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名胜区规划与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
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创建文明风景名胜区工作的通知-建城函[2006]1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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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创建文明风景名胜区工作的通知正文:---------------------------------------------------------------------------------------------------------------------------------------------------- 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创建文明风景名胜区工作的通知建城函[2006]156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园林局):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营造文明景区环境,构建和谐景区,我部决定在全国风景名胜区进一步深入开展创建文明风景名胜区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创建工作力度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新形势下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文明风景名胜区创建工作的重要性。
风景名胜区要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科普教育基地的优势,整合现有自然和人文资源,挖掘独有的历史文化内涵,把创建文明风景名胜区活动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风景名胜区两个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创建文明风景名胜区的长效机制。
各地要强化统一领导,继续加大创建工作力度,严格按照创建标准的要求,认真实施“一把手”工程,落实创建责任制,切实把各项创建措施落到实处。
二、创新活动形式,丰富创建工作内涵认真总结文明风景名胜区活动创建工作的经验,不断探索新的方式、方法、手段和机制,创新文明风景名胜区活动形式,丰富创建工作内涵。
要加强风景名胜区教育基地、游人中心、数字化景区、红色旅游等建设力度,强化风景名胜区的宣传、教育和展示功能,宣传展示祖国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真正把风景名胜区建设成为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阵地,建设成为传播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场所。
中国齐云山生态文化旅游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

中国齐云山生态文化旅游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告休宁县人民政府安徽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前言为统筹齐云山旅游发展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将齐云山生态文化旅游区打造成为“国家5A旅游景区、国家级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区、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基地”休宁县人民政府特委托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中国齐云山生态文化旅游区总体规划(2011~2030)》。
齐云山生态文化旅游区位于安徽省黄山市休宁县内,规划用地四至范围为:黄祁景告诉公路以北;横江以南、黟县渔亭与休宁县界处以东;典口、渭桥一线以西围合的空间区域,总体规划面积约65平方公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有关规定,休宁县人民政府于2011年12月10日正式委托安徽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承担该旅游区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发布的环发2006[28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方法》,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就拟建项目的有关情况向公众公告。
为此,现特向社会公布《中国齐云山生态文化旅游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告》,以征求公众意见。
中国齐云山生态文化旅游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告1.规划名称及概要规划名称中国齐云山生态文化旅游区总体规划规划范围规划用地四至范围为:黄祁景告诉公路以北;横江以南、黟县渔亭与休宁县界处以东;典口、渭桥一线以西围合的空间区域,总体规划面积约65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11~2030年,其中近期:2011~2015年;中期2016~2025年;远期:2026~2030年。
总体目标以自然生态位基础,充分利用旅游区内各种资源,合理布局、有序开发、高起点、高定位、高标准建设,打造“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区、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基地”。
浙江省林业局关于规范风景名胜区内重大建设项目活动审批事项的通知

浙江省林业局关于规范风景名胜区内重大建设项目活动审批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林业局•【公布日期】2019.12.31•【字号】浙林保〔2019〕97号•【施行日期】2020.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风景名胜、世界遗产与历史名城保护正文浙江省林业局关于规范风景名胜区内重大建设项目活动审批事项的通知浙林保〔2019〕97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浙江省风景名胜区条例》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规范风景名胜区内重大建设项目活动审批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委托事项(一)位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城镇开发边界(或城市中心城区总体规划用地范围)内的重大建设项目活动审批,委托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实施。
