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必备款项
劳动合同和招聘合同(必备3篇)

劳动合同和招聘合同(必备3篇)(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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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必备款项

劳动合同必备款项一、前言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文件,是双方权益保障的基础。
在我国,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具有法律约束力。
一份完整的劳动合同应包含以下必备款项,以确保双方权益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二、劳动合同必备款项1.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这一款项旨在明确劳动合同的主体。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劳动合同中的基本信息,对于劳动者了解合同主体、维护自身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2.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这一款项明确了劳动合同的当事人。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是劳动合同中的基本信息,对于用人单位了解劳动者基本情况、办理相关手续具有重要意义。
3. 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合同的核心内容之一。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
明确劳动合同期限有助于双方了解合同的履行时间和终止时间,为双方权益保障提供依据。
4.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基本条款。
明确工作内容有助于劳动者了解自己的职责和权益,明确工作地点有助于用人单位合理分配工作任务。
此外,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的明确还有利于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维护各自权益。
5.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是劳动者权益保障的重要内容。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保证劳动者享有法定的休息休假权利。
在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方面达成共识,有利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6. 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是劳动者履行劳动合同的主要目的。
明确劳动报酬条款,有利于保障劳动者获得合法收入,维护其合法权益。
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应当在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
7. 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劳动者权益保障的重要方面。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2024年劳动合同经典版(二篇)

2024年劳动合同经典版关于劳动合同内容的参考标准一、劳动合同必备条款1.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详细信息;2.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以及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号码;3. 劳动合同的具体期限;4. 明确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 工作时间、休息及休假的安排;6. 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和支付方式;7. 社会保险的缴纳情况;8.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以及职业危害防护措施;9.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必要事项。
二、劳动合同其他条款1. 试用期条款:-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
-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仅可约定一次试用期。
-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应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且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 服务期条款:-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
-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支付违约金,但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 约定服务期不影响劳动者在服务期内的正常工资调整。
3. 保密条款: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约定保守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4. 竞业禁止条款:-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支付违约金。
-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双方约定,且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必备款项

劳动合同必备款项劳动合同必备条款: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用人单位的名称是指用人单位注册登记事所登记的名称是代表用人单位的符号,用人单位的住所是用人单位发生法律关系的中心区域,劳动合同文本中要标明用人单位住所的具体地址。
有两个以上办事机构的。
以用人单位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具有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要注明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必须在劳动合同中写明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和其它有效证件号码,劳动者的姓名以户籍登记,劳动者的住址以其户籍所在的巨著地为住址。
其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址。
3.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双方当事人可以选择定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4.工作内容和地点。
工作一般包括劳动者从事的劳动工种。
岗位,和劳动定额,产品质量标准的要求等。
这是劳动者可能提供劳动的具体内容,是劳动者判断自己是否胜任该工作,是否愿意从事该工作的关键信息。
工作地点是指劳动者可能从事工作的具体地理位置。
工作地点与劳动者的生活密切相关,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
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者是在工作地点,劳动者生活则在居住地点,这2个地方的距离,决定着劳动者上下班所需时间,进而影响劳动者的生活,这也是劳动者判断是否订立劳动合同的必不可少的信息,因而是用人单位必须告知劳动者的内容、目前我国实行的工时制度主要有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三种类型。
①标准工时制也称标准工时制,一般职工从事工作的时间的制度。
立法确定一昼夜中工作时间长度,一周中工作日天数,并要求各用人单位和一般职工普遍实行的基本工时制度。
标准工时制是标准和基础,是其它特殊工时制度的计算依据和参照标准。
标准工时制中的标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社会的发展,标准也在不断发展和提高。
我国目前实行的是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
劳动合同没有工作地点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劳动合同没有工作地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劳动合同没有工作地点篇一:劳动合同应当如何约定“工作地点”劳动合同应当如何约定“工作地点”核心提示: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实践中众多的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可以根据企业自身经营生产需要调整劳动者工作地点”,或者仅仅约定一个很大的范围,如“中国福建”等,其后用人单位依此对劳动者的工作地点进行随意调动,如劳动者拒绝的,用人单位即对其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用人单位的此种行为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工作地点”应当如何约定?蔡律师对此分析如下:一、《劳动合同法》对“工作地点”的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法律知识竞赛试题1

