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育培训政策解读
教育培训行业的法律法规解读

规定了职业教育的地位、体系、实施等方面的内容,对职业培训机构 的设立和管理具有规范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规定了民办教育的地位、权利、义务、管理等方面的内容,为民办教 育培训机构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法律法规对教育培训行业的影响
规范市场秩序
通过制定和执行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教育培训市场的秩序, 保护消费者和从业者的合法权
教育培训机构在发现侵权行为时,应积极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向 有关部门报告,协助处理侵权纠纷。
05
教育培训行业税收优惠政 策
税收优惠政策概述
1 2
税收优惠政策定义
指国家为了促进教育培训行业发展,减轻企业负 担,提高市场竞争力而制定的一系列税收减免措 施。
税收优惠政策种类
包括减免税、免税、退税、税收抵免等多种形式 。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 常务委员会制定,针对本地区教育培训行 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
教育培训行业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规定了国家教育制度、教育基本原则、教育管理体制等,是教育培训 行业的基本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规定了义务教育的实施、管理、保障等方面的内容,对义务教育阶段 的培训活动具有指导意义。
效性。同时,加强政策宣传和培训,提高教育培训机构对政策的认知度
和满意度。
06
教育培训行业法律风险与 防范
合同签订与履行风险
合同条款不明确
教育培训合同涉及服务内容、费用、退款等条款 ,如不明确具体,易引发争议。
履行瑕疵
培训机构如未按约定提供服务,如课程质量不达 标、更换教师等,可能承担违约责任。
欺诈行为
解读《关于加强民办教育规范管理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意见》

解读《关于加强民办教育规范管理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山东省政府•【公布日期】2007.01.12•【分类】地方政府规章解读正文解读《关于加强民办教育规范管理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意见》1月10日,省政府下发《关于加强民办教育规范管理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省教育厅职成处负责人张兆松认为,出台这一《意见》,“立足规范管理、扶持发展是核心思想”,《意见》还明确、明晰了民办教育的发展方向。
山东英才职业技术学院董事长夏季亭提到,《意见》中进行规范的有9条,扶持的有10条,充分说明了《意见》出台的初衷。
叫停义务教育阶段“校中校”《意见》明确要求:对高、中等民办职业教育和各类职业技术培训,要大力发展;民办普通高中要在稳定规模的基础上,重点抓好规范管理,优化条件,提高质量;初中、小学是义务教育,这是政府的责任,不能推给民办教育,但为满足群众对教育资源多样化、特色化的需求,允许举办少量优质、特色的九年义务教育民办学校。
近年来,部分公立优质学校改制,实行民办公助,允许学校提高收费水平。
夏季亭认为:“还是那些人,那些地方,打个民办牌子就高收费,一方面容易滋生腐败,给部分公办学校少数人、小团体谋利益;另一方面‘校中校’、‘一校两制’既享受民办教育的优惠政策,又利用公办教育资源,挤压了民办学校的生存空间。
”为此,《意见》明确提出,不得把公办义务教育资源改为民办,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不能搞“校中校”和“一校两制”。
严禁收“建校基金”、“教育储备金”张兆松介绍,为了缓解资金紧张状况,近年我省部分民办学校擅自集资,向学生收取“建校基金”、“教育储备金”,学校负责人抽逃资金,造成很坏的社会影响。
因此,《意见》严格禁止民办学校以“建校基金”、“教育储备金”等各种名义,向学生和学生家长集资或变相集资。
对严重违法违规收费、集资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学校主要举办者的责任,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幼儿园老师的教育政策解读

幼儿园老师的教育政策解读幼儿园老师的教育政策解读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家庭对幼儿教育的关注也越来越高,幼儿园教育逐渐受到重视。
然而,如何提高幼儿园教育的质量,成为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关注。
因此,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的幼儿园教育政策,以规范及提高幼儿园教育的质量,进一步提升幼儿教育的地位。
在这些政策中,幼儿园老师是最重要的执行者,下面就是幼儿园老师的教育政策解析。
一、职业规划与培训1.职业规划对于幼儿园老师,要想长时间地从事幼儿教育工作,提升职业发展是必不可少的。
国家出台的《教育部关于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幼儿园老师只有在教育局验收考核合格后,方可按规定颁发“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可以在幼儿园从事相应的教育工作。
此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还明确规定,民办幼儿园教师必须取得有关的职业资格和继续教育证书。
幼儿园老师的职业规划可以在三个方面展开:第一,认清自己的职业定位,为长期从事幼儿教育奠定基础。
在工作中不断探索和总结,提高自身教育理论和实践能力。
第二,通过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职业技能,并通过不同等级的幼儿教师资格证书考试,提升自己的职业资格。
第三,培养一些辅助技能,如写作、沟通技巧等。
这不仅有利于赢得家长、同事认同和学生父母信任,同时有助于在幼儿教育这一领域中取得更好的职位。
2.培训政策和法规已经对幼儿园老师的职业规划进行了规定和说明。
对于幼儿园老师而言,职业培训是非常必要的。
政策制定者和社会各界也非常重视幼儿园老师的培训和进修,以下是几方面的内容:第一,接受常规的培训和进修。
例如,市、区、县教育委员会、学学会都会不定期的举办各种教师培训,包括幼儿园教育方向的培训。
