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在即2015或成网贷监管元年.

合集下载

2015年8月6日最高法发布审理民间借贷司法解释

2015年8月6日最高法发布审理民间借贷司法解释

最高法发布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司法解释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发布时间:2015-08-06 11:03:312015年8月6日10:00,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并回答记者提问。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王玲主持了新闻发布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大家上午好!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通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有关情况。

为了使大家能够更加充分地了解这方面的工作,下面,由我公布《规定》的重要内容和有关情况并回答各位记者的提问。

一、《规定》的制定背景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特别是新旧动力转换的关键时期,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着力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是当前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

在此背景下,作为正规金融合理补充的民间借贷,因其手续简便、放款迅速而日趋活跃,借贷规模不断扩大,已成为广大市场主体获得生产、生活资金来源、投资谋取利益的重要渠道。

然而,由于我国金融和法律体系相对不健全,民间借贷存在一定负面影响,其粗放、自发、紊乱的发展一直游离于国家金融监管体系的边缘;其盲目、无序、隐蔽的缺陷日积月累叠加凸显,民间借贷风险渐增,隐患愈加突出。

伴随着借贷主体的广泛性和多元化,民间借贷的发展直接导致大量纠纷成讼,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数量快速增长。

2011年全国法院审结民间借贷纠纷案件59.4万件,2012年审结72.9万件,同比增长22.68%;2013年审结85.5万件,同比增长17.27%;2014年审结102.4万件,同比增长19.89%;2015年上半年已经审结52.6万件,同比增长26.1%。

目前,民间借贷纠纷已经成为继婚姻家庭之后第二位民事诉讼类型,诉讼标的额逐年上升,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2015年P2P网贷将发生六大变化

2015年P2P网贷将发生六大变化

如对您有帮助,可购买打赏,谢谢
生活常识分享 2015年P2P 网贷将发生六大变化
导语:在2014年的疯狂洗牌中,P2P 行业跨过了“七年之痒”。

而在
刚刚迈进2015年之际,这个行业就受到了国家高层的“高规格”关注。

在2014年的疯狂洗牌中,P2P 行业跨过了“七年之痒”。

而在刚刚迈
进2015年之际,这个行业就受到了国家高层的“高规格”关注。

1月4日,李克强在深圳前海微众银行敲下电脑回车键,完成国内第一家互联网民营银行的首笔放贷业务。

这位一直强调改革的总理对P2P 行业的期待是:降低成本,让小微客户切实受益,倒逼传统金融加速改革。

事实上,在经历了2012年的遍地发芽、2013年的野蛮生长和2014年的疯狂洗牌之后,P2P 行业的2015年主题也将是变革。

2015年P2P 网贷将发生六大变化
监管政策靴子落地 2014年4月8日,P2P
监管权杖由银监会接掌。

目前,四条红线和。

P2P理财监管历程大盘点

P2P理财监管历程大盘点

P2P理财监管历程大盘点中国的互联网金融蓬勃发展,作为金融改革中的重要力量,它已经开始愈来愈深入地介入了寻常百姓的生活。

但是因为一度缺乏必要的监管和引导,这个行业正呈现出一片“野蛮生长”的迹象,因此也不可避免的出现了许多问题。

所以,为了规范行业合法经营,正确领导P2P理财可持续发展,政府有关部门在P2P网贷行业监管方面做出了许多的努力。

回头看网贷行业的监管,应该是从2014年开始的,从2014年到2016年,按照时间轴来划分,我觉得可以把网贷行业的监管分成三个阶段,大致如下:第一个阶段是网贷行业监管启蒙阶段,时间是从2014年4月21日到2015年7月18日。

2014年4月21日银监会提出网贷监管的四条红线(一是要明确这个平台的中介性质,二是要明确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三是不得将归集资金搞资金池,四是不得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到2014年8月3日银监会官员提出P2P监管的五条导向(“明定位”、“不碰钱”、“有门槛”、“重透明”、“强自律”)。

当年8月22日银监会的官员提出了P2P理财发展的六大原则(信息中介、行业门槛、银行托管、专业人才、资金规模、打击诈骗)。

当年9月27日P2P发展的六大原则又被银监会的官员延伸为十大监管原则(在六大原则的基础上,增加实名制、不得担保、信息披露,收费机制和小额等内容)。

回头看第一阶段的网贷监管,多是一些政府或专业人士的意见和建议为主,并未上升到法律法规政策,也不具备法律效应。

但是第一阶段的“红线”、“导向”和“原则”也算是为后面制定详细的监管细则提供了理论基础,也就是说无论是后来的“指导意见”还是“监管细则”都是在这个基础上发散或完善的。

