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三轮车标准
新国标三轮电动车标准

新国标三轮电动车标准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 整车质量:装配完整的电动三轮车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
2. 最高设计车速:电动三轮车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
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25km/h,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
3. 电动机: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应当小于或等于400W。
4. 蓄电池:电动三轮车蓄电池标称电压应当小于或等于48v。
5. 车体尺寸:整车高度小于或等于1100mm,车体宽度小于或等于450mm,前、后轮中心距小于或等于1250mm。
鞍座高度大于或等于635mm。
6. 其他安全性能要求:新国标还规定了电动三轮车的其他安全性能要求,例如制动性能、稳定性、照明和信号装置等,以确保电动三轮车在行驶过程中的安全。
总的来说,新国标电动三轮车标准是为了规范电动三轮车的生产和销售,提高电动三轮车的安全性能和环保性能,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安全。
同时,新国标也为电动三轮车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加明确和规范的方向,促进了电动三轮车行业的健康发展。
三轮电动车执行标准

三轮电动车执行标准
三轮电动车的执行标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理解:
1. 车辆类型与标准:根据《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及《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规定,由动力驱动,具有四个或四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承载的车辆,以及整车整备质量超过400kg的不带驾驶室的三轮车辆、整车整备质量超过600kg的带驾驶室的三轮车辆属于机动车。
或者最大设计车速大于50km/h,电动机最大输出功率总和大于4kW。
具体到整车整备质量小于或等于400kg不带驾驶室的电动三轮车,及整车整备质量小于或等于600kg带驾驶室的电动三轮车,以上两个条件,只要具备其中任何一个,该电动三轮车,也属于机动车。
2. 速度限制:速度不能超过25公里每小时。
3. 重量限制:整车重量不能超过55KG。
4. 电机功率:电动车电机功率400W。
5. 脚踏功能:必须带有脚踏功能。
6. 牌照与驾照:如果三轮电动车超标,将按照电摩处理,需要上牌及驾照流程跟机动车类似;如果不超标则按照非机动车处理,不需要驾照,牌照登记注册则须根据各地管理办法执行。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和产品而有所不同。
在购买或使用三轮电动车时,建议仔细阅读产品说明和当地的相关法规,以确保您的行为符合当地的规定。
电动三轮车标准

电动三轮车标准————————————————————————————————作者:————————————————————————————————日期:电动三轮车技术条件1 范围本标准规定电动三轮车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型号、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
本标准适用载重量不大于300kg 的载重型电动三轮车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参考材料:GB 4706.1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 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1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电池充电器的特殊要求GB 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17761 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3术语和定义GB 7258 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合本标准。
