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阶段验收
小型水利工程验收制度

小型水利工程验收制度我们需要明确小型水利工程的范围。
这类工程通常指的是规模较小、投资较少、技术要求相对简单的水利设施建设,如小水库、引水渠、排洪沟等。
虽然规模不大,但它们对保障地区水资源的合理分配和利用、防洪减灾等方面起着基础性的作用。
让我们具体看看这份小型水利工程验收制度范本的内容要点。
一、验收准备阶段在验收前,必须确保工程项目已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完成,所有施工记录、检验报告等资料齐全。
应组建由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第三方监督机构代表组成的验收小组,并提前制定详细的验收计划。
二、实体检查阶段验收小组将对工程实体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工程质量、结构尺寸、材料使用等方面。
这一阶段要特别注意检查隐蔽工程的施工质量,以及关键部位的处理是否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
三、功能测试阶段对于水利工程来说,功能性测试尤为重要。
验收小组需要对工程的水文、水力性能进行测试,确保各项指标符合设计要求。
例如,水库的蓄水能力、渠道的输水效率等都应在实际工况下进行验证。
四、环境和社会影响评估除了对工程本身进行检查外,还应评估工程对周边环境和社会的影响。
这包括工程建设期间的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以及对当地居民生活、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等。
五、缺陷整改与复验在初次验收中若发现问题,需由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并在整改完成后进行复验。
复验合格后,方可视为工程验收成功。
六、验收报告编制验收小组应编制详尽的验收报告,报告中应包含验收过程、结果以及建议等内容。
报告应由小组成员共同签字确认,作为工程交付使用的依据。
通过上述内容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到,小型水利工程验收制度范本涵盖了从准备工作到最终报告编制的全过程。
每一个环节都是为了确保工程的质量与安全,防止因疏忽大意而造成的安全事故。
(完整版)水利工程验收方案

(完整版)水利工程验收方案水利工程验收方案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一份完整的水利工程验收方案,确保工程的合格验收和顺利交付。
2. 验收标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水利工程验收的基本要求,制定以下验收标准:- 安全性:确保水利工程的结构安全可靠,不会带来安全隐患。
- 可靠性:工程设备和系统的性能稳定可靠,不受外界因素干扰。
- 可持续性:工程设计满足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环境影响得到有效控制。
- 经济性:工程建设和运行成本合理,资源利用效率高。
- 规划及设计准确性:验证工程的规划和设计是否符合实际需求和技术标准。
3. 验收过程及要点3.1 验收准备阶段- 收集并准备相关文件和记录,包括设计图纸、建设合同、工程施工报告等。
- 确定验收委员会成员,包括相关专业人员、监理工程师和业主代表等。
3.2 验收方案制定阶段- 建立验收方案,包括验收的具体步骤、验收对象、验收标准等。
- 确定验收时间和地点。
3.3 验收实施阶段- 验收委员会按照方案进行验收工作,检查工程的各个方面是否符合要求。
- 验收委员会成员记录相关信息和发现的问题,以备后续处理和整改。
3.4 验收结果评定阶段- 验收委员会根据验收工作的记录和发现的问题,评定工程的验收结果。
- 如发现问题或不符合要求的地方,提出整改要求并制定整改计划。
4. 验收文件和报告验收工作结束后,应编制以下文件和报告:- 验收报告:记录验收过程、评定结果和整改要求等信息。
- 验收意见书:明确对工程的评价和建议,并给出后续处理的指导。
5. 验收后处理根据验证结果的评定和整改要求,进行工程的后续处理,确保工程符合验收标准和要求。
6. 总结水利工程验收是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
通过制定完整的验收方案,按照标准化的验收步骤进行验收工作,能够有效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可靠性。
本文档包括了验收方案的制定、实施和评定等关键过程,旨在为水利工程验收提供指导和参考。
水利工程验收规范的工程验收标准工程验收标准执行要求

验收实施与监督
验收程序
按照验收计划,组织专业人员对 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单位工程 的验收,并形成验收意见。
质量评估
对工程的质量进行全面评估,包 括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外观质 量等方面。
验收监督
政府监管部门对验收过程进行全 程监督,确保验收工作的公正、 公开、公平。
04
工程验收内容
水利工程主体结构验收
验收的分类和内容
阶段验收
专项验收
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按照工程进 度和重要节点进行阶段验收,主要包 括基础处理、主体结构施工、设备安 装调试等阶段的验收。
针对水利工程中的特定项目或设备进 行专项验收,例如水下工程、闸门启 闭设备等。
竣工验收
在水利工程建设完成后,对整个工程 进行全面的验收,包括工程实体、外 观质量、设备运行、资料归档等方面 的验收。
