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合同法
民法商法案例

民法商法案例一、合同法案例。
李某与张某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规定租期为一年,租金为每月2000元。
然而,在租赁期内,张某未按时支付租金,且擅自将房屋转租给他人。
李某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张某支付违约金。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张某违反了合同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侵权法案例。
小明在超市购买了一瓶饮料,在打开后发现饮料中有异物,导致小明胃部不适。
小明向超市提出索赔要求,超市拒绝承担责任。
根据侵权法的规定,超市作为销售者,应当对销售的产品质量负责,因此超市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公司法案例。
某公司在进行股权转让时,未经过所有股东的同意,私自转让了部分股权给他人。
其他股东对此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该股权转让行为。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享有平等的权利,未经过其他股东同意擅自转让股权属于违法行为,应当予以撤销。
四、合伙企业法案例。
A、B、C三人合伙开设了一家餐厅,然而在经营过程中,C未经过其他合伙人同意,私自将餐厅的资金挪用于个人投资。
A、B对此提起诉讼,要求C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在经营合伙企业时应当遵守合伙协议的约定,未经过其他合伙人同意擅自挪用资金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知识产权法案例。
某公司在未经过专利持有人授权的情况下,生产销售了侵犯专利权的产品。
专利持有人对该公司提起侵权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根据知识产权法的规定,未经过专利持有人授权擅自生产销售侵犯专利权的产品属于侵权行为,应当停止侵权行为并承担赔偿责任。
六、劳动法案例。
某公司在解雇员工时未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员工对公司提起劳动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并赔偿损失。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公司在解雇员工时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未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属于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案例。
某电商平台销售了一批假冒伪劣产品,消费者购买后发现问题并向电商平台提出退货要求,但电商平台未能及时处理。
国际商法合同法

发展
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和信息技术的发展,国际商法合同法面临着新的挑战和 机遇。各国法律制度的差异逐渐缩小,国际条约和示范法的制定更加活跃,国际商法合 同法的发展呈现出更加统一和完善的趋势。同时,电子商务的兴起也对国际商法合同法
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如数据保护、电子签名等问题逐渐成为关注的焦点。
以快速解决国际商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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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
总结词
租赁合同是一种转移财产使用权但不 转移所有权的合同。
详细描述
租赁合同规定了租赁物的使用、租金 、租赁期限、维修保养等条款,以确 保租赁物的合理使用和保护。
承揽合同
总结词
承揽合同是一种提供专业服务的合同,如设计、建造、维修等。
详细描述
承揽合同规定了服务范围、质量标准、价格、工期等条款,以确保服务的高质量 和及时交付。
仲裁
仲裁程序
双方当事人自愿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解 决。仲裁机构根据事实和法律,对争议 进行裁决。仲裁结果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必须遵守。
VS
仲裁的优势
仲裁具有快速、保密、灵活和成本效益高 等特点。仲裁结果可以在全球范围内得到 承认和执行。
诉讼
诉讼程序
当事人将争议提交法院解决。法院根据法律 程序对争议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判决结 果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遵守。
02
国际商法合同法的基本 原则
合同自由原则
合同自由原则是指合同双方在不违反 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的前提下,有自 主选择交易对象、交易条件和交易方 式的权利。
在实践中,合同自由原则也受到一些 限制,如公序良俗、法律法规的限制 等,以保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合同法和民商法的区别例子

合同法和民商法的区别例子《合同法和民商法有啥不同?听我细细道来》嘿,朋友们!今天咱来唠唠合同法和民商法的区别。
你要问我为啥要聊这个呀,那是因为好多人对这俩概念有点傻傻分不清楚呢,我就来用接地气的方式给大伙说道说道。
咱先说合同法,这合同法呀,就好像是商业世界里的“规则手册”。
比如说啊,你和你的好哥们儿约好了一起去做生意,你们谈好了各种条件,啥时候交货呀,给多少钱呀,这就是一个合同。
合同法呢,就是专门管这些约定的,它确保大家都能遵守约定,不能耍赖皮。
要是有一方违反了合同,那另一方就可以依据合同法去讨说法。
就好比说,你和朋友约好了一起去摆摊卖烤串,你负责准备食材,他负责烤。
结果到了那天,他突然说不来了,这时候合同法就起作用了。
你可以找他说理,甚至没准还能要求他赔偿你的损失呢,因为他违反了你们的合同约定呀!那民商法又是啥呢?民商法呀,那范围可就更广了,就像是一个超级大的“法律百宝箱”。
它管的可不光是合同那点事儿,还包括什么财产呀、人身权利呀、侵权责任呀等等好多方面。
举个例子哈,假如你有一天走在路上,被一个冒失鬼骑车给撞了,受伤了。
这时候,民商法就跳出来说话了:嘿,这个人得负责赔偿你的医药费、误工费啥的。
民商法就是这么牛,它能保护你在日常生活中的各种权益。
这么说吧,合同法就像是民商法这个大百宝箱里的一个小格子,专门管合同那摊事儿。
而民商法呢,是一整个大箱子,里面啥都有,合同法只是其中的一部分。
再比如说,合同法是个专注的“卫士”,专门守护合同的世界。
而民商法呢,则像个全能的“大侠”,哪里需要它,它就出现在哪里。
要是把法律比作一个江湖,那合同法就是一个门派,而民商法就是整个江湖的盟主。
所以呀,大家可别再把合同法和民商法给搞混啦!它们各有各的作用,各有各的管辖范围。
咱在生活中打交道、做生意的时候,可要搞清楚这些规则,不然稀里糊涂的可就容易吃亏咯!希望我这么一说,大伙对这俩概念能有更清楚的认识,以后在法律的世界里也能游刃有余啦!哈哈!。
国际商法 第二章 合同法

