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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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判断题有答案

行政执法判断题有答案

行政执法判断题有答案附带审查,是指复议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对“规定”的审查是以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为前提的。

()参考答案:错误1行政执法主体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

()参考答案:对2、附带审查,是指复议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对“规定”的审查。

()参考答案:对3、纲要确立了法治建设政府的目标,没有规定法治政府建设。

()参考答案:错4、要求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察和依法执政能力测试。

()参考答案:对5、行政处罚文书是指行政执法主体依照我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制作的记载处罚事实、理由、依据。

() 参考答案:对6、行政许可文书是指行政机关依照我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没组织的申请。

()参考答案:对7、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中有违法行为或者扩大强制执行。

()参考答案:错8、受委托的行政机关可以在委托其他组织或个人实施行政许可。

()参考答案:错9、“一事不再罚原则”是指对行为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与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参考答案:对10.行政处罚权是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职权。

()参考答案:对11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是行政机关起保障和监督职责。

()参考答案:对12行政执法是政府实施法律法规、履行法定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主要方式。

()参考答案:对14建设法治国家是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建设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基础。

()参考答案:错15证据功能是指行政执法文书具有反映行政执法活动与处理结果的文字凭证的作用和功能。

()参考答案:对16行政执法文书针对一般人和事作出,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可以重复使用。

()参考答案:错17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在调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1人。

()参考答案:错18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参考答案:对19当事人逾期不缴纳罚款,又未提出延时或者分期缴纳的申请,或者提出申请未获批准,加处罚款从性质上属于执行法,是新的行政处罚。

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许可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许可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许可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表
附件2
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许可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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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卷评查采用百分制计分方法,按照扣分余额计算案卷分数。

90分以上为优秀,60至89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
2.案卷中凡存在一项基本要素部分问题的扣除全部分数,案卷得分为O分;
3.文书规范和立卷归档部分按照不同内容设定为相应分值,凡存在其中一项问题的,扣除相应分数;
4.案卷得分的计算方式为:100-扣分合计=案卷分数。

扣分合计超过100分的案卷得分为O分;
5.评查名次按照得分多少依次排列,分数相同的,案卷文书种类多的在前;单位按照参评案卷的平均得分排列。

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

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

(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
许不受决字〔〕第号
申请人单位名称(或者个人姓名):
你(单位)于年月日提出的申请收悉。

经审查,审查情况和不予受理许可的理由(即不符合法定条件或法定标准)。

依据(法律依据名称及条、款、项具体内容)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你提出的申请。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人民政府或者××厅(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专用印章
年月日
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注:本文书一式两份。

一份送达申请人,一份行政机关存档。

河北省行政许可案卷标准(试行)

河北省行政许可案卷标准(试行)

省行政许可案卷标准(试行)为进一步规我省各级各部门的行政许可案卷,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国档案法》及我省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分为合法性标准、规性标准、立卷归档标准和附则四部分。

合法性标准合法性标准是指行政许可案卷必须符合主体合法、许可事项合法、适用法律依据合法和程序合法等四个标准。

一、主体合法(一)行政许可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实施;(二)行政机关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必须具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三)实施行政许可必须符合法定权限。

(四)实施行政许可的执法人员须持有省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

二、许可事项合法(一)受理的许可事项属于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

(二)行政许可事项必须是现行有效的事项。

三、适用法律依据合法(一)所适用的法律依据必须为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二)法律、法规、规章的适用应准确无误,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应使用全称,并准确引用到条、款、项、目;(三)依据技术规、技术标准作出决定的,引用的技术规、技术标准准确无误。

四、程序合法(一)实施行政许可应按照申请、受理、审查、(听证)、决定、送达的步骤进行;(二)在形式上每一执法活动的容、过程和结果都应当有相应的法律文书记载;(三)在行为方式上必须符合法定要求。

1、申请阶段。

须有申请人提交的行政许可申请书或预定格式的行政许可申请表;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有行政机关的补正告知书。

2、受理阶段。

是否受理的决定应当在法定期限作出;行政机关应当制作受理或不受理的书面通知;凡不予受理的,要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3、审查阶段。

需要对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形式审查的,要有行政机关的书面审查意见书;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并制作书面核查意见书;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下级行政机关应当在法定期限将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直接报送上级行政机关;依法应当告之述、申辩权的,行政机关应制作述、申辩权利告知书;依法采取招标、拍卖方式决定许可的,应当有招标、拍卖的相关材料;有数量限制的行政许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申请人均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应当根据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并有相关佐证文书,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应当有行政机关或者行业组织实施考试的相关文书或有关材料;赋予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特定资格、资质的,应当有对申请人的专业人员构成、技术条件、经营业绩和管理水平等进行综合评定的书面材料;依法需要检验、检测、检疫的,应当由负责实施检验、检测、检疫的机构根据法定条件或者相关技术标准、规的要求,出具结论性意见;依法应进行鉴定或专家评审的,应当有鉴定结论或专家评审意见书;依法应按照其他特别程序进行审查及审核的,应有相关的书面材料。

行政许可事项终止申请书(申请人用)

行政许可事项终止申请书(申请人用)

