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关于加强小三级工会组织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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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小三级工会文件

浙江省小三级工会文件

浙江省小三级工会文件“小三级”工会是由街道、社区(村)及其辖区内各法人单位工会所构成的基层工会组织体系。

为进一步健全工会组织网络,夯实工会组织基础,增强工会组织的活力,现就规范天心区“小三级”工会组织建设规范化提出指导意见如下:一、建立健全组织体系1、健全街道工会联合会一级网络。

坚持“党建带工建、工建服务党建、党工共建”,工会工作要自觉融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借助党政服务平台,发挥街道工会联合会在“小三级”工会组织建设中统筹规划、牵头协调的作用,努力把工会工作纳入党建规划和考核体系。

要按照“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好、组织网络健全好、履行基本职责好、指导帮助基层好、服务职工群众好、围绕中心开展工作好”的标准争创“六好”街道。

街道工会联合会工会组织机构应单独设置,建立独立账户,有必要的工作经费、专门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备,并配备专职工会干部。

2、活跃社区(村)工会联合会一级平台。

按照地域相近、行业相同的原则,依托社区(村)、楼宇、街面等,以“条块结合”的方式建立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

推动社区(村)工会联合会规范化建设,承担起在“小三级”组织体制中承上启下的职能。

工会联合会要有稳定的活动经费和固定的办公场所,有条件的社区(村)工会联合会可配备社会化工会工作者3、激发法人单位工会一级的活力。

一是依照《工会法》,工会组建工作再发力,结合区域经济发展现状,找准工会组建工作的着力点,抓住楼宇、产业园区、项目工地等重点区域、非公企业这个重点对象、两新组织等重点领域,加快推进新领域新阶层工会组建和会员发展。

坚持扩大覆盖和分类建会结合,对职工人数少、不具备单独建会的小微企业和零散就业人员,通过建立联合基层工会实现有效覆盖。

二是按“活力工会”建设方案,已建工会的规范化建设再提档,依照天工发【20XX】X号《关于推进全区基层“活力工会”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做到“双亮”常态化,“七有”标准化。

二、“小三级”工会工作职能1、街道、园区工会联合会主要职能。

关于加强工会女职工组织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

关于加强工会女职工组织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

关于加强工会女职工组织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产业(系统)、集团公司工会,市总有关直属基层工会:为进一步加强工会女职工组织规范化建设,夯实女职工组织基础,激发女职工组织活力,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工会女职工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和《2014年全省女职工工作任务》的要求,结合我市女工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市开展“工会女职工组织规范化建设”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重要意义女职工组织是工会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新形势对工会女职工组织提出了新任务、新挑战和新要求,女职工工作要紧跟时代发展步伐,与党工共建创先争优和全会总体工作布局相适应,按照“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加强工会女职工组织规范化建设,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对进一步组织好、发展好、维护好女职工合法权益有着重要意义。

各级工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加强女职工组织规范化建设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不断提高女职工工作科学化水平,推动工会女职工工作创新和发展。

二、总体要求按照组织健全、机制完善、履职到位,作用明显的基本原则,加强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重点是推进“小三级”即: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基层企业工会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以及行业性、区域性工会联合会女职工组织建设。

规范工会女职工工作,增强工会女职工组织活力,提高工会女职工工作整体水平。

从2014年起,用3年时间,使全市85%以上的工会女职工组织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

三、规范化建设标准(一)组织规范1、同步组建。

各级工会必须建立女职工委员会。

女职工委员会与工会委员会同时建立,做到同步筹备、同步组建、同步选举、同步报批。

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在建立工会的同时,应同步组建女职工组织。

凡女会员满10人(含10人)以上的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不足10人的设女职工委员。

基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与工会委员会同时报上级工会审批。

关于加强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及会员管理的规定模版

关于加强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及会员管理的规定模版

关于加强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及会员管理的规定一、进一步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工作,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群众组织到工会中来1、加大工会组建工作力度,坚持“哪里有职工,哪里就应建立工会”的原则。

会员在25人以上的项目,都应建立工会委员会。

不足25人的项目,可以单独建立项目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邻近两个项目的会员联合建立项目工会委员会,选举组织员或工会主席1人,主持工会工作,组织开展活动;特别是新建项目,更应及时建立工会组织,及时把职工群众组织到工会中来。

