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监理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监理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充分发挥档案在监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监理单位内部所有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和安全性的原则。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四条档案分为以下类别:1. 项目档案:包括监理项目文件、监理日志、监理报告、验收报告等。
2. 行政档案:包括公司文件、会议记录、合同、协议、规章制度等。
3. 科技档案: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技术标准、试验报告等。
4. 人力资源档案:包括员工档案、培训记录、绩效考核等。
5. 财务档案:包括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报销单据等。
第五条档案归档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档案收集:各相关部门应按照档案分类要求,及时收集各类档案资料。
2. 档案整理: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编号、编制目录,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档案归档:将整理好的档案按照档案分类和归档要求,及时归档到档案室。
4. 档案鉴定: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进行销毁。
第三章档案保管第六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1. 档案室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防止档案受潮、霉变、虫蛀。
2. 档案应按照分类和编号顺序存放,便于查找和利用。
3. 档案柜应配备防盗、防火、防潮、防虫等设施。
4. 档案室应配备档案管理软件,实现档案的电子化管理。
第七条档案借阅应遵守以下规定:1. 借阅人需填写借阅申请,说明借阅目的和期限。
2. 档案管理人员应认真审核借阅申请,确保借阅档案的合法性和必要性。
3. 借阅人应妥善保管借阅的档案,不得擅自涂改、损坏或遗失。
4. 借阅期限到期后,借阅人应及时归还档案。
第四章档案利用第八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 为监理工作提供准确、及时、全面的档案信息。
2. 保护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监理行业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监理行业档案管理,确保监理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监理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监理企业、监理项目及监理人员的档案管理。
第三条监理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监理档案的全面、系统、连续。
2. 准确性原则:保证监理档案内容真实、准确、可靠。
3. 安全性原则:确保监理档案的安全,防止档案丢失、损毁、泄密。
4. 规范性原则:按照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进行档案管理。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四条监理档案分为以下类别:1. 机关档案:包括监理企业内部文件、会议记录、规章制度等。
2. 项目档案:包括监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文件、资料、记录等。
3. 个人档案:包括监理人员的个人简历、培训记录、业绩考核等。
第五条档案归档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1. 按照档案类别分类归档,确保档案的系统性。
2. 按照时间顺序排列,便于查阅。
3. 按照档案的重要性、保密程度等分类存放,确保档案的安全。
4. 档案归档前应进行整理、分类、编号,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维护第六条监理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规定:1. 档案室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防止档案受潮、霉变、虫蛀。
2. 档案柜应定期检查、保养,确保档案柜的完好。
3. 档案应分类存放,标识清晰,便于查找。
4. 严禁在档案室内吸烟、饮食,防止档案污染。
第七条档案维护应做到以下几项:1. 对档案进行定期检查,发现破损、缺失等问题及时修复、补充。
2. 对重要档案进行备份,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3. 对电子档案进行定期备份,防止数据丢失。
4. 对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提高档案的利用效率。
第四章档案利用与保密第八条监理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规定:1. 档案利用应严格按照档案管理权限进行,未经批准不得查阅、复制档案。
2. 查阅档案应填写《档案查阅登记表》,登记查阅人、查阅目的、查阅内容等信息。
监理公司的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监理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档案利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监理公司内部所有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监理公司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档案内容应真实反映监理公司的各项活动;(二)完整性:档案应全面、系统、连续地反映监理公司的各项活动;(三)准确性:档案内容应准确无误;(四)安全性: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五)有效性: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服务于监理公司各项工作。
第二章档案管理范围第四条监理公司档案管理范围包括:(一)财务档案:包括财务报表、财务报告、财务收支情况、发票、财务凭证等;(二)人事档案:包括员工档案、劳动合同、工资单、考勤记录、职称证书、培训记录等;(三)技术档案:包括设计文件、技术报告、施工记录、质量检测报告等;(四)合同档案:包括合同、招投标文件、投诉处理文件等;(五)其他档案:包括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会议记录、重要文件等。
第三章档案管理程序第五条档案收集(一)各部门应按照档案管理范围,及时收集各类档案资料;(二)档案收集应确保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六条档案整理(一)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类别、时间顺序等进行分类、编号、装订;(二)档案整理应确保档案的整洁、美观、便于查阅。
第七条档案保管(一)档案应存放在安全、干燥、通风、温度适宜的地方;(二)档案保管应做好防虫、防潮、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三)档案保管应定期检查、清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八条档案利用(一)档案利用应遵循“谁需要、谁申请、谁审批”的原则;(二)档案利用应做好登记、签字手续,确保档案的利用安全。
第九条档案销毁(一)档案销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执行;(二)档案销毁前,应经档案管理部门审批,并做好销毁记录。
