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间管理制度(试行)1
电子阅览室使用规章制度

电子阅览室使用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维护电子阅览室的正常秩序,提高读者的利用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开放时间电子阅览室的开放时间为每天上午8:00至晚上10:00,节假日参照国家规定的开放时间。
第三条:免费使用电子阅览室的使用是免费的,读者只需提供有效证件登记后即可进入使用。
第四条:预约须知1. 读者可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提前预约电子阅览室的使用时间。
2. 预约的时间必须在开放时间内,不得与其他人员产生冲突。
3. 未按时到达的预约者,视为放弃预约,其他预约者有权利顶替利用。
第五条:进出要求1. 读者进入电子阅览室时,需出示有效证件,进行登记。
2. 未办理登记或未出示有效证件的人员,不得进入电子阅览室。
3. 读者在使用完毕后,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离开电子阅览室,不得擅自滞留。
第六条:使用要求1. 读者在电子阅览室内需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2. 禁止在电子阅览室内吸烟、喝酒、吃东西。
3. 读者需爱护设备,不得私自拆卸、调整设备。
4. 读者需遵守电子阅览室的秩序,不得扰乱他人使用。
5. 读者不得将电子阅览室内的书籍、资料外借或私自带离。
第七条:违规处理1. 如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制止并做出相应处理。
2. 对严重违规行为者,电子阅览室有权暂时或永久取消其使用资格。
3. 如有损坏设备或盗窃行为,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八条: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 电子阅览室保留最终解释权。
以上为电子阅览室使用规章制度,望广大读者遵守并共同维护电子阅览室的正常秩序。
电子化合同管理 制度规范

电子化合同管理制度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维护其合法权益,根据现行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合同管理是指本单位对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及归档等管理。
第三条合同资料包括:合同原件及其附件,与合同有关的信函、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文件,包括验收单据、发票、汇票、本票、支票、信用证等结算凭证,以及其他与合同有关的书证、物证等材料。
第四条本单位对外与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签订的合同,除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外,还应遵照本制度。
本单位劳动合同的管理办法依照现行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另行制定。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合同文件”指与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纠纷处理相关的法律性文件。
第六条合同均应当采取书面合同确认。
利用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或电子邮件等形式签订的合同,应当在合同签订后二个工作日内采取书面形式确认。
对于采用数据电文或电子邮件形式签订合同而且无法用书面合同书形式确认的,应在条款中作出特别的约定,表明双方数据交换的内容是真实的,不可事后改动的意思表示,必要时,报请公证机关予以证据保全。
对于采用传真方式签订合同而且无法用书面合同书形式确认的,应在内容中特别注明“传真件有效”的条款。
第七条非重大合同或非法律关系复杂的特殊合同应当由办公室依据本单位现有标准文本或示范文本进行起草、填写并审核。
重大合同或法律关系复杂的特殊合同应当由办公室及外聘法律顾问(下称“律师”)参与起草,并经律师最终审核。
国家或行业有合同示范文本的,可以优先适用,但涉及权利义务的条款,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修改。
如无相应合同范本或文本的,合同的起草工作应由办公室承担,语言应严谨、简练、准确,条款齐全,权利义务清楚,无遗漏事项。
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试行)一、计算机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从事违法活动。
二、计算机操作人员未经上级领导批准,不得对外提供内部信息和资料以及用户名、口令等内容。
三、网络设备必须安装防病毒工具,并具有漏洞扫描和入侵防护功能,以进行实时监控,定期检测。
四、计算机操作人员对计算机系统要经常检查,防止漏洞,禁止通过网络传递涉密文件,严禁涉密软件、光盘、U盘、移动存储介质等在涉密与非涉密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
五、具有互联网访问权限的计算机访问互联网及其它网络时,严禁浏览、下载、传播、发布违法信息;严禁接收来历不明的电子邮件。
六、对重要数据要定期备份,定期复制副本以防止因存储工具损坏造成数据丢失。
备份工具可采用专用光盘、硬盘、U盘等方式,并妥善保管。
七、计算机操作人员调离时应将有关材料、档案、软件移交给其他工作人员,调离后对需要保密的内容要严格保密。
接替人员应对系统重新进行调整,重新设置用户名、密码。
八、对于违反本规定,发生泄密事件的,将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九、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试行)为进一步加强我中心涉密计算机信息保密管理工作,杜绝泄密隐患,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中心办公室负责本中心计算机网络的统一建设和管理,维护网络正常运转,各科室不得擅自在涉密计算机上交叉使用U盘或安装其他设备。
二、秘密信息不得在与国际互联网联网(外网)的计算机中存储、处理、传递。
涉密的卫生网专网必须与国际互联网(外网)物理隔离。
各科室所接卫生网专网的计算机不得上国际互联网。
三、做到涉密的信息不上网,上网的信息不涉密。
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上网人员的保密教育和管理,提高上网人员的保密观念,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执行有关规定。
四、使用电子邮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在互联网上利用电子邮件传递、转发或抄送秘密信息。
学校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模版

