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常见问题汇总解答
个人税务申报常见问题解答帮助个人正确申报纳税

个人税务申报常见问题解答帮助个人正确申报纳税在进行个人税务申报时,很多人会遇到一些常见问题。
为了帮助个人正确申报纳税,下面将解答一些常见问题。
1. 我需要申报个人所得税吗?根据国家税收法规定,所有个人都需要按规定向税务部门申报个人所得税。
无论您的收入来源是工资、劳务报酬、利息、股息等,您都需要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申报。
2. 我应该如何确定自己的纳税类别?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个人纳税类别主要分为综合应税所得和分类应税所得两种。
大多数个人应选择综合应税所得,即将所有收入合并计算应纳税额。
而分类应税所得主要适用于特定职业人员,例如个体工商户、承包土地经营权者等。
3. 如何确定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是根据您的收入水平来确定的。
根据最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税率分为七个等级,从3%到45%不等。
您可以查阅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根据您的收入确定适用的税率。
4. 我是否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是与个人所得税不同的另外两个税费项目。
根据国家规定,雇员和雇主都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公积金是由雇员和雇主共同缴纳,用于职工住房资金积累。
5. 我可以享受哪些个人所得税的减免政策?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一些个人所得税的减免政策,例如子女教育、赡养老人、赈灾捐款等。
您可以详细了解这些政策,并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申请享受相应的减免。
6. 个人所得税申报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个人所得税申报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明、收入证明、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表等。
对于特定职业人员,还需要提供相应的执业证书或从业资格证书等。
7. 个人所得税申报的截止日期是什么时候?个人所得税申报的截止日期一般为每年的5月31日。
如果您需要延期申报,可以提前向税务部门申请。
希望以上解答能帮助您更好地了解个人税务申报中的常见问题。
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建议您及时联系当地税务部门或专业人士进行咨询。
记住,正确申报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个税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个税申报常见问题解答个税是指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向个人征收的一种税收形式。
随着税收制度的改革和个人收入的增加,越来越多的人需要进行个税申报。
个税申报过程中,常常会遇到一些问题和困惑。
本文将针对个税申报的常见问题进行解答,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处理个税申报事宜。
问题一:个人所得税申报是什么?个人所得税申报是个人按照税法规定自行计算和申报自己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金额的行为。
根据税收政策,个人需按照各项收入、减免项目和税率表,计算自己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相关申报材料。
问题二:哪些人需要进行个人所得税申报?根据税收法律法规,以下情况下的个人需要进行个人所得税申报:1. 在职人员:包括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等各类工资性收入所得超过起征点的人员。
2.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独资、合资、合作等经营者。
3. 自由职业者:包括律师、会计师、医生、演员、艺术家、咨询顾问等自由职业者。
4. 资本收益者:包括股息、红利、利息、财产租赁、财产转让等资本收益所得者。
5. 跨境收入者:包括在境外取得的收入,需要按照税收政策进行申报。
问题三:个人所得税申报的时间是什么时候?个人所得税的年度申报时间一般为次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
具体申报时间以税务机关的通知为准。
在申报期限内,个人需按规定提交申报表和相关支持材料。
过期未申报或者虚假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将会受到相应的罚款和法律责任。
问题四: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和税率表进行。
主要计算方式包括综合所得、分类所得和差额征税等。
1. 综合所得是将个人的各项收入汇总后扣除各项免税额和扣除项目后的应纳税所得额,再按照相应的税率进行计算;2. 分类所得是指将各项收入根据不同性质分别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然后再按照相应的税率进行计算;3. 差额征税是指将个人的各项收入提供免税额和扣除项目后,剩余的收入按照统一的税率进行计算。
报税常见问题及解答

报税常见问题及解答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报税是一项重要但有时令人感到困惑的任务。
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都可能在报税过程中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
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探讨一些报税常见的问题以及对应的解答。
一、个人所得税报税问题1、什么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答: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等。
2、专项附加扣除有哪些?如何申报?答: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
您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 进行申报,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即可。
3、我的收入没有达到纳税起征点,还需要报税吗?答:即使您的收入未达到纳税起征点,也建议您进行报税申报。
这有助于您积累纳税记录,对于未来可能的贷款、购房等方面可能会有帮助。
4、我同时有两份工作,如何报税?答:如果您同时有两份工作,两个单位会分别按照您的收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在年度终了后,您需要进行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将两处取得的工资、薪金合并计算应纳税额,多退少补。
5、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是什么意思?答:年度汇算清缴是指居民个人将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合并后按年计算全年最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再减除纳税年度已预缴的税款后,计算应退或者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并进行税款结算的行为。
二、企业所得税报税问题1、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多少?答:企业所得税的基本税率为 25%。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 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期限是怎样的?答: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个人所得税申报有哪些常见问题

