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房地产调控措施方案
廊坊拆迁改造实施方案

廊坊拆迁改造实施方案随着城市发展的不断壮大,城市更新改造已成为当前城市规划和建设的重要内容。
廊坊作为京津冀一体化发展的重要节点城市,也在不断进行拆迁改造,以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
本文将就廊坊拆迁改造的实施方案进行详细阐述。
首先,拆迁改造的目标是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改善城市居住环境。
在实施方案中,需要充分考虑居民的利益,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兼顾城市发展的整体利益。
因此,实施方案必须在尊重居民意愿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规划拆迁改造区域,确保城市更新改造的顺利进行。
其次,拆迁改造的实施需要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合力。
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拆迁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
同时,要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吸引各方力量共同推动拆迁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只有形成多方合作的局面,才能更好地推动城市拆迁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再次,拆迁改造的实施需要科学合理的规划设计。
在拆迁改造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城市规划、土地利用、生态环境等因素,科学制定拆迁改造的规划方案。
同时,要注重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合理利用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确保拆迁改造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最后,拆迁改造的实施需要严格监督和评估。
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拆迁改造工作的监督评估机制,加强对拆迁改造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同时,要注重对拆迁改造工作的效果评估,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水平。
综上所述,廊坊拆迁改造的实施方案需要充分考虑居民利益,调动各方积极性,科学合理规划设计,严格监督评估。
只有这样,才能推动城市拆迁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城市更新改造的目标,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根据本文提出的建议,认真制定和落实拆迁改造的实施方案,为廊坊城市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河北廊坊项目地块及商业房地产市场汇报

广阳区二手房2010年与2011年销售价格
序号 住宅名称
2010年销售价格(元/㎡) 2011年销售价格(元/㎡)
1 馨境界·花城
2
尚都金茂
3
第八大街
4
阿尔卡地亚
5 群安实业小区
6
锦绣花苑
7逸Βιβλιοθήκη 家8180 8500 6967 6250 5697 8429 8333
7000 7500 7600 7500 6000 7800 7320
4、城市整体开发规模不大
1)土地放量有限,工业开发力度大,新城规模扩散; 2)城市开发面积多为工业、新城面积,达10余个,包括但为开发区配套住 宅相对较少,郊区大超级大盘少;
对住宅市场的分析总结
廊坊楼市是典型政策性楼市,受国家政策影响很大,但它有相当量的产 业人口,同时由于土地放量控制,市场还有相当的空间,待政策放松, 后期弹性很大。
3、本项目土地协议出让价表面看与现阶段土地成交价有优势,但 廊坊存在大量土成交价与挂牌价不符现象
廊坊目前土地开发模式是由民营企业引导招商引资,一、二级开发共存。 政府在某些经济园区无明确规划,许多企业通过项目运作、策划影响政府 的规划行为。
这些土地挂牌出让后,通过补偿、回流多种形式返还,因此,土地实际成 交的价格难以把握; 据调研了解,有些土地实际成交价与挂牌价有较大差 异。
2龙河工业园区富士康园区聚集大量产业人口对项目未来销售的支撑3永清台湾新城浙商服装新城未来形成幅射效应本项目商未来业园区自身发展形成气候购买群体形成在建中的安次区行政中心在西昌路上距离本项目两公里永清浙商新城距离本项目30分钟距离4项目存在的威胁1土地供给不确定性策政变动以及政府职能部门诚信问题2东冠对商业的把握缺乏商业资源的整合能力对合作伙伴的选择上要充分考虑风险五项目开发建议五项目开发建议1土地价格存在谈判弹性尽快争取土地指标降低成本宜早不目前是拿地和压低价格的有利时机2以大规划大策划引导政府化被动为主动与当地政府能取得沟通
关于对《廊坊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的政策解读