学校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模版一、概述电子阅览室作为学校图书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广大师生提供了便捷的电子资源浏览和学习环境。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利用电子阅览室,促进师生的学习与研究成果,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开放时间1. 电子阅览室的开放时间为每天早上8:00至晚上10:00,节假日除外。
2. 学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开放时间的调整,并提前通知师生。
三、使用规定1. 电子阅览室仅供本校在籍师生使用,使用者需持有效学生证或教工证件进行登记,并在进入时刷卡或刷指纹进行身份认证。
2. 使用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扰乱他人学习。
禁止在电子阅览室内大声喧哗、讲电话或播放音乐等影响他人的行为。
3. 严禁在电子阅览室内吸烟、吃东西和饮食。
4. 使用者不得滥用电子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非法下载、传播和使用不良信息、色情、暴力等违法违规内容。
5. 学校对于在电子阅览室内发现非法活动或违反使用规定的行为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设备管理1. 使用者须爱护学校提供的电子设备,借阅器材后应妥善使用,不得随意移动、拆卸或私自调试。
2. 各类设备损坏或出现故障应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由工作人员进行检修和维护。
3. 禁止在电子设备上进行个人配置和安装软件等操作,如有需要,请向工作人员咨询。
4. 使用者离开电子阅览室时,应主动断开个人设备与电源的连接,并帮助保持阅览室环境的整洁。
五、安全管理1. 使用者不得私自携带易燃易爆、毒品、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电子阅览室。
2. 严禁进行盗窃、抢夺、敲诈勒索等违法行为,如发现可疑人员或可疑物品,请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
3. 若在电子阅览室内遇到紧急事态如火灾、地震等,请保持镇定,按照工作人员的指示进行疏散。
六、其他规定1. 使用者在电子阅览室内发现设施、环境的问题,应立即向工作人员反馈。
2. 电子阅览室内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活动、宣传、捐款等行为。
3. 电子阅览室内不得张贴、散发任何形式的广告、传单等宣传材料。
发电厂电子间及工程师站管理制度

发电厂电子间及工程师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电子间和电气、热工工程师站是支持信息系统、DCS自动控制系统、电气保护装置等正常运行的重要场所。
为保证设备和系统运行的安全可靠,明确日常维护管理等工作有序开展,有章可循,结合我厂相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规范和指导某某发电厂(以下简称发电厂)电子间、工程师站的管理。
电子间包括集中控制室电子间、UPS 室、蓄电池室、网控室、燃运、化学、除灰控制室电子间等,工程师站包括电气、热工工程师站。
第二章职责第三条生产技术部负责电子间、工程师站等场所管理制度的起草、发布、修订流程,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及日常监督考核。
第四条发电车间负责电子间、网控楼、蓄电池、UPS室、化学、除灰控制室等场所的日常管理,卫生监督(联系清扫)、巡视工作,调整以上场所的环境温度,对辅助空调进行每周一次的定期试运,发现问题及时联系处理。
燃运车间负责燃运控制室及电子间的日常管理,卫生监督(联系清扫)、巡视工作,调整以上场所的环境温度,对空调进行每周一次的定期试运,发现问题及时联系处理。
第五条检修公司负责电子间、操作员站、工程师站等场所的日常维护工作,配合生产技术部做好各操作员站使用人员的口令设置与修改,维护工程师站和操作员站设备的正常使用和每周的卫生清扫。
第三章管理内容、要求第六条生产技术部、发电车间、检修公司有关人员应按有关规定检查、巡视电子间、工程师站等场所,确保设备可靠运行。
第七条电子间、工程师站必须保持相对无尘的洁净环境。
电子间卫生清扫由保洁部门负责,发电车间派员监护;热工、电气工程师站的环境卫生由检修公司负责,每周应清扫一次。
所有DCS 柜、控制柜、保护柜、采集柜及内部组件和工程师站等设备卫生由检修公司负责,每月至少清扫一次。
环境温度控制、调整由发电车间负责。
第八条电子间和工程师站的环境温度和湿度符合设备运行规范要求。
(一)环境温度宜保持在25。
C左右,温度变化率应W5。
学校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范本

