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装饰公司安全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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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修安全管理制度

装饰装修安全管理制度

装饰装修安全管理制度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装饰装修工程的安全,提高工程质量,规范工程施工行为,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进行的所有装饰装修工程项目。

本管理制度由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执行,各工程项目部负责具体落实。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内容包括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管理责任、工作流程、安全技术措施、教育培训、事故应急处理等方面。

第二部分组织机构第四条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是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制定和推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划安全生产工作,监督和检查全单位各部门、各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处理安全生产事故。

第五条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设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安全工程师资质。

第六条各工程项目部负责组织和实施装饰装修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项目部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岗位,由具有一定资历和经验的人员担任。

第三部分管理责任第七条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向全体员工普及。

要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第八条工程项目部负责组织和实施装饰装修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要建立并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定期组织安全演练。

第九条本单位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亲自参与和组织推行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

第四部分工作流程第十条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应按规定报备审批手续,取得相应的施工许可证。

第十一条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第十二条各工程项目部要做好现场管理,规范施工作业。

要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

第五部分安全技术措施第十三条装饰装修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严格按照消防安全规定进行操作。

第十四条在施工现场要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包括围挡、警示标识、通道设置等。

装修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装修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装修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装修工程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员安全和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的所有装修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等工程。

第三条装修工程的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防范和控制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

第四条所有参与装修工程的人员,包括施工人员、监理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都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违反本制度。

第二章责任与义务第五条本单位负责对装修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协调、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安全。

具体责任部门为安全管理部门。

第六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具体的安全管理方案和措施,并及时向全体参与装修工程的人员传达、宣传和培训。

第七条施工单位负责对装修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保证施工过程中符合安全标准和规范。

必要时可委托专业监理机构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组织施工人员参加职业健康体检,确保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从业要求,防止因患病或其它身体原因导致的事故发生。

第十条建设单位负责对装修工程进行设计、选址、建设方案等的审核,确保施工过程中符合安全规定和标准。

第十一条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要求和条件,编制符合安全规定和标准的设计方案,并及时向施工单位提供所有必要的安全技术规范。

第十二条本单位参与装修工程的人员都应当遵守安全管理部门的安排和指示,服从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十三条凡进入装修工程现场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并戴上相关的安全防护用品。

未经许可的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工地。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和警示标识,提醒人员注意安全,禁止闲杂人员进入。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应当配备完善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包括消防设备、隔离带、安全网等。

装修装饰管理规定

装修装饰管理规定

装修装饰管理规定装饰施工管理制度篇一第一条为了加强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保证相邻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规范。

第二条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三条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应当建立安全责任制度。

室内装饰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企业安全施工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应与施工现场负责人签定安全责任书。

施工现场负责人为工程施工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施工现场负责人应与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签定安全责任书。

未签定安全责任书,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不得擅自(一)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变设计图纸;确需改变设计图的,应征得设计单位同意。

(二)不得拆除、破坏承重墙体、梁、板、墩、柱等结构;(三)需要拆改室内供暖设施的,应当征得供暖管理机构同意;(四)不得擅自拆改室内燃气管道及配件,确需拆改的,应征得燃气管理机构的同意。

(五)需要改动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定施工方案,并作闭水实验;(六)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定,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七)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范,保证相邻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第五条电、气施工安全(一)电气开关柜(箱),按规定制作安装,完整带锁,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并按规定设置。

(二)各类电器设备、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接头必须接实、接牢,以免线路过热或打火断路,发生问题应立即修理。

(三)存放易燃液体,可燃气瓶和电石的库房,照明线路穿管保护,采用防爆灯具,开关设在库外。

存放防火器材的库房由专人管理,施工人员须了解使用方法。

(四)穿墙电线和靠近易燃物品的电线须穿管保护,灯具与易燃物一般应保持30㎝以上间距,大功率灯泡要加大间距,工棚内不准使用碘钨灯。

(六)施工现场采用三相五线制的配电方式,采用多级保护措施,增设漏电保护开关,设置分段保护,严禁接地导线上加设开关装置,移动电箱电缆采用五芯线,并严格按照tn-s 体系的要求进行保护接地。

