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保密管理制度.doc
医院保密管理制度

医院保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医院的机密信息,维护医院的正常运作和声誉,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保密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以及与医院有合作关系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医院保密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机密信息的定义、保密责任、保密措施、保密监督、违规处理等。
第四条机密信息是指医院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所产生的涉及医院经营、科研、人事等方面的重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财务信息、患者信息、科研成果等。
第五条医院对机密信息的保护负有绝对的责任,任何人不得泄露或擅自使用机密信息。
第六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保密管理机制,确保机密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七条医院保密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和管理医院的保密工作,定期评估医院的保密风险。
第八条医院应当对员工进行保密培训,确保员工对机密信息的认识和保护意识。
第九条医院对违反保密管理制度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处罚,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条医院保密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由医院保密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章机密信息的保护第十一条医院的机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财务信息:包括医院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重要财务数据。
2. 患者信息:包括患者的病历、诊断报告、检查结果等个人隐私信息。
3. 科研信息:包括医院的科研成果、专利信息、研究进展等。
4. 人事信息:包括医院员工的个人档案、薪资福利等。
第十二条医院保密管理委员会应当根据机密信息的不同级别,确定相应的保密级别和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建立机密信息的访问权限控制制度,对不同级别的机密信息设置不同的访问权限。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建立机密信息的备份和恢复机制,确保机密信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建立机密信息的传输加密机制,防止机密信息在传输过程中被窃取或泄露。
第十六条医院应当建立机密信息的审批机制,确保机密信息的发布和使用符合规定。
第十七条医院应当对机密信息的流转过程进行记录和监控,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医院保密工作制度(三篇)

医院保密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的信息保密工作,确保患者个人信息和医院商业机密的保密,维护医院的声誉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保密责任第二条医院全体工作人员都有保护医院信息的义务和责任,并且要严格遵守工作单位的保密制度。
第三条医院领导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和执行保密制度,并对违反保密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四条员工在办公期间发现可能泄露医院信息的行为,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对可疑人员或事物进行监控,以确保信息的安全。
第三章保密要求和操作第五条医院要保护患者个人信息,不得向未经授权的个人或单位透露患者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个人隐私信息。
第六条医院的财务和报销信息属于医院的商业机密,不得向外界透露。
第七条医院工作人员要妥善保存和保管与工作有关的文件和资料,不得私自带走或外借,以防止信息外泄。
发现重要文件和资料遗失或被盗时,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配合调查。
第八条医院工作人员在处理患者信息时应注意尽量避免他人的目光,确保保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保密培训和考核第九条医院要定期组织保密培训,向工作人员普及保密知识和法规,提高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和能力。
第十条医院要定期进行保密考核,对工作人员的保密情况进行评估,对不合格的人员进行跟踪教育,纠正保密行为。
第五章违反保密制度的处理第十一条对违反保密制度的人员,医院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二条对故意泄露医院信息或商业机密的人员,医院将采取法律手段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医院要建立健全保密工作的档案,记录保密培训、考核和违规处理的情况,以便随时查阅。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为三年。
到期后,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第十五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保密办公室所有。
医院保密工作制度(二)一、为加强医院保密工作,防止失、____事件发生,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规,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医院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保密工作,确保医院内部信息和患者隐私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保密范围1. 医院内部文件、资料、数据等,包括但不限于:(1)医院发展规划、经营状况、财务数据、重大决策等涉及医院内部事务的信息;(2)患者病历、诊断结果、治疗方案、检查报告等涉及患者隐私的信息;(3)医院研发成果、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等涉及医院利益的信息;(4)医院与其他单位、个人合作、交流中产生的保密信息。
2. 医院工作人员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1)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2)工作职责、工作成果、薪酬待遇等涉及个人利益的信息。
三、保密责任1. 医院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医院保密工作。
2. 医院各部门、科室负责人为本部门、科室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保密工作负总责。
3. 医院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自觉履行保密义务。
四、保密措施1. 医院内部信息保密:(1)对涉密文件、资料、数据等,实行专人负责、分级管理,明确保密期限;(2)加强保密设施建设,确保保密设施安全可靠;(3)对涉密信息进行加密处理,防止信息泄露;(4)对涉密信息进行定期检查,发现泄密隐患及时整改。
2. 患者隐私保密:(1)严格执行患者隐私保护制度,对病历、检查报告等患者隐私信息进行严格管理;(2)加强患者隐私信息保密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3)禁止泄露患者隐私信息,对违反规定者依法进行处理。
3. 医院工作人员个人信息保密:(1)加强医院工作人员个人信息保护,防止个人信息泄露;(2)对涉及医院工作人员个人信息的项目,实行专人负责、严格审批。
五、监督检查1. 医院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医院保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保密制度有效执行。
2. 对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医院保密管理制度