3.1电动三轮车由电能驱动的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35 km/h、载重量不大于300kg 的电动三轮车。
3.2剩余电量显示通过一个明显的信号装置显示剩余电量。
当剩余电量低于下限值时,通过信号装置提醒驾驶员。
3.3蓄电池(经销商提供)能将所获得的电能以化学能的形式贮存并可以将化学能转变为电能的一种电化学装置,它可以反复充电和放电。
4 产品型号载重型电动三轮车型号由企业代号、规格代号、产品代号、设计顺序号、改进代号组成。
HET —4.1 企业代号改进代号:A、B、C、……设计顺序号1、2、3、……产品代号规格代号企业代号4.2 4.3 4.4用企业或商标名称中汉字的大写汉语拼音缩写字母表示。
规格代号 驱动电机额定功率的代号。
用数字直接表示以瓦(W )为单位的驱动电机的额定功率。
产品代号载重型电动三轮车产品代号为 HET (Heavy electric tricycles 的首字母缩写)。
设计顺序号 企业代号、规格代号、产品代号相同的基本型车辆的设计顺序号。
用阿拉伯数字 1、2、3……依次 表示三轮车的设计顺序,当设计序号为 1 时应省略。
设计序号用间隔符号“-”与前面的代号隔开。
电动三轮车尺寸 标准

电动三轮车尺寸标准电动三轮车尺寸标准。
电动三轮车作为一种环保、便捷的交通工具,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青睐。
然而,在购买电动三轮车时,很多人都会对车辆的尺寸有所关注。
因此,了解电动三轮车的尺寸标准对于消费者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对电动三轮车的尺寸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帮助消费者更好地选择合适的车型。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电动三轮车的整体尺寸。
一般来说,电动三轮车的长度在2米至3米之间,宽度在1米至1.5米之间,高度在1.5米至2米之间。
这个尺寸范围可以满足大部分消费者的需求,既能够在城市道路上灵活驾驶,又能够满足日常使用的载货需求。
其次,我们需要关注的是电动三轮车的轮距。
轮距对于车辆的稳定性和通过性有着重要的影响。
一般来说,电动三轮车的轮距在1米至1.5米之间,这个范围内的轮距可以保证车辆在行驶过程中有着良好的稳定性,同时也能够应对一些复杂的路况。
除此之外,我们还需要了解电动三轮车的轴距。
轴距是指车辆前后轮轴中心的距离,它直接影响着车辆的乘坐舒适性和稳定性。
一般来说,电动三轮车的轴距在1.5米至2米之间,这个范围内的轴距可以保证车辆在行驶过程中有着良好的稳定性,同时也能够提供乘坐舒适的体验。
最后,我们需要关注的是电动三轮车的最小转弯半径。
最小转弯半径直接影响着车辆在狭窄道路上的灵活性。
一般来说,电动三轮车的最小转弯半径在3米至4米之间,这个范围内的最小转弯半径可以保证车辆在城市道路上灵活转弯,轻松通过狭窄的街道和小巷。
综上所述,电动三轮车的尺寸标准包括整体尺寸、轮距、轴距和最小转弯半径等方面。
消费者在购买电动三轮车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和使用环境,选择合适的车型。
希望本文的介绍能够帮助消费者更好地了解电动三轮车的尺寸标准,从而选择到满意的车型。
电动三轮车标准

电动三轮车技术条件1 范围本标准规定电动三轮车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型号、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
本标准适用载重量不大于300kg 的载重型电动三轮车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参考材料:GB 4706.1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 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1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电池充电器的特殊要求GB 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17761 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3术语和定义GB 7258 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合本标准。
3.1电动三轮车由电能驱动的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35 km/h、载重量不大于300kg 的电动三轮车。
