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岗位等级聘任申请条件

合集下载

哈尔滨师范大学专业技术各级别岗位聘用基本条件(征求意见稿)

哈尔滨师范大学专业技术各级别岗位聘用基本条件(征求意见稿)

副高级 专业技术
六级岗
文科 1、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 2、发表B类论文1篇。 3、主持厅局级项目2项并同时具备下列 条件的1项: (1)发表C类论文3篇。 (2)获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 奖(主持人)以上1项。 (3)获得省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主持 人)1项。 1、主持厅局级项目2项。 2、发表C类论文4篇。 3、主持厅局级项目1项并同时具备下列 条件的1项: (1)发表C类论文2篇。 (2)获得省高校人文社科成果三等奖 (主持人)1项。 (3)获得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宁齐堃、 卢禹舜、王振华等奖教金。
文科 1、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或主持厅局级项 目2项。 2、发表C类论文3篇。 3、主持厅局级项目1项并发表C类论文2 篇。 4、获得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宁齐堃、卢 禹舜、王振华等奖教金。 5、获得校教学成果奖(主持人)1项。 1、主持厅局级项目1项。 2、发表C类论文2篇。
理科 1、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或主持厅局级项 目2项。 2、发表SCI论文3篇。 3、主持厅局级项目1项并发表SCI论文2 篇。 4、获得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宁齐堃、卢 禹舜、王振华等奖教金。 5、获得校教学成果奖(主持人)1项。 1、主持厅局级项目1项。 2、发表SCI论文2篇。
岗位 等级 任职条件 岗位名称 专业技术 一级岗 专业技术 二级岗 身体健康、品德 优良、作风正 派,具有团队协 作精神及一定的 组织领导能力。 教学人员需主讲 本科生或研究生 专业技术 主干课程。任现 三级岗 职以来年度考核 均为合格及以上 正高级 。 基础条件
(已聘任本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破格条件
(具有任职资格,但未 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直聘条件
省人社厅相关规定执行 1、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 2、发表A类论文1篇或B类论文2篇。 3、主持省部级项目2项并同时具备下列 条件的1项: (1)获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 奖(主持人)以上1项。 (2)获得省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主持 人)1项。 (3)省级精品课负责人。 (4)出版学术专著3部。 (5)发表C类论文3篇。

教授三级及以下岗位聘用申报条件

教授三级及以下岗位聘用申报条件

教师三级及以下岗位聘用申报条件单位:经济研究院岗位级别年资竞岗要求必备条件竞聘条件教授三级岗任现岗位满8年满足必备条件,并具备竞聘条件之_一__项1.身体健康,品德优良,作风正派,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具有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的能力。

2.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良好的学术声誉,所从事的科学研究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前沿性,取得国内外公认的重要学术成就。

3.我校有博士点的单位,一般应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

4.具有良好的教学能力。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合格及以上。

6、申请人任教授以来在教学、科研等方面所取得成果不低于山东大学目前晋升教授职务的有关标准。

一、任岗位满8年竞聘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CSSCI/SCI/SSCI发表论文8篇及以上2.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中国社会科学》或《经济研究》发表论文一篇及以上,或者在当年全球经济学期刊国际权威排名前30名的期刊上发表论文论文1篇及以上。

二、任岗位满4年竞聘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第一获奖人;或国家级教学名师;或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指导教师;或其它全国性奖(例如:孙冶方经济学奖、中国农村发展研究奖等。

这类奖如果分等级,即必须是一等奖)。

2.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负责人(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中标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或省部级科研奖励一等奖第一获奖人;或教育部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第一获奖人;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软科学项目2项及以上的负责人;或教育部中国高校人文社科成果二等奖1项及以上的第一获奖人;或教育部中国高校人文社科成果三等奖2项及以上的第一获奖人;或省部级二等奖2项及以上的第一负责人。

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负责人;或我校聘任的泰山学者特聘教授;或国家一级学会第一负责人;或国际重要学术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我校招聘的“985”工程科技创新平台、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学术带头人。

2024版高校教师聘任条款及规定

2024版高校教师聘任条款及规定

2024版高校教师聘任条款及规定本合同目录一览1. 聘任条件1.1 基本条件1.1.1 应聘者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1.1.2 应聘者应具有博士学位或相当职称。