第二个阶段应该作为意见监管阶段,时间是从2015年7月18日到2016年8月24日,也就是从十部委正式出台《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开始,到2015年12月28日银监会出台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16年4月中央部署互联网金融专项政治,8月份银监会出台了“银行存管指引征求意见稿”,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也出台了关于信息披露指引和数据统计报送的标准文件。

P2P监管终于来了

P2P监管终于来了

P2P监管终于来了对于P2P网贷行业而言,此次《意见》出台最大的关键点之一是正式明确了P2P网贷企业和P2P网贷业务的合法地位。

2015年,影响P2P行业最大的事件莫过于十部委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P2P行业由此结束了近8年的无门槛、无标准、无监管的“三无”局面。

近8年的“三无”局面自2007年拍拍贷成立到互联网金融成为国家重点战略,P2P网贷在各种新奇、质疑、狂热和恐惧的眼光,一步步走到现在。

回顾整个行业在中国的发展,可以发现,截至2011年8月,银监会发布《关于人人贷(P2P)有关风险提示的通知》的前四年里面,国家相关部门并没有给出任何法律上或政策上的说法,对P2P行业的发展给以规范。

在法律监管空白时期,不仅仅是社会大众对该行业非议不断,行业内部对未来的发展也是踟蹰难前。

而在此期间,投机分子利用监管上的空白和投资人的逐利心理,屡屡钻空子牟取暴利,更是极大地伤害了行业的健康成长。

2013年,当整个互联网金融狂潮汹涌而来时,P2P网贷趁着浪潮迅速发展,新情况和旧问题不断出现,以银监会和央行为首的相关部门开始大力关注P2P行业的健康发展。

面对一个处于成长阶段的行业,银监会和央行陆续给出诸如“两大底线”、“三条红线”、“四条底线”以及“五大原则”、“六大原则”、“十大原则”等等各种说法,对P2P网贷的发展给予了政策引导,但却未有任何正式法律法规出台,直至2015年。

P2P地位合法化2015年7月18日,央行等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是互联网金融行业第一个顶层设计监管方案。

以该文件发布为起点,中国互联网金融告别野蛮生长,进入规范发展阶段,互联网金融从此将纳入法治化和依法监管的轨道。

《指导意见》强调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明确各类互联网金融细分行业的监管政策和规范化发展相关制度,当然包括P2P网贷。

对于P2P网贷行业而言,此次《指导意见》出台最大的关键点之一是正式明确了P2P网贷企业和P2P网贷业务的合法地位。

两会声音:如何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

两会声音:如何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

两会声音:如何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作者:暂无来源:《计算机世界》 2016年第10期2015年是网络借贷高速发展的一年。

据网贷之家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2月底,网贷行业运营平台达到了2595家,再创历史新高。

互联网金融行业迅猛发展的同时,风险也在不断暴露,大量平台出现问题,严重影响了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这几年跑路风波不断,特别是去年e租宝事件之后更是引起了巨大的社会舆论,如果这样还不重视风险防范的话那就真的是怪了。

2016年全国两会召开之际,互联网金融特别是P2P网贷行业监管成为业界关注较高的话题,引起了总理和两会代表们的重视。

李克强: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2014年两会,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到“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这是“互联网金融”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2015年的报告用“异军突起”来评价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并继续提出“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

在今年的“两会”上,李克强总理在做工作报告时提出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总理在报告中称,“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

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

扎紧制度笼子,整顿规范金融秩序,严厉打击金融诈骗、非法集资和证券期货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此举显示了决策层对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的重视,也意味着互联网金融行业将迎来合规发展之年。

周小川:互联网金融出现新的挑战,需要新的研究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谈到如何监管和整治互联网金融时表示:“我觉得普遍说互联网金融出现比较多的跑路,互联网金融这个词也不是太准确的一个词,另外里面包含的业务也比较多,尤其是互联网在支付业务上、P2P业务上、众筹业务上、保险产品销售方面,还有一些其他的互联网涉及到金融方面的活动,表现是不一样的。

有些方面表现挺好的,而且贡献也很大,效率提高也挺快。

比较集中、失败率比较高的,由于失败导致跑路的主要是P2P网贷这个环节,因此大家也都关注这个问题。

两会建言互联网金融纳入反洗钱监管

两会建言互联网金融纳入反洗钱监管

如对您有帮助,可购买打赏,谢谢
两会建言互联网金融纳入反洗钱监管
导语:自2015年全国两会召开以来,互联网金融特别是P2P网贷行业监管成为业界关注度最高的话题之一。

