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为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及法制宣传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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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号有什么意义

12月4号有什么意义

1、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

2、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定为一年一度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在这一天,一些人可以参观法庭。

3、从1986年到2000年,国家实施了三个五年普法规划,“六五”普法在全国广泛开展。

2001年12月4日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法制宣传日。

将宪法实施日定为法制宣传日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4、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

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广泛普及。

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普遍提高,守法意识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不断增强。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12·4”国家宪法日和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12·4”国家宪法日和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12·4”国家宪法日和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公布日期】2021.11.23•【文号】自然资办函〔2021〕2167号•【施行日期】2021.11.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12·4”国家宪法日和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216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部机关各司局:今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也是全国“八五”普法规划的开局之年。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自然资源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结合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的《2021年全国“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要求,围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主题,就做好国家宪法日活动和集中开展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把握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的正确政治方向全民普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

全国“八五”普法规划明确要求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的首要任务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深入领会其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

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采取集中研讨、组织宣讲、参观展览等多种形式,推动全面领会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中关于法治建设的经验总结和历史启示,深刻理解“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进一步强化对严格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等生态文明领域重大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将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切实提高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推动工作的能力水平。

国旗下讲话(成长路上 ,与法同行)

国旗下讲话(成长路上 ,与法同行)

成长路上与法同行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早上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成长路上与法同行》。

每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的宪法日,是因为我国现行的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的,2014年11月1日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也是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而12月则为法制宣传月。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法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

我国是一个法制国家,国有国法,我们的生活必然要受到法律的约束,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一旦违法,也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法律是安全的眼睛,懂法就能辨明邪正,认清是非;纪律是智慧的窗口,对人的思想进行点拔,行为加以制约。

作为一名小学生,作为一位社会小公民,应该学法、懂法、知法、守法,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作为一名学子,我们应该铭记校纪校规,并以此来规范我们在学校的所作所为。

在此我向全体同学发出如下倡议:一、树立正确的道德观、人生观,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二、提高法制观念,认真学习各种法律法规,加强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意识,并用校规校纪约束自己的行为,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三、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学校是我家,爱护靠大家”,要有宽广的胸怀,尊敬师长、爱护同学;四、增强辨别是非的意识,不该做的事情不去做,坚决杜绝校园暴力、校园欺凌等一切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五、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注意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运动安全、网络安全等,学会自我保护。

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知法守法,自觉抵制不良现象,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用实际行动,弘扬法治精神,做一名守法、友善的好学生。

人人做一支知法、懂法、守法的蜡烛,去照亮我们身边的每一个角落,让我们与法同行,立志成才,走出我们无悔的岁月!亮出我们人生的精彩!我的讲话完毕,感谢各位的聆听!谢谢!。

普法宣传知识

普法宣传知识

普法宣传知识、问:何为"12.4"法制宣传日?答: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01年4月26日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确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基础,是公民权利的根本法律保障,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基础,是依法治国的基本依据,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首要的任务,就是要进行宪法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公民了解宪法、掌握宪法,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宪法权威。

因此,将现行宪法的实施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充分体现了宪法在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体现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基本任务。

问: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什么?答: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转发全国"四五"普法规划的要求,每年都要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为了加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每年活动都有一个主题。

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

我市的主题是:"树立依法执政理念,推进法治太仓建设"。

通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在广大干部群众中牢固树立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的观念、树立依法行政观念和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观念。

问:围绕今年全国法制宣传日的主题,将主要开展哪些宣传活动?答:今年是第四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中央宣传部宣传教育局、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印发了第四个全国法制宣传挂图,并明确了法制宣传教育标识。

为了使宣传日的活动轰轰烈烈扎扎实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2004年"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各镇各单位围绕今年的宣传主题,认真组织各项宣传活动。

2018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及历年主题盘点

2018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及历年主题盘点

2018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及历年主题盘点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下面是查字典范文网小编特意整理的2018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及历年主题盘点,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内容对您有参考价值。