2、理顺企业工会管理体制和建会一般程序公司工会对项目工会直接实行统一管理。

按照《工会法》中关于基层工会组织建立必须报上一级工会批准的规定,项目新组建工会或项目合并、重组后工会设置调整,应事先请示项目党支部同意(如没有党支部,可请示公司党委),并以书面报告形式向公司工会申请。

申请经公司工会批准后,方能进行工会筹建工作。

申请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职工情况、建会宗旨、工会委员设置等等。

项目工会委员会的委员名额,按会员人数确定:25人以下者,设主席或组织员1人;200人以下者,设委员3-7人;201人-1000人者,设委员7-15人;1001—5000人,设委员15-21人。

3、严格按照《中国工会章程》和《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完善公司工会干部选举制度。

二、遵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会员会籍管理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进一步加强会员管理工会会员会籍管理是工会组织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公司工会将严格加强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工作,请各项目按照以下要求配合公司工会完成相应工作。

1、公司工会具有独立核准工会会员申请、发放《工会会员证》、独立转接会员组织关系的。

2、严格新会员发展工作。

对于符合《中国工会章程》规定的入会条件,与公司建立劳动(工作)关系的职工,申请入会时必须履行申请、核准手续,方能取得中华全国总工会会员会籍。

(1)职工入会应由本人书面提出申请,填写《中华全国总工会入会申请书》(附件1)和《工会会员登记表》(附件2),经公司工会审核批准,发给《中华全国总工会会员证》(以下简称《工会会员证》)。

关于加强小三级工会组织建设的意见

关于加强小三级工会组织建设的意见

××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小三级”工会组织建设的意见(××××年××月××日)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的总要求和全国总工会“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推动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央、省、市委关于工会工作的一系列指示和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工作的决定》、省总工会《关于全省工会开展“三级联创”活动的实施办法》,现就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基层企业工会(以下简称“小三级”工会)组织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小三级”工会组织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建立和完善“小三级”工会组织,是新形势下工会组织体系的发展和延伸,是密切党与职工群众联系的重要举措,是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工会工作方针的基本要求,是推动我市工会工作创新和发展的有益探索。

近年来,我市民营经济快速发展,尤其是乡镇(街道)、村居(社区)所属中小企业蓬勃兴起,职工队伍迅速壮大。

但由于种种原因,“小三级”工会组织建设滞后,大量职工没有加入工会,已建工会组织的单位,工会干部兼职多、人员流动大、业务不熟悉、活动开展少、作用不能正常发挥,职工的合法权益也不能得到有效维护。

各级工会组织要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的高度,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和职工队伍的发展变化,实现建会重心的下移和工作领域的拓展,推动工会工作的视角向职工群众存在的领域延伸、工会组织的形式向多层面网络型转变,真正把“小三级”工会建设成为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活跃、作用明显、党政放心、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

二、建立和完善“小三级”工会组织网络,努力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加强乡镇(街道)工会组织建设。

乡镇(街道)工会是乡镇(街道)党委领导下的重要社会团体,是所辖区域内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在“小三级”工会组织体系中处于领导者、组织者的龙头地位。

改革创新项目 小三级 工会 建设

改革创新项目 小三级 工会 建设

改革创新项目小三级工会建设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会作为维护职工权益、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发展的组织,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满足职工的需求,推动企业的发展,不断加强工会建设,促进工会改革创新已成为当前的重要任务。

在这一背景下,我们需要着眼于小三级工会建设,通过改革创新项目,进一步完善和强化小三级工会的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能,推动它在服务职工、促进企业发展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一、重视小三级工会建设的意义1. 促进职工民主意识的培养小三级工会是基层工会组织中最直接接触职工、最贴近基层的组织形式,其建设与发展对于提升职工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让职工了解到工会的作用和作用,增强职工对于工会的信任,促进职工积极参与工会活动,帮助工会更好地了解职工的需求和诉求,从而更好地为职工服务。

2. 促进企业的和谐稳定发展小三级工会作为通联企业和职工的桥梁和纽带,具有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协调劳资关系、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发展等职能。

完善小三级工会建设,将有助于加强企业内部的交流与协调,促进企业形成良好的劳动关系,营造和谐的企业氛围,提高企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3. 推动工会工作的转型升级当前,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职工的需求和诉求也在不断变化,工会工作要与时俱进,才能更好地满足职工的需求。

加强小三级工会建设,不断创新工会服务职工、促进企业发展的工作模式,推动工会工作向更加专业化、差异化方向发展,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会工作需要。

