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违法犯罪案例

合集下载

青少年犯罪案例

青少年犯罪案例

青少年犯罪案例案例一:被惯坏的少年陈某,17岁,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有期徒刑。

陈某因怀疑同学张某在背后说自己的坏话,还向老师告“黑状”,便趁张某值日时,拿刀朝张某乱戳,致使张某死亡。

案发后,陈某很后悔,说自己犯罪的原因最重要的一条就是从小被父亲母亲宠爱过度。

由于从小被娇宠惯了,陈某一直惟我独尊,无论是在学校里还是在社会上,都吃不得半点亏、受不得半点气,动不动就跟同学吵架打架。

父母还经常教他:谁欺负你了你就和他拼,拼不嬴有我们呢!于是,陈某慢慢在学校里成了出名的打架大王,还与校内外的一些人结成团伙,只要觉得谁不顺眼,就借端生事找他的麻烦,然后狠狠地收拾他一顿。

陈某说:如果从小父母不是这样娇惯溺爱我,我也许就不会有今天的下场。

案例二:不以恶小而为之,养成良好的习惯与品德张某,16 岁,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

张某在上小学的时候,父亲经常从工厂里偷偷往家里拿些东西,还常常把张某叫到工厂,把一些东西悄悄装在他的书包里让他带回家。

慢慢地,受父亲的影响,张某养成了一个坏习惯,经常把别人的东西“拣”回家。

父母总是夸奖他有本事,“顾家”。

上初中以后,张某迷上了网吧,为了有钱进网吧,张某把“拣”到的东西拿去卖,后来又伙同网友去盗窃,把盗窃来的钱拿去上网、大吃大喝、进高档舞厅。

渐渐地,胆子越来越大,仅两年时间,就和同伙作案共二十多次,盗窃过的东西有钱包、手机、自行车和摩托车,价值二万七千多元,最终被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三:抢劫5元钱沦为抢劫犯“才5块钱就要判刑呀!”当记者向几个中学生谈及下面这个案例时,几乎每个学生都表现出了惊讶,他们都不理解:区区5元钱怎么会触及刑法呢?2004年1月20日凌晨零时许,在银川市某中学上高三的王某某等四人在某网吧碰面,其中马某提出“弄点钱”上网,其余三人表示同意。

四人来到兴庆区丽景街交警二大队附近,将路过此处的郭某从自行车上拉下,对其一顿拳打脚踢,抢得现金5元后逃离现场。

案发后四人相继落网。

侵犯法律的中学生案例(3篇)

侵犯法律的中学生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在我国,中学生正处于身心发展的重要阶段,法律意识相对薄弱。

