II、III、Ⅳ级水上交通突发事件,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上报。
4.1信息来源水上交通突发事件早期信息主要来自以下报告:4.1.1海事日常巡航、重点水域执勤点、GPS监控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