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
未成年法律案例小故事(3篇)

第1篇在一个繁华的城市里,有一个名叫李明的少年。
他聪明、活泼,但自从父母离异后,他的生活变得一塌糊涂。
他开始逃学、打架、吸烟,甚至偷窃。
最终,因为一起严重的盗窃案,李明被公安机关抓获。
这起盗窃案发生在一家商场,李明与几个同伙潜入商场,偷走了价值数万元的商品。
在作案过程中,李明被商场保安发现,但由于他年幼,并未受到严厉的惩罚。
然而,这并没有让他改过自新,反而使他更加嚣张。
公安机关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李明曾因盗窃被学校处分过一次,但并未引起家长和学校的重视。
这次盗窃案的发生,让李明的家庭、学校和社会都感到了震惊。
李明被公安机关抓获后,他的父母悲痛欲绝,但同时也感到无奈。
他们意识到,自己的教育方式出了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并纠正李明的不良行为。
在公安机关的建议下,李明的父母决定积极配合,帮助他改正错误。
为了帮助李明改正错误,公安机关将他送进了未成年人矫正中心。
在这里,李明开始接受严格的教育和训练。
矫正中心的老师们用爱心和耐心,引导他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帮助他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在矫正中心的日子里,李明经历了许多磨难。
他不仅要接受思想教育,还要进行劳动改造。
在劳动中,他体会到了劳动的艰辛,也明白了珍惜劳动成果的重要性。
同时,他还参加了心理辅导课程,学会了如何调节自己的情绪,克服心理障碍。
经过一段时间的矫正,李明的行为逐渐好转。
他开始主动与家人沟通,关心他们的生活。
在学校里,他努力学习,积极参加各种活动,成为了一名品学兼优的学生。
然而,李明的过去让他难以融入社会。
为了帮助他更好地回归社会,公安机关为他联系了一家慈善机构,让他参加志愿者活动。
在志愿者活动中,李明结识了许多志同道合的朋友,他们一起为社会做出贡献,让李明感受到了社会的温暖。
在志愿者活动的过程中,李明结识了一位名叫小红的女孩。
小红曾是孤儿,在慈善机构的帮助下长大。
她用自己的经历鼓励李明,让他相信,只要努力,就能改变自己的命运。
在红红的鼓励下,李明更加努力地学习,争取早日成为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
青少年犯罪案例

青少年犯罪案例案例一:被惯坏的少年陈某,17岁,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有期徒刑。
陈某因怀疑同学张某在背后说自己的坏话,还向老师告“黑状”,便趁张某值日时,拿刀朝张某乱戳,致使张某死亡。
案发后,陈某很后悔,说自己犯罪的原因最重要的一条就是从小被父亲母亲宠爱过度。
由于从小被娇宠惯了,陈某一直惟我独尊,无论是在学校里还是在社会上,都吃不得半点亏、受不得半点气,动不动就跟同学吵架打架。
父母还经常教他:谁欺负你了你就和他拼,拼不嬴有我们呢!于是,陈某慢慢在学校里成了出名的打架大王,还与校内外的一些人结成团伙,只要觉得谁不顺眼,就借端生事找他的麻烦,然后狠狠地收拾他一顿。
陈某说:如果从小父母不是这样娇惯溺爱我,我也许就不会有今天的下场。
案例二:不以恶小而为之,养成良好的习惯与品德张某,16 岁,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
张某在上小学的时候,父亲经常从工厂里偷偷往家里拿些东西,还常常把张某叫到工厂,把一些东西悄悄装在他的书包里让他带回家。
慢慢地,受父亲的影响,张某养成了一个坏习惯,经常把别人的东西“拣”回家。
父母总是夸奖他有本事,“顾家”。
上初中以后,张某迷上了网吧,为了有钱进网吧,张某把“拣”到的东西拿去卖,后来又伙同网友去盗窃,把盗窃来的钱拿去上网、大吃大喝、进高档舞厅。
渐渐地,胆子越来越大,仅两年时间,就和同伙作案共二十多次,盗窃过的东西有钱包、手机、自行车和摩托车,价值二万七千多元,最终被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三:抢劫5元钱沦为抢劫犯“才5块钱就要判刑呀!”当记者向几个中学生谈及下面这个案例时,几乎每个学生都表现出了惊讶,他们都不理解:区区5元钱怎么会触及刑法呢?2004年1月20日凌晨零时许,在银川市某中学上高三的王某某等四人在某网吧碰面,其中马某提出“弄点钱”上网,其余三人表示同意。
四人来到兴庆区丽景街交警二大队附近,将路过此处的郭某从自行车上拉下,对其一顿拳打脚踢,抢得现金5元后逃离现场。
案发后四人相继落网。
五个未成年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案例一:未成年人网络诈骗案案情简介:小王,15岁,在某网络平台上结识了一群网友,其中一名网友邀请小王参与网络赌博。
小王在网友的诱导下,用父母给的生活费进行网络赌博,最终输光了所有资金。
小王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后,向警方报案。
案例分析:本案涉及未成年人网络诈骗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动。