水利工程辅助设施验收
总结词
辅助设施功能性
详细描述
对水利工程中的辅助设施进行功能 性检测,如输水管道、排水设施、 供电系统等,确保设施运行正常。
总结词
辅助设施安全性
详细描述
检查辅助设施的安全性,如防洪设施 、安全防护设施等,确保设施在紧急 情况下能够正常发挥作用。
总结词
辅助设施与主体结构的协调性
详细描述
03
正常运行构成威胁。
环保不达标
04 水利工程可能对周边环境产生影
响,如未达到环保标准,需进行
整改。
工程验收问题处理原则
实事求是
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客观分析,不隐瞒、不 夸大。
规范处理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对问题 进行整改。
预防为主
对常见问题进行归纳总结,提前制定预防 措施,避免问题再次出现。
水利工程验收的步骤和方法

水利工程验收的步骤和方法1. 验收准备1.1 编制验收计划:根据工程进度,制定详细的验收计划,明确验收时间、地点、对象及验收组成员。
1.2 准备验收资料:收集工程设计文件、施工记录、质量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以便验收组进行查阅。
1.3 安排现场查验:确保工程现场整洁、安全,便于验收组进行实地查验。
2. 成立验收组2.1 验收组组成:验收组应由业主、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代表组成,必要时可邀请专家参与。
2.2 验收组职责: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和标准。
3. 现场查验3.1 实地查看:验收组成员应逐一查看工程现场,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进行评估。
3.2 查阅资料:验收组应查阅相关资料,了解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情况。
3.3 询问解答:验收组成员可向项目各方代表询问工程相关问题,确保项目各方代表对工程情况的了解。
4. 验收评定4.1 汇总意见:验收组成员根据现场查验和查阅资料的情况,提出各自的评价意见。
4.2 综合评定:验收组对各项评价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形成验收结论。
4.3 验收报告:验收组应编制验收报告,详细记录验收过程、评定结果及存在的问题。
5. 整改落实5.1 问题反馈:将验收报告中指出的问题反馈给项目各方,要求其制定整改措施。
5.2 整改落实:项目各方根据反馈意见,认真开展整改工作,确保工程问题得到解决。
5.3 整改验收:整改完成后,项目各方应向业主报告整改情况,必要时进行二次验收。
6. 验收总结6.1 验收总结会议:组织验收总结会议,对验收过程进行回顾,总结经验教训。
6.2 验收工作总结报告:编制验收工作总结报告,向相关部门报告验收结果及工作总结。
7. 归档保存将验收资料、验收报告等相关文件进行归档,以便日后查阅。
通过以上步骤和方法,可以确保水利工程验收的顺利进行,确保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等方面达到预期目标。
希望本文档对水利工程验收工作有所帮助。
水利工程阶段验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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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与实务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主讲老师:李 想
2F320095 水利工程专项验收的要求
考情分析: 单选题: 2010[福建],2012[10月],2016(2); 多选题: 无; 案例题: 2015(2),2017(1)。
2F320095 水利工程专项验收的要求
水利水电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按 有关规定进行专项验收。
一、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 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 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水利水电》HJ 464-2009,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有关工作程序和技术 要求如下。 (一)验收技术工作程序 分为三个阶段:准备、验收调 查、现场验收。(准掉线) (2016(2)考点)
①水电站机组带额定负荷连续运行时间为72h;泵站机组带额定负 荷连续运行时间为24h或7d内累计运行时间为48h,包括机组无故障停 机次数不少于3次;
2F320094 水利工程阶段验收的要求
7.水电站(泵站)机组启动验收 (8)首(末)台机组启动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技术预验收工作报告已提交; ②技术预验收工作报告中提出的遗留问题已处理。 (9)首(末)台机组启动验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听取工程建设管理报告和技术预验收工作报告; ②检查机组和有关工程施工和设备安装以及运行情况; ③鉴定工程施工质量; ④讨论并通过机组启动验收鉴定书。
《李想水利一章一图系列》--验收
水利
专项验收 ①环境保护 ②水土保持
阶段验收 ①导截流验收 ②下闸蓄水验收
③移民安置 ③引水工程通水验收