自2015年全国两会召开以来,互联网金融特别是P2P网贷行业监管成为业界关注度最高的话题之一。

作为尚处于发展初期的新兴行业,互联网金融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风险与状况,现在既需要有行业自发的自律体系、社会的监督机制,也需要国家层面的监管措施。

互联网金融监管迫在眉睫
自2007年P2P网贷开始在我国燃起星星之火后,几年时间便以燎原之势迅速席卷大江南北,20122014更是P2P网贷行业的井喷发展之年,截止到2014年12月份,国内上线的网贷平台已经超过了1500家,发展速度超过了发源地国家英国与美国。

高速发展的背后,行业暴露出来的问题、风险也日益凸显。

无监管、无秩序、无规范的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不仅严重制约着行业的健康发展进程,更潜藏着更大的投资资金亏损风险。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银行(601169,股吧)董事长闫冰竹在两会开幕前就曾表示,稳定金融市场秩序迫在眉睫,首先应理顺各类互联网金融模式的业务范围,并在此基础上明确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主体、监管对象和监管范围;将互联网融资纳入社会融资总量,建立完善的互联网融资统计监测指标体系。

P2P网贷行业从业人员也对行业监管呼声高涨,深圳融金所资本管理集团董事长孙明达就在多次采访中表露出期盼互联网金融尤其是P2P网贷监管政策出台,引导、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生活常识分享。

中国何时迎来P2P监管元年?

中国何时迎来P2P监管元年?作者:来源:《计算机世界》2015年第47期2015年即将进入尾声,曾有不少业内外人士预测今年是中国P2P行业监管的元年。

的确,自前两年爆发倒闭潮之后,强化政策监管的风声已越来越紧。

2014年初,中国监管部门提出了P2P行业的“四条红线”(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不得搞资金池等);今年7月份,10部委又联合出台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一切似乎都在分析人士的预料之中,业内一度认为,在今年10月份,P2P行业的监管细则有望出台。

但直到年末,依旧未见细则出台的迹象。

看来,2015年成为P2P监管元年的预期即将落空。

但即将到来的2016年值得P2P行业的人士期待,这一年很可能成为中国P2P监管的元年。

这是由中国互联网金融的政策环境及行业发展趋势所决定的。

1.在政策层面,互联网金融已经提升至国家战略体系,这是P2P监管亟待完善的重要驱动力。

在今年11月份公布的《十三五规划建议》中,“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被首次写入规划,这意味着互联网金融上升为国家战略体系,互联网金融即将迎来一个高速发展但又规范有序的时代。

虽然有关部门已经出台“指导意见”,但这仅具有政策约束力,缺乏法律约束力。

还需要具体监管细则作为配套,十三五期间在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下,随着现行法律法规的动态调整,一系列互联网金融各业态监管细则将陆续出台,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体系将初步建立。

据悉,银监会目前正在牵头调研、制定关于P2P平台的具体监管制度,业界预计将于今年底或明年1月出台。

2.从P2P行业的发展趋势看,P2P已经成为中国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监管体系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内在要求。

金融压抑催生了中国互联网金融的火爆行情。

以P2P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使得中国的金融市场更加市场化、自由化、民主化。

这是一股自下而上的民主力量,是对中国当前金融体系的有益补充,对破除传统金融的垄断、推动金融改革以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具有重要意义。

2014,互联网金融监管元年越发明晰

2014,互联网金融监管元年越发明晰第一篇:2014,互联网金融监管元年越发明晰2014,互联网金融监管元年越发明晰2014年作为互联网金融监管元年的色彩越来越浓。

中国人民银行昨日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年报2013》年报称,人民银行牵头相关部委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与监管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将研究制定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第三方P2P网贷平台搜贷360总结了年报的内容:年报表示,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其风险的隐蔽性、传染性、广泛性、突发性有所增加,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年报罗列了互联网金融三大风险:一是机构的法律定位不明确,业务边界模糊。

主要表现为P2P 网贷平台从事金融业务,但现有法律规则难以明确界定其金融属性并进行有效规范。

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业务活动经常突破现有的监管边界,进入法律上的灰色地带,甚至可能触及非法集资、非法经营等“底线”。

