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建四局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筑六局),是世界500强中国建筑股份公司直属的中央大型建筑企业,是中央企业驻津单位,至今已有50多年的发展历程,近年来,依托上市公司强大的资金实力以及自身良好的市场公共关系、优秀的项目管理团队,形成了强劲的发展势头。
中国建筑六局所属的基础设施公司地处天津滨海新区塘沽开发区,是中国建筑六局按照中建股份公司打造专业化特色的要求、顺应国家投资导向,进一步推动六局完成产业结构转型,实现六局大土木经营战略,以原局路桥公司为载体,于2007年3月5日挂牌成立。
现有员工700多人,其中本科学历的员工占70%以上。
本部下设总经理办公室、市场营销部、项目管理部、技术质量部、安全管理部、商务合约部、融资与投资部、财务资金部、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企业发展部、审计部等12个职能部门。
现有22个在施项目:重庆江津迎宾长江大桥、山西阳五高速二期、唐山市滨海大道、广东韶赣高速公路、吉草高速、长沙京港澳绕城高速、重庆奉节至巫溪高速、虎林至建三江高速、长春西站综合换乘中心、牡丹江会展中心、大丰通港大道等。
新近中标的重庆市江津中渡长江大桥,合同额18亿元,一部分新的大项目也都在积极运作之中......中国建筑六局基础设施公司年合同额50亿元,2011年可达100亿元;年施工能力50亿元。
基础设施公司以融资带动总承包的发展模式,2011年,提出了“1234”的工作思路,以“一轴两翼”的市场营销格局为主导,三个创新方向,以四个工作导向为依托,努力打造辐射全国的大型基础设施专业公司。
中国建筑六局基础设施公司将以诚信的文化,坚实的管理,远见的视野,宽广的胸怀,真诚欢迎公路、铁路桥、市政施工领域的中高级人才加盟,共谋发展,共创事业!公司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泰达MSD C1公司网址:公司信箱:ccsebisd@。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与曹建辉、邵张兵等劳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与曹建辉、邵张兵等劳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劳务合同纠纷【审理法院】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1.30【案件字号】(2020)苏06民终3642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卢丽郭相领杜太光【审理法官】卢丽郭相领杜太光【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曹建辉;邵张兵;上海建熙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当事人】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曹建辉邵张兵上海建熙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曹建辉邵张兵【当事人-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上海建熙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陈栋春上海摘要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陈栋春上海摘要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陈栋春【代理律所】上海摘要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被告】曹建辉;邵张兵;上海建熙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院观点】关于工资欠款真实性问题。
【权责关键词】无效合同合同约定直接证据新证据诉讼请求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关于工资欠款真实性问题。
曹建辉在邵张兵承接的中建四局项目工地工作,有工作期间的考勤表等证据证明。
且在工程施工期间,中建四局根据邵张兵上报的农民工工资明细发放了部分农民工工资,其中包含曹建辉等人的工资。
中建四局以曹建辉等工人并非其直接雇佣为由否定工资欠款的真实性缺乏依据。
关于中建四局应否承担连带责任的问题。
中建公司将工程劳务部分发包给建熙公司,建熙公司违法分包给邵张兵个人,曹建辉要求邵张兵、建熙公司与中建四局对工资欠款承担连带责任应予支持,但中建公司作为劳务工程发包方,仅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虽然中建四局与建熙公司尚未就全部三项工程进行总结算,但仅就双方已进入结算的四期工程而言,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中建四局向建熙公司支付78万余元,中建四局对该判决并未提出上诉,可见中建四局在本案上诉中所称其工程款已过付的主张目前尚不能成立。
中建四局安装合同范本

中建四局安装合同范本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乙方(承包方):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需要进行________(工程项目名称)的安装工作,乙方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承担甲方的安装工程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1.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1.3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1.4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1.5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1.6 工程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第二条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2.1 本工程固定总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2 工程价款支付方式:2.2.1 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作为预付款。
2.2.2 工程进度达到____%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____%。
2.2.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____%。
2.2.4 剩余____%作为质量保证金,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支付。
第三条工程质量与验收3.1 乙方应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和甲方要求进行施工。
3.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验收申请,甲方应在收到申请后____日内组织验收。
3.3 工程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工程验收合格书》。
第四条双方权利与义务4.1 甲方权利与义务:4.1.1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4.1.2 甲方应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水电等条件。
欠付工程价款利息如何计算?(6个要点+6个典型判例)

⽋付⼯程价款利息如何计算?(6个要点+6个典型判例)⽋付⼯程价款利息如何计算?(6个要点+6个典型判例)⼯程报⼯程款是承包⼈进⾏⼯程施⼯,发包⼈应⽀付的合同价款。
⼯程款按⽀付阶段不同通常可分为预付款、进度款、竣⼯结算款和质保⾦。