医院保密管理制度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医院的商业机密、病人隐私、医疗技术和科研成果等信息资产,提高医院的竞争力,保证医院业务运作的正常和安全,特制定医院保密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保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各类信息资产的保密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医院资源、设备信息、财务信息、人力资源信息、科研成果信息等。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信息资产是指医院拥有的一切能够传递、存储、处理、显示或产生有关业务信息的设备、设施、软件、文档、制品、及其他物品。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保密信息是指医院未公开的商业秘密、国家秘密、和病人的个人隐私等信息。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保密责任人”是指在医院工作中有权处理或接触信息资产的员工。
第二部分信息资产的分类和等级保护第六条医院应当对信息资产进行分类和等级保护。
信息资产的等级保护应当根据其重要程度、敏感性以及需要保密等级等因素进行评估。
第七条本院根据信息资产的重要程度和敏感程度将其分为机密信息、重要信息、一般信息三个等级。
在保密管理中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保护各级保密信息。
第八条机密信息是指对医院的发展战略、商业秘密、技术资料、科研成果等信息。
重要信息是指影响医院管理和运作的信息。
一般信息是指医院业务中的一般信息。
第九条各类信息资产应当按照等级和分类采取各种管理和安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权限控制、审计轨迹、密码策略等。
第十条除了医院内部规定的等级保护,还应当对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进行保护。
第三部分保密管理责任第十一条医院应当设立保密管理负责人,负责全面协调和管理医院信息资产的保密工作。
第十二条保密管理负责人应当制定并完善医院的信息资产保密管理制度和相关规范。
第十三条医院各部门和单位应当配备专门的保密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信息资产保密。
第十四条保密管理人员应当接受相关的保密培训,了解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并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第十五条医院内部保密管理也应当进行分级管理,成立专门的信息资产保密委员会,协助保密管理负责人做好信息资产的保密工作。
医院保密管理制度

医院保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医院的机密信息和患者的隐私,确保医院的运营安全,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的所有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医院机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医院的经营计划、财务情况、科研项目、病人的病历、隐私等。
第四条所有访问医院机密信息的人员必须先进行保密培训并签署保密协议。
第五条违反本制度的,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章保密责任第六条医院人员在任职期间都有保守秘密的责任,离任后仍须保守保密信息。
第七条医院人员必须对与其工作任务相关的机密信息负责,不得泄露、传播、使用或透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
第八条医院人员在处理机密信息时,应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加密、密码保护等。
第九条医院人员不得将机密信息在非安全的环境下处理,包括丢弃或遗失有关机密信息的纸质文件、电子设备等。
第十条医院人员不得私自复制或转发机密信息,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机密信息。
第三章信息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医院应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确保机密信息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第十二条医院应定期对信息系统进行安全审计,发现安全漏洞及时进行修复。
第十三条医院应建立防护措施,保护机构网络内的机密信息不被非法获取。
第十四条医院应制定合理的权限管理制度,确保机密信息只能由授权人员访问。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五条发现医院人员违反保密制度的,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包括责令立即停止违规行为,撤销相应权限,甚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对于故意泄露机密信息的医院人员,医院将保留向相关部门报案的权利,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以书面形式下发给相关人员。
第十八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所有。
总结医院保密管理制度对于保护医院的机密信息和患者的隐私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本制度明确了所有人员需要接受保密培训并签署保密协议,并明确了保密责任。
同时,本制度细化了医院人员在处理机密信息时需要采取的措施,并要求医院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
医院信息保密管理制度

