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履历表填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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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履历表填写说明

干部履历表填写说明

干部履历表填写说明1.“姓名”(包括少数民族译名)用字要固定。

“曾用名”(包括笔名)应填写使用较多、影响较大的。

2.“民族”要写全称。

如:“维吾尔族”、“哈尼族”。

3.“出生日期”按公历填写到日。

4.“籍贯”填写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

“籍贯”和“出生地”按现行政区划填写。

5.“学历”分毕业、结业、肄业三种,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填写最高阶段的学历。

研究生按博士研究生毕业(结、肄)业、硕士研究生毕(结、肄)业、研究生班毕(结、肄)业填写。

党校通过全国教育统考统招生录取的研究生,亦按此填写。

凡在各类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函大、夜大、职大、业大、管理干部学院等)或通过自学考试形式取得学历的,应具体写明,如“电大本(专)科毕业”、“自学高考大专毕业”等。

在各级党校函授毕(结、肄)业的,应填写“ 党校本(专)科函授毕(结、肄)业”。

各级党校培训、进修一年半以下的,不作为学历填写。

不得填写“相当 学历”。

6.“学位”填写在国内外获得学位的具体名称,如“文学学士”、“理学硕士”等。

多学位的应同时填写。

仅有学位而无学历的,只填写学位。

7.“单位职务”,要填写本人现担任的最高职务,包括技术职务。

担任两个以上的,要求同时填写。

8.“身份证号码”要填写本人最新的号码。

9.“健康状况”要根据本人身体情况分别填写“健康”、“一般”、“较弱”,有严重疾病或伤残的要具体写明。

10.“工资情况”,事业单位填写时注意:表格的“职务工资”对应“岗位工资”,“级别工资”对应“薪级工资”,中小学的10%及特教学校的2 5%特教费书写在旁边的空白处。

11.“何年何月何处参加工作”,具体时间按中央组织部和人事部门的有关规定填写。

12.“何年何月何人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何时转正”、“何年何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应逐项填写清楚。

13.“何时经何机关审批任何专业技术职务或任职资格”,填写本人现担任的最高专业技术职务或现具有的最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干部履历表》填表说明(请务必认真阅读)

《干部履历表》填表说明(请务必认真阅读)

《干部履历表》填表说明(请务必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出生年月”、“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填写时,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如“1972.05”,严格按干部任免审批表填写。

不能有空格,如表内项目本人没有的,可写无。

一、封面职务填写教师或xxx处主任。

二、第一页填写要求:1. “姓名”(包括少数民族译名)用字要固定,不经组织批准,不得随意更改。

“曾用名”按照实际情况填写,或填写“无”。

2. “出生日期”按公历填写到日。

凡因个人原因,如笼统说过去记错了,推算错了或本人以过去升学、入伍、参加工作、结婚等改大或改小年龄为理由更改出生日期的,一律不得更改,仍要以本人档案原始记载为依据填写。

身份证、户口本上的出生日期不作为填写依据。

3. “民族”栏中填写民族的全称(如汉族、回族、朝鲜族、维吾尔族等),不能简称“汉”、“回”、“鲜”等。

4. “籍贯”应填写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

“出生地”栏中填写干部本人出生的地方。

“籍贯”和“出生地”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要填写省、市或县的名称,如“辽宁大连”、“河北盐山”。

直辖市直接填写市名,如“上海”、“重庆”等。

5、“学历”分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填写最高阶段的学历,如本科毕业、硕士研究生毕业。

在职获得硕士学位的不算学历,应填入学位栏。

在职研究生结业不是学历。

6、“学位”填写在国内外获得学位的具体名称,如“文学学士”、“理学硕士”等。

多学位的应同时填写。

仅有学位而无学历的,只填写学位。

如:大学本科毕业在职读学位的,学历填写“大学本科毕业”,学位填写“教育学学硕士”等。

7、“单位职务”,要填写本人现担任的最高职务,没有明确的职务或岗位的填“教师”。

8、“身份证号码”,要填写本人18位身份证号码。

9.工资情况栏不填。

10.“健康状况”根据本人的具体情况填写“健康”、“一般”或“较差”;有严重疾病、慢性疾病或身体伤残的,要如实简要填写。

干部履历表填写说明

干部履历表填写说明

《干部履历表》填写说明一、注意事项:1、表内所列项目,必须由本人手工填写,不得打印。

2、表内项目本人没有内容填写的,必须写“无”。

3、书写时一律用黑色签字笔填写,要求字迹端正、清楚。

4、表内的年、月、日一律使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年一律用4位数字。

5、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规范、完整。

6、《干部履历表》填写完毕后,填表人应认真核对。

二、填表说明:(一)封面单位:XXXXX,职务:按照现职务填写姓名:现用名(二)第一页1、“姓名”(包括少数民族译名)用字要固定,与身份证一致,不经组织批准,不得随意更改。