《劳动合同法》法律知识竞赛试题一、单项选择题(以下所给答案只有一个是正确的, 每题1分, 共30分)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经于2007年6月29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该法自起施行。
A.2007年6月29日B.2007年10月1日C.2008年1月1日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已建立劳动关系, 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应当自用工之日起内订立书面合同。
A.1个月B.2个月C.3个月3.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试用期不得超过个月。
A.4B.5C.64.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 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A.百分之七十B.百分之八十C.百分之九十5.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日通知用人单位,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一B.二C.三6.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A.十五日B.十八日C.二十日7、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A.二年B.三年C.四年8、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的工资。
A.一倍B.二倍C.三倍9、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在开业或者设立之日起年内依法建立工会组织。
A.半年B.一年C.两年10、职工二百人以上的国有独资金、国有控股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工会, 设立专职工会主席。
A.应当B.可以C.不需要11.建立工会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于每月十五日前, 按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向工会拨缴经费。
fidic中法合同范本(优选8篇)
fidic中法合同范本(优选8篇)fidic中法合同范本第1篇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形式,其必备条款有7项:1、劳动合同期限。
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无特殊情况,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例如:劳务公司外派一员工去另外一公司工作,两个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劳务公司与外派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以劳务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终止,这种合同期限就属于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种类。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协商选择合同期限时,应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来约定。
2、工作内容在这一必备条款中,双方可以约定工作数量、质量,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等内容。
在约定工作岗位时可以约定较宽泛的岗位概念,也可以另外签一个短期的岗位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还可以约定在何种条件下可以变更岗位条款等等。
掌握这种订立劳动合同的技巧,可以避免工作岗位约定过死,因变更岗位条款协商不一致而发生的争议。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在这方面可以约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各项劳动安全与卫生的`措施,对女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措施与制度,以及用人单位为不同岗位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工作的必要条件等等。
4、劳动报酬此必备条款可以约定劳动者的标准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的数额及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等。
5、劳动纪律此条款应当将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约定进来,可采取将内部规章制度印制成册,作为合同附件的形式加以简要约定。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这一必备条款一般是在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因这类合同没有终止的时限。
但其他期限种类的合同也可以约定。
须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不得将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约定为终止合同的条件,以避免出现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合同时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改为终止合同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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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900字精选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900字精选。
大家变得越来越注重合同,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自始无效,即自成立以后都无效。
一份适宜的合同能在关键时候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那么正规的合同应该怎么书写呢?推荐你看看以下的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篇1)甲方:乙方:身份证号:甲乙双方就两者之间的劳动合同解除事宜,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解除事宜,达成了一致性的意见。
双方确认劳动合同于年月日解除,解除性质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二、乙方在甲方的最后工作日为年月日,工资结算截止最后工作日,社保及公积金截止到年月。
三、在公司规定的离任截止日期前,未办理任何离任手续就擅自不到岗,将按公司规定视为旷工;旷工超过2个工作日将以严重违背公司休假和考勤制度为由被开除。
此种情形公司将不再承当任何经济赔偿/补偿金。
四、乙方在职期间的年假已经休完,在职期间的各种福利待遇已经享受完毕。
五、甲方愿意向乙方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应费用:1、根据乙方在甲方处工作年限,甲方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为N+1个月的工资,计〔大写〕元;鉴于乙方在甲方处的工作年限已达十七年,现甲方同意另行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四个月工资的特殊津贴,计〔大写〕元。
以上两项共计人民币〔大写〕元。
3、支付时间为工作交接完成后十五日内,支付方式为通过银行转帐的方式,打入乙方在职期间的工资卡里。
4、本协议签订之前甲乙双方均已理解劳动法相关法律规定,上述费用包含了乙方所应得的法定经济补偿金、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可能享有的其它经济性权益、乙方的一些未结费用以及乙方与甲方存在一些争议但在解除合同时已经达成一致性意见,可是又不宜于明确列出的其它费用等,甲乙双方确认双方已无任何劳动纠纷。
5、假如乙方不能完成工作交接,那么甲方有权暂扣乙方的上述费用,直到乙方完成工作交接之后再行支付。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集锦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集锦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篇1甲方(用人单位):乙方(劳动者):甲乙双方根据《劳动法》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外来劳动力就业管理办法》规定,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或工作(工程)结束止。
二、工作内容甲方分配乙方在岗位担任职务(工种)。
在正常情况下乙方必须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具体生产(工作)任务为:三、工作时间1、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工作制,如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由甲方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