(七)在检修设备和接线时应由二人进行,检修前应停止对该设备供电,并在开关把手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识牌。

室内装修安全规章制度

室内装修安全规章制度

室内装修安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室内装修施工安全管理,保障工人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确保装修工程顺利进行,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室内进行装修施工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装修施工单位和个人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要求落实施工安全措施。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安全标准进行室内装修施工。

第五条装修施工单位和个人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管理。

第六条装修施工单位和个人应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

第七条装修施工单位和个人应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第八条装修施工单位和个人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第九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十条装修施工单位和个人应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负责人员、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等。

第十一条装修施工单位和个人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确保他们理解并遵守安全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装修施工单位和个人应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和设备,确保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

第十三条装修施工单位和个人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在进行装修施工时,应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保证施工现场的消阁安全。

第十五条在进行装修施工时,应遵守有关的电气安全规定,确保用电设备的安全使用。

第十六条对于施工现场的危险区域,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十七条在进行装修施工时,应遵守有关的防护措施,确保工人的身体健康。

第十八条对于特殊施工场所,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施工方案,确保施工的安全进行。

第十九条装修施工单位和个人应定期开展安全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

第二十条对于施工中的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并进行调查处理,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第二十一条对于涉及安全的重大工程,应提前进行安全评估,确保施工的安全进行。

第三章罚则第二十二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可处以警告、罚款、责令停工等处罚。

公司施工现场装饰装修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施工现场装饰装修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施工现场装饰装修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司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止各类事故发生,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工作环境,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施工现场的装饰、装修工作。

第三条所有从业人员必须熟悉本安全管理制度,并在施工现场遵守和执行。

第四条公司将严格依法进行施工,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环保达标。

第二章施工现场的组织与管理第五条施工现场应当设置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当经过培训并持有相关证书。

第六条施工现场应当划定安全防护区域,并进行明显标识。

非相关人员禁止进入安全防护区域。

第七条施工现场应当制定每日安全管理计划,并在工作开始前向全体从业人员宣读。

第八条施工现场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演练,确保从业人员熟知应急处理措施。

第三章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与培训第九条公司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法规、施工现场危险性、施工设备的正确使用等内容。

第十条从业人员应当持有相关证书,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施工电工证书等。

第十一条从业人员应当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章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安全指示标识,如安全出口标识、防护区域标识等。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安全警示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疏散通道、灭火器材等。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应当保障工作场所的通风、照明、消防等设施正常运行。

第五章施工现场的安全防范措施第十六条施工现场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检查制度、隐患排查制度等。

第十七条施工现场应当配备专业消防队伍,并进行定期演练和培训。

第十八条施工现场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材料和设备。

第十九条施工现场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六章紧急事故处理第二十条发生施工现场紧急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二十一条事故发生后,应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和封锁,以防止二次事故发生。

装修公司安装安全管理制度

装修公司安装安全管理制度

装修公司安装安全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安全管理制度旨在明确公司内所有装修项目的安全操作规范,确保施工过程中人员安全与工程质量。

适用于本公司承接的所有室内外装修工程及其相关工作人员。

二、安全管理责任公司设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和修订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安全教育培训,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

项目经理作为现场第一责任人,需确保施工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

三、安全教育与培训所有员工在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知识与技能。

公司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四、安全防护措施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防护栏杆等。

电工、焊工等特殊工种应使用专业防护装备,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五、事故处理与报告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保护现场并上报给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需及时组织事故调查,分析原因,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事故情况及处理结果。

六、安全检查与监督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同时,鼓励员工之间相互监督,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七、奖惩制度对于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参与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员工,公司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于违反安全规定导致事故的员工,将根据情节严重性给予相应的处罚。

八、制度的更新与完善随着技术的发展和管理经验的积累,安全管理制度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

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相关条款,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适应性。

