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原文-范文模板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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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19-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文号-word范文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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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所得,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修改文字!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文号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国内公务接待行为。

本规定所称国内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第三条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完善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制定国内公务接待标准。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指导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

乡镇党委、政府应当加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和开支标准。

第五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

第六条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国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第七条接待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

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

机关部门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范文(3篇)

机关部门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范文(3篇)

机关部门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关部门公务接待行为,加强公务活动管理,减少公共资源浪费,提高工作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机关部门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第二章接待原则第二条机关部门公务接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节俭的原则进行。

第三章接待范围第三条机关部门公务接待包括以下范围:1.国内外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的来访接待;2.机关内部干部职工的迎送接待。

第四章接待要求第四条机关部门公务接待应遵循以下要求:1.接待活动应符合相关程序和政策规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2.接待费用应依法依规从财政预算中列支,并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3.接待活动必须有明确的目的和任务,避免铺张浪费;4.接待内容应围绕工作需要展开,不得以消费为中心;5.接待对象应按照职责和权限确定,不得超越职能范围;6.接待的场所、设备应符合卫生、安全要求;7.接待用餐应选择合格的餐饮单位,并以文明、健康的方式进行;8.接待活动应有适当的记录和报备,以备查验。

第五章接待程序第五条机关部门公务接待程序如下:1.接待活动的提议应经主管领导审批,并抄送审计部门;2.接待活动的预算、计划应经财务部门审核;3.接待活动的执行应严格按照预算和计划进行;4.接待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总结评估,并做好相关文档归档。

第六章接待费用第六条机关部门公务接待费用应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处理,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

第七章接待记录和报备第七条机关部门公务接待应有相应的记录和报备,并保留相关凭证和票据。

第八章接待监督和责任追究第八条机关部门公务接待应进行监督和评估,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第九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归机关部门最高领导层所有。

以上为机关部门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的范文,供参考。

具体制度内容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具体制定。

机关部门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范文(2)索引号:____生成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责任科室:办公室公开时限:长期公开公开方式:主动公开公开范围:面向社会为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节约经费开支,规范公务接待管理,根据市、区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区社机关实际,对机关公务接待工作作如下规定:(一)公务接待基本原则1、热情、周到、文明、礼貌、节俭、规范,本着对口接待、对等接待的原则,积极为宾客提供优质服务;2、区社机关接待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3、实行定点接待制度,由办公室确定定点饭店,原则上不得在定点宾馆、饭店以外安排公务接待活动(特殊情况例外);4、严格审批制度,严格接待标准,按规定控制陪餐人数;5、实行烟酒自备制度,办公室统一负责烟酒采购、领用登记工作。

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全范本

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全范本

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全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以加强和改善我国公务接待工作的管理,做到规范有序、廉洁高效,保障公共利益和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务接待活动是指公务机关接待工作上的客人,进行的交流、沟通、协商等活动。

第三条公务接待活动应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以人民为中心,注重实际效果和优化工作环境。

第四条公务接待活动应遵循勤俭节约原则,保证公共财产的合理利用。

第五条公务接待活动应遵循公开透明原则,接待对象应是正当合法的,接待事项应公开公示。

第六条公务接待活动应根据需要和自身条件,选取合适的接待方式。

第七条公务接待活动应建立健全制度,明确责任人和责任范围。

第二章接待对象第八条接待对象应具备符合条件,合法合规的身份。

第九条接待对象应具备参与公务活动的合法身份和资格,不得以接待的名义谋取私利。

第十条接待对象应尊重公务接待活动的统一安排,服从工作安排和规定。

第十一条接待对象应遵守工作纪律和规定,不得干扰工作秩序和工作效率。

第十二条接待对象不得获得未经批准的额外福利和待遇。

第三章接待方式第十三条公务接待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环境应根据接待对象的身份和需求合理安排。

第十四条可以通过餐饮、会议、参观等方式进行公务接待活动。

第十五条公务接待活动应注重与接待对象的沟通和交流,做到互相尊重和理解。

第十六条公务接待活动应推行勤俭节约,不得浪费公共财产。

第十七条公务接待活动的场所应选取正规、安全、舒适的场所进行。

第十八条公务接待活动应提供合适的服务和待遇,保证接待对象的基本需求。

第四章接待用餐第十九条公务接待用餐应注重营养搭配和卫生安全。

第二十条公务接待餐费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不得奢侈浪费。

第二十一条公务接待用餐应规范就餐流程和礼仪,保持文明用餐。

第二十二条公务接待餐饮单位应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和卫生许可证。

第五章接待礼品第二十三条接待礼品应符合接待对象的权益和合规要求。

第二十四条接待礼品应合理控制礼品总额和单价。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务接待行为,提高公务接待工作质量,加强财务监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公务接待活动。

第三条公务接待活动是指单位在履行职能过程中,接待来访人员或组织在单位内进行的餐饮、住宿、交通、观光等安排。

第四条公务接待活动应符合简约、朴素、节俭的原则,坚决反对铺张浪费。

第五条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在单位年度预算范围内,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六条公务接待活动的组织和执行,应当明确责任人和权限。

第七条公务接待活动应当坚持公开、透明、规范的原则,接待对象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第八条公务接待费用应当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报销,严禁私自报销。