二是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缺失,资金存管存在安全隐患。

尤其是P2P网贷平台会产生大量资金沉淀,容易发生挪用资金甚至卷款潜逃的风险。

三是风险控制不健全,可能引发经营风险。

一些互联网金融企业片面追求业务拓展和盈利能力,采用了一些有争议、高风险的交易模式,也没有建立客户身份识别、交易记录保存和可疑交易分析报告机制,容易为不法分子利用平台进行洗钱等违法活动创造条件;还有一些互联网企业不注重内部管理,信息安全保护水平较低,存在客户个人隐私泄露风险。

今年“两会”期间,央行行长周小川就表示,金融领域“鼓励科技的应用”,过去的金融监管政策和调控等各个方面不能完全适应互联网金融,未来需要进一步完善。

央行副行长易纲也曾表示,要支持金融产品的创新,同时将适当采取措施对可能产生的流动性、价格波动等风险加以引导和防范。

而在近日,人民银行金融研究局金融市场研究处处长庾力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央行条法司设立的互联网金融协会已经报民政部审批,很快将成立。

而成立行业协会进行自律管理是监管步骤的第一步,随后协会将牵头制定行业的指导意见。

P2P该管管了 监管提案出炉


或许光看数字,没有更直观的感受,举个例子,元一创投,上线运营只有1天,平台老板就携投资人30万元潜逃,约30人成为受害者,其中损失最大的达到10万元。简单算一笔账,400家有问题的平台,损失就按照元一创投的数额进行计算(大多数平台的损失远超过这个数额),两年多时间,民众在P2P平台上损失至少1.2亿,而这些都是普通民众辛辛苦苦挣来的钱。如果跑路成为一种司空见惯的现象,会直接影响到正规P2P平台的发展。这表明,目前缺少明确的互联网金融法律制度。无疑会对P2P领域的发展带来消极的影响。
P2P该管管了 监管提案出炉
两会将在今天正式开幕,而在TMT领域,关于互联网金融的提案成为了一大热门。全国政协委员、保监会原副主席李克穆表示,对于互联网金融的监管,要秉承审慎监管原则,既能够将互联网金融纳入规范体系,又不影响行业发展。而在本次全国政协会议上,民建中央将就进一步规范与发展互联网金融的主题做大会发言。
对谁有好处?
首先,对于大多数P2P平台来说,加强监管也许会影响到现有的部分业务,但是就长远来看,这样可以重塑信任,对于整合行业和各个平台来说都是有益处的。正如积木盒子表所说,一直以来,困扰P2P行业最大的问题不是需求,不是技术,而是信任,加强监管是在源头上让这个行业走向正规。
此外,互联网金融监管实施后,P2P平台还会有很大的成长空间,行业竞争依然会很激烈,在未来几年,P2P平台将进入洗牌的格局。
由此可见,对于互联网金融的监管终于要出台了。
为何要进行监管?
这似乎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从2013年萌芽到2014年迅速成长,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速度像是坐上了火箭,不过,这其中的问题也就凸显出来。据统计,截至2014年12月,出现提现困难、倒闭、跑路等问题的P2P平台已达338家。而在2015年2月,出现问题的P2P平台就达到58家。

全国两会关于P2P热点提案,两会P2P解读

全国两会关于P2P热点提案,两会P2P解读2016年全国两会关于P2P热点提案,两会P2P解读2016年全国两会即将召开,P2P网贷或将成为今年两会关注的重点话题。

自2013年P2P 网贷进入两会议程以来,其在两会中的份量越来越重,可以说P2P在两会的“进化史”是P2P在国内发展的简史。

而从早于全国两会召开的地方两会来看,全国两会对P2P的关注重点,或许会是监管政策的进一步收紧与完善。

P2P在两会中的“进化史”P2P首次进入全国两会议程是在2013年,更准确来说,是互联网金融进入全国两会议程。

在2013年3月份召开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交银施罗德基金公司副总经理谢卫提交了《关于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几点建议的提案》,在提案中,谢卫提出了以P2P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存在的四个问题,分别是违法违规的现象有所突显、个人信息保护力度不够、网络技术安全存在隐患、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主体地位不明确。

而在两会之前,2013年政府出台了三份与互联网金融有关的政策,分别是《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关于专业网络保险公司开业验收有关问题的通知》与《支付机构互联网支付业务风险防范指引》。

可以说,互联网金融在两会的“首秀”并不闪耀,但行业的春风已经到来,在2013年至2014年里,行业迎来了“零的突破”。

2013年两会之后,阿里和京东宣布成立互联网金融集团,两者都是当前的互联网金融集团巨头。

与此同时,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组织也在当年筹备成立,同年成立的还有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

