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关于成立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通知

成立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通知为加强对学校卫生管理工作的领导,强化师生员工的卫生意识和社会公德,彻底治理校园脏乱差的现象,共同创建一个优美、整洁的校园环境,实现校容校貌的根本好转,保证学校教学、工作顺利进行和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特成立校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行使校容和卫生管理的职责;经研究,决定成立爱国卫生委员会以下简称爱卫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机构爱卫会由校办负责人、教师代表以及在校学生代表组成;爱卫会成员具体名单如下:主任:常务副主任:副主任:委员:二、工作职责主要负责爱国卫生工作的资料收集、整理,爱国卫生知识宣传、卫生知识的传授,健康教育的教学管理,校园卫生管理、监督指导工作;爱卫会主要职责:1、强化舆论宣传;利用班会、“国旗下讲话”等形式,充分利用学校校园网、广播站、健康教育墙报、班级板报等宣传阵地,向广大师生宣传各种卫生小常识,帮助师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学校设置健康教育专栏,每月一次;各班一学期3-4期爱国卫生的黑板报宣传;2、举办卫生健康知识讲座;以专题讲座等形式对学校师生进行爱国卫生宣传,并开展相互监督活动、争爱国卫生标兵及创建文明卫生班级实践活动;根据季节的变换、上级布置的任务等定期举办各种专题的知识讲座,如“防近视知识讲座”、“青春期卫生知识讲座”、“心理健康知识讲座”、“校园红丝带讲座”等等;通过这些活动,更有效、更深入的进行爱国卫生宣传活动;3、分发卫生健康知识宣传材料;如“健康知识”小册子、爱国卫生专刊等等;通过宣传,使广大师生对爱国卫生工作有更深入的认识,自觉地参与到活动中来,同时又把这些知识带入家庭,影响他人,服务社会;4、组织全体师生广泛开展爱国卫生、城市管理、环境保护、消防、道路交通等法规的宣传教育和义务劳动;使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城市卫生、卫生保健、疾病预防、交通知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三、工作任务1、确保“无烟学校”;2、校园净化工作和督导检查、评比考核常态化;每周组织专业部、各处室行政办公室卫生环境和专业部所属各班级卫生大扫除,并对大扫除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在校园内网公布;3、各年级均开展健康教育课,选用规定教材及教学参考;严格保证了课时安排为课时/周,严格保证开课率达到100%;做到有课时、课本、教师、教案、考核评价;学生的考核评价资料完整,书面考核成绩全部达标;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达100%,健康行为形成率90%以上;并根据具体情况开展每月一次的健康教育知识讲座,通过讲座活动的开展,使学生无论是在生理健康方面还是在心理健康方面都获得了有益的知识补充;4、各年级健康教育教师根据学校教学计划中有关健康教育的要求,制定具体详实的教学计划,在具体教学的过程中进度与计划内容相符,教学中概念明确,逻辑清楚,板书工整;运用启发式教学等多种教学手段;语言生动感人,并善于理论联系实际;在学期结束的时候根据情况写出详细的教学总结;5、教案严格按照规定书写包括课时、课题、教学目的、教学重点、教学难点、教具、教学内容及过程、教学小结等八项内容;此外,教案书写无概念错误、书面整洁、简练;按课时备课,按教学计划进行;学校在期中考试和期末考试前进行两次检查;6、学校积极开展教学研究,组织教师参加各项培训;此外,健康教育教师还通过组内集体备课、教研活动以及上观摩课的形式极大限度的提高健康教育教师的个人基本功;7、加大学校食堂软硬件建设;学校逐步对食堂硬件设施进行投入,力争达到相关要求;学校安排专人负责食堂日常监督检查,定期对食堂操作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完善各项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8、加强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防治方针,积极开展除“四害”活动,使“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的规定范围之内;9、加强学校传染病的预防工作;认真贯彻国家传染病防治的法规,积极开展学校传染病预防,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传染病防治宣传;每年组织2—3次学校传染防治知识培训;全面完善传染病预防的各项管理制度;配齐学校校医室的设施配备;四、工作要求1、爱国卫生工作是一项社会性很强的系统工程,成立爱卫会是完善我校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对进一步做好爱国卫生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学校是师生工作、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也是师生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爱卫会要树立“以师生为本”的理念,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师生了解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并积极参与到爱国卫生活动中来;3、把全校师生真正发动起来,形成全面动员、全体师生员工齐动手的态势,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从根本上保证爱国卫生工作的落实,保证爱国卫生工作的持续发展;二〇一一年四月十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奥运会火炬接力传递活动组委会成员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奥运会火炬接力传递活动组委会成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3.14•【字号】桂政办发[2008]15号•【施行日期】2008.03.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奥运会火炬接力传递活动组委会成员的通知(桂政办发﹝2008﹞15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鉴于自治区奥运会火炬接力传递活动组委会成员工作变动,为进一步加强2008 年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广西境内传递活动的组织领导,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组委会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名誉主任:沈北海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主任:李康自治区副主席副主任:宋晓天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吴玉斌自治区体育局局长委员:李海荣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部务委员杨伟嘉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于娃宪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雷明好自治区安全厅副厅长李小林自治区交通厅总工程师莫润秋自治区卫生厅副巡视员苏新生自治区广电局副局长岑汉康自治区体育局副局长康天保自治区旅游局副局长兰红星自治区信息产业局副局长王山竹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副局长姚才自治区气象局副局长曾小华自治区外办副主任张燕东自治区台办副主任陈新华自治区总工会副主席廖立勇共青团广西区委副书记黄苹自治区妇联副主席冯宪自治区残联副理事长莫忠南宁铁路局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唐琮沅广西机场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郑军健南宁市副市长黄丹桂林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杨艳阳百色市副市长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体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吴玉斌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岑汉康兼任,副主任由自治区体育局群众体育处处长黄先兆担任。
办公室负责组委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检查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广西境内传递活动的有关工作。
清洁乡村活动记录

清洁乡村活动记录“小手拉大手,清洁跟我走”的活动记录201*年9月15日上午7:308:30,高二*班响应学校号召开展了“环境清洁日”活动,对校责任包干区作出环境清洁整治清洁。
