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惩戒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教育惩戒成为学校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
在中小学教育中,惩戒不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范学生行为,也可以有效维护教育秩序。
但是,教育惩戒也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则和程序,否则将会产生不良影响,损害教育公正和学生权益。
因此,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应该制定合理、科学的规定,确保惩戒的公正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本文将从何为教育惩戒,教育惩戒的原则,教育惩戒的种类和常规程序以及教育惩戒的反思和启示等方面对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进行探讨。
一、何为教育惩戒教育惩戒是指在学校教育过程中,针对教育散漫、道德品质低下或违纪违规行为的学生,根据学校规定及法律法规,对其采取的一种行为处分措施。
它是一种有预谋、有针对性、有特定目的和特定行为对象的教育手段,处罚对象一般为学生,以此达到教育散漫或违纪学生纠正错误、改正行为的目的,提高其自我约束和自我教育的素质。
与此同时,教育惩戒也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环节,它有利于维护教育秩序、保护学生权益,也是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保障之一。
二、教育惩戒的原则1.依法依规:教育惩戒必须遵循法律法规,依据学校教育、纪律规定等规定执行,不得侵犯学生权益,不得超越法定职权范围。
2.公正合理:教育惩戒必须公正合理,尊重事实,慎重处理,不得将任何个人私利融入行为处分中。
3.疏导教育:教育惩戒应该以教育为主,以疏导为辅,要求教育惩戒行为处分必须以改正、帮助、教育为目的。
4.适度轻重:教育惩戒应该适度轻重,因材施教、分类处置,避免过度处罚或姑息纵容。
5.注重效果:教育惩戒应该注重效果,必须取得预期效果,达到预期目标,避免一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金钱主义。
三、教育惩戒的种类根据中国教育法律的规定,中小学生的教育惩戒种类将被划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口头警告:主要针对学生的轻微违规,如迟到、假装病等,教师可以对学生进行口头警告。
2.书面警告:一般情况下,教师根据学校规定或学生行为不端,将事实记录在纪律记录本上,让学生进行书面罚款或书面承认错误。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全文(10篇)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全文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一、目的与定义教育惩戒是学校、教师行使教育管理职权的一种具体措施。
学校、教师可以采取教育惩戒措施,旨在教育学生遵守纪律,纠正不当行为,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
二、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全日制的普通中小学,不适用于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
三、基本原则教育为主,惩戒为辅;尊重和保护相结合;公正、公平、公开;依照校规校纪和程序。
四、教育惩戒的类型口头警告;书面检讨;短暂隔离教室;校园服务;禁止出入特定场所;停学、停课;其他必要的教育惩戒措施。
五、教育惩戒的实施学校应当制定具体的校规校纪,明确教育惩戒的实施程序和标准;教师应当根据校规校纪和教育需要,适时实施教育惩戒;教育惩戒应当与学生违规、不当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相适应;教育惩戒应当注重教育效果,以纠正学生行为为目标,防止过度惩罚。
六、教育惩戒的监督与保障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育惩戒的监督机制,定期检查、评估教育惩戒的实施情况;教师应当接受专门培训,学习教育惩戒的法律规定、实施程序和方法;学生及其家长有权对违反规定的教育惩戒行为提出异议或投诉。
七、违规处理与责任追究对违反规定的教育惩戒行为,学校应当及时调查,依法依规处理;对违规教师,学校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照学校管理规定进行处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全文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一、目的与定义教育惩戒是学校、教师行使教育管理职权的一种具体措施。
学校、教师可以采取教育惩戒措施,旨在教育学生遵守纪律,纠正不当行为,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