第二章组织和执行第九条单位应当设立公务接待管理部门或委派专人负责公务接待活动的组织和执行工作。

第十条公务接待活动的安排和预算应当提前制定,并报告上级部门审批。

第十一条公务接待活动的执行由责任人负责,应当遵循财务制度和消费政策。

第十二条公务接待活动的安排应当根据接待对象的身份、职务和需求,合理调配餐饮、住宿和交通等资源。

第十三条公务接待活动的费用应当合理简约,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

第十四条公务接待活动应当注意节能环保,合理使用资源。

第三章监督和检查第十五条上级部门对下级单位的公务接待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六条公务接待费用的开支情况应当公开,接待活动的效果应当公开评估。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当依法依规进行追责。

第十八条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务接待行为,应当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九条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向单位领导报告公务接待活动的情况,接受领导的监督和指导。

第四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单位领导审定,并于颁布后实施。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单位领导。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范文(二)一、目的和范围为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提高公务接待工作的透明度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公务接待的单位和部门,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等。

2018-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201X-范文word版 (10页)

2018-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201X-范文word版 (10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所得,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修改文字!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201X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一】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第一条为了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国内公务接待行为。

本规定所称国内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第三条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完善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制定国内公务接待标准。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指导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

乡镇党委、政府应当加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和开支标准。

第五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

第六条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国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第七条接待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

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范本(2篇)

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范本(2篇)

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内公务接待活动,加强行政单位对公务接待的管理,树立良好的形象,提高行政效能,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央和地方各级行政单位及其下属机构的公务接待活动。

第三条公务接待应遵循廉洁、务实、规范、文明的原则,严禁利用公务接待谋取私利,违反规定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四条公务接待应注重合理节约,遵循公款消费审慎原则,提倡简朴、经济、实用的接待方式。

第二章接待范围和条件第五条公务接待的范围包括来访者、考察团、参观代表团等对公务活动或重大项目具有重要影响的人员。

第六条作为宾客接待对象的人员,应具有正式来访、考察、参观资格。

第七条公务接待的条件,包括接待来访者的职务、人数、接待场所、接待时长、接待内容等,应做到合理适度。

第三章接待标准第八条公务接待的标准应按照公务活动的性质和重要性合理设定,不得超出规定的范围。

第九条公务接待的标准应根据不同区域、行业和职务等因素进行细化,并及时调整。

第四章接待物品和费用第十条公务接待的物品和费用应严格按照规定购买和使用,不得超出接待标准。

第十一条公务接待的物品和费用应精打细算,避免浪费和奢侈,提倡节约用品和资源。

第五章接待程序第十二条公务接待的程序应经过严格的审批和报备,确保合规合法。

第十三条公务接待应按照接待计划进行安排,合理控制接待时间和安排。

第六章接待行为第十四条公务接待时,接待人员应秉持服务意识,礼貌待客,树立良好的行政形象。

第十五条公务接待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违背道德、职业操守。

第十六条公务接待中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现金、礼品或其他特殊待遇。

第七章监督管理第十七条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八条行政单位应建立健全公务接待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公务接待活动的透明度。

第十九条行政单位应加强对公务接待的宣传教育,提高公务接待的规范性和质量。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范文(五篇)

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范文(五篇)

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杜绝奢侈浪费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建设节约型校园,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务是指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活动,接待是指提供交通、住宿、用餐、陪同等方面的安排。

第三条学院办公室为公务接待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接待工作的指导、管理和协调,各部门积极做好对口接待工作。

第四条公务接待本着厉行节约、简化礼仪、杜绝浪费、倡导“光盘”的原则,区分不同接待对象确定公务接待标准,严禁铺张浪费。

一般接待安排在学院,提倡工作餐,禁止外出安排非公务宴请,原则上不安排酒水。

第五条学院主要接待对象包括:(一)上级机关来我院指导检查、考察调研等公务活动人员;(二)省内外兄弟院校来我院考察、学习交流等公务活动人员;(三)本系统单位来我院考察、洽谈业务及工作业务关系需要接待的人员;(四)校企合作单位来我院考察、洽谈业务及工作业务关系需要接待的人员;(五)经院领导批准,需要接待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接待标准第六条严格实行定点接待。

学院应在定点接待单位安排公务接待,执行协议价格。

严禁使用私人会所、高档消费场所进行公务接待活动。

一般性公务接待活动原则上安排在校内,非特殊情况不得在外安排。

第七条住宿标准。

省部级安排住套间,司厅级安排住单间,县处级以下安排住标间。

住房内不摆放鲜花、水果、香烟、饮料等用品。

第八条用餐标准:(一)校内自助餐:早餐按____元/人安排,午餐、晚餐按____元/人安排;校内桌餐:早餐按____元/人安排,午餐、晚餐按每人每餐____元/人安排。

(二)校外用餐。

凡遇学院重大活动需在外就餐或节假日期间无条件在学院就餐的,可安排在校外用餐。

每桌按____人核定,不得超过____元。

一般工作人员按____元/人核算。

第九条陪餐制度。

接待中需要陪餐的,要严格控制次数、人数。

重大活动院领导可集体参加接待,一般接待原则上由分管院领导陪餐一次,具体由办公室负责统筹安排。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国内公务接待行为。

本规定所称国内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第三条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完善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制定国内公务接待标准。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指导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

乡镇党委、政府应当加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和开支标准。

第五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

第六条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国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第七条接待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

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

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第八条国内公务接待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群众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地区、部门主要负责人不得参加迎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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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原文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是针对管理国有企业管理消费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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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规定》原文,欢迎大家阅读!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原文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制定
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事业单位的国内公务接待行为。

本规定所称国内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
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第三条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完善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制定国内公务接待标准。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
工作,指导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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