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管理制度
社工管理制度

社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企业的社工管理工作,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生活质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从事社工工作的员工,包含全职、兼职和临时人员。
第三条社工管理工作应遵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敬重员工的权益,供应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机会。
第四条企业管理负责人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并负责对员工的社工管理工作进行引导和监督,确保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二章社工招聘与培训第五条企业应依据工作需要,定期进行社工岗位的招聘与培训工作。
第六条招聘程序包含岗位需求确定、岗位描述发布、应聘者筛选、面试、考核等环节。
第七条企业应向应聘者认真介绍社工岗位的职责、工作内容、工作环境等,并进行适当的职业素养和专业知识测试。
第八条新员工进入企业后,应进行系统的社工培训,包含业务培训、技能培训、法律法规培训等。
第三章社工工作责任第九条社工应做到对员工的个人信息和隐私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窜改、滥用员工的信息。
第十条社工应以客观、公正、中立的态度处理员工的问题,并及时供应帮忙和支持。
第十一条社工应依据员工的需求,订立个性化的社工方案,供应合适的服务和支持,帮忙员工解决问题。
第十二条社工应定期与员工进行沟通,了解员工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第四章社工工作流程第十三条社工工作应遵从规范流程,包含接收员工需求、评估问题、确定解决方案、执行方案、跟进等环节。
第十四条社工应及时记录员工的需求和问题,订立个性化的解决方案,并在执行过程中做好记录和跟进。
第十五条社工应与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作,帮助员工解决问题。
第五章社工工作评估与考核第十六条企业应建立社工工作评估与考核制度,依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服务质量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
第十七条社工的工作评估标准包含工作效率、服务态度、解决问题本领、沟通协作本领等。
第十八条社工工作评估结果应作为绩效考核的参考依据,以激励和规范社工工作。
社工日常管理制度

社工日常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社工日常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时间1.1 工作时间:社工工作时间为8:30-17:00,午休时间为12:00-13:30。
1.2 外出工作:社工需要外出工作时,需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履行请假手续。
三、工作内容2.1 定期分配工作:主管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向社工分配工作任务。
2.2 工作汇报:社工每周需向主管领导提交工作汇报,包括本周工作完成情况、下周工作计划等内容。
2.3 客户服务:社工需认真对待每一位客户,提供专业、优质的服务。
2.4 保护隐私:社工需妥善保护客户的隐私信息,不得泄露。
四、工作要求3.1 专业素质:社工需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有相关专业背景和经验。
3.2 服务意识:社工需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3.3 团队合作:社工需积极配合团队合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3.4 自我提升:社工需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和素质,持续学习、进修。
五、工作标准4.1 工作态度:社工需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认真负责、积极主动。
4.2 工作效率:社工需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
4.3 工作质量:社工需保证工作质量,杜绝差错和纰漏。
4.4 工作纪律:社工需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规定。
六、奖惩制度5.1 奖励制度:公司将对表现优秀的社工进行奖励,包括表彰、奖金等。
5.2 惩罚制度:公司将对违反规定的社工进行惩罚,包括批评教育、调查处理等。
七、制度执行6.1 主管领导负责制度的执行和监督,对不遵守规定的社工进行训诫或惩罚。
6.2 全体社工需认真遵守本制度,确保日常工作有序、高效进行。
八、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社工机构管理制度6

社工机构管理制度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社工机构的管理,保障服务质量,保障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社工机构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社工机构,包括但不限于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工作服务团队等。
第三条社工机构管理制度遵循依法管理、务实创新、协同合作、规范服务的原则。
第四条社工机构的管理应当依法、公正、合理、透明,确保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社工机构应当制定并公布服务守则,及时更新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条社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管理机制,规范各项管理行为,确保机构内部的稳定运行和服务质量。
第七条社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社工服务水平。
第八条社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障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并进行定期的财务审计。
第九条社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预防和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保障服务对象和机构的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第十条社工机构应当设立合适的组织结构,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确保各项管理工作有效运行。
第十一条社工机构应当设立管理岗位,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利。
第十二条社工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规划、组织实施、监督评估等。
第十三条社工机构应当明确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第十四条社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决策机制,确保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第十五条社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激励和鼓励服务人员的工作表现。
第三章人力资源管理第十六条社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招聘机制,确保招聘程序公平公正,选聘优秀的人才。
第十七条社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培训机制,持续提升服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职业素养。
第十八条社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服务人员的工作问题。
第十九条社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福利保障机制,保障服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条社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人才流动机制,鼓励人才的内部晋升和外部引进。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二十一条社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资金使用的范围和流程。
社工机构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社工机构的安全管理,保障机构正常运营和工作人员、服务对象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结合我机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社工机构的全体工作人员、服务对象以及进入机构的任何人员。
第三条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社工机构设立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机构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和决策。
第五条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由机构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组成。
第六条安全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1. 制定和修订安全管理制度;2. 组织安全检查和事故调查;3. 决定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4. 审批安全设施的购置和改造;5. 组织安全教育培训。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七条机构内部安全管理:1. 机构应定期对办公区域、宿舍、仓库等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无安全隐患;2. 机构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3. 机构应制定应急预案,包括火灾、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并定期进行演练;4. 机构应加强网络安全管理,防止网络攻击和信息泄露;5. 机构应加强对服务对象的个人信息保护,确保信息安全。
第八条人员安全管理:1. 机构应组织新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其了解和掌握安全操作规程;2. 机构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3. 机构应严格执行外出报备制度,确保员工在外期间的安全;4. 机构应加强对特殊岗位人员的安全管理,如高空作业、电气作业等。
第九条物资设备安全管理:1. 机构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2. 机构应建立健全设备使用记录,对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管理;3. 机构应定期对易燃易爆物品进行储存管理,确保安全距离和通风条件;4. 机构应定期对化学品进行储存、使用和废弃处理,防止污染和事故发生。
第四章安全检查与事故处理第十条机构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包括自查和外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社工管理制度模板