“曾用名”(包括笔名)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填写使用较多、影响较大的),或填写“无”。

2、“民族”填写全称,如:“维吾尔族”“哈萨克族”等。

档案中没有民族更改结论的,本人不得随意更改。

3、“照片”一律用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蓝底照片,不允许用风景照。

4、“出生日期”按公历填写到日。

凡因个人原因,如笼统说过去记错了,推算错了或本人以过去升学、入伍、参加工作、结婚等改大或改小年龄为理由更改出生日期的,一律不得更改,仍要以本人档案原始记载为依据填写。

身份证、户口本上的出生日期不作为填写依据。

“文革”期间及“文革”后参加工作的要以招工、入伍、升学、入团、参加工作等本人较早填写并经组织审查的材料作为依据填写。

5、“籍贯”应填写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

“籍贯”和“出生地”按现行政区划,填写到省(市)、县(市、区)。

如:新疆额敏县,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外省需加省名)。

6、“学历”分毕业、结业、肄业三种,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填写最高阶段的学历。

研究生按博士研究生毕业(结、肄)业、硕士研究生毕(结、肄)业、研究生班毕(结、肄)业填写。

党校通过全国教育统考统招生录取的研究生,亦按此填写。

凡在各类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函大、夜大、职大、业大、管理干部学院等)或通过自学考试形式取得学历的,应具体写明,如“电大本(专)科毕业”、“自学高考大专毕业”等。

干部履历表填写说明

干部履历表填写说明

《干部履历表》填表说明一、注意事项:1、表内所列项目,必须由本人手工填写,不得打印。

2、表内项目本人没有内容填写的,必须写“无”。

3、书写时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并使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要求字迹端正、清楚。

4、表内的年、月、日一律使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

5、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规范、完整。

6、《干部履历表》填写完毕后,填表人应认真核对。

7、表内所填学历、荣誉等内容,必须有相应档案材料。

二、填表说明:1. “姓名”(包括少数民族译名)用字要固定,不得随意更改。

“曾用名”按照实际情况填写,或填写“无”。

2. “民族”要写全称。

如“维吾尔族”、“哈尼族”等。

档案中没有民族更改结论的,本人不得随意更改。

3.“照片”一律用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4.“出生日期”按公历填写到日。

5. “籍贯”填写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

“籍贯”和“出生地”按现行政区划,填写到省(市)、县(市、区)。

如:四川省米易县,重庆市万州区。

6.“学历”分毕业、结业、肆业三种,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填写最高阶段的学历。

研究生按博士研究生毕(结、肆)业、硕士研究生毕(结、肆)业、研究生班毕(结、肆)业填写。

党校通过全国教育统考招生录取的研究生,亦按此填写。

凡在各类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函大、夜大、职大、业大、管理干部学院)或通过自学考试形式取得学历的,应具体写明,如: “电大本(专)科毕业”、“自学高考大专毕业”等。

在各级党校函授毕(结、肆)业、在职研究生毕(结、肄)业的,应填写“xx党校函授本 (专)科毕(结、肆)业”、“ XX党校在职研究生毕(结、肄)业”。

各级党校培训、进修一年半以下的,不作为学历填写。

不得填写“相当xx学历”。

7.“学位”填写在国内外获得学位的具体名称,如“文学学士”、“理学硕士”等。

多学位的应同时填写。

仅有学位而无学历的,只填写学位。

如:大学本科毕业在职读学位的,学历填写“大学本科毕业”,学位填写“工学学士”、“工程硕士”等。

《干部履历表》填表说明

《干部履历表》填表说明

《干部履历表》填表说明:1、本人亲自如实填写。

2、第1页“工资情况”不需要填写3、“照片”一律用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4、第2页的“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参加何单位举办的政治理论或业务培训(包括各级学校培训或学习)”请填写1997年后为期两个月以上的培训,少于两个月的不需要填写。

并复印相关佐证材料,并在复印件上注明材料现在何处,复印人签字(注:复印人不可以是其本人),复印时间,并加盖复印人所在单位公章。

【例:原件由其本人保管复印人:XXX 复印时间:2015年X月X日加盖单位公章】4、第4页“何时何处何原因受过何种奖励”一律填2000年后镇江市级以上综合性奖励,并复印相关佐证材料,并在复印件上注明材料现在何处,复印人签字(注:复印人不可以是其本人),复印时间,并加盖复印人所在单位公章。