通过上述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装修公司可以在保障施工安全的同时,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安全是装修行业的生命线,只有将安全管理落到实处,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装饰装修的安全管理制度

装饰装修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1. 为了加强装饰装修工程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翻新、维修等。

3. 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装饰装修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协调、监督装饰装修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2. 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安全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管理工作。

3. 各部门、各岗位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参与安全管理工作。

三、安全管理措施1. 安全教育培训:对新进员工、转岗员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对在岗员工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安全操作技能。

2. 安全检查: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3. 安全防护设施: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等,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4. 高处作业: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身体检查,确保其符合高处作业要求;制定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加强高处作业管理。

5. 火灾预防: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明火,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制定火灾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6. 用电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操作规程,定期检查电气线路、设备,确保用电安全。

7. 临时设施: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如脚手架、防护栏、围挡等。

8. 施工现场环境: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确保施工人员安全通行。

四、事故处理1. 事故报告:发生安全事故后,立即向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并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2. 事故调查:成立事故调查组,查明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责任。

3. 事故处理:根据事故原因和责任,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罚;对事故损失进行赔偿。

4. 事故总结:对事故进行总结,分析事故教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装修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装修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装修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装修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提高施工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装修施工的企业和个人。

第三条装修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施工过程安全有序进行。

第四条各级政府部门应当对装修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五条所有参与装修工程的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关证书,否则不得参与工程施工。

第六条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情况。

第七条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好安全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安全鞋、手套等,并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三章施工管理第八条在开始施工前,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并制定相应的安全计划。

第九条施工现场必须明确指定安全通道和应急疏散通道,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十条施工现场应设立安全警戒线,禁止未经授权人员进入。

第十一条在进行危险作业时,必须设置专职安全监管人员进行全程监控,并配备相应的救援设备和人员。

第四章安全设施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完善的安全设施,如防护栏杆、安全网、消防器材等。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专业的消防安全设施,并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完善的应急救援设施,如急救箱、呼吸器等,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第五章事故处理第十五条发生意外事故时,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救援和处理。

第十六条对于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必须立即报警并配合相关机构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七条事故原因调查完成后,必须进行事故总结并进行警示教育,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十八条装修工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九条对违规行为进行严格查处,并对涉事单位进行相应处罚。

第二十条对安全管理不到位的单位,必须停工整顿,并进行全面安全教育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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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装饰)公司安全管理制度1
装修(装饰)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当前,全国建筑装饰行业正在继续深化各项改革措施,致力于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提高综合社会效益,与时俱进,积极贯彻执行建设部发布的国家强制性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59-99,国发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切实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水平,预防事故的发生,保证职工在施工中的安全和健康,实现安全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各级行政正职领导
1.1 认真贯彻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决定本单位的安全方针、目标和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1.2 组织建立本单位的安全保证体系,制订本单位安全管理细则,并有权修订和废除细则中的条款,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决定安全奖惩办法。

1.3 经常对下层领导、职能部门及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1.4 每年按比例拨给安全措施经费,对改革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音、治理尘毒危害负责。

1.5 每2-3年必须申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

2.各级管理生产的领导
2.1 认真贯彻国家及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实施措施,并督促落实。

2.2 从组织、管理、指挥生产方面负安全责任,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
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3 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各级领导重要议事日程,亲自主持安全动态分析会议,及时妥善解决施工中的各种有关安全问题。

2.4 建立企业和项目部各级各部门和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制度,考核有书面记录,企业一级部门、人员和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每半年考核一次,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和各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由项目部每季度考核一次。

2.5 协助正职领导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

2.6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督促下层部门(包括外包队伍)做好安全工作,严肃查处“三违”,认真执行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表扬好人好事,推动面上的安全工作。

2.7 领导编制或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各项安全施工方案。

2.8 经常对主管的职能部门和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2.9 发生死亡事故、重伤及多人事故要亲自组织分析处理工作。

2.10 支持各级安技部门的工作,有权拒绝上级不科学、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指令。