二、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全日制的普通中小学,不适用于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
三、基本原则教育为主,惩戒为辅;尊重和保护相结合;公正、公平、公开;依照校规校纪和程序。
四、教育惩戒的类型口头警告;书面检讨;短暂隔离教室;校园服务;禁止出入特定场所;停学、停课;其他必要的教育惩戒措施。
五、教育惩戒的实施学校应当制定具体的校规校纪,明确教育惩戒的实施程序和标准;教师应当根据校规校纪和教育需要,适时实施教育惩戒;教育惩戒应当与学生违规、不当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相适应;教育惩戒应当注重教育效果,以纠正学生行为为目标,防止过度惩罚。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第一条规则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中小学教育阶段的学校教师对学生的惩戒行为。
第二条惩戒原则教师在进行惩戒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法律法规原则:教师的惩戒行为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教育原则:教师惩戒的目的是为了教育学生,提高其自律自重能力;3.公正公平原则:教师的惩戒行为必须公正公平,不偏袒、不歧视学生。
第三条惩戒形式教师的惩戒形式应根据学生所犯错误的性质和情节选择合适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1.批评指导:对于一般性的违纪行为,教师可以通过批评指导的方式教育学生;2.书面检查:对于较为严重的违纪行为,教师可以要求学生书面反思;3.工作补课:对于不完成作业、玩手机等行为,可以要求学生补课;4.公开批评:对于违纪情节严重的学生,可以在班级或者学校范围内公开批评;5.延长学习时间:对于严重违纪行为,可以要求学生在非正常学习时间进行补课或学习;6.暂停课程:对于严重违纪行为,可以将学生暂停参加部分或全部课程;7.谈话通报:对于严重违纪行为,可以向学生家长进行谈话并通报相关情况;8.监督检查:对于经常违纪的学生,可以采取监督检查的方式督促其改正。
第四条惩戒程序教师在进行惩戒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1.事实调查:教师应通过询问、调查等方式了解学生的违纪行为;2.确认证据:教师应收集、整理相关证据,确保惩戒行为的事实准确;3.听取学生陈述:教师应给予学生表达的机会,听取其对违纪行为的陈述;4.决定惩戒措施:教师根据学生所犯错误的性质和情节,选择合适的惩戒措施;5.温和强调:教师在实施惩戒时应注意方式方法,避免过度惩戒或伤害学生的尊严;6.记录备案:教师应及时将惩戒行为记录备案,并通知学生家长。
第五条惩戒后处理对于受到惩戒的学生,教师应及时进行后续处理:1.教育引导:教师应通过教育引导、帮助学生认识错误、反思和改正错误行为;2.调整情绪:教师应关注学生的情绪变化,帮助其调整,保障其心理健康;3.监督检查:教师应密切监督学生的行为表现,并进行必要的跟进;4.向家长报告:教师应向学生家长报告惩戒后处理的情况。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集合10篇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集合10篇【篇一】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作为家长,我认真学习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明白惩戒的背后应该是深深的期待,以真诚的关爱,这样才能达到预期效果。
我们认为惩罚是一把双刃剑,弄不好会伤害人,实施时必须把握好一个前提,适时、适度、得法,只要抓住实施惩罚的时机。
一般来说,孩子犯错误的时候是实施惩罚教育的良机,因为内疚和不安会使孩子急于求助,而此时明白的道理,最能让孩子刻骨铭心,希望老师只要把握好惩罚的量,要顾及孩子的承受能力和尊严,要根据学生的特点和个性因人而异。
对性格内向,自尊心强的孩子,易采用温和式的方法;对脾气暴躁,自我意识差的孩子,应采用严厉式的惩罚;对性格倔强,逆反心理强的孩子,易采用谈心式的惩罚方法。
在实施惩罚时,要讲究策略,首先肯定孩子是一个好孩子,再指出他的错误,让孩子能体会实施惩罚者的良苦用心,能平和地接受惩罚。
每一位家长都会信任老师,也会积极配合老师的教育。
只有师生之间心灵的默契,彼此将心比心,才能完成建设人的灵魂的伟大工程。
家长学习《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心得体会3近期国家教育部制定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充分体现了依法治国理念,以及国家对教育惩戒问题的高度关注和对祖国下一代的精心呵护,也是国家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实施教育改革的新举措。
通过认真学习《规则》相关条款内容,教育惩戒是学校、教师行使教育权的一种具体方式,也是其履行义务的充分体现。
惩戒不是目的,本着教书育人的大原则,要使学生认识和改正错误。
我们作为学生家长充分理解、支持、配合学校、教师教育和管理,对规范内容的限定性、可操作性和合法性没有异议。
