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投诉书格式

投诉书格式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泉州市财政局文件泉财采[2007]509号------------------------------------------------------------------------------------------------ 关于印发泉州市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有关文书格式的通知各县(市、区)财政局、市属各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各供应商:为规范我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工作,统一投诉处理文书格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政府采购投诉书》等文书基本格式予以印发。
有关文书格式自2007年12月1日起执行。
附件:1、政府采购投诉书格式2、政府采购投诉受理决定书格式3、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决定书格式4、政府采购投诉调查通知书(一)格式5、政府采购投诉调查通知书(二)格式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8、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格式9、送达回证格式泉州市财政局二OO七年十二月四日附件一:政府采购投诉书致:投诉人:名称: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务:工作单位:住址:电话:被投诉人:名称: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投诉事项、请求:事实依据: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住址和联系方式投诉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年月日附:本投诉书副本份。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份。
授权委托书份。
其它证明文件份。
注:①事实依据中应写清采购活动经过、客观情况和有关法律、政策依据。
②投诉人应向财政部门列举所有可供证明的证据,证人姓名、住所和联系方式,书证、物证的来源及由谁保管,并向财政部门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以便调查。
③投诉人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当向财政部门提交投诉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公共资源交易体系方案

(送审稿)构建和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即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领域市场化运行)、管理、监督体系,是我省正在抓紧部署开展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我市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重要举措。
我市现有政府采购中心、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等 2 个专业性的交易中心,几年来在规范和完善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方面不断加大力度,取得良好成效。
但是,对照我省关于构建和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监督的要求,我市这方面的工作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特殊是机关事业单位、国有或者国有控股企业的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产租赁处置(如公有房屋、店面出租等)方面,尚较为分散,游离于规范监管。
因此,进一步加强各类公共资源的统一进场交易、管理、监督,已经势在必行,这不仅有利于促进我市公共资源配置的规范和完善,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也将为我市体制机制创新带来活力,有效地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促进政府职能加快转变。
按照“管办分离、集中服务”这一核心原则以及“政府引导市场、市场公开交易、交易规范运作、运作统一管理”的基本思路,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监督体系拟形成以下架构:1、设立“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 (简称“市公管委” ),作为议事协调机构,由市长担任主任,市纪委书记和相关副市长为副主任,各有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我市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监督的统筹、决策、协调。
2、设立“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简称“市公管办”),作为日常办事机构,与市行政服务中心合署办公。
市公管办按照“统一发布信息、统一进场交易、统一规范运作”的原则,负责制定和完善各类公共资源统一进场交易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并进行日常管理,同时与行政监察机关和各行业主管部门一起对交易活动进行监督。
3、构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为有形市场和载体。
在现有政府采购中心、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继续规范运作的同时,抓紧筹建国有产权交易中心(由市财政局负责),从而共同形成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有形市场,对外统称“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招投标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201008

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招投标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福建华兴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10-6目录一、网站注册 (3)二、FJCA章申请流程及客户端程序安装 (3)三、加密电子标书制作(.EDCS文件的制作) (11)1、下载标书模板文件 (11)2、制作待标书加密文件 (13)1)制作需电子盖章文件 (13)2)编辑技术标文件 (16)3、保存文件 (17)四、安全电子盖章系统设置 (20)五、投标操作(以公开招标为例) (23)1、供应商报名 (23)2、供应商质疑 (25)3、供应商投标 (26)4、供应商标后质疑 (34)5、查看中标通知书 (35)六、采购网平台用户系统设置 (36)1、供应商资料修改及CA数字证书绑定 (36)2、操作日志 (38)3、登陆日志 (38)附件:常见问题列表(FAQ) (39)所支持的W ORD、W PS版本 (39)无法识别数字证书设备 (39)数字证书设备损坏 (39)没有安装安全引擎 (40)无法登录安全引擎 (40)数字证书设备被锁定 (40)无法打开文件 (40)提示“无权解密” (40)无法对文件进行盖章、签批 (42)一、网站注册1.点击桌面Internet Explorer图标打开Internet浏览器,并在地址栏中输入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地址:( ),即可进入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首页。
如下图:点击供应商登陆图标即可进入政府采购软件登陆界面。
如下图:2.在“供应商登陆”处页面,输入本单位的用户名、密码,然后点击“”确定“(如果初次进入本网,点“注册”,根据网站提示注册)。
3.前往RA中心办理FJCA章(具体可点击“如何办理FJCA章”查看,或在IE地址栏中输入地址/download),成功办理并获取缴费收据后与四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及法人代表身份证)一并提交采购中心,经过采购中心审核后即可使用。