个人所得税申报有哪些常见问题个人所得税申报是每个纳税人应尽的义务,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常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探讨一下个人所得税申报中的常见问题。
一、收入计算不准确在个人所得税申报中,准确计算收入是至关重要的。
然而,一些纳税人可能会出现收入计算错误的情况。
这可能包括未将所有应税收入纳入计算,如兼职收入、奖金、股息红利等。
另外,对于一些特殊的收入形式,如实物福利、股票期权等,纳税人可能不清楚如何正确计算其价值并纳入应税收入。
二、扣除项目申报错误扣除项目是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的重要因素。
常见的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可能会因为对扣除政策的理解有误,或者未能提供准确的证明材料,导致扣除项目申报错误。
例如,将不符合条件的子女教育支出进行申报,或者未按照规定留存相关的教育费用凭证。
三、纳税申报时间把握不当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有明确的时间规定。
如果纳税人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申报,可能会面临滞纳金和罚款的风险。
一些纳税人可能因为忘记申报时间、对申报流程不熟悉或者拖延等原因,导致逾期申报。
四、多处取得收入的合并申报问题在现代社会,很多人可能会在多处取得收入,如同时拥有本职工作和兼职工作。
在这种情况下,纳税人需要将所有收入合并进行申报,但有些人可能会忽略这一点,只申报了其中一部分收入,从而导致申报不完整。
五、税务信息变更未及时更新纳税人的个人信息、收入情况、扣除项目等可能会发生变化。
如果这些变化没有及时在税务系统中更新,可能会影响申报的准确性。
例如,纳税人更换了工作单位、婚姻状况发生改变、家庭成员信息有变动等,都需要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更新。
六、对税收优惠政策不了解为了鼓励某些特定的行为或群体,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但一些纳税人由于不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化,或者对优惠政策的条件和适用范围不清楚,导致未能享受应有的税收优惠。
个人税务申报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个人税务申报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年个人税务申报的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2023年将是一个重要的纳税年份,根据最新的税收政策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纳税起征点将会有所调整,同时,税务部门也将会对个人所得税的申报进行更加严格的管理和监督。
对于普通纳税人而言,完成税务申报可能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
本文着重介绍了个人税务申报中的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以帮助读者更好地完成税务申报。
常见问题之一:如何确定自己需不需要纳税?在确定自己需不需要纳税之前,需要了解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标准。
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征税制度,根据收入来源和纳税人的身份不同,征税方式也不同。
例如,工薪阶层通常通过工资、奖金、津贴等形式获取收入,在每月工资发放时就已经预扣了个人所得税。
而对于个体经营者、自由职业者、股权投资者等不同类型的人群,可能需要自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当纳税人不清楚自己是否需要纳税时,建议先了解自己的收入来源和缴税义务,可自行查询税务部门相关信息,或者咨询相关税务专家,以便确保遵守税法规定。
常见问题之二:个人所得税申报前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个人所得税申报的前提是要准备好所有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身份证、纳税人识别号、个人征税信息申报表、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工资收入、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财产租赁收入、股息红利等各种收入证明文件。
这些证明材料需要完整、准确和真实,以便税务机关对其进行审核和核实。
常见问题之三:如何选择个人所得税申报方式?目前,个人所得税申报可以通过线上申报和线下申报两种方式进行。
线上申报指纳税人通过“税务e助手”等税务机构提供的网上申报系统自主完成申报和缴税。
线下申报则指纳税人亲自到相关税务机构提交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等材料,由税务机构代理完成申报和缴税等程序。
选择申报方式时需要考虑到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以及时间和财务状况等因素。
在线上申报时需要掌握一定的电脑和网络技巧,界面友好的网站和应用程序可以帮助纳税人轻松完成申报。
个税申报常见问题及解决

个税申报常见问题及解决个人所得税是一种逐月或年度申报和缴纳的税款,为确保个人纳税义务能够得到正确的履行,个税申报过程中常常会遇到各种问题。
本文将针对个税申报过程中常见的问题进行解答,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个税申报并顺利完成申报程序。
问题一:个税申报适用税率是多少?如何计算应纳税额?解答:个税的适用税率根据税法规定,目前共有七个等级,分别是3%、10%、20%、25%、30%、35%和45%。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是:应纳税所得额 x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其中速算扣除数是根据适用税率的不同而不同的,可以在个人所得税法规中找到具体数值。
例如,某人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0元,适用税率为20%,那么该人的纳税额为10,000 x 20% - 速算扣除数。
问题二:如何确定应纳税所得额?解答: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减除费用后的金额,个人可以根据所得税法中规定的费用减除方法进行计算。
具体方法如下:1. 从纳税人的收入中减除费用:个人可以在纳税前从收入中扣除一些费用,如基本养老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等。
2. 投资抵扣:对于符合国家规定的重点发展领域,个人在投资时可以享受一定比例的费用抵扣。
3. 特定情况下的税前扣除:根据国家税法的规定,个人在特定情况下可以享受一定的税前扣除政策,如子女教育支出、住房贷款利息等。
问题三:如何选择合适的申报方式?解答:根据个人具体情况和申报的方便程度,可以选择以下几种申报方式:1. 手工纸质申报:纸质申报需要下载并填写纳税申报表,然后将申报表递交至税务机关。
2. 网上自助申报:通过电脑或手机登录税务局官方网站,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电子申报表。
3. 税务代理申报:委托第三方税务代理机构进行申报,由他们代为处理个税申报事宜。
问题四:个税申报需要注意哪些事项?解答:个税申报过程中需注意以下事项:1. 准备资料齐全:在进行个税申报前,检查所需申报资料是否完整,包括身份证、纳税申报表、收入证明、费用凭证等。
个人所得税申报有哪些常见问题

个人所得税申报有哪些常见问题个人所得税申报是每个纳税人应尽的义务,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很多人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
下面就来为大家梳理一下个人所得税申报中的一些常见问题。
一、收入计算不准确这是比较常见的一个问题。
有些人可能会遗漏某些收入项目,比如兼职收入、特许权使用费、租金收入等。
还有些人可能对一些特殊收入的计算方法不清楚,导致申报的收入金额不准确。
比如,对于年终奖的计税方式,存在单独计税和并入综合所得计税两种方式,选择不同的方式可能会导致纳税金额有较大差异。
如果选错了计税方式,就可能会多交税或者少交税。
二、扣除项目申报错误个人所得税有很多扣除项目,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
但在申报时,容易出现以下错误:1、不符合扣除条件却进行了申报。
