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工作措施
【关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工作的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我们的目标是:通过集中整治,彻底解决基层形式主义突出问题,让基层干部轻装上阵,提高工作效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二、主要任务1.精简会议和文件。
坚决砍掉不必要的会议和文件,减少基层干部的负担。
对于必须召开的会议,要严格控制规模和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2.规范报表和材料报送。
对各类报表和材料进行清理,取消重复、无效的报表,合并相似报表,减少基层干部的填报负担。
3.优化考核评价体系。
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机制,减少对基层干部的考核次数,注重实际工作成效,让基层干部把精力投入到服务群众上。
4.强化责任追究。
对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单位和个人,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三、具体措施1.建立精简会议和文件制度。
各级领导要树立榜样,减少召开不必要的会议,缩短会议时间。
对于文件,要严格把关,杜绝重复发文、滥发文件的现象。
2.成立报表和材料清理小组。
对现有的报表和材料进行全面梳理,取消无效、重复的报表,合并相似报表,简化填报流程。
3.修订考核评价办法。
以实际工作成效为依据,减少考核次数,简化考核程序,让基层干部有更多时间投入到实际工作中。
4.开展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对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查处,形成震慑。
四、实施步骤1.调查研究阶段。
深入了解基层形式主义突出问题,收集意见和建议,为整治工作提供依据。
2.制定方案阶段。
根据调查研究结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措施和时间节点。
3.组织实施阶段。
各级领导要亲自挂帅,确保方案落实到位。
对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
五、组织保障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集中整治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
2.落实工作责任。
各级领导要履行主体责任,对整治工作负总责,确保任务落到实处。
3.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整治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公司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工作措施

公司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六个规范”工作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好中央和集团公司党组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有关指示要求,针对形式主义的十大新表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六个规范”20条工作措施。
(一)规范会议管理第一条严格会议审批制度。
公司会议实行分类管理,根据会议性质和重要程度,确定会议类型。
其中:一类会议:以公司党委或公司名义召开的会议,包括年度工作会议(职工代表大会)、领导干部会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党委(扩大)会议、总经理办公会,以及受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相关部门、勘探与生产分公司、地方政府委托,经公司领导批准,以公司名义承办的各类会议。
其中,年度工作会议(职工代表大会)、领导干部会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每年召开1次;党委(扩大)会议、总经理办公会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
二类会议:以公司名义召开的年度专业会议。
包括公司勘探开发技术座谈会、培训工作会议、安委会等。
除安委会外,其它二类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
三类会议:机关部门(包括具有公司机关职能的二级单位)组织召开的业务会议。
如周生产例会等。
四类会议:专业技术部门组织的方案讨论、审查等小型会议。
会议审批程序。
一类会议为“规定动作”不需要审批(受上级部门委托,以公司名义承办的会议需经公司主要领导批准);四类会议由专业技术部门根据生产实际需要,适时组织召开,不需要审批。
只对二类会议、三类会议实行审批(附件1:二类与三类会议计划表)。
公司各部门(包括具有公司机关职能的二级单位)须在每年12月上旬申报次年二类、三类会议计划,办公室负责全年会议计划统一汇总审核,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
各部门应严格执行会议计划,原则上不得召开计划外会议,确需召开计划外会议,二类会议由主办单位报公司主要领导批准后组织召开、三类会议由主办单位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附件2:计划外会议审批表)。
第二条严格落实“无会月”制度。
每年4月,集团公司“无会月”期间,公司不组织召开全局性或系统性会议。
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工作措施

《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工作措施》
contents •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
目录
CHAPTER
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
03规范会议材料
精简会议文件
01
减少会议数量
02精简会议内容
压缩审批流程
1规范检查考核
23
制定明确的考核标准,避免考核的主观性和随意性。
统一考核标准
合并相近的考核内容,避免过多过频的考核。
减少重复考核
强调考核的实际效果,避免唯数据、唯指标的片面考核方式。
