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工俭学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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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校勤工俭学管理制度

小学学校勤工俭学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培养学生自立、自强、节俭、勤劳的品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我校特制定勤工俭学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学生。

三、组织机构1.成立勤工俭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勤工俭学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2.设立勤工俭学办公室,负责具体事务的办理。

四、勤工俭学岗位设置1.校内岗位:图书馆管理员、校园绿化员、卫生清洁员、教室管理员等。

2.校外岗位:社区服务、社会调查、家教等。

五、勤工俭学岗位职责1.校内岗位:(1)图书馆管理员:负责图书的借阅、归还、整理等工作。

(2)校园绿化员:负责校园绿化的维护、修剪、浇水等工作。

(3)卫生清洁员:负责校园环境卫生的清洁、维护等工作。

(4)教室管理员:负责教室的日常管理、设备维护等工作。

2.校外岗位:(1)社区服务:协助社区工作人员开展活动,如义务劳动、宣传服务等。

(2)社会调查:参与社会调查活动,了解社会现状,锻炼实践能力。

(3)家教:为有需要的同学提供家教服务,提高自身教学能力。

六、勤工俭学工资及补贴1.校内岗位工资:根据岗位性质和劳动强度,确定工资标准。

2.校外岗位补贴:根据服务时长和完成任务情况,给予一定的补贴。

3.勤工俭学工资及补贴由学校统一发放。

七、勤工俭学考核与奖惩1.考核内容: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完成情况等。

2.考核方式:定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奖学金、优秀学生等荣誉的依据。

3.奖惩措施:(1)表现优秀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2)工作不认真、不负责者,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取消勤工俭学资格。

八、实施与监督1.勤工俭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2.勤工俭学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具体实施。

3.全校师生共同监督,确保勤工俭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九、附则1.本制度由学校勤工俭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勤工俭学管理制度规定

勤工俭学管理制度规定

勤工俭学管理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挖掘学生的潜力,培养学生的劳动意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学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校实行勤工俭学管理制度,采取校内勤工俭学和校外勤工俭学相结合的方式,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积极参与社会实践。

第三条学校鼓励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安排勤工俭学时间,确保学习和实践兼顾。

第四条学校设立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负责全面管理和监督勤工俭学活动的开展,加强学生的管理与指导。

第五条学生在校内或校外从事勤工俭学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二章勤工俭学范围和方式第六条校内勤工俭学活动,包括学生在校内的图书馆、办公室、实验室等单位的勤工俭学活动。

第七条校外勤工俭学活动,包括学生在社会单位或企业从事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实习和勤工俭学活动。

第八条学生可以根据自身专业方向和兴趣,选择适合自己的勤工俭学方式,经过学校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九条学校通过校内勤工俭学和校外勤工俭学相结合的方式,引导学生加强实践,提高综合素质。

第十条学校为学生提供各类勤工俭学资源和岗位,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申请相关岗位。

第三章勤工俭学管理第十一条学校对学生的勤工俭学活动进行全面管理,明确规定学生的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等。

第十二条学校鼓励学生根据自身专业方向和兴趣选择适合自己的勤工俭学岗位,确保学生在实践中获得有效的锻炼和提高。

第十三条学校对校内外勤工俭学单位进行定期监督和考核,确保学生在勤工俭学中获得有效的教育和锻炼。

第十四条学校对学生勤工俭学活动进行积分管理,对积分达到一定要求的学生进行奖励和表彰。

第十五条学校对学生在勤工俭学中取得的成果进行确认和记录,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参考。

第四章学生权益保障第十六条学生在勤工俭学活动中,享有与其他员工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对合法权益享有保护。

第十七条学校为学生提供安全的勤工俭学环境和必要的保险保障,确保学生在勤工俭学中得到有效的保护。

学校勤工俭学管理制度

学校勤工俭学管理制度

学校勤工俭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学生的劳动力和智慧,解决一部分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问题,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勤工俭学管理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在校学生。

第三条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勤工俭学管理委员会,负责全校学生勤工俭学的统筹协调工作。