比如,子女教育扣除要求子女处于学前教育至全日制学历教育阶段,如果子女已经毕业参加工作,就不能再享受此项扣除。
2、扣除金额申报错误。
例如,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每月扣除标准是 1000 元,如果申报的金额超过了这个标准,就是错误的。
3、未及时更新扣除信息。
比如,子女教育阶段发生变化、住房贷款提前还清等情况,没有及时在申报中进行修改。
三、纳税地点错误纳税人有任职受雇单位的,以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为纳税地点;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为纳税地点;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以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为纳税地点。
有些人可能因为工作变动、异地兼职等原因,不清楚自己应该在哪里申报纳税,导致纳税地点选择错误。
四、申报时间把握不准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时间有明确规定,一般是在取得所得的次年 3 月1 日至 6 月 30 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但有些人可能会忘记申报时间,或者提前申报、逾期申报。
提前申报可能会导致申报信息不准确,因为可能还有一些收入或扣除项目没有最终确定。
逾期申报则可能会面临罚款和滞纳金。
五、对税收优惠政策不了解国家为了鼓励某些行为或者照顾某些特殊群体,出台了一系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个人所得税基础知识问答

个人所得税知识咨询答一、个人所得税根底知识咨询:什么是个人所得税?答: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咨询:实行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哪些个人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答: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应税所得包括:〔1〕工资、薪金所得;〔2〕劳务酬劳所得;〔3〕稿酬所得;〔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5〕利息、股息、红利所得;〔6〕财产租赁所得;〔7〕财产转让所得;〔8〕偶然所得;〔9〕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咨询: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答: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工程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按以下步骤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每月取得工资薪金收进后,先减往个人担当的全然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以及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比例或标准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再减往费用扣除额1600元/月〔教职工来源于境外的所得以及学校聘用的外籍人员、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在中国境内的所得每月还可附加减除费用3200元〕,为应纳税所得额,按5%至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是: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例:王老师当月取得工资收进6000元,当月个人担当住房公积金、全然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共计1000元,费用扣除额为1600元,那么王老师当月应纳税所得额=6000-1000-1600=34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3400×15%-125=385元。
咨询:什么是劳务酬劳所得?答:劳务酬劳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播送、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效劳、介绍效劳、经纪效劳、代办效劳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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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常见问题汇总解答个人所得税常见问题工资薪金所得一、如何区分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如果个人与单位之间存在连续的任职或雇佣关系,那么个人从单位取得的所得应作为工资薪金所得。
是否具有“连续的任职或雇佣关系”可参考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待遇等。
劳务报酬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
但是独立个人劳务的独立程度具有弹性,实践中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国税函〔2006〕526号文件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所称的“退休人员再任职”,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二、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三、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训及其他待遇;四、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在区分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时,可参考以上四个指标。
二、新的《职工薪酬准则》确定的薪酬范围有所扩大,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如何掌握?《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笔者认为,会计准则规定的“职工薪酬”与个人所得税政策规定的工资薪金所得,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单位在扣缴职工个人所得税时,应当严格按照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的规定,准确计算个人应负担的个人所得税。
(一)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根据个人所得税政策规定,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显然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范围。
(二)职工福利费《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取得的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税法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所说的救济金,是指国家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国税发〔1998〕155号文件规定: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一)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三)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企业应当根据以上规定,确定支付的职工福利费是否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并正确计算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三)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财税〔2006〕10号文件规定: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实际领(支)取原提存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财税〔2005〕94号文件规定:单位为职工个人购买商业性补充养老保险等,在办理投保手续时应作为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因各种原因退保,个人未取得实际收入的,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予以退回。
