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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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烟台市地方税务局

关于印发烟台市地方税务局

关于印发烟台市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系列文件的通知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市局机关各科室: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全市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市政府有关规定及相关工作部署,市局制定了《烟台市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及其职责》、《烟台市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烟台市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烟台市地方税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烟台市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烟台市地方税务局税收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各县市区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二〇〇八年四月三十日烟台市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及其职责为了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4号)以及烟台市政府和山东省地方税务局有关要求,经市局研究,决定成立“烟台市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明确职责。

一、烟台市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一)领导小组组成组长:杨丰仪 (烟台市地税局局长)副组长:吴晓飞(烟台市地税局副局长)冯建东(烟台市地税局副局长)姜永利(烟台市地税局副局长)刘中太(烟台市地税局副局长)徐永军(烟台市地税局副局长)孙绍敏(烟台市地税局纪检组长)蔡建华(烟台市地税局副调研员)成员:冯世洲(烟台市地税局办公室主任)温元宏(烟台市地税局政策法规科科长)张丽君(烟台市地税局税收管理一科科长)高晓军(烟台市地税局税收管理二科科长)孙永强(烟台市地税局征收管理科科长)邹本明(烟台市地税局计划统计科科长)张宏(烟台市地税局财务装备科科长)胡旭(烟台市地税局组织人事科科长)包德春(烟台市地税局政治工作科科长)张世顺(烟台市地税局监察室主任)赵春荣(烟台市地税局信息中心主任)衣焕庆(烟台市地税局直属分局局长)张志杰(烟台市地税局涉外分局副局长)方伟穆(烟台市地税局出口加工区分局局长)刘树武(烟台市地税局稽查局局长)孙树峰(烟台市地税局纳税服务中心主任)(二)主要职责1、负责全市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规划、重大事项、重要文件的审核与决策。

怎样申请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的流程是怎样的?

怎样申请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的流程是怎样的?

怎样申请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的流程是怎样的?人民和政府想要信息公开,需要经历申请、审核等这些步骤。

因为信息公开需要审核,如果发现有粗制滥造的,事实不符的信息,都不能通过申请,审核内容无误后才能够公开。

所以,申请信息公开是一门技术活,审核失败被退回的比比皆是,大家可不能小看了。

那么,怎样申请信息公开?小编将在本文中为您作专业解答。

一、什么是信息公开公开规定法律常识:信息公开的规定具体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条、第六条,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

法律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条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

第六条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行政机关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和经济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

二、信息公开中的主动公开渠道有哪些一、信息公开中的主动公开渠道有哪些?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行政机关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场所、设施,公开政府信息。

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向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

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是怎样的?1、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关于印发烟台市地方税务局

关于印发烟台市地方税务局

关于印发烟台市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系列文件的通知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市局机关各科室: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全市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市政府有关规定及相关工作部署,市局制定了《烟台市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及其职责》、《烟台市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烟台市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烟台市地方税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烟台市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烟台市地方税务局税收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各县市区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二〇〇八年四月三十日烟台市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及其职责为了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4号)以及烟台市政府和山东省地方税务局有关要求,经市局研究,决定成立“烟台市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明确职责。

一、烟台市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一)领导小组组成组 长:杨丰仪 (烟台市地税局局长)副组长:吴晓飞 (烟台市地税局副局长)冯建东 (烟台市地税局副局长)姜永利 (烟台市地税局副局长)刘中太 (烟台市地税局副局长)徐永军 (烟台市地税局副局长)孙绍敏 (烟台市地税局纪检组长)蔡建华 (烟台市地税局副调研员)成 员:冯世洲(烟台市地税局办公室主任)温元宏(烟台市地税局政策法规科科长)张丽君(烟台市地税局税收管理一科科长)高晓军(烟台市地税局税收管理二科科长)孙永强(烟台市地税局征收管理科科长)邹本明(烟台市地税局计划统计科科长)张 宏(烟台市地税局财务装备科科长)胡 旭(烟台市地税局组织人事科科长)包德春(烟台市地税局政治工作科科长)张世顺(烟台市地税局监察室主任)赵春荣(烟台市地税局信息中心主任)衣焕庆(烟台市地税局直属分局局长)张志杰(烟台市地税局涉外分局副局长)方伟穆(烟台市地税局出口加工区分局局长)刘树武(烟台市地税局稽查局局长)孙树峰(烟台市地税局纳税服务中心主任) (二)主要职责1、负责全市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规划、重大事项、重要文件的审核与决策。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程序都需要怎样进行办理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程序都需要怎样进行办理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程序都需要怎样进行办理我国公民有权利对政府的办事原则和办事方法进行相应的公开申请办理,符合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办理规定。

