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政治制度史
西方政治制度史复习资料

西方政治制度史复习资料一:名词解释1、贝壳放逐法 :这是给公民大会的一个特殊的司法权。
目的是防止“僭主”,保持雅典的政局稳定。
按此规定,每年春季召集一次特殊的公民大会,口头表决是否需要实行放逐。
如果大会认定必要,便再次开会,每位与会者可以把他认为危害公民自由和现存制度的人的名字写衣陶片或贝壳上,那个被大多数人(票数超6干)认为必须放逐的人就要离开雅典,10年后方可返回。
放逐朗司,其家庭财产不没收,回来后也恢复公民权。
2、维兰:在法兰西的农民中,只有一小部分人不负担与人格依附有关的义务,他们被称为“维兰”,即人格自由的人。
他们可以自由的处理自己的财产,领主不能把他们连同土地一起卖掉,他们的前身多半是法兰克的自由农民,但是他们在土地关系和司法关系上仍然必须依附领主,他们必须向领主缴纳与这两项义务相关的捐税。
实际上维兰是处于奴化过程中的依附农民.3、责任内阁:内阁制指由内阁总揽国家行政权力、由议会产生并向议会负责的一种行政权力组织形式。
内阁首脑应由议会中占有多数席位的政党领袖充任,表示内阁必须取得议会多数的支持;内阁成员一般由议会中多数党的议员充任,表示内阁的一致性并应集体向议会负责。
内阁首脑和有关大臣应定期向议会报告工作,接受议员提出的质询,并在议会通过的由国王发布的法律上签名以表示向议会负责。
当议会对内阁通过不信任案时,内阁应集体总辞职;或请求国王下令解散议会,重新进行选举,由选民的选举来决定内阁的去留。
内阁制政府又称议会制政府或责任内阁制政府,以英国最为典型。
4、选举保证金制度 :是指候选人需交纳一定数量的竞选保证金,如果选举中所得选票达到了法律规定的一定比例,则可发还,否则由国家没收。
5、十二铜表法 :是古罗马共和时代制定的第一部成文法典。
因传说刻在12块铜表上而得名。
该法典禁止贵族与平民通婚。
继承法既实行遗嘱自由,又规定财产在氏族内继承;惩罚方法既采用罚金,又保存同态复仇。
该法对贵族滥用权力作了一些限制,贵族不能再任意解释法律,是罗马平民反对贵族斗争的成果,同时也是后世罗马法的渊源,对于中世纪和近代欧洲法学也有重要影响。
高中历史专题四:西方政治制度史

专题四:西方政治制度史一、古希腊民主政治条件:历程:梭伦(奠基)——提尼(确立)——克利(黄金)1.梭伦改革(奠基)时间:公元前594年。
内容:①解负令;②财产等级制;③四百人会议”和陪审法庭。
意义:动摇了氏族贵族特权,促进了了雅典民主政治和商品经济的发展。
2.克利斯提尼(确立)时间:公元前506年。
内容:①十地域部落制及五百人会议;②十将军委员会;③陶片放逐法意义:基本铲除了氏族贵族特权,雅典国家最终形成。
3.伯里克利(黄金时代)时间:内容:①除十将军外,各级官职向所有公民开放,并都以抽签方式产生。
②“公民大会”“五百人会议”和“陪审法庭”拥有最充分的权力。
③国家为担任公职和参加政治活动的公民发放津贴。
评价:(1)性质:建立在奴隶制基础上的少数人的民主(2)作用:①促进了雅典民主政治及商品经济的发展②开启了西方民主政治的先河,对后世影响深远③局限性特点:直接民主、人民主权、轮番而治、法律至上、公民意识。
命题:(1)就历史发展阶段考察雅典民主政治制度历程、机构运行(2)就雅典民主政治制度特点进行考察例1.古代雅典法律规定:如果公民试图自杀,必须事先提出申请,以获得批准;未经允许的自杀被视为犯罪行为。
这反映出在古代雅典( )A.法律体系已达到完备的程度 B.法律具有尊重生命价值的人文精神C.公民个人自由受到严格限制D.自杀有违崇尚自然法则的理性精神例2.公元前5世纪剧作家阿里斯托芬提到,雅典政府有时让行使警察职能的公共奴隶,用染成红色的绳子驱使公民去参加公民大会。