老师可以参加有针对性的培训,进一步提高自己的能力和素质。
第二,利用网络的优势,学习各种专业的教育指导,以便更新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提高科技知识与信息素养,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学员的应变能力和自主学习能力。
教育行业政策法规解读与实践探索

教育行业政策法规解读与实践摸索第1章教育行业政策法规概述 (4)1.1 教育政策的发展历程 (4)1.1.1 新中国成立初期:教育政策以普及为主,强调提高全民族文化素质,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受教育的机会。
(4)1.1.2 计划经济时期:教育政策逐步形成完整的体系,强调培养各类专业人才,服务国家经济建设。
(4)1.1.3 改革开放以来:教育政策转向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实施素质教育,推动教育公平,促进教育多样化、国际化发展。
(4)1.1.4 新时代以来:教育政策更加注重全面发展,强化立德树人,深化教育改革,推进教育现代化。
(4)1.2 教育法规的体系结构 (4)1.2.1 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对教育的基本任务、原则和制度进行了规定。
(4)1.2.2 教育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是教育法规体系的核心,对教育的基本制度、管理体制、保障措施等进行了规定。
(4)1.2.3 行政法规:主要包括《义务教育法实施条例》、《高等教育法实施条例》等,对教育法律的具体实施进行规定。
(4)1.2.4 部门规章:主要包括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规章,对教育行业的具体管理进行规定。
(4)1.2.5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对教育法律、行政法规进行细化,保证教育法规的贯彻落实。
(4)1.2.6 规范性文件:包括政策文件、指导意见等,对教育实践中的具体问题进行指导。
(5)1.3 政策法规对教育行业的影响 (5)1.3.1 引导教育发展方向:政策法规为教育行业提供了明确的发展目标和路径,保证教育改革与国家发展战略相一致。
(5)1.3.2 规范教育行为:政策法规对教育行业内的各类行为进行规范,维护教育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受教育权益。
(5)1.3.3 保障教育质量:政策法规通过制定教育标准、加强监管等手段,推动教育质量提升,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合格人才。
(5)1.3.4 促进教育公平:政策法规通过实施资助政策、优化资源配置等手段,推动教育公平,减少地区、城乡、群体间的教育差距。
民办教育新法新政解读

民 办 6333 5637 29765 7657 3924 891 1073 3720 1865
243 139
61247
民办占辖 区所有小
学比例 12.7% 11.4% 33.2% 18.0% 22.9% 3.9% 10.4% 32.2% 29.2%
1.9% 0.7%
12.6%
民 办
11824 4847 10953 4937 5637 764 2129 711 3003
*
土地使用
土地 使用
非营利性 营利性
政府划拨(划拨方式) 其他优惠方式 挂牌出让(有偿方式)
*
收费标准
收费
¥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非营利性 营利性
政府定价 市场调节 自主定价 社会公示
*
过渡规定
过渡
*
终止办学
补偿奖励
地
非营利性
方
修改章程
政
府
确
继续办学
定 营利性
结余(非营利性) 重新登记
财务清算
明确财产权属
缴纳税费
五、《新民办教育促进法》中与教师有 关的内容
幼儿园(人)
小学(人)
初中(人)
高中(人)
中职(人)
民 办
14831 13607 33166 17465 6696 7363 3365 4105 3318 3605 6424 2798 6693 1346 10685 6369 9973 6196 158005
民办占辖 区所有幼 儿园比例
60.0% 66.5% 82.6% 72.7% 75.8% 66.9% 84.7% 84.7% 84.8% 42.6% 58.0% 68.3% 76.8% 50.9% 78.5% 63.0% 63.3% 71.3% 70.2%
培训行业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解读

该法规定了民办教育的法律地位、设立条件、内部管理、教师权益等方面的内容,为培训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各地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办法,对培训机构的场地设施、师资力量、教学内容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各地出台的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办法
地方政府通过加强日常监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等方式,对培训行业进行规范和管理,确保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开展培训活动。
地方政府对培训行业的监管措施
1
2
3
未来政策将更加注重引导培训行业加强自律和规范发展,推动培训机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提高培训质量和服务水平。
加强行业自律和规范发展
政策将鼓励培训机构与学校教育相互配合,形成协同育人的良好格局,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促进培训与学校教育有效衔接
政府将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监管和评估工作,建立培训机构信用档案和黑名单制度,对违法违规的培训机构进行严肃处理。
培训行业法律法规前景展望
06
建立健全培训行业法律法规体系,明确各方权责,为行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立法保障
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执法严格
完善培训行业纠纷解决机制,确保司法公正,提升行业整体形象。
司法公正
03
社会共治
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治理格局,推动培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知情权