(二)需单独出具的重大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意见委托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办理。
二、进一步精简申报材料和内容(一)风景名胜区内重大建设项目活动审批材料中规划依据由项目业主提供改由林业主管部门自行提取,申请材料由四项减为三项,即申请报告、拟建项目选址方案、拟建项目所在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出具的审查意见(报告中附专家审查意见)。
(二)根据有关规定,拟建项目选址论证方案包括五方面内容(项目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分析;项目的选址比选方案;项目对风景名胜区资源生态和景观环境影响评价分析;项目的初步设计及其他基础资料;项目用地红线图),但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简化材料:1.符合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详细规划中没有布局方案的,需提供项目对风景名胜区资源生态和景观环境影响评价分析、项目的初步设计及其它基础资料、项目用地红线图三项。
2.符合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详细规划中有布局方案的,仅需提供资源生态和景观环境影响评价分析、项目用地红线图两项。
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程序和指标体系

则》相关规定的关系
各步骤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 技术导则》确定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
(1)环境现状调查、分析与评价:风景名胜 工作程序和基本内容如下(图 2):(1)规划分析;
区资源、社会、经济要素的构成及其基本状况; (2)环境现状与分析;(3)环境影响识别与确定环
风景名胜区资源、社会、经济要素存在的主要 境目标和评价指标;(4) 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利于提高风景名胜区规划决策的科学性和准 确性,有利于强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正面 影响,减少其负面影响,根本改善我国风景名 胜区保护管理水平。
综上所述,开展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既是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发展的 必然结果,也是解决风景名胜区保护与管理问 题的内在要求。另外,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理 论充实的角度看,目前有关土地利用、旅游等
测的影响程度是否可以接受;提出减缓负面影 则,但是在具体程序安排中,仍然体现出规划
响的相关措施;提出对规划方案的反馈修改意 环境影响评价在后期介入的特征。将环境现
见。
状分析安排在规划分析之后,说明环境影响
(5)拟定监测、跟踪评价计划:列出需要进 评价承担者在规划分析阶段对环境现状并不
了解,具有以工业等生产项目为评价对象的 特征,也反映出规划编制和规划环评技术工 作由两个不同的队伍或不同的单位来做的特 征。
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去;最后,初步建立了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指标体系。
关 键 词:风景园林;风景名胜区;研究;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指标体系
文章编号:1000- 6664(2007)01- 0049- 04
中图分类号:TU986
文献标识码:A
收稿日期:2006- 11- 20; 修回日期:2006- 12- 08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调整变更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调整变更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23.10.07•【字号】皖环函〔2023〕997号•【施行日期】2023.1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调整变更工作的通知各市生态环境局,有关单位:为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调整变更工作流程,有效衔接排污许可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多项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
其它变动为非重大变动。
二、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适用于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已经批准且未完成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建设项目。
已完成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建设项目,后续发生调整变动的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依法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三、生态环境部已发布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建设项目应按所属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执行(附件1);未发布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污染影响类的建设项目按照生态环境部《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界定是否属于重大变动,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按照《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附件2)界定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污染影响类、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具体适用行业范围分别参照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试行)》中的适用范围执行。