二、FJCA章申请流程及客户端程序安装请下载完整版2003编辑标书1.申请流程请看网页内容(/download.htm)2.客户端安装1)点击页面下方的“客户端下载”将SecSeal盖章系统下载到指定路径中。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工作方案的通知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字号】泉政办〔2016〕193号•【施行日期】20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政办〔2016〕19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泉州市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泉州市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6〕146号),顺利推进我市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清理规范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工作部署,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发展信用经济、建设统一市场、促进公平竞争,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
二、工作目标完善依法依规设立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4类保证金制度,创新保证金管理机制,清理取消其他保证金。
三、主要任务(一)取消违规设立的保证金1.明确保证金清理范围。
分行业分县(市、区)组织开展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工作,除依法依规设立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
对取消的保证金,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收取;政府或政府部门出台的收取依据文件应当立即废止。
未经国务院批准,县(市、区)、各部门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在工程建设领域新设保证金项目。
2024年福建省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考试题(含答案)

2024年福建省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考试题(含答案)一、单选题+判断题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省级货物或服务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万元。
A、50B、40C、30D、20标准答案:A2.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应当()。
A、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B、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采购C、自行采购D、进行全国统一采购标准答案:A3.采购文件可以采用电子档案方式保存。
采用电子档案方式保存采购文件的,相关电子档案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OA、对B、错标准答案:A4.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开展代理机构综合信用评价工作。
采购人、供应商和评审专家根据代理机构的从业情况对代理机构的代理活动进行综合信用评价。
综合信用评价结果应当全国共享。
OA、对B、错标准答案:A5.省级非在榕预算单位经主管预算部门同意后报省财政厅批准,可对政府采购活动执行()。
A、部门管理B、单位管理C、属人管理D、属地管理标准答案:D6.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市县货物或服务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万元以上。
A、50B、40C、30D、20标准答案:C7.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省级货物或服务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万元。
A、50B、40C、30D、20标准答案:A8.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市县工程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O万元以上。
A、30B、50C、60D、100标准答案:C9.代理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相关开标及评审活动视情况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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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财政局文件泉财采[2007]509号------------------------------------------------------------------------------------------------ 关于印发泉州市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有关文书格式的通知各县(市、区)财政局、市属各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各供应商:为规范我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工作,统一投诉处理文书格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政府采购投诉书》等文书基本格式予以印发。
有关文书格式自2007年12月1日起执行。
附件:1、政府采购投诉书格式2、政府采购投诉受理决定书格式3、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决定书格式4、政府采购投诉调查通知书(一)格式5、政府采购投诉调查通知书(二)格式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8、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格式9、送达回证格式泉州市财政局二OO七年十二月四日附件一:政府采购投诉书致:投诉人:名称: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务:工作单位:住址:电话:被投诉人:名称: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投诉事项、请求:事实依据: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住址和联系方式投诉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年月日附:本投诉书副本份。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份。
授权委托书份。
其它证明文件份。
注:①事实依据中应写清采购活动经过、客观情况和有关法律、政策依据。
②投诉人应向财政部门列举所有可供证明的证据,证人姓名、住所和联系方式,书证、物证的来源及由谁保管,并向财政部门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以便调查。
③投诉人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当向财政部门提交投诉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附件二:政府采购投诉受理决定书()第号:你单位提出的关于的投诉书收悉。
泉州代理机构的名单

0595-22186439
乙级 甲级 甲级
11 厦门卓知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津淮街中段毅达商住中心3#楼204室
泉州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
公 司 名 称 序号 泉州云锋招标有限公司 1 2 福建天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4 5 6 7 8 9 10 福建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泉州市务实采购有限责任公司 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福建讯诚招标有限公司 泉州永信招标公司 泉州德和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福州景鑫(泉州)招标公司 福建省招标中心 公 司 地 址 温陵南路178号二楼 田安路丰盛假日城堡K-1501 田安路民政福利大厦11楼 泉秀路五矿大厦1103-1105室 刺桐东路国际商厦七楼 打锡街原鲤城区政府大院 惠安县自来水大厦 丰泽街建行大厦11层A3座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廖健和 13506000539 孙晓鹏 13905051990 王旭东郑杰 22507198 铭 曾文锦 何明群 徐希雄 陈细辉 刘丹 骆文辉 王建能 13004898008 22555100 22112068 13559570000 13905058631 13906097662 059522192139 059522208598 13959928998 05950595-28983289 22861829 传真电话 22195078 