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民政局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贯彻落实情况调研报告
石家庄市民政局2019年法治民政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石家庄市民政局2019年法治民政建设工作情况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家庄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20.01.15•【字号】•【施行日期】2020.0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政综合规定正文石家庄市民政局2019年法治民政建设工作情况报告2019年以来,市民政局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引领下,以建设“法治民政”为导向,以创新体制机制为突破口,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为着力点,大力开展普法宣传,积极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推进民政法治建设,通过抓落实、防风险、补短板、强弱项,努力营造省会民政系统带头学法、全面普法、规范执法、模范守法的良好氛围,不断促进全市民政事业健康发展。
一、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实现民政系统学法普法全覆盖(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深入贯彻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专题学习宣传教育,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实质要义,并贯彻运用到民政各项工作过程中。
(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
市民政局始终将法治建设作为工作的重点并将其列入2019年普法工作要点,下发正式文件要求全市民政系统贯彻执行。
局党组将宪法和党内法规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深化党组会会前学习的常态化机制,先后学习了《宪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民政相关规章制度,通过集中学习、广泛讨论、会后总结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了局领导班子依宪执政和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民政系统全员学法。
组织全体党员以党小组为单位,认真学习党内法律法规;邀请市委党校杨晖教授进行《学习“效能革命”动员大会精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专题辅导讲座,局机关干部职工、局属单位班子成员共计100余人参加学习。
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普法办在全市22个婚姻登记处“开展《宪法》文本进家庭”活动。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贯彻落实情况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我今天向大家汇报的主题是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贯彻落实情况。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是一部重要的法律法规,对于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老年人全面参与社会生活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自2024年颁布实施以来,我们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都积极落实这部法律法规,并取得了一些进展。
接下来,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向大家介绍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贯彻落实情况。
首先,政府层面的贯彻落实。
各级政府高度重视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积极推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贯彻落实。
各级政府相继颁布了配套政策,明确了职责分工和工作重点。
各级政府设立了老年工作部门或机构,加强对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同时,政府加大了对老年人服务设施的建设和投入力度,提供了更加便利的服务和照顾。
在养老机构建设方面,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持续推进养老院床位数量增加,提升服务质量,满足老年人的需求。
再次,法律的宣传和教育。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贯彻落实必须得到全社会的共同认可和支持,而这就需要法律的宣传和教育。
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通过举办讲座、座谈会、宣传片等形式,向公众普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知识和要点,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同时,加强对老年人的法律援助,为老年人维护自身权益提供更好的保障。
通过法律的宣传和教育,让老年人更加了解自己的权益,以及在维权过程中的途径和方法。
最后,亟待完善的地方。
尽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贯彻落实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仍然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首先,老年人服务设施的不平衡问题。
一些地区老年人服务设施相对薄弱,养老院床位不足,服务质量不高,难以满足老年人的需求。
其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宣传不足。
虽然政府和社会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工作,但在老年人群体中,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了解仍然不深,存在法律知识普及不到位的问题。
最后,老年人的法律援助体系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虽然目前一些地区已经建立了法律援助机构,但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诸多问题,包括援助范围不明确、法律援助资金不足等。
老年优待落实情况汇报

老年优待落实情况汇报尊敬的领导: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对老年优待落实情况进行了汇报。
经过调查和整理,以下是我对老年优待落实情况的汇报:一、政策落实情况。
自老年优待政策出台以来,各级政府部门积极落实相关政策,加大对老年人的关爱力度。
在医疗保障方面,各地纷纷出台了老年人医疗保险补贴政策,为老年人提供更加全面的医疗保障。
在生活补贴方面,一些地方还对低保老年人提供了额外的生活补贴,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此外,各地还积极推进老年人福利设施建设,不断完善老年人的福利保障体系。
二、实际落实效果。
在政策落实的基础上,老年优待的实际效果也逐渐显现出来。