第四章责任分工第十条监理公司档案管理实行归口管理,由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职责:(一)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二)负责档案管理制度的宣传、执行和监督检查;(三)负责档案的保密工作,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监理部文件及档案管理制度

一、编制目的为规范监理部文件及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文件及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保证文件及档案的安全、有效保管,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监理部所有文件及档案的管理工作。
三、档案管理范围1. 财务档案:包括财务报表、财务报告、财务收支情况、发票、财务凭证等。
2. 人事档案:包括员工档案、劳动合同、工资单、考勤记录、职称证书、培训记录等。
3. 技术档案:包括设计文件、技术报告、施工记录、质量检测报告等。
4. 合同档案:包括监理合同、分包合同、采购合同等。
5. 其他档案:包括招投标文件、投诉处理文件、会议纪要、往来函件等。
四、档案管理程序1. 文件归档:按照文件类别、编号、时间等进行分类整理,编写档案目录,方便查找。
2. 文件保存:将文件存放在安全、干燥、通风、温度适宜的地方,做好防虫、防潮、防火等防护措施。
3. 文件使用:文件的使用仅限于授权人员,使用时需签字确认,并做好使用记录。
4. 文件销毁:文件到期后,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销毁,并做好销毁记录。
五、责任分工1. 监理部负责人负责制定文件及档案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文件及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文件及档案的保存、使用和销毁工作。
2. 文件档案管理员负责文件及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保管、查阅等工作。
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文件及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六、档案管理要求1. 文件及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要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2. 文件及档案的保管要确保安全、完整、准确,防止丢失、损坏。
3. 文件及档案的查阅要遵循保密原则,未经授权不得随意查阅。
4. 文件及档案的销毁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信息安全。
七、奖惩措施1. 对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文件及档案管理工作质量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文件及档案丢失、损坏、泄露等后果的人员,给予相应的处罚。
八、附则本制度由监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工程监理档案管理实施细则(4篇)

工程监理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工程监理过程中的信息管理,保证工程监理的顺利进行,便于后期工程验收和管理,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工程监理档案是指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工程监理过程中的各类文件、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的过程。
工程监理档案是工程监理组织开展工作的基础,对于工程管理和工程验收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条工程监理机构负责对工程监理档案进行管理,建立健全档案管理体系,确保工程监理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二章档案收集和整理第四条工程监理机构应当按照工程监理合同的要求,定期收集工程监理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文件、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监理合同、图纸设计、工程施工记录、设备安装记录、工程验收报告、变更通知书等。
第五条工程监理机构应当对收集的工程监理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建立工程监理档案分类体系,按照文件的性质、用途、时间等因素进行分类,确保档案的清晰有序。
第六条工程监理机构应当建立工程监理档案登记簿,对每一份工程监理文件、资料进行登记,包括文件名称、编号、日期、责任人等信息。
第七条工程监理机构应当制定工程监理档案整理规范,对于工程监理文件、资料的整理方式、标注规则等进行规范,确保档案的统一性和可查性。
第八条工程监理机构应当定期对工程监理档案进行检查,确保档案的灵活性和更新性。
如发现档案的有缺失、损坏或错误,及时进行补充和修正。
第三章档案归档和保管第九条工程监理机构应当为工程监理档案建立专门的档案室,对档案进行归档和保管。
档案室应当具备相应的防火、防水、防震、防盗等设施和措施,保证档案的安全性。
第十条工程监理机构应当按照工程监理档案分类体系,对工程监理档案进行分类归档。
每份档案都应当有独立的编号,便于查找和管理。
第十一条工程监理机构应当制定工程监理档案保管规定,明确档案的保管责任,规定档案的保管期限和处理方式。
第十二条工程监理机构应当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如发现档案有缺失或损坏,应当及时采取补充和修复措施。
工程监理档案管理实施细则(三篇)

工程监理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统一工程监理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工程监理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
一、档案管理组织架构1.设立工程监理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工程监理档案的管理工作。
2.指定专门的人员负责工程监理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整理、归档、借阅和销毁等。
3.制定工程监理档案管理责任制,明确各个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二、档案的整理和归档1.根据工程监理合同和工程管理计划,确定需要整理和归档的档案材料。
2.对档案材料进行筛选和排序,确保工程主要节点的档案材料完整收集。
3.严格按照规定的文件编号、档案类别和文件名称对档案材料进行归档。
4.建立档案目录和档案索引,方便后续的档案检索和利用。
三、档案的借阅和利用1.对需要借阅的档案材料进行申请,明确借阅目的和借阅期限。
2.在档案管理部门的监督下,允许借阅档案材料,但要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3.对借阅档案材料进行登记和管理,包括借阅人姓名、借阅日期和归还日期等信息。
4.合理利用档案材料,提供给相关人员进行工程管理和决策参考。
四、档案的销毁1.按照规定的保管期限,对不需要保留的档案材料进行销毁。
2.对需要销毁的档案材料进行审核和审批,并做好销毁记录。
3.采取有效的方法进行档案材料的销毁,包括纸质档案的碎纸、电子档案的删除等。
4.销毁后的档案材料要做好档案销毁记录和报废证明,以备后续查验。
五、档案的安全保密1.建立档案室和档案存储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和防火性能。
2.对档案材料进行备份和加密,防止档案的泄露和损坏。
3.明确档案管理人员的保密责任,对违反保密规定的人员进行惩处。
4.定期对档案材料进行检查和巡查,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六、档案管理的监督和评估1.建立档案管理的监督机制,对档案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
