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关于开展20XX年度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相关要求

关于开展20XX年度政工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相关要求一、申报条件(一)申报高级政工师应当满足下列素质和能力要求:1.比较系统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能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处理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2.对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基本原则、优良传统和工作方法有较深的研究,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理论素养,有比较丰富的思想政治工作经验,在方法上有所创新,思想品德优良,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3.能组织、指导完成重要的综合性思想政治工作任务,并有突出的工作业绩;4.具有较强的研究、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起草或主持起草过3篇以上重要报告、文章,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1)在国务院各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以上城市、全国一级社团组织,以及中央企业(集团公司)主管、主办,有公开刊号(含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核发的有内部准印证号的内部刊物)的报刊上独立发表2篇以上、具有较高水平、每篇3000字以上的理论文章,合著的应当是第一作者;(2)在副省级以上党政机关、全国一级社团组织主办的研讨会上发表、交流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且每篇5000字以上的理论文章2篇以上;(3)公开出版过个人专著。
报告提交、文章发表和专著出版的时间应为取得中级职称以后,内容应当与思想政治工作相关。
消息类通讯报道不计入参评文章数量,但评审时可以作为工作业绩一并考虑。
(二)学历资历条件1.申报高级政工师应已取得政工师任职资格,且符合下列学历和资历条件之一:(1)大学专科毕业后,取得政工师任职资格13年或从事思想政治工作20年(计算至2022年12月31日,下同);(2)大学本科毕业后,取得政工师任职资格5年或从事思想政治工作10年;(3)获得双学士学位、硕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含研究生班)后,取得政工师任职资格5年或从事思想政治工作8年;(4)获得博士学位或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政工师任职资格2年或从事思想政治工作2年。
浙江省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评定实施细则

浙江省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评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思想政治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搞好两个文明建设的基本保证。
思想政治工作也是一门科学。
为了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思想政治工作队伍,更好地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推进企事业两个文明建设,根据全国《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试行条例》和我省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实际,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的名称序列为:政工员、助理政工师、政工师、高级政工师。
高级政工师为高级专业职务,政工师为中级专业职务,助理政工师、政工员为初级专业职务。
第三条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的评聘范围是企业和国有事业单位(不包括教育系统的大专院校)中在职从事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的下列人员:一、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党委书记、副书记)。
二、党的工作机构包括党办、政治部(处、科)、组织部(处、科)、组织人事部(处、科)、宣传部(处、科)、宣传教育部(处、科)、统战部(处、科)等部门的负责人和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
三、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主要负责人(书记和专职副书记),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和直接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专职人员。
四、企事业单位内的车间(部门、科室)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从事基层党的工作的专职人员。
五、工会主席、专职副主席、工会宣传教育、组织、女工等部门专职负责人和直接从事工会工作的专职人员。
六、共青团组织主要负责人和从事共青团工作的专职人员。
七、企事业单位中的党校、政校的主要负责人、政治理论教员。
八、经省新闻出版局批准(具有内部准印证的)企业内部政治类报刊负责人、编辑和记者。
九、经批准的企业自办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负责人、编辑和记者。
第四条评审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要正确把握和严格遵守评审标准。
既要重视参评人员的学历、资历等条件,更要注重其政治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防止和克服论资排辈思想。
浙江省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评定实施细则》摘要

浙江省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评定实施细则》摘要第二章评审条件第十条高级政工师高级政工师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系统地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并能联系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系统地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熟悉与本岗位有关的国家重要法律、法规,并能带头认真贯彻执行。
三、系统地掌握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工作专业素质,同时具备相关的经济、法律、历史和现代科技等知识。
四、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工作能力和较丰富的实际经验,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卓有成效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五、具有较强的研究和写作能力,对思想政治工作有较深的研究,并取得一定的成果。
六、思想品德优良,模范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七、获得博士学位,担任政工师职务2年,表现良好,工作胜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担任政工师职务5年,表现良好,工作胜任。