根据上述规定,单位为职工支付以及职工个人支付的基本保险(不超标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单位和个人支付的基本保险超标部分以及各种补充保险,应当并入个人所得征税。
笔者认为,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可比照上述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四)住房公积金财税〔2006〕10号文件规定: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等规定精神,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财税〔2006〕10号文件对住房公积金的税前扣除标准实行的是“双向控制”,而不是“总量控制”,即只要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有一项超标,就必须进行纳税调整。
例如,某市2006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000元,该地区职工每月税前扣除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限额为720元(1000×3×12%×2)。
张某2006年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单位和个人的缴存比例分别为6%,2007年每月实际缴存金额为600元(5000×6%×2)。
陈某2006年月平均工资为1500元,单位和个人的缴存比例分别为15%,2007年每月实际缴存金额为450元(1500×15%×2)。
从表面上看,张某和陈某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都没有超过720元的最高标准,但是,因为张某上年月平均工资超过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所以每月税前扣除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限额应为360元(1000×3×6%×2),多缴存的240元(600-360)应当并入工资薪金所得征税。
因为陈某的缴存比例超过12%,所以每月税前扣除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限额应为360元(1500×12%×2),多缴存的90元(450-360)应当并入工资薪金所得征税。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笔者认为,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中支出的,属于企业费用支出的部分(如职工学习培训费用、工会活动费用),因为个人并没有取得所得,所以不应当并入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征税。
对于从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现金、实物等,除明文规定不征税或免税的项目外,应当并入个人所得征税。
(六)非货币性福利《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
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所得为有价证券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因此,目前对个人的实物和有价证券所得征税不存在争议。
但是对于企业提供给职工无偿使用自己拥有的资产或租赁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是否应当征收个人所得税存在争议。
一种意见认为此情形个人并无所得,因此不应当征税,另一种意见认为,企业为职工个人负担的费用都应当计入工资薪金所得征税。
笔者认为第二种意见是正确的。
从规范个人所得税征管的角度看,企业支付的应由职工个人负担的费用都必须计入个人所得。
但是对企业将自己的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如何确认应纳税所得,需要在政策上进一步明确。
(七)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的补偿财税〔2001〕157号文件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国税发〔2000〕77号文件规定:“对国有企业职工,因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宣告破产,从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税发〔1999〕178号文件规定:“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考虑到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
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
个人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又再次任职、受雇的,对个人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不再与再次任职、受雇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补缴个人所得税。
”需要注意的是,在对一次性补偿征收个人所得税时,仍然应当减除法定扣除费用。
例:2007年1月,甲公司与李某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支付李某补偿金50000元。
李某在甲公司工作年限已经超过12年。
当地年职工平均工资为10000元。
李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0-10000×3)÷12-1600〕×5%}×12=40(元)(八)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包括以权益形式结算的认股权,以现金形式结算但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的现金股票增值权,等等。
对于股票期权所得,应当按照财税〔2005〕35号文件以及国税函〔2006〕902号文件的规定计算应缴个人所得税。
除股票期权外,个人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从其雇主以不同形式取得的折扣或补贴,仍然按照国税发〔1998〕9号文件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九)注意事项一是对于只领取董事费人员,和不具有雇佣关系的人员,对其从单位取得的所得,应当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二是从薪酬的支付对象来看,职工薪酬包括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或其他被赡养人的福利,对于这些福利,除独生子女费,福利费、抚恤金等明文规定的免税项目外,都应当并入职工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征税。
三、企业发放以前拖欠的工资如何扣缴个人所得税?一次性补发数月的拖欠工资,如果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分月计征个人所得税:1、企业会计账簿中有按月计提工资的记录,但确实没有发放工资;2、发放时有分月的工资签收单。
如通过银行发放的,在银行划拨凭证上应注明工资的所属月份;3、按月计提的工资与实发工资完全一致。
如不同时符合上述3个条件,应合并作为一个月的工资征收个人所得税。
四、职工在内部食堂免费就餐,是否应征收个人所得税?职工就餐属于个人消费,公司承担个人的消费支出,与给雇员发放工资奖金的性质是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