④工程档案
④水电站(泵站)首末 机组启动验收
2F320094 水利工程阶段验收的要求
水利工程验收流程:完整篇

水利工程验收流程:完整篇1. 引言水利工程验收是确保水利工程质量和功能的重要环节,它涉及到对水利工程的建设、设计和施工过程进行全面评估和检查。
本文将详细介绍水利工程验收的完整流程。
2. 验收前准备在进行水利工程验收之前,需要做一些必要的准备工作。
这包括:- 收集并整理相关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 确认验收的时间、地点和参与人员;- 对水利工程进行初步检查,确保其基本结构和功能完好。
3. 验收程序水利工程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程序:3.1 设计文件审查验收组应仔细审查设计文件,包括设计方案、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等。
确保设计方案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并与实际工程相符。
3.2 现场勘察验收组需要前往水利工程现场进行勘察,对工程的实际建设情况进行检查。
主要内容包括:- 工程结构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施工质量和工艺的符合性;- 设备、设施和管线的安装情况;- 环境保护和安全措施的合规性。
3.3 功能测试验收组应对水利工程的功能进行测试,确保其满足设计要求和实际需求。
测试内容包括:- 水利工程的供水、排水或灌溉功能;- 相关设备和系统的正常运行;- 对特殊情况的应对能力测试。
3.4 质量检验验收组需要对水利工程的质量进行检验,确保其达到相关的质量标准。
检验内容包括:- 材料的质量和使用情况;- 施工工艺的合理性和质量;- 结构和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3.5 文件审查验收组需要对水利工程的相关文件进行审查,包括施工记录、检测报告和操作手册等。
确保这些文件齐全、准确,并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3.6 综合评估验收组将根据以上的审查、勘察、测试和检验结果,对水利工程进行综合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 工程的质量和技术指标;- 设计和施工的合规性;- 环境保护和安全措施的有效性。
4. 验收报告和结论验收组将根据综合评估结果,撰写验收报告并提出结论。
验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验收的目的和范围;- 验收过程和所采用的方法;- 验收结果和评估意见;- 验收结论和建议。
水利工程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水利工程建设工程验收规程一、工程验收监督管理1、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水利部所属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按照水利部授权,负责流域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2、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应对工程的法人验收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3、工程验收监督管理的方式应包括现场检查、参加验收活动、对验收工作计划与验收成果性文件进行备案等。
4、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以及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可根据工作需要到工程现场检查工程建设情况、验收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对接到的举报进行调查处理等。
5、工程验收监督管理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验收工作是否及时;(2)验收条件是否具备;(3)验收人员组成是否符合规定;(4)验收程序是否规范;(5)验收资料是否齐全;(6)验收结论是否明确。
6、当发现工程验收不符合有关规定时,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应及时要求验收主持单位予以纠正,必要时可要求暂停验收或重新验收并同时报告竣工验收主持单位。
7、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应对收到的验收备案文件进行检查,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备案文件应要求有关单位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8、项目法人应在开工报告批准后60 个工作日内,制定法人验收工作计划,报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当工程建设计划进行调整时,法人验收工作计划也应相应地进行调整并重新备案。
9、法人验收过程中发现的技术性问题原则上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合同约定不明确的,应按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规定处理。