二、改革创新项目的具体举措1. 加强组织建设,完善制度机制通过加强小三级工会的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工会组织机构,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提高工会组织的执行力和凝聚力。

完善小三级工会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分工,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工会工作有序推进。

2. 深入开展职工调研,了解需求诉求组织小三级工会开展深入广泛的职工调研活动,了解职工的实际需求和诉求,为工会后续工作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对上级工会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对上级工会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对上级工会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以下是对上级工会工作提出的一些意见和建议:
1. 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建议上级工会加强对基层工会组织的指导和支持,推动基层工会组织的规范化建设,提高基层工会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建议上级工会加大对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力度,加强对企业劳动关系的监测和协调,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促进职工工资合理增长,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和健康。

3. 加强职工文化建设:建议上级工会加强对职工文化建设的指导和支持,推动企业开展丰富多彩的职工文化活动,提高职工的文化素质和精神风貌,营造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氛围。

4. 推动职工技术创新:建议上级工会加大对职工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鼓励职工开展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活动,提高职工的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

5. 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建议上级工会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会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加强工会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规范工会经费的使用,提高工会服务职工的能力和水平。

上级工会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推动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希望上级工会能够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水平,更好地服务职工群众,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北京市总工会关于深化工会三级服务体系建设

北京市总工会关于深化工会三级服务体系建设

京工发〔2012〕47号北京市总工会关于深化工会三级服务体系建设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2012年9月21日)为贯彻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落实中央领导和全总领导、市委领导就北京市总工会以三级服务体系为依托参与社会管理工作的重要批示,进一步发挥工会组织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作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工会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大意义社会管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中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把积极推进首都社会服务管理创新,努力构建具有时代特征、中国特色、首都特点的社会建设体系作为一项重要战略任务。

近年来,北京市总工会适应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职工队伍变化,以工会三级服务体系建设为抓手,创新工作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式方法,在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中央领导批示指出:“北京市总工会的实践启示我们,人民团体作为党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大有可为,三级服务体系的建设为工会参与社会管理搭建了好平台,为管理工作社会化创造了好经验。

”批示深刻指出了工会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大意义,为进一步做好工会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指明了方向。

工会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职工利益的代表者维护者,是最大的“枢纽型”社会组织。

工会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政治职能。

做好职工群众工作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工会在协助党和政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大有可为;同时,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也为工会组织自身建设发展拓展了广阔的空间,对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扩大影响力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以中央领导和全总领导、市委领导的重要批示作为强大动力和有力支持,切实统一思想和行动,以对党和职工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准确把握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对工会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总结、坚持既有的工作经验,自觉承担起工会肩负的社会责任,将工会三级服务体系作为工会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平台,不断深化完善三级服务体系建设,主动参与社会管理,切实抓出成效。

中共广州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的意见-穗字[2009]8号

中共广州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的意见-穗字[2009]8号

中共广州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的意见正文:---------------------------------------------------------------------------------------------------------------------------------------------------- 中共广州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的意见(2009年7月30日穗字〔2009〕8号)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国工会十五大精神,切实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着力推动劳资合作,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广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全面提升科学发展实力作出新贡献,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工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增强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工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年来艰苦卓绝的努力,我市经济社会已经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

人们的生活方式、就业方式发生深刻变化,经济关系的调整、思想观念的碰撞等引发的矛盾更加复杂多样。

同时,我市正处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国际金融危机引发国内外经济形势的深刻变化,为我市的进一步发展既带来了严峻挑战,也带来了重大机遇。

和谐的劳动关系与稳定的职工队伍成为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

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工会工作,对于工会更好地发挥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的总体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引导全市各级工会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组织起来,夯实党的群众基础;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与企业共克时艰,推动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逐步完善党和政府主导下的社会化维权格局,更好地发挥工会的“职工之家”作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在党的领导下切实加强工会特别是区、县级市总工会和基层工会建设,解决工会事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提高工会服务职工、服务大局的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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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小三级”工会组织建设的意见(××××年××月××日)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的总要求和全国总工会“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推动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央、省、市委关于工会工作的一系列指示和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工作的决定》、省总工会《关于全省工会开展“三级联创”活动的实施办法》,现就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基层企业工会(以下简称“小三级”工会)组织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小三级”工会组织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建立和完善“小三级”工会组织,是新形势下工会组织体系的发展和延伸,是密切党与职工群众联系的重要举措,是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工会工作方针的基本要求,是推动我市工会工作创新和发展的有益探索。