行政许可事项终止申请书
(申请人用)
市场监督管理局:
我单位于年月日取得《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编号:),由于下列原因无法按照规定期限接受实地核查,经研究决定,我单位现申请撤回行政许可申请。

说明:
1、申请人应当首先向市行政审批机构提出撤回申请并同时交回《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原件。

2、提交撤回申请的,申请人所在市局应当加强监督,告知申请人严格遵守质量法律法规。

3、市局签署意见后,将撤回申请及省局出具的《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原件一并寄交省局行政审批机构。

4、市局许可的,不需要报省局签署意见。

烟草专卖行政许可文书规范

烟草专卖行政许可文书规范

烟草专卖行政许可文书规范第一条为规范烟草专卖零售行政许可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规定的文书适用于本市烟草专卖零售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变更、延续、撤销、注销、听证等行政许可活动。

第三条本规范规定的各类文书格式由市局根据省局规定统一制定。

文书类型包括电子文书和纸质文书两种。

第四条制作的文书应当完整、准确、规范,符合相应要求。

第五条文书应使用蓝色或黑色的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或计算机打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书面清洁。

因书写错误需要对文书进行修改的,修改人应用杠线划去修改处,在其上方或者接下处写上正确内容,并签名或盖章。

第六条行政许可专用章适用于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行政许可征求意见书、行政许可公示材料、陈述申辩通知书、听证通知、听证公告、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行政许可事先告知书、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行政许可延期通知书、行政许可注销决定书、行政许可撤销决定书等。

第七条向申请人颁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应当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

第八条文书中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名称应填写全称。

文书本身设定文号的,应在文书标注的“文号”位置编写相应的文号,文号的形式为:地区简称+烟专+许可性质+〔年份〕+序号,如:连烟专许受〔2009〕1号。

第九条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是在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时,当场或者接收材料后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所出具的文书。

应在法定期限内一次告知,应告知申请人补正的理由和依据、补正的内容、补正的期限,并由申请人在本通知书存根联上签字。

第十条申请材料接收凭证,是在接收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时所出具的文书。

四川省商务厅行政许可实施程序及监督规定

四川省商务厅行政许可实施程序及监督规定

附件四川省商务厅行政许可实施程序及监督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四川省商务厅(以下简称商务厅)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监督检查,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和监督商务厅有效实施行政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商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商务厅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必须是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以及省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商务行政许可,是指商务厅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第四条实施商务行政许可应当遵循职权法定、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高效、便民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第五条本规定所称商务行政许可监督检查(以下简称监督检查),是指对本机关和下级商务行政机关实施商务行政许可的活动进行的监督检查和对被许可人从事商务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实施监督检查应当遵循依法监督、权责一致、权责相当以及指导与查处相结合、监督与自律相结合、纠错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七条本规定适用于商务厅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商务厅承办行政许可和实施监督检查的工作机构,应当遵守《行政许可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规定。

商务厅承办行政许可的工作机构(以下称厅行政审批工作机构)应当按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实施行政许可,自觉接受有关方面的依法监督管理,主动配合开展有关监督检查工作。

商务厅法制工作机构(以下简称厅法制工作机构)、商务厅各业务管理工作机构(以下统称厅业务管理工作机构)和驻商务厅纪检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厅纪检监察机构)是实施监督检查的工作机构,应当在各自法定职权范围内负责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对依照行政许可开展的活动实施监督检查,依法履行监督责任。

法律文书写作与训练 第五版 第八章 行政执法文书

法律文书写作与训练 第五版 第八章 行政执法文书

第二节 行政许可文书
一、行政许可文书概述
行政许可文书,是指行政机关在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过程中,为处理 和解决相关问题而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或者法律意义的法律文书。 一般行政许可办理过程可以分为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 变更与延续几个阶段,在行政许可的各个阶段,都要制作和使用相应 的行政许可文书。行政许可文书存在于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各 个环节,行政许可程序是否合法、规范都可以通过文书体现出来,它 是行政许可决定的依据材料,是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复议机关 和人民法院定案的重要证据,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行政许可文书 应给予高度重视,从形式和内容等各个方面加强规范。
第二节 行政许可文书
二、常用行政许可文书
(一)行政许可申请书
1.概念 行政许可申请书,是指行政许可申请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向行政机 关提出其拟从事某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事项的活动时所递交 的文书。
第二节 行政许可文书
二、常用行政许可文书
(一)行政许可申请书 2.格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 出申请。申请书有的需要采用格式文本,如果需要,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行政许 可申请书格式文本。申请书格式文本中不得包含与申请行政许可事项没有直接关系 的内容。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 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申请的行 政许可事项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行政机关如果对具体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 格式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要求的格式进行填写。
三、行政执法文书的分类
(1)根据文书的用途进行分类。行政执法文书可以分为申请类文书、处罚类文书、决定类文书 、证据类文书、一般公文类文书等。 (2)根据文书制作体例进行分类,即按照文书制作难易的不同进行划分,行政执法文书可分为表格 类文书、填写类文书、笔录类文书、决定类文书、报告类文书等。 (3)根据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以用途划分,行政执法文书可以分为行政强制措施文书、行政处罚 文书、行政执法笔录文书、行政执法函件文书和行政执法档案文书五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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