越来越多的老年人享受到了政府的关爱和帮助,他们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显著提高。
在医疗保障方面,不少老年人因为政策的支持而得以及时就医,减轻了家庭的经济负担。
在生活补贴方面,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得到了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了满足。
此外,老年人福利设施的不断完善也为他们的晚年生活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便利。
三、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尽管老年优待政策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实际落实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一些地方政府对老年人的关爱力度还不够,导致部分老年人的需求得不到充分满足。
其次,老年人医疗保障的实际效果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有些地方老年人医疗保障政策的执行力度还不够。
最后,一些地方老年人福利设施建设还存在不足,老年人的福利需求得不到充分保障。
针对以上问题,我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加大对老年人的关爱力度,各级政府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老年人的政策支持力度,确保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充分保障。
二是加强老年人医疗保障政策的执行力度,各地要加大对老年人医疗保障政策的宣传力度,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三是加快老年人福利设施建设,各地要加大对老年人福利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提升老年人福利设施的服务水平。
总之,老年优待政策的落实对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政府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老年人的关爱力度,不断完善老年人的福利保障体系,确保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得到充分保障和关爱。
加强城区老年人权益保障调研报告

加强城区老年人权益保障调研报告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是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传统美德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快建设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区在20xx年左右就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
到20**年底,全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5.1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11.01%。
近年来,**区从改善民生,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大局出发,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乐"的工作目标,加大投入,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老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由于**区老龄工作基础比较薄弱,在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存在主要问题(一)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滞后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口结构的变化,社会养老服务需求迅速增长,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远不能满足实际需要。
一是养老服务设施严重不足。
全区养老服务机构能供养老年人入住的床位数仅为老年人总数的0.49%,低于全国1.59%的平均水平。
二是对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扶持力度不够。
全区由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服务机构只有1家,提供半护理和全护理养老服务。
民办养老服务业场地小,设施差,医护等专业人员缺乏,虽然政府有关部门在税费减免、用水、用电等方面制定了一些优惠政策,但仍运转困难,发展缓慢。
(二)农村老年人权益保障薄弱**区约有65%的老年人生活在农村,农村老年人权益保障基础薄弱。
一是农村大量外出务工劳动力的转移,使农村留守老人、"空巢"老人日趋增多。
农村老年人收入水平普遍低于当地居民平均收入水平,赡养纠纷等问题比较突出。
二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虽然已在**区全面实施,但保障水平还比较低。
(三)老龄事业财政投入不足20**年1月起,**区对年龄在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
发放标准为80周岁至89周岁老人每人每年发放120元;90周岁至99周岁老人每人每年发放240元,高龄津贴标准较低。
二、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的措施和对策(一)推进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1积极应对老龄化,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是当前**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工程。
民政局关于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汇报_工作汇报_

民政局关于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汇报民政部门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与民政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有100多部,其内容大都涉及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如优抚安置、军休、评残追烈、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救灾救济、社团管理、地名区划、殡葬管理、财务管理等等。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把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与各项民政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民政法律和政策规章,正确处理各种矛盾和利益关系,坚持依法行政,注重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确保了三个群体(弱势群体、困难群体、优抚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为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婚姻法》贯彻执行情况为更好地宣传贯彻《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推动全州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按照省、州有关要求,我们督促各县市结合自身实际,将一部分乡镇婚姻登记收回到县市局实行集中登记。