主题:2018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主题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节日的由来背景: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中确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基础,是公民权利的根本法律保障,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基础,是依法治国的基本依据,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首要的任务,就是要进行宪法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公民了解宪法、掌握宪法,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宪法权威。

因此,将现行宪法的实施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充分体现了宪法在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体现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基本任务,体现了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

2018年以来,我国各地、各部门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在每年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通过举办座谈会、书画展、网上论坛,印发宣传资料,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制作播出专栏、专版、专题节目等多种形式,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传播了法律知识,弘扬了法治精神,促进了社会和谐。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正逐步成为我国公民熟悉法律、认知法律、维护权益的有效载体,成为展示中国法治建设成就,树立我国良好法治形象的重要窗口。

历年主题:2018年: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国。

2018年:学习宣传宪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

2018年:依法治国,执政为民。

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几月几日全国法制宣传日是一天

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几月几日全国法制宣传日是一天

2021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几月几日2021全国法制宣传日是一天中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是每年的12月4日。

xx年12月04日是第一届全国法制宣传日。

同时该日期也是国家宪法日,国家将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这里给大家提供一些关于2021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几月几日2021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哪一天,供大家学习。

通过万年历日历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出2021年全国法制宣传日是2021年12月4日,星期四。

每年的12月4日为全国法制宣传日。

xx年12月4日是第一个全国法制宣传日。

xx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在这一天中,局部民众可进法院参观。

从1986年至2000年,全国实施了三个五年普法规划,“六五”普法在全国普遍展开。

xx年12月4日是我国上第一个法制宣传日,将宪法实施日定为法制宣传日,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全国法制宣传日有利于更好发挥宪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大作用。

在这样的作用下,宪法精神会更好地融入国家的肌体,成为托起伟大的精神之本、力量之源,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气氛。

xx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在这一天中,局部民众可进法院参观。

从1986年至2000年,全国实施了三个五年普法规划,“六五”普法在全国普遍展开。

xx年12月4日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法制宣传日,将宪法实施日定为法制宣传日,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中确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根底,是公民权利的根本保障,是实现我国法制统一的根底,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依据,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12月4日是什么节日?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几月几日

12月4日是什么节日?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几月几日

如对您有帮助,可购买打赏,谢谢12月4日是什么节日?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几月几

按照党中央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决议的要求,15年来,宪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比较广泛的普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普遍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逐步提高;随着普法教育的深入,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展开,为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都发挥了积极重要的作用。

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12月4日是什么节日?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几月几日
全国法制宣传日的基本信息
全国法制宣传日的概述
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从1986年至2000年,全国实施了三个五年普法规划,“六五”普法在全国普遍展开。

2001年12月4日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法制宣传日,将宪法实施日定为法制宣传日,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全国法制宣传日的标志寓意
该作品底色为红色,由“法”字演绎而来。

“法”字的“水”部放射出三条弧形光带,穿越整个圆形,具有动感、传播、放射、扩大之效应,寓意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像光芒一样在全社会传播,同时又如一只用于宣讲法律知识的喇叭。

“法”的“去”部,造型如一把金钥匙,插在三条光带中,象征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开启法律知识之门,启迪公民的法律
生活常识分享。

弘扬法治精神手抄报内容

弘扬法治精神手抄报内容

弘扬法治精神手抄报内容弘扬法治精神手抄报内容10篇弘扬法治精神手抄报资料(一):法制宣传日的由来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从1986年至2000年,全国实施了三个五年普法规划,“六五”普法在全国普遍展开。

2001年12月4日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法制宣传日,将宪法实施日定为法制宣传日,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按照党中央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决议的要求,15年来,宪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比较广泛的普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普遍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本事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本事逐步提高;随着普法教育的深入,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展开,为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提高都发挥了进取重要的作用。