近年来,我市民营经济快速发展,尤其是乡镇(街道)、村居(社区)所属中小企业蓬勃兴起,职工队伍迅速壮大。

但由于种种原因,“小三级”工会组织建设滞后,大量职工没有加入工会,已建工会组织的单位,工会干部兼职多、人员流动大、业务不熟悉、活动开展少、作用不能正常发挥,职工的合法权益也不能得到有效维护。

各级工会组织要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的高度,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和职工队伍的发展变化,实现建会重心的下移和工作领域的拓展,推动工会工作的视角向职工群众存在的领域延伸、工会组织的形式向多层面网络型转变,真正把“小三级”工会建设成为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活跃、作用明显、党政放心、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

二、建立和完善“小三级”工会组织网络,努力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加强乡镇(街道)工会组织建设。

乡镇(街道)工会是乡镇(街道)党委领导下的重要社会团体,是所辖区域内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在“小三级”工会组织体系中处于领导者、组织者的龙头地位。

各区县总工会要按照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工会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和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工会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精神,大力推进乡镇(街道)总工会建设,现有的乡镇(街道)工会工作委员会、工会联合会应逐步向乡镇(街道)总工会过渡。

××××年底前,全市要有××个经济较发达、企业比较集中和职工人数较多的乡镇(街道)成立总工会,××××年前,使全市半数以上的乡镇(街道)建立起总工会。

乡镇(街道)总工会要同步建立健全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和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组织;要按照中共××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的意见》(×办发〔××××〕15号文件)的要求,配备副科级专兼职工会主席,同时要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工会干部。

乡镇(街道)总工会在乡镇(街道)党委和区县总工会领导下,依法履行基层工会组建审批、工会经费收缴、工会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监督检查等职责,依法代表和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

加强村居(社区)工会组织建设。

面对分布散、规模小、组织形式多元化的民营企业,组建村居(社区)工会工作委员会或村居(社区)工会联合会,有利于解决乡镇(街道)工会难以直接管理、企业工会难以开展工作的难题。

村居(社区)应当按照工会联合会、工会工作委员会等形式建立工会组织,对辖区内的企业工会进行管理。

村居(社区)工会应同时成立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

村居(社区)工会主席(主任)可由村居(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兼任,女工委主任可由妇女主任兼任,也可由上级工会聘任。

村居(社区)工会换届选举要与同级党组织换届选举统筹考虑、同步进行。

加强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的基层工会组织建设。

坚持“哪里有职工,哪里必须建立工会组织”的原则,摸清企业底数,最大限度地抓好工会组建和会员发展工作。

要积极创新工会组建模式和工作程序,删繁就简,一企一策。

职工25人以上的单位,应建立独立的基层工会委员会;职工25人以下的单位可以单独组建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工会主席或组织员1人开展工会工作;对于人数较少、不宜单独建立基层工会的小单位,应本着“化零为整、由小变大”和“地域相同、行业相近”的原则,组建联合基层工会委员会。

基层工会要同时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有女会员10名以上的应建立女职工委员会,不足10名的可以设女职工委员。

职工在200人以上的单位应设专职工会工作人员,基层工会主席不宜由行政领导干部兼任。

上级工会要帮助基层搞好筹建和工作开展,及时颁发《工会会员证》,按照会员关系随劳动关系流动的原则,搞好流动会员会籍管理。

切实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加入工会工作。

要认真落实做好农民工入会工作,凡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含事实劳动关系)的职工,不论就业时间长短、用工形式如何、户籍关系在哪里,都要依法把他们组织到工会中来,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和限制。

要创新思路和方式,突出超市、经营商店、批发市场、餐饮服务业、施工项目部、工业园区、新建单位等建会重点,推行“现场入会”的模式,直接吸收分布在各种所有制单位、各种就业形式的进城务工人员加入工会。

采取组建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联合基层工会等形式,积极探索行业工会、园区工会、市场工会、楼宇工会、一条街工会建设。

不断加强“小三级”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

要按照“七有六簿五档二册”(“七有”,即:有工会牌子和印章、有办公场所和活动阵地、有完善的工作制度、有学习资料、有独立的经费账户、有法人资格登记、有规范的版面;“六簿”,即合理化建议征集处理登记簿、职代会提案征集与处理登记簿、上级来文登记簿、会议记录簿、职工来信来访与处理登记簿、各类活动登记薄;“五档”,即下岗职工和困难职工档案、先进模范人物档案、集体合同和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档案、职代会及厂务公开资料档案、劳动竞赛档案;“二册”,即职工和会员花名册、职工和会员代表花名册)的工作标准,不断加强工会规范化建设,积极探索富有特色、务实创新的工作规范、活动制度和运行机制,推动工会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