1.1.3 应聘者应符合高校教师职务任职条件。

1.2 优先条件1.2.1 具有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经历者。

1.2.2 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或具有相当于此级别待遇者。

1.2.3 在国内外具有较高学术地位和影响力者。

2. 聘任岗位2.1 教授岗位2.1.1 承担研究生教学任务。

2.1.2 指导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

2.1.3 参与学科建设和课程建设。

2.2 副教授岗位2.2.1 承担本科生和研究生教学任务。

2.2.2 参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

2.2.3 参与学科建设和课程建设。

2.3 讲师岗位2.3.1 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

2.3.2 参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

2.3.3 参与学科建设和课程建设。

3. 聘任期限3.1 聘任期限分为短期和长期。

3.1.1 短期聘任期限一般为三年。

3.1.2 长期聘任期限一般为五年。

3.2 聘任期间,教师应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3.3 聘任期满后,教师可以续聘或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岗位调整。

4. 工资待遇4.1 工资结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和补贴。

4.2 基本工资按照国家和高校相关规定执行。

4.3 岗位工资根据教师岗位等级和职责确定。

4.4 绩效工资根据教师教学和科研成果确定。

4.5 补贴包括住房补贴、交通补贴等,具体标准按高校规定执行。

5. 福利待遇5.1 高校应依法为教师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5.2 教师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休假。

5.3 高校应为教师提供必要的办公和教学条件。

5.4 高校应为教师提供培训和发展机会。

6. 违约责任6.1 教师在合同期内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6.2 高校在合同期内解除合同的,应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补偿。

6.3 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依法申请调解或提起诉讼。

矿业工程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任实施细则第一版

矿业工程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任实施细则第一版

矿业工程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任实施细则(试行)(适用于四级及以下岗位)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人才激励评价机制,加强和规范岗位等级聘任管理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内涵式发展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提升师资队伍整体实力,学院制定了《矿业工程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任实施细则(试行)》(2023年)。

岗位类型:1、教学科研型教师系列;2、研究员系列。

适用范围:我院在编在岗各类专任教师。

岗位设置比例:专业四级岗位为除一、二、三级岗位外的其他正高级职称人员;专业技术教师五级到十级岗位人员比例为:副高级职称五、六、七级,岗位结构比例为2:4:4;中级职称八、九、十级,岗位结构比例为3:4:3。

针对学科进一步发展需求,以及对申报人的学术水平、业绩贡献等任职评价进行科学评价,各系列岗位等级聘任细则如下:一、各岗位申报基本要求1、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和敬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2、为学院的建设和发展努力工作,在教学和科研方面做出了一定业绩;3、受行政处分且在处分期限内的、或受党内记过及以上处分且在处分期限内的、师德考核评价不合格且在师德失范处分期间的、以及学院民主评议不合格者等符合“一票否决制”者不得申报;4、任职期间工作无重大失误,无重大负面清单,无有损害职业声誉的行为;5、不得跨级申报(正高级、副高级、中级之间);6、成果和业绩要求必须是受聘现专业技术岗位以来获得;7、研究员系列不考核教学,在相对应级的基础上条件翻倍。

二、本学科教学科研型教师系列技术岗位申报条件正高级条件:1、专业技术四级申报条件现任专业技术四级岗位人员,不满足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条件或申报未获聘任,但能完成学院绩效考核规定的基本工作任务,各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直接续聘专业技术四级岗位。