近年来,校园暴力、盗窃、网络诈骗等违法行为在中学生群体中时有发生。

本文将以一个真实的中学生侵犯法律案例为切入点,剖析其成因、危害及预防措施。

二、案例介绍小明,一个阳光、活泼的初中生,成绩优异,深受老师和同学们的喜爱。

然而,在进入初中二年级后,小明开始出现了一系列令人费解的行为。

一天,学校门口的便利店老板发现,自己的手机不见了。

经过调查,发现手机是被人偷走的。

警方调查后发现,犯罪嫌疑人正是小明。

原来,小明因为沉迷网络游戏,急需大量游戏币,便萌生了盗窃手机的想法。

在得手后,小明将手机卖给了收赃的人,换取了游戏币。

这并非小明第一次犯罪。

在此之前,他还曾因为偷窃同学的钱包、向同学勒索等违法行为受到处分。

然而,小明却对此毫无悔改之意,反而变本加厉。

三、案例剖析1. 成因分析(1)家庭教育缺失。

小明出生在一个单亲家庭,父亲常年在外打工,母亲忙于工作,导致小明缺乏关爱和陪伴。

在这样的环境下,小明逐渐形成了自私、冷漠的性格。

(2)学校教育不足。

学校对学生的道德教育、法制教育重视程度不够,导致部分学生法律意识淡薄。

(3)社会环境的影响。

网络、影视作品等媒体对暴力、犯罪等内容的过度渲染,使部分学生产生模仿心理。

2. 危害分析(1)对受害者造成伤害。

小明盗窃手机、勒索同学等行为,给受害者带来了财产损失和心理阴影。

(2)破坏校园和谐。

校园暴力、盗窃等违法行为破坏了校园的和谐氛围,影响了正常的教学秩序。

(3)损害自身形象。

小明因违法行为受到处分,不仅影响了自身形象,还可能影响其未来的发展。

四、预防措施1. 家庭教育要重视。

家长要关注孩子的成长,关心孩子的心理健康,培养孩子的道德品质。

2. 学校要加强教育。

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道德教育、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

3. 社会要净化环境。

媒体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杜绝暴力、犯罪等内容的过度渲染。

4.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

青少年犯罪的案例

青少年犯罪的案例

青少年犯罪的案例1、公共场所肆意挑衅、争强斗狠案件多发,应强化逆反心理疏导。

案例一:小孔、小建与小鲁、小刘等人在北京某中学上学期间,因琐事发生纠纷。

小孔向大东和小张提议购买刀具报复小鲁等人,三人购买刀具六把。

买完刀后小孔分别给小鲁和小刘打电话约架。

后小孔和大东伙同小张和小孙持刀与小建纠集的三十余人持棍、棒等共同来到某立交桥下,在桥两侧分头等待小鲁等人前来殴斗。

当小鲁、小刘纠集多人持棍、棒等物到达时,双方互相持械殴斗。

其间多人受伤,轻重程度不等。

法官说法:本案中的参与斗殴者大都已经成年,小孔和大东是未成年人。

小孔、大东在公共场所纠集多人持械斗殴,二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斗殴罪,且小孔系首要分子,大东系积极参加者,依法均应予惩处。

小孔与大东最终以聚众斗殴罪被分别判处刑事处罚。

普法提示:目前中学生犯罪大多为“激情犯罪”,以聚众类犯罪居多,他们模仿“黑社会”、“古惑仔”等非法形式,往往不考虑后果,三五成群、拉帮结伙,对于正常的交往矛盾习惯采用成人化的暴力手段解决。

这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逆反心理所致。

这些学生大多家庭并不富裕,而且学习成绩较差,在之前的学习经历中可能长期受到学校、家长的批评与指责,使他们养成蛮横任性、逞强显能、遇事冲动等不良性格;加之这些学生对自己也往往持否定态度,意志消沉,容易受到不良文化的影响,具有违法犯罪的易感性。

建议学校重视和加强对学生逆反心理的疏导,增设相关课程,定期分析研究学生的思想动态,发现苗头及时采取措施。

2、个别案件恶性较大,犯罪手段成人化,应增强法制教育和学生管理。

案例二:小毛和小夏两人均为北京某职业高中学生,一天,两人在小毛家喝了酒后在离小毛家不远的荒僻处遇到了大明。

小毛说大明跟他一直以来都有矛盾,提议一起打大明一顿。

小毛和小夏二人持铁管殴打大明的头部等部位,持续追打致使大明死亡。

当天晚上,小毛返回事发地点,确认大明死亡后,将大明掩埋。

法官说法:小毛和小夏两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犯罪性质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依法均应予惩处。

中学生违法犯罪案例

中学生违法犯罪案例

中学生违法犯罪案例在当今社会,中学生违法犯罪案例时有发生,这些案例不仅对学生本人造成了严重的后果,也给社会和家庭带来了极大的困扰。

下面我们就来看几个中学生违法犯罪的案例,以警示广大中学生,引导他们远离违法犯罪。

第一个案例是关于盗窃。

某中学生小明因为家庭困难,经常得不到父母的关心和照顾,渐渐地产生了不良的行为。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他盗窃了同学的手机。

虽然他得到了一时的快感,但是最终被学校和家长发现,不仅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还失去了同学和老师的信任。