【例:原件由其本人保管复印人:XXX 复印时间:2015年X月X日加盖单位公章】5、第5页“学习简历”需从小学填至现在6、第10页配偶的“工资情况”不需要填写7、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填写8、一律用黑色水笔填写9、表内项目本人没有内容需要填写的,必须写上“无”(切记)10、最后一页必须本人签字,最后一栏请学校加盖公章。

11、必须提供佐证材料的项目有:第1页的“学历、学位”(包括在职的)、“何时经何机关审批任何专业技术职务或任职资格”,第2页的1、2、3栏,第4页的1、2栏,所有佐证材料请提交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材料现在何处,复印人签字(注:复印人不可以是其本人),复印时间,并加盖复印人所在单位公章。

【例:原件由其本人保管复印人:XXX 复印时间:2015年X月X日加盖单位公章】。

《干部任免审批表》填表说明1. “姓名”栏中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

少数民族干部的姓名用字要固定,不能用同音字代替。

2. “出生年月(岁)”栏中填写出生年月和年龄。

年龄是计算到当月的实足年龄。

3. “民族”栏中填写民族的全称(如汉族、回族、朝鲜族、维吾尔族等),不能简称“汉”、“回”、“鲜”、“维”等。

干部履历表填写说明(最新)

干部履历表填写说明(最新)

干部履历表填写说明(最新)干部履历表》填写说明1、表内所列项目,由本人实事求是填写,没有内容可填写的,可写“无”。

书写时一律使用碳素或蓝黑墨水或签字笔,字迹要端正、清楚。

2、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

填写时,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日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女口:“XX.06.08。

3、“照片”一律用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4、“姓名”用字要固定。

“曾用名”(包括笔名)应填写使用较多、影响较大的。

籍贯”填写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

“籍贯”和出生地”按现行政区划填写。

8、“学历”分毕业、结业、肄业三种,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填写最高阶段的学历。

研究生按博士研究生毕(结、肄)业、硕士研究生毕(结、肄)业、研究生班毕(结、肄)业填写。

党校通过全国教育统考招生录取的研究生,亦按此填写。

凡在各类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函大、夜大、职大、业大、管理最新可编辑 word 文档5、民族”要写全称。

如:“汉族”、“维吾尔族”。

6、出生日期”按公历填写到日。

7、干部学院等)或通过自学考试形式取得学历的,应具体写明,如:“电大本(专)科毕业”、“自学高考大专毕业生”等。

在各级党校函授毕(结、肄)业的,应填写“XX 党校本(专)科函授毕(结、肄)业”。

各级党校培训、进修一年半以下的,不作为学历填写。

不得填写“相当XX 学历”。

9、“学位”填写在国内外获得学位的具体名称,如“文学学士”理学硕士”等。

多学位的应同时填写。

仅有学位而无学历的,只填写学位。

10、封面“职务”和第一页“单位职务”填写教师。

11、“身份证号码”要填写最新的 18 位身份证号码。

12、“健康状况” 要根据本人身体情况分别填写“健康”、“一般”、较弱”,有严重疾病或伤残的要具体写明。

何年何月何人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何时转正” (入党时间为成为预备党员时间)、“何年何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何年何月何人介绍加入何民主党派,任何职务” ,要逐项填写清楚。

《干部履历表》填表说明

《干部履历表》填表说明

《干部履历表》填表说明2015—05-27 15:311.表内所列项目,由本人实事求是地填写,没有内容填写的一律写“无”.书写时一律使用碳素或蓝黑墨水或签字笔,字迹要端正、清楚.个别项目填写不下时,可加附页(附页请用16K或B5纸)。

2.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

填写时,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日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如:“2004年06月08日”或“2004。

06.08”。

3.“照片”一律用近期2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4.“姓名”(包括少数民族译名)栏,应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名字,用字要固定,不能用同音字代替.“曾用名”(包括笔名)应填写使用较多、影响较大的。

5.“民族”,要填写全称。

如:“维吾尔族”、“汉族".6.“出生日期”,按公历填写到日.7.“籍贯",填写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出生地”,填写本人出生的地方。

“籍贯”和“出生地”按现行政区域填写,要求填写省、市或县的名称,如“辽宁大连"、“贵州遵义”。

直辖市直接填写市名,如“上海市”、“重庆市”等。

8.“学历",应填写接受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的最高学历和接受党校教育的最高学历.各类成人高等院校毕业生,应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接受党校教育的,以各级党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