若有人因此在衣服上留下红色痕迹,他将被处以罚款。
这反映出在当时的雅典( )A.公民大会形同虚设B.民众失去政治热情C.参政是公民的义务D.政府丧失民众信任例3.有学者说,在古代雅典,“政治领袖和演说家根本就是同义语”。
这一现象是雅典( ) A.政治体制的产物B.社会矛盾缓和的反映 C.频繁改革的结果D.思想文化繁荣的体现二、古罗马的法律历程:1、从习惯法到成文法:标志:公元前5世纪中期,《十二铜表法》评价:限制了贵族对法律的随意解释,保护了平民利益。
西方政治制度史课程论文

从美国总统大选谈美国选举制度2012年轰轰烈烈的美国大选总算有结果了,现任总统、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奥巴马赢得连任。
此次选举, 再次引起人们对颇具美国特色的总统选举制度的高度关注且对我们了解美国的政治制度不无启发。
一、美国选举制的非民主现代选举制度,特别是西方国家的选举制度已经发展到高度完善和成熟的阶段。
就法律规定和程序安排而言,美国等国家的选举制度堪称完美。
选举被视同民主,是现代西方政治理念中的铁律。
然而,在众多著作中,批评乃至辱骂美国总统选举制度会削弱民主的比比皆是。
确实,美国选举存在着深刻的内在矛盾,这种矛盾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威胁着现代民主及选举制度的合法性。
(一)选举人团的“相对多数票当选制”和“赢者全得制”美国总统选举制度由宪法上的选举制度与政党制度结合构成。
根据美国宪法,总统不是由选民直接选举,而是由选民选派的选举人选举,每个州的选举人数同该州在国会两院中的议员总数相等。
目前,美国全国的总统选举人总数为538人,一旦一名总统候选人获得的选举人票达到270 票,即超过全国选举人数的一半,即可宣布当选。
美国的“选举人团制”实行“相对多数票当选”原则和“赢者全得”原则。
这些既是美国选举的独特之处,又是破坏民主的制度缺陷。
“选举人团制”反映了美国国内两种民主原则之间的矛盾,一个是国民性原则,另一个是联邦性原则。
前者主张强有力的中央政府管理,强调国民多数优先原则,主张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而后者主张各州平等、相对独立和多样性,强调总统选举的地域代表性,主张总统选举应在各州层面进行,当选的总统,除了获得多数国民选票外,还应有广泛的各州地域代表性。
从实际运行的客观效果来看,“选举人团制”过多顾及了联邦性原则而忽略了国民性原则,从而导致选举人票数的分配与实际国民人口数的分布不对称。
在总统选举中,实行“相对多数票当选制”和“赢者全得制”。
一州内得普选票最多的总统候选人就会获得本州在选举人团中全部代表的支持票。
西方政治制度史复习资料

西方政治制度史复习资料一:名词解释1、贝壳放逐法 :这是给公民大会的一个特殊的司法权。
目的是防止“僭主”,保持雅典的政局稳定。
按此规定,每年春季召集一次特殊的公民大会,口头表决是否需要实行放逐。
如果大会认定必要,便再次开会,每位与会者可以把他认为危害公民自由和现存制度的人的名字写衣陶片或贝壳上,那个被大多数人(票数超6干)认为必须放逐的人就要离开雅典,10年后方可返回。
放逐朗司,其家庭财产不没收,回来后也恢复公民权。
2、维兰:在法兰西的农民中,只有一小部分人不负担与人格依附有关的义务,他们被称为“维兰”,即人格自由的人。
他们可以自由的处理自己的财产,领主不能把他们连同土地一起卖掉,他们的前身多半是法兰克的自由农民,但是他们在土地关系和司法关系上仍然必须依附领主,他们必须向领主缴纳与这两项义务相关的捐税。
