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公文收发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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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收发管理制度范本(4篇)

公文收发管理制度范本(4篇)

公文收发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文收发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公文的收发工作,提高公文处理效率,确保公文的准确、及时、安全的交流和传递。

第二条公文收发管理制度适用于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机构。

第三条公文收发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保护国家机密和涉密信息,严禁泄露、篡改和损毁公文。

第四条公文的收发工作应按照保密、快捷、便利、规范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收文管理第五条收文登记(一)收文登记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内容和流程记录收文事项,并对收文进行编号和归档。

(二)收文登记人员应核实收文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并留存相关证明文件和材料。

(三)收文登记人员应及时通知收文人,确认收文事项并提供反馈意见。

第六条收文分发(一)收文分发应按照收文的性质、紧急程度和工作需要进行,保证公文的及时传达和处理。

(二)收文分发人员应记录收文的转交情况,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第三章发文管理第七条发文起草(一)发文起草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准确、清晰地撰写发文内容。

(二)发文起草人员应审核发文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规性,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文件。

(三)发文起草人员应及时向审核人员提交发文稿,并接受审核人员的审查和修改意见。

第八条发文审核(一)发文审核人员应仔细审核发文稿的内容和格式,确保发文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二)发文审核人员应签署审核意见并及时反馈给发文起草人员,对需要修改的地方提出明确要求。

第九条发文传递(一)发文传递人员应根据发文的性质、紧急程度和工作需要进行传递,并及时向收发文责任人报告相关情况。

(二)发文传递人员应记录发文的传递情况,并留存传递记录和相关证明文件。

第四章公文档案管理第十条公文档案管理(一)公文档案管理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流程对公文进行归类、整理、编号和归档。

(二)公文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公文档案进行检查和清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可查性。

(三)公文档案管理应严格保密,禁止私自销毁和泄露公文档案。

公文收发管理制度

公文收发管理制度

收发文管理制度收发文管理制度为提高机关工作效率,规范公文收发工作,根据《国家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局收发文管理,所有收发文管理工作均由办公室统一负责管理。

办公室应指定专职人员负责公文的收文和发文工作。

收发文业务范围包括:文件、传真、电子邮件、报刊以及通过邮件、无纸化传输系统收发的政务信息等各种资料。

收发人员必须根据有关文件资料,如实填写收文登记簿、发文登记簿。

收发文件管理,按照《国家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执行。

(一)收文管理:1.收文要及时登记,统一存放文件夹处理。

2.收文后,先送主要领导批示,按领导批示意见送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阅办。

一般情况下,三天内传阅完毕。

3.领导批示指定专人办理的,应及时送办理人阅办。

急件及时送阅或请示办理,不得耽误。

4.对县委、县政府领导批件,责任人办理完毕后,要以书面形式将办理结果和领导批件原件一并报局办公室留存。

凡阅文者均应签名,以示负责。

5.办公室应做好催办、查办、督办工作。

6.收文全部传阅办理完毕后,注明承办情况后及时分类存放文件柜,并认真保管,借阅的要及时督促归还,保证文件资料完整、齐全。

(二)发文管理:1.凡本单位各股(室)以局名义起草的文件,负责起草的股(室)必须按照公文规范及时认真起草,报分管领导审核把关,送主要领导审签。

2.文件签发后,要及时送办公室登记、打印、再次校核无误后,交办公室盖章。

公文用印坚持上不压正文,下骑成文时间。

3.需要发送的文件,承办股(室)安排专人及时发送,需要签收的按要求签收,准确送达有关人员和部门,不得延误和积压。

4.文件下发后,需要相关部门及单位办理的,由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及时督促办理,确保落实。

5.文件印好后,将底稿和正式文件三份交办公室归档,并加强管理,确保文档完整。

6.对于联合发文,属外单位主办的,由局长会签;属我局主办的,由承办股(室)负责到有关单位会签、盖章,并按本局发文要求办理,除留三份交办公室存档外,局领导和有关股(室)另外留存。

收发文管理制度

收发文管理制度

收发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单位的文件制度管理,规范公文的处理、传阅、签发和归档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保障信息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单位各类文件的管理,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

第三条文件的收发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准确、规范、高效的原则,实现信息的准确传达和及时处理。

第四条文件的收发管理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国家机密和单位信息安全,禁止私自泄露、篡改文件内容。

第五条文件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专业知识和严谨作风,严格执行本制度的各项规定,保证文件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文件的收发第六条文件的收发是指机关单位接收来自外部或内部的文件,并对其进行分类、分发和传达的过程。