新《婚姻法》和《登记条例》颁布后,州民政局专门组织八县市婚姻登记人员先后到省、州集中培训,各县市也采取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进行了培训,同时,积极协助配合各级人口计生部门搞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加大对基层乡镇办新《婚姻法》的宣传,加强对基层工作人员以及人民群众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累计发放《婚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册10万多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近几年来,在办理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中,没有出现一例违法登记的现象。
在加大法律法规宣传的同时,我们还进一步加大了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的力度,规范婚姻登记机关建设和管理,依法设置了婚姻登记机关,规范了婚姻登记机关名称和印章,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积极推行婚姻登记政务公开,坚持依法登记,文明服务。
去年,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州婚姻登记信息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快婚姻登记信息化硬件建设。
目前,全州集中办理婚姻登记全部实现了网上登记、电脑出证,做到了程序规范、办事高效,受到了社会的一致好评,群众满意度较高。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重庆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重庆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19.04.11•【字号】渝民发〔2019〕7号•【施行日期】2019.04.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护正文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重庆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渝民发〔2019〕7号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万盛经开区民政局: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9年4月1日,我市修订施行《重庆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渝府令〔2019〕326号)。
为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重庆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和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通知》(民函〔2019〕1号)要求,现将养老机构管理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依法做好登记备案工作按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重庆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养老机构登记实行登记备案制度,设立公益性养老机构,符合事业单位登记规定的,向事业单位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符合社会组织登记条件的,向民政局社会组织登记部门办理登记手续;设立经营性养老机构,应当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养老机构登记后即可开展服务活动,并向所在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民政部门备案。
原设立许可的养老机构在有效期内的仍然有效,无须登记备案,设立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不再换发许可证,执行登记备案制度。
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符合养老机构登记备案条件的,应予以登记备案,未达到条件的,应作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加强日常运营管理。
养老机构登记备案时,应提交设置养老机构备案书和备案承诺书,并提供产权证明、法人登记、消防验收或备案和环境评估资料,资料齐全的,各区县民政局应随申请即收即办,最长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资料不齐的,各区县民政局可要求养老机构补齐资料,也可向相关部门函告相关情况。
民政局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调研报告-民政局调研报告

民政局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调研报告|民政局调研报告xx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针,以“人性化、亲情化、规范化”服务为重点,大力推动各类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建设,以“六个老有”为工作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各项老年优待政策,不断创新养老机制,初步形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实现了新建城乡社会福利机构全覆盖的奋斗目标,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本文就当前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等方面谈几点粗浅的建议。
一、基本情况xx县辖2镇4乡、2个管委会、1个街道办,79个行政村,6个城市社区;6所乡镇敬老院,342名农村五保供养人员;社会福利服务中心1处,入住老人23名;幸福家园9处,安置孤寡老人44户69人。
目前,全县共有60岁以上老年人11465人,其中:80-89岁538名,90-99岁32名,100岁以上1名。
全县现有离退休干部 1078人,其中60-70岁628人,71-79岁393人,80岁以上57人,平均年龄71.8 岁。
“三无”、“空巢”、失能、残疾老年人正在逐年增加,人口已呈现老龄化发展趋势。
二、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六个坚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强化为老服务意识,加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全力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健康发展。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有保障。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了“四个纳入”。
一是纳入发展规划。
把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纳入了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出台了《xx县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崇政发[20xx]108号)。