总的来说,2013年P2P在两会上的地位谈不上重要,却为日后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到了2014年,P2P网贷的发展已初成规模,而在两会上的议程也开始触及行业的关键点。

提案内容主要集中在监管与扶持两方面,建议政府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2016年全国两会关于经济转型热点提案,两会经济转型解读2016中国两会即将召开,目前中国的发展面临着哪些问题,本届两会有何看点?3月1日,海外网“金台沙龙”媒体智库平台,率先对两会期间的热点话题进行探讨与解读。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5全国两会召开在即,互联网金融特别是 P2P 网贷行业监管成为业界关注较高的话题。

有业内人士表示, 2015年或成为 P2P 监管元年,规范化、市场化、法制化将贯穿始终。

各路资本大鳄的涌入,将行业竞争推向“红海”。

“李逵”驱逐“李鬼”:2015年或成 P2P 监管元年
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汇商所高层表示,目前我国 P2P 网贷行业尚无明确的准入标准,现有运营公司性质大体可分三类:一是投资、担保、贷款类公司,二是网络、科技、电子商务类公司,三是信息服务类, 如金融信息服务、商务咨询等。

“2015年将成为 P2P 行业的监管元年,规范化、市场化、法制化将贯穿始终,这是一个‘李逵’驱逐‘李鬼’的过程。

”未来监管细则或涉及平台成立时间、客户规模、注册资金、团队资质等内容。

央行调查统计司副司长徐诺金在“2014互联网金融高峰论坛”上表示, 监管部门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理念是明确的。

“不能将现有监管制度简单套用,要留下发展空间,但互联网金融也要认识到金融的严肃性,不能触碰红线。

”他说。

缘何监管“靴子”迟迟未能落地 ? 一位接近监管层人士坦言,网贷行业不但涉众,还是微众 (最普通消费者。

如何在鼓励金融创新与保护消费者权益上进行平衡, 是监管面临的难题。

当前 P2P 网贷平台风险集中在流动性、信用、技术操作、法律等方面,且网贷行业没有经历过完整经济周期考验,这给其风险抵抗能力增加了不确定性。

在中央层面监管方案未落地情况下,地方政府以及 P2P 行业开始了地方监管和自我约束的探讨。

日前,《浙江省促进互联网金融持续健康发展暂行办法》已获省政府同意,将建立第三方监测评价机制,加强行业风险监测和预警,建立行业“黑名单制”,及时向投资者做好风险提示。

此外, 去年 12月份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成立, 成员包括北京 P2P 、支付、征信等产业链企业。

2013年, 上海发布了全国首个 P2P 行业准入门槛。

“监管细则的尽快落地,不仅有利于增强消费者保护,也能够给 P2P 平台稳定经营预期。

”从监管细则出台到落实,仍需要时间过度。

期间成立协会、联盟类组织有助于净化市场环境,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增强风险防范能力。

资本大鳄搅动 P2P 行业格局
日前发布的《中国 P2P 网贷服务行业评价报告》显示,截至 2014年年底,网贷运营平台约 1600家。

其中当年新上线平台超 900家,注册资金在 1亿元以上的超48家。

有业内人士认为,注册资金虽不能完全代表一个平台的真实实力,但表明行业隐性门槛在提高,平台间竞争加剧,行业洗牌加速。

资金流向方面, 有国资国企、银行、上市公司、风投背景的平台依靠信用背书,受到投资者青睐。

《报告》显示, 2014年有近 80家平台获得上述资本的追逐。

王鹏表示,各路资本的注入将加速 P2P 行业优胜劣汰,有利于推动优质平台快速发展。

但也要看到, 资本注入方持投机心态的较多,看长远的少,投资现状让人眼花缭乱,导致平台间的竞争将更加激烈。

资本涌入加速了网贷平台业务的细分和渗透,汇商所梳理发现,当前网贷平台业务种类涉及信用贷款 (如拍拍贷、宜人贷、房产抵押贷款,车辆抵押贷款 (如汇商所、供应链金融 (如工商贷、银行过桥 (如小牛在线、票据 (如票据宝、委托贷款(如 E 速贷等十余种。

未来 P2P 行业呈现出精细化、细分化趋势,展现出各自的特色。

如何降低投资人的获取成本、提高流量变现能力等,正考验着 P2P 平台的核心竞争力。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