学校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范本一、引言电子阅览室是学校提供给师生进行电子阅读、学习和交流的场所,为了维护阅览室的正常秩序,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开放时间电子阅览室开放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
周末和节假日暂停开放。
三、进入规定1. 凡具有学生身份的人员,持学生证、身份证件和电子阅览室借阅卡,方可进入电子阅览室。
2. 所有使用电子阅览室的人员须经过身份登记,确保个人信息真实有效。
3. 师生进入电子阅览室应保持安静,遵守秩序,不得大声喧哗或扰乱他人。
4. 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进入电子阅览室的后台管理和设备维护区域。
四、使用规定1. 使用电子阅览室的师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得利用电子阅览室进行非法活动。
2. 师生应自觉遵守网络道德,不得浏览、下载、传播淫秽、色情、暴力、恐怖、违法信息。
3. 使用电子阅览室的师生应爱护设备和桌椅,不得随意移动设备或损坏学校的财物。
4. 使用电子阅览室的师生禁止使用电子设备播放声音或参与大声交谈,以免影响他人。
5. 使用电子阅览室时应保持清洁卫生,不得乱扔垃圾或在桌面上涂写乱画。
五、借阅规定1. 师生可凭借阅卡在电子阅览室借阅电子书籍,每次借阅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2. 师生应按时归还所借电子书籍,逾期未还的将扣除一定的积分,逾期超过7天将停止借阅资格。
3. 师生不得将借阅卡转借他人,如有发现将取消借阅资格。
六、设备使用规定1. 使用电子阅览室的师生应自觉维护电子设备的安全和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更改设备的设置和布局。
2. 发现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不得自行修复或更换任何设备。
3. 不得将任何个人电子设备连接到电子阅览室的电源或网络,以免影响网络速度和设备正常运行。
4. 使用电子阅览室设备时,请勿移动电源线和网络线,以免引起意外。
七、管理制度1. 学校将组织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电子阅览室的管理和维护。
学校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

学校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一、电子阅览室的开放时间为了满足广大师生的学习和科研需求,学校电子阅览室将保证每天从早上8点开放至晚上10点关闭。
在特殊情况下,如学校举办活动或修缮设备,管理员可向学生提前告知调整开放时间。
二、进入电子阅览室的要求1. 严禁将食品、饮料等物品带入电子阅览室。
2. 进入阅览室前,每位师生需出示有效的学生证或工作证。
3. 每位师生进入电子阅览室前,都需要将自己的随身物品放入指定的储物柜中。
不得携带任何不属于学习或科研必需的物品进入阅览室。
4. 师生进入电子阅览室后,需在管理员指定的位置上签到。
三、电子阅览室的使用规定1. 使用电子设备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进行非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侵入他人隐私、传播违法信息等。
2. 保持安静,不得在电子阅览室内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学习和工作。
3. 使用电子设备时,需使用耳机,以免干扰他人。
4. 师生在阅览室内应互相尊重,不得侵犯他人权益,如发现学术不端行为,应及时向管理员举报。
5. 严禁将电子阅览室内的设备、桌椅等物品移走或损坏,如有发现将追究责任。
6. 离开电子阅览室时,师生应及时将自己的座位整理干净,确保环境整洁。
四、电子阅览室的设备管理1. 管理员将定期对电子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更新,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在使用电子设备时,若发现设备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管理员报告。
3. 对于损坏设备的责任,由使用者承担。
如损坏设备为意外原因所致,使用者需向学校提供相应证明。
4. 严禁私自安装、卸载软件,如有需要,应提前向管理员申请并经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
五、电子阅览室的安全管理1. 电子阅览室内配备有摄像设备,主要用于监控和维护秩序。
2. 严禁带入违禁品和危险物品,如发现将由管理员没收并追究责任。
3. 如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故,师生应按照学校的紧急预案进行疏散和报警。
六、制度的执行和监督1. 电子阅览室的管理责任由学校指定的管理员承担。
2. 管理员应按照制度要求,对进入阅览室的师生进行指导和管理。
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模板范本(2篇)

