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国农业机械化管理统计.doc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印发全国农业机械化管理统计

关于印发全国农业机械化管理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农机发﹝2016﹞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农业、农牧)局(厅、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为适应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和农业机械化发展新形势,进一步提升农业机械化管理统计工作水平,及时准确地提供数据资料和信息,我部对2014年修订实施的全国农业机械化管理统计报表制度进行了适当修订,并已经国家统计局审核批准(批准文号国统制﹝2016﹞149号)。

现将修订后的全国农业机械化管理统计报表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全国农业机械化管理统计报表制度(批准)农业部2016年12月23日附件全国农业机械化管理统计报表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2016年11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

应当予以保密。

目录

一、总说明1

二、报表目录3

三、调查表式4 (一)农机化系统机构及人员(农市(机年)1表)4 (二)农机化服务组织及人员(农市(机年)2表)5 (三)农业机械拥有量(农市(机年)3表)6 (四)农机化作业情况(农市(机年)4表)11 (五)农机化管理服务与经营效益情况(农市(机年)5表)15 (六)农业生产燃油消耗情况(农市(机年)6表)16 (七)主要农业机械拥有量情况(季度预测报)(农市(机季预)1表)17 (八)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登记情况(农市(机季)1表)

18 (九)农业机械事故情况(农市(机月)1表)21

四、指标解释25

一、总说明(一)调查目的为了全面准确掌握农业机械化发展情况,为各级政府和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科学制定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搞好宏观决策提供依据,向社会提供农业机械化信息,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调查制度和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工作实际需要,制定本报表制度。

(二)调查对象和统计范围本报表统计范围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辖区域内各种所有制和经营形式的全部农林牧渔业生产单位。

包括农垦、军委、劳改系统及其他行业。

不包括森工和远洋捕捞单位。

(三)调查内容农机化系统机构及人员、农机化服务组织及人员、农业机械拥有量、农机化作业情况、农机化管理服务与经营效益情况、农业生产燃油消耗情况、主要农业机械拥有量情况(季度预测报)、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登记情况、农业机械事故情况等。

(四)调查频率和时间农业机械化管理统计年报数据于次年2月5日前上报,季度预测报数据于3月、6月、9月、11月每月7日前上报,季报数据于4月、7月、10月、次年1月每月4日前上报,月报数据于每月4日前上报。

纸质和电子文档同时报送。

(五)报送要求本制度各表表式是发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填报的综合表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在保证满足本制度要求的前提下,本着精简报表、减轻基层负担的原则,具体制定本辖区范围内实施的地(市)、县和基层填报的表式。

乡(镇)及乡(镇)以下的农业机械化统计资料,由乡(镇)农机管理(统计)人员调查统计,上报县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县及县以上农机化生产经营管理等单位的农业机械化统计资料,由县及县以上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直接调

查统计。

从县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开始将上述农业机械化统计资料汇总后送同级统计部门征求意见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本制度农市(机季)1表、农市(机月)1表由农机监理部门逐级汇总上报,同时送同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农垦、军委、劳改系统及其他行业的农业机械化统计资料,一律由各系统业务主管部门汇总后,送同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汇总上报。

计划单列市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的统计资料分别由所在省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汇总上报。

上报的农业机械化管理统计年报,要附有详细文字说明和统计分析报告,统计分析要求符合实际。

(六)调查方法要采取全面统计的办法,力求统计数据准确无误。

(七)计量单位本报表制度中的计量单位只用于省级汇总,以“亿”、“万”和“千”为单位的指标保留两位小数,其他指标取整数。

(八)统计资料公布及数据共享通过农业机械化统计年报形式公布,并按规定对外提供数据,实现共享。

(九)本报表制度由国家统计局、农业部负责解释。

二、报表目录表号表名报表期别统计范围报送单位报送时间及方式页码农市(机年)1表农机化系统机构及人员年报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归口管理的机构各省(区、市)农机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月5日前网上直报 4 农市(机年)2表农机化服务组织及人员年报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归口管理的服务组织各省(区、市)农机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月5日前网上直报5 农市(机年)3表农业机械拥有量年报辖区内全部农林牧渔业生产单位(不包括森工和远洋捕捞单位)各省(区、市)农机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月5日前网上直报6 农市(机年)4表农机化作业情况年报辖区内全部农林牧渔业生产单位(不包括森工和远洋捕捞单位)各省(区、市)农机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月5日前网上直报11 农市(机年)5表农机化管理服务与经营效益情况年报辖区内全部农林牧渔业生产单位(不包括森工和远洋捕捞单位)各省(区、市)农机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月5日前网上直报15 农市(机年)6表农业生产燃油消耗情况年报辖区内全部农林牧渔业生产单位(不包括森工和远洋捕捞单位)各省(区、市)农机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月5日前网上直报16 农市(机季预)1表主要农业机械拥有量情况(季度预测报)预测季报辖区内全部农林牧渔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