小明的行为给自己和家人带来了极大的伤害,也给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

第二个案例是关于欺凌。

某中学生小红因为在学校遭受到了同学的欺凌,心灵受到了极大的伤害。

为了发泄自己的情绪,她开始在网络上对其他同学进行人身攻击和侮辱。

这种行为不仅加深了自己的心理阴影,也给其他同学带来了负面影响。

最终,小红因为网络欺凌行为受到了学校和家长的严厉批评,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第三个案例是关于吸毒。

某中学生小华因为好奇尝试了毒品,渐渐地沉迷其中无法自拔。

他的学习成绩一落千丈,身体健康也受到了极大的损害。

最终,小华因为吸毒被学校和警方发现,接受了戒毒治疗和法律制裁。

吸毒不仅毁了小华的未来,也给家人带来了巨大的痛苦。

通过以上案例,我们可以看到中学生违法犯罪的严重后果。

中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他们应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远离违法犯罪。

家长和老师也应该关心学生的心理健康,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让中学生远离违法犯罪,健康成长。

希望广大中学生能够引以为戒,远离违法犯罪,健康快乐地成长。

中学生犯罪案例

中学生犯罪案例

案例一:杀人偿命杭州5名平均年龄仅18岁的少男少女因“口角之争”,将一名17岁少女杀害并分尸。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2人被判死刑,2人无期,1人有期徒刑15年。

杭州人陈洁因怀疑相识的陈红在背后说其坏话后发生口角,“理论”中陈洁动手殴打陈红,致使陈红受伤,头部还缝了5针。

后因陈红报案,陈洁被警方治安处罚,罚款150元。

此事埋下了祸根,陈洁一直怀恨在心。

今年2月17日晚上,陈洁约集曹俊玲、张静平、华丹丹、王红强等4名朋友,将陈红骗至钱塘江边,轮流对其殴打。

随后因怕陈红报警,5人将陈红带到华丹丹家,先后轮流采用水淹、捂嘴、枕头蒙头、掐颈、塑料袋套头、腰带围巾勒颈等手段致陈红机械性窒息死亡。

令警方震惊的是,他们确定并最终抓获5名犯罪嫌疑人后,发现凶手都是“花季少年”,4女1男中,年龄最大的未满19周岁,最小的未满16周岁。

在这些人中,1名高三在读,2名高二辍学,1名初中辍学,1名初中毕业。

案例二:起外号引发的血案女学生孙平是个自尊心很强的姑娘,因从小不慎落下了残疾后,除了自卑以外,她特别忌讳别人拿她的残疾取乐。

初中二年级,同班的男生杨立还偏爱开玩笑,不是逗这个同学几句,就是给那个同学起个外号。

他不仅经常拿孙平的残疾取乐,还给孙平起了一个外号,孙平非常气恼。

一日,孙平约杨立到村里的小树林里玩,杨立爽快地答应了。

他们一起来到小树林的深处,刚才还有说有笑的孙平,突然又从腰间抽出一把水果刀,朝杨立腹部狠狠刺去。

孙平咬牙切齿的说:“我今天就是要来教训你的,让你再给我起外号……”。

说着更用力的朝杨立的身上刺下去。

经过一番痛苦的挣扎,杨立流尽了最后一滴血。

结束了他短短的一生。

孙平被判十九年徒刑。

案例三:哥们儿义气害了他曲哲(化名)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双职工家庭里。

家庭充满温馨。

小学时,曲哲读书用功,在班里的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小学毕业时,他以优异的成绩被市重点中学录取。