注重实际效果
CHAPTER
为基层减负
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减少文件印发数量,提高文件质量。
精简会议和文件
整合重复报表,消除报表数量过多、质量不高等问题。
清理规范基层报表
优化考核指标,简化考核程序,避免过度考核。
减轻基层干部考核负担
减少基层负担
加强基层干部培训
增强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根据基层干部的需求和实际情况,确定培训内容和方式。
加强培训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鼓励基层干部将所学知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
培训计划覆盖全体基层干部
干部。
完善基层保障机制
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投入,改善基层办公条件和设施设备。
提高基层干部待遇
完善薪酬制度,提高基层干部的
工资待遇和福利保障。
建立健全基层干部
心理关爱机制
关注基层干部的心理健康,提供
心理辅导和支持服务。
0103
02
WATCHING。
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工作措施

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工作措施近年来,形式主义问题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屡禁不止,给基层工作带来了沉重负担。
为了切实解决这一问题,为基层减负,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
以下是一些建议:一、明确责任清单明确责任清单是解决形式主义问题的首要步骤。
各级政府和部门应该根据自身职能和工作实际,制定详细的责任清单,明确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和任务目标。
通过责任清单的明确,可以避免工作过程中的推诿扯皮和责任不清的情况,提高工作效率。
二、简化工作流程形式主义问题往往与繁琐的工作流程有关。
因此,简化工作流程是减轻基层负担的重要措施。
各级政府和部门应该对工作流程进行梳理和优化,精简不必要的环节和手续,缩短工作时限,提高工作效率。
同时,还要加强对工作流程的监管,确保流程简化不损害工作质量。
三、强化监督检查强化监督检查是确保工作质量和效果的重要手段。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该加强对形式主义问题的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实、作风不正等问题进行严肃查处。
同时,还要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帮助基层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推广科技应用科技应用是提高工作效率、减轻工作负担的有效途径。
各级政府和部门应该积极推广和应用信息技术,建立信息化工作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和流程优化。
通过科技应用的推广,可以大大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纸质文件的使用和传输,降低工作成本。
五、加强教育培训加强教育培训是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素质和能力的重要途径。
各级政府和部门应该定期组织培训活动,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通过培训,可以帮助基层工作人员更好地理解和执行政策,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六、完善激励机制完善激励机制是激发基层工作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的重要手段。
各级政府和部门应该建立健全激励机制,通过物质奖励、精神激励等方式,激励基层工作人员积极投身工作。
同时,还要加强对基层工作人员的关心和关爱,提高他们的工作满意度和归属感。
七、倡导务实作风倡导务实作风是解决形式主义问题的根本途径。
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实施方案

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实施方案作为一个国家,我们一直在努力为基层解决问题,提高工作效率。
随着形式主义在一些单位和部门的突出问题日益凸显,进一步切实有效降低形式主义现象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为此,我们需要采取一些切实有效的措施,以唤醒基层的活力,减轻基层的负担。
一、品行培养,倡导服务意识首先,我们需要通过品行培养,倡导服务意识,在干部职工的行为准则中加入严格的规定,以减少形式主义。
通过大力倡导和贯彻师范典型,鼓励广大基层干部善于从群众中了解情况,深入了解实际需要,以此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供更加有益和有意义的帮助。
同时,鼓励各个机构采取更为强有力的管理手段,约束基层干部的行为,提高他们的责任感和工作效率。
二、建立激励机制和奖励制度其次,我们需要建立基于成绩的激励机制和奖励制度。
成绩是每一个干部职工最直接和明显的体现,因此,我们应当采取相应的激励措施。
具体而言,可以在基层干部的工作中增加积分制度、领导科研项目的支持、理论研究经费和学术津贴等激励措施,以奖励那些为基层减负和提高工作效率作出贡献的人。
三、推行信息化平台第三,我们需要推行信息化平台。
现代信息技术的卓越成就使得我们拥有了丰富而易于在线访问的资源。
我们可以将这些资源直接传递给基层干部,使其更加便利和快速地了解任务和要求。
建立在线问答平台,致力于解决基层困难,通过交流途径及新闻网站、电视、报纸等媒体,传递信息、发布警示、宣传先进事迹、宣示正确导向,增强基层单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在推行信息化平台的同时,我们也需要不断完善信息安全措施,确保信息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四、深化改革,简化机构最后,我们需要深化改革,简化机构。
深化改革是既降解形式主义,也降低基层负担的最重要措施。
通过精简机构,消除一些中间环节和参与人数多余的流程,减轻基层工作负担。
通过简化机构,我们还能够实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目标。