当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暂无规定时,应由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负责协调解决。
二、单位工程验收1、单位工程验收应由项目法人主持。
验收工作组由项目法人、勘测、设计、监理、施工、主要设备制造(供应)商、运行管理等单位的代表组成。
必要时,可邀请上述单位以外的专家参加。
2、单位工程验收工作组成员应具有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应执业资格,每个单位代表人数不宜超过3名。
水利工程验收规程

水利工程验收规程引言:水利工程是国家基础设施建设中至关重要的一部分,它涉及到水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对于国家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有着深远的影响。
为了确保水利工程的安全、可靠和长期运行,水利工程验收规程被制定出来。
本文将从整体规程、规程依据、验收目标、验收要求以及验收程序等方面对水利工程验收进行论述。
一、整体规程水利工程验收规程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水利工程建设实践和技术经验而制定的。
它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水利工程的安全、可靠和公平,促进水利工程建设的科学发展和规范运营。
整体规程对于水利工程建设者、验收机构和相关人员具有指导和约束作用,可以统一各方的认识,提高验收的质量和效率。
二、规程依据水利工程验收规程的制定依据主要包括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行业规范和专业经验等。
其中,国家法律法规是水利工程验收的最高依据,它规定了水利工程落地、运行和维护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技术标准是水利工程验收的具体要求,它包括了设计、施工、材料等方面的技术指标和质量要求。
行业规范是水利工程验收的操作指南,它针对不同类型的水利工程建设,提供了详细的验收方法和程序。
专业经验是水利工程验收的宝贵财富,它积累了水利工程建设和验收中的实践经验和教训,可以对规程的修订和完善提供有益的借鉴。
三、验收目标水利工程验收的首要目标是确保工程的安全和可靠。
水利工程承受着巨大的水压和水力荷载,因此其结构强度和稳定性是验收的重要指标。
同时,水利工程还要满足工程质量和施工文件的要求,确保工程的质量和技术指标达到设计要求。
此外,验收还要关注工程的环境影响和社会效益,努力实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四、验收要求为了保证水利工程验收的准确和公正,需要遵循以下要求:1. 验收应由专业的验收机构和验收人员负责,他们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熟练运用相关的技术和方法。
2. 验收依据应明确,验收方案和技术标准应事先制定,以确保验收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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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验收(一)一般规定1、构成:《规程》6.1.1 阶段验收应包括枢纽工程导(截)流验收、水库下闸蓄水验收、引(调)排水工程通水验收、水电站(泵站)首(末)台机组启动验收、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以及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增加的其他验收。
2、主持单位及验收委员会组成:《规程》6.1.2 阶段验收应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或其委托的单位主持。
阶段验收委员会应由验收主持单位、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运行管理单位的代表以及有关专家组成;必要时,可邀请地方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参加。
工程参建单位应派代表参加阶段验收,并作为被验收单位在验收鉴定书上签字。
3、验收申请:《规程》6.1.3 工程建设具备阶段验收条件时,项目法人应提出阶段验收申请报告,其内容要求见附录H。
阶段验收申请报告应由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审查后转报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应自收到申请报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进行阶段验收。
4、验收主要内容:《规程》6.1.4 阶段验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检查已完工程的形象面貌和工程质量;2.检查在建工程的建设情况;3.检查未完工程的计划安排和主要技术措施落实情况,以及是否具备施工条件;4.检查拟投人使用工程是否具备运行条件;5.检查历次验收遗留问题的处理情况;6.鉴定已完工程施工质量;7.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8.讨论并通过阶段验收鉴定书,5、技术预验收:《规程》6.1. 5 大型工程在阶段验收前,验收主持单位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可成立专家组先进行技术预验收。