第七条文件的收发应当由专门负责文件管理的人员负责,且必须有签收的记录和跟踪流程。

第八条文件的收发应当及时、准确传达,保证信息不失真和不遗漏。

第九条文件的收发应当根据文件的内容和重要程度,确定其优先级和处理周期,以便及时处理和回复。

第十条文件的收发应当建立健全的登记和归档系统,对文件内容进行归类整理,方便查阅和检索。

第三章文件的处理第十一条对于来自外部的文件,应当根据接收渠道的不同,确定处理方式和流程。

第十二条对于来自上级机关或重要文件,应当及时进行阅读和处理,并按照要求签发、传达或作出回复。

第十三条对于内部文件,应当根据接收对象的不同,确定传达的范围和方式。

第十四条对于需要集体讨论或决策的文件,应当组织开展相关会议或研讨,并形成相应的决议和备忘录。

第十五条对于需要落实的文件,应当确定责任人和时限,监督其执行情况。

第四章文件的签发第十六条签发是指机关单位负责人或指定人员对文件内容进行确认和授权,确认其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十七条对于需要签发的文件,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签字顺序和权限层级,确保签字人有权签发。

第十八条签发人应当认真审阅文件内容,确保其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避免出现漏洞和错误。

第十九条签发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进行签名、盖章和日期,并留下相关的签发记录和备注。

公文收发管理制度(4篇)

公文收发管理制度(4篇)

公文收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文的收发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便于信息的传递和沟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公文收发工作。

第三条公文收发工作要强调效率、规范、安全、保密和原始性原则。

第四条公文收发工作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公文处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财政、保密等方面的规定。

第五条具体公文收发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负责人应保持公文收发工作的良好秩序。

第二章公文收发管理的基本要求第六条公文收发工作要求公文规范化、标准化、电子化和网络化。

第七条公文收发工作要求线上线下相结合,以满足各类公文的不同接收和发送需求。

第八条公文收发工作要求反馈及时,保持公文交流的畅通。

第九条公文收发工作要求安全可靠,严格保护公文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第十条公文收发工作要求原件存档,保留备查。

第三章公文的收发流程第十一条公文的收发流程应包括拟稿、审核、签发、分发、登记、传输、归档等环节。

第十二条拟稿环节要求规范书写格式,明确公文的发文机关、标题、正文、附件等要素。

第十三条审核环节要求严格审查公文的内容和格式,确保公文的准确性和公文格式的规范性。

第十四条签发环节要求公文签发人对公文内容进行认真核对和签署,并确保签发人的合法性和公文的真实性。

第十五条分发环节要求公文分发给相关部门或个人,并确保分发对象的准确性。

第十六条登记环节要求对公文进行登记,记录公文的收发时间和发文机关。

第十七条传输环节要求通过合法、安全的传输方式将公文发送给相应的接收单位。

第十八条归档环节要求将公文存档,并按照规定的保管期限进行分类、整理、存放和保密。

第四章公文的收发形式第十九条公文的收发形式可以是纸质形式,也可以是电子形式。

第二十条纸质公文要求规范装订,按照发文机关、编号等要求进行归类存放。

第二十一条电子公文要求按照国家规定的电子文档格式进行存储和传输,并保证电子公文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读性。

第二十二条电子公文的传输要求采取安全加密措施,确保公文传输过程中的安全和保密。

《收发文管理规定》

《收发文管理规定》

收发文管理规定本文旨在规范机构和单位的收发文工作,保证联络顺畅,保密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同时,也要求个人在参与收发文工作时应严格遵守规定。

一、收文管理1.收文范围应收录机构或单位委派的工作,以及来自外界的正式文件和商务函件。

具体包括:•红头文件•公文•政务文件•商务函件•文件传真2.收文程序(1)收文登记所有机构和单位都应该设立收文登记控制点,收到文件后应及时进行登记。

登记时应注明时间、类型、文件编号、主要内容、送达单位等信息。

在二级库房设立注册处,由主管工作人员进行登记与管理。

(2)审查整理对于收到的红头文件和公函等重要文件,应由主管领导或技术人员进行审查,确定文件的密级、保密期限和阅读范围。

然后将文件传递到不同的阅读室,由专人进行整理工作。

(3)分发传阅分发传阅工作应该及时地进行。

文件的传递应该严格控制,必须保证到达的阅读者是有关工作的人员并且必须按照规定的阅读范围进行管理。

如果对文件内容有疑问,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或者技术人员进行咨询。

3.收文查询查询收文信息时,可以根据文件的关键字、单位等信息进行查询。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查询者应当确保是有合法权利的人员,在查询后也应该及时关闭查询系统。

二、发文管理1.发文类型发文类型具有多样性,比如:•红头文件•公文•政务文件•商务函件•文件传真•电子邮件2.发文程序(1)发文依据为了确保发出的文件具有统一性和合法性,发文前必须由主管领导或技术人员进行审批。