关于对《廊坊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的政策解读为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存量房交易行为,保障存量房交易资金、银行信贷资金安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拟在全市开展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工作。
为进一步领会和落实我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工作,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一、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是什么存量房又称二手房,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主要是指二手房买方将交易资金存入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专用账户(购房贷款由银行转入该专用账户),房屋转移登记手续完成后,由监管机构将监管资金划入二手房卖方的银行结算账户,相当于提供“支付宝”功能。
通过经纪机构成交的二手房交易中介佣金也可以同样的模式自愿选择接受监管。
二、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有何具体政策依据《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规范交易资金结算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06〕32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建房〔2016〕168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房屋网签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房〔2018〕128 号)等规定。
三、开展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工作的意义1、保障交易安全。
通过接受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可以确保卖方能及时足额拿到房款,确保房屋能顺利过户到买方名下,有效地保障存量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
2、流畅交易环节。
通过接受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按照既定的公平、公正、公开的模式进行房产交易,让买卖双方不再纠结于先过户还是先给房款,流畅了交易环节,促进市场成交。
3、规范市场秩序。
通过开展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银行配合管理部门提供公益服务平台,能有效减少市场交易过程中的各类纠纷,规范了市场秩序,为我市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居间服务,提升了消费者的置业信心,从而有利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四、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的原则免费原则。
存量房资金监管工作由管理部门提供公益平台,存量房交易当事人办理此项业务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而且监管资金在监管账户期间按人民币同期活期存款利率核算,并在交易完成后按协议同时划转。
廊坊房产政策

廊坊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住房预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县市、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号),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维护住房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就商品住房预售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严格商品住房预售方案审查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以下内容申报商品住房预售方案:1、项目基本情况。
包括项目名称、坐落位置、总体项目计划开竣工时间、项目分期情况、各种配套设施开竣工安排、规划总平面图中所有指标表;2、本次预售栋号、预售套数、预售面积、拟竣工交付使用时间、开盘时间;3、楼盘表(见附表一),包括预售的房号、性质用途、单套面积、单价(或套总价)、价格变动幅度等;4、装修标准。
主要包括:外墙、内墙、地面、门窗、厨房、卫生间、电梯、中央空调、供暖系统及供热水系统、其他还可包括中央吸尘、可视对讲安防系统、消防系统等公共设施;5、房屋预测绘成果备案表;6、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7、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等;8、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
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赔偿能力。
其中暂定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预售许可时提交的预售方案,应当明确企业破产、解散等清算情况发生后的商品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由质量责任承担主体提供担保函;9、公共配套设备、设施、物业会所、规划车位的产权界定和租、售方式安排,物业管理方案,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完成情况,维修资金缴交安排等;10、其他相关资料。
房地产开发企业须严格按照通过审批的预售方案开展预售活动。
已经批准的预售方案中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报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并公示。
廊坊开发区管辖范围内房地产开发项目,申请商品房预售的,由开发区房地产主管部门对企业情况、投资完成和形象进度等内容进行审核,报市局备案同意后审批。
廊坊市规划区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年)

廊坊市规划区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7.04.26•【字号】•【施行日期】2007.03.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廊坊市规划区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年)(2007年4月26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现建设“实力廊坊、效率廊坊、和谐廊坊”的总体目标,加强对近期城市住房建设的指导和统筹,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以《廊坊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和《廊坊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为依据,按照国家和本市房地产调控的相关政策,结合本市实际,进行编制。
第三条本规划的规划范围为廊坊市区规划区,规划期限为2006年至2010年。
其他各县(市)根据我市住宅建设总体目标和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制定本辖区的总体规划。
第四条在规划期限内,凡在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各项住房建设活动,应符合本规划及本规划的年度实施计划;与住房建设相关的各项政策、计划,应与本规划协调。
第五条本规划坚持以满足不同收入层次居民住房需求为导向,以住房供求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为原则,促进住房建设和房地产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充分发挥房地产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重要作用。
第六条本规划包括规划文本、附表。
第二章住房现状和需求第七条规划区内住房现状。
依据我市住宅建设行业统计,至2005年底,全市住宅总建筑面积为4036.58万平方米,人均住宅建筑面积33.9平方米。
其中,廊坊市区规划区住宅总建筑面积为1542.13万平方米,人均住宅建筑面积32.12平方米。
第八条规划期内住房需求。
依据《廊坊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中2010年规划区常住人口达到75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3平方米的规划要求,规划期内,市区住房总需求为930万平方米。
“十一五”期间规划区预计拆除房屋面积200万平方米,所以“十一五”期间规划区应竣工房屋面积1100万平方米。
廊坊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初次上市交易治理暂行方法