实际上维兰是处于奴化过程中的依附农民.3、责任内阁:内阁制指由内阁总揽国家行政权力、由议会产生并向议会负责的一种行政权力组织形式。
内阁首脑应由议会中占有多数席位的政党领袖充任,表示内阁必须取得议会多数的支持;内阁成员一般由议会中多数党的议员充任,表示内阁的一致性并应集体向议会负责。
内阁首脑和有关大臣应定期向议会报告工作,接受议员提出的质询,并在议会通过的由国王发布的法律上签名以表示向议会负责。
当议会对内阁通过不信任案时,内阁应集体总辞职;或请求国王下令解散议会,重新进行选举,由选民的选举来决定内阁的去留。
内阁制政府又称议会制政府或责任内阁制政府,以英国最为典型。
4、选举保证金制度 :是指候选人需交纳一定数量的竞选保证金,如果选举中所得选票达到了法律规定的一定比例,则可发还,否则由国家没收。
5、十二铜表法 :是古罗马共和时代制定的第一部成文法典。
因传说刻在12块铜表上而得名。
该法典禁止贵族与平民通婚。
继承法既实行遗嘱自由,又规定财产在氏族内继承;惩罚方法既采用罚金,又保存同态复仇。
该法对贵族滥用权力作了一些限制,贵族不能再任意解释法律,是罗马平民反对贵族斗争的成果,同时也是后世罗马法的渊源,对于中世纪和近代欧洲法学也有重要影响。
西方政治制度史(法兰西第五共和国制度特点)

法兰西第五共和国制度特点(一)政权组织形式实行半总统制。
它是介于总统制和议会制之间的一种国家政权形式。
主要特点是:①统由普选产生,任期7年,连选连任。
总统权力很大,是国家权力的核心。
宪法规定,总统通过自己的仲裁,保证公共权力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国家的稳定;总统是国家独立、领土完整和遵守共同体协定与条约的保证人。
总统除拥有任命高级文武官员、签署法令、军事权和外交权等一般权力外,还拥有任免总理和组织政府、解散国民议会、举行公民投票、宣布紧急状态等非常权力。
②政府是中央最高行政机关,对议会负责,其权力和地位比以前大为提高。
除拥有决定和指导国家政策、掌管行政机构和武装力量、推行内外政策等权力外,还享有警吅察权和行政处置权、条例制订权和命令发布权。
总理由总统任命,领导政府的活动,对国防负责,并确保法律的执行。
实际上总理须听命于总统,起辅佐总统的作用。
政府成员由总理提请总统任免。
③议会由国民议会和参议院组成,其地位和作用较第四共和国有所下降,原拥有的立法权、预算表决权和监督权三大传统权力受到总统和政府的限制。
如议会的立法内容和范围缩小,弹劾权受到严格的规定。
议会无权干预总统选举和总理的任命。
(二)地方制度实行中央集权制。
80年代权力下放,增设大区,地方政府由原来的省、市镇两级变为大区、省和市镇三级。
通过改革,取消了中央对地方的监护,加强了地方议会的自治权,从而改变了数百年来的高度中央集权,缓解了高度官僚集权的弊害。
(三)公务员制度第五共和国进一步完善了公务员制度。
它对第四共和国的《公务员总章程》作了修改和补充,并制订了专门的章程。
这些章程把文官的考试、录用和培训结合起来。
(四)政党制度实行多党制。
法国政党众多,不够稳定,政党的分裂、合并、改组和新建时有发生,政党之间经常组成或解散联盟。
第五共和国成吅立后,政府通过对选举法的改革,使党派相对减少,并保持相对稳定。
1944年以来,历届政府都是由一党或多党联盟组成的政府。
西方政治制度史美国

4、26条修正案的内容
