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转正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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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手册试用期及转正管理制度

员工手册试用期及转正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试用期及转正管理,保障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员工素质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试用期及转正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试用期及转正员工的各项规定、权利和义务,确保员工在公司期间能够顺利度过试用期,实现个人与公司的共同成长。

第二章试用期第四条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根据岗位性质和公司实际情况,可适当调整。

第五条试用期员工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但社会保险及公积金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六条试用期员工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2. 积极学习业务知识,提高自身综合素质;3.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4. 服从公司安排,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七条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内如有以下情况之一,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1.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2. 擅自离职或无正当理由未按时返岗;3. 拖欠公司工资或违反劳动纪律;4. 涉嫌违法犯罪行为。

第三章转正第八条试用期结束后,公司将对员工进行综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予以转正。

第九条试用期员工符合以下条件,可予以转正:1. 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2. 能够胜任本职工作,完成工作任务;3. 积极参与公司活动,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4. 个人综合素质得到提高。

第十条转正后,员工享受正式员工的各项待遇,包括社会保险、公积金等。

第四章管理与监督第十一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试用期及转正管理的具体实施,对试用期及转正员工进行考核。

第十二条公司设立试用期及转正管理监督小组,负责对试用期及转正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三条试用期及转正管理监督小组有权对试用期及转正员工提出批评、建议和处分。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另行规定。

关于公司员工转正管理制度

关于公司员工转正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转正流程,保障公司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员工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兼职、实习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确保员工在试用期内充分展示个人能力,同时公司对员工进行全面考察,为员工提供公平、公正的转正机会。

第二章试用期及转正条件第四条新入职员工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根据岗位性质和实际情况,可适当调整。

第五条员工转正条件如下:1. 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无重大违纪行为;2. 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工作质量达到岗位要求;3. 积极参与公司各项活动,展现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4.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5. 部门经理及上级领导认为具备转正条件的,可提出转正申请。

第三章转正流程第六条员工在试用期内,需按照以下流程申请转正:1. 员工向部门经理提交转正申请,附上工作总结和自我评价;2. 部门经理对员工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提出转正意见;3. 部门经理将评估意见及员工转正申请报人力资源部审核;4. 人力资源部对员工转正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将转正结果通知员工;5. 员工转正后,人力资源部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并调整薪资待遇。

第四章转正后的待遇第七条员工转正后,享有以下待遇:1. 转正后的薪资待遇按照公司薪酬制度执行;2. 转正后的员工享有法定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3. 转正后的员工享有公司提供的培训、晋升等机会。

第五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修订。

员工转正考核管理办法5篇

员工转正考核管理办法5篇

员工转正考核管理办法5篇员工转正考核管理办法精选5篇管理办法是一种管理规定,通常用来约束和规范市场行为、特殊活动的一种规章制度。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员工转正考核管理办法,如果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喔!员工转正考核管理办法(精选篇1)一、考核目的为了完善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强化公司员工的责任意识与成果意识,并运用该评价的方式,指导、帮助、约束和激励广大员工,真正实现收入靠贡献的分配原则。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所有员工。

销售分公司参照执行。

三、考核依据1、依据员工的岗位标准(岗位说明书),考核由岗位员工的职管负责人负责具体实施,公司行政部负责监督管理。

2、依据被考核员工考核期内的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工作协作、组织纪律等三方面、十个考核要素综合评分,由本部门协同行政部共同实施。

3、实施员工的考核必须与本人所从事的岗位相对应,严禁员工拿岗位的报酬而从事低岗位的工作。

四、考核分值1、实行百分制,其中岗位标准考核(I)60分;综合考核(II)40分;辅助考勤及奖惩(III)追加分。

2、考核结果由行政部负责评审确认。

五、绩效考评周期1、定期季度考核(3、6、9、12月份的30日前为考核完毕日期);2、综合全年四个季度考核结果汇总产生年度考评成绩。

六、考核评分标准I.岗位考核评分标准见后页。

II.综合考核评分标准(一)完成工作计划情况(包括例会研究决定事项和总经理交办工作)1、工作质量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部门工作计划和办公例会研究决定事项和总经理指派的临时任务;(1)每有1项应完成工作任务没有完成扣3分(属于下属负责的工作负监管跟进不力责任扣1分)。

(2)每有1项工作任务没按计划进度完成扣2分(属于下属的工作扣1分)。

(3)工作质量不高,酌情分三档(1、2、3)扣分。

(4)每出现一次失职和工作差错,视造成公司损失大小和对其它部门工作的影响程度分三档(5、10、20)扣分;若没有造成损失只扣2分。

公司规章制度转正制度

公司规章制度转正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转正管理,确保员工队伍的稳定性和专业性,提高公司整体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经过试用期考核的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员工在试用期结束后能够得到合理的转正评价。

第二章转正条件第四条员工在试用期内,应满足以下条件,方可申请转正: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无违反公司纪律行为;2. 完成试用期工作任务,达到岗位要求;3.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4. 无重大医疗事故或安全事故;5. 按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五条对于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完成试用期的员工,需提前一个月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长试用期。