2、合同特征 1)双方的法律行为 2)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 3)目的是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 4)合法行为
3、合同分类(注意分类标准)
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 1.诺成合同 2.实践合同:(要物合同) 赠与合同、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借用合同、 保管合同
2、当事人须有订立合同的能力 1)自然人订立合同的能力: 2) 法人的行为能力: 3、合同必须合意且真实 1)错误 :中国法、法国法、德国法、英 国法、美国法 2)诈欺 :中国法、法国法、德国法、英 美法 3)胁迫:中国法、法国法、德国法、英 美法 4)不正当影响:英美法系
4、5、6、
4、合同必须合法 1)中国法2)大陆法3)英美法 5、合同要有对价或约因 1)英美法的对价2)法国法中的约因 6、合同的订立必须符合法定的形式 1)法国法2)德国法3)英美法 4)中国法律关于合同形式的规定 5)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有关合 同形式的规定
评注:不是,它是属于政府订价的合同, 也就是说只要他打上无客牌,它就是一 种要约,它的价格是政府订好的。它是 一个要约行为。要约邀请不用承担责任, 是希望对方提出条件与自己订合同。而 要约是自己提出条件。
3)要约的拘束力 4)要约的消灭 承诺: 1)承诺的定义 2)承诺的有效要件 3)承诺生效的时间 投邮主义(英美法系) 到达主义(大陆法系) 4)承诺的撤回
(三)合同的履行
1、合同的履行的概念及原则
1)合同的履行的概念 2)合同的履行的原则 A.全面履行的原则 B.实际履行原则 C.诚实信用原则 D.情势变更原则
2、违约的形式及其法律后果
1)违约的概念及其必备条件 A.概念 B.有效要件:行为人有过错;不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 务的行为;财产上的损害事实;行为与结果间的因果 关系 2)违约的形式 A.英国法: 违反条件、违反担保 B.美国法:重大违约、轻微违约 其他形式---提前违约、履行不可能 C.大陆法:德国:给付不能、给付迟延 D.中国法: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履行迟延、不能履行、 预期违约 E.公约:根本违约、非根本违约、提前违约 例:圣诞节前签定的火鸡买卖合同与普通肉鸡买卖合同
国际商法合同法考试题

选择题:在国际商法合同法中,以下哪项原则不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要求?A. 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一致(正确答案)B. 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C. 合同内容必须合法D. 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下列哪项不属于国际商法合同法中的违约行为?A. 延迟履行B. 完全不履行C. 履行不符合约定D. 合同条款的合法变更(正确答案)在国际商法中,关于合同的效力,下列哪项表述是正确的?A. 合同一旦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无论其内容是否合法B.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合同成立不一定生效(正确答案)C. 合同只要经过公证即具有法律效力D. 口头合同一律无效根据国际商法,以下哪项不是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A. 一方当事人严重违约B. 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C. 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正确答案)D.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关于风险转移的规则,下列哪项表述是正确的?A. 货物在运输途中毁损的风险一律由买方承担B. 货物在交付之前毁损的风险由卖方承担(正确答案)C. 货物在装运港装船后风险即由买方承担D. 货物风险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转移给买方下列哪项不是国际商法中合同无效的原因?A. 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B. 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C. 当事人一方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D. 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正确答案)在国际商法中,关于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下列哪项表述是错误的?A.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B.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可以基于法律规定的原因而发生C.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D.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由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决定(正确答案)下列哪项不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卖方的义务?A. 交付货物B. 移交与货物有关的单据C. 保证货物无瑕疵D. 承担货物运输途中的所有风险(正确答案)在国际商法中,关于合同的履行,下列哪项表述是正确的?A. 合同履行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不得有任何变更B. 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可以随意更改合同内容C. 合同履行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正确答案)D. 合同履行完毕后,当事人无需再承担任何责任。
中级职称-商法基础知识笔记