不能随意填写“相当××学历”。

填写的具体要求是:(1)研究生普通高等院校和研究院所毕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或没有学位的研究生,“学历"栏中填写“研究生”。

结业或肄业的,应填写为“研究生结业”或“研究生肄业".(2)大学本科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大学本科生,“学历”栏中填写“大学”。

结业或肄业的,应填写为“大学结业”或“大学肄业”。

(3)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文件规定,1970—1976年进入普通高等院校的大学毕业生,“学历”栏中填写“大学普通班",也可简写为“大普”.结业或肄业的,应填写为“大普结业”或“大普肄业”。

干部履历表填写说明

干部履历表填写说明

《干部履历表》填表说明一、注意事项:1、表内所列项目,必须由本人手工填写,不得打印。

2、表内项目本人没有内容填写的,必须写“无”。

3、书写时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并使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要求字迹端正、清楚。

4、表内的年、月、日一律使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

5、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规范、完整。

6、《干部履历表》填写完毕后,填表人应认真核对。

7、表内所填学历、荣誉等内容,必须有相应档案材料。

二、填表说明:1. “姓名”(包括少数民族译名)用字要固定,不得随意更改。

“曾用名”按照实际情况填写,或填写“无”。

2. “民族”要写全称。

如“维吾尔族”、“哈尼族”等。

档案中没有民族更改结论的,本人不得随意更改。

3.“照片”一律用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4.“出生日期”按公历填写到日。

5. “籍贯”填写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

“籍贯”和“出生地”按现行政区划,填写到省(市)、县(市、区)。

如:四川省米易县,重庆市万州区。

6.“学历”分毕业、结业、肆业三种,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填写最高阶段的学历。

研究生按博士研究生毕(结、肆)业、硕士研究生毕(结、肆)业、研究生班毕(结、肆)业填写。

党校通过全国教育统考招生录取的研究生,亦按此填写。

凡在各类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函大、夜大、职大、业大、管理干部学院)或通过自学考试形式取得学历的,应具体写明,如: “电大本(专)科毕业”、“自学高考大专毕业”等。

在各级党校函授毕(结、肆)业、在职研究生毕(结、肄)业的,应填写“xx党校函授本(专)科毕(结、肆)业”、“XX党校在职研究生毕(结、肄)业”。

各级党校培训、进修一年半以下的,不作为学历填写。

不得填写“相当xx学历”。

7.“学位”填写在国内外获得学位的具体名称,如“文学学士”、“理学硕士”等。

多学位的应同时填写。

仅有学位而无学历的,只填写学位。

如:大学本科毕业在职读学位的,学历填写“大学本科毕业”,学位填写“工学学士”、“工程硕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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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表内所列项目,由本人实事求是地填写。

如本人确实不能填写,可由别人代笔,本人须在“填表人签名”处签名。

2.表内项目本人没有内容填写的,须写“无”。

个别项目写不下时,可加附页。

3.书写时须使用规范的书写材料,一律用签字笔、钢笔或毛笔书写,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荧光笔、水彩笔和红墨水、纯蓝墨水等。

字迹要端正、清楚。

4.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

5.“姓名”栏,应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

“姓名”(包括少数民族译名)用字应固定,不能用同音字代替。

“曾用名”(包括笔名)应填写使用较多、影响较大的。

6.“民族”栏,应填写民族的全称(如汉族、回族、朝鲜族、维吾尔族等),不能简称“汉”“回”“鲜”“维”等。

7.“出生日期”栏,应按公历填写到日,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和日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如1960.01.02。

8.“籍贯”栏,应填写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

“籍贯”和“出生地”按现行政区划填写,应填写省、市或县的名称,如“辽宁大连”“河北盐山”。

直辖市直接填写城市名,如“上海”“重庆”等。

9.“婚姻状况”栏,应根据本人的婚姻实际状况,填写“未婚”
“已婚”“离异”或“丧偶”,再婚的应在“已婚”后加括号注明。

10.“健康状况”栏,应根据本人身体状况,填写“健康”“一般”或“较差”;有严重疾病、慢性疾病或身体伤残的,应如实简要填写。

11.“照片”应一律用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蓝底彩色照片。

12.“学历学位”分为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两类。

“全日制教育”栏,填写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在职教育”栏,填写以其他学习方式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

对干部取得的高等教育学历学位,“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区分的基本原则和条件如下:干部在参加工作之前所取得的学历学位,按照国家教育部门关于学历学位的有关规定,属于普通全日制教育的,按全日制教育掌握;其他情况,一般按在职教育掌握。