第三章转正流程第六条员工在试用期满前一个月,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转正申请。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门收到转正申请后,组织相关部门对员工进行综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1. 工作表现:完成工作任务的效率、质量及创新性;2. 团队协作:与同事的沟通、协作及支持;3. 遵纪守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况;4. 职业素养:职业道德、职业操守及职业形象。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门根据综合评价结果,向员工发出转正通知或延长试用期的决定。

第九条员工接到转正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转正手续,包括但不限于:1. 签订正式劳动合同;2. 办理社会保险、公积金等手续;3. 参加公司举办的入职培训。

第四章转正待遇第十条转正员工享有以下待遇:1. 正式员工工资待遇;2. 正式员工福利待遇;3. 正式员工晋升、培训等机会。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三条本制度如需修改,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员工入职转正管理制度

员工入职转正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入职转正流程,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入职员工。

第三条员工入职转正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入职培训第四条新员工入职后,公司应安排入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公司概况、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技能等。

第五条入职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具体时间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第六条培训结束后,新员工需参加培训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

第三章考核评估第七条新员工入职后,公司应定期对其进行考核评估,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团队协作等。

第八条考核评估周期为三个月,每月进行一次,累计考核满三个月后,进行综合评估。

第九条考核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第四章转正申请第十条新员工在考核评估周期内,如表现良好,可向部门主管提出转正申请。

第十一条部门主管根据新员工考核评估结果,对转正申请进行审核。

第十二条审核通过后,新员工需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经人力资源部审批。

第五章转正手续第十三条人力资源部审批通过后,为新员工办理转正手续。

第十四条转正手续包括:(一)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二)调整工资待遇;(三)办理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

第十五条转正手续办理完成后,新员工正式成为公司正式员工。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七章特别规定第十八条对于表现特别优秀的员工,公司可缩短考核评估周期,提前办理转正手续。

第十九条对于考核评估不合格的员工,公司可给予一次改进机会,如第二次考核评估仍不合格,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其他规章制度执行。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公司旨在为员工提供公平、公正的入职转正环境,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为公司创造更大的价值。

员工入离职及转正管理制度

员工入离职及转正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入离职及转正流程,保障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规范性,维护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员工及实习生。

第三条员工入离职及转正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确保公司及员工权益。

2. 公平公正原则:对所有员工公平对待,确保入离职及转正过程的公正性。

3. 高效便捷原则:简化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员工顺利办理入离职及转正手续。

第二章入职管理第四条入职条件:1. 符合公司招聘条件,通过面试及背景调查;2. 签订劳动合同;3. 持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等入职所需材料。

第五条入职流程:1. 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需求,发布招聘信息;2.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提交简历,参加面试;3. 面试合格者,人力资源部与其签订劳动合同;4. 新员工按照规定时间到公司办理入职手续,包括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领取工号牌、办理社会保险等;5. 人力资源部为新员工提供入职培训,帮助其尽快融入公司。

第三章转正管理第六条转正条件:1. 试用期满;2. 完成试用期工作目标;3. 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无重大违纪行为。

第七条转正流程:1. 试用期满前一个月,人力资源部对试用员工进行综合评估;2. 评估合格者,人力资源部与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办理转正手续;3. 评估不合格者,人力资源部与其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章离职管理第八条离职条件:1. 员工提出离职申请;2. 经批准后,办理离职手续。

第九条离职流程:1. 员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离职申请;2. 人力资源部审批离职申请,并与员工协商离职事宜;3. 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包括交接工作、退还公司物品等;4. 人力资源部根据离职员工情况,办理相关社会保险手续。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二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公司员工提前转正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提前转正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转正流程,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人力资源优化配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和试用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员工在试用期内享有平等的发展机会。

第二章提前转正条件
第四条员工在试用期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提前转正:
1. 员工在试用期内工作表现优秀,能够胜任本职工作,且获得所在部门主管及上级领导的一致好评;
2. 员工在试用期内积极参与公司各项活动,表现突出,对公司文化认同度高;
3. 员工在试用期内工作态度端正,无重大违纪行为,能够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4. 员工在试用期内通过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和考核,成绩优异;
5. 员工在试用期内因公司业务需要,确需提前转正的。

第五条提前转正申请需由员工本人向所在部门主管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章提前转正流程
第六条员工提出提前转正申请后,所在部门主管负责对员工进行考核,并提出是否同意提前转正的意见。

第七条部门主管将考核意见及员工相关证明材料报送人力资源部门。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门审批同意后,将提前转正的员工信息通知相关部门,并进行公告。

第十条提前转正的员工自批准之日起,享受正式员工的待遇。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三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另行规定。

员工转正管理条例

员工转正管理条例

员工转正管理条例
为更好的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合理安排公司日常工作,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员工履行职责的意识,规范公司员工转正程序,将制定本条例。

一、总则
1.本《条例》只适用于深圳达实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

2.本《条例》有关规定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具体执行。

3.《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中途若有变动,须经公司董事会成员决定,
方可修改。