由于下让了一夜的雨,活动当天包干区路面爆胎,但你们丝毫不受影响,还是十分积极的参与其中。
同学们大都拿扫把、簸箕,有的拉垃圾车,对校责任包干区的环境进行清洁整治。
把乱停放的自行车一辆辆的移到规定区域并且整齐的放置好;对地面上的烟头和白色垃圾进行拾捡清扫;对沿街店铺进行公民道德劝阻不文明不良行为。
大家都通过自己的劳作为推进合浦城乡外部环境文明出一份力。
我班通过参加那次这次的劳动,带动了更讲文明多干部群众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自觉参与到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义务劳动中来,建构了人人参与、清洁家园、消除陋习、崇尚现代文明的良好氛围。
扩展阅读:美丽南宁·清洁乡村·美丽校园”活动计划201*年下埠瓦万实验小学深入开展“美丽南宁清洁乡村美丽校园”活动计划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断完善加快市场经济新农村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南宁建设,根据《自治区各级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党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美丽广东清洁乡村”活动方案〉的通知》(桂办发〔201*〕6号)、《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全区全区教育系统扎实推进“美丽广东清洁乡村美丽校园”活动方案〉的通知》(桂党高工〔201*〕2号)和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南宁市人事处民政局办公厅印发的“美丽南宁清洁乡村”活动实施方案的精神文娱活动以下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现决定在该系范围内开展建设美丽校园、生态校园、和谐校园活动。
积极广大师生参与到学子全市开展的“新城区美丽南宁清洁小城镇美丽校园”活动中,为营造干净、整洁、美观、有序的市容环境作出应有的贡献,特拟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工作为宗旨,提高不断改善学校基础设施和校园及周边环境,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持续提升师生文明素养,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改进教育系统干部作风,扎实推进我市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为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8.16•【字号】桂政办发[2011]166号•【施行日期】2011.08.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1〕166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31号)精神,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巩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结合我区实际,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按照国务院的要求,从我区实际出发,制定和完善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政策,建立一支与我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相适应的乡村医生队伍。
(二)工作目标。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全区每个行政村都要有1所政府出资筹建的村卫生室,每个政府投资建设的村卫生室都有乡村医生执业,实现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全覆盖;将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范围,并按国家要求全面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让农村居民基本享有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养老政策,建立和健全乡村医生保障制度。
健全培养培训制度,规范执业行为,强化管理指导,加强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乡村医生素质和服务水平。
二、乡村医生的主要职责乡村医生承担行政村的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疾病的诊治工作。
其主要职责如下:(一)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6.03•【字号】桂政办发[2011]98号•【施行日期】2011.06.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桂政办发〔2011〕98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及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自治区人民政府对自治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做了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主任:李康自治区副主席副主任:吴建新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李国坚自治区卫生厅厅长严世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梁斌自治区环保厅厅长张红伟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巡视员白先进自治区农业厅总农艺师廖宏林广西军区后勤部副部长委员:韩庆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杨伟嘉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陈一平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江建伟自治区民政厅巡视员范世祥自治区财政厅总会计师雷震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朱名胜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纪检组长蔡德所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熊家军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王勇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陈映红自治区广电局副局长苏建荣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龙毅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副局长周广能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芮宏自治区旅游局副局长陈善德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夏海澄广西日报社副总编辑玉清南宁铁路局副局长李宏斌广西机场管理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曾祥武武警广西总队副总队长陈湘文自治区总工会副主席严霜共青团广西区委副书记班乐英自治区妇联副巡视员吕洁南宁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自治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卫生厅,办公室主任由王勇同志兼任。
今后,除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以外,其他委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自治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下文调整,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备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爱国卫生条例