干部在参加工作之后所取得的学历学位,按全日制教育掌握的,一般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通过参加全国统一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入学、达到录取分数线、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学习期间采取全天在校学习方式(即全脱产学习);学习期间须与原单位脱离工作关系和工资关系,转递本人档案;毕业时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并重新派遣。

否则,一般按在职教育掌握。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应填写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毕业院校(科研院所等,下同)、系和专业,且应为毕业时院校系及专业名称。

如原毕业院校系及专业现已更名,可加括号注明,不得直接填写现在的院校系及专业名称。

接受学历教育“结业”或“肄业”的,应予注明,如:本科结业、研究生肄业等。

获得学历同时也获得学位的,应同时填写,并写明何学科学位。

只获得学历但没有学位的或以同等学力攻读并获得学位的,按获得的学历或学位如实填写。

13.“工作单位及职务”栏,应填写本人现工作单位及担任的主要职务。

如:“××省委副书记、省长”“××部副部长、党组成员”。

兼任的较低职务可省略(如××部副部长兼任的机关党委书记职务可省略);××省委常委,××部党组成员兼任的主要职务须填写(如××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部党组成员、人事教育司司长)。

本届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中央纪委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政协常务委员和民主党派中央常委及以上职务,应填写在实际职务之前(如××届中央委员,××省委副书记、省长;民建中央副主席、××省主委,××大学副校长)。

14.“何年何月何处参加工作”栏,具体时间应按中共中央组织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有关规定填写。

15.“何年何月何人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何时转正”“何年何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栏,应逐项写明。

重新入党、停止党籍后恢复党籍的应注明详细情况。

16.“何时经何机关审批任何专业技术职务或任职资格”栏,“专业技术职务或任职资格”应填写本人现担任的最高专业技术职务或现具有的最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何年何月何机关授予何种军、警、关衔”栏,“军、警、关衔”应填写本人被授予的最高军衔、警衔或海关关衔。

18.“有何重要发明创造、科研成果”栏,应具体写明名称与鉴定单位。

19.“掌握何种外语或少数民族语言及其他技能情况”栏,“外语或少数民族语言”应填写语种和听、说、读、写能力,通过等级考试的应写明何时何单位组织的何级考试;“技能情况”应具体填写,通过等级考试的应写明何时何单位组织的何级考试。

20.“何时何处何原因受过何种奖励”栏,应填写经何单位批准,享受待遇的需注明。

21.“何时何处何原因受过何种处分”栏,应具体填写受处分以及解除或撤销处分的情况;本人在历史上犯有政治错误,并经组织审查作出结论、审查意见或考察意见的,应如实填写。

22.“历史上参加过何种反动组织,任何职务,有何结论”栏,应写明参加的时间、组织名称、参加方式和地点。

23.“学习简历”栏,应从小学填起,参加电大、函大、夜大、职大或自学考试等学习的,也应填写;取得学位的应在相应栏目注明。

24.“工作经历”栏,应连续填写,不得间断,“文化大革命”中因冤、假、错案间断的,可填写为“文化大革命”中受冲击或受迫害;因脱产学习间断的,应写明情况。

参加过组织人事部门调训的主体班次培训、出国(境)培训等重要的政治理论或业务培训的,应在相对应工作经历的下一栏填写。

25.“家庭主要成员情况”栏,应依次填写配偶、子女和父母情况。

如本人有合法的养子女、被抚养人、赡养人、被赡养人,
应在此栏填写。

已退(离)休或去世的,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加括号注明。

配偶的“学历”栏,填写配偶接受相应教育的最高学历。

“重要社会关系情况”栏,应依次填写与本人关系较密切的亲属,主要包括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以及其他亲属中现任或曾担任过副省、部级(军队副军职)以上高级领导职务的人员等情况。

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中,有在国(境)外学习、工作、经商,移居国(境)外或与外国人结婚的,均应详细填写。

如在××国××地××学校学习或x×公司做××种工作(或任何种职务)。

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中被判刑和受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也应具体写明。

如表格中填写不下的,可在“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栏中填写。

称谓、姓名、年龄、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应填写准确。

称谓的写法应规范,如子女为儿子、女儿,多子女为长子、次子、三子、长女、次女、三女等,父母为父亲、母亲,配偶的父母为岳父、岳母、公公、婆婆。

2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栏,应填写经组织审批同意更改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入党入团时间的情况,以及本人认为需要向组织说明的重要情况。

27.《干部履历表》填写完毕后,填表人应认真核对。

凡因相隔时间长、记忆不清的,必要时可请组织人事部门查实后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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