在《规则》规定和授权范围内,充分征求家长意见,配合制定适合学生发展教育规律的班规或班级公约,明确教育惩治范围和分类,做到客观公正、合法合规,使教师教育惩戒学生有章可循,并对家长和学生公开公示,也可起到警示提示的效果,解决了老师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学生这一突出问题。
教育惩戒规则内容

教育惩戒规则内容
教育惩戒规则是指学校、教育工作者和家长之间约定的,对学生
在学习和生活中不良行为的纠正和惩罚的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教育惩戒规则内容:
1. 告知和回避:学校和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对学生以及家长在学
校内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告知学生不得在校园内使用暴力或者
不当的手段进行抗拒或者抵抗。
学校和教育管理部门也应当告知家长在某些情况下需要回避教育惩戒。
2. 教育惩戒:教育惩戒的目的是帮助学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树
立自我约束和自我控制的意识,同时也可以帮助家长了解孩子的行为
问题以及相应的纠正方法。
教育惩戒的方式可以是口头批评、教育指导、物理惩罚或者化学惩罚等。
3. 限制范围:教育惩戒应当限制在适当的范围内,不得采用过度、过度惩戒的方式,不得伤害学生身体和心理健康,也不得侵犯学生的
合法权益。
4. 程序规范:教育惩戒的实施应当遵循一定的程序规范,例如:
学校和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制定教育惩戒规则,明确惩戒的程序、标准、时间和方式等,同时应当建立教育惩戒档案,记录惩戒的相关信息。
5. 家长配合:家长在教育惩戒过程中应当积极配合学校和教育
管理部门,理解教育惩戒的目的和方法,与学生进行沟通,共同协作纠
正学生的行为问题。
6. 案例分析:教育管理部门和学校应当结合实际案例分析,说明
教育惩戒规则的适用情况和注意事项,以提高教育惩戒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教育惩戒规则是学校、教育工作者和家长之间的共识,旨在提供一个公正、公平、公开的教育教学环境,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学校实施教育惩戒的八种方式(措施)

学校实施教育惩戒的八种方式(措施)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情节较重或者经当场教育惩戒拒不改正的,学校可以实施以下教育惩戒,并应当及时告知家长:(一)由学校德育工作负责人予以训导;
(二)承担校内公益服务任务;
(三)安排接受专门的校规校纪、行为规则教育;
(四)暂停或者限制学生参加游览、校外集体活动以及其他外出集体活动;
(五)学校校规校纪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小学高年级、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学生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的,学校可以实施以下教育惩戒,并应当事先告知家长:(一)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学,要求家长在家进行教育、管教;
(二)由法治副校长或者法治辅导员予以训诫;
(三)安排专门的课程或者教育场所,由社会工作者或者其他专业人员进行心理辅导、行为干预。
对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经多次教育惩戒仍不改正的学生,学校可以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或者留校察看的纪律处分。
对高中阶段学生,还可以给予开除学籍的纪律处分。
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学校可以按照法定程序,配合家长、有关部门将其转入专门学校教育矫治。
教育惩戒内容

教育惩戒内容
教育惩戒是指学校或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
教育惩戒的具体内容如下:
1. 一般教育惩戒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轻微的学生,包括点名批评、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书面检讨、适当增加额外的教学或班级公益服务任务、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以及课后教导等。
2. 较重教育惩戒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较重或经当场教育惩戒拒不改正的学生,包括德育工作负责人训导、承担校内公共服务、接受专门的校规校纪和行为规则教育、被暂停或限制参加游览及其他集体活动等。
3. 严重教育惩戒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影响恶劣,且必须是小学高年级、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学生,包括停课停学、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训诫、专门人员辅导矫治等。