廊坊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第一次上市交易治理暂行方法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廊坊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第一次上市交易治理暂行方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廊坊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第一次上市交易治理暂行方法》已经市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循执行。
廊坊市人民政府廊坊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第一次上市交易治理暂行方法第一条为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行为,适应城镇居民改善居住条件的需要,增进房地产市场进展,发挥住房产业对经济的拉动作用,依照建设部和省政府有关规定,结合廊坊市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形式包括:生意、租赁、互换、抵押、赠予等。
第三条廊坊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称房改办)负责全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政策指导和审批准入工作;廊坊市房地产治理局是全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主管部门;房地产市场治理机构为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治理机构。
第四条持有衡宇所有权证书和土地利用权证书的公民均能够进行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第一次交易,但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可上市交易:(一)住房面积超过规定的操纵,且超标部份未按规定退回或补足房价款的;(二)已列入城镇拆迁范围公告规定的拆迁范围的;(三)住房产权属于共有,一个以上的共有人不同意交易的;(四)住房已尼抵押且抵押人不同意交易的;(五)土地利用权属有争议的;(六)、、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应遵循以下原那么:(一)所上市交易的衡宇,应当是通过房改办批准上市的;(二)实行市场价钱;(三)上市交易后,不得形成新的住房困难房。
第六条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进入市场交易,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一)向房改办申办准入通知书,并报以下材料:一、房改办统一印制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准入申请书;二、衡宇所有权证书、土地利用权证书;3、原衡宇产权单位同意出售的证明文件;4、经夫妻两边一起签字进行市场交易的同意书;五、产权人的身份证及户口本。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全市房地产开发建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全市房地产开发建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廊坊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1.04•【字号】〔2015〕2号•【施行日期】2015.01.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全市房地产开发建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2015〕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关于开展全市房地产开发建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月4日关于开展全市房地产开发建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从根本上规范全市房地产开发建设秩序,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房地产开发建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冀政办传〔2014〕103号)要求,市政府决定利用半年的时间,在全市深入开展房地产开发建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坚持依法依规、分类施策、疏堵结合的原则,下决心、出重拳,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房地产开发建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查清土地占用、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商品房预售等手续,优化完善审批流程,标本兼治、堵塞漏洞,彻底清理整治房地产开发建设行为,保障群众利益不受损失,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
二、整治范围整治范围为:2011年1月1日及以后开工建设的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以内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包括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的商品住宅房地产(含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及高档商品房)、商业房地产(含写字楼、商场、酒店、餐饮、娱乐等)、旅游房地产(含农业观光房地产)、养老房地房产、工业房地产(含厂房、仓库等)等项目,以及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建设的城中村、城郊村改造项目、集资建房和合作建房项目等。
2010年12月31日及以前开工建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属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违法预售的,也要在2015年8月31日前完成清理,并尽快处理。
廊坊房地产市场分析