同时,我们还应该不断地完善各种制度和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各种制度,确保制度的适应性和实效性。
中共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关于印发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工作措施的通知

中共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关于印发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工作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19.07.30•【字号】〔2019〕103号•【施行日期】2019.07.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正文中共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关于印发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工作措施的通知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河南省生态环境厅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工作措施》已经厅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9年7月30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工作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中办发〔2019〕16号)和《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领导干部带头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五条措施的通知》(豫办发电〔2019〕31号)精神,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突出问题,更好地为基层干部松绑减负,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持续营造学的氛围、严的氛围、干的氛围,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到实处,现结合全省生态环境工作和污染防治攻坚战实际,制定本工作措施。
一、树立正确政绩观1.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在深化消化转化上下功夫,把理论学习的成效体现到增强党性修养、提高工作能力、改进工作作风、推动事业发展上。
扎实推进“一学三促”活动,坚持带着信仰学、带着感情学、带着责任学、带着好的学风学,养成“平时抓紧自学、以会代训领学、进党校学校讲课、沉到基层宣讲、在交流中互学”的高度自觉,克服学习走过场、表面化问题,在理论和实践结合、真学真用上下功夫,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不断深化提升。
(牵头部门:机关党委)2.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省党代会、省委全会、省两会任务分工等重点工作任务,严格实行台账管理,定期跟踪督办,确保按计划推进。
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具体措施(最新)

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具体措施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省委《十条措施》和市委办公室《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具体措施》精神,切实抓好“基层减负年”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具体措施。
一、严控发文总量。
严把发文关口,在减数量、压篇幅、提质量上下功夫,确保X 年县委、县政府发文数量比上年减少30%。
科学制定年度发文计划,减少临时性发文和配套类、分工类文件数量,控制表彰类文件数量,科学确定文件密级、保密期限、发布层次。
不得多头报文、越级行文、重复发文,提倡无纸化办公,规范电子政务文件的发布管理。
确需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发文的,按照一事一报原则提前3个工作日向“两办”报批,未经批准,原则上不得上会审议,不予发文。
严控发文规格和发送范围,属政府职权范围内的工作、由县政府发文能够解决的,不以县委文件形式发文;属部门职责范围、由部门发文或部门联合发文能够解决的,不以县委、县政府或“两办”文件印发。
除县委常委外,议事协调机构其他成员调整自行发文,不以县委、县政府或“两办”名义印发文件。
严控发文数量,各镇(办)、县直部门不得将上级文件层层转发、一转了之;未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县直部门和县级议事协调机构不得向各镇(办)党(工)委、政府(街道办)或非成员单位发布指令性公文或布置工作任务,不得要求各镇(办)以党(工)委、政府(街道办)名义上报有关情况;印发涉及本领域重点工作和重要举措的文件,须向“两办”报备。
县委常委出席重要会议活动的讲话,根据工作需要和内容性质,可以文件或通报形式印发,一般性会议讲话、主持词和调研活动讲话不得以文件或通报形式印发。
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的专题会议,原则上由承办部门自行下发会议通知,提前向“两办”报备,不再以“两办”印发通知。
文件精简后,严禁变相以微信群、工作群等形式向基层发号施令、强压任务。
(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级各部门单位、各镇办落实)二、加强文件审核。
2024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工作措施(通用6篇)

2024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工作措施(通用6篇)2024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工作措施(篇1) 精简会议活动会议是传达政策、解决问题和协调工作的重要渠道,但过多、过长的会议也会给基层带来负担。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需要精简会议活动,提高会议效率。