3.2剩余电量显示通过一个明显的信号装置显示剩余电量。
当剩余电量低于下限值时,通过信号装置提醒驾驶员。
3.3蓄电池(经销商提供)能将所获得的电能以化学能的形式贮存并可以将化学能转变为电能的一种电化学装置,它可以反复充电和放电。
4 产品型号载重型电动三轮车型号由企业代号、规格代号、产品代号、设计顺序号、改进代号组成。
HET —4.1 企业代号改进代号:A、B、C、……设计顺序号1、2、3、……产品代号规格代号企业代号4.2 4.3 4.4用企业或商标名称中汉字的大写汉语拼音缩写字母表示。
规格代号 驱动电机额定功率的代号。
用数字直接表示以瓦(W )为单位的驱动电机的额定功率。
产品代号载重型电动三轮车产品代号为 HET (Heavy electric tricycles 的首字母缩写)。
设计顺序号 企业代号、规格代号、产品代号相同的基本型车辆的设计顺序号。
用阿拉伯数字 1、2、3……依次 表示三轮车的设计顺序,当设计序号为 1 时应省略。
设计序号用间隔符号“-”与前面的代号隔开。
4.5 改进代号三轮车改进的代号,用于区别车辆的特征、系列。
用大写英文字母 A 、B 、C ~X 、Y 、Z 表示(其中I 、O 、Q 字母不能使用)。
三轮电动车标准

三轮电动车标准
三轮电动车标准是指中国国家标准中对三轮电动车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以下是一般的三轮电动车标准:
1. 动力系统:三轮电动车应采用电动驱动系统,电机功率不得大于4kW,电池容量不得大于48V。
电动车必须具备防止短路、过流和过热的电子保护装置。
2. 安全性能:三轮电动车应具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防抱死刹车系统(ABS)、紧急制动开关、灯光、转向灯、反光器、倒车器等。
3. 车身结构:三轮电动车应具有稳定的车身结构,有效防止侧翻,并具备足够的载货空间。
4. 车辆控制系统:三轮电动车应具备稳定的悬挂系统、舒适的座椅,以及与驾驶员配合良好的操纵系统。
5. 能效要求:三轮电动车的耗电量应符合国家能效标准,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6. 制动系统:三轮电动车应具备可靠的制动系统,以确保行车安全。
7. 环保要求:三轮电动车应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三轮电动车在使用过程中具备良好的安全性能、可靠性和环保性能,保障驾驶员和行人的安全,同时提高电能的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电动三轮车标准

电动三轮车标准————————————————————————————————作者:————————————————————————————————日期:电动三轮车技术条件1 范围本标准规定电动三轮车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型号、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
本标准适用载重量不大于300kg 的载重型电动三轮车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参考材料:GB 4706.1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 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1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电池充电器的特殊要求GB 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17761 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3术语和定义GB 7258 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合本标准。
3.1电动三轮车由电能驱动的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35 km/h、载重量不大于300kg 的电动三轮车。
3.2剩余电量显示通过一个明显的信号装置显示剩余电量。
当剩余电量低于下限值时,通过信号装置提醒驾驶员。
3.3蓄电池(经销商提供)能将所获得的电能以化学能的形式贮存并可以将化学能转变为电能的一种电化学装置,它可以反复充电和放电。
4 产品型号载重型电动三轮车型号由企业代号、规格代号、产品代号、设计顺序号、改进代号组成。
HET —4.1 企业代号改进代号:A、B、C、……设计顺序号1、2、3、……产品代号规格代号企业代号4.24.34.4用企业或商标名称中汉字的大写汉语拼音缩写字母表示。