廊坊房地产市场分析一、市场概况1.1 市场规模通过调研数据显示,廊坊房地产市场一直是河北省地区最具潜力的市场之一。
截至最新统计数据显示,廊坊房地产市场总规模达到XX亿元,其中住宅市场占比XX%,商业市场占比XX%,写字楼市场占比XX%。
1.2 供需情况在供需方面,廊坊房地产市场一直面临着较大的供需失衡。
市场需求旺盛,但供应相对短缺,导致市场房价居高不下。
由于廊坊地理位置优越,吸引了大量购房者和投资者,因此需求不断增加。
二、政策环境2.1 政策支持廊坊市政府一直积极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如鼓励和支持建设保障房,引导企业开发经济适用房等,为市场发展提供了良好环境。
2.2 限购政策为控制房价过快上涨,廊坊市实施了限购政策,限制购房者的购房数量和面积,有效控制了市场需求。
三、市场趋势3.1 房价变动近几年来,廊坊房价整体呈现上涨趋势,尤其是一二线城市房价持续攀升,投资客和刚需购房者对房地产的需求还将持续增加。
3.2 新兴市场随着廊坊市经济不断发展,一些新兴市场也逐渐崭露头角,如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科技创新孵化基地等,将为房地产市场带来新的增长点。
四、市场竞争4.1 主要开发商廊坊房地产市场的主要竞争者主要为本地开发商和跨区域开发商,其中,本地开发商凭借对本地市场的深刻了解和资源优势,竞争力较强。
4.2 市场前景随着廊坊市政府不断出台支持政策,以及市场需求的持续增加,廊坊房地产市场前景仍然看好,未来仍将是一个具有潜力的市场。
五、总结与展望综上所述,廊坊房地产市场在政策支持、市场需求等方面具备良好的发展条件,市场前景看好。
对于投资者来说,可以通过深入了解市场信息,抓住机会,实现财富增值。
同时,也需要警惕市场风险,做好风险管理,实现健康发展。
随着廊坊市经济的不断发展,房地产市场也将迎来更大的发展空间。
以上就是对廊坊房地产市场的分析,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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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房地产调控措施方案
引言
近年来,廊坊市的房地产市场持续受到供需失衡的挑战,房价飙升对居民的生活质量造成了严重影响。
为了稳定房地产市场、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廊坊市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措施。
本方案旨在解决廊坊市房地产市场中的问题,并提供有力的指导和规范。
1. 限购政策
为了有效控制投资性购房需求,限制房地产市场投机炒作,廊坊市将实施严格的限购政策。
具体措施如下:
- 针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在购买住房时,实施限购措施,限制购买数量和面积。
- 对购房人的购房类型进行分类限购,限制投资性购房行为。
- 加强购房居民信息共享,建立健全购房居民信用管理体系。
2. 政策扶持
廊坊市政府将出台一系列政策,以支持新购住房的刚性需求,提高市民的购房能力和居住保障。
具体措施如下:
- 鼓励本市户籍居民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提供购房首付贷款补贴和利息优惠政策。
- 组织开展公共租赁住房开发建设,并向符合条件的居民提供租赁补贴。
- 推进棚户区改造,提供合理的补偿和优惠政策,确保居民的生活条件改善。
3. 土地供应调整
为了稳定房地产市场,廊坊市将调整土地供应机制,合理规划和利用土地资源。
具体措施如下:
- 加大土地供应,适当增加住宅用地的供应量,以满足居民的住房需求。
- 优化土地使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率,并加大开发建设的密度和规模。
- 严格控制商业和办公用地的供应,避免商业地产过度供应导致市场泡沫。
4. 金融支持
为了引导金融机构更好地支持廊坊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调控,廊坊市政府将出台相应的金融政策。
具体措施如下:
- 加大普惠金融力度,鼓励银行对符合条件的购房者提供低息贷款和按揭贷款。
- 支持设立金融机构办事处,方便购房者办理贷款等相关业务。
- 加强金融监管,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黑中介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5. 市场监管
为了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确保市场的健康发展,廊坊市将加大执法力度和监管措施。
具体措施如下:
- 加强房地产市场价格信息公示,提高透明度,防止价格虚高和操纵行为。
- 加强开发商和中介机构的资质审查,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 加强市场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房地产市场的异常情况和风险。
结论
通过上述一系列调控措施,廊坊市旨在稳定房地产市场,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
我们相信,通过政府和市场的共同努力,廊坊市的房地产市场将能够实现良性循环,为居民提供更好的居住条件和生活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