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对外贸企业出口的促进作用分析
RCEP协定国非关税贸易壁垒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

RCEP协定国非关税贸易壁垒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国际贸易合作变得越来越重要。
近年来,自由贸易协定在全球范围内不断涌现,为贸易创造了更自由、更便捷的环境。
在这种背景下,RCEP协定(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也应运而生。
RCEP协定由全球涉及数十个国家和地区,具有重要的经济和政治影响力。
本文将浅析RCEP协定国非关税贸易壁垒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
一、 RCEP协定简介RCEP协定是由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加坡、印度、东盟10个成员国共同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
该协定于2020年11月15日签署,成为亚太地区最大的贸易协定。
RCEP协定的签署将促进区域的经济一体化,深化贸易和投资合作,扩大市场开放,促进区域的经济发展和繁荣。
二、RCEP协定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1. 减少关税壁垒,提升贸易自由化RCEP协定涵盖经济和贸易领域的多个方面,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等。
其中,货物贸易是最为重要的一项。
据协定规定,成员国将逐步取消或降低进口关税,为出口商创造更加自由的市场环境。
这意味着,我国出口商将享有更加优惠的关税待遇,降低了出口产品的成本,提高了竞争力。
同时,RCEP协定将重点推进贸易自由化,简化海关手续和标准等,减少通关时间和成本,提升我国出口贸易的效率。
2. 降低非关税壁垒,扩大出口规模除了对关税进行调整之外,RCEP协定还将降低非关税贸易壁垒。
成员国将逐步消除或减少非关税壁垒,包括技术壁垒、检验检疫限制、服务贸易限制等。
这将有助于扩大我国的出口规模,提升我国出口商的市场份额。
例如,在韩国出口市场,我国电子产品曾遭受技术壁垒的限制。
但随着RCEP 协定的签署,这些限制将随之消失,为我国电子产品在韩国市场上的销售提供新的机遇。
3. 促进投资合作,提高出口经济实力除了促进货物贸易,RCEP协定还将推进投资合作。
例如,协定将降低资本和技术的流动成本,为企业建立投资合作提供更多的机会。
原产地证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

原产地证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
原产地证是一种出示商品来源国家/地区而获得免税或减税待遇的证明文件。
它可以作为单一国家税制下面临对外贸易的企业向外国政府提供有效证明的手段,从而获得本国货物进口国家减免关税等优惠政策。
原产地证在国际贸易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帮助企业享受贸易优惠政策。
在很多国家和地区都有减税优惠政策,原产地证是可以搭配这些政策来实现企业节税的重要手段。
二是提高国际贸易便捷性。
有了原产地证可以大大提高国际贸易出口便捷度,因为它可以让企业正确执行免税政策,缩短流程,有效加快出口速度,提升出口效率。
三是提高产品的竞争力。
特定国家或地区的减税优惠政策对产品具有重要的营销效果,原产地证能够有效宣传企业产品的国家地区,从而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四是把握市场机遇。
国外政府减免关税是大势所趋,而原产地证是实现该目标的桥梁,企业必须把握机遇,充分利用原产地证使自己的产品受到更多国家的认可,实现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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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皆是 。
知 道 客 户 索 要 原 产 地 证 明 书 是 为 了
将 关税 优 惠 作 为筹 码 之 一 , 定 和 争 取 稳
据 统 计 ,0 8年 ,陕 西 检 验 检 疫 20 局 各 种 优 惠 原 产 地 证 书 签 证 金 额 为
关税优 惠约 50 6 3万 美 元 。 部 分 企 业 白 自 丢 掉 到 手 的 实 惠
虽 然 原 产 地 证 书 制 度 为 企 业 打