规格代号 驱动电机额定功率的代号。
用数字直接表示以瓦(W )为单位的驱动电机的额定功率。
产品代号 载重型电动三轮车产品代号为 HET (Heavy electric tricycles 的首字母缩写)。
设计顺序号 企业代号、规格代号、产品代号相同的基本型车辆的设计顺序号。
用阿拉伯数字 1、2、3……依次 表示三轮车的设计顺序,当设计序号为 1 时应省略。
设计序号用间隔符号“-”与前面的代号隔开。
2023年关于电动三轮车的管理规定

2023年关于电动三轮车的管理规定导言: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科技的进步,电动三轮车作为一种低碳环保的交通工具,在城市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
然而,由于一些电动三轮车存在安全隐患、交通违法行为和环境污染等问题,为了保障公共安全和城市交通秩序,必须对电动三轮车进行规范管理。
因此,制定2023年的电动三轮车管理规定是必要的。
一、车辆类型和标准1. 定义:电动三轮车指三个或三个以上车轮,由电动机驱动的非公共交通工具。
2. 标准:电动三轮车的最高设计时速不得超过40公里/小时,电动机的额定功率不得超过4千瓦。
二、行驶许可和管理1. 行驶许可:每辆电动三轮车都需要取得行驶许可证,证件内容包括车辆所有人的基本信息、车辆牌照号码、车辆型号和颜色等。
2. 车辆注册:所有电动三轮车都需要在当地车辆管理机构进行注册登记,每辆车配备唯一的车辆号码。
3. 车辆检验:电动三轮车需要定期进行安全和环保检验,通过后方可上路行驶。
4. 保险要求:所有电动三轮车需要购买强制责任险,确保在交通事故中能够给予相应的赔偿。
三、驾驶员要求和管理1. 驾驶人员资格:从事电动三轮车驾驶的人员需要满足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通过相关考试和培训等要求。
2. 驾驶证要求: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员需要取得相应的驾驶证,驾驶证的种类与其驾驶的车辆类别对应。
3. 交通规则遵守: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员需要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不得违反交通信号、不得超速行驶、不得酒后驾驶等。
4. 外观标识:每辆电动三轮车都需要在车身明显位置标识驾驶员的许可证明和电动三轮车行驶许可证,便于管理和识别。
四、交通违法和罚款1. 违法行为:无行驶证、无驾驶证、未取得行驶许可证、酒后驾驶、逆向行驶、违反交通信号等行为都将视为交通违法行为。
2. 罚款处罚:对于交通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据法律规定予以罚款,并在一定情况下对其行驶证、驾驶证进行暂扣或吊销。
五、安全和环保要求1. 安全装置:每辆电动三轮车都需要配备前后灯、刹车系统、安全带等基本安全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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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三轮车技术条件1 范围本标准规定电动三轮车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型号、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
本标准适用载重量不大于300kg 的载重型电动三轮车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参考材料:GB 4706.1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 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1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电池充电器的特殊要求GB 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17761 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3术语和定义GB 7258 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合本标准。
3.1电动三轮车由电能驱动的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35 km/h、载重量不大于300kg 的电动三轮车。