四、对属于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开工前或变动部分动工前,按现行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权限规定向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上报成果的规定(暂行)》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上报成果的规定(暂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13.10.11•【文号】建城[2013]142号•【施行日期】2013.10.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风景名胜、世界遗产与历史名城保护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上报成果的规定(暂行)》的通知(建城[2013]142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重庆市园林事业管理局:为进一步做好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体规划)的审查工作,提高总体规划成果的统一性和规范性,依据《城乡规划法》、《风景名胜区条例》、《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我部研究制定了《关于规范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上报成果的规定(暂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关于规范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上报成果的规定(暂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10月11日附件关于规范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上报成果的规定(暂行)依据《城乡规划法》、《风景名胜区条例》、《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体规划)上报成果作出如下规定。
一、文本内容(一)总体部分1. 总则包括规划目的、规划依据、规划原则、规划期限等内容。
2. 范围与性质(1)明确风景名胜区面积,界定风景名胜区范围和四至经纬度,描述风景名胜区边界,风景名胜区范围应当与风景名胜区设立及规划审批范围保持基本一致;(2)明确核心景区面积,界定核心景区范围和四至经纬度,描述核心景区边界,核心景区面积占风景名胜区面积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0%;(3)性质表述应当明确风景名胜区的资源特征、主要功能和级别三方面内容。
3. 风景名胜资源评价(1)阐述风景名胜区的资源类型和基本特征;(2)列出景点评价简表,明确风景名胜区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宗教活动场所;(3)提出风景名胜区资源总体评价结论。
风景名胜区保护与开发环评报告书
风景名胜区保护与开发环评报告书一、前言本环评报告书旨在评估风景名胜区保护与开发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并提供相应的保护与开发措施,以确保项目的可持续性和环境安全性。
二、项目概述1.1 项目背景风景名胜区是我国宝贵的自然和文化资源,对于促进旅游业发展、推动当地经济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过度的人类活动和不合理的开发方式可能会对风景名胜区的生态环境产生负面影响,损害其独特的景观和生物多样性。
本项目旨在保护和开发指定的风景名胜区,以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1.2 项目目标- 保护风景名胜区的生态环境,维护其独特的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
- 提升风景名胜区的旅游资源开发能力,吸引更多游客,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 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平衡保护与开发之间的关系。
三、环境影响评价在对风景名胜区保护与开发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我们综合考虑了以下方面:3.1 自然环境影响考虑项目对当地植被、土壤、水资源和生态系统的影响。
通过实地调查和数据分析,确定项目可能引起的植被破坏、土地退化、水污染等问题,并提出相应的预防和治理措施。
3.2 生物多样性保护评估项目对当地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包括对濒危物种和栖息地的潜在影响。
制定保护措施,例如建立自然保护区、限制开发区域、加强监测与管理等。
3.3 社会经济影响考虑项目对当地社会和经济的影响,包括就业、收入增长、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
同时,注意评估可能带来的文化遗产保护问题,并提出相应的保护措施。
四、环保措施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的结果,制定以下环保措施以确保项目的可持续性和环境安全性:4.1 自然环境保护- 严格控制开发区域,避免破坏植被覆盖和土壤侵蚀。
- 建立水资源保护区,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
- 实施生态修复和恢复措施,促进生态系统的健康发展。
4.2 生物多样性保护- 设立自然保护区,加强对濒危物种和栖息地的保护。
- 制定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规定,严禁非法狩猎和捕捞活动。
- 加强监测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应对生物多样性问题。
风景名胜区与环境保护法规
风景名胜区与环境保护法规简介:风景名胜区是指具有独特的自然风光和文化遗产价值的地方,吸引了大批游客前来观光和休闲。
然而,由于大量的人流和经济活动,风景名胜区也面临着环境破坏的问题。
为了保护风景名胜区的环境,许多国家制定了相应的法规与政策来规范其开发和管理,以确保其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介绍一些国内外的环境保护法规,并探讨其在风景名胜区保护中的应用。
一、国内环境保护法规1. 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中国现行最重要的环境法规之一,于1979年首次颁布,之后多次修订。