发文依据应该是机构或单位的相关规定和制度。

(2)撰写文件撰写文件时,需要遵循以下原则:•风格简洁明了,语言规范,表述准确、具体、到位。

•文件结构严谨,排版整齐有序,字迹工整不要错别字。

•文件格式统一,容易堆叠,排版合理。

(3)校对核实校对核对是发文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环节。

对于重要文件,应设置二级审核程序。

(4)按时分发如无特殊情况,发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交付接收单位。

对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应注意发文和收文之间的相关工作管理,不得随意旷工或出差未经批准。

电子公文收发管理规定

电子公文收发管理规定

电子公文收发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广西钦州力顺机械有限公司电子公文收发管理规定(试行)Q/LSGBG04-2006一、总则1、为使公司的电子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规定。

2、使用计算机存储并通过公司电子文件收发系统传递的公司文件(技术文件除外),统称为电子公文,这些文件包括内部上行、平行、下行的文件。

3、电子公文与书面公文具有同等效力。

4、能够使用电子文件收发系统传递的公文,必须使用电子文件收发系统进行传递。

因特殊情况不便于使用电子系统传递的,允许使用书面形式传递。

二、电子公文的传输5、电子文件收发系统传输经过批准的公文。

传输前需要签发的文件,起草、核稿、会签、签发等过程仍然按照《文件管理程序》执行。

6、电子公文签收后不能更改,因此发文部门传输公文时,必须核准无误方能传输。

7、部门主管可以为本部门人员建立账号并赋予相应权限,可以委托本部门有权限的人员传输文件。

8、部门传输文件后,部门主管必须对该文件负责。

9、发文部门要及时通过文件签收系统跟踪电子公文发放后的签收情况,适时提醒接收部门(或终端用户)签收。

10、发文部门在签收后发现文件错误的,必须及时通知办公室进行处理。

11、文件的传输提倡采用附件的形式传输。

三、电子公文的签收12、各部门主管(或终端用户)应在每天上下午,上班后和下班前按规定主动打开公司电子文件收发系统不少于四次,以便及时接收查看文件。

13、部门主管可以为本部门人员建立账号,并赋予相应权限,可以委托本部门有权限签收的人员签收。

14、各部门接收文件时,必须及时点击“签收”按钮,以便于发文部门了解签收情况。

15、各部门点击“签收”按钮签收文件后,视同该部门已经知道文件内容,部门主管应对该文件负责。

16、本部门(或终端用户)签收文件后,可将该文件复制到本部门(或终端用户)指定的计算机上存档。

公文收发管理制度

公文收发管理制度

公文收发管理制度一、制度简述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公文收发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文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所有单位、部门和人员都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二、公文的种类1. 文件文件是上级单位发给下级单位的一种公文形式。

它包括命令、通知、批复、议案等。

2. 通知通知是一种双向信息传递的公文形式,主要用于本单位内部事务之间的通报和协调。

3. 通告通告是对外发布的公文形式,用于向公众或外部单位宣布重要信息、政策或活动等。

4. 请示报告请示报告是向上级单位请示、报告事情情况或征求意见的公文形式。

5. 函件函件是单位之间或个人之间的书信往来。

三、公文的草拟与处理1. 公文的草拟(1)公文的主题应明确,避免使用模糊或一般性词汇。

(2)公文的正文应简明扼要,内容准确,不能出现错别字或语法错误。

(3)公文应按照所属类别进行分类并标注编号,方便管理和归档。

2. 公文的处理(1)收文:接收公文后,应及时登记并进行分类存档。

(2)审核:审核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规性,对于有问题的公文应及时追踪处理。

(3)传阅与签发:根据需要,对公文进行传阅和签发,确保有关人员及时了解和处理。

(4)分发和呈送:按照规定的流程和程序将公文分发给相应的人员,并及时呈送到相关单位或个人。

(5)归档:将处理完毕的公文进行整理和归档,确保文件的安全性和可检索性。

四、公文的保密与传递1. 公文的保密(1)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或个人隐私的公文,必须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规定。

(2)在处理公文时,保密工作要做到层层落实,确保公文不被非授权人员获取。

2. 公文的传递(1)公文的传递应使用统一的公文袋或专用邮件袋,并加以封签,确保公文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2)公文的传递应及时进行,避免超过规定的处理时限。

五、公文的备案和查询1. 公文的备案(1)公文的备案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备案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备案时应注意记录公文的相关信息,包括发文单位、编号、日期等。

工程局电子公文收发管理办法

工程局电子公文收发管理办法

工程局电子公文收发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第三工程局(以下简称工程局)电子公文的收发和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电子公文是工程局在信息化建设和管理过程中,为缩短公文运转周期,提高各项工作效率而形成的具有行政效力和规范格式,并通过计算机网络传输的各种公务文书。