此外,学校校规校纪或班规、班级公约也可以规定其他适当的措施。
这些措施旨在帮助学生认识和改正错误,促进其全面发展。
在实施教育惩戒时,应遵循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合理适当、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同时,学校和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不得滥用惩戒权,以免对学生的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第一条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而发展,根据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称学校)及其教师在教育教学和管理过程中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适用本规则。
本规则所称教育惩戒,是指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
第三条学校、教师应当遵循教育规律,依法履行职责,通过积极管教和教育惩戒的实施,及时纠正学生错误言行,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责任意识。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支持、指导、监督学校及其教师依法依规实施教育惩戒。
第四条实施教育惩戒应当符合教育规律,注重育人效果;遵循法治原则,做到客观公正;选择适当措施,与学生过错程度相适应。
第五条学校应当结合木校学生特点,依法制定、完善校规校纪,明确学生行为规范,健全实施教育惩戒的具体情形和规则。
学校制定校规校纪,应当广泛征求教职工、学生和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下称家长)的意见;有条件的,可以组织有学生、家长及有关方面代表参加的听证。
校规校纪应当提交家长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施行,并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教师可以组织学生、家长以民主讨论形式共同制定班规或者班级公约,报学校备案后施行。
第六条学校应当利用入学教育、班会以及其他适当方式,向学生和家长宣传讲解校规校纪。
未经公布的校规校纪不得施行。
学校可以根据情况建立校规校纪执行委员会等组织机构,吸收教师、学生及家长、社会有关方面代表参加,负责确定可适用的教育惩戒措施,监督教育惩戒的实施,开展相关宣传教育等。
第七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及其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确有必要的,可以实施教育惩戒:(一)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要求或者不服从教育、管理的;(二)侵扰课堂秩序、学校教育讲授秩序的;(三)吸烟、饮酒,或者言行失范违反学生守则的;(四)实施有害自己或者他人身心健康的危险行为的;(五)打骂同学、老师,欺凌同学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六)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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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惩戒的合法性及其在教育中的适用
2011-04-09 10:15:19 晴
(1)教育性原则。
要将学生真正当成“人”来看。
这一点并不容易做到。
很多时候,我们对学生并不够尊重。
(2)教育惩戒的平等原则
老师经常用有色眼镜去看待学生。
而不是真正的平等。
要将“学生
所犯的错误行为”与“犯错误的学生”分开来。
不能等同起来看。
(3)不当联结禁止原则
是平等原则的一个延伸。
不能因学生在家不孝敬父母而让学生退
学。
不能因一个人犯了错误而罚一个班(组)。
惩戒概念,是指具有惩戒权的主体对个人或集体的不良品德行为
作出的一种否定性评价,其目的在于控制或促使改正不良品德行
为。
而教育惩戒则是在教育过程这一特殊、具体的情境中的一种
惩戒,是学校或教师惩戒违反校规的学生的权力。
教育惩戒权是
教育权力的一个下位权力。
n1.扬善惩恶是教育惩戒权的人性
动因。
n2.惩戒既是教育学生的必要手段,也是维持学校教育教
学秩序的重要管理措施。
n3.惩戒是学生受教育权利充分实现
的可靠保障.
教师要合理合法的惩戒学生
杨芳群
在当今中小学教育界,“赏识教育”“爱心教育”“情感教育”等等,成为教育的亮点和主流选择,而与此同时,惩戒似乎成了教育教学中教师们不敢触及的“高压线”,唯恐被冠以“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之名,加之一些媒体对因体罚学生而引发的学生弃学、离校出走、自杀或杀人等恶性事件一再披露,不时地在向教师们传达这样一种信息:教育似乎不应该有惩戒。
近年来,中国教育界在反思尊重学生的过程中,又走进了重表扬轻批评的误区,甚至出现了所谓的“无批评教育”。