关于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调查报告

关于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调查报告关于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调查报告2007-12-15 23:43:30第1文秘网第1公文网关于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调查报告关于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调查报告(2)关于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调查报告为做好全国老龄办《关于认真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和执法监督工作的通知》及省、市老龄办关于《老年法》执法检查的通知精神,了解我县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基本状况,研究如何做好老年人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问题,我县民政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由副局长***带领社救股的工作人员突击抓好此项工作,首先是以去年8月份大规模调查的数据为基础,再深入到各乡镇做全面系统的调查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我县老年人的基本情况:我县60岁以上的老年人有84704人,占全县总人口的,其中城镇17652人,农村67052人;80岁以上的老年人有10909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60岁以上的特困老人有2795人,占老年人总人口的,城镇特困老人233人,占特困老年人总数的,农村特困老人2562人,占特困老年人总数的;无脱困希望,需长期救助的老年人有2712人,占特困老年人97。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特困老年人的问题还较为严重,且居住在农村的特困老年人数偏大,较难以帮助其解困,但是经过去年以来民政部门的努力,通过低保和临时救助等方法,目前大部分特困老年人基本解决了吃、穿、住等基本生活问题。
(一)各项老年人权益保障制度和政策的落实情况。
近年来,我县认真抓好《老年法》的贯彻落实。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职工的基本养老金和基本医疗保险、符合条件老年人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五保供养制度和贫困老年人的社会救助等方面均能认真按照有关制度和政策的要求抓好落实,较好地保障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农村老年人的家庭赡养状况。
农村老年人主要是由子女进行赡养;普遍都能达到老有所养和老有所乐。
但是一些孤老、中老年时期丧失子女及虽然结婚但无子女的老年人,因年老体弱或常年有病在身无法进行劳动生产,造成生活状况越来越困难;还有一些老年人原本生活不错,有子女供养,但是由于子女不供养或无法供养成了特困老人,主要原因是有子女生活特别困难,又不孝顺,不愿供养老人;有的子女因违法犯罪被抓坐牢,导致老人无人供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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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贯彻落实情况调
研报告
近期,xx市民政局组建老龄工作专题调研组,采取走访、问卷、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查询统计资料等形式,对全市《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基本掌握了全市老龄工作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和工作成效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生活水平持续提高,我市人口平均寿命不断延长,截至XX年12月底,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已达18.07万人,其中80-89岁老年人2.2万人,90-99岁高龄老人2911人,百岁老人109人,占全市总人口的十万分之10,人口平均预期寿命89.7。
据调研分析,我市人口老龄化已进入快速发展时期,主要呈现以下四个特征:一是老龄化进一步加速。
二是农村老年人口基数大。
三是高龄化进一步加速。
四是老人空巢化进一步加速。
人口快速老龄化使劳动力年龄结构、人口赡养比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并直接导致社会供养系数上升,家庭养老压力加大,社会负担加重,给养老保障、卫生保健、为老服务、敬老道德建设带来了严峻的考验,人口老龄化已成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颁布实施以来,尤其是本届政府十分重视老年人工作,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围绕“五个老有”总目标,将老龄事业纳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实施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出
台有关配套政策措施,健全市、镇、村三级老龄工作网络,着力完善养老和医疗保障体系,以落实优待老年人规定,大力实施银龄安康工程,积极协调各方面力量创造性开展工作,为老年人做实事、办好事,切实维护和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老龄事业得到持续发展、健康发展,老龄工作取得了扎扎实实的效果。
近年来,我市先后被国家老龄委表彰为全国长寿之乡、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单位。
今年5月21日xx 市在马耳他被联合国老龄所命名为“世界长寿之乡”。
(一)强化组织保障。
重点抓了“三个到位”:一是组织领导到位。
成立了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明确由常务副市长担任老龄委主任,一名副市长主抓老龄工作,市财政、民政、人社、交通、旅游等29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二是人员经费到位。
设立了常设机构“老龄工作办公室”,各乡镇场库区都成立了老龄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专兼职干部,每年落实专项工作经费20万元。
三是政策制度到位。
先后出台实施了《xx市老龄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和《xx市老年人享受优待政策服务的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高龄老人关爱保护会议纪要》等一系列文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经常听取老龄工作汇报,专题调研老龄工作,现场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使全市老龄工作步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二)强化宣传教育。
在全市广泛开展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xx省关于老年人享受优待服务的规定》为重点的政策法规宣传活动,先后印发宣传手册12.5万本,组织专题讲座200余场次,每年开展典型评选活动2-3次,推动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贯彻落实,市
民尊老敬老意识和老年人的法制意识普遍增强。
磷矿镇俐河村农民陈祖兰,张集镇福利院女职工宁志华,先后被评为“全国孝亲敬老之星”、全省“敬老之星”。