《规程》6.1.6 技术预验收工作可参照8.4的规定进行。
6、工作程序:《规程》6.1.7 阶段验收的工作程序可参照8.5.3的规定进行。
7、验收鉴定书格式、份数及发送:《规程》6.1.8 阶段验收鉴定书格式见附录I。
数量按参加验收单位、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各1份以及归档所需要的份数确定。
自验收鉴定书通过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由验收主持单位发送有关单位。
(二)枢纽工程导(截)流验收1、一般规定:《规程》6.2.1 枢纽工程导(截)流前,应进行导(截)流验收。
《规程》6.2.4 工程分期导(截)流时,应分期进行导(截)流验收。
2、验收条件:《规程》6.2.2 导(截)流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1.导流工程已基本完成,具备过流条件,投入使用(包括采取措施后)不影响其他后续工程继续施工;2.满足截流要求的水下隐蔽工程已完成;3.截流设计已获批准,截流方案已编制完成,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4.工程度汛方案已经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部门批准,相关措施巳落实;5.截流后壅高水位以下的移民搬迁安置和库底清理已完成并通过验收;6.有航运功能的河道,碍航问题已得到解决。
3、验收主要内容:《规程》6.2.3 导(截)流验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l.检查已完水下工程、隐蔽工程、导(截)流工程是否满足导(截)流要求;2.检查建设征地、移民搬迁安置和库底清理完成情况;3.审查截流方案,检查导(截)流措施和准备工作落实情况;4.检查为解决碍航等问题而采取的工程措施落实情况;5.鉴定与截流有关已完工程施工质量;6.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7.讨论并通过阶段验收鉴定书。
(三)水库下闸蓄水验收1、一般规定:《规程》6.3.1 水库下闸蓄水前,应进行下闸蓄水验收。
《规程》6.3.4 工程分期蓄水时,宜分期进行下闸蓄水验收。
《规程》6.3.5 拦河水闸工程可根据工程规模、重要性,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决定是否组织蓄水(挡水)验收。
2、验收条件:《规程》6.3.2 下闸蓄水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1.挡水建筑物的形象面貌满足蓄水位的要求;2.蓄水淹没范围内的移民搬迁安置和库底清理已完成并通过验收;3.蓄水后需要投入使用的泄水建筑物已基本完成,具备过流条件;4.有关观测仪器、设备已按设计要求安装和调试,并已测得初始值和施工期观测值;5.蓄水后未完工程的建设计划和施工措施已落实;6.蓄水安全鉴定报告已提交;7.蓄水后可能影响工程安全运行的问题已处理,有关重大技术问题已有结论;8.蓄水计划、导流洞封堵方案等已编制完成,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9.年度度汛方案(包括调度运用方案)已经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部门批准,相关措施已落实。
3、验收主要内容:《规程》6.3.3 下闸蓄水验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检查已完工程是否满足蓄水要求;2.检查建设征地、移民搬迁安置和库区清理完成情况;3.检查近坝库岸处理情况;4.检查蓄水准备工作落实情况;5.鉴定与蓄水有关的已完工程施工质量;6.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7.讨论并通过阶段验收鉴定书。
(四)引(调)排水工程通水验收1、一般规定:《规程》6.4.1 引(调)排水工程通水前,应进行通水验收。
《规程》6.4.4 工程分期(或分段)通水时,应分期(或分段)进行通水验收。
2、验收条件:《规程》6.4.2 通水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1.引(调)排水建筑物的形象面貌满足通水的要求;2.通水后未完工程的建设计划和施工措施已落实;3.引(调)排水位以下的移民搬迁安置和障碍物清理已完成并通过验收;4.引(调)排水的调度运用方案已编制完成;度汛方案巳得到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部门批准,相关措施已落实。
3、验收主要内容:《规程》6.4.3 通水验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检查已完工程是否满足通水的要求;2.检查建设征地、移民搬迁安置和清障完成情况;3.检查通水准备工作落实情况;4.鉴定与通水有关的工程施工质量;5.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6.讨论并通过阶段验收鉴定书。
(五)水电站(泵站)机组启动验收1、一般规定:《规程》6.5.1 水电站(泵站)每台机组投入运行前,应进行机组启动验收。
2、验收主持单位及成员:《规程》6.5.2 首(末)台机组启动验收应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或其委托单化组织的机组启动验收委员会负责;中间机组启动验收应由项目法人组织的机组启动验收工作组负责。
验收委员会(工作组)应有所在地区电力部门的代表参加。
根据机组规模情况,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也可委托项目法人主持首(末)台机组启动验收。