其他较为重要的有: 1865年生效的关于废除奴隶制的第13条修正案; 1913年将参议员由各州议会选举改为由各州人民选举的 第17条修正案; 1920年生效的关于美国妇女享有选举权的第19条修正案; 1951年生效的关于无论任何人,当选总统不得超过两次 的第22条宪法修正案; 1964年生效的关于选举时取消人头税限制的第24条修正 案; 1971年生效的关于降低公民选举年龄为18岁的第26条修 正案,迄今这26条修正案均已成为1787年宪法的一部分; 1972年国会通过的关于男女权利平等的第27条宪法修正 案也成为美国宪法的一部分。
(三)美国议员的选举
直接预选 美国特有的一种提名 公职(包括参众议员、总统、州 议会议员和全州性的公共职务) 候选人的方法 直接预选的方式因各州预选法的 不同而不同,可分为三种类型, 即关门预选、开门预选和大开放 预选。
(三)美国议员的选举
4、大选(正式选举) 采取相对多数当选的方法。1872年 前是公开投票,此后是无记名投票。 规定全国统一投票时间为选举年份的 11月的第一个星期二。
第三节 美国的宪法修正案与联邦制 的发展
(一)美国的宪法修正案
美国宪法的变化和发展不是通过重新 制定新宪法,而是通过以下形式实现: 1、对宪法的修正案 2、最高法院对宪法的司法解释 3、宪法惯例 4、国会和总统制定的宪法性文件
随着宪法的改变,美国联邦制的政治构 架也相应地改变和发展着。
宪法修正案是美国宪法中正式规定的 改变宪法的唯一手段。 但在实际上,宪法修正案并非改变宪 法的唯一手段。最高法院对宪法的司 法解释,特别是国会通过的许多宪法 性的法案在实际上都在改变着美国的 宪法。宪法和法律中许多没有明文规 定的东西,人们则依照惯例来执行。
《西方政治制度史》第五讲

有完整的军事权、司法权和财政大权。他们通过自己的家族 和地区上的地主来进行管理。 把全国土地分割为许多小的领地。只要伯爵忠于国王,国家 就不至于分裂。 克洛维死后,法兰克分裂为他的四个儿子的封地,并陷于长 期的战乱。 后期墨洛温王朝的国王,仅满足于国王的称号,把国家内 政、外交方面一切应办的重大事务,交给宫相处理。 这个时期的墨洛温王朝的国王被称为懒王,懒王时期大权旁 落,宫相逐渐掌握了国家的实际权力。 宫相原来只是国王王宫的总管,加洛林家族出身的查理·马特 作为宫相的时期掌握了国家的一切权力。他扩大了法兰克的 疆土,巩固了法兰克的统一。 他的儿子丕平在教会的支持下,推翻墨洛温王朝,建立了加 洛林王朝。 768年,丕平死后他的儿子查理继承王位。 查理进行了多次远征,征服了包括今日 整个西欧的广大领土。 800年,教皇利奥三世加冕他为皇帝,并给了他一个神圣罗马 帝国皇帝的称号,历史上称之为查理大帝。 查理大帝死后,他的儿子路易继承皇位(814-840年),把国 土划分给自己的儿子,引发长期内战。 843年,路易的儿子们取得和解,签订 凡尔登和约。 长子罗退尔分得法兰克中部——意大利 次子路易分得法兰克东部——德国 幼子秃头查理分得法兰克西部——法国 二、法兰克王国的封建社会制度 在墨洛温王朝初期,法兰克人基本的社会组织仍然是自由的 农村公社——马尔克。 在马尔克公社中,村民宅地旁的园地虽已经归个人所有,但 耕地、牧场和树林仍归公社集体所有。 耕地不再定期重新分配,村民可以长期使用,但不得买卖。 如果村民死后无嗣,须将土地交还公社。 村落之间可以自由移民。只要在12个月内没有人对移民提出 抗议,移民便可成为本村村民,任何人不得侵犯这些移民的
西方政治制度史

平等人权
人权(基本人权或自然权利)是指“人,因其为人而应享有的权利”。平等 是人权的本质属性。由于在同属人类这一点上人与人之间无别,换言之,在 信息量上完全一致,故人人享有的权利也是平等的、一样的。“人权是平等 的权利,否则它们就不存在”.人权意味着严格的平等权利。人权运动的历史, 不仅是人权内容的扩张史,而且也是追求权利平等的历史.