第三条电子公文是工程局依法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发布各项规章制度,开展生产经营工作,请示报告工作等各项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第四条电子公文收发管理指电子公文的发送、接收、办理、管理、整理、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五条电子公文收发管理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精神,按照从速、高效的原则,严格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第六条在工程局范围内,电子公文与纸质公文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本办法与《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公文处理办法》配套执行。

第二章电子公文种类第八条工程局电子公文种类主要包括决定、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意见、会议纪要等公务文书。

第三章注册用户号管理第九条所有电子公文的分发与传递只有经局信息中心注册确认的用户才可以接收,进入系统的用户名称必须是个人真实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第十条工程局在职副主任级以上领导及机关总部管理人员每人配一个用户号,局属二级生产单位、局直管项目部的综合、财务、经营及人力资源部门各分配一个用户号,二级项目部的综合、财务、经营部门均分配一个用户号,计划外项目部分配一个用户号,局基地各单位根据工作性质需要,每个单位分配2至3个用户号。

第十一条为保证电子公文传输的准确性与安全性,注册用户号是登陆公文传递系统的唯一标识,登陆密码则是验证登陆是否具备合法性的唯一手段。

注册用户号由工程局统一分配,每个注册用户号都对应着使用人员的“真实姓名”。

第十二条各注册用户作为工程局电子文件传递系统的使用成员,承担着本单位电子公文的发送、接收与保管义务。

同时每个单位须明确一名专职人员和一个注册用户号,作为电子公文收发的唯一合法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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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钦州力顺机械有限公司
电子公文收发管理规定
(试行)
Q/LSGBG04-2006
一、总则
1、为使公司的电子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规定。

2、使用计算机存储并通过公司电子文件收发系统传递的公司文件(技术文件除外),统称为电子公文,这些文件包括内部上行、平行、下行的文件。

3、电子公文与书面公文具有同等效力。

4、能够使用电子文件收发系统传递的公文,必须使用电子文件收发系统进行传递。

因特殊情况不便于使用电子系统传递的,允许使用书面形式传递。

二、电子公文的传输
5、电子文件收发系统传输经过批准的公文。

传输前需要签发的文件,起草、核稿、会签、签发等过程仍然按照《文件管理程序》执行。

6、电子公文签收后不能更改,因此发文部门传输公文时,必须核准无误方能传输。

7、部门主管可以为本部门人员建立账号并赋予相应权限,可以委托本部门有权限的人员传输文件。

8、部门传输文件后,部门主管必须对该文件负责。

9、发文部门要及时通过文件签收系统跟踪电子公文发放后的签收情况,适时提醒接收部门(或终端用户)签收。

10、发文部门在签收后发现文件错误的,必须及时通知办公室进行处理。

11、文件的传输提倡采用附件的形式传输。

三、电子公文的签收
12、各部门主管(或终端用户)应在每天上下午,上班后和下班前按规
定主动打开公司电子文件收发系统不少于四次,以便及时接收查看文件。

13、部门主管可以为本部门人员建立账号,并赋予相应权限,可以委托本部门有权限签收的人员签收。

14、各部门接收文件时,必须及时点击“签收”按钮,以便于发文部门了解签收情况。

15、各部门点击“签收”按钮签收文件后,视同该部门已经知道文件内容,部门主管应对该文件负责。

16、本部门(或终端用户)签收文件后,可将该文件复制到本部门(或终端用户)指定的计算机上存档。

17、接收部门应按文件的内容及应传达的范围在本部门传达文件精神。

部门主管也可以建立一个公共的查阅账号,供本部门人员进入系统查阅本部门的公文。

18、签收后发现错误的,应及时将情况通知发文部门和办公室。

四、电子公文的安全和保密
19、各部门(或终端用户)使用初始密码进入电子公文收发系统后,必须自行更改密码,并妥善保护好自己的密码,不得随意泄露。

20、公司电子公文,未经公司同意不得擅自外传或自行打印。

如需要书面形式的公文,由发文部门统一打印。

21、电子公文传输系统未经批准不得与其他网络相连接。

22、各部门必须遵守公司的《计算机网络管理规定》(Q/ZLGBG13-2001)的规定。

五、电子公文的归档、管理
23、电子公文传输完毕后,收、发文部门要及时整理、归档,并根据《文件管理程序》的要求销毁。

24、不具备归档和存查价值的电子公文,经鉴别并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可以删除销毁。

六、电子公文收发系统的管理和维护
25、电子公文收发系统由办公室负责监督、维护和管理。

26、系统管理员应定期对系统进行备份。

27、系统管理员清理系统、删除数据时,必须首先征求发文部门和办公室的意见。

七、附则
28、实行电子公文传输制度后,对因主观原因贻误工作的严肃处理。

29、违反本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50-100元的经济处罚。

30、本规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31、本规定从2006年4月1日起执行。

广西钦州力顺机械有限公司
200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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