副高级条件:2、专业技术五级申报条件必备条件:(1)主讲过一门及以上本科生课程,并完成学院绩效考核规定的基本工作任务,各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2)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1)学术荣誉类条件序号学术荣誉名称山西省青年拔尖人才山西省学术技术带头人1山西省新兴产业领军人才山西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拔尖创新人才山西省优青、杰青获得者2山西省教学名师2)教学科研业绩类条件类别教学科研业绩名称要求纵向项目B类项目1项及以上(以职称评定为标准)或山西省教改项目2项第一负责人横向项目横向项目进账经费累计进账大于500万元,或年均进账50万元第一负责人类别教学科研业绩名称要求高水平学影响因子大于10的高水平期刊发表的研究型论文1篇第一作者或术论或一区TOP(含学科顶刊)2篇(以职称评定为标准)通讯作者文团队科技部重点领域创新团队第一负责人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教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第一负责人平台“111计划”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山西省科技创新人才重点及以上团队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山西省工程研究中心第一负责人山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奖项类条件序号奖项名称要求1省级科技奖一等奖前3名2省级科技奖二等奖,全国性行业协会科技一等奖前2名3中国专利奖银奖前2名4中国专利优秀奖第1名5获得与本人学科方向一致的国家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且为有效专利,此项专利已转化(转让或许可实施)并取得良好效益,单项转化20万元及以上专利为第一发明人6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前7名7山西省教学成果奖特等奖(设特等奖之前为一等奖)前3名8山西省教学成果奖一等奖(设特等奖之前为二等奖)前2名9山西省教学成果奖二等奖(设特等奖之前为三等奖)第1名10国家一流课程前2名11山西省一流认定课程第1名12省部级或行业协会教材1部及以上第一主编13参加省部级及以上教师教学竞赛获国家级奖励或省级一等奖第一完成人14省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指导老师或省研究生教育优秀教师称号作为首席指导教师指导大学生在中国国际“互联网+”第一完成人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科技作品竞赛中获得国家级二等奖(银奖)及以上等级奖励151次或省级一等奖(金奖)及以上奖励3次;或作为首第一完成人席指导教师指导大学生参加A1级竞赛项目(职称评定标准),获得国家级决赛一等奖(金奖)及以上等级奖励1次或二等奖(银奖)2次。

学院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条件

学院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条件

学院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我校高校教师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促进理论创新、技术创新、生产力发展和教师专业发展,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条件。

第二条坚持以科学人才观为指导,树立“以用为本”理念,不唯学历、不唯资历,坚持标准,注重实践、突出业绩。

第三条本条件适用于我校从事教育、教学研究的高校教师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任职资格名称和级别: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分别为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基本条件第五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拥护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并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3.符合当年和XX省对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信息技术(计算机)应用能力及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

4.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5.专职教师任现职以来完成或处于一个辅导员或班主任聘期并正常履职。

第六条任现职期间,有下列情况,按以下规定执行:1.在规定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每次延期一年申报;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每次延期二年申报。

2.在职称考试中违纪受查处者,从通报之日起延期二年申报;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从认定之日起延期三年申报。

3.受纪、行政“警告”处分的,从解除处分之日起延期三年申报;受纪“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从解除处分之日起延期四年申报;触犯法律,受刑事处罚的,从解除处罚之日起延期六年申报。

三、助教任职资格申报条件第七条申报助教任职资格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双学士学位(其中之一必须为相关专业的学位)。

2.大学本科毕业,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四、讲师任职资格申报条件第八条申报讲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硕士学位,任教2年以上。

高校教师岗位聘用条件、聘期目标和岗位职责

高校教师岗位聘用条件、聘期目标和岗位职责

附件1:咸阳师范学院高校教师岗位职责、岗位聘用条件、聘期指导目标根据学校新一轮岗位聘用工作精神和事业发展需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高校教师岗位职责、聘用条件和聘期指导目标。

各二级学院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发展需要和特点,以学校聘用条件和聘期指导目标为基准,制定不低于学校指导标准要求的各级岗位聘用条件和聘期目标。

第一部分岗位职责一、教授岗位职责(一)学科建设。

掌握本学科学术动态,立足学科前沿,积极参与国内、国际学术活动;负责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和学术梯队建设;负责课程建设和实验室建设;指导培养青年教师。

(二)教育教学。

积极开展教学研究,负责本学科的教学改革与教学评估工作;讲授本(专)科生课程,开设本(专)科生选修课;为师生作学术报告;指导青年教师或硕士研究生。

(三)科学研究。

主持较高级别纵向科研项目、承担较大级别横向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和重要技术开发与推广工作;主持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发表高水平论文,编、审著作、教材等。

(四)社会服务。

组织开展本学科领域的学术活动,定期为师生做本学科领域的学术讲座;积极参与校内外社会服务活动。

二、副教授岗位职责(一)学科建设。

了解本学科学术动态及研究成果;参与本学科、专业及实验室的建设工作;承担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