利时 、 丹麦 、 国、 国、 英 德 法国 、 尔兰 、 爱 意大利 、 卢森 堡 、 兰 、 腊 、 荷 希 葡萄牙 、 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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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我 产 品 减 免 部 分 关 税 。 日前 , 连 大 中 远 船 务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为 出 口 至 韩 国 的 一 艘 浮 船 坞 在 辽 宁 检 验 检 疫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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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 在韩 国海 关通关 时享受 到减免 2 %的关 税优 惠 待遇 ,折 合 人 民币 . 5 10 3 0多万 元 ,其 产品竞 争力 大大 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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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ep原产地证书的作用

rcep原产地证书的作用
RCEP原产地证书是指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框架下,由出口国的官方机构或经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证明商品原产地的文件。
该证书可以用于证明商品符合RCEP协定规定的原产地标准,从而享受到协定内关税减免、非关税壁垒和贸易便利化等优惠政策。
具体来说,RCEP原产地证书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证明商品原产地:RCEP原产地证书可以证明商品的原产地,从而满足协定内对原产地的要求。
这对于出口商来说,可以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降低贸易风险。
2. 享受关税减免:根据RCEP协定,出口商可以申请商品的关税减免,从而降低商品在协定内市场的价格。
而要享受关税减免,就必须提供符合原产地标准的RCEP原产地证书。
3. 避免非关税壁垒:RCEP协定内的成员国之间承诺不采取非关税壁垒,如技术性壁垒、配额、许可证等。
而提供RCEP原产地证书可以证明商品的原产地和质量,避免在贸易过程中遇到非关税壁垒。
4. 促进贸易便利化:RCEP协定内的成员国之间承诺提供贸易便利化措施,如简化海关手续、快速通关等。
而提供RCEP原产地证书可以为企业提供便利,加快货物通关速度,提高贸易效率。
综上所述,RCEP原产地证书在促进区域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降低贸易成本、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进出口商品原产地证明

进出口商品原产地证明在全球化的经济舞台上,进出口贸易如同一场精彩纷呈的交响乐,而进出口商品原产地证明则是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音符。
它不仅关乎着贸易的合规性和公平性,更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各国的经济利益和贸易政策。
那么,究竟什么是进出口商品原产地证明?它又有着怎样的重要作用和意义呢?进出口商品原产地证明,简单来说,就是用以证明进出口商品的原产地归属的一种文件。
这个原产地,指的是货物的生产地、制造地或加工地。
它可不是一张普通的纸,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凭证。
对于进口国来说,原产地证明具有多方面的重要意义。
首先,它是确定关税待遇的关键依据。
不同国家之间可能存在着各种贸易协定和优惠政策,而这些往往与商品的原产地紧密相关。
比如,某些国家对来自特定地区的商品可能给予关税减免或优惠税率。
如果没有准确的原产地证明,进口商就无法享受到这些优惠,从而增加了进口成本。
其次,原产地证明有助于实施贸易统计和监管。
通过了解商品的来源地,进口国能够更好地掌握贸易流向和规模,为制定合理的贸易政策提供数据支持。
此外,它还能保障进口商品的质量和安全。
知道商品的原产地,进口国可以对来自某些地区的商品实施更加严格的质量检测和监管措施,以保护本国消费者的利益。
对于出口国而言,原产地证明同样意义重大。
它能够增强本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在国际贸易中,一些国家对特定原产地的商品有着较高的认可度和需求。
拥有明确的原产地证明,可以让本国商品在市场上脱颖而出,获得更多的贸易机会。
同时,这也是维护本国出口商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在遇到贸易纠纷或不公平待遇时,原产地证明可以作为有力的证据,保障出口商的利益。
那么,进出口商品原产地证明是如何获得的呢?一般来说,有两种常见的方式。