曲哲在沾沾自喜的同时,变得狂妄自大起来。

青少年性犯罪案例

青少年性犯罪案例

青少年性犯罪案例青少年性犯罪是指未成年人在性方面的违法行为,包括性侵犯、性骚扰、性虐待等。

这些行为不仅对受害者造成严重的身心伤害,也对犯罪者自身的成长和发展造成严重影响。

以下将介绍一些青少年性犯罪的案例,以引起社会对这一问题的重视和关注。

案例一,未成年人性侵犯案。

在某市,一名15岁的少年因性侵犯一名同龄女孩而被警方抓获。

据调查,这名少年在校园内多次对女孩进行性骚扰,并最终发展到性侵犯行为。

受害女孩因此遭受了严重的心理创伤,甚至影响了她的正常生活和学习。

而犯罪少年也因此被送入少管所接受法律制裁。

案例二,青少年色情犯罪案。

一名17岁的少年因传播淫秽物品牟利被判刑。

据了解,这名少年利用网络平台传播淫秽视频,吸引其他未成年人观看,并通过广告牟利。

这种行为不仅违法,也对其他未成年人产生了不良的影响,甚至可能导致他们模仿犯罪行为。

案例三,未成年人性虐待案。

一名14岁少年因性虐待家中的妹妹被警方逮捕。

据调查,这名少年长期对妹妹进行性侵犯行为,导致妹妹身心受到严重伤害。

家庭成员发现后报警,少年因此受到法律制裁,并接受心理辅导和矫正教育。

这些案例反映了青少年性犯罪的严重性和危害性。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他们的健康成长和良好发展是社会的责任。

因此,我们需要重视青少年性教育,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道德素养,预防青少年性犯罪的发生。

同时,对于已经犯罪的青少年,也需要及时给予法律制裁,同时进行心理矫正和教育,帮助他们重新回归社会,避免再次犯罪。

总之,青少年性犯罪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需要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共同努力来加以预防和解决。

希望通过对这些案例的介绍,能引起更多人对青少年性犯罪问题的重视,共同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更好的社会环境。

中学生经典法律案例分享(3篇)

中学生经典法律案例分享(3篇)

第1篇一、引言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网络的普及,中学生法律意识逐渐增强,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法律问题。

本文将通过分享几个中学生经典法律案例,旨在提高中学生的法律素养,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

二、案例一:校园欺凌事件案例背景:小明(化名)是一名初中生,因学习成绩优异,备受同学们的嫉妒。

一天,几个同学在放学后将其围堵在角落,对其进行言语侮辱和肢体攻击。

案例分析:1. 侵犯他人人身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规定,公民的人身权不受侵犯。

在这个案例中,同学们对小明进行侮辱和攻击,侵犯了小明的人身权。

2. 侵犯他人名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一条规定,公民的名誉权不受侵犯。

同学们对小明的侮辱行为,损害了小明的名誉。

3. 校方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学校应当对学生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

在这个案例中,校方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欺凌行为,存在监管不力的责任。

三、案例二:网络侵权事件案例背景:小华(化名)是一名高中生,擅长摄影。

一天,她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了一组校园美景照片,未经许可,被某网络公司未经授权使用在商业广告中。

案例分析:1. 侵犯他人著作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条规定,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著作权。

在这个案例中,小华的照片被未经授权使用,侵犯了她的著作权。

2. 侵犯他人肖像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规定,公民的肖像权不受侵犯。

在这个案例中,网络公司未经小华同意,使用了她的肖像,侵犯了她的肖像权。

3. 维权途径:小华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网络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四、案例三:非法拘禁事件案例背景:小丽(化名)是一名初中生,因涉嫌盗窃被同学小王(化名)非法拘禁。

案例分析:1. 侵犯他人人身自由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在这个案例中,小王非法拘禁小丽,侵犯了小丽的人身自由权。

法律案例中学生(3篇)

法律案例中学生(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游戏已成为青少年娱乐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在享受游戏乐趣的同时,一些未成年人因缺乏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在游戏中实施了侵权行为,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本案例将围绕一名未成年学生在网络游戏中的侵权行为展开分析。

二、案情简介小王,17岁,是一名高中生。

2019年,小王在一款名为《梦幻西游》的网络游戏中,扮演了一个名为“王者归来”的角色。

在游戏中,小王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了大量游戏货币和装备,吸引了众多玩家的关注。

然而,这些非法所得并非出自小王之手,而是他通过购买他人账号、盗取他人游戏密码等手段非法获取的。

某日,小王在游戏中与一名玩家发生纠纷,对方指责小王使用非法手段获取游戏资源。

小王为了维护自己的名誉,遂在游戏中公开侮辱该玩家,称其为“骗子”、“小偷”等。

此举激怒了该玩家,对方将小王诉至法院,要求小王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

三、法院审理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进行了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查明以下事实:1. 小王在游戏中非法获取游戏货币和装备,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