⼯程完⼯后,发包⼈与承包⼈进⾏结算,发包⼈按照双⽅认可的价款拨付⼯程价款即可。
然⽽,在现实⽣活中,由于发包⽅未能如期拨付⼯程价款,造成⼯程价款的拖⽋现象,于是双⽅对于⼯程价款拖⽋期间的利息如何计算便成为⼀个突出的问题。
那么,对于发包⽅拖⽋的⼯程款如何计复利息呢?▌⼀、发包⼈⽋付⼯程价款,偿付⽋款利息是法定的义务,具有强制性,⽆须当事⼈特别约定。
发包⼈⽋付⼯程,除应承担向承包⼈继续⽀付⼯程款的责任外,还应当⽀付因拖⽋⼯程款⽽产⽣的利息。
这个利息⽆须当事⼈合同中特别约定,是法律规定发包⼈应承担的义务。
⼯程款的逾期⽀付利息与建设⼯程合同是否有效没有关系,即使合同因违法转分包或者违法挂靠⽽⽆效的,权利⼈照样可以主张⼯程款的逾期⽀付利息。
最⾼⼈民法院在深圳市国远船务⼯程有限公司与福建省顺达航道疏浚⼯程有限公司航道疏浚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2013)民申字第1947号】中认为:“关于案涉⼯程款是否⽀付利息的问题。
建设⼯程司法解释第⼆条突破了⽆效合同处理后果的⼀般原则,确定了建设⼯程施⼯合同虽然被认定⽆效,但建设⼯程验收合格,施⼯⽅可参照合同约定⽀付⼯程价款的原则。
该司法解释第⼗七条规定,当事⼈未对⼯程款利息计付标准进⾏约定的,应按照中国⼈民银⾏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依据此项规定,⼯程价款利息并⾮违约⾦⽽系法定孳息,因此⽆论合同是否有效,施⼯⽅基于其⼯程款请求权均有权主张利息损失。
依照⼀审查明的事实,案涉⼯程于2011年12⽉29⽇经北部湾集团、建港公司与相关单位进⾏了验收,确认⼯程质量合格,顺达公司依据司法解释的规定有权主张⼯程款并请求利息损失。
⼆审法院依照建设⼯程司法解释第⼗七条及第⼗⼋条第(⼀)项判定国远公司⾃⼯程交付之⽇起⽀付⼯程款利息并⽆不当。
赵雪峰、张鑫劳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赵雪峰、张鑫劳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劳务合同纠纷【审理法院】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8.19【案件字号】(2020)黑01民终81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李娜【审理法官】李娜【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赵雪峰;张鑫;付利;煜祺(沈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建四局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当事人】赵雪峰张鑫付利煜祺(沈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建四局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赵雪峰张鑫付利【当事人-公司】煜祺(沈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建四局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安然辽宁双辉律师事务所;陈玲丽辽宁双辉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安然辽宁双辉律师事务所陈玲丽辽宁双辉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安然陈玲丽【代理律所】辽宁双辉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赵雪峰【被告】张鑫;付利;煜祺(沈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建四局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观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权责关键词】无效代理合同过错合同约定自认新证据诉讼请求变更诉讼请求【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二审对一审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
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工程施工的劳务分项是建设工程施工分项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判断实际施工人的条件,相关司法解释在司法实践中给予了规范和指导,一定程度上也突破了合同的相对性原则,赋予实际施工人以诉权,维护了实际施工人利益,体现了对农民工权益的特殊保护。
装饰装修施工专项方案

编号:SJ6GSHN.HDLZ- 益阳恒大绿洲首一期项目装饰装修工程专项方案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批表工程名称益阳恒大绿洲首一期工程建筑面积结构型式约12.6万平方米剪力墙结构施组(方案名称)装饰装修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单位中建四局益阳恒大绿洲首一期项目经理部项目总工评审意见:评审人:年月日项目经理审批意见:审批人: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工程名称:益阳恒大绿洲首一期编号:致:益阳恒瑞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我方已根据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完成了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并经我单位上级技术负责人批准,请予以审查。
附:装饰装修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承包单位(章)项目经理日期年月日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签名:日期:项目经理审查意见:签名:日期:工程部经理审核意见:签名:日期: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工程名称:益阳恒大绿洲首一期编号:致:友谊国际咨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我方已根据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完成了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并经我单位上级技术负责人批准,请予以审查。
附:装饰装修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承包单位(章)项目经理日期年月日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专业监理工程师日期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意见: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日期目录第一章编制说明与依据 (1)第二章工程概况 (1)第三章施工组织和施工部署 (2)一、施工组织机构 (2)二、施工部署 (3)三、施工准备 (5)第四章抹灰工程施工 (8)一、工艺流程 (8)二、施工准备 (8)三、抹灰砂浆及材料要求 (9)四、施工工艺 (9)五、质量标准 (15)六、成品保护 (15)第五章外墙施工 (16)一、外墙饰面砖施工 (16)二、外墙涂料工程 (19)第六章楼地面施工 (22)一、水泥砂浆地面 (22)第七章顶棚施工 (26)一、水泥砂浆涂料顶棚施工 (26)二、混合砂浆涂料顶棚施工 (26)第八章注意事项 (26)第九章安全环保措施 (27)第十章附图 (27)第一章编制说明与依据一、编制说明1.本施工方案主要是根据益阳恒大绿洲首一期建筑图纸;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关规范、标准、规程、图集以及有关地方行业标准、规程、图集;我司现行管理办法;项目现场实际情况编制而成。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建筑工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规定了双方在施工过程中