八、1978年12月3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人员,必须先参加省人事厅组织的全国外语统一考试(B级)并取得合格成绩。
外语语种和专业任选。
九、45周岁以下的人员应具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并取得省人事厅统一组织的全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
十、在担任政工师期间,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在工作业绩上必须取得下列4项中的2项:1、在省部属、大中型企业,相当于县处级以上的事业单位担任主要领导3年以上,工作胜任。
2、对本单位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获得上级奖励或表彰作出主要贡献。
3、主管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并取得较好的成绩,对促进改革、发展和稳定作出重要贡献。
4、对被全省范围推广的本单位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成功经验作出重要贡献。
(二)在研究成果上必须取得下列4项中的1项:1、在省(部)级以上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的报刊上发表独立撰写的有较高水平的论文二篇。
陕西省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

陕西省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为了加强和改进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推动我省企业政工队伍建设,根据全国和我省企业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审工作实践,现制定我省企业专业政工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一、参评人员(一)企业党委、纪委负责人;企业党委的组织、宣传、办公室、研究室、统战、离退休干部管理和纪委(监察)中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企业专职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和编制在本单位行政序列的宣传(宣教)部门中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二)企业工会的负责人及工会、共青团组织、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企业的保卫、信访、老干部工作、计划生育、精神文明、人民调解、人事、人武等部门专职干部中,以主要精力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
上述所列参评对象必须是参评年度12月31日前在岗人员。
二、实行专业职务资格评定和专业职务聘任分开的原则。
各市、省级有关部门、集团公司按照省上规定的统一政策、统一条件、统一标准和统一评审程序,评定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的任职资格。
企业根据实际需要,自主设置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岗位。
对按照省上统一规定评定的具有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其职务由企业自主聘任。
三、高级政工师、政工师的申报评定工作,要与其它专业职务评定工作相平衡。
高级政工师职称原则上控制在现有政工师总数的30%;政工师职称原则上控制在现有助理政工师总数的50%。
四、申报的条件: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申报人的基本条件是:忠于党、忠于社会主义事业,熟悉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特别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能结合实际较好地加以运用。
具有履行思想政治工作相应的职责能力,品德优良,能够以身作则,密切联系群众。
(一)政工员:大专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1年;高中(中专)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3年。
(二)助理政工师:双学位、研究生毕业者;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1年;大专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3年并取得政工员职称满2年;高中(中专)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5年并取得政工员职称满3年。
政工师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政工师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政工师是指凡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三资”企业)、乡镇企业和具备条件的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专职从事党的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符合规定条件的,经单位推荐可申报评审相应职务任职资格。
政工师评审条件(一)1966年底以前原学历中专、高中毕业,受聘担任政工师职务满5年;1970年底以前大学专科毕业,受聘担任政工师职务累计满5年,工作成绩突出,可按正常程序申报高级政工师。
正常申报高级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相应的能力、业绩、资历评价,应在及格成绩以上。
(二)对国家教委承认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含“五大”毕业生),实行见习期满考核定职。
凡被选配到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岗位上工作的上述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由企业按本《意见》的规定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按评审任职资格的审批权限,确认相应的专业职务任职资格。
具体规定为:大学专科毕业,见习期满,先考核确认为“员”级,再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二年,可确认助理政工师资格;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可确认助理政工师资格;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可确认助理政工师资格;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三年,可确认政工师资格;博士学位获得者,可确认政工师资格。
(三)凡申报政工师以上专业职务的人员,原则上要求掌握一门外语。
鉴于历史的原因和我省政工队伍的现状,对我省政工专业职务人员的外语要求,既要严格掌握条件,又要实事求是,区别对待。
一九七八年以后参加工作的,按申报档次参加省里统一组织的外语考试;对一九七八年以前参加工作的和在乡镇企业工作的政工专业人员外语暂不作要求;对从事地质勘探野外作业、矿山、井下等艰苦岗位工作人员,外语要求可给予适当放宽。
(四)专业工龄计算方法,仍按首次评定中有关规定执行。
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与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篇(粤宣.