具体措施包括: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能合并的会议尽量合并,能不开的会议尽量取消;缩短会议时间,避免无效讨论和空洞发言;采用视频会议、电子文档等方式,降低参会成本。
简化文件报告文件报告是推动工作的重要手段,但过多、过繁的文件报告也会给基层带来负担。
我们需要简化文件报告,让基层能够更加高效地处理工作。
具体措施包括:减少文件报告的数量,避免重复和交叉;简化文件报告的内容,突出重点和核心;推行电子化文件报告,提高传输效率和保存效果。
规范检查评比检查评比是促进工作落实和推动事业发展的重要手段,但过多的检查评比也会给基层带来负担。
我们需要规范检查评比,让基层能够更加有序地开展工作。
具体措施包括:制定科学合理的检查评比标准和方法;严格控制检查评比的频率和范围,避免重复和交叉;将检查评比与实际工作相结合,避免形式主义和走过场。
加强工作统筹加强工作统筹是解决基层负担的有效途径之一。
我们需要建立健全工作统筹机制,合理分配工作任务,避免基层忙闲不均。
具体措施包括: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避免重复劳动和资源浪费;推行“一岗多能”和“一专多能”,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工作任务清单和进度表,实时跟踪和督促工作进展。
强化政策支持政策支持是解决基层负担的重要保障。
我们需要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为基层提供更加有力的政策支持。
具体措施包括: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基层更加了解政策内容和要求;优化政策流程,降低基层的申请成本和门槛;定期评估政策效果,及时调整和完善政策措施。
建立问责机制建立问责机制是解决基层负担的重要手段之一。
我们需要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要求,对形式主义问题进行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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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工作措施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工作措施近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工作措施》,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工作措施》全文如下。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要求,结合自治区实际,现就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提出如下具体工作措施。
一、大幅精简文件 1.严控计划外发文。
严格执行自治区党委党内法规和党委、政府规范性文件年度发文计划制度,除当年党中央、国务院新制发文件有明确要求外,未列入计划的一般不予发文。
自治区发至县团级的文件比2018年至少减少30%。
2.严格配套发文。
党中央、国务院文件未明确要求地方制定实施意见、办法或细则的,相关部门提出具体措施,报自治区党委、政府审定后会同有关部门抓好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不再发文。
党中央、国务院文件明确要求配套的,除有具体时限要求外,牵头部门原则上在6个月内完成相关工作的调研和文件稿起草、征求意见、送审等,文件送审稿与党中央、国务院文件重复率超过50%的作退文处理。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改革类文件无实质性配套措施的,不予发文。
自治区党委、政府发至县团级的文件,盟市、旗县(市、区)可结合实际制定务实管用举措,除有明确规定外,一律不再发文。
3.严禁重复发文。
现行文件规定仍然适用的,虽以前年度发文、但现阶段相关问题不再突出、发文必要性不强的,已召开会议部署并明确工作任务的,一般不再发文。
主题相似文件可以归并整合的,只发1个文件。
坚决杜绝以文件落实文件、不抓落实只靠发文等形式主义问题。
4.严控分工类发文。
自治区党委、政府制发文件需要明确责任单位的,原则上在文件中一并明确,不再单独印发分工方案。
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要会议及领导讲话提出的工作任务,一般不印发分工方案。
5.杜绝升格发文。
文件规定的事项较为具体,由部门或部门联合发文能够解决的事项;文件规定的事项虽为全局性工作,但主要由1个或少数几个部门负责抓落实的,不以自治区党委、政府名义发文。
6.规范涉议事协调机构工作发文。
自治区议事协调机构设立或者组成人员调整涉及省级领导同志的,由自治区党委、政府发文;其他成员调整的,由其办公室发文。
议事协调机构工作规则及其办公室工作细则、年度工作要点和其他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自治区党委、政府不发文。
未经自治区党委、政府同意,议事协调机构不得向盟市、旗县(市、区)党委、政府下发指令性公文。
7.规范领导同志讲话印发。
自治区党委主要领导同志在全区性重要会议上的讲话在《内党办通报》上刊发,考察调研时的讲话可经领导同志审定后提供相关地区部门传达学习。
其他常委同志的讲话,可在《内蒙古工作》等刊物上刊发。
8.发扬“短实新”文风。
除自治区党委、政府制发的决定、规划等文件外,其他部署全局性工作的文件原则上不超过5000字,部署专项工作的文件不超过3000字,部署具体任务的文件不超过1500字。
各地区各部门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报送的综合报告原则上不超过5000字,年度专项报告不超过3000字,日常报告不超过1200字。
9.提高发文时效。
坚持最小化、精准化定密原则,可公开发布的文件一律公开发布。
提高电子公文传输平台利用率,分步停发纸质文件。
二、精简会议改进会风10.加强计划管理。
严格执行年度会议计划,未列入计划的原则上不以自治区党委、政府名义召开,确保开到旗县级的会议比2018年减少30%。
各部门单位原则上每年只召开1次全区性会议。
未列入计划确需召开的,按规定程序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由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在年度会议计划总量内严格审批。
11.控制会议规模。
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的全区性会议一般只开到盟市级,直接开到旗县级的视频会议,盟市、旗县两级不再层层开会。