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工程的顺利进行和双方的合法权益。
以下是一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范本,供大家参考: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建筑工程施工任务,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工程
内容、质量、工期等要求,完成建筑工程施工任务。
第二条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建筑施工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
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三条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和质量要求,按时支付工程款,并
配合乙方进行施工。
第四条工程款支付方式为,分期支付,具体支付比例和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五条乙方应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并负责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施工期间如发生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按照双方
协商的方式进行处理。
第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以上是一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范本,希望能够对大家在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
同时提供一些参考。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对于工程的顺利进行和双方的合法权益都非常重要,希望双方能够在签订合同时认真对待,确保合同的有效执行。
工程施工承诺书_6

工程施工承诺书工程施工承诺书篇1甲方:__x乙方:__x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该工程单项工程以劳务大清包的方式清包包给乙方施工。
为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树立施工单位良好形象,乙方向甲方项目部做出如下承诺:一、服从项目部的统一指挥,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以及国家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有序施工,项目部拟定分项工期,确保完成,达不到要求自愿接受处罚。
二、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达不到要求,并经甲方技术人员两次指正仍达不到要求,经项目部研究确定更换乙方施工班组,乙方无条件撤场,撤场后甲方根据乙方已完成工程量,按合同单价70%支付工人工资。
三、乙方管理好自己的施工人员,做好文明安全施工,爱护甲方该项目的所有机械设备、设施、周转材料。
做到不损坏、不偷盗、不浪费。
如经甲方管理人员发现以上不良现象,除当事人承担责任外,乙方自愿接受叁仟元处罚。
四、乙方施工期间,合理利用甲方提供设备,下班后分类清理,清洗干净,归位堆放整齐。
关好水电源,做到防雨、防漏、防损、防危险。
如不能每天即时做到以上要求,甲方将安排人员处理,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宿舍、厨房、厕所每天清理干净,防止疫情发生。
员工用品摆放整齐,保持卫生整洁。
如达不到要求,甲方指派人员整理,费用由乙方处理。
六、乙方如临时请跑场人员,下班后自觉接受出场检查,交通工具按指定的地点有序停放。
七、对进场的所有施工人员做到班前、班后进行安全教育,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和熟悉各项操作规程,如有违反规定,乙方自愿受罚。
八、工期安排:(有效工期)1、基础2、地下室:3、一层结构:4、二层及以上:5、水电工、架子工,交叉作业,全线配合。
九、奖罚规定1、工期提前、拖延半天,奖、罚元,累计计算。
2、不戴安全帽,穿拖鞋,每人次罚元。
3、结构封顶,该项目部组织各楼号共同评定,质量、工期等达标的奖元,最差者罚元。
4、砼漏震、蜂窝、模板跑模发现一处,罚款节严重的罚款500元~500元。
5、酒后作业或酗酒闹事的每人次罚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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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深圳市华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中建四局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等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签定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沙浦围拆迁安置工程
1.2工程概况:本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70000平方米,其中酒店建筑面约为23472平方米,办公、公寓、商业部分建筑约为36584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约为10271平方米;公建区屋面建筑面积约为442平方米;1—9#住宅楼建筑面积约为98643平方米,砼剪力抗震墙结构。
二、工程造价
2.1本工程价款为固定单价,固定单价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综合单价计算,每平方
米建筑面积固定单价为:元人民币。
2.2本工程暂定总价(人民币):28050万元(暂定建筑面积170000平方米×1650元/平方米),其中地下室主体结构部分暂定价为:2054万元;地下室装饰、水电安装工程暂定价为:355万元;地上部分主体结构部分暂定价为:15973万元;地上部分装饰和安装工程暂定价为:9668万元。
实际价款以双方竣工结算为准。
三、承包方式
3.1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质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四、承包范围
4.1承建范围:土方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地下室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工程、普通装饰工程(毛坯交楼标准:天棚局部水泥腻子修补,墙面做至抹灰层、地面结构找平)、电梯大堂装饰工程、防水工程、屋面工程、铝合金门窗工程、栏杆工程、电气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
4.2以下工程不在合同承包范围:桩基础工程、人防工程、高低压变配电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发电机组安装工程、燃气工程、电梯工程、智能化弱电安装工程、室外工
程、市政工程、电话(数据)、防火卷帘门、有线电视、宽带工程、庭院绿化及景观工程、白蚁防治工程、户内外门工程、自动抄表工程、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
4.3本条第2、3款所指非承包范围的是个项目,由甲方自主发包,乙方可按甲方发包项目的结算价的3%收取总包配合费,该项目费用由甲方代扣,直接列入乙方结算。
乙方必须无条件提供和配合分包或配套项目及总进度计划控制、质量方面的衔接、分包单位所需的垂直运输、材料堆场及其他施工便利,且不得再次收取其他费用(甲方直接分包工程单位所使用水电费按表计量计价支付给乙方)。