3、机组启动试运行:《规程》6.5.3 机组启动验收前,项目法人应组织成立机组启动试运行工作组开展机组启动试运行工作。
首(末)台机组启动试运行前,项目法人应将试运行工作安排报验收主持单位备案,必要时,验收主持单位可派专家到现场收集有关资料,指导项目法人进行机组启动试运行工作。
《规程》6.5.4 机组启动试运行工作组应进行以下主要工作: 1.审查批准施工单位编制的机组启动试运行试验文件和机组启动试运行操作规程等;2.检查机组及相应附属设备安装、调试、试验以及分部试运行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充水试验和空载试运行;3.检查机组充水试验和空载试运行情况;4.检查机组带主变压器与高压配电装置试验和并列及负荷试验情况,决定是否进行机组带负荷连续运行;5.检查机组带负荷连续运行情况;6.检查带负荷连续运行结束后消缺处理情况;7.审查施工单位编写的机组带负荷连续运行情况报告。
《规程》6.5.5 机组带负荷连续运行应符合以下要求:1.水电站机组带额定负荷连续运行时间为72h;泵站机组带额定负荷连续运行时间为24h或7d内累计运行时间为48h,包括机组无故障停机次数不少于3次;2.受水位或水量限制无法满足上述要求时,经过项目法人组织论证并提出专门报告报验收主持单位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机组启动运行负荷以及减少连续运行的时间。
4、技术预验收:《规程》6.5.6 首(末)台机组启动验收前,验收主持单位应组织进行技术预验收,技术预验收应在机组启动试运行完成后进行。
《规程》6.5.7 技术预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1.与机组启动运行有关的建筑物基本完成,满足机组启动运行要求;2.与机组启动运行有关的金属结构及启闭设备安装完成,并经过测试合格,可满足机组启动运行要求;3.过水建筑物已具备过水条件,满足机组启动运行要求;4.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以及消防系统等已通过有关主管部门的检测或验收;5.机组、附属设备以及油、水、气等辅助设备安装完成,经测试合格并经分部试运转,满足机组启动运行要求;6.必要的输配电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通过电力部门组织的安全性评价或验收,送(供)电准备工作已就绪,通信系统满足机组启动运行要求;7.机组启动运行的测量、监测、控制和保护等电气设备已安装完成并调试合格;8.有关机组启动运行的安全防护措施已落实,并准备就绪;9.按设计要求配备的仪器、仪表、工具及其他机电设备已能满足机组启动运行的需要;10.机组启动运行操作规程已编制,并得到批准;11.水库水位控制与发电水位调度计划已编制完成,并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12.运行管理人员的配备可满足机组启动运行的要求;13.水位和引水量满足机组启动运行最低要求;14.机组按要求完成带负荷连续运行。
《规程》6.5.8 技术预验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听取有关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和试运行情况报告;2.检查评价机组及其辅助设备质量、有关工程施工安装质量;检查试运行情况和消缺处理情况;3.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4.讨论形成机组启动技术预验收工作报告。
5、机组启动验收条件:《规程》6.5.9 首(末)台机组启动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1.技术预验收工作报告已提交;2.技术预验收工作报告中提出的遗留问题已处理。
6、机组启动验收主要内容:《规程》6.5.10 首(末)台机组启动验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听取工程建设管理报告和技术预验收工作报告;2.检查机组和有关工程施工和设备安装以及运行情况;3.鉴定工程施工质量;4.讨论并通过机组启动验收鉴定书。
7、中间机组启动验收:《规程》6.5.11 中间机组启动验收可参照首(末)台机组启动验收的要求进行。
8、验收鉴定书:《规程》6.5.12 机组启动验收鉴定书格式见附录J;机组启动验收鉴定书是机组交接和投入使用运行的依据。
(六)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1、一般规定:《规程》6.6.1 项目施工工期因故拖延并预期完成计划不确定,部分已完成工程需要投入使用的工程项目,应进行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
2、验收申请:《规程》6.6.2 在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申请报告中,应包含项目施工工期拖延的原因、预期完成计划的有关情况和部分已完成工程提前投入使用的理由等内容。
3、验收条件:《规程》6.6.3 部分工程投人使用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1.拟投入使用工程已按批准设计文件规定的内容完成并已通过相应的法人验收;2.拟投入使用工程已具备运行管理条件;3.工程投入使用后,不影响其他工程正常施工,且其他工程施工不影响拟投入使用工程安全运行(包括采取防护措施);4.项目法人与运行管理单位已签订工程提前使用协议;5.工程调度运行方案已编制完成;度汛方案已经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部门批准,相关措施已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