除自治区党委全会、自治区“两会”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一类会议或以视频形式召开的会议外,其他全区性工作会议参会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50人。
严格按照会议内容组织相关人员参会,未经批准不得要求盟市和区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会,不安排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同时参会。
全区性工作会议会期一般不超过1天。
12.坚持开短会、讲短话。
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的工作会议原则上讲话不超过90分钟,主持人讲话不超过10分钟;有汇报交流内容的,汇报不超过6人,每人发言不超过8分钟。
不安排汇报交流的视频会议,一般不超过90分钟,如需套开,一般不超过120分钟。
13.统筹安排会议。
需要盟市负责同志到自治区参加的会议,尽量接续召开。
会议内容相近、参会人员大体相同的全区性会议,合并召开或套开。
提高会议实效,不刻意搞传达不过夜,坚决防止同一事项议而不决、反复开会。
三、减少督查检查考核14.严格总量控制。
实行计划管理,自治区各部门原则上每年开展1次综合性的督查检查考核活动,未列入计划的一律不得开展。
确因工作需要增加的事项,要严格按程序报批,原则上按“增一减一”进行调控,确保年度计划总量不变。
年内经批准拟开展的督查检查中,针对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的事项不超过50%。
除行业主管部门外,从严控制对厂矿企业学校开展督查检查考核。
15.建立事前报备审批制度。
自治区各部门按计划开展的督查检查考核活动,须提前10个工作日按归口分别向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报批。
16.规范督查检查主体和范围。
各部门列入自治区年度计划的督查检查,除经批准以自治区党委、政府名义开展的外,只督查检查下级对口部门,不得向盟市、旗县(市、区)党委、政府发督查检查通知,不得要求党委、政府汇报工作或提供书面汇报材料。
各类督查检查不得要求盟市、旗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陪同。
严禁以调研名义变相开展督查检查。
17.强化结果导向。
督查检查要着力发现和解决问题,坚决杜绝一督了事、一走了之。
督查检查结束1个月内要形成督查检查报告,报自治区党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
报告要真实客观反映情况和问题,并提出务实管用的对策建议。
不得简单将有没有领导批示、开会发文、台账记录、工作笔记等作为是否落实的标准,不得以微信工作群、政务APP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录制视频代替对实际工作的评价,不得搞泛化的积分评比。
巡视巡察、环保督察、脱贫攻坚督查考核、党建考核等也要优化改进措施,不搞机械式、教条式检查,不反复调阅材料,不搞无实质意义的考试测试和问卷调查,提高监督专业化水平。
18.实行征询反制机制。
基层单位接到自治区部门的督查检查考核通知后,可向自治区党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征询核实,并有权拒绝接受未经批准的督查检查考核。
充分利用基层监控点和大数据平台,监控基层单位接受督查检查考核情况。
对违规开展的,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予以通报,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9.改进年度考核工作。
精简优化年度考核指标,改进考核方式,加强日常监控,有效运用民意调查、第三方机构调查等手段,更多听取干部群众实际评价,杜绝痕迹考核。
加快考核工作信息化建设,推动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坚决纠正层层签订”责任状”、动辄“一票否决”的做法,凡是党中央、国务院没有明确规定的一律取消。
20.提升调查研究质量。
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学习和调查研究的意见》,各类调研要轻车简从、务求实效,坚决杜绝按规定路线走马观花、看精心准备的样板、听“背台词”式情况介绍和照本宣科的汇报,不搞“盆景式”调查、“花架子”研究,不得要求基层代写调研报告。
四、完善问责制度和激励关怀机制21.有效解决问责不力和问责泛化简单化等问题。
区分问责案件具体情况,高效精准问责。
正确处理“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关系,聚焦领导责任,不盲目扩大问责范围。
22.正确对待被问责的干部。
加强对被问责干部的教育引导,注重跟踪回访,帮助其放下思想包袱。
对影响期满、表现好、群众认可、符合重新任职条件的,该使用的依规使用。
23.及时为干部澄清正名。
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对诬告陷害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对经调查发现的不实举报,通过召开失实举报澄清通报反馈会、定期公开诬告陷害党员干部典型案例等方式,为受到诬告陷害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24.改进谈话、函询方法。
严控谈话、函询知悉范围,加强对谈话、函询对象的隐私保护,对函询能说清问题的优先使用函询方式处置,对函询回复予以采信的及时向被函询人反馈并予以澄清。
25.关心关爱基层干部。
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客观分析干部失误错误成因,准确把握容错纠错界限和情形,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关心关爱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在提拔使用、职称评定、评先评优等方面予以倾斜。
落实苏木乡镇工作补贴、提高基层中高级岗位设置比例、放宽职称评审条件等政策。
五、加强组织领导26.建立工作机制。
由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牵头,区直相关部门参与,在自治区层面建立专项工作机制,统筹推进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对本部门、本系统的形式主义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改,督导盟市、旗县(市、区)落实为基层减负的各项措施,每季度调度1次推进实施情况,及时通报曝光形式主义典型问题,实打实为基层减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