资质级别 甲级 甲级 甲级 22553900 22157253 乙级 乙级 乙级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福建省市场中介组织管理办法》的通知-泉政办[2012]164号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福建省市场中介组织管理办法》的通知-泉政办[2012]164号](https://img.taocdn.com/s3/m/4aabad0aa31614791711cc7931b765ce05087afc.png)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福建省市场中介组织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福建省市场中介组织管理办法》的通知(2012年6月6日泉政办〔2012〕16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福建省市场中介组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2011年12月5日省人民政府第83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为深入贯彻《办法》,规范我市市场中介组织经营秩序,促进市场中介组织健康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入贯彻实施《办法》的出台以我省2008年来市场中介组织专项治理成果为基础,是理顺市场中介组织监管机制、规范市场中介组织执业行为、提高行业监管效率、推动市场中介组织加快发展的重要举措。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机制、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推动惩防体系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办法》对于推动市场中介组织监管法制化规范化、推进市场中介组织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
要组织本部门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全面理解和掌握《办法》的精神实质,确保在日常监管中正确履行《办法》赋予的职责,维护公平竞争秩序;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举办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宣传培训,对市场中介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等相关人员进行宣传,送法到基层、到企业,确保各相关行为主体学法、懂法、守法。
二、明确工作职责,细化部门分工按照《办法》的分工原则,将市场中介组织的监管职责分工如下:(1)市发改委: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范围内,根据上级部门授权负责对工程咨询等市场中介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准入备案、开展信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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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采购编号:QZCGZ2012027项目名称:泉州市站前大桥路灯电缆采购采购人:泉州市住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2012年5月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一、投标邀请函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泉州市住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泉州市站前大桥路灯电缆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一、招标编号:QZCGZ2012027二、招标项目:泉州市站前大桥路灯电缆采购三、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二部分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
(3)本次采购的预算审核价为1936640元,超过预算审核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五、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12年6月12日起至2012年7月2日。
六、采购文件领取方式:免费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
七、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以电汇或转帐方式将投标保证金19000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并保证开标当日8:00(北京时间)前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必须注明所投标的招标编号。
投标人代表凭上述银行底单有效复印件向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财务进行确认。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确认的,视为未提交保证金,其投标将被拒绝或视为无效投标。
开标结束后,保证金的退还工作按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12.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处理。
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九、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采购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政府采购相关网站(如、、等)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7月3日9: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2012年7月3日9:00(北京时间),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十二、本项目采购人:泉州市住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王世升联系电话:7地址:泉州市田安北路文昌大厦六楼邮编:362000采购机构: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邮编:362000项目联系人:李远源联系电话:7,4(财务)传真:1开户名称: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泉州银行海信支行账号:00000002泉州市政府采购网网址:二、招标项目一览表备注:1、本次采购货物如福建省可以生产则必须选用,并提供产品制造商的产品产地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对该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根据《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政府投资项目第一批甲控设备材料供应商名录的通知》(闽经贸运行[2009]691号)、《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工程建设项目第二批甲控设备材料供应商名录的通知》(闽经贸运行[2010]13号)、《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信息化局关于公布工程建设项目第三批甲控设备材料供应商名录的通知》(闽经贸运行[2010]432号)要求,本次电力电缆采购的投标品牌必须在下列参考品牌中选择:太阳(福建南平太阳电缆有限公司)、南线(福建省南平南线电缆有限公司)、三红(福建省南平市三红电缆有限公司)、朝日(南平市朝日电缆有限公司)、欣阳(福建省南平市章乐电缆有限公司)、超阳(福建省通尔达电线电缆有限公司)、福阳(福建南平华阳电线电缆有限公司)、瑞鑫(瑞鑫集团(福州)实业有限公司)、辉阳(福州永通电线电缆有限公司)、科通(福建华乐电缆有限公司)、奇东(福建奇东电线电缆有限公司)、彩兰(福州彩兰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3、本次采购为一个完整的合同包,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
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4、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个投标人参加。
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并以报价最低的合格投标人作为有效投标人。