3.各级技术负责人
3.1 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和安全技术标准,对本单位生产中的一切技术问题负安全责任。

3.2 组织编制或审批施工组织时,将安全措施渗透到施工组织设计的各个环节中,并检查执行情况。

3.3 组织安全技术攻关活动,对新产品的设计、开发、组织可行性分析,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研究从技术上负责。

3.4 经常对所主管的职能部门及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3.5 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并针对事故原因,从技术方面提出防范措施并落实。

3.6 按规定定期同正职领导申办技术总负责人的认可证。

4.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4.1 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法规、规定、标准及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2 对所领导的施工项目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工地开工前须到总公司办理工地安全许可证,并做全面汇报。

4.3 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制订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不违章指挥。

4.4 认真贯彻落实施工组织中的各项要求,在执行过程中如需要变更须经原编制、审批部门的批准。

4.5 定期召开项目安全会议,组织工人(含各种形式农民工、临时工)学习安全技术和操作规程,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上岗前的三级教育和安全技术交代。

特种作业人员做到持证上岗,并建立必要的安全技术资料台账。

4.6 每天按总公司及现场防护标准亲临现场巡查工地,发现问题通过整改指令书向各工长或班组长交待。

4.7 定期进行自查、自检、自改,发现事故萌芽按“三定四不推”原则进行整改。

(即定时、定人、定措施;凡操作工能解决的不推给班组,班组能解决的不推给项目部,项目部能解决的不推给公司,公司能解决的不推给上级),并将整改结果资料存档。

4.8 按规定对现场作业人员发放防护用品,重安机具,危险区域的安全设施和安全装置,应做到齐全、有效、可靠,并按规定进行验收,提高设备设施的完好率。

4.9 积极开展安全达标活动,支持安全员开展工作,搞好施工现场文明生产,保护环境,
注意清洁卫生,做好防火防爆工作,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认真做好整改工作。

4.10 发生事故,应立即抢救,同进保护好现场,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事故情况,配合事故调查,落实防范措施。

4.11 有权拒绝上级不科学、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指令。

5.施工员(工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5.1 对所领导的生产班组安全生产负责,不违章指挥,制止冒险作业。

5.2 协助工地负责人对所管的区域内一切安全防护措施符合要求负责。

5.3 做好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5.4 领导所管班组搞好安全活动日,组织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并教育工人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检查执行情况。

5.5 开工前对所有的施工机具及手动电动工具等设备设施、防护用品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没有可靠的安全措施,不能开工作业。

5.6 开工后要经常指导、检查、督促本班组工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的情况,检查机电设备、各种安全装置、个人防护用品等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遇有事故隐患做到立即整改,及时消除。

5.7 在任何情况下不违章指挥,遇有紧急情况不得离开岗位,积极采取措施,并立即上报,对危及安全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

5.8 协助项目部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做到每项有记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并要有复查情况记录。

6.生产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6.1 认真遵守安全规程制度和有关安全生产指示,根据本组人员的技术,体力思想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做好安全交代,对本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责。

6.2 督促本组人员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6.3 组织搞好安全活动日,开好班前安全会。

6.4 对新调入工人做好现场安全教育。

6.5 经常检查所管人员及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及时上报。

6.6 发生工伤事故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组织全组人员认真分析,提出防危措施,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7.工地安全员职责
7.1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本工地人员和新上岗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经常化教育。

7.2 督促本工地人员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7.3 负责督促和检查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和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情况。

7.4 协助工地负责人对本工地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7.5 及时发现事故隐患,与工地负责人一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7.6 协助工地负责人组织安全活动,制订或修订安全制度。

7.7 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带头执行安全法规。

7.8 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表扬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

7.9 督促工地文明施工,使工地安全标语及各种禁令标志保持完好无损。

7.10 积极开展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创建
安全文明工地活动。

7.11 及时报告工伤事故,做好事故调查和安全检查原始记录。

8.职工的安全职责
8.1 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卫生设施。

8.2 认真学习安全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技术和自我保护能力,在生产中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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