中级职称-商法基础知识笔记
商法基础知识是商业和经济领域从业者应掌握的基本法律知识,也是中级职称考试中的重要考点。
本文将从商法基本概念、商业合同、公司法等方面进行简要介绍。
一、商法基本概念
商法是指涉及商业活动的法律规则的总称。
商法的任务是规范
商业活动和保护经济交易的安全有序进行。
商法包括商法基本原则、商法基本制度、商法基本范畴等方面的内容。
二、商业合同
商业合同是商业交易的最基本形式,是商事主体进行经济活动
和交易的重要依据和工具。
商业合同应当具备合法性、实质内容公平、签订形式严格等特征。
三、公司法
公司法是商业领域中涉及公司的组织行为和经营活动的法律规范。
公司法的核心内容包括公司的设立和组织、公司的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改制和解散、公司的合并与分立等方面。
商法的基本概念、商业合同和公司法是商业和经济领域从业者应当掌握的基本法律知识。
掌握这些知识不仅有助于从业者的实际工作,同时也是参加中级职称考试的必备知识点,需要深入学习和理解。
国际商法-合同法ppt课件

事人可据此理由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或者变更
的合同
精品课件
关于合同的撤销
❖ 我国《合同法》规定,欺诈、胁迫、乘人之 危、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都可以导致合同被 撤销
❖ 我国法律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 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的,撤销权丧失。
精品课件
案例:受胁迫订立的合同是可撤销合 同还是无效合同
精品课件
一、合同的含义和特征
❖ 概念: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 为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与义务关 系而达成的协议。
精品课件
特征
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
当事人在合同关系中 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合同的成立必须要 双方意思表示一致
合同是当事人双方在平等 自愿的基础上依法订立的
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
买卖合同 租赁合同
承包合同
要物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 必须交付实物才能成立的合同
赠与合同 保管合同
民间借贷合同
精品课件
第二节 合同的成立
精品课件
温故而知新
❖ 外贸跟单员的跟单工作流程包括:
接单
( 合 同 )
跟进生产 出货跟踪 制单结汇
询盘 发盘 还盘 接受
国际商法第四章公司法