第四条学校每学年根据学生工作需要,充分利用学校内外部资源,设计和组织一定数量的工学结合项目,为学生提供勤工俭学机会。

第二章勤工俭学岗位第五条学校根据学生自愿情况,创新组织多样化的勤工俭学岗位,包括图书馆助理、实验室助理、学生食堂服务员、校园维护工作等。

第六条学校对每个岗位制定详细的任务书,明确学生工作职责和工作时间,确保学生能有充足时间进行学业学习。

第七条学校要求教职工对学生进行岗位培训,保证学生有能力胜任相应工作。

第三章勤工俭学管理第八条学校勤工俭学管理委员会负责学生勤工俭学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九条学校勤工俭学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学生进行勤工俭学岗位的申请、分配和考核工作。

第十条学校勤工俭学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并完善学生勤工俭学的管理办法和制度。

第四章勤工俭学考核第十一条学校勤工俭学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学生的勤工俭学进行考核和评估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对于在勤工俭学岗位上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荣誉称号。

第十三条学校对于在勤工俭学岗位上表现不佳的学生,给予适当的处罚和学生工作的提醒。

第五章勤工俭学收入和使用第十四条学校对学生的勤工俭学收入进行统一管理,确保学生的勤工俭学收入全部用于个人学习和生活费用。

第十五条学校对学生的勤工俭学收入进行监督,确保学生收入来源正当,消费合理,并定期向学生进行收入使用情况的公示。

第六章勤工俭学宣传第十六条学校对学生的勤工俭学经验进行宣传,发挥示范作用,鼓励更多的学生参与到勤工俭学中来。

第十七条学校对勤工俭学工作进行宣传,充分调动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力量,实现勤工俭学的资源整合。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勤工俭学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勤工俭学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勤工俭学活动的顺利进行,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勤工俭学工作的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参加学校勤工俭学活动的全体学生。

第三条学校勤工俭学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学校设立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负责勤工俭学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修订勤工俭学管理制度;(二)组织学生进行勤工俭学岗位培训;(三)审核和分配勤工俭学岗位;(四)监督勤工俭学活动的开展;(五)处理勤工俭学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六)收集和分析勤工俭学工作信息,为学校决策提供依据。

第六条学生参加勤工俭学活动,应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核后报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批准。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七条勤工俭学活动场所应具备以下安全条件:(一)场地设施安全,无安全隐患;(二)设备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三)消防安全设施齐全,消防通道畅通;(四)安全警示标志明显。

第八条学生在参加勤工俭学活动前,必须接受岗位安全培训,了解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第九条学生在勤工俭学活动中,应严格遵守以下安全规定:(一)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二)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工作,不得擅自更改;(三)注意个人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伤害;(四)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

第十条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应定期对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四章事故处理第十一条发生勤工俭学安全事故,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一)立即组织救援,救助受伤人员;(二)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三)及时上报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四)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二条对事故责任人,根据事故原因和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行政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学校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中学勤工俭学管理制度

中学勤工俭学管理制度

中学勤工俭学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中学学生自我管理,培养学生的独立自主和创造能力,让学生在勤工俭学中锻炼自己,同时减轻家庭经济负担,特制定中学勤工俭学管理制度。

二、勤工俭学的宗旨勤工俭学是中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宗旨在于帮助学生提高劳动技能,培养勤俭节约的美德,并且让学生充分利用课余时间进行劳动锻炼,以自食其力,减轻家庭负担。

三、勤工俭学的内容1. 义务劳动:学生在无课或放学后可以自愿参加学校的义务劳动,包括校园环境的整理、植树造景、文体活动的协助等。

2. 校内兼职:学校可以组织学生参与校内兼职工作,如图书馆管理员、实验室助理、宿舍卫生员等,对学生进行一定的补贴。

3. 校外打工:学校鼓励学生在周末或假期利用课余时间到周边社区或商家打工,学生必须遵守国家劳动法规定,不得影响正常学习和生活。

4. 科技创新项目:学校允许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学生参与科技创新项目,学校提供一定的经费和技术支持。