学员有权获得优质的教学服务,包括良好的教学环境、合格的教师、完善的教学计划等。
受教育权
如培训机构未履行合同义务或提供不合格服务,学员有权要求退费或赔偿损失。
退费权
学员在培训期间享有安全保障权,培训机构应提供安全的教学场所和设施,确保学员人身安全。
教育培训行业的法律法规解读
教育培训行业监管机构主要包括 教育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负 责行业准入、教学质量、收费标 准等方面的监管。
守法经营与风险防范意识
守法经营
教育培训机构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 规和政策规定,依法取得办学资质, 规范招生、收费、教学等行为。
风险防范意识
教育培训机构应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 制,加强内部管理,防范经营风险。 同时,应积极应对突发事件和危机, 保障学员和机构的合法权益。
07
总结与展望
当前教育培训行业法律法规特点总结
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
明确的监管职责划分
教育培训机构需满足一定的资质和条件, 包括场地、师资、教学内容等方面的要求 ,才能取得合法经营资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教育培训机构的 设立、变更和终止进行审批,并对其办学 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加强的收费管理
重视的消费者权益保护
行业自律将成重要趋势
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加强行业自 律,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道德 规范,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监管力度将持续加强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加强对教 育培训机构的监管力度,严厉 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 秩序和公平竞争。
多元化发展将成主流
教育培训机构应当积极拓展业 务领域和服务模式,满足消费 者多元化的需求,提高市场竞 争力。
合同签订、履行及变更要求
合同签订
教育培训机构与消费者应当签订 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 务,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期限、
培训费用等。
合同履行
教育培训机构和消费者应当按照 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教育 培训机构应当提供符合合同约定 的培训服务,消费者应当按时支
付培训费用。
合同变更
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双方应当协 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变更后 的合同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
第十一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解读与实施
第十一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解读与实施本章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民办教育有较大发展。
但是,民办教育的发展也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
这些困难和问题已严重影响和制约了民办教育的进一步发展,所以必须通过法律来规范和保护民办教育的发展。
于是2002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本章就《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制定、主要内容及实施加以阐释。
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制定一、立法过程早在1997年10月,国务院就颁布了《社会力量办学条例》。
但随着形势的变化,民办教育发展中不断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条例在某些重要方面的规定已不适应民办教育发展的需要。
于是我国开始组织专家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并于2002年12月28日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
本法的出台是我国教育事业发展和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是民办教育事业发展史上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它标志着我国民办教育事业将要进入一个依法快速健康发展的新的历史时期,对于促使早日形成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新格局具有重大意义。
二、立法依据(一)法律依据1982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依照法律规定举办各种教育事业。
”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进一步提出,地方要鼓励和指导国营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办学。
1987年国家教委出台的《关于社会力量办学的若干暂行规定》,进一步指出,社会力量办学应结合本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主要开展各种类型的短期职业技术教育,岗位培训,中小学师资培训,基础教育,社会文化和生活教育,举办自学考试的辅导学校(班)和继续教育的进修班。
1992年国家教委在《全国教育事业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要点》中则认为,为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需要,要逐步建立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的社会各界共同办学的体制。