社工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社工管理,保障社工的合法权益,提高社工服务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社工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社工工作应当遵循以人为本、服务社会、专业助人、道德规范的原则。
第四条社工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保守个人隐私,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二章社工资格与培训第五条从事社工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学历和专业能力。
第六条社工资格分为初级、中级、高级,通过考试、评审等方式取得。
第七条取得社工资格的人员应当参加定期培训,更新知识,提高专业能力。
第八条鼓励社工参加相关学术交流和培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三章社工职责与权益第九条社工的主要职责是提供专业的社会服务,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和谐。
第十条社工在工作中应当尊重服务对象的权益,不得侵犯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社工有权获得合理的工资待遇、福利保障和工作条件。
第十二条社工的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第四章社工考核与监督第十三条社工的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职业道德、专业能力等。
第十四条社工考核结果作为晋升、奖惩、辞退的依据。
第十五条设立社工监督机构,对社工的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六条社工应当接受社会监督,对投诉、举报等问题,及时查处并回复。
第五章法律责任与纠纷处理第十七条社工在工作中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本制度规定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社工与服务对象之间发生纠纷的,应当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途径解决。
第十九条社工在工作中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社工管理部门。
第二十二条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社工队伍管理制度

社工队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社工队伍管理,提高社工服务水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社工队伍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社会工作的社工队伍,包括社工机构、社会组织、公益组织等单位。
第三条社工队伍管理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注重激励和规范相结合,搭建良好的服务平台,提升社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
第四条社工队伍管理应该坚持以人为本,关注社工队伍的身心健康和职业发展,保障其权益和合法权益。
第五条本制度由社工机构负责具体实施,负责制定具体政策,监督和评估执行情况。
第二章社工队伍的组建和招聘第六条社工机构在组建社工队伍时,应当有明确的社工人员需求计划和岗位职责分工。
第七条社工机构在招聘社工人员时,应当严格按照招聘程序和条件,选拔具备相应资格和能力的社工人员。
第八条社工机构对新进社工人员应进行入职培训,熟悉岗位职责、服务流程和相关规定。
第九条社工机构建立健全的社工人员档案,记录其个人信息、工作经历、培训情况等。
第十条社工机构应定期对社工人员进行绩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激励或调整。
第三章社工队伍的培训与发展第十一条社工机构应根据社工人员的专业发展需求,定期开展培训活动,提升其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第十二条社工机构应鼓励社工人员参加相关学术交流和培训,提高其职业素养和能力。
第十三条社工机构应设立专门的岗位晋升通道,根据社工人员的工作表现和发展需求,提供晋升机会。
第十四条社工机构应关注社工人员的身心健康,建立健全的心理辅导和支持体系,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
第四章社工队伍的管理与监督第十五条社工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服务流程,规范社工队伍的工作行为和服务质量。
第十六条社工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绩效考评制度,对社工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评估,为其提供激励或调整。
第十七条社工机构应加强对社工队伍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工作的正常运转和服务的顺利开展。
第十八条社工机构应倡导社工人员之间的互助合作和团队精神,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和团队文化。
关于社工服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社工服务管理工作,提高社工服务质量,保障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2011-2020年)》,结合我国社会工作发展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我国境内开展社工服务的各类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社区,以及从事社工服务的专业机构和人员。
第三条社工服务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行政,保障社工合法权益;(二)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三)分类指导,突出专业特色;(四)注重实效,提高服务质量。
二、社工服务管理组织架构第四条社工服务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层面设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国社工服务管理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工作。
第六条省级、市级、县级设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社工服务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七条各类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社区设立社工服务管理工作机构,负责本单位的社工服务管理工作。