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一、招标内容及要求:采购货物清单:二、货物质量、验收及售后服务要求:1、本次采购货物均为生产厂家原装全新合格产品,符合国家强制标准,投标人不得以次充好;产品来源渠道合法,同时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厂家服务承诺及采购单位的要求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2、每件电缆应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及产品合格证。
3、验收要求(1)验收标准货物应按生产厂家的产品出厂检验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国家和行业验收规范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数量及质量的验收。
a.验收步骤:第一步:出厂检验。
中标人需提供货物的发货清单和计划,发货计划应经采购人认可后实施。
中标人负责所提供产品的出厂检验,保证产品原产地和技术指标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在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统一软件设置,并负责将产品送达交货地点,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制造厂的出厂检验报告、质量合格证书、原装拼配设备的证明资料和文件以及生产厂家供货确认函。
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单位)在到货后,将按合同规定对所交货物进行清点、核对和商检。
第二步:货物验收:中标人电缆送至现场后并负责卸货,采购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质量检测,随机抽出一段电缆送泉州市产品质量检测所检测(样品及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如不符合质量要求即退货,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
4、售后服务要求:投标人应至少提供:(1)电缆的免费质量保修期为验收合格后—年。
(2)在保修期内,若发生故障,要求投标人4个小时内到现场维修响应,中标人到现场响应后,应在12小时内完成设备的维修。
(3)投标人应响应本次采购售后服务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具体的售后服务条件及保证。
也可视自身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售后服务承诺。
三、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根据招标文件对技术、商务要求承诺逐项作出明确应答与承诺,未作明确应答与承诺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技术内容及要求:(1)投标人所投设备技术参数必须符合或优于招标内容及要求。
(2)投标人投标时须详细标明投标货物的品牌、型号以及对应的详细配置说明。
(3)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如3C认证、节能清单产品、进口产品管理等要求)。
a.采购项目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时,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必须为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
节能清单中的空调机、照明产品(包括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高压钠灯、管形荧光灯镇流器)、电视机、电热水器、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便器、水嘴等九类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以“★”标注)。
b.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本次采购的货物为本国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中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
(4)投标人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为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要求的正规正版产品,且上述产品不属于假冒伪劣商品;投标人还应保证招标采购单位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以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招标采购单位无关,投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招标采购单位因此而遭致损失的,投标人应赔偿该损失。
(5)若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为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要求的非正规正版产品或属于假冒伪劣商品的,其投标无效,招标采购单位除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外,还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请有关政府监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6)参与本项目投标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
四、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是指投标人根据本部分要求需要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总价格,包括货物价格、运输费、调试、人员培训、售后服务、保险费、税费以及本采购文件中约定的所有费用。
2、货物总价和调试、培训、备品配件、专用工具及其它附带伴随服务的费用需在报价明细表中详细标明。
3、投标人可在分项报价表中详细列出各项明细报价,如果所列分项报价不含以上内容,则视为已含在投标总价中。
4、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方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5、投标人应承诺当所购置系统种类、数量发生变化时,保证所提供的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各种优惠条件不变;硬件设备投标方应承诺该项目以后升级扩容时,将享受优惠条件;6、投标人按上述条款要求填写报价是因为供招标人评标方便的缘故,但不限制用户以其它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力。
7、各投标人报价时应综合考虑日后属政策性调整、各种材料市场价格的浮动等因素造成的货物价格变动,上述价格变动不予调整。
五、交货时间、交货地点:1、交货时间:中标人须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二十日历天内全部供货完毕。
若由于中标人原因造成不能按中标合同工期交货时,采购单位有权取消中标人资格,另定中标人,并应赔偿业主损失,其损失费按每拖延1个日历日向业主支付货物总价的千分之一累计计取。
2、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供方负责卸货。
六、付款方式:1、付款方式:在合同规定时间内,中标人将货物送达采购单位指定地点,经初步验收后,支付合同总货款的70%,经最终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货款的30% 。
2、中标的供应商、收款单位、购货票证开票单位三者应一致;中标供应商收款账号应为本单位经人民银行批准的银行基本账号。
七、注意事项:1、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章,不得提供虚假资料,不得串通报价;中标人产生后,不得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否则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中标人应认真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否则采购管理部门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投标文件一旦递交,概不退还。
4、本次招标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使用地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须知前附表的条款号是与《投标人须知》中条款的项号相对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