这种办学体制大致设想为:学前教育以社会各界办学为主;中小学教育以地方政府办学为主;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除部分骨干学校由政府办学外,在当地政府统筹支配下,城市主要由行业、企业、事业单位办学和各方面联合办学,农村由多方面集资办学;高等教育以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政府办学为主。
2024原民办代课幼儿教师政策
2024原民办代课幼儿教师政策近年来,中国的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特别是在幼儿教育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然而,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幼儿园的师资力量不足、代课现象频繁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2024年,中国将实施原民办代课幼儿教师政策。
这一政策的目标是增加幼儿园教师的数量和质量,提高幼儿园教育的水平。
首先,原民办代课幼儿教师政策将大力推动原民办幼儿教师培训的改革。
这意味着幼儿教师的培训将更加注重实践经验和教育理论的结合,培养幼儿教育的专业化和实践能力。
此外,政府还将鼓励原民办幼儿教师参与继续教育,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技能。
该政策还将鼓励幼儿园与高校、科研机构等合作,加强幼儿教师的培训与实践基地的建设。
通过与相关单位的合作,幼儿教师可以接触到最新的教育理论和实践经验,提高他们的教学水平和教育方法。
与此同时,政府将加大对原民办代课幼儿教师的资金支持力度。
为了提高幼儿园教师的薪资待遇和福利保障,政府将逐步增加对原民办代课幼儿教师的补贴和奖励。
这将有助于缓解幼儿园教师的压力,提高他们的教学热情和工作积极性。
此外,政府还将出台相关法规,加强对幼儿园的监管,严禁代课现象的发生。
对于没有合法资质的代课人员和幼儿园,政府将采取严厉的处罚措施。
同时,政府还将鼓励公办幼儿园与原民办幼儿园开展合作,共享资源,提高教育质量。
最后,政府还将推动原民办代课幼儿教师的职称评定制度改革。
通过改革职称评定制度,政府将激励幼儿教师提高自身专业素养和教育能力,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综上所述,2024年的原民办代课幼儿教师政策旨在增加幼儿园教师的数量和质量,提高幼儿园教育的水平。
通过推动幼儿教师培训改革、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加强监管和推动相关制度改革,政府将为幼儿教育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和机会,从而更好地满足社会的需求,提高幼儿的教育品质。
民办教育促进法解读
民办教育促进法解读一、立法目的和背景本法旨在促进民办教育的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的多样化需求,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
同时,为了规范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保障民办学校的合法权益,提高民办学校的教学质量和内部管理水平,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监督和管理,根据宪法和教育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法。
二、适用范围和定义本法适用于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包括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以及其他文化教育类民办学校。
本法所称民办学校是指由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教育机构。
三、民办学校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民办学校具有法人资格,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民办学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维护受教育者和教师的合法权益。
同时,民办学校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如提供教育服务、保障受教育者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等。
四、政府对民办教育的支持措施政府应当支持民办教育的发展,在政策、资金、土地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
具体包括:政府可以给予民办学校一定的补贴和奖励;符合条件的民办学校可以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税收优惠;政府可以向民办学校提供一定比例的生均公用经费;民办学校可以参与国家重大公益性科研项目等。
五、民办学校的设立、变更和终止民办学校的设立应当具备相应的条件,包括举办者、办学章程、教学场所、资金等。
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经过审批机关审批,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民办学校变更和终止应当经过审批机关批准,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民办学校的内部管理体制民办学校应当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体制,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理事会应当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组成。
校长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资格,并由理事会聘任。
七、民办学校的教学质量和评估机制民办学校应当按照教学大纲和课程标准实施教学,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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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意见》后时代这股政策风到底吹向了哪里?