2. 小王在游戏中侮辱他人,侵犯了他人名誉权。

针对以上事实,法院认为:1. 小王的行为已构成侵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小王在游戏中侮辱他人,侵犯了他人名誉权,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法院判决如下:1. 小王在《梦幻西游》游戏内向被侵权人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2. 小王赔偿被侵权人精神损失费人民币5000元。

四、案例分析本案涉及两个法律问题:一是未成年人网络游戏侵权行为;二是名誉权侵权。

1. 未成年人网络游戏侵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享有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本案中,小王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他人游戏资源,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其行为已构成侵权。

2. 名誉权侵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公民、法人的名誉权。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学生违法犯罪案例(一)——哥们义气型案例一:陈某与罗某两名中学生因哥们义气,帮同学打架而帮进牢房,发人深思。

陈某与罗某就是某中学学生,均16岁。

一天晚上,二人接到同学顾某得电话,顾某在电话中说白天被人殴打,请她们帮忙去教训对方。

于就是二人各自携带一把刀子,又邀约十几个同学与顾某会合后,在街上寻找白天与顾某打架得肖某某等人。

当晚八点,在一游戏厅找到肖某某与王某,陈某与罗某为首把对方砍伤后逃离现场。

案发后二人意识到事态得严重性,便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陈某、罗某与顾某等参与打架斗殴得学生分别被判处三年至七年得有期徒刑,并附带民事赔偿受害人肖某某与王某医疗费、营养费等费用共计10万6千多元。

案例二:每个人都有美好幸福得童年,曲哲(化名)也曾有过美好得理想。

当鲜艳得红领巾戴在她胸前得时候,慈祥得父母脸上也曾露出满意得笑容。

但她已偏离了人生轨迹,16岁就掉进了罪恶得深渊。

当冰冷得手铐铐住她得双手,当高墙电网隔断了她与亲人得团聚,她方猛醒。

可就是,一切都太晚了。

曲哲出生在一个普通得双职工家庭里。

父母对她很宠爱,家庭充满温馨。

小学时,曲哲聪明好学,读书用功,在班里得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并且先后在班里担任了组长、班长、学习委员。

小学毕业时,她以优异得成绩被市重点中学录取。

曲哲沉浸在父母、同学与老师得赞扬声中。

在沾沾自喜得同时,她变得狂妄自大起来。

思想开始滑坡,渐渐地与社会上不三不四得人混在一起,并学会了抽烟、喝酒,学习成绩直线下降。

在家里她再也听不进父母得良言相劝,在学校更听不进老师得谆谆教诲。

可怜天下父母心,父母仍对曲哲抱着极大得希望。

为了使她与那些所谓得“朋友”断绝来往,妈妈把曲哲送到省会得一所医学院学医,希望她能够脱离原来得不良朋友,重新赶上去。

曲哲似乎明白了父母得一片苦心,暗下决心,再不象以前那样。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期末考试中她以全班前十名得好成绩告别了这一学期。

暑假开始了,一年未见得“铁哥们”陈风找到了她,俩人聊起一年来得“新鲜事”。

陈风提起自己与女朋友方欣因种种原因发生了矛盾,关系不断恶化。

陈风越说越气,甚至要求曲哲帮她出口恶气,将方欣教训一下。

曲哲为了哥们义气便答应帮忙。

第二天,她们约好时间,把方欣骗到一间没人住得小破屋内。

到了那里,方欣感觉到有点不对劲,拔腿要走。

陈风追上去将她摔倒在地,俩人便在地上扭打起来。

曲哲吓得茫然不知所措,像一个木头人一样一动不动。

此时陈风瞪着发红得眼睛,气急败坏地冲她喊:“哥们儿快点”,曲哲身不由己地跑了过去,不顾方欣苦苦哀求,残忍得将其杀害了。

一个无辜少女就这样惨死在她们得手中……据了解,在我们青少年学生当中,在一些学校得学生当中,也有拉帮结派,讲哥们义气,一人有事,便邀约多人与对方打群架斗殴,寻衅滋事,扰乱社会治安。