要下大气力培育工会工作的先进典型,精心指导,加大宣传,努力扩大其示范性和影响力。

要积极实施人才强会战略,按照业余自学、灵活实用和分级分类培训的原则,加强工会干部培训学习,实行工会主席岗位资格证书制度。

各区县总工会每年至少举办一次工会干部培训班,重点抓好非公企业工会干部和新任工会主席、副主席、女工委主任等工会干部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其业务知识和工作水平。

三、重视和支持“小三级”工会组织依法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建立和完善工会维权机制。

加强非公企业职代会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在小型企业比较集中的乡镇(街道)和村居(社区),开展建立联合职代会、区域职代会试点工作。

坚持和完善乡镇(街道)区域性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认真做好集体合同和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的新签、续签工作,逐年提高覆盖率和履约率。

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和工资集体协商,开展工资支付公开承诺活动,督促企业缴纳社会保险。

组织各类企业参加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不断深化“安康杯”竞赛和“职代会保安全”活动,加大对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逐步改善劳动环境和劳动卫生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防止和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深入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

动员和组织职工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术革新、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活动,尊重和发挥广大职工加快发展、干事创业的主体地位和积极性。

广泛持久地开展“我为节能减排做贡献”活动,千方百计节约资源、降低能耗、控制成本、提高效益,动员广大职工为建设节约型社会贡献聪明才智。

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做好劳动模范的推荐、表彰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先进模范人物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加强教育培训,提升职工队伍整体素质。

围绕职工职业道德建设争创和“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以培育“四有”职工队伍为目标,积极开展科学理论、技术技能、政策法规、健康文化进企业、进班组、进社区活动。

加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和基层企业职工培训网络和培训阵地建设,积极开展岗前培训、新技能培训和再就业培训,保障职工的学习权、发展权,使更多的职工精一门、会两门、学三门。

大力加强职工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四德”主题教育活动,不断改善职工生活、学习环境,有条件的企业应建立职工文体活动室和职工书屋,组织开展文化、体育、娱乐活动,满足职工精神文化需求,增强企业对职工尤其是高技能人才的吸引力,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

协调劳动关系,促进职工队伍稳定。

积极开展“双爱双评”活动,搭建企业与职工相互理解、沟通的桥梁,营造和谐、双赢的劳动和创业环境。

依法建立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和基层企业三级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会主席担任主任。

也可以把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与乡镇(街道)调解中心工作结合起来,设置劳动争议调解场所,制定工作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共同做好职工队伍和社会的稳定工作。

服务职工群众,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

充分发挥“小三级”工会植根基层、联系职工的优势,听取职工呼声、反映职工诉求,尽心竭力地为职工排忧解难。

建立健全困难职工档案,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温暖活动,推动帮扶救助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社会化。

各乡镇(街道)和村居(社区)工会都应建立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站,形成区县和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三级帮扶救助网络体系。

四、不断加强和改进对“小三级”工会组建工作的领导进一步优化“小三级”工会组织建设的外部环境。

各区县总工会要切实加强对“小三级”工会组织建设工作的领导,主动争取区县党委和相关部门的支持,成立“小三级”工会组织建设领导小组,定期调度、通报“小三级”工会组织建设进展情况。

坚持和完善“党工共建”工作机制,争取将“小三级”工会组织建设工作纳入党委目标考核体系和党建工作责任制。

要及时宣传“小三级”工会建设的经验和成效,为工会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扎实开展工会“三级联创”活动。

要按照全市开展“三级联创”活动的统一部署,落实“强县乡、固基层、抓维权、促发展”的总体要求,突出重点,分类指导,落实责任,上下联动,推动工会“三级联创”活动深入持久的开展。

各区县总工会要加强领导,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基本标准、争创目标和具体措施,把“三级联创”活动与“小三级”工会组织建设同步推进,协调发展。

各乡镇(街道)工会组织要坚持上级代表下级的原则,提升基层工会维权层次、优化基层工会外部环境、增强基层工会组织活力,帮助基层工会解决好办不了、办不好的事情,为基层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调动“小三级”工会开展工作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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