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与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篇(粤宣.一、背景本文档旨在规范广东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的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与管理,以确保选拔和任用人员的公正性、合法性和专业性。
二、评审与管理原则1. 公正性原则:评审与管理过程应公正、公平、公开,不偏袒任何个人或团体。
2. 合法性原则:评审与管理过程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合法性。
3. 专业性原则:评审与管理过程应基于岗位要求和个人能力,确保人员的专业性和适应性。
三、评审与管理程序1. 申请资格: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应符合广东省相关岗位的任职资格条件。
2. 资格审核:审核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是否满足岗位要求。
3. 笔试与面试:合格的申请人将进行笔试和面试,以评估其专业知识、能力和素质。
4. 综合评定: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结合其他综合评定指标,综合评定申请人的综合能力。
5. 考察核实:对通过综合评定的申请人进行考察核实,确保其背景和履历真实可靠。
6. 结果公示: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和申诉。
7. 职务任命:根据评审结果,由相关机构决定职务的任命与调整。
四、评审与管理要求1. 评委组成:评委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组成,确保评审的专业性。
2. 材料审查:资格审核机构应认真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面试设置:面试环节应设计合理的问题,充分考察申请人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4. 考察透明:考察核实过程应公开、透明,并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5. 公示公开:评审结果应在指定平台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和申诉。
6. 任命公正:职务的任命与调整应公正、合法,确保选拔和任用的公正性和透明性。
五、评审与管理责任1. 申请人责任:申请人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并接受评审与管理程序。
2. 评审机构责任:评审机构应遵守评审与管理原则,认真履行评审责任。
3. 监督机构责任:监督机构应监督评审与管理过程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并及时处理相关申诉。
8 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定办法

中铁程政职〔2018〕2号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政工职评工作领导小组:现将《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定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7月2日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全公司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定工作,根据国务院国资委政工职评领导小组《中央企业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评定办法》(国资政职〔2014〕7号)、《中央企业教授级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评定工作暂行办法》(国资政职〔2015〕51号)、《中央企业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文件汇编》等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职务名称和档次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名称为:政工员、助理政工师、政工师、高级政工师、教授级高级政工师。
政工员和助理政工师为初级专业职务;政工师为中级专业职务;高级政工师(副高级)、教授级高级政工师(正高级)为高级专业职务。
第三条评定范围一、企业中专职从事党务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指企业党委的负责人,党委各业务部门和纪委、工会、团委中直接从事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专职党工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企业信访、保卫(内保)、干部管理、离退休工作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企业所属中、高等院校中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企业中以主要精力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非专职人员。
二、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政工专业任职资格的评定:(一)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满或有抵触表现的;有其他严重违纪违法现象的。
(二)涉嫌违法违纪违规已立案审查但未作出结论的,暂不参加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定。
(三)在政治、经济等方面犯有错误,受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不满两年的。
(四)受劳动教养和刑事处分的。
(五)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调动,不承担组织分配的任务,不履行岗位职责,经教育仍未改正的。
(六)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谎报工作成绩,剽窃他人成果及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一)申报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关心群众,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年度履职考核均在称职以上。
A:政工员1、了解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有做思想政治工作的一定能力,胜任本岗位工作。
3、高中(中专)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3年;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1年,均可以确认为政工员资格。
B:助理政工师1、比较熟悉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能自觉地在自己工作范围内加以运用和贯彻。
2、比较熟悉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基础知识和中国革命史,具有从事本职工作的实际能力和经验。
3、有一定的工作业绩。
4、高中(中专)毕业,担任政工员职务累计满3年;大学专科毕业,担任政工员职务累计满2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1年;取得双学位、研究生毕业者,均可直接确认为助理政工师资格。
C:政工师1、熟悉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能结合实际较好地加以运用和贯彻。
2、掌握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基础知识、中国革命史、中共党史和相关的知识,熟悉本职业务,有做思想政治工作的实践经验,并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和贡献。