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模板范本一、概述电子阅览室作为学校图书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师生提供了便捷的阅读与学习环境。
为了维护图书馆秩序,提高阅览室服务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开放时间1. 电子阅览室的开放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00至下午9: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开放。
2. 实际开放时间可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及需求进行调整,并提前通知师生。
三、进入要求1. 仅限有借阅证的师生进入电子阅览室,每位读者需凭借阅证刷卡入场。
2. 读者进入阅览室前应将手机等通讯设备调至静音或关机状态。
四、座位管理1. 读者进入阅览室后,应按照座位号有序选择座位。
禁止私占、霸占座位。
2. 读者每人每次只能占用一个座位,不得擅自更换座位或占用其他读者的座位。
3. 读者离开座位时,应将座位上的个人物品带走,离开时应保持座位整洁,不得乱扔垃圾。
五、电子设备使用1. 读者使用电子设备时,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遵守学校的网络使用规定。
2. 读者不得在电子阅览室使用有声装置的设备,如手机、音响等。
3. 读者使用耳机时,应调低音量,以免影响他人阅读。
4. 读者不得随意触摸、移动电子设备,不得擅自调整电脑、打印机等设备的设置。
六、言行规范1. 读者在电子阅览室内禁止大声喧哗、讲话,以保持安静的学习环境。
2. 读者不得在电子阅览室内吸烟,不得携带食品进入阅览室。
3. 读者不得在电子阅览室内进行非学术性的游戏、娱乐等活动。
4. 读者禁止在电子阅览室内进行任何形式的人身侵犯、辱骂、诽谤行为,保持友善的交流与互助氛围。
七、违规处理1. 对于严重违反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的读者,图书馆有权采取如下措施:警告、暂停使用权限、取消借阅资格等。
2. 对于因个人行为导致他人受到损害的读者,图书馆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补充条款1. 如发生重大事件或突发情况,图书馆有权临时关闭电子阅览室。
2. 读者进入电子阅览室即视为同意遵守本管理制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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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电子间管理制度(试行)
前言
本标准由山东大唐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设备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金标
本标准主要修改人:刁月峰
本标准主要审定人:
本标准批准人:
本标准委托设备部负责解释。
本标准是首次发布。
2
电子间管理制度
为规范化控制系统电子间管理工作,提高控制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延长控制系统电子设备使用周期,杜绝人为因素造成的误操作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大唐鲁北发电公司生产控制系统内所有电子间的管理工作。
一、环境要求
1环境中的微尘应无传导性,要严格控制空气中的粉尘量。
为减少微尘的沉积,应定期对机柜进行清洁或更换滤网。
室内环境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符合DCS制造厂的要求,确保含尘浓度<0.3mg/m³。
电子间门窗均进行封闭管理,所有机柜需封堵严密。
2温度、湿度和振动:电子间环境温度和湿度应能满足电子设备的要求,并兼顾操作人员对环境的要求。
环境温度满足DCS系统要求一般在19-23℃,温度变化率<5℃/h,振动振幅<0.5mm,湿度保持在35-50%之间。
室内空调必须设置在“制冷”位,温度设置在20度,中央空调进风不能含有大量灰尘。
3电磁污染:在机组运行时电子间内严禁使用产生电磁污染的设备(如手机、对讲机等),现场要有警告牌。
4照明:电子间内照明亮度,需保证工作人员可在室内不持光源工作。
5电子间应设置常用进出通道和紧急出口,其它门窗均应封闭严禁
3
通行。
电子间入口应设置防止小动物挡板。
二、人员管理
1生产系统内所有电子间热控设备均由热工专业安排专人负责,各电子间设备专责人负责本制度的落实和实施,并对电子间的热工设备安全性、设备稳定性负责。
2未在发电部当值登记,禁止入内。
3运行人员进入电子间对蒸汽吹灰、脉冲吹灰、四管泄漏等设备进行操作和查看工作后应关闭控制柜柜门,将电子间上锁。
4热工、继保工作人员在系统检查、处理缺陷完成之后,应关闭控制柜柜门,清理工作现场,将电子间上锁。
5任何人员进入电子间不得携带、使用通讯器具(手机、对讲机等)。
6任何人员在无工作情况下,不得长时间滞留电子间。
7电子间内严禁吸烟。
三、设备管理
1电子间内所有机柜均闭锁管理。
柜门关闭,门窗上锁。
2电子间内不能布置大功率电子器材、无线通讯器材等可能产生电磁干扰的设备。
3电子间内不能放置腐蚀性、挥发性、易燃易爆性等危险物。
4电子间内所有控制机柜必须标识清晰。
5电子间内需配置温度、湿度仪,电源柜需配置失电报警。
6电子间内配置紧急照明、消防器材。
四、工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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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任何在电子间内开展的工作项目,必须由监护人确认后方可实施。
2在电子间内进行的操作,涉及到热工保护、自动调节、设计变更的,在办理工作票及保护自动投退手续后,还需在检修记录中详细记录并归档保存。
3电子间内电源(包括各室内各电源柜)不得接入任何外部设备,电子间内不得使用电钻、电锤、电焊机等易产生强电磁干扰的电动工具。
4电子间专责人每日进行设备巡检,主要检查内容:电子间内所有设备软硬件运行情况、室内环境参数(温度、湿度、灰尘等)、设备和室内卫生情况。
5电子间专责人每周进行室内卫生清扫,以检修为周期进行机柜滤网清理或更换。
本制度若与上级文件冲突,以上级文件为准。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本制度解释权属设备部。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