那这类事件该如何进行办理呢。

下面小编就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程序都需要怎样进行办理,这类政府信息问题为你进行解答。

我国公民有权利对政府的办事原则和办事方法进行相应的公开申请办理,符合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办理规定。

那这类事件该如何进行办理呢。

下面小编就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程序都需要怎样进行办理,这类政府信息问题为你进行解答。

依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的操作流程:一、办理流程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政府及卫生部门主动公开以外的卫生信息,可以向政府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政府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一)确定受理机构受理机构是政府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内部所设置的相应办事机构,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主体。

受理机构的详细联系方式见政府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二)提出申请1.获取和填写申请表向受理机构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须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政府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上下载电子版。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政府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提交申请表申请人可以通过政府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信函或当面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

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也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受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三)申请处理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法律保障之探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三条修改为视角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法律保障之探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三条修改为视角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法律保障之探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三条修改为视角——□杨大越[中共辽宁省委党校(辽宁行政学院、辽宁省社会主义学院),辽宁沈阳110004]摘要: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自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的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取消了“三需要”的限定条件。

此举在满足公民获取政府信息需求的同时,也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配套政策法规跟进提出了新要求。

本文借鉴美英澳三国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经验,从立法、执法、司法三个层面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跟进法律保障的相应建议,希冀能够为推进阳光透明政府建设提供有益参考。

关键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知情权中图分类号:D92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8207(2020)02-0092-07收稿日期:2019-10-12作者简介:杨大越(1986—),男,辽宁辽阳人,中共辽宁省委党校(辽宁行政学院、辽宁省社会主义学院)法学部副教授,研究方向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2007年4月5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原《条例》”),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进入新时代,原《条例》出现了诸如信息公开界限模糊、信息公开主体界定不明等不适应新形势、新变化、新事物的情形。

为此,2019年4月3日,国务院发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自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

新《条例》在信息公开义务主体、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公开监督约束力度、信息年报发布等方面对原《条例》作了众多修改,其中取消原《条例》第十三条①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生产、生活、科研”(以下简称“三需要”)限定条件尤为引人注目。

临沂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临沂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临沂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临沂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临沂市人民政府网站()或本机关政府网站()上查阅本《指南》。

本《指南》将根据情况变化和需要进行更新。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一)机构职能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主要包括:由本省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由市政府发布、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主要包括:人口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主要包括: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人口与计划生育情况等。

(五)统计数据主要包括:专项统计报告;年鉴等。

(六)其他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临沂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本机关在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3级类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临沂市人民政府网站()或本机关政府网站()上查阅该《目录》,也可以到临沂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天元商务大厦6楼)查阅。

市政府办公室办公室日常工作流程图

市政府办公室办公室日常工作流程图

市政府办公室办公室日常工作流程图
目录
主任办公会议流程图 (2)
文件办理流程图 (3)
收文流程图 (4)
会议纪要编发流程图 (5)
文秘工作人员保密规定流程图 (6)
学习制度流程图 (7)
培训制度流程图 (8)
财务管理流程图 (9)
资产管理流程图 (10)
政务公开流程图 (11)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图 (12)
主任办公会议流程图
文件办理流程图
收文流程图
会议纪要编发流程图
文秘工作人员保密规定流程图
财务管理流程图
9
资产管理流程图
政务公开流程图
11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图
12。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2)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08‟10号,以下简称•意见‣),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外,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编制了•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到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北滨一路369号)查阅。

一、主动公开(一)公开范围。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编制的•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北滨一路369号)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门户网站网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当面受理点: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北滨一路369号),开放时间:工作日的9:00-12:00,14:00-17:30;联系电话:63853760。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还会采用新闻发布会、报纸和杂志等辅助方式公开信息。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申请获取。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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