三、社工服务管理职责第八条社工服务管理职责包括:(一)制定和实施社工服务管理制度;(二)规范社工服务流程,确保服务质量;(三)开展社工专业培训,提高社工专业能力;(四)建立健全社工服务评估体系,定期对社工服务进行评估;(五)加强社工服务宣传,提高社会认知度;(六)协调解决社工服务中的重大问题;(七)其他与社工服务管理相关的工作。
四、社工服务管理内容第九条社工服务管理内容包括:(一)社工服务人员管理1. 社工服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水平;2. 社工服务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提高服务质量;3. 社工服务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维护社工形象;4. 社工服务人员应定期进行业务考核,确保服务质量。
(二)社工服务项目管理1. 社工服务项目应明确服务目标、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和服务方法;2. 社工服务项目应制定详细的服务计划,确保项目实施;3. 社工服务项目应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确保项目规范运行;4. 社工服务项目应定期进行项目评估,及时调整项目方案。
社工人员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社工人员队伍建设,规范社工人员管理,提高社会工作服务质量,保障社工人员权益,促进社会工作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社会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社工人员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规范运作;(二)以人为本,注重实效;(三)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四)激励与约束并重,促进全面发展。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社工人员职责:(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工作职业道德;(二)履行社会工作服务职责,为服务对象提供专业、全面、优质的服务;(三)积极参与社会工作研究,提高自身专业能力;(四)加强团队协作,共同推进社会工作事业发展。
第五条社工人员权限:(一)根据工作需要,获取服务对象相关信息;(二)根据专业判断,制定和实施社会工作服务计划;(三)参与社会工作项目评估和改进;(四)接受培训、进修和业务交流。
第三章选拔与任用第六条社工人员选拔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考试、面试等方式进行。
第七条社工人员任用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社会工作专业学历或相关工作经验;(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三)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四)身心健康,适应社会工作工作性质。
第八条社工人员任用程序:(一)报名及资格审查;(二)考试、面试;(三)体检、政审;(四)公示、录用。
第四章培训与发展第九条社工人员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技能;(二)社会工作政策法规;(三)社会工作职业道德;(四)社会工作研究方法。
第十条社工人员发展应包括以下途径:(一)专业职称评定;(二)岗位晋升;(三)项目负责人培训;(四)国际交流与合作。
第五章考核与评价第十一条社工人员考核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工作绩效;(二)专业能力;(三)职业道德;(四)团队协作。
第十二条社工人员评价应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定期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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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岗位制度
1、严格遵守《社会工作者守则》,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技能,参与全院的社会行政工作,协调社会活动所需的策划、组织、落实工作,服从养老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安排,按照养老院的工作时间上下班;
2、抓好社工队伍建设、督促社工完成继续教育、注册工作;
3、普及社工知识,提高全院职工及老人对社会工作的认同感和认知度,每年组织一次社工理论知识的培训;
4、根据住养老人的需要,提供康复娱乐、个案工作、小组工作、争取社会互助等服务,以维护老人的残存功能,提高老人的生活质量;
5、善于收集和总结工作中的信息,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做好社会工作的宣传和报道;
6、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相关内容学习与培训,不断提高为老服务能力,并将所学运用于工作实践;
7、抓好义工的日常管理工作,加强与周边社区的联系与合作,积极推进志愿服务工作。
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发挥好资源为机构服务的优势;
8、积极关注养老院的其他工作人员,与之建立良好工作关系,并运用社会工作专业工作方法开展相关专题培训,提高对社会工作的认识和了解的程度;
9、协助护理部、业务院长完成相关行政工作,努力发挥自身特长和专业优势;
10、社工必须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专业知识和技能,自觉遵守院内的各项规章制度;
11、社工应富有爱心、耐心、热心于老年社会工作,尊重老人,平等对待每一位老人,积极了解老年群体的困难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及时制定并实施计划,帮助老人谋求社会福利;
12、明确角色和职责,发挥专业特长,遵循“以案主为本,助人自助”的工作理念。
为老年人解决所出现的心理危机、精神慰藉及人际沟通问题,引导住养对象积极改善养老观念、形成健康、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
13、社工有责任维护和保障服务老人的权利和利益。
严格遵守社工专业伦理守则,尊重服务对象的隐私权,对服务过程中获取的服务对象的个人资料,应遵守保密原则;
14、社工虚心接受督导或其他社工的意见、批评与建议,并做出积极的回应;
15、社工应明确自己在机构中的角色,与其他工作人员做好沟通,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16、社工应按时完成个案、小组等工作目标,从而确保在职、在位发挥社工作用,提高服务水准。
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诸葛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