一种是由出口商自行出具的原产地声明。
这种方式通常适用于那些信誉良好、具备一定规模和管理水平的企业。
出口商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如实填写并签署原产地声明,声明所出口商品的原产地信息真实准确。
原产地证书的概念和作用

原产地证书的概念和作用
原产地证书是证明货物原产于某一特定国家或地区的官方文件。
它通常由出口国的政府机构或授权的机构颁发,用于确定货物的原产国或地区,并在国际贸易中起到以下作用:
1. 确定关税待遇:根据国际贸易协定,某些国家或地区对来自特定国家或地区的货物给予优惠关税待遇。
原产地证书可以证明货物的原产国或地区,从而确定其是否符合享受优惠关税的条件。
2. 避免贸易壁垒:某些国家或地区可能对来自特定国家或地区的货物实施贸易限制或制裁。
通过提供原产地证书,出口商可以证明货物的来源地,以避免受到这些贸易壁垒的影响。
3. 满足进口国要求:在某些情况下,进口国可能要求提供原产地证书作为进口货物的清关文件之一。
这有助于确保货物符合进口国的相关法规和标准。
4. 统计和监控:原产地证书还可以用于统计和监控国际贸易活动。
政府机构和国际组织可以利用这些信
息进行贸易分析和政策制定。
总之,原产地证书对于国际贸易至关重要,它可以帮助企业享受优惠关税待遇、避免贸易壁垒、满足进口国要求,并为政府提供贸易统计和监控的依据。
原产地证优惠政策解读

原产地证优惠政策解读原产地证书的全称是原产地证明书,简称产地证,是证明商品原产地的一种文件,是商品进入国际贸易领域的“经济国籍”和“护照”。
它是作为进口国海关确定税率待遇的依据,企业凭原产地证书可享受优惠关税,从而减少企业成本,提高出口产品的竞争力。
随着我国积极参与区域性与双边的自由贸易区协定,相互关税优惠待遇的国家将越来越多,为了服务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外贸出口,帮助企业加强对区域性与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及其互惠原产地证书的认识与应用,有效利用优惠政策扩大出口,开拓国际市场,特此现将有关原产地优惠政策解读如下:一、关税与商品的原产地关税构成进出口商品成本的组成部分,其税额的多少直接关系到商品的市场价格和经营成果,与国家、企业、个人的利益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
因此,对关税的了解和对各类优惠关税的有效利用,直接影响到商品进出口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经济效益。
从关税的征收待遇和征税的方法等分类中我们可以看出,同一个国家的海关对于来自不同国家的同样货物可能征收不同的关税税率,因此决定关税高低的因素主要是货物的原产国。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和生产国际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产品涉及多个国家参与制作并已成为当今世界生产的潮流,这一方面使国际贸易商品的国籍更加难以认定,另一方面又使准确认定商品的国籍变得更为重要。
因为一旦确定了商品国籍,就直接确定了其依照进口国的贸易政策所适用的关税和非关税待遇。
二、原产地证书原产地证书是证明商品的原产地,也就是货物的生产地或制造地的一种法律证明文件,是商品国籍身份证明。
优惠性原产地证书:优惠性原产地证书在国际贸易中被称为“有价证券”和开启国际市场的“金钥匙”。
是根据相关国家的优惠原产地规则和有关要求,由出口受惠国官方机构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受惠国的出口产品在给惠国享受在最惠国税率基础上进一步减免进口关税的官方凭证。
目前,北京地区签发的优惠性原产地证书分两种,一是单方面給惠的普惠制原产地证书,二是互惠性质的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

我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随着我国和东盟国家之间经济合作的不断加深,我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的建立为双方的贸易往来提供了更加便利的条件。
其中,优惠原产地证明书作为一种证明货物来源的重要文件,在CAFTA的贸易活动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本文将就我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的相关内容进行探讨。
一、优惠原产地证明书的概念优惠原产地证明书是根据双边或多边协定的规定,由产品原产国或者受惠国政府或授权机构签发给出口商或者生产商的文件。
该证明书主要用于证明出口货物符合相关协定的规定,并享有优惠待遇。
在CAFTA中,优惠原产地证明书是我国出口商向东盟国家出口货物时,享受进口国提供的相关优惠待遇的重要依据。
二、优惠原产地证明书的主要内容1. 出口国信息:包括出口国的名称、位置区域、通信方式等信息。
2. 进口国信息:包括进口国的名称、位置区域、通信方式等信息。