四、管理和组织1. 学校成立勤工俭学管理委员会,负责勤工俭学工作的规划和管理。

2. 学生自愿参与勤工俭学活动,学校鼓励但不强制。

3. 学生参与勤工俭学活动需填写申请表,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

4. 学校建立勤工俭学档案,记录学生的勤工俭学情况,包括参与的活动、工作时长、获得的收入等。

5. 学校与家长沟通,让家长了解孩子的勤工俭学情况,鼓励并支持孩子的勤工俭学活动。

六、奖励和考核1. 对于表现突出的学生,学校将根据其勤工俭学情况给予奖励,如表彰、奖金、荣誉证书等。

2. 学校将勤工俭学活动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范畴,在评优时将勤工俭学的成绩纳入考核。

3. 学校将校园义务劳动、校内兼职、校外打工等工作加入到学生的综合素质拓展记录中。

七、安全保障1. 学校将勤工俭学活动纳入学生安全意识教育,对学生进行相关安全教育和培训。

2. 学生参与校外打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和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确保学生的合法权益。

3. 对于学生在勤工俭学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学校将给予帮助和支持,确保学生的安全。

勤工俭学的管理制度

勤工俭学的管理制度

勤工俭学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学生勤工俭学的管理,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提高学生的自我管理和社会实践能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定义勤工俭学是指学生在学习之余,通过合法的、有组织的工作,来锻炼自己、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和素质,以实现自身的综合发展。

三、招聘管理1. 校园内各类勤工俭学岗位,经学校相关部门认定后,统一发布招聘信息。

2. 学生可根据自身特长、兴趣和实际需求选择适合的勤工俭学岗位,提出申请。

3. 学生须提交个人简历、相关证明材料,并参加相应的面试和培训。

四、岗位管理1. 学校设立专门的勤工俭学管理部门,负责岗位的分配、岗位工作的监督与评估。

2. 岗位工作涉及到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安排,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确保不会影响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

3. 勤工俭学工作的岗位设置应符合学生素质提高和专业技能培养的需要,具有一定的教育意义。

五、工作管理1. 学生勤工俭学的工作时间应符合相关规定,不得超过学生日常学习时间的30%,确保学生能够保持充足的学习时间。

2. 岗位工作要求学生按时按量完成,不得推脱、拖延,有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勤工俭学资格。

3. 勤工俭学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服从管理,不得私自调动、迟到、早退、擅离岗位,不得因个人原因耽误工作。

4. 学生在勤工俭学期间,若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保护自身权益。

六、待遇管理1. 学生勤工俭学是自愿的行为,学校应给予一定的报酬以鼓励学生更加积极地参与勤工俭学工作。

2. 勤工俭学的工资应按照岗位规定支付,不得因性别、种族、宗教、身体条件等而有差别。

3. 勤工俭学工作的工资应按时发放,并有相应的税收政策咨询服务。

七、考核评价1. 学校应定期对勤工俭学学生进行考核评价,以评定学生的工作成绩。

优秀者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2. 学校相关部门应及时对勤工俭学岗位进行评估,维护学生的权益,保障学生的工作条件。

八、监督管理1. 学校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的勤工俭学管理制度,定期对勤工俭学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相关部门落实管理责任。

学生勤工俭学安全管理制度

学生勤工俭学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学生勤工俭学管理,保障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校园正常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参加勤工俭学的学生。

三、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在勤工俭学过程中,必须把学生安全放在首位,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

2. 规范管理,责任到人。

建立健全勤工俭学管理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安全责任。

3. 全员参与,共同维护。

全体学生、教师和管理人员要共同参与勤工俭学安全管理,共同维护校园安全。

四、安全管理措施1. 健全安全管理制度(1)制定勤工俭学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学生、教师和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勤工俭学场所进行安全检查。

(3)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 加强安全教育(1)新生入学教育中,将安全知识纳入教育内容。

(2)定期开展安全知识讲座,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3)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关注学生心理状况,预防心理问题引发的安全事故。

3. 严格选拔和培训(1)选拔勤工俭学岗位时,优先考虑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能力。

(2)对勤工俭学岗位进行岗前培训,提高学生的安全操作技能。

4. 加强现场管理(1)建立健全现场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2)加强现场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

(3)加强对学生工作的指导,确保学生安全。

5. 严格考核与奖惩(1)对勤工俭学学生的安全表现进行考核,作为评定奖学金、荣誉称号的重要依据。

(2)对违反安全规定的学生,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的纪律处分。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学校勤工俭学管理制度