2、因生产经营需要,经协商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甲方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日加班不超过3小时,月加班不超过36小时。
四、劳动报酬甲方按月足额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每月日为发薪日;工资制度和分配形式按下列第项执行;1、实行计时工资制,乙方完成生产(工作)任务,每日工资元,每月工资元;2、实行计件工资制,具体标准为3、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每月应支付给乙方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劳动保险1、甲方和乙方按照自治区和当地人民政府的规定缴纳养老等社会保险费。
2、乙方患病、工伤、致残、死亡等待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乙方的劳动保护、安全卫生及纪律奖惩等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七、违约责任1、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履行。
2、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除全额支付工资外,还需给乙方加发经济补偿金。
3、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赔偿相关损失。
八、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九、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均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本合同双方签订后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鉴证,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日期:日期: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篇2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浅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劳动报酬”的范围
浅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劳动报酬”的范围【摘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劳动报酬”的范围尚未明确。
劳动法等已有法律规范存在有关劳动收入的各种提法,劳动报酬、工资等相关概念虽有规定,但不同规定之间具有不协调性。
刑法中“劳动报酬”一方面来源于劳动关系,另一方面来源于雇佣关系。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之“劳动关系”包括劳动法规定的工资,包括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的补偿性款项和部分赔偿性款项,不包括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支付的社会保障性款项。
【关键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劳动报酬;范围;工资;社会保险;补偿金;赔偿金《刑法修正案(八)》第41条新增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构成本罪需要具备三个条件:第一,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第二,数额较大;第三,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
单位和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规定为犯罪,对于保护劳动者基本权益,化解劳资纠纷矛盾,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具有重大意义。
然而,关于该罪名的认定存在若干疑题,其中,需要首先明确的问题就是,刑法所保护的“劳动报酬”究竟为何?它与其他部门法中有关劳动收入的规定有何区别?一、现有法律规范关于劳动收入的规定关于劳动收入的规定主要见于劳动法相关法律规范,提法有“劳动报酬”、“工资”、“工资报酬”等。
以《劳动法》为例,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第十九条规定,劳动报酬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第三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是劳动者随时通知解除合同的情形之一;第四十四条规定了用人单位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的标准:第五章对“工资”作了专章规定;等等。
但是,无论对“劳动报酬”,“工资”,还是对“工资报酬”,《劳动法》都未明确界定其确切范围。
再以《劳动合同法》为例,有关劳动所得的提法有“劳动报酬”和“工资”,且仍没有对这两个概念的明确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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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必备款项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用人单位的名称是指用人单位注册登记事所登记的名称是代表用人单位的符号,用人单位的住所是用人单位发生法律关系的中心区域,劳动合同文本中要标明用人单位住所的具体地址。
有两个以上办事机构的。
以用人单位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具有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要注明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必须在劳动合同中写明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和其它有效证件号码,劳动者的姓名以户籍登记,劳动者的住址以其户籍所在的巨著地为住址。
其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址。
3.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双方当事人可以选择定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4.工作内容和地点。
工作一般包括劳动者从事的劳动工种。
岗位,和劳动定额,产品质量标准的要求等。
这是劳动者可能提供劳动的具体内容,是劳动者判断自己是否胜任该工作,是否愿意从事该工作的关键信息。
工作地点是指劳动
者可能从事工作的具体地理位置。
工作地点与劳动者的生活密切相关,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
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者是在工作地点,劳动者生活则在居住地点,这2个地方的距离,决定着劳动者上下班所需时间,进而影响劳动者的生活,这也是劳动者判断是否订立劳动合同的必不可少的信息,因而是用人单位必须告知劳动者的内容、目前我国实行的工时制度主要有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三种类型。
①标准工时制也称标准工时制,一般职工从事工作的时间的制度。
立法确定一昼夜中工作时间长度,一周中工作日天数,并要求各用人单位和一般职工普遍实行的基本工时制度。
标准工时制是标准和基础,是其它特殊工时制度的计算依据和参照标准。
标准工时制中的标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社会的发展,标准也在不断发展和提高。
我国目前实行的是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显然在这里每周工作时间的上限多了四个小时。
如果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时间每周超出40小时但不足44小时,不作为延长工作时间处理,但是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改正。
因此,虽然这在四个小时内用人单位不须向员工支付
加班工资,但这只能作为特殊或偶然的情况对待,用人单位不应将每周工作四十四小时作为计算加班工资的基础,如果这样做了,劳动部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改正并按每周工作四十小时的标准执行。
②不定时工作是一种因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责的限制,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不能受固定时数限制,而直接确定职工劳动量的工作制度。
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用人单位应按劳动法的规定,参照标准工时制核定工作量并采用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③综合计算工时制是指因工作性质特殊或者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需在一段时间内连续作业,分别以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如建筑、旅游等岗位。
但其平均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