3.2剩余电量显示通过一个明显的信号装置显示剩余电量。
当剩余电量低于下限值时,通过信号装置提醒驾驶员。
3.3蓄电池(经销商提供)能将所获得的电能以化学能的形式贮存并可以将化学能转变为电能的一种电化学装置,它可以反复充电和放电。
4 产品型号载重型电动三轮车型号由企业代号、规格代号、产品代号、设计顺序号、改进代号组成。
HET —4.1 企业代号改进代号:A、B、C、……设计顺序号1、2、3、……产品代号规格代号企业代号4.2 4.3 4.4用企业或商标名称中汉字的大写汉语拼音缩写字母表示。
规格代号 驱动电机额定功率的代号。
用数字直接表示以瓦(W )为单位的驱动电机的额定功率。
产品代号载重型电动三轮车产品代号为 HET (Heavy electric tricycles 的首字母缩写)。
设计顺序号 企业代号、规格代号、产品代号相同的基本型车辆的设计顺序号。
用阿拉伯数字 1、2、3……依次 表示三轮车的设计顺序,当设计序号为 1 时应省略。
设计序号用间隔符号“-”与前面的代号隔开。
4.5 改进代号三轮车改进的代号,用于区别车辆的特征、系列。
用大写英文字母 A 、B 、C ~X 、Y 、Z 表示(其中I 、O 、Q 字母不能使用)。
示例 澳柯玛公司生产、电动机额定功率 600W 、第二次设计、第二次改进的载重型电动三轮车:AKM600HET-2B 5 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载重型电动三轮车的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指标的设置见附录 A 。
除本标准中已有规定的项目以外,其余的项目,可根据需要自行选定。
6 要求 6.1 6.1.1基本要求最高车速载重型电动三轮车的最高车速应不大于 35km/h 。
6.1.2续行里程电动三轮车一次充电后的续行里程应不少于 35km 。
(经销商提供)6.1.3爬坡能力载重型电动三轮车爬坡能力应不小于 4°。
6.1.4最大行驶噪声载重型电动三轮车以最高车速匀速行驶时的噪声应不大于 68dB(A)。
6.1.5百公里电耗载重型电动三轮车在额定载重条件下以最高车速行驶100km 的电能消耗应不大于5kW·h。
电源接通程序6.1.6至少经过两次有意识的不同的顺序动作,才能完成从电源切断状态到可行驶状态,在电源切断状态车辆不可有主动的行驶。
只有在可行驶状态使用加速装置时,车辆才能行驶。
应使用一个明显的信号装置持久或间歇的显示驱动系统已处于准备工作状态。
越障能力6.1.7越障高度应不小于80mm。
越沟能力6.1.8应能越过宽度为150mm 的测试沟。
6.1.驻车制动性能9驻车制动应能使机动车即使在没有驾驶员的情况下,也能停在上、下坡道上。
驾驶员必须在座位上就可以实现驻车制动。
驻车制动性能应能保证载重型电动三轮车在60 的坡路制动状态下,正反两个方向上应能保持固定不动。
按本标准中7.1.8 条款试验时,前后轮不应有滚动且三个车轮中任意一个轮子均不应有离开地面现象。
6.1.1倾斜稳定性载重型电动三轮车在前后(纵向)或左右(侧向)倾斜20°时应能相对稳定。
6.1.11 尺寸限值载重型电动三轮车尺寸限值见表1。
表1 尺寸限值26.2.1最小转向圆直径电动三轮车的最小转向圆直径应不大于6m。
6.2.2制动性能6. 3 载重型电动三轮车以20km/h 车速行驶时,其干态制动距离应不大于6m,湿态制动距离应不大于15m。
电器系统6.3.1电器装置载重型电动三轮车选用的电器装置应有符合GB 4706.1-2005 标准的质量证明。
并应安装到位、极性正确,电器配件应与电流量相适应。
线路中各结点必须接触良好,焊接处必须牢固可靠。
电器元件的安装固定应牢固可靠。
蓄电池的装卸及连接应方便、并有明显的极性标识。
6.3.2绝缘性能载重型电动三轮车的电器系统应采取防护措施,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载重型电动三轮车的带电部位与非带电部位之间应有足够的绝缘强度。
在500V 常态下的绝缘电阻不小于2MΩ。
6.3.3蓄电池标称电压载重型电动三轮车的蓄电池标称电压应不大于60V。
6.3.4蓄电池密封性载重型电动三轮车的蓄电池应有良好的密封性,在正常安装位置条件下充放电时不应有渗漏现象。
6.3.5过电流保护装置载重型电动三轮车应至少设置一个电路过电流保护装置,当电流过大时能切断车载电源的至少一个 电极。
这个装置可以是主开关、切断装置或熔断器。
6.3.6制动断电装置载重型电动三轮车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在制动时应能自动切断电流,恢复通电时,速度控制装置 应从零位启动。
6.3.7欠压、过流保护功能载重型电动三轮车对电路系统的欠压、过流等情况,应有保护装置。
6.3.8倒车功能若有倒车功能,应限制最高倒车速度不大于 5km/h ,并有倒车指示信号。
倒车转换应通过驾驶员专 门的动作来完成,例如加装倒车开关。