该法规规定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和责任,以及对污染防治、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修复等方面做出了具体的规定。
其中,对于风景名胜区的保护,法规明确指出:“风景名胜区的环境保护按照应当保护的原则,对重要野生生物栖息地、陆地和水域保护有特殊规定的风景名胜区,应当设立生态环境保护区,加强保护”。
该法为风景名胜区的环境保护提供了法律保障。
2. 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于1994年发布,旨在对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和保护作出规范。
自然保护区是保护珍稀、濒危物种及其栖息地的重要手段,也包括了许多风景名胜区。
该条例明确规定了自然保护区的划定、管理及禁止行为等内容,为风景名胜区的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
3. 文化遗产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遗产保护法》于1982年首次颁布,旨在保护和传承重要的文化遗产。
风景名胜区通常也包含了传统建筑、历史遗址等重要的文化遗产。
该法规明确了文化遗产的范围、分类及保护机构的职责,并明确禁止破坏、盗窃、虚报和买卖国家重点文物,为风景名胜区的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法律保障。
二、国际环境保护法规1. 公约和协定许多国家还参与了国际环境保护公约和协定,以协调全球环境保护事务。
例如,1971年颁布的《鸟类保护公约》旨在保护在迁徙中受威胁的鸟类及其栖息地。
风景名胜区通常也是各种鸟类的栖息地之一,该公约对于风景名胜区的环境保护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风景名胜区建设环评报告书
风景名胜区建设环评报告书一、项目概况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旨在打造一个独特而魅力的旅游目的地,提供令人难忘的自然景观和文化体验。
本报告书将对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以确保项目的可持续性发展,并保护当地生态环境和人文资源的完整性。
二、项目背景1. 项目位置及规模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位于某省某市,地理坐标为XX°XX'XX" N,XX°XX'XX" E。
项目占地面积约XXX平方公里,包括山岳、河流、森林等众多自然景观。
2. 项目目标本项目旨在提升当地旅游业发展水平,吸引更多游客前来游览,并为当地经济带来可观的收益。
同时,通过合理规划和管理,确保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最小化,保护当地自然生态和文化资源。
三、环境影响评价1. 自然环境影响评价(1)地质地形特征风景名胜区所处地质地形属于XX类型,地质构造稳定,无明显断层和地震活动。
(2)水体质量周边水体主要为河流和湖泊,水质良好,pH值、溶解氧含量等指标符合相关标准。
(3)生态系统风景名胜区内生态系统多样性丰富,存在多种珍稀植物和野生动物。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采取相应措施保护当地的生物多样性。
2. 社会环境影响评价(1)景区游客量预计项目建成后,每年将吸引大量游客前来参观。
因此,需要做好游客流量管理,避免对当地社会秩序和基础设施造成负面影响。
(2)文化遗产保护风景名胜区周边存在多处重要的历史遗迹和文化景点,为了保护这些珍贵的文化遗产,项目在规划和建设过程中要遵守相关保护政策和措施。
四、环境保护措施1. 水环境保护(1)合理规划污水排放口,并确保排放口达到相关排放标准。
(2)建设污水处理站,对项目产生的废水进行处理再利用,减少对周边水体的影响。
2. 生态环境保护(1)制定合理的旅游路线和游览区域,避免对敏感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2)建立监测系统,定期对植物和动物群落进行监测,并采取相应措施保护珍稀物种。
3. 噪声和空气污染控制(1)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使用低噪声设备,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噪声干扰。
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程序和指标体系
摘要:首先论述了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研究意义,即:开展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既是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解决风景名胜区保护与管理问题的内在要求;然后,对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程序进行了概述,分析了这一程序与《技术导则》规定的工作程序以及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程序的关系,提出将环境影响评价嵌入到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去;最后,初步建立了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指标体系。
关键词:风景园林;风景名胜区;研究;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指标体系文章编号:1000-6664(2007)01-0049-04中图分类号:TU986文献标识码:A收稿日期:2006-11-20;修回日期:2006-12-08Abstract:TheimportanceoftheEIAoftheGMPforChineseScenicAreasisdiscussedatfirst,whichissummarizedthatcarryingouttheEIAoftheGMPforChineseScenicAreasisnotonlytheconsequenceofthedevelopmentofChineseEIAregulations,butalsotherequirementforresolvingtheinherentproblemsinthemanagementandtheprotectionofChineseScenicAreas.ThentheprocedureoftheEIAoftheGMPforChineseScenicAreasisbrieflyintroduced,andtherelationshipbetweenthisprocedureandtworelatedproceduresareanalyzed,anditissuggestedthattheEIAshouldbeincorporatedintotheprocedureofGMP.Finally,anindicatorsystemfortheEIAoftheGMPforChineseScenicAreasisproposed.Keywords:LandscapeArchitecture;ChineseScenicAreas;Study;GeneralManagementPlan(GMP);EnvironmentImpactAssessment(EIA);IndicatorSystem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程序和指标体系TheProcedureandIndicatorSystemoftheEnvironmentalImpactAssessment(EIA)oftheGeneralManagementPlan(GMP)forChineseScenicAreas庄优波杨锐ZHUANGYou-bo,YANGRui1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研究意义环境影响评价是人们在采取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行动之前,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识别、预测和评价该行动可能带来的影响,按照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原则进行决策,并在行动之前制定出消除或减轻负面影响的措施[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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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名胜区规划与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
近年来,随着旅游业的蓬勃发展,风景名胜区成为人们休闲度假的热门选择。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对环境的巨大压力和破坏。
为了保护自然环境和可持续发展旅游业,风景名胜区规划与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探讨风景名胜区规划与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评价方法和对策。
一、风景名胜区规划与建设的环境影响
1. 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
风景名胜区的规划与建设需要大量的土地资源,这意味着需要开发利用原本属
于自然生态系统的土地。
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会导致土地的破坏和生态系统的破碎化,从而影响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
2. 水资源的利用和污染
风景名胜区通常位于水源丰富的地区,水资源的利用和管理对于保护环境至关
重要。
然而,过度开发和不合理使用水资源会导致水源枯竭和水污染问题。
一些旅游景点的建设过程中,可能会产生大量的废水和污染物,如果不加以妥善处理,将对周边水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
3. 生态系统的破坏
风景名胜区的建设往往需要砍伐树木、填土造地等工程活动,这些活动会破坏
原有的生态系统。
同时,旅游业的发展也会带来大量的垃圾和污染物,对生态系统造成二次污染。
生态系统的破坏将导致物种灭绝、生态平衡破坏等问题。
4. 垃圾处理和能源消耗
随着旅游业的发展,风景名胜区的游客数量不断增加,垃圾处理和能源消耗成
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大量的游客带来的垃圾需要妥善处理,否则将对环境造成污染。
同时,风景名胜区的建设和运营需要大量的能源,如果没有合理的能源管理措施,将对能源资源造成浪费。
二、风景名胜区规划与建设环境影响评价的方法
1. 生态评价
生态评价是评估风景名胜区规划与建设对生态系统的影响的重要方法。
通过对
风景名胜区的生态环境进行调查和监测,评估规划与建设对生态系统的破坏程度和影响范围。
同时,可以提出相应的保护措施和修复方案,减少对生态系统的影响。
2. 水资源评价
水资源评价是评估风景名胜区规划与建设对水资源的利用和污染的重要方法。
通过对水资源的调查和监测,评估规划与建设对水资源的需求和影响。
同时,可以制定合理的水资源管理措施,保护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3. 废水和污染物排放评价
废水和污染物排放评价是评估风景名胜区规划与建设对水环境的影响的重要方法。
通过对废水和污染物的排放情况进行调查和监测,评估规划与建设对水环境的污染程度和影响范围。
同时,可以提出相应的废水处理和污染物控制措施,减少对水环境的污染。
4. 能源消耗评价
能源消耗评价是评估风景名胜区规划与建设对能源资源的消耗的重要方法。
通
过对能源消耗情况的调查和监测,评估规划与建设对能源资源的需求和消耗。
同时,可以制定合理的能源管理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三、风景名胜区规划与建设环境影响评价的对策
1. 加强规划和管理
加强对风景名胜区规划和建设的管理,制定完善的规划方案和管理措施,确保
规划与建设符合环保要求。
同时,加强对规划和建设过程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环境问题。
2. 推行可持续发展理念
在风景名胜区规划和建设过程中,应推行可持续发展理念,注重生态保护和资
源利用的平衡。
通过合理规划和科学管理,减少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实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3. 强化环境保护意识
加强对游客和从业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教育,提高环保意识和环保行为的自觉性。
通过宣传和教育,引导游客和从业人员遵守环保规定,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活动。
4. 加强监测和治理
加强对风景名胜区环境的监测和治理,建立健全的监测体系和治理机制。
通过
定期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环境问题,保护风景名胜区的生态环境。
结论
风景名胜区规划与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是保护自然环境和可持续发展旅游业的
重要手段。
通过合理评估和科学管理,可以减少对环境的破坏,实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然而,环境影响评价只是一种手段,更重要的是加强环境保护意识和推行可持续发展理念,从根本上解决风景名胜区规划与建设的环境问题。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旅游业和环境保护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