去年12月,在国家老龄委组织的“十大杰出老人”和“十大敬老楷模”评选活动中,我市柴湖镇张遥遥荣获“全国敬老模范”称号,胡集镇李家庆荣获xx省“十大杰出老人”提名奖。
同年10月,xx宏泰盛世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一次性向市福利院老人捐赠善款20万元。
(三)强化关键措施。
一是完善养老保障制度。
投资1200万元改(扩)建了25所乡镇福利院,投资1500万元建起了市老年公寓。
将2039名农村五保老人、143名城市“三无”老人全部纳入福利院集中供养。
将3050名城镇贫困老人、8217名农村贫困老人纳入了城乡低保,占城乡低保总数的27%;按政策将所有城镇个体工商户、无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纳入了养老保险范畴,积极实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现已累计为8.9万名60周岁的农村老年人发放养老金3379万元;现已建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试点16个,农村互助式养老服务中心132处;对90岁以上的老人,每年由人民医院登门免费体检一次,并为每个高龄老人健立健康档案,对70-89岁的高龄老人,由各乡镇卫生院负责保健。
60岁以上老年人督促其赡养人为其购买城镇医疗保险和新农合。
去年9月市长办公会专题研究百岁老人医疗费用问题,拟对百岁老人医疗费用实行全免,目前卫计局正在制定方案。
二是落实养老优待制度。
XX年元月高龄津贴提标后,90-99岁老人人月平195元,百岁老人人月平550元。
XX年元月,将高龄津贴
发放范围扩大到80岁以上,全年拨付80岁以XX龄津贴1178.73万元。
今年将百岁老人长寿补贴实行与年岁挂钩,即以百岁为基础,年岁越高,补贴越多。
每增一岁,月增30元。
对 65周岁以上老年人乘坐城市公交车实行免费;60-70周岁老年人进入风景区、旅游景点的门票实行半价优惠, 70周岁以上老年人实行全免;每年老年节期间,“明显陵”向全市老年人免费开放;老年人享受优先就医、减免挂号费和门诊费等优惠政策。
加大老年人司法援助工作,我们在市内有影响的3家律师事务所分别设立了法律援助中心和老年人维权接待室,切实保障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在坚持完善已出台的相关政策的基础上,对高龄老人大力实施“五个一”惠老工程,即:每年一次看望慰问、一次免费体检、一次生日祝寿、一次长寿补贴、对新增百岁老人赠送一台32英寸彩电。
三是构建服务管理制度。
由有威望、热心老龄工作的退休老干部担任会长兼维权联络员,有力加强了基层老龄工作的力量,目前我市已建立基层老年协会399个。
各基层老年协会扎实开展活动,带领广大老年人在参与我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和老年维权中发挥突出作用。
建立专项服务机构,全市共建立长寿研究会1个,会员12人;老年大学1所,学员804人;老年体育协会18个,会员461人;书画研究会1个,会员214人;社区健身队24个,队员2050人,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来看,我市在依法维护和保障老年人各项权益方面做了一些
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在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和经济转轨、社会转型、利益格局不断调整变化的新形势下,仍存在一些深层次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少数单位重视不够。
个别部门对老龄工作不够重视、认识不到位,在依法维护和保障老年人各项权益方面,缺乏工作主动性,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不顺畅,影响了《老年法》的贯彻实施和老龄工作的开展。
二是保障水平提升不够。
我市虽已建立起覆盖城乡的养老保障和医疗保障体系,但与发达地区比较,养老保障总体水平相对较低。
城乡之间的差别仍然较大,有待进一步提高。
对《老年法》等相关涉老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大,全社会敬老、养老、爱老、助老的意识和氛围还没有真正形成,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现象仍时有发生。
三是服务能力拓展不够。
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居家养老推进缓慢。
农村老人面广量大、居住分散,聚居化程度不高,给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带来难度;从业人员严重缺乏。
专业人员的缺乏,已经成为养老机构发展的一大瓶颈;扶持政策落实较难。
各级关于加快老龄事业发展有关政策意见中的扶持政策涉及国土、税务、电力等多个部门,没有相应的具体政策措施,在实际执行中难以落实。
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土地政策制约着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加大工作推进力度。
要进一步加强老龄组织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发挥老年协会组织的作用,加强督查考核力度,充分发挥调动民政及涉老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有效协调解决老龄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形成老龄工作推进合力。
加大财政对老龄事业的投入力
度,形成制度化的财力投入机制,确保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建议上级增加经费投入,每年核拨一定额度的专项经费及运行经费,加大养老服务设施、医疗卫生保障、涉老公共服务设施等方面的建设。
二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要广泛开展富有教育意义的敬老养老助老道德教育活动,形成浓厚的尊老敬老和依法维老、以情助老的良好风尚。
在前阶段宣传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老年法规政策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把法制教育与敬老教育相结合,通过媒体对重大、典型的老年人援助案例进行宣传报道,以案释法,不断提高老年人自觉维权的意识和维权的能力。
各部门要把贯彻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加大督办力度,严厉打击伤害、遗弃、虐待老人的违法行为,大力营造尊老、养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和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制环境。
三是加大督办落实力度。
要推动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探索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长效机制。
年内完成8个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52个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
全市养老床位达到3800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0张以上。
城镇社区老年协会建会率95%以上,农村老年协会建会率85%以上。
及时足额发放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
四是加大经费投入力度。
进一步完善老龄事业经费投入保障机制。
财政投入是推动老龄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保证。
继续加大对老龄事业经费投入,出台专项扶持政策,建立自然增长机制,确保各级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