二、细则
1.所有员工转正前,均有1-3个月试用期,具体时间视其表现而定,优秀
者可提前结束试用期。

2.正常试用期内无法达到规定工作标准,须延续试用的,在延期内达到公
司工作标准的,可转为正式工。

3.试用期间,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制的,方可转为正式工。

4.试用期间,员工病事假超过一周或迟到早退达3次者,不予转正。

5.试用员工转正,须由所在部门领导提出申请报请区域领导审批,转交行
政人事部备案确认合格者,方可转正。

6.员工转正时,须持有行政人事部签发的“员工转正通知书”加以确认。

7.员工转正后,及时同公司签定《深圳市经济特区劳务合同》,明确劳动关
系及有效期限。

8.员工转正过程中,有义务按行政人事部要求,呈交相关个人资料,供人
事部备案。

9.试用员工转正后一律增加社会保险金350元。

工作特别突出者,由部门
领导提出申请增加工资,区域领导最后决定。

10.员工转正时须到公司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验,体验合格者转为正式工。

三、附则
员工转为正式工后,本《条例》未尽事宜,请参照《员工手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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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转正管理规范
第一条为明确和规范员工转正程序,确保员工转正考核管理工作规范、有效、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长城信息新员工试用期转正和岗位调配员工考察期转正管理工作。

第三条转正管理原则
(1)所有首次入职员工均需依法设定试用期,经人力资源分管领导审批通过可另行约定。

试用期设定标准为:劳动合同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为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为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低于三个月,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2)跨岗位子序列调配人员必须设定岗位考察期,考察期一般为三个月,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3)再次入职员工不设定试用期,如有需要可参照岗位调配约定岗位考察期。

(4)员工试用期/考察期工作表现优秀,试用或考察满一个月后可申请提前转正。

第四条职责:
(1)转正员工所在部门:负责收集和记录转正人员试用期/考察期工作表现信息并做出行评价和签署部门转正意见;
(2)人力资源部:负责对转正人员试用期/考察期内考勤、培训等方面进行评价,签署人力资源部转正意见并报批(员工转正管理权限详见附件);负责员工转正手续的办理。

第五条程序:
(1)人力资源部发出员工转正的通知;
(2)员工填写《转正审批表》并提交所在部门;
(3)部门对员工试用期/考察期工作表现做出评价、签署部门转正意见并提交至人力资源部;
(4)人力资源部对员工试用期/考察期内考勤、培训等方面表现做出评价、签署人力资源部转正意见并权限领导审批;
(5)员工转正手续办理。

第六条员工试用期/考察期内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提前转正:
(1)绩效考核结果为卓越的考核周期不低于整个试用期/考察期的三分之一;
(2)绩效考核结果为优良及以上的考核周期不低于整个试用期/考察期的三分之二;
(3)在工作领域获得公司或以上层面的奖励。

第七条员工试用期/考察期内出现以下情况或行为之一,不予转正:
(1)无绩效考核成绩或考核成绩低于合格;
(2)新员工入司培训考试不及格;
(3)严重违纪或违纪3次(含旷工、迟到、早退等)。

第八条试用期不予转正人员,公司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第九条《转正审批表》为员工转正考核的必备资料,因员工本人未按时提交《转正审批表》导致转正延迟的,一切责任由员工本人承担。

第十条在转正管理过程中弄虚作假、出具不真实的评价意见,导致员工转正审批结果出现明显偏差的属严重违纪行为。

第十一条在转正管理过程中违规,经人力资源部提醒3次仍不予改
正的属违纪行为。

第十二条严重纪行为和违纪行为由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造成经济损失的,直接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第十三条本管理规范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1)《转正流程图》
(2)《转正管理工作权限》
(3)《员工转正审批表》
附件一:转正管理流程图
员工转正管理流程
用人部门
人力资源部
员工本人
关键控制点
转正审批及手续办理
转正通知发布
转正申请及部门审核
开始
发布员工转正通知
1.人力资源部人事管理岗提前一个月邮件发布次两月员工转正通知;
提醒督促员工按时提交转正审批表提交《转正审批
表》
《转正人员名单》《转正审批表》
评价并签署部门转
正意见
签署人力资源部转正意见并报批
转正
《转正审批表》
办理员工转正手续解除劳动关系
2.用人部门提醒并督促员工按要求填写并提交《转正审批表》;
3.用人部门根据员工工作表现签署部门转正意见并在员工转正前10个工作日将签字完成的《转正审批表》提交至人力资源部(试用期为一个月的人员提前5个工作提交);
4.人力资源部签署部门转正意见并逐级报批;
5.人力资源部提前3个工作日告知员工转正审批结果并办理相关手续。

结束
试用期/考察期
岗位调配
NO
YES
考察期
试用期
附件二:转正管理工作权限
注:
1.一级部门副职以下人员申请提前转正或转正评价意见为不予转正的,审批权限对
应上调一级;
2.上表中权限主体为部门的,具体权限可由部门负责人授权他人,但应书面授权,
且授权人仍须承担所授权事项的相关责任。

附件四:《转正审批表》
转正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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