小王在网络赌博过程中,由于年龄较小,法律意识淡薄,容易受到不法分子的诱导和欺骗。
警方应及时介入,依法查处网络诈骗犯罪行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三条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案例二:未成年人拐卖案案情简介:小丽,14岁,被拐卖至外地。
拐卖团伙利用小丽的无知和天真,将她拐卖至外地,对其进行非法拘禁和性侵。
当地警方接到报案后,迅速展开侦查,成功解救了小丽,并将拐卖团伙成员抓获。
案例分析:本案涉及未成年人拐卖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拐卖、绑架、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
警方在接到报案后,迅速采取行动,成功解救了小丽,体现了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重视。
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七条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儿童罪)案例三:未成年人校园暴力案案情简介:小明,13岁,因与同学发生矛盾,对同学进行殴打,造成同学轻伤。
学校得知此事后,及时报警,警方介入调查。
案例分析:本案涉及未成年人校园暴力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学校应当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预防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故意伤害罪),小明因故意伤害同学,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七条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案例四:未成年人流浪乞讨案案情简介:小张,16岁,因家庭原因外出流浪乞讨。
未成年犯罪案例

未成年犯罪案例未成年犯罪是指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危害社会的行为。
未成年犯罪案例屡见不鲜,给社会治安带来了严重的危害。
以下将列举一些未成年犯罪案例,以警示和引起社会的重视。
案例一,未成年人抢劫案。
2019年,某市发生了一起未成年人抢劫案。
一名未满18周岁的少年,为了获得更多的零花钱,利用放学时间携带刀具对同学进行抢劫。
在短短一个月内,他共作案5起,涉案金额达数千元。
最终,少年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接受了相关的法律教育。
案例二,未成年人吸毒案。
一名17岁的少年因受不良朋友的影响,开始接触毒品,并逐渐沉迷其中。
他在校园内贩卖毒品,甚至有过在学校内吸食毒品的情况。
最终,他因涉嫌贩毒罪被警方抓获,接受了强制戒毒和法律制裁。
案例三,未成年人暴力伤人案。
一名16岁的少年因与同学发生矛盾,竟然使用刀具对对方进行了暴力伤害。
受害者因伤势严重,差点丧失生命。
少年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对受害者进行了赔偿。
案例四,未成年人网络诈骗案。
一名15岁的少年通过网络学习了一些诈骗技巧,利用虚假身份和信息,在网络上进行诈骗活动。
他以虚假的投资项目和兼职工作为诱饵,骗取了多名网友的钱财。
最终,少年因涉嫌诈骗罪被依法处理。
以上案例仅仅是未成年犯罪案例中的冰山一角。
未成年人犯罪的背后,往往有着家庭、学校、社会等多方面的原因。
对于这些案例,我们不能简单地将责任归结于未成年人本身,更应该从根源上找到问题所在,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和关爱。
同时,也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建立更加完善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处置机制,让未成年人远离犯罪,健康成长。
未成年犯罪的危害不可小觑,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为预防未成年犯罪贡献自己的力量。
希望通过对这些案例的呈现,能够引起社会的重视,共同努力,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更好的环境。
国外小孩犯罪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问题日益突出,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与此同时,国外在处理青少年犯罪方面也有许多成功的案例。
本文以国外小孩犯罪法律案例为切入点,分析其法律制度、刑罚执行和预防措施,以期为我国青少年犯罪问题提供借鉴。
二、案例介绍1. 案例一:美国“小偷”被判劳教美国一名12岁男孩因偷窃而被判劳教。
在美国,未成年人犯罪后,法院会根据犯罪情节和未成年人自身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