• “平等的真正精神的含义......并不打算不要主人,而是仅仅要和我 们平等的人去当主人。”
4.伏尔泰
• 社会的不平等起源于需要和贫困。奴役和不平等是社会的一种必 然现象。人类只在天然本能、生理要求、动物机能等方面存在着 平等。人类社会之所以无法平等,除了物质方面的原因,还有思 想方面的原因,那就是人人生来都有一种强烈的爱好权势、财富 和欢乐的欲望,好逸恶劳。
理论主义
• 柏拉图坚称:天赋的不平等导致政治的不平等。霍布斯在《巨灵》中则表示了正好 相反的观点: • 自然创造人之体能与智能是如此地平等,虽然偶尔可见某人在身体或心智方面比他 人强壮、敏捷;然而整体而论,人际间的差异并不显著,从而使一较强者因此得以 主张其专享某一利益,而排除他者(如强者所为地)要求该利益之权。 • 霍布斯的陈述方式在今日仍然界定着这场辩论。平等主义(Egalitarian)主张,尤 其是关乎种族和性别者,在当前是比十七世纪时更加尖锐,而我们可以说,霍布斯 是从遗传学与社会学的角度提出经验性命题:一个是指涉天赋的差异;另一个(关 于权利的主张和要求则指涉人对社会权利所感知的社会心理学,可其中心论点基本 上是关于:社会中实存人际关系所反映的价值。
文艺复兴对平等思想的影响
• 人们开始学会用平等的眼光观察国家、观察社会。人人平等不仅 是一句口号,更是一种实践。任然建立在普遍平等的逻辑前提和 起点下,人们开始承认并解放了人的权利和自由、人的尊严和价 值。 • 文艺复兴所提倡的人道主义平等观,既不同于古希腊罗马的自然 主义平等观,也不同于中世纪的神权主义平等观,它们的人类平 等和自由的思想为后来的平等思想奠定了基础。 • 使平等思想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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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政治制度史 1.提秀斯的政治改革:(名词解释) 时间:公元前8世纪左右 背景(1)商品经济的发展 (2)土地私有化 (3)四大部落间交往频繁,但界限分明 (4)部落内部贫富分化 内容:(1)设立中央管理机关——雅典总议事会 (2)将雅典氏族的所有成员分为三个等级,即贵族、农民、手工业者,赋予贵族担任公职的特权 改革影响:统一的雅典城邦开始建立。 2.解负令:(名词解释) 梭伦改革时提出的禁止以人身为担保的借债,取消以往一切公私债务,废除债务奴隶制,并由国家赎回因为负债而被卖到国外为奴的雅典人。这一法案,以“解负令”闻名,即解除人民先前负债的意思。 3.梭伦改革内容: (1)解负令。 (2)把全体公民按财产分为四个等级。第一等级的公民可以担任包括执政官在内的高级官职,第二三等级的可以担任一般官职,第四等级的不能担任官职,但可以参加公民大会。第一二等级的公民担任骑兵,第三等级的公民担任重装步兵,第四等级的公民则担任轻装步兵。 (3)设立四百人会议和陪审法庭。四百人会议由四个部落各选100名代表组成(各部落中,除第四等级外,其他三个等级的公民均可以担任代表)。陪审法庭四个等级的公民均可以当选为陪审员,参与各种案件的审理。打破了贵族对立法、行政、司法的各种垄断,为政治制度的民主化开辟了道路。 (4)改革了格拉古严酷的法律,除杀人犯外,废除了其他罪犯的死刑。 4.克里斯提尼改革: (1)把全雅典划分为十个选区。 (2)建立五百人会议,为公民大会准备议案,负责执行公民大会的决议。 (3)建立十将军委员会,颁布贝壳放逐法。 影响:彻底清除了氏族制的残余,削弱了贵族的势力,使雅典民主政治进一步完善,它是雅典民主政治形成的最后阶段。 5.贝壳放逐法:(名词解释) 贝壳放逐法规定公民大会可以用投票的方式放逐危害国家的分子,表决时,公民在贝壳或陶片上写上被放逐人的名字,如票数超过六千,此人即被放逐国外,十年之后方许回国。 6.伯利克里改革内容: (1)各级官职向一切公民开放,并都以抽签方式产生。 (2)剥夺战神山元老院的权力。 (3)用抽签办法选举五百人会议议员,并给予每个议员生活津贴。 (4)扩大了陪审法庭的范围和职权。 (5)设立护法官。 (6)公民大会经常化。 7.如何认识伯利克里时期的雅典民主政治:(论述)p11-16 (1)各级官职向一切公民开放且由抽签产生,五百人会议议员也由抽签产生,抽签太随意了,太公平了。 (2)扩大了陪审法庭的范围和职权,陪审法庭过于庞大,而且在法庭上不依据犯罪事实,而依据辩论结果。 (3)公民大会经常化,需要大量的金钱来维护民主,代价太大,泛民主不可取。 ⒏斯巴达的贵族民主政治制度[改革内容]:(来库古改革) ①改革单一王朝体制,设立两个国王(权利:军事权、宗教权、经济权、行政权) ②设立贵族民主机构---元老院(28个人) ③设立公民大会—彼瑞拉 ④由公民大会选举产生五个检察官。(相当于雅典的护法官) 9.赛尔维.图里阿改革(简答) (1)把罗马人按财产化分为五个等级。财产不足数额和没有财产者不列等级,被称为无产者。 (2)按照财产等级规定兵役义务。 (3)创立“森都里亚”大会,公民按照上述兵役等级组成百人团。 (4)废除了原来的三个血缘部落,把罗马城划分为四个区域,居民要在自己新的区域登记财产和户籍,居民登记每五年进行一次。 影响:标志罗马的建立。
10. 行省制度的发展与演变(论述): 行省制的发展与演变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①罗马对意大利实行不同的统治措施,在意大利之外则建立行省制度,到公元前二世纪中期罗马一共建立九个行省。
②罗马对各行省采取分而治之的政策,因而各行省中的城市和地区的权利和地位并不一致,它们大部分都是向罗马纳税的降服地区,没有自治权利,但也有部分享有自治权的地区,还有少数是免税的自由公社,此外,还有一部分被称为“条件公社”的地区。 ③罗马起初派行政长官对各行省进行统治,后来则派罗马任期届满的执政官去担任行省的统治者,称为总督,总督治理行省的期限通常为一年,在任期内,他对行省拥有军事、民政和司法的最高权力。 ④行省居民受到罗马及其残酷的剥削,一个地区被征服后,照例首先是遭受洗劫,然后便是种种沉重的赋税。罗马对各行省实行包税制度。
第二阶段:屋大维开始整顿行省制度,他把行省分为两类:元老院管理的行省和
直属元首的行省。前者由元老院任命曾经担任过执政官的人进行统治,后者为元首的直属领地,由元首直接管理。对于元首直接管辖的行省的事务,元老院无权进行干预,但对于元老院管辖的行省,元首则有权派遣全权代理官,招募军队,征收均税,行省也属于元首管辖。 第三阶段:戴克里先重划行省和行政区,全国被划分为101行省,意大利和罗马
城都分别成为行省。每10至12个行省合为一个行政区,全帝国共划分为12个行政区。行省由总督或副执政官管理,军民分治,行省总督或副执政官不兼兵权。行政区则由副近卫长官管辖,副近卫长官从属于近卫长官,每个奥古斯都有一个近卫长官,全国共两个近卫长官,因此军政权力主要集中在奥古斯都和近卫长官手里。 11. 元首制:(名词解释) 公元前二十七年,屋大维获得了元首的称号,集军事、立法、行政、司法和宗教大权于一身,成为国家的最高领导者。但是由于共和制的传统和影响仍然存在,因此他将共和时代的统治机构完全保留下来,利用旧的统治形式,行君主统治之实,这种用共和制外衣掩盖着的君主制被称为元首制。元首制是罗马帝国发展史中的第一阶段,到公元3世纪末被君主制取代。 12.戴里克先改革的内容: ①军事改革,将军队分为边防军和巡逻军; ②划分东西罗马,设立四帝共治制度; ③重画行省和行政区; ④建立帝国官僚体制; ⑤建立专治司法体制; 13. 封建贵族民主制的特点: (1)君主在名义上是国家元首,实际上只能在自己的直辖领地上行使主权。 (2)君主只和自己直接册封的封建领主有臣属关系,与自己的臣属分封的下属陪臣没有直接的臣属关系,即所谓:“我的陪臣的陪臣,不是我的陪臣”。 (3)君主要受到贵族和教会的种种约束、限制和监督。 14. 库里亚大会:(名词解释) 早期的法兰西王国,由于王权的衰弱,国王在实行一切重大措施之前,都必须召开封建主代表大会进行讨论,这种封建主代表大会在法兰西称为“库里亚”大会。