3、密切联系群众,能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具有一定的开拓创新、组织指导、教育疏导、培训辅导、调查研究、专业文字能力。
4、大学专科毕业、大学本科毕业,受聘担任助理政工师职务累计满4年;后取大学专科毕业,受聘担任助理政工师职务累计满5年;取得双学位或研究生毕业,担任助理政工师职务累计满2年。
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累计满2年;博士学位获得者,均可直接确认为政工师资格。
正常申报中级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其相应的专业能力、业绩、资历评价,应在及格成绩以上。
D:高级政工师1、比较系统地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结合实际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处理思想政治工作中比较重大的问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申报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关心群众,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年度履职考核均在称职以上。
A :政工员
1、了解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有做思想政治工作的一定能力,胜任本岗位工作。
3、高中(中专)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 3 年;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 1 年,均可以确认为政工员资格。
B:助理政工师
1、比较熟悉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
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能自觉地在自己工作范围内加以运用和贯彻。
2、比较熟悉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基础知识和中国革命史,具有从事本职工作的实际能力和经验。
3、有一定的工作业绩。
4、高中(中专)毕业,担任政工员职务累计满 3 年;大学专科毕业,担任政工员职务累计满 2 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
1 年;取得双学位、研究生毕业者,均可直接确认为助理政工师资格。
C :政工师
1、熟悉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能结合实际较好地加以运用
和贯彻。
2、掌握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基础知识、中国革命史、中共党史和相关的知识,熟悉本职业务,有做思想政治工作的实践经验,并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和贡献。
3、密切联系群众,能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具有一定的开拓创新、组织指导、教育疏导、培训辅导、调查研究、专业文字能力。
4、大学专科毕业、大学本科毕业,受聘担任助理政工师职务累计满
4 年;后取大学专科毕业,受聘担任助理政工师职务累计满
5 年;取得双
学位或研究生毕业,担任助理政工师职务累计满 2 年。
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累计满 2 年;博士学位获得
者,均可直接确认为政工师资格。
正常申报中级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其相应的专业能力、业绩、资
历评价,应在及格成绩以上。
D :高级政工师
1、比较系统地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结合实际运用马克思
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处理思想政治工作中比较重大的问题。
2、对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优良传统及国内外有关新情
况、新理论、新经验有较深入的研究,具有比较系统的历史、社会、伦
理、心理、法律、科技等方面的相关知识,有比较丰富的思想政治工作经
验,善于做群众工作,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3、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组织指导、教育疏导、培训辅导、调查研
究、专业文字等方面的能力,有突出的工作业绩和贡献。
4、大学专科毕业,受聘担任政工师职务累计满7 年,取得申报
高级政工师专业能力评价良好等级分,业绩、资历加分20 分以上;后取大学专科毕业,受聘担任政工师职务累计满8 年,取得申报高级政工师专业能力评价良好等级分,业绩、资历加分20 分以上;[1957 年1 月1 日后(含)出生者,具有大专学历的政工专业人员申报高级政工师按破格申报条件申报;其中1966 年12 月31 日前(含)出生者参加市政工师进修学院举办的政工专业进修班学习培训,完成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并完成一篇结业论文,可视同具备申报高级政工师规定的学历条件正常申报。
];大学本科毕业或后取研究生毕业,受聘担任政工师职务累计满5 年;后取大学本科毕业,受聘担任政工师职务累计满 6 年;双学位、研究生毕业、硕士学位获得者,受聘担任政工师职务累计满 4 年;博士学位获得者,受聘担任政工师职务或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累计满 3 年。
1966 年底以前原学历中专、高中毕业,受聘担任政工师职务满
5 年;1970 年底以前大学专科毕业,受聘担任政工师职务累计满 5 年,工作成绩突出,可按正常程序申报高级政工师。
正常申报高级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相
应的能力、业绩、资历评价,应在及格成绩以上。
E: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员
申报条件略
(二)代表作品
A:申报高级政工师的人员,必须有1篇取得政工师职务后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刊发表的水平较高、字数在2500 字左右的政工论文。
B:申报政工师的人员,必须有1篇取得助理政工师职务后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刊发表的有一定水平、字数在2000 字左右的政工论文。
C :本人撰写、主编的政工专著,或本人在政工专著中撰写5000 字以上的独立章节,均可作为参评政工专业职务资格的代表作品。
D :代表作品由2人以上合作撰写,本人应为第一作者。
署集体名的不能作为代表作品和加分作品参评。
(三)继续教育凡拟申报(确认)政工职称者,都应参加职称晋升前的各项培
训(符合免训政策的除外)
A:1978 年以后参加工作申报政工师以上专业职务的政工人员要求基本掌握 1 门外语,并经培训,考试合格。
B:巳取得政工专业职务的政工人员,要参加继续教育并通过考试取得合格成绩。
不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及其考试或考试成绩不合格的人员,不能申报高一级政工专业职务。
C :申报中、高级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应参加由天津市政工职评办统一组织的相应级别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四)其他问题
A :无任何专业技术职称由其他岗转入政工岗申报政工专业职称的人员,除了其原岗位工作年限应符合本人申报的专业职务总履职年限(包括所申报专业职务规定履职年限在内的各级别规定履职年限的累加)和其他相应条件外,确认政工员、助理政工师职务任职资格,需要在政工岗工作满 2 年;评定政工师职务任职资格,需要在政工岗工作满 4 年;评定高级政工师职务任职资格,需要在政工岗工作满 5 年。
B:由其他专业系列转评政工职称的申报人员,其转评条件与正常申报人员的要求一致。
其转系列后从事思想政治工作年限,可按受聘政工职
务履职年限计算。
C :转岗、转系列参评人员,从转岗、转系列之日起,应开始参加政工专业继续教育各项培训,并应补习政工基础知识,通过市政工职评办组织的统一考试。
D :年度履职考核连续3年为优秀成绩,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政工专业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