对于此案,法院认为男孩虽然年幼,但偷窃行为已构成犯罪,因此判决其劳教。
2. 案例二:英国“校园暴力”事件英国一所中学发生校园暴力事件,一名15岁学生持刀伤人。
在英国,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法院会根据犯罪情节和未成年人自身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
对于此案,法院判决该学生接受心理治疗,并对其进行严格的监管。
3. 案例三:加拿大“少年杀手”被判无期徒刑加拿大一名16岁少年因杀人被判无期徒刑。
在加拿大,未成年人犯罪后,法院会根据犯罪情节和未成年人自身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
对于此案,法院认为少年的犯罪行为极其恶劣,故判决其无期徒刑。
三、案例分析1. 法律制度(1)美国:美国实行“少年司法制度”,针对未成年人犯罪采取专门的法律程序。
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法院会考虑犯罪情节、未成年人自身情况等因素,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
(2)英国:英国实行“儿童司法制度”,针对未成年人犯罪采取专门的法律程序。
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法院会考虑犯罪情节、未成年人自身情况等因素,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
(3)加拿大:加拿大实行“少年司法制度”,针对未成年人犯罪采取专门的法律程序。
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法院会考虑犯罪情节、未成年人自身情况等因素,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
2. 刑罚执行(1)美国:美国在执行未成年人犯罪刑罚时,注重教育与改造。
对于判刑的未成年人,会将其送入少年教养所进行教育和改造。
(2)英国:英国在执行未成年人犯罪刑罚时,注重心理治疗和教育。
初中道法常用的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初中道法课程是我国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道德观念和社会责任感。
为了使学生们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法律知识,以下列举了一些初中道法常用的法律案例,通过这些案例,我们可以更直观地了解法律在生活中的应用。
二、案例一:未成年人盗窃案1. 案情简介小明(化名),13岁,因家庭经济困难,萌生了盗窃的念头。
一天晚上,小明在街上看到一家商店的窗户没关严,便趁机进入店内,盗走了价值2000元的手机。
事后,商店老板发现了被盗物品,立即报警。
2.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由于小明未满14周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罪,不予刑事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3. 案例启示此案例提醒我们,未成年人盗窃行为虽然不承担刑事责任,但家长和学校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培养他们的法制观念,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
三、案例二:校园欺凌案1. 案情简介小红(化名)是一名初中生,因为成绩优异,常常受到同学嫉妒。
一天,小红的同桌小刚(化名)联合其他同学,对小红进行了辱骂、殴打,导致小红身心受到极大伤害。
2.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3. 案例启示此案例提醒我们,校园欺凌行为是违法行为,学校和教师应加强教育和管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例

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例青少年违法犯罪是社会治安问题中的一大隐患,近年来,随着社会变革和家庭教育方式的改变,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呈现出逐渐年轻化和多样化的趋势。
以下将通过几个案例来展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一些典型表现,以期引起社会的重视和关注。
案例一,未成年人盗窃案。
小明,17岁,家境贫寒,父母离异,长期由奶奶独自抚养。
由于家庭经济拮据,小明在学校成绩不理想,缺乏自信和自尊心。
在一次偶然机会下,小明结识了一伙青少年犯罪团伙,他们经常在放学后聚集在一起,进行盗窃活动。
小明受到团伙成员的影响,也参与到了盗窃行为中。