我们选择这个案例来教育大家,目得就是要警示同学们,打架斗殴,寻衅滋事就是违法得。

就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像该案中帮忙型得违法犯罪也就是时有发生得。

俗话说,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

世界需要热心肠。

人在社会中生活,就是需要互相帮助得。

同学之间,朋友之间有事互相帮忙,本乃人之常情,也就是无可非议得。

但就是,不问就是好就是坏,不问青红皂白,乱帮一气,那就是不行得,那就是要出问题得。

因此,同学之间,朋友之间,要请帮忙,一定要三思而后行,就是好事,就积极主动热情地,用心地去帮;就是坏事,违法得事,甚至就是犯罪得事,不仅不能帮,而且要劝阻,制止,举报。

如果不分就是非曲直地乱帮忙,就会越帮越忙,还可能把自己与同学、朋友都帮进牢房,害人害己。

瞧见同学之间,朋友之间发生争吵、矛盾时,要努力从中斡旋、劝解,促进双方互谅互让,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消除隔阂,化解矛盾,切勿火上浇油,激化矛盾。

中学生违法犯罪案例(二)¬——网络诱惑型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就是一朝一夕形成得,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得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如果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定自己得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

案例三:刘某年仅15周岁,原就是某中学得学生,2008年得某一天,在一次偶然得情况下进网吧玩了一下,觉得挺好玩,以后就经常到网吧玩,之后一直沉迷于进网吧玩游戏。

但父母不给钱,怎么办呢?她想到了向同学下手诈钱。

一天,她在学校操场玩时,瞧见同学方某,刘某就走上前要方某给她钱,并威胁方某说,您以前跟别人打过架,被打得人叫我来拿医药费,自己认识许多社会上得人,不给钱就叫人来打死您,方某很怕,将自己身上仅有得五元钱给了刘某。

以后刘某陆续向方某要了三次,共计六十余元,最后一次,被告人刘某逼方某拿五十元,方某不给,刘某便将方某带到一偏僻地方,用玻璃刮方某手掌,用烟头烫方某,并要求方某第二天中午把钱交到刘某手中,在这种情况下,方某才将这件事告诉其父亲,方某父亲马上到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人员将被告人刘某抓获归案,刘某在接受审判时说道:“我以为只就是诈点同学得钱好玩,不知道会有这么严重得后果”。

刘某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案例四:“才5块钱就要判刑呀”几个中学生谈及下面这个案例时,几乎都表现出惊讶,都不理解:区区5元钱怎么会触及刑法呢?某中学上高三得王某某等四人在某网吧碰面,其中马某提出“弄点钱”上网,其余三人表示同意。

四人将路过此处得陈某从自行车上拉下,对其一顿拳打脚踢,抢得现金5元后逃离现场。

案发后四人相继落网。

法院认为四被告行为构成抢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4000元及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4000元。

因在缓刑期内,她们为此失去了宝贵得高考机会,但悔之晚矣。

中学生违法犯罪案例(三)¬——交友不当型案例五:杜某十四岁,成绩一直很好,2009年暑假,她与同学玩时认识了在社会上混得李某等一伙人,她见李某比自己才大两岁,却比自己潇洒得多:李某出手大方,经常带杜到网吧、游戏室等地方玩,她很羡慕李某,于就是天天跟着李某玩,但就是出去玩必须要有钱,李某口袋中得钱很快就用完了,李某就对杜说:“我们现在没钱玩了,要玩就必须搞钱”,她们一合计杜某决定到一个她认为有钱得同学家去抢钱,杜某带着李某等三人趁同学得父母上班、同学一人在家之时闯入同学家实施抢劫,同时还将该同学打成重伤。

公安机关很快就破了案,将李某与杜某等人抓获归案。

到了8月26日,杜某坐在牢房里悔恨交加,她痛哭道:“今天就是开学得日子,我多么想背着书包去上学呀!当时我只就是想到好玩,我没想到我得行为就是犯法得,我后悔呀!”但就是法律就是无情得,谁触犯了它就要受到处罚。