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弘扬法治精神手抄报资料(二):弘扬法治精神口号:1、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2、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3、依法治国,执政为民!4、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5、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推进依法治市进程!6、用法律武装人提高人!7、依法行政,全面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8、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9、贯彻宪法精神,建设法治重庆!10、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11、坚持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12、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13、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14、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15、依法治校,全面提高学校法治化管理水平!16、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构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弘扬法治精神手抄报资料(三):法制宣传教育的意义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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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为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及法制宣传日
27日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草案,拟以立法形式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消息传出,从专家到民间都极为热烈地肯定这是一大制度进步,而更多理性的声音则指出,“国家宪法日”这一形式的内核是宪法意识和宪法的有效实施,这还需要更多的载体与制度建设。

12月4日是中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

刚刚闭幕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全国人大便拟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这正体现了四中全会提出的立法及时性”,著名立法专家、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刘克希说。

事实上,设立“国家宪法日”是法律界由来已久的呼声。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宪法学研究会会长韩大元,早在2001年就建议将12月4日定为我国宪法日。

2012年,在宪法颁布实施30年之际,他又专门就此事撰文呼吁。

韩大元说,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宪法处于“统帅”地位,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治首先是“宪治”,“普法”的核心首先在于“普宪”。

“全社会仍没有树立起完整的法治理念,也难于形成社会共同体的核心价值观。

一些社会成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对宪法这部国家根本法的认识还非常欠缺,维护宪法的自觉性没有形成为社会的内在动力。

社会生活中违宪现象不断出现,宪法权威受到严重损害。


韩大元认为,中国近几年来的社会生活中之所以发生了一些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的典型案件,背后的一个共同点是,一些公职人员缺乏宪法观念,不敬畏生命,有的公务员失去了基本的伦理道德。

在闭门参与研究有关落实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文件半天之后,听闻要设立“国家宪法日”,刘克希脱口而出:这样的决定符合中国国情,必将对推动宪法的实施和保障产生深远影响。

刘克希密切关注宪法实施30多年。

1981年,宪法草案征求意见,尚在西南政法大学读书的他曾提出3条修改意见,2条被采纳,未被采纳的那一条就是建议加强宪法的实施和保障,具体来说要设立宪法法院,进行违宪审查。

后来,新中国宪法学奠基人之一许崇德先生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史》,记录了此事。

刘克希说,当时国家正处于拨乱反正、改革开放初期,未采纳这个意见是可以理解的。

此后,刘克希一直大力呼吁宪法的监督和实施工作,在《立法法》、《监督法》的立法进程中,都曾继续提出有关建议。

四中全会公报提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刘克希说,宪法的生命力和权威也在于实施。

“宪法不是为了印在纸上、挂在墙上给人看的,但是多年来,宪法的实施和保障是不完备的。

”在不少人的头脑中有一种观念,认为刑法、民法是比较严厉的法律,违反这些法律要受到制裁。

但宪法好像是很“宽容”的,违反宪法可以不追究法律责任。

这种“违法可怕,违宪不可怕”的观念相当普遍。

其实,违宪,是最严重的违法。

“这首先是由宪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决定的。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凌驾于所有法律之上,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从内容上来讲,宪法是人民权利宪章,最大程度集中了全国人民的共同意志、追求和信念,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

南京工业大学法律与行政学院院长刘小冰说,任何一个纪念日的设立,都是需要内容支撑的。

只有365天尊重了宪法,纪念日这一天才真正有意义,否则就是形式主义。

设立“国家宪法日”,“既要轰轰烈烈,又要扎扎实实”;“宪法宣传的主要对象便是各级领导干部。


“国家宪法日”立法案的提出,在最短时间内向世人证明,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宪法的高度强调并非空言。

刘克希介绍,过去在各种立法进程中,包括他和各方人士曾提出过设立宪法法院、宪法监督委员会、宪法委员会等建议,因各种原因,没有付诸实施,他认为,“到底是什么形式不是最重要的,”如今,四中全会公报已经明确提出,“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有形的载体和制度指日可待。

最高法院至高无上的政治权力是最高法院大法官自己赋予自己的。

1803年,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马歇尔(John Marshall)通过对马伯里诉麦迪逊(Marbury v. Madison)一案的判决,初步确立了联邦最高法院在美国政治生活中至高无上、一锤定音的权威。

开创了违宪审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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