在一次盗窃行动中,小明被抓获归案,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
案例二,未成年人吸毒案。
小红,15岁,家境优渥,但父母长期在外忙于工作,缺乏对孩子的关爱和教育。
小红在学校成绩优秀,但因为缺乏家庭的温暖和关怀,她逐渐迷失了自己。
在一次校外活动中,小红结识了一些吸毒的同龄人,她受到他们的诱导和影响,开始接触毒品。
渐渐地,小红沉迷于毒品之中,甚至因此产生了违法犯罪行为,给自己和家庭带来了巨大的伤害。
案例三,未成年人暴力伤人案。
小刚,16岁,性格孤僻,长期受到同龄人的欺凌和排斥。
在一次校园冲突中,小刚因受到同学的侮辱和挑衅,失去了理智,持刀对对方进行了暴力伤害。
这一举动不仅给受害人造成了严重的身体伤害,也给小刚自己的未来蒙上了阴影。
这些案例反映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一些普遍特点,家庭教育不善、心理问题、社会环境影响等。
面对这些问题,社会应该重视青少年的成长环境和心理健康,加强家庭教育和校园教育,提高对青少年的关爱和关注。
同时,也需要建立更加完善的法律制度和社会救助体系,为青少年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支持,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让他们健康成长,远离违法犯罪的泥沼。
未成年人犯罪经典案例

未成年人犯罪经典案例1. 张某盗窃案事件概述张某,1998年出生,当时年仅16岁,因多次盗窃被警方抓获。
他常在商场等人多的地方行窃,善于抓住人们不注意的时机实施盗窃。
此案引起了公众广泛关注。
案件审理张某因未成年,被判处教育感化,并接受改造教育。
受到严厉管制并在还未成年监狱里接受教育,以帮助他改变行为。
此案成为了未成年犯罪问题上的一个典型案例,引发社会关注。
2. 李某网络诈骗案事件概述李某,2001年出生,当时年仅15岁,通过网络诈骗手段骗取他人财物。
他利用互联网上的社交平台,通过虚假身份进行诈骗活动,非法获得巨额利益。
案件审理李某因犯罪行为被抓获,由于他是未成年人,法院审理中充分考虑了他的年龄和心理状态。
同时,法院还注重了他的教育条件、成长环境以及犯罪行为对他未来发展的影响,最终判决他接受教育感化,并在相关机构接受改造。
3. 王某交通肇事案事件概述王某,2002年出生,当时年仅14岁,驾驶父母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
王某没有驾驶资格,并且在肇事后逃逸,导致他人受伤。
案件审理因为王某是未成年人,法院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将他纳入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教育制度,对其进行教育感化,并责令其家长进行监护教育。
这一案例引起了社会对于加强未成年人交通安全教育的关注。
4. 赵某非法持有枪支案事件概述赵某,2000年出生,当时年仅17岁,在没有持有合法证件的情况下非法持有枪支。
这一行为涉嫌犯罪,对公共安全造成潜在威胁。
案件审理赵某因年龄未满刑事责任年龄,案件移交至未成年人保护法庭审理,并根据未成年人犯罪情节轻重,对其进行教育管制、心理矫治等措施。
这一案例引起了对于加强未成年人枪支管理和犯罪预防的关注。
以上四个案例都是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中的典型案例,通过对这些案例的审理和处理,以及相关法律措施的实施,旨在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纠正他们错误的行为,并帮助他们重新回归正常的社会生活。
这也提醒我们,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与监管是预防和解决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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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
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如果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定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
中学生违法犯罪案例(一)——哥们义气型
陈某和罗某两名中学生因哥们义气,帮同学打架而帮进牢房,发人深思。
陈某和罗某是某中学学生,均16岁。
一天晚上,二人接到同学顾某的电话,顾某在电话中说白天被人殴打,请他们帮忙去教训对方。
于是二人各自携带一把刀子,又邀约十几个同学与顾某会合后,在街上寻找白天与顾某打架的肖某某等人。
当晚八点,在一游戏厅找到肖某某和王某,陈某和罗某为首把对方砍伤后逃离现场。
案发后二人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便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陈某、罗某和顾某等参与打架斗殴的学生分别被判处三年至七年的有期徒刑,并附带民事赔偿受害人肖某某和王某医疗费、营养费等费用共计10万6千多元。