库里亚大会不仅享有决定国家一切重大政治措施的权力,而且还有权罢免国王和选举新的国王。 15. 路易九世改革: (1)改组库里亚大会,使库里亚大会完全成为听命于国王的咨询机构和贯彻执行国王旨意的行政机构与司法机构。自此,库里亚大会分为两院,即财政院和司法院。 (2)采取多种措施打击封建贵族。a.1260年颁布敕令,严禁封建贵族在王室领地内进行私斗和战争,并允许骑士用金钱赎买为国王服兵役的义务,国王开始不再依靠封建骑士来为自己战斗,开始用金钱招募自己的军队。b.1260年的敕令还规定了所谓的“国王四十日“制度,即王室领地之外的封建主,如发生必须用战争才能解决的争议,必须从宣战时起的40日内,将争执的问题提交国王裁决。 (3)实行货币改革,在王室领地内统一发行货币,在王室领地之外,则用王室发行的金银硬币排挤各封建领地的货币。 16.三级会议:(名词解释) 时间:1320年 参加者:教士、贵族、市民三个等级的代表。大主教、主教、高级僧侣,一般均由国王直接邀请。第三等级的代表,有的由国王邀请,有的由选举产生。 召开方式:根据国王的命令召集,国王利用三个等级内部的分歧来控制三级会议。 表决方式:三级会议中各个等级分别开会,表决时按等级投票,每个等级不论人数多少,均只有一票表决权。 作用:召开这个会议的目的,主要是讨论国家的财政和税收问题。国王为了开征新的捐税,弥补财政亏空,不得不征得各个社会阶级,特别是第三等级的同意,但各个等级在同意国王征收新税的同时,也往往迫使国王在立法、行政、司法等方面向他们做出各种让步。因此三级会议对于国家的决策和管理越来越具有重要的影响。 发展历程:三级会议最兴盛的时期是百年战争的时期,此后便很少召开,1789年,三级会议最后一次召开并引发了资产阶级大革命。 17. 贤士会: 九世纪,不列颠各国出现了一种由国王不定期召集参加会议的所谓贤士会,参加会议的有主教、修道院长、亲王、郡长和贵族。贤士会的权力十分广泛,国王的一切重大决策均须由贤士会通过,贤士会拥有最高的司法权,地方法庭无法判决 或涉及政府官员的重大案件都交由贤士会审理,另外,税收、外交、防务、分封等重要事务也在贤士会上讨论,特别是王位的继承人须经贤士会认可。国王颁布的许多重要法令,往往都是征得贤士会同意的,有的法令则是在国王签署后直接用贤士会名义发布。贤士会是日耳曼人军事民主制的贵族议事会的进一步的发展形式。 18. 亨利二世司法改革:(目的—加强皇权) (1)把原来已有的王室法院,划分为三个法院 (2)建立巡回法官制度 (3)规定了新的诉讼程序,无论骑士、市民或其他自由民均可直接向王室法院起诉从而极大地缩小了封建领主法院的管辖范围,限制了封建领主的司法权力。 (4)废除了神明裁判 (5)按照诺曼底人的古老习惯建立了陪审制度 19. 《自由大宪章》的内容: (1)肯定教会和贵族的特权。 (2)要征收捐税和免役金,需召开封建领主会议,按出席者之公意进行。 (3)不得强迫服额外军役,赋税按旧章征收,不得增加。 (4)任何自由人未经同级贵族依法审判或经国法判决,不得进行任何惩罚。 (5)有25名男爵组成监督机构,监督国王履行宪章条款。 20. 模范国会: 1295年爱德华一世召开了有大贵族、大主教和骑士、市民代表参加的议会,因这次议会各等级代表无一缺席,故称为“模范国会”。在爱德华统治的35年里,议会共召开了50余次,议会不仅修改、补充旧的法律,而且制定新的法律,议会的最高立法权得到了确认。 21. 亨利八世政府改革内容: (1)设立首席大臣。上承王命,下管众臣,成为政府实际上的最高首脑。 (2)将御前会议改为枢密院。枢密院在实际上成为秉承国王旨意的国家最高立法和行政机构。 (3)改革财政机构。亨利七世和他以前的国家财政由王室财政部门统一管理,经亨利八世改革之后,设置了六个部门或法院分管旧有的和新增的国家收入。
22. 黄金诏书: 时间:1356年 人物:查理四世 内容:(1)明确规定皇帝须由七个诸侯选举,肯定他们的选侯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