(二)教育教学。

负责或参与本学科的教学改革与教学评估工作;讲授本(专)科生课程,开设本(专)科生选修课;指导或协助指导青年教师。

(三)科学研究。

主持纵向、横向科研项目、教学改革项目的研究工作;发表较高水平的论文,编写教材、教学参考书等。

(四)社会服务。

积极参与本学科领域的学术活动;积极参与校内外社会服务活动。

三、讲师岗位职责(一)承担本(专)科生的教学和实践教学任务,开设本(专)科生选修课,参与教学研究工作。

(二)发表较高水平论文,参编教材、教学参考书等。

(三)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

(四)积极参与校内外社会服务活动。

四、助教岗位职责(一)承担课程讲授或辅导、答疑,作业批改,实验课、实习指导,实验室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副教授二级岗位聘用申报条件

副教授二级岗位聘用申报条件
5.任现职以来,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及以上,且作为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在环境学科相关领域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5篇及以上(其中:SCI、EI收录论文2篇及以上)。
任现岗位满4年
满足必备条件,并具备竞聘条件之一项
单位负责人签字:
院级学术委员会主任签字:
3.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或具有博士学位。
4.主讲本科生或研究生主干课程。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合格及以上。
1.省部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前二位获奖人;
2.任现职以来主持省部级及以上课题1项;或主持的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累计50万元以上。
3.教育部高等学校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项目获得者。
4.任现职以来,国家级科技成果奖获奖人;或省部级科研奖励一等奖前五位获奖人;或省部级科研奖励二等奖前三位获奖人;或省部级科研奖励三等奖第一位获奖人。
副教授二级岗位聘用申报条件
单位: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岗位级别
年资
竞岗
要求
必备条件
竞聘条件
副பைடு நூலகம்授
二级岗
任现岗位满8年
满足必备条件
1.品德优良,作风正派,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具有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的能力。
2.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良好的学术声誉,所从事的科学研究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前沿性,取得一定的学术成就。

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任方案

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任方案

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任方案一、背景概述为切实解决技术人才流失难题,以实际行动落实高等学校人才队伍建设的要求,我校制定了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任方案。

二、聘任标准1、基本条件(1)具有博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2)能使用一门外语进行读写和口语交流;(3)具有三年以上专业技术工作经验。

2、聘任条件(1)具备本领域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技术知识和技能,熟知目前阶段所需的发展趋势和前沿技术;(2)具备团队合作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有效地与作者、编辑、管理人员、本专业学者等各类人员进行沟通与协作;(3)具备较高的组织和管理能力,有着一定的团队建设和管理经验,能够推动学科团队的发展;(4)全面掌握领域内的基本理论与实践技能,熟悉相关法规和政策,有较强的创新意识,懂得运用新技术、新工具解决实际问题。

三、职务职级1、技术人员的职务职级和职责分别为:(1)高级职员:主要从事综合信息化建设、软件系统研发、网络安全、大数据分析等方面的工作,负责指导和协助公司内部或外部的学术合作伙伴进行相关工作。

(2)研究员:负责学科研究和教学相关工作。

(3)工程师:负责完成相关领域的技术工作。

2、人员聘任等级和职务职级关系(1)本职位人员聘任等级为:中级、高级、特级。

职务职级聘任等级四、评定程序1、评定委员会组织根据聘任标准和条件,学校设立了聘任委员会。

聘任委员会由1名教授、2名副教授、1名工程师组成。

委员会成员任期为2年。

(1)提交申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提交聘任申请。

(2)简历审核: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确认其申请适用评审标准,委员会评定。

(3)个人材料评估: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包括学术论文、科研项目、教学成果等)和评审标准,评定申请人的聘任等级。

(4)面试评估:针对性不够清晰或个人材料评估结果不明确的申请人,由评审委员会进行面试,以更全面地了解申请人的专业技术知识和素质。

(5)综合评估:评估完毕后,评审委员会将各项资料进行综合评估。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高校教师岗位职责和申请条件
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良好的学风、学术道德和合作精神,符合各级职务的申请条件,具备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能够完成岗位任务。

一、正高级岗位
(一)一级岗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二)二级岗位:
1、岗位职责:作为学科带头人,负责所在学科的建设和发展,带领该学科达到国内一流水平,并在国际上有一定影响;同时培养一支竞争力强的学术团队;能够瞄准国家科学技术发展前沿,研究解决国家科技、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取得突破性进展或为人才培养做出突出贡献。