中学生违法犯罪案例(二)¬——网络诱惑型
刘某年仅15周岁,原是某中学的学生,2008年的某一天,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进网吧玩了一下,觉得挺好玩,以后就经常到网吧玩,之后一直沉迷于进网吧玩游戏。
但父母不给钱,怎么办呢?他想到了向同学下手诈钱。
一天,他在学校操场玩时,看见同学方某,刘某就走上前要方某给他钱,并威胁方某说,你以前跟别人打过架,被打的人叫我来拿医药费,自己认识许多社会上的人,不给钱就叫人来打死你。
方某很怕,将自己身上仅有的五元钱给了刘某。
以后刘某陆续向方某要了三次,共计六十余元。
最后一次,被告人刘某逼方某拿五十元,方某不给,刘某便将方某带到一偏僻地方,用玻璃刮方某手掌,用烟头烫方某,并要求方某第二天中午把钱交到刘某手中,在这种情况下,方某才将这件事告诉其父亲,方某父亲马上到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人员将被告人刘某抓获归案,刘某在接受审判时说道:“我以为只是诈点同学的钱好玩,不知道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
刘某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中学生违法犯罪案例(三)¬——交友不当型
杜某十四岁,成绩一直很好,2009年暑假,他与同学玩时认识了在社会上混的李某等一伙人,他见李某比自己才大两岁,却比自己潇洒得多:李某出手大方,经常带杜到网吧、游戏室等地方玩,他很羡慕李某,于是天天跟着李某玩,但是出去玩必须要有钱,李某口袋中的钱很快就用完了,李某就对杜说:“我们现在没钱玩了,要玩就必须搞钱”,他们一合计杜某决定到一个他认为有钱的同学家去抢钱,杜某带着李某等三人趁同学的父母上班、同学一人在家之时闯入同学家实施抢劫,同时还将该同学打成重伤。
公安机关很快就破了案,将李某和杜某等人抓获归案。
到了8月26日,杜某坐在牢房里悔恨交加,他痛哭道:“今天是开学的日子,我多么想背着书包去上学呀!当时我只是想到好玩,我没想到我的行为是犯法的,我后悔呀!”但是法律是无情的,谁触犯了它就要受到处罚。
15岁的魏明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三年刑,是交友不慎导致他走上了邪路。
据魏明自述,他在同学的生日宴会上认识了出手大方的王大哥,王大哥经常请他去餐馆吃喝,带他去电子游戏厅玩游戏机。
工作繁忙的父母没时间陪她,王大哥成了魏明的好朋友和崇拜偶像。
一天,王大哥突然对魏明说:“有一个小子总跟我过不去,我不便出面,你替我教训教训他,反正他也不认识你。
”被王大哥这么一蛊惑,原本老实听话的魏明手拿木棒,朝那个人的头上猛击一棒,导致其头部受了重伤。
中学生违法犯罪案例(四)¬——口角冲动型
一天晚上,原励德实验中学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让人费解的是杀人凶手竟是一个未满14周岁的少年,而被杀者竟然是他的同学。
该校初一年级学生陈志明与刘小乐因锁事发
生口角纠纷,陈志明动手打了刘小乐一耳光。
恼羞成怒的刘小乐失去理智,从床下抽出一把水果刀,对着陈志明的脑部、腹部等处连刺三刀。
陈志明被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
案件发生当晚,县公安局迅即组织侦技人员赶赴现场,将刘小乐抓获归案。
因刘小乐未成年,一审被判处18年有期徒刑。
2006年5月,某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和石羊塘派出所联手出击快速反应,侦破一起现行命案,抓获犯罪嫌疑人阳勇华(男,1989年7月生,在校学生,17岁),使这起因小纠纷引发的在校学生互相斗殴命案成功告破。
5月26日中午,石羊塘镇某学校学生贺军吃完中饭后,返回教室,走到三楼楼梯时,不经意的将饭盒内一些水泼向楼下,刚好溅在二楼板梯间的阳勇华身上,阳勇华便到三楼找贺军理论,两人发生纠纷,当时被贺军扇了一记耳光,后被贺军同学廖东升(男,1988年12月生,初三年级学生)等人劝开。
阳勇华见自己衣服也被弄脏,又吃了眼前亏,心里忿忿不平。
当天晚上8时许,第二节晚自习下课,阳勇华刚好碰见贺军,他用饭盒盛了一盒水泼在贺军身上,以报白天之仇。
贺军也不是省油的灯,于是两人又开始打斗起来,后被围观的学生劝开。
当晚9时许,第三节晚自习下课时,贺军纠集同班同学廖东升等6人在学校操场处等待阳勇华,准备好好教训他。
当廖东升发现阳勇华过来时,便冲过去,将想逃跑的阳勇华抓住,其他几人冲过来将阳勇华围住,对阳勇华拳打脚踢。
阳勇华被打得蹲在地上。
这时,突然一声惨叫,廖东升倒在地上,口吐白沫,胸部出血,已经死亡。
经法医鉴定,死者廖东升系被锐器刺中心脏死亡。
犯罪嫌疑人阳勇华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
总之,青少年违法犯罪不仅会造成对国家、社会、被害人及其家人的危害,也会造成对自己和家人的危害,代价往往是极其沉重的。
俗话说,一失足成千古恨。
青少年违法犯罪会改写自己的人生,埋葬自己的前途,自己付出的代价是最为沉重的。
很多时候违法犯罪离我们并不遥远。
作为青少年,要牢记一句古训: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