3. 出口商品信息:包括出口商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值等信息。
4. 原产地标识:需明确指出商品的原产地,证明商品符合协定规定。
5. 签发日期:证明证明书的签发日期,确保证明书的时效性。
6. 签发机构盖章:出口国政府或者授权机构的盖章,表明证明书的合法性。
三、优惠原产地证明书的申请流程1. 申请资格:出口商应当合法登记并符合CAFTA相关规定的要求,方可申请优惠原产地证明书。
2. 资料准备:出口商应准备好相关的出口商品资料,包括产品的原产地证明、报关单据、合格证明等。
3. 申请途径:出口商可通过指定的商会、政府部门或者电子化系统等渠道进行申请。
4. 审核发放:经审核符合条件后,出口国政府或指定机构将签发优惠原产地证明书并寄达出口商手中。
四、优惠原产地证明书的作用1. 享受关税优惠:凭借优惠原产地证明书,出口商可以享受进口国提供的相关关税优惠政策,提高产品的竞争力。
2. 降低出口成本:通过减免或者降低关税,出口商可以降低出口商品的成本,拓宽国际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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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对外贸企业出口的促进作用分析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是基于区域优惠贸易协议产生的,是成员国之间享受相互关税减免待遇的凭证。
目前,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的挤出效应越来越明显,与普惠制原产地证相比,优惠幅度更大,范围更广,有助于提升出口产品在自贸区伙伴国的认可度。
我国外贸企业使用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机会较少,且对其认识不足,外贸主管和签发部门应积极普及和宣传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和自贸区协定相关政策,外贸企业对出口产品的生产加工管理要符合自贸区协定原产地认定条件,并在自贸区扩大宣传并建立分支机构,外贸业务人员要认真学习自贸区协定和其他国际贸易规则。
从而提高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的使用率,为出口企业创造更多机会,争取最大效益。
作者简介:成兵(1968-),男,汉族,江苏南通人,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国际贸易。
自我国成为世贸组织成员以来,建立自由贸易区是发展我国国际贸易的重要战略。
我国在亚太地区积极与周边国家和地区开展贸易合作,目前我国己签署并实施的自贸协定,包括内地与港澳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中国—东盟自贸协定、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协定、中国—智利自贸协定、中国—新西兰自贸协定、中国—新加坡自贸协定、亚太贸易协定、中国—秘鲁自贸协定、中国—哥斯达黎加自贸协定以及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
正在商建的自贸区有6个,分别是中国与海湾合作委员会、澳大利亚、挪威、瑞士、冰岛、韩国自贸区和南部非洲关税同盟。
这些已经签署或正在谈判中的自贸区协定,对我国经济发展产生巨大的影响。
我国企业将从自贸协定中获得重大商机。
一、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简介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是基于区域优惠贸易协议产生的。
区域优惠贸易是指两个或多个国家或地区签订双边或多边协定,建立区域性经贸安排,取消成员之间的贸易壁垒,提供更多的贸易机会,促进区域内经济的共同发展。
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是由签订区域优惠贸易协定的成员国官方机构签发的享受相互关税减免待遇的凭证,被认为是国际贸易中的“有价证券”,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按照自贸协定原产地规则,我国外贸企业使用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出口我国原产地货物在进口国海关通关时,可使国外客户享受关税减免待遇。
在与自贸协定国家进行贸易时,使用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可以使进口方得到关税减免,使得贸易成本降低,我国企业可以适当抬高产品的出口价格,这样既保证了企业自身的利润,又不影响国外进口商的利润空间,互利双赢,将有机会把更多的产品打入自贸区伙伴国市场并扩大市场份额。