2.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3.加强对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和能力。
以上是工程监理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的一些建议,具体实施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3-13《工程监理归档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监理资料归档管理制度HYJL-03-13-20091.0总则1.1为了规范工程监理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确保归档资料收集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装订的规范性,贮存、保管的科学性和可检索性,特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归档、贮存、检索及保存期限确定等相关内容。
3.0名词解释和引用文件3.1名词解释3.1.1“三类”是指工程监理资料可分为第Ⅰ类、第Ⅱ类、第Ⅲ类工程监理资料。
其中:第Ⅰ类工程监理资料---是指工程竣工后,应向建设单位移交、归入城市建设档案馆的工程监理资料;第Ⅱ类工程监理资料---是指工程竣工后,应归入公司档案室的工程监理资料。
第Ⅲ类工程监理资料---是指第Ⅰ类、第Ⅱ类之外与工程质量无关,工程竣工后,资料的利用价值自行消失,可由监理部自行处理的工程监理资料。
3.1.2“三档”是指第Ⅱ类工程监理资料分为短期、长期和永久三个档次进行归档管理,其中:第一档---是指永久保存的工程监理资料,即终身责任期限;与建筑物和构筑物同存在。
第二档---是指长期保存的工程监理资料,保存期为20年以上。
第三档---是指短期保存的工程监理资料,保存期为20年以下,至少应保存至质量保修期满。
3.2引用文件①GB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②GB/T50328-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③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其配套的专业验收规范。
④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 196 号《江苏省城建档案管理办法》⑤常政发〔2003〕233号《关于颁发常州市城建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⑥2008年10月1日起《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现场用表》(第四版)4.0职责4.1办公室①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工程竣工后的30天内,及时催收第Ⅱ类工程监理资料;②负责对监理部提交的第Ⅱ类工程监理资料按三个档次进行管理。
监理公司的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监理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监理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监理公司内部所有档案的管理,包括文书档案、项目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等。
第三条监理公司档案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二)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原则;(三)安全性、保密性原则;(四)便捷性、实用性原则。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编号第四条监理公司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文书档案;(二)项目档案;(三)声像档案;(四)电子档案。
第五条档案编号采用统一编码,按照档案类别、年份、顺序号进行编制。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档案收集(一)监理公司各部门应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及时收集各类档案资料;(二)项目档案收集应包括项目合同、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日志、验收报告等;(三)声像档案收集应包括项目现场照片、视频等;(四)电子档案收集应包括电子文档、电子邮件、电子图纸等。
第七条档案整理(一)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类别、时间顺序进行;(二)档案整理应保持文件的原貌,不得随意涂改、剪裁、拼接;(三)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编号进行排列,方便查阅;(四)档案整理应建立档案目录,包括档案名称、类别、编号、存放位置等信息。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维护第八条档案保管(一)档案应存放在通风、干燥、防潮、防尘、防虫、防鼠的专用档案柜中;(二)档案柜应定期检查,确保档案安全;(三)档案柜钥匙由专人保管,不得随意转借;(四)档案借阅应办理借阅手续,经档案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借阅。
第九条档案维护(一)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的保存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二)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整理、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三)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消毒,防止档案受到污染;(四)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提高档案的利用效率。
第五章档案利用与保密第十条档案利用(一)档案利用应遵循合法、合理、便民的原则;(二)档案利用应办理借阅手续,经档案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借阅;(三)档案利用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国家秘密、企业秘密和他人隐私;(四)档案利用应在规定时间内归还,不得损坏、丢失或擅自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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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4月7日部令第78号),规范我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监理资料档案管理工作,现特制定工程建设监理项目资料管理制度:
一、认真学习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监理规范GB50319-2000》、《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等有关法律法规,掌握和理解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终身责任制的意义,确保“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目标的实现,做好工程监理资料档案管理工作。
二、建设工程项目监理资料档案管理工作归公司总工办,对公司建设工程监理项目监理资料进行监督检查。
监理资料归档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施工监理工程过程中应收集的资料(此部分是衡量监理工作的必须条件也是住建部、厅局等上级主管部门检查的依据,检查标准以公司监理项目监督检查汇总表为准);第二部分:提交建设单位竣工备案的资料,具体参照《建设工程文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及各类工程档案馆备案规定执行;第三部分:监理项目提交公司存档资料(目录见第六条)。