大家好,欢迎收听今天的每日播报,我是**学院主播小渔,今天是10月4日,星期四。
前两天,小渔给大家详细解读了国务院八月印发的《意见》。
今天,我们就来看看它的影响及各地响应政策。
一、素质教育从业者发声
“虽然监管力度会加大,但短期内肯定还会存在不规范的小型培训机构,实则政策实施前期对大品牌培训机构冲击力度还是比较大的。
”
“目前的市场现状很多是体制原因导致的,不是靠简单出个政策就可以解决的。
要想从根源解决,得改革教育体制。
”
“总体来看这些都是为了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将培训市场做到更正规、更健康。
也就是说培训机构不是需要被取缔而是需要更加正规化经营,这一文件的颁布对一些机构来讲,短时间内会带来一些经营压力,但长远来看一定会使得这一行业更加健康。
”
“其实以上条例主要还是针对学科类培训机构,没有把素质教育单独分出来。
之前送审稿提及艺术机构可以直批,如今《意见》又有不一说法,可能到之后才能有最终结论。
我们也在观望,如果送审稿通过,艺术能排除在外的话,这将对艺术类教育机构是个好消息。
如不能通过,肯定会对素质教育影响大,尤其是收费周期这条政策,因为现在大部分机构都是按年收费。
”
“线上的素质教育品类可能会因为政策从线下走到线上的‘时差’而短时期内受益,但长期来看,也在监管的范围之内。
”
“《意见》将会倒逼机构把服务做得更好,这是行业规范的开始,大家都将开始注重产品研发、规范经营,把服务放第一位,而不是把教育做成金融。
”
二、各地区政策响应程度
●江苏规范校外培训收费:不得一次性收取超3个月费用
为规范培训机构的收费行为,江苏省物价局会同省教育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四部门出台了《江苏省培训收费行为规范》,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
●沪上培训机构大多仍按年收费,家长担心按月付费价格过高
9月,上海市教委指出,按照目前上海现行的“一标准两办法”规定,培训机构一次性收取费用不得超过12个月,也即可以收取一年费用。
但市教委也明确表示,将严格落实《意见》,尽快出台补充条例,将收费时间限定在3个月内。
不愿一次性支付长期费用的心结,在于
家长担心机构卷款跑路,因此,不少家长呼吁,上海地区尽快落实国务院相关《意见》。
「湖南」出台校外培训机构“标准” ,不得聘用在职教师
湖南省近日出台《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的意见》,湖南省教育厅要求,各市州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抓紧研究制定本地区校外培训机构设置的具体标准,并于10 月20 日前报省教育厅及有关部门备案。
三、各地区部署计划
北京:将建立市级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服务平台
对于下一步工作部署,北京市教委副巡视员冯洪荣指出:一是要研究制定北京市实施意见,修订机构设置标准、二是要建立起一些长效机制、三是进一步丰富实践活动的内容。
上海市教委副主任倪闽景:通过四个机制的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治理
一是健全部门分工合作机制。
二是健全合规机构入门审批机制。
三是健全违法违规办学行为发现机制。
四是健全各类培训机构的处理机制。
广东广州市教育局副局长林洽生:对1650家存在问题的中小学学科类培训机构实施分类整治。
此外,广州市方面还通过疏堵结合,打造健康规范教育格局。
对于下一步的工作部署,林洽生表示,将建立大数据系统,开发“广州市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信息平台”,应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日常监督和管理,实现“管准入、管课程、管信用”三位一体;继续推进教育集团化办学,促进广州教育均衡发展。
好了,以上就是今天的全部内容。
明天小渔将会给大家温习《送审稿》,欢迎到时收听。
每日播报,教育资讯早知道,我们明天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