二、自贸协定中的主要内容1自贸区产品的分类除已有降税安排的早期收获产品外,其余产品分为正常产品和敏感产品两大类。
在正常产品中,产品又分为一轨产品和二轨产品两类。
两者的共同点是最终税率均为零,区别是二轨产品在取消关税的时间上享有一定的灵活性。
在敏感产品中,按敏感程度不同,产品又分为一般敏感产品和高度敏感产品两类。
两者的共同点是最终税率可不为零,区别是一般敏感产品要在一段时间后把关税降到相对较低的水平,而高度敏感产品最终可保留相对较高的关税。
2原产地规则原产地规则是确定产品“身份”的标尺。
《货物贸易协议》规定,如一产品的本地加工增值不低于该产品总价值的40%,则该产品可被认为是原产于自贸区的产品,在进出口贸易中享受自贸区的优惠税率。
早期收获产品由于以农产品为主,基本上采用“完全获得”标准。
少数特殊产品,如纺织品、羊毛制品等,采用了加工工序、税号改变等其他原产地判定方式。
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要求写明产品的原产地性质,由我国国家质检总局及各地的检验检疫部门颁发,凭此证书可以在向自贸区出口货物通关时享受到优惠关税。
3保障措施贸易救济措施是进出口贸易的“安全阀”,主要包括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
《货物贸易协议》规定,自贸区的反倾销与反补贴措施适用WTO的相关规定。
但在保障措施方面,为保证各自的国内产业不受到严重冲击,协议规定了自贸区的保障措施,允许各方在必要时采用。
例如中国与其他国家建立的自贸区内部的进口激增,使某一产品的国内生产部门受到实质损害或实质损害威胁时,一缔约方可以启动保障措施,对来自自贸区内的产品提高关税。
但为避免滥用保障措施,协议同时还规定了各缔约方使用保障措施的限制性条件。
一是,就具体产品而言,保障措施可使用的期限为从该产品开始降税之日起到完成该产品降税的5年内;二是,一次实施期限不得超过3年,且延长期不得超过1年;三是,实施保障措施的税率不得高于该产品采取保障措施时的最惠国税率;四是,自贸区保障措施不得与WTO 保障措施同时使用。
4数量限制和非关税壁垒为了积极推动自贸区的贸易自由化水平,自贸区内各缔约方不应保留任何数量限制措施,非WTO成员的缔约方也应逐步取消其数量限制。
同时,各方应尽快确定其仍保留的非关税壁垒,并逐步取消。
5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对中国的国际贸易而言,市场经济地位的承认与否是阻碍中国贸易全球化的主要羁绊。
现在与中国签订了自贸协定的国家都已承认了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这对我国具有特殊意义,不仅为我国企业在自贸区内争取了公平和公正的贸易竞争环境,而且也对推动世界上其他国家承认我国市场经济地位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6其他问题在技术贸易壁垒、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和知识产权协议等方面,各缔约方应遵循WTO 的有关规定;其他协议中没有被特别提及或修正的WTO多边货物贸易条款,在被修正后应适用于自贸协定。
协定还就自贸区的透明度标准、加速降税安排、一般例外、安全例外及有关程序和机构性安排做出了规定。
三、使用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对外贸企业的有利因素1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的挤出效应越来越明显。
按照WTO有关规定,各成员国彼此之间实施最惠国待遇,即一国给予另一国一定的优惠,那么其他成员也应该享受该优惠,但是自由贸易区形式的区域经济安排属于例外。
因此,相比而言,自贸区内签发的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得到的关税优惠比一般原产地证所得到的最惠国待遇还要优厚。
因此,在正常情况下,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对一般原产地证书具有替代作用,而且具有挤出效应。
随着自由贸易区的发展壮大,且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将成为原产地证签发的主流。
2与普惠制原产地证相比,区域性贸易协定的关税优惠是成员国之间对等互惠的,企业遭遇的技术性贸易壁垒相对较少,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的优惠幅度更大,领域更广泛。
面对金融危机带来的国外需求大幅减少和贸易保护加剧的双重压力,我国外贸企业应充分利用区域优惠原产地规则,积极申领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享受实实在在的关税减免政策,降低产品交易成本,强化产品价格优势,提升产品国际竞争力,以争取更加广阔的贸易发展空间。
3提升出口产品在自贸区伙伴国的认可度。