同时,完成校人字[2007]42号文件规定的教授岗位职责要求。

2、申请条件: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良好的学术声誉,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做出突出成就和贡献,在学术成就、学术影响和学术资历等方面,满足下列条件(指担任三年期教授后具备的,不含预聘期以及一年期聘任期,下同)之一者,可申报二级岗位:(1)担任教授以来具备①类条件一项以上(含一项,下同);
(2)担任教授满五年,且具备②类条件三项以上;
(3)担任教授满八年,且具备②类条件两项以上;
(4)担任教授满十五年,且具备②类条件一项以上。

(三)三级岗位:
岗位职责:作为学科或学术带头人,负责所在学科或研究方向的建设和发展,带领该学科或研究方向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在国际上有一定的知名度;同时培养一支竞争力较强的学术团队,能够研究解决国家科技、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中的相关问题并取得重要进展或为人才培养做出突出贡献。

同时,完成校人字[2007]42号文件规定的教授岗位职责要求。

申请条件: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做出较为突出的成就和贡献,在学术成就、学术影响和学术资历等方面,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岗位:
(1)担任教授且满足②类或者③类条件一项以上,或者满足④条件三项以上;
(2)担任教授满五年以上,且满足④类条件两项以上;
(3)担任教授满八年以上,且满足④类条件一项以上;
(4)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且任教授满十年以上;
(5)担任教授满十五年以上。

(四)四级岗位:
岗位职责:作为学科或学术带头人,负责所在学科或研究方向的建设和发展,带领该学科或研究方向达到国内知名水平;同时培养一支有竞争力的学术团队;能够研究解决国家科技、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中的相关问题并取得进展。

同时,完成校人字[2007]42号文件规定的教授岗位职责要求。

申请条件: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在我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做出贡献,达到学校教授(研究员)申请条件的人员。

高校二、三级教授岗位申请条件一览表
注释:
1、要求两项或三项是指不同的项目,而不是同一类项目的次数。

2、科研经费一律指科研经费业绩。

3、SCI一区、二区刊物和权威期刊、权威出版社、CSSCI等以学校最新公布的名单为准。

其中在本学科最具影响力的,是指期刊影响因子在本学科权威期刊中最新的一次排名位居前40%。

4、通讯联系人,仅限于于第一作者为师生关系时。

4
二、副高级岗位
(一)岗位职责:以学校已经审批的副教授岗位职责为基础,由各学院(及体育教研部)制定并经院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学校备案。

岗位职责的制定要根据学院学科建设与发展的目标,紧密结合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任务,在教学、科研、研究生培养、讲座、服务等方面,对不同职级的岗位,体现不同的职责要求。

(二)基本申请条件:
1、五级岗位:担任副教授且满足下列条件(指担任三年期副教授后具备的,不含预聘期以及一年期聘任期,下同)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副教授岗位:(1)担任副教授以来具备⑥类条件;或具备⑤类条件两项以上(含两项,下同);或具备⑦类条件第1项;或同时具备⑦类条件第3项和第4项。

(2)担任副教授满五年,且具备⑤类条件一项以上;或具备⑦类条件第2项。

(3)担任副教授满十五年。

2、六级岗位:担任副教授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六级副教授岗位:
(1)担任副教授以来具备⑤类条件一项以上;
(2)担任副教授满五年,且具备⑦类条件第3项或第4项之一;
(3)担任副教授满十年。

3、七级岗位:达到学校副教授(副研究员)申请条件的人员。

各学院充分考虑本单位的岗位总量及结构比例,结合教师队伍现状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制定各级岗位的申请条件。

各学院制定的申请条件不能低于学校规定的基本申请条件,须经院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在本单位公示,并报学校备案。

高校五、六级副教授岗位申请条件一览表
注释:
1、要求两项指不同的项目,而不是同一类项目的次数。

2、表中对科研项目和成果的界定,以《关于进一步推进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改革的暂行意见》(校人字[2007]1号)的解释为准。

三、中级岗位
岗位职责:由各学院综合考虑教学、科研、服务等方面,体现不同职级的岗位要求制定并报学校备案。

基本申请条件:
八级岗位:担任中级职务十年以上者;或博士毕业担任中级二年以上者;博士毕业有突出表现者。

九级岗位:担任中级五年及以上或博士毕业担任中级者;
十级岗位:达到讲师(助研)申请条件的人员。

各教学科研单位在上述基本申请条件的基础上,制定八级、九级和十级具体岗位的申请条件。

四、初级岗位
十一级岗位和十二级岗位的岗位职责和申请条件由各学院确定。

十三级岗位:教师一般不设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