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
一、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生效 合同特殊的书面形式:
1、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
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 (《合同法》第32条)
2、以确认书方式成立合同(《合同法》
第33条)
33
例:甲公司与一香港公司就购买一批文化用具进行磋商,
甲公司传真中言明如达成协议则以最终售货确认书为准。 香港公司在接到甲公司的最后一份传真时认为双方已就该 笔买卖的价格、期限等主要问题达成一致,遂于2007年12 月20日向甲公司开出信用证,但甲公司以信用证上注明的 价格条件不能接受为由拒绝发货。依照法律,下列有关该 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合同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以发生、变更 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为目的达成的协议。
合同具有以下四个特征:
1.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的协议。 2.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 3.合同是各方当事人明确表示相互权利和义务 关系的协议。 4.合同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思考4-1
迈克尔即将去读大学。他的邻居、农场主约翰 与迈克尔签订了一个协议,每年资助迈克尔2000美 元的学费,直到迈克尔读完大学为止,作为对迈克 尔的一种奖励,因为以前迈克尔经常无偿地帮助他 做许多农活。你认为,该协议签订后,在迈克尔与 约翰之间,是否形成了一个合同?
36
(一)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
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要求订立合同的当 事人所发出的要约和承诺的意思表示一致。
怎么来判断是否达成了意思表示一致? 法律从复杂的合同订立过程中抽取两个典 型的阶段,来确定合同是否成立的标准: 要约、承诺。
(二)合同有对价或约因
1.对价
对价,从法律意义上来说,是一方当事人所得到
的某种权利、利益、利润或好处而付出的具有法 律价值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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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一、合同的概念和特点 (一)合同的概念 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 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2条) 合同一般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狭义的合同,仅指债权合同。
广义的合同,是指以发生民法上效果为 目的的一切合意,包括以发生物权变动 为目的的物权合同、以物权以外的权利 的变动为目的的准物权合同、以发生债 权债务为目的的债权合同、以发生身份 关系的变动为目的的身份合同。
无偿合同是指一方给付对方某种利益,对方取得 该利益时并不支付任何报酬的合同。如使用借 贷合同。
区分的意义:
(1)确定某些合同的性质。
(2)债务人所负注意义务的程度不同。 无偿合同的债务人只负故意和重大过失责任; 有偿合同的债务人应负抽象的轻过失责任。 第374条。 第406条第1款。 (3)主体资格要求不同。 (4)买卖规则的准用。 对有偿合同的调整如法律无特别规定时,参 照买卖合同的规定;无偿合同的债务人原则 上不负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第174条。第150条。第191条。
引出三项规则:
1、合同规定由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承担 的义务,原则上不及于第三人。
2、合同当事人无权为他人设定合同上的 义务。
3、合同的保全可看作合同相对性的 例外现象
(三)合同责任的相对性
是指合同责任只能在合同关系的当事 人之间发生,合同关系以外的人不负 违约责任,合同当事人也不对其承担 违约责任。
(2 )要约的要件 ①必须是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作出的 意思表示 ②必须具有订约的意图 ③要约必须向受要约人发出 ④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⑤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
2、要约与要约邀约的区分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 表示。
(1)依法律规定作出区分
第15条: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 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 约邀约。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 的,视为要约。
(1)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 (2)订约当事人对主要条款达成 合意 (3)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 诺阶段 2、合同的特别成立要件 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依当事人特别 约定,合同成立应特别具备的条件。
二、要约与承诺 (一)要约 1、要约的概念与要件 (1)要约的概念 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 的人称为受要约人、相对人或承诺人。 要约是一种订约的意思表示。
(二)合同的特征 1、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行为 2、合同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 关系为目的和宗旨 3、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
二、合同的种类
(一)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根据当事人是否可以从合同中获取某种利益
有偿合同是指一方通过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而 给付对方某种利益,对方要得到该利益必须为此 支付相应代价的合同。
区分意义:明确二者的制约关系。
(五)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以合同的成立或生效是否要求一定的 形式为标准。
不要式合同是指对其成立法律没有要求采 取特定方式的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必须依据法律规定的方式而 成立或生效的合同。
法律对形式要件的规定是属于成立要件还 是生效要件,应依据法律规定的含义及合 同的性质来确定。
又称为要约的实质效力、承诺适格,是 指受要约人在要约生效时即取得依其承 诺而成立合同的法律地位。
4、要约开始生效的时间
第16条采到达主义。
(二)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根据当事人双方是否存在对待给付义务
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 义务的合同。
单务合同是指仅一方当事人负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给付义 务的合同。
区分的意义:(略)
(三)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根据合同的成立或生效是否以交付标的 物为条件
诺成合同是指仅依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一致即可认定合同成立的合同。
3、虽未由民法所确认但仍然由平等 的民事主体所订立的民事合同
4、合同法不调整下列关系
(1)政府依法维护经济社会秩序的 管理活动中形成的管理关系
(2)法人、其他组织内部管理关系
(3)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 关系的协议
第二节 合同的成立 一、合同成立的概念与要件 (一)合同成立的概念 是指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 合意。 (二)合同成立的要件 1、合同的一般成立要件 指一切合同依法成立均必不可少的共同 要件。
四、合同法的概念和适用范围
(一)合同法的概念是调整平等主体
之间的交易关系的法律,主要规范合同 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解除、保 全、违反合同的责任等问题,是民法的 重要组成部分。
(二)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1、合同法已确认的15类有名合同
2、物权法、知识产权法、人格权法 等法律所确认的抵押合同,质押合同, 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合同,专利权 或商标权转让合同、许可合同,著作 权使用合同,出版合同,肖像权许可 使用合同,名称权转让合同等。
此外,还有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束己合 同与涉他合同等合同分类。
三、合同关系的相对性 (一)合同主体的相对性 是指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的主体之间,只 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 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 例外:“买卖不破租赁”规则。
(二) 合同内容的相对性
是指除法律、合同另有规定外,只有合同 当事人才能享有某个合同所规定的权利, 并承担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合同当事人以 外的第三人不能主张合同上的权利。
如:仓储合同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 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 付标的物才能成立或生效的合同。
如:保管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 同;质押合同
(四)主合同与从合同
根据合同相互间的主从关系
主合同是指不需要其他合同的存在即 可独立存在的合同。
从合同,又称附属合同,是指以其他 合同的存在为其存在前提的合同。
(2)根据当事人的意愿来作出区分
(3)根据订约提议的内容是否包含 了合同的主要条款来区分
(4)根据交易习惯来区分 (5)其他情况
3、要约的法律效力
(1)要约对要约人的拘束力
又称为要约的形式效力,是指要约 一经生效,要约人即受到要约的拘 束,不得随意撤销要约或对要约随 意加以限制、变更和扩张。
(2)要约对受要约人的拘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