在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使用中,出口产品的原产地制造成分或加工的增加值必须达到要求,同时,出口产品在通过检验检疫后可以保证产品达到合格标准,自贸区的进口商进口拥有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的商品时更有信心。
四、我国外贸企业使用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中存在的问题1使用机会少我国外贸企业以欧美等发达国家为主要出口市场,由于我们与这些国家基本未签定自贸协定,没有使用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的机会。
而我国大部分出口企业对已签定自贸协定的国家市场网络还比较陌生,对自由贸易区域内国家出口额较低,因此使用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机会很少。
2对区域性优惠产地证认识不足大多数企业不了解区域性优惠原产地政策,更不清楚各种自由贸易区的成员国和自己出口的产品是否被进口国列入降税清单之列。
同时,片面地认为优惠原产地证所带来的收益由进口商享受,认识不到优惠原产地证对货物出口的促进作用。
由于申领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可享受到进口国在协定项下的关税减让甚至是零关税待遇,所以出口企业误认为关税减免只由进口商单方面享受,客户如果没有提出签证要求则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有的企业担心如果向客户提出分享关税优惠的要求,可能就会失去订单或无法与外商签订外贸合同。
3企业对办理优惠产地证和我国优惠政策认识有偏差有的企业认为一般产地证和优惠产地证没有多大区别,只要申领了一般原产地证,进口国就可以享受优惠退税。
有些企业认为含有进口成分的产品无法申领原产地证书,这是混淆了原产品和完全原产品的概念。
原产品包含全部使用本国产原料,完全由本国生产的完全原产品和含有非原产成分但已经过实质性改造的产品。
实际上即便有进口成分,只要经过了实质性加工,符合百分比标准或加工标准等优惠原产地标准,同样能申请优惠原产地证书,享受同等的关税优惠。
有些企业认为申请优惠原产地证书手续繁琐,而不愿主动申请。
其实只要产品符合签证标准,就可以获得优惠原产地证。
此外,企业的原产地证申领人员,因为对国际规则不熟悉,没有及时向企业高管或业务人员介绍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的相关政策。
导致企业不了解客户索要优惠原产地证的目的,往往只是为了满足客户的要求、保证结汇安全而被动地申领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
导致文件准备不当,产品在进口国清关时未能真正享受到关税减免,引起客户的不满,企业也因此对优惠原产地证的作用产生了误解。
五、促进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在外贸企业中应用的措施1外贸主管和签发部门积极宣传自贸区协定和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各级外贸主管部门,以及海关和商检部门应利用各种机会或形式向外贸企业及时地宣传国家在自贸区建设上的新进展,让更多的国内企业了解区域性优惠原产地政策及最新动态。
经常举办讲座和研讨会,以本地区的出口产品和主要出口国为对象,研究适用的自贸区协定和相关产品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的使用,积极引导外贸企业在出口业务中应用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向企业主管和专职办证员介绍办理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的手续,提高企业办证积极性。
2外贸业务人员要认真学习自贸区协定和其他国际贸易规则国际贸易形势日益多变,外贸行业人员对国家的外贸发展现状和新的国际贸易规则应保持敏感性,主动学习和研究新政策,才能在国际市场竞争中抢抓机遇。
认真了解自贸区的协定和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签发方面内容,充分利用好优惠条款。
在与自贸区的国外客户进行谈判时,外贸业务人员应积极主动讲明进口方享有的关税减免政策,争取在谈判签约中赢得利润分成。
3外贸企业对出口产品的管理和签证申请要符合自贸区协定由于自贸区协定中有许多原产地认定的规则和减免税条款,因此外贸企业对产品能否享受相关优惠待遇要判别清楚。
在生产加工出口产品时,要分析产品的原材料主要成分产地,核定好加工程度,从而能满足自贸区原产地认定条件。
在选择产品种类时,要对照减免税的实施程度来确定商品。
4在自贸区扩大宣传并建立分支机构外贸企业一方面应主动向自贸区内的国外进口公司进行宣传,让对方认识到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的价值和作用,另一方面,可以在自贸区国家建立自己的分支机构,积极打开国外市场,以最大化地利用优惠政策,获得更多的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