案例六:15岁得魏明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三年刑,就是交友不慎导致她走上了邪路。

据魏明自述,她在同学得生日宴会上认识了出手大方得王大哥,王大哥经常请她去餐馆吃喝,带她去电子游戏厅玩游戏机。

工作繁忙得父母没时间陪她,王大哥成了魏明得好朋友与崇拜偶像。

一天,王大哥突然对魏明说:“有一个小子总跟我过不去,我不便出面,您替我教训教训她,反正她也不认识您。

”被王大哥这么一蛊惑,原本老实听话得魏明手拿木棒,朝那个人得头上猛击一棒,导致其头部受了重伤。

中学生违法犯罪案例(四)¬——口角冲动型案例七:一天晚上,原励德实验中学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让人费解得就是杀人凶手竟就是一个未满14周岁得少年,而被杀者竟然就是她得同学。

该校初一年级学生陈志明与刘小乐因锁事发生口角纠纷,陈志明动手打了刘小乐一耳光。

恼羞成怒得刘小乐失去理智,从床下抽出一把水果刀,对着陈志明得脑部、腹部等处连刺三刀。

陈志明被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

案件发生当晚,县公安局迅即组织侦技人员赶赴现场,将刘小乐抓获归案。

因刘小乐未成年,一审被判处18年有期徒刑。

案例八:2006年5月,某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与石羊塘派出所联手出击快速反应,侦破一起现行命案,抓获犯罪嫌疑人阳勇华(男,1989年7月生,在校学生,17岁),使这起因小纠纷引发得在校学生互相斗殴命案成功告破。

5月26日中午,石羊塘镇某学校学生贺军吃完中饭后,返回教室,走到三楼板梯时,不经意得将饭盒内一些水泼向楼下,刚好溅在二楼板梯间得阳勇华身上,阳勇华便到三楼找贺军理论,两人发生纠纷,当时被贺军扇了一记耳光,后被贺军同学廖东升(男,1988年12月生,初三年级学生)等人劝开。

阳勇华见自己衣服也被弄脏,又吃了眼前亏,心里忿忿不平。

当天晚上8时许,第二节晚自习下课,阳勇华刚好碰见贺军,她用饭盒盛了一盒水泼在贺军身上,以报白天之仇。

贺军也不就是省油得灯,于就是两人又开始打斗起来,后被围观得学生劝开。

当晚9时许,第三节晚自习下课时,贺军纠集同班同学廖东升等6人在学校操场处等待阳勇华,准备好好教训她。

当廖东升发现阳勇华过来时,便冲过去,将想逃跑得阳勇华抓住,其她几人冲过来将阳勇华围住,对阳勇华拳打脚踢。

阳勇华被打得蹲在地上。

这时,突然一声惨叫,廖东升倒在地上,口吐白沫,胸部出血,已经死亡。

经法医鉴定,死者廖东升系被锐器刺中心脏死亡。

犯罪嫌疑人阳勇华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

总之,青少年违法犯罪不仅会造成对国家、社会、被害人及其家人得危害,也会造成对自己与家人得危害,代价往往就是极其沉重得。

俗话说,一失足成千古恨。

青少年违法犯罪会改写自己得人生,埋葬自己得前途,自己付出得代价就是最为沉重得。

很多时候违法犯罪离我们并不遥远。

作为青少年,要牢记一句古训: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同学们,这些案例给我们得教训就是深刻得,我们一定要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只有认识到不良行为与违法犯罪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得鸿沟,仅仅就是一步之遥,如果让不良行为任其发展,必然会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实施每一个行为时,一定要冷静思考,想想就是不就是违法?若违法即止步。

法律就是青少年健康成长得保护神。

同学们,聪明得人不就是不犯错误,而就是不犯大错误。

要想不犯大错误,就要学会自我保护,学会拒绝。

最后,请同学们记住几句话:恶习伤害您,品德扶正您,法律规范您;父母养育您,老师教导您,国家关怀您。

路在脚下,成长进步,关键要靠您自己去努力。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