三、公司各项目监理部、直属、地州分公司的经理资料管理实行项目总监负责制,工程监理项目的各分部分项、单位子单位工程等所有资料必须经项目总监审核合格签字后方可进行组织
验收。
公司存档的监理资料档案必须齐全、真实,要求有目录并装订。
移交建设单位档案馆备案资料由项目总监提前与建设单位沟通由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清单,项目监理部在工程竣工前整理核查工程竣工后按公司规定提交。
资料提交时要求必须有资料移交清单、建设单位签字并盖章,最后资料移交清单交公司存档。
四、工程监理项目监理资料档案管理工作各项目监理部、直属分公司、地州分公司必须有严格的管理程序,在日产监理工作中必须按各阶段进行检查整理并责任到人。
各项目监理部、直属分公司、地州分公司监理资料管理应实行分级管理,大型重点工程监理项目、成片开发项目可以设片区专职资料员,一般项目可安排由监理员监理资料。
监理资料的管理实行资料员向专监负责、专监向项目总监负责,采取层层把关的原则。
对监理资料管理工作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严重缺项等问题的经公司查实对责人处以300元的罚款。
五、监理资料档案移交管理规定:给建设单位移交的档案馆备案资料自工程监理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之内,移交公司存档的监理资料要求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之内。
对无故拖延或不按规定移交监理资料档案的项目监理部、直属分公司、地州分公司对其责任人处以停发工资、给予300元罚款,属分公司的取消分公司资格或限制其监理项目投标。
安全监理资料整理严格按《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程》XJJ044-2010第八章安全监理整理归档实施,独立收集整理建档。
六、给公司移交监理资料档案目录(可执行电子版存档):
01、施工承包合同(可存复印件);
02、监理委托合同(提交原件);
03、监理月报(有电子版)严格按监理规范规定编制;
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强化公司施工安全生产监理工作,提高施工安全监理工作水平,确保施工安全监理目标的实施,保障国家财产免受损失,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定管理制度如下:
一、安全管理目标:
1、年施工安全事故率为3‰以下。
2、单位工程的施工安全监理工作到位率90﹪以上。
3、施工安全监理技术资料弃权率为95%以上。
二、为了保证实施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目标,监理企业需履行
下列职责:
(一)公司经理:
(1)贯彻执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及地方规定,公
司经理为公司安全监理第一责任人。
(2)组织主持公司安全监理管理制度的编制和审定工作。
(3)负责公司安全监理的工作的人事安排。
(4)组织和领导公司配合各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工作。
(5)代表公司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工程安全事故,配合主管
部门做好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6)代表公司向各级主管部门做公司安全总结和报告。
(二)公司分管安全监理的副经理:
(1)公司分管安全监理的副经理对公司安全监理负直接责任。
(2)督促落实国家关于安全监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及地方规定。
(3)督促、检查、落实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4)组织领导公司年度安全监理计划和奖惩制度和审定工作,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5)组织领导对公司安全监理进行定期、不定期的专项检查,编制检查报告和安排下步安全监理工作计划,并
及时向公司经理汇报。
(6)参与主持重大工程项目和危险性较高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工作。
(7)组织安排监理人员学习掌握安全监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标准。
(8)及时如实向公司经理汇报安全事故,配合协助公司经理和主管部门佬好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三)公司总工程师
(1)对公司安全监理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
主持组织公司监理人员学习、掌握安全监理技术规法、标准。
(2)参与主持重大工程项目、危险性较高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技术、计算审查工作。
(3)对施工单方使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从技术上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
织编制或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重大项目应组织安全
技术交底工作。
(4)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四)项目总监:
(1)对本项目施工监理工作负第一责任,认真落实施工安全监理工作,责任制度和施工安全监理规章制度。
(2)贯彻落实施工安全监理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和实施本项目施工安全
监理工作的技术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3)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专项和季节性的安全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及时向公司分管领导
汇报,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
对上级提出的施工安
全监理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按照定时、定人、
定措施的要求予以解决。
(4)执行公司用工管理的各种规定,严格严格用工制度符合性的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前的各种安全教育,要督
促和明确专业安全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认真落
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
评比施工安全监理工作。
(5)审核施工安全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较强的施工安全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
(6)发生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
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五)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的规定,对本项目的施工安全监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对工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对
规程、措施、交底要跟踪落实,随时纠正违章作
业,发现和解决不安全隐患。
(3)检查本项目作业环境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严格
对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直到得到解决。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