广西壮族自治区爱国卫生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1.03.26•【字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告(十三届第45号)•【施行日期】2021.05.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爱国卫生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告(十三届第4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爱国卫生条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3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3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爱国卫生条例(2021年3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三章环境卫生治理第四章健康促进与教育第五章病媒生物预防与控制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动员全社会参与爱国卫生运动,改善人居环境,预防控制疾病,提高公民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推进健康广西建设,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开展的爱国卫生运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爱国卫生运动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政府主导、跨部门协作、全社会动员,预防为主、群防群控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爱国卫生工作的领导,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城乡公共卫生设施建设投入和技术支撑,保障爱国卫生工作经费,使爱国卫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疾病预防控制和人民健康需求相适应。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爱国卫生工作考核评价制度,创新方式方法,推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促进爱国卫生运动常态化、制度化。
第五条公民有享受良好公共环境卫生、免于健康危害的权利。
公民应当自觉参加爱国卫生运动,维护公共场所卫生,保持个人和家庭卫生,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第六条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环境整治、改水改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健康教育等爱国卫生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8.11•【字号】桂政办发[2010]151号•【施行日期】2010.08.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15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年八月十一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桂委会〔2009〕235号),设立自治区卫生厅,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食品卫生许可(按照2009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以下改称餐饮服务许可),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以下改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的职责,划给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将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划入自治区卫生厅。
(四)增加组织起草地方性食品安全标准,建立基本药物制度的职责。
(五)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
协调有关部门对全区艾滋病实施防控和干预,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蔓延。
(六)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的职责。
加强对医疗服务、公立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
(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强化社区卫生服务,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
二、主要职责(一)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直属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直属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成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4.26•【字号】桂政办发[2007]56号•【施行日期】2007.04.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直属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成员的通知(桂政办发[2007]56号)自治区各直属单位:鉴于自治区直属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部分成员工作已变动,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自治区政协办公厅同意,现将调整后的自治区直属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成员名单通知如下:主任:王跃飞自治区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副主任:滕冲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谭勇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韦兆忠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邱龙华自治区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邱祖强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黄世勇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委员:朱彦萍自治区经济委员会助理巡视员车芳仁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田凤鸣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总工程师聂江武自治区审计厅副厅长吴殿禄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副局长罗跃华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副行长柳盛权自治区直属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刘晓红自治区建设厅办公室主任庞俊威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计划投资处副处长蒙永雄自治区财政厅综合处副处长朱林自治区物价局价格收费处处长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柳盛权任办公室主任,石荣新、唐海林任办公室副主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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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爱国卫生运
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桂政办发[2011]98号
【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
【发布日期】2011.06.03
【实施日期】2011.06.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1〕9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及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自治区人民政府对自治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做了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主任:李康自治区副主席
副主任:吴建新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李国坚自治区卫生厅厅长
严世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
梁斌自治区环保厅厅长
张红伟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巡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