五、质量标准
5.1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六、工程计价及结算方式:
6.1工程计价方式:乙方施工范围内工程价款为固定单价,固定单价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综合单价计算,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为(不含税):1650.00元人民币/平方米。
6.2工程变更:变更导致合同价款、工期的增减,调整合同价款、工期。
变更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变更工程的计价标准按照国《家
建筑工程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的规定计算。
6.3工程量计算:竣工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按照国家建筑
6.4工程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建筑面积)予以按实结算。
计算方式: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竣工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固定综合单价(1650元)+总包配合费±变更工程价款。
七、工程款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和时间:按工程形象进度支付工程款(进度款),付款时间及工程价款包含的内容见下表。
八、施工工期
8.1本工程以监理工程师开具的具有法定开工时间的开工令为开工的前提条件: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 年月日
合同总日历天数:天
8.2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及控制工期拖延,工期相应顺延; 8.2.1不可抗力:
8.2.1.1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
8.2.1.2非甲方、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罢工、停工等;8.2.1.3六级以上(含六级)地震;
8.2.1.4八级以上(含八级)持续一天的大风;
8.2.1.5持续降雨5小时且降雨量在20mm以上;
8.2.1.6气象、地震、卫生部门规定的情形;
8.2.2甲方未在开工前提供施工场地,提供图纸。
8.2.3非乙方原因工程延期开工、停建、缓建、暂停施工。
8.2.4因甲方原因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九、工程质量保修
9.1保修期限:本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为二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9.2质量保修范围:乙方施工承包范围内工程。
9.3保修金及其支付:本工程质量保修金为结算总价的3%,工程保修期达一年后7日内支付工程结算总额的2%,剩余1%保修金与保修期达2年后7日内支付。
十、甲乙双方责任
10.1甲方责任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工地红线内,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负责工地的三通一平,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终端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甲方未能履行9.1款各项责任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0.2乙方工作
(1)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2)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3)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4)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甲方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协商增加合理的费用。
(5)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6)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7)承包人未能履行9.2款各项义务,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有关损失。
十一、争议和违约
1、争议
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本着有好合作精神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解决:1)经双方同意可提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则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2、违约
(1)省、市及当地政府等主管部门对工程的各项检查(质检、安检等等),甲方应全力牵头组织并协调与政府部门的关系。
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或工程确实无法进行施工而造成工程缓建或停建,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单方赔偿乙方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如本工程缓建或停建累计时间超过30天,甲方即在缓建或停建累计第30天后的7天内将乙方全部已完工程量(包括因缓建或停建造成乙方的相关经济损失、违约金等)按本协议约定的结算办法全额结算并支付乙方。
(2)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乙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继续履行合同。
(3)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暂停、终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违约方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七天内做出答复,超过七天不予答复视为同意终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4)甲、乙双方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须在时间发生后7天内支付乙方已完工程量的90%,并在解约后28天内按本协议约定计价办法办理完已完工程量的结算(包括罚金、违约金等)甲方在结算完成后7天内并按结算金额支付乙方余下工程款。
(5)因乙方资金不到位造成工程缓建或停建,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6)如甲方不能按合同付款,甲方支付乙方应付工程款的延期利息,延期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给乙方,但并不免除甲方违约责任。
十二、其他
1、因前期桩基础工程由其他承包人施工,甲方承诺以上工程甲方和其他承包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与乙方无关,并且不能影响到乙方进场后的施工进度。
2、本工程的所有报建费用根据政府文件规定,甲乙双方各自缴纳应该缴的各项费用。
3、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待全部价款结算清后失效。
甲方:深圳市松岗沙浦围股份合作公司乙方:中建四局第六建筑工程深圳市华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