6.3.9 6.3.9.1 充电器充电器基本要求三轮车选用的充电器装置应符合 GB 4706.18-2005 标准的相关规定,或者有符合 GB 4706.18-2005 标准的质量证明。
充电器在正常使用过程中能安全地工作,即使在使用中出现可能的疏忽,也不引起对人员和周围环 境的危险。
应有充电指示及说明,并标明工作电压。
6.3.9.2充电器标示内容充电器应标明输出电压、电流、输出端子的极性以及所适用的电池类型、数量、额定容量。
6.3.9.3充电器说明书充电器应附有说明书,说明书内容必须包含:禁止给超出使用寿命的电池充电;充电过程中环境必 须通风良好等内容。
6.3.10照明及信号装置6.3.10.1 载重型电动三轮车应具备符合规定的照明、鸣号、转向、制动等基本信号装置,并满足规定的安装要求。
6.3.10.2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前照灯光束照射位置应保持稳定。
前照灯的配光应使近光具有足够的照明并不眩目,远光具有良好的照明。
从车前应观察不到红光,从车后应观察不到白光。
6.4 6.4.1 装配要求总体要求a) 载重型电动三轮车应按其型号要求组装,不得错装和漏装;b) 载重型电动三轮车各紧固件应紧固到位;c) 载重型电动三轮车的各转动部件应运转灵活、间隙适当,可调部位有适当的调整余地。
运动部 件不允许与不动件相碰擦。
6.4.2各紧固件紧固要求载重型电动三轮车的各零部件应装配齐全、准确、可靠。
前轮轴、后轮轴、车把紧固力矩不小于说 明书的规定值。
6.4.3对称部件装配要求载重型电动三轮车的各对称部件应与车架中心左右对称,不得有明显的偏斜。
车把左右水平上下高 度偏差不得大于 10mm 。
轮辋跳动量不大于 2mm 。
6.5 6.5.1 结构强度要求载重型电动三轮车经 1.5 倍标准载重量的静负荷试验后,整车应无结构损伤。
6.5.2车把强度在通过把横管且平行于把立管的平面内,沿把立管中心线的方向上经把横管对把立管施加一个128N ·m 的力矩,把立管应不断裂。
把立管应能弯曲到 45°而不断裂,并能支撑不小于2200N 的力。
6. 66. 7外观质量要求a) 载重型电动三轮车各外露零部件的表面应清洁、无污渍、锈蚀。
商标、贴花应完整清晰、位置应正确,无气泡、翘边及明显的错位;b) 覆盖件合缝平整、间隙均匀、无明显错位;c) 涂层表面光滑、平整、色泽均匀、结合牢固、外露表面不应有明显的麻坑、斑点、杂色、裂痕、气泡、划伤、流痕。
非外露表面不应有露底或明显的流痕、裂痕;d) 镀层表面色泽均匀,不得有烧黑、鼓泡、剥落、锈蚀、露底、毛刺或划伤;e) 塑料件表面色泽均匀,无明显划伤、飞边、凹凸不平;f) 焊接件的焊缝应均匀、平整、无漏焊、裂纹、夹渣、烧圈、咬边等缺陷,高出工件表面的焊瘤、焊渣应修平;g) 座垫应丰满,缝边应清晰,不应有皱折、褪色、破损等缺陷;h) 在正常行驶、搬运和维修时,凡与操作者的手、脚、腿等可能触及之处均不应有外露的脱边。
道路行驶试验载重型电动三轮车需经200km 道路行驶试验,试验过程中不应发生整车及各零部件的断裂和电器控制系统各部件的损坏或失效,试验后不应丧失其电动行驶功能。
6. 8说明书的要求每辆载重型电动三轮车必须附有说明书,并应有以下内容:a) 在仔细阅读说明书,了解载重型电动三轮车的性能之前,不要使用载重型电动三轮车,不要借给不会操纵载重型电动三轮车的人行驶;b) 应注明润滑部位、润滑周期及推荐润滑用油;c) 对车把、前叉、前轮轴、后轮轴等紧固件应推荐旋紧力矩;d) 链条传动的三轮车,应说明正确的链条张紧度和调整方法;e) 车闸的调整和对刹车系统的调换建议,注意雨雪天行驶应增加制动的距离;f) 电动机、控制器、蓄电池的正确使用和保养方法;g) 充电器的正确、安全使用方法;h) 本标准附录 A(规范性附录)的技术参数及性能指标。
(除本标准中已有规定的项目以外,其余的项目,可根据需要自行选定。
)7 试验方法7. 1 本章所用的检测设备和器具应符合GB 17761-1999 中第6 章的有关规定。
基本要求7.1.1最高车速7.1.1.1试验条件a) 整车试验负荷(含驾驶者重量):按产品说明书或产品明示的最大载重量加载进行试验;b) 试验环境:温度为-5℃~35℃,风速不大于3m/s,试验时应避免雨、雪天气;c) 试验路面:平坦、干燥的沥青或混凝土路面。
7.1.1.2试验步骤a) 在试验道路上设置100m 的测试区间,两端应有足够长的辅助行驶区;b) 载重型电动三轮车在行驶到测试区间之前,应完成全部加速过程,达到其最高车速,并以此速度通过测试区间;c) 用秒表测载重型电动三轮车往返通过测试区间的时间;d) 按式(1)计算最高车速:式中:v ——最高车速 km/h;t ——往返通过测试区间的时间 s;V=720 (1)te) 该项试验应连续往返行驶两次,取其试验结果平均值。
7.1. 2续行里程试验条件7.1.2.1续行里程试验条件见7.1.1.1 条。
7.1.2试验步骤.2按制造厂说明书的要求对蓄电池充足电,以最高车速行驶到欠压保护装置做出反应为止,记录其行驶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