学校勤工俭学管理制度
2. 公平性原则: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 自愿性原则:学生参与勤工俭学活动应出于自愿。
4. 效益性原则:注重勤工俭学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二章 岗位设置与分配
第四条 学校设立各类勤工俭学岗位,包括校内服务岗位、社会服务岗位和科研助理岗位等。
第五条 岗位设置应充分考虑以下因素:
2. 考勤情况:包括请假、迟到、早退等情况;
3. 学习成绩:对参与勤工俭学活动学生的学习成绩进行适当放宽。
第Hale Waihona Puke 章 奖励与处罚第九条 对在勤工俭学活动中表现优秀的学生,学校给予以下奖励:
1. 荣誉称号:授予“优秀勤工俭学学生”称号;
2. 奖学金:根据学生表现,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学金;
3. 优先推荐:优先推荐参与各类竞赛、社会实践等活动。
第三章 工作要求与考核
第七条 学生参加勤工俭学活动应遵守以下要求: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 遵守用工单位或部门的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保守秘密;
4. 认真负责,勤奋工作;
5. 积极参与,团结协作。
第八条 学校对勤工俭学学生的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工作表现:包括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工作成果等;
1. 学生的专业特长和兴趣爱好;
2. 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
3. 学生的学习时间安排;
4. 学生的身体状况。
第六条 勤工俭学岗位的分配采取以下方式:
1. 自主报名:学生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自主选择报名参加勤工俭学;
2. 学校审核:学校对学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岗位分配名单;
3. 双方协商:学生与用工单位或部门协商确定具体工作内容和时间。
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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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工俭学管理制度
我校勤工俭学协会服从学工处的领导和管理,主要负责校内勤工助学岗位人员的配备和管理。

通过设立该中心,既可为我校部分经济有困难的同学做一些实事,又可为我校广大学生提供锻炼实践能力的平台,同时也进一步规范了我校学生管理工作。

一、勤工俭学中心职责:
(一)负责对勤工俭学的学生劳动态度和思想表现进行考核,根据规定和协议发放勤工助学报酬;
(二)给特困生优先安置劳务岗位,确保学生和用人部门合法权益,同时保证学生身心健康和专业课学习;
(三)为学生与用人单位牵线搭桥,协调学生和用人单位之间的矛盾纠纷。

二、为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生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要加强以下工作:
(一)勤工助学活动不能与学校正常教学相冲突。

(二)擅自外出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发生问题及严重后果的由本人负责。

(三)不得安排学生参加高空作业、受严重污染等极易造成伤害和危害的岗位劳动。

三、对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学生的要求:(一)必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影响教学及正常学习、生活秩序;(二)由于校内岗位有限,我们将优先安排学习成绩优异、工作能力强、家庭经济情况确有困难的同学。

一般经济情况很好的、成绩差的同学我们不提倡申请校内勤工俭学岗位。

四、勤工俭学的岗位安排
勤工俭学工作主要依托各种人脉关系,为各部门提供固定的学生勤工助学岗位。

勤工俭学岗位安排是以贫困生、品学兼备生优先为原则,尽可能为广大的贫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机会。

“勤工俭学协会”聘用同学的条件是:
1 、贫困的同学优先;
2 、学习态度端正,行为习惯良好;
3 、做事积极主动并且有责任感;
4 、有一定的耐挫能力;
5 、能服从组织或岗位老师的安排。

五、勤工俭学工作的申请
1、每学期开学一周内学生向勤工俭学协会提出申请,按要求认真详细填写申请表后给协会,协会认真审核后决定是否给予批准。

2 、岗位经审批后勤工俭学协会将按要求选拔或推荐合适人员上岗;
3 、被安排的学生根据勤工俭学协会办公室具体规定参加岗位工作。

4 、对在工作中不负责任的同学,我们将给予批评和教导,若屡教不改者,勤工俭学协会将取消其勤工俭学岗位。

六、校内勤工助学工作的几点说明;
1、勤工助学中心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安排学生勤工助学岗位,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2 、学工处有责任及义务对勤工助学工作实行监督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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