的确,教育以表扬为主,正面引导,这是符合人的成长规律的,但是,以表扬为主,并非以表扬为唯一的、全部的方法。
教育是讲究分寸的,适当为佳,过之或不及均不能取得理想效果。
我们看到,与表扬相对的批评,与奖励相对的惩戒,对于每一个人尤其是成长中的学生具有特殊的意义。
完整的教育不能没有惩戒,马卡连柯也说:对学生合理的惩戒制度不仅是合法而且也是必要的。
“惩者以正其心也”教育的本质就是“正其心”,使其全面发展,惩戒是为了让学生知道,什么事不该做,做了不该做的事后应该承担责任。
那什么叫“惩戒”呢?——惩戒,顾名思义,包括“惩”和“戒”两层含义,“惩”即处罚,是一种手段,“戒”是警告,劝戒以使其改正错误,是这种行为期望达到的目的。
一句话,惩戒意味着手段和目的的统一,教育惩戒除了也具备这种统一之外,更为重要的它是一种教育方式,虽然是一种特别的教育,但在本质上同期望、激励、表扬等方式一样指向学生的进步。
相应的,教师具有对学生的惩戒权,来源于对学生的管理、指导权,是教育教学的重要权利,可是结合我们的实际,我们的老师有时做得并不够,有的老师对学生很纵容、放任,即使是批评,也只是面向大多数轻描淡写、说现象;有的老师在学生犯了错误后,他也不管,弄得班风不正,班上没有正气,邪气自然上升;还有的老师他上课有人睡觉、有人迟到、有人讲话、有人吃零食,他都不激动,只顾讲自己的,还笑称自己已一点脾气也没有,事实上,学生对这样的老师并不领情。
无怪乎,长期在这样的班上学习的有正义感的同学便坐不住了,有同学甚至要求我们的老师发发火,行使批评学生的权力。
造成有的老师对学生放任不管,不愿惩戒学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有一条就是怕惹麻烦,怕出现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所以一些老师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取不作为的消极态度。
可是,当老师的都知道,对那些特别差的学生,老师如果没有强而有力的惩戒手段,不能有效地控制这一小部分“捣蛋者”的行为,那么最终受害的可能是大部分好学生。
所以,教育不能没有恰当的惩戒。
惩戒手段虽可应用,但需慎重,因为教师的违法与侵权行为多发生在对学生的惩戒中。
所以,要讲究惩戒的艺术,因此,使用惩戒一定要慎之又慎,把握好一个“度”,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作为施惩方的老师要明确体罚和惩戒的差异。
教育惩戒是指老师不以损害学生身心健康为原则的一种惩罚方式,教育惩戒首先应该是教育,其次是处罚,属于批评教育的一种方式,对学生处罚合理合法,就不属于体罚范围,惩戒的目的是让学生心悦诚服地不愿再犯类似的错误。
体罚是惩戒中最极端的一种,既不能取得预期的教育效果,又严重违背教育人道主义根本原则,因而是违法行为。
体罚是给予学生身体的痛苦或疲劳的惩罚或者是剥夺学生应有的权利,造成学生身心健康损害的侵权行为,它包括体罚和变相体罚,即“体”罚与“心”罚,两者根本的区别在于是否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是否侵犯了学生个体的权利。
二是要尊重学生的人格,讲究艺术、技巧。
因人施惩,有的学生被老师当众批评,回家自杀了,有的学生被老师当众羞辱,知耻后勇,走上了成功之路,同样的惩戒却有不一样的结果。
因此,惩戒学生一定要尊重学生的人格,注意根据受惩者的性格因素、身心特点的差异进行惩戒,只有基于尊重的惩戒,抱着爱学生的态度对犯错误的学生的惩戒,才是学生能接受的惩戒。
三是惩戒要符合相关程序和规范,并做到公开、公正。
程序是为了保护个体免受专断或非法的管理行为受侵害而设定的一种保护措施,它要求惩戒程序的合法性与合理性,作出决定的步骤和手段要公平,特别是作出诸如停学、留察、劝退、开除等较为严重的惩戒决定时,要尽一切可能使过程公开、透明,真正做
到过程民主、决策科学。
满足上述几个条件之后,教师可拥有针对学生越轨行为较多的自由裁量权,可选择以下惩戒方式:
1、言语责备。
指直接用语言对学生进行批评,是惩戒行为中最轻微的一种。
2、隔离措施。
将学生从其扰乱背景中,分离出来以控制学生的行为,如我们有时叫一个打架闹事的学生停课或回家反省,就是采取的隔离措施。
3、剥夺某种特权。
被剥夺的特权必须是学校正常教学活动之外的,与学生受教育权无直接联系的权利,如不能评先,操行等级不合格等。
4、没收。
没收与越轨行为有特定关系的物品,没收是暂时的,应在短期内归还学生或家长,如手机、不利学习的课外书、玩具等。
5、处分。
较严重的责备方式,属于全校范围内的惩戒批评方式,有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察、劝退、开除学籍等级别。
6、停学。
将学生排除于学校教育活动之外的一种惩戒手段,只能是短期的停学,这种惩戒决定程序应比较严格。
目前,中国教育的一大毛病是“缺钙”,而病因之一就是缺乏教育惩戒,缺乏真正的唤醒,一个学生对学校来说可能是百分之一或者千分之一的希望,但对一个家庭来说是百分之百的期望,那样一味的褒扬、哄着、顺着学生的做法除了对尊重教育对象的理解有失偏颇外,也反映少数教师对学生不负责的态度,既然是人,难免犯错,惩戒的适当实施,犹如对幼树的修剪,对粗糙零件的打磨,我们不妨冷静下来,重温古人“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的遗训。
正确合理合法地对学生进行教育惩戒,让学生在体验中得到感悟,在感悟中得到进步。
使惩戒升华到一个更高的崭新境界是需要通过一定的教育艺术和艺术的教育来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