医院信息保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医院信息资产安全,维护医院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信息保密管理工作,包括信息的采集、存储、处理、传输、使用、销毁等环节。
第三条医院信息保密管理工作应遵循依法依规、权责明确、协同配合、防护有效的原则。
第四条医院信息保密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工协作、全面管理的管理体系。
第五条医院应当设立信息保密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信息保密管理工作。
第六条医院全体工作人员都有保守医院信息的义务,必须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本制度。
第二章信息分类与密级划分第七条医院信息按照保密程度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第八条绝密级信息是指泄露后可能导致医院重大损失、严重影响医院正常运营或者对患者权益造成严重损害的信息。
机密级信息是指泄露后可能导致医院较大损失、影响医院正常运营或者对患者权益造成较大损害的信息。
秘密级信息是指泄露后可能导致医院一般损失、影响医院正常运营或者对患者权益造成一般损害的信息。
第三章信息保密管理措施第九条信息采集、存储、处理、传输、使用、销毁等环节,应当根据信息的密级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息的信息系统,应当采用国家密码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加密技术和产品,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性。
第十一条访问控制:对存储、传输、处理绝密级信息的信息系统,应当实行严格的访问控制,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能访问相关信息。
第十二条身份认证:对存储、传输、处理绝密级信息的信息系统,应当实行身份认证制度,确保信息系统只能被授权人员使用。
第十三条安全审计:对存储、传输、处理绝密级信息的信息系统,应当实行安全审计制度,对信息系统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和记录。
第十四条物理安全:对存储、传输、处理绝密级信息的信息系统,应当实行物理安全措施,包括机房安全、设备安全、存储介质安全等。
信息的信息系统,应当实行严格的人员管理制度,包括背景审查、培训、考核等。
医院保密管理制度

医院保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的保密管理,保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个人隐私,维护医院的声誉和利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兼职和临时工。
第三条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本医院所有的治疗、护理、科研、管理、技术、门诊和住院等各个环节和部门。
第二章保密义务第四条本医院所有员工必须具备保守机密的意识,确保保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本医院的保密工作分为一般保密和特殊保密两类。
第六条一般保密是指员工需对所掌握的与医院运营、患者信息和医疗技术等相关的事项进行保密。
第七条特殊保密是指员工需对医院的机密文件、研究成果、技术数据等具有较高敏感度和商业价值的内容进行保密。
第八条本医院的特殊保密工作由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成员由医院领导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第九条员工如接触和掌握非公开信息,应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并不得擅自泄露、传播或使用该信息。
第十条员工在离职时,应对所涉及的保密信息进行交接,并签署保密承诺书。
第三章保密措施第十一条为了保护患者的隐私,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守患者信息的保密,不得随意查看、修改和传播患者的相关信息。
第十二条核心科研和技术人员必须对其相关的研究成果和技术数据进行保密。
在参与国家级或医院级的科研课题和项目时,必须签订保密协议并认真履行。
第十三条本医院对特殊保密工作需要进行安全审查,采取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安全措施,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第十四条对于员工的保密培训,医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开展保密知识的培训和考核。
第四章违约和违纪处理第十五条对于违反保密工作的员工,将按照违规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职、开除等。
第十六条如员工泄露、篡改、删除或滥用患者信息和医院保密信息,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如员工违反保密规定,给医院带来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医院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医院手机保密管理制度

医院手机保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医院信息系统安全和患者隐私,规范医院内部手机使用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人员及外来人员在医院内部使用手机的管理。
第三条手机使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定,不得违反医院保密政策。
第四条手机使用必须遵循保密原则,严格履行保密责任,保护医院信息安全。
第二章手机使用规定第五条私人手机仅限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使用,不得在临床区域、手术室等特殊区域使用。
第六条医务人员可在工作间隙适当使用手机,但需保证工作任务不受影响。
第七条患者隐私保护,禁止未经患者同意擅自拍照或录像。
第八条手机禁止用于接听私人电话或发送私人短信等工作时间无关的事务。
第九条医院设定的禁止使用手机区域和时间段,必须严格遵守,违者将受到相应处理。
第十条医院为防范信息泄露,如有突发事件需要查证,医院有权要求手机提供数据备份。
第三章手机保密管理第十一条所有手机必须在入院前进行登记备案,由安全保密部门进行管理。
第十二条离开医院时应当将手机交由安全保密部门进行存储,不得将手机携带离开。
第十三条公务手机使用需登记备案,并由领导审核确认使用权限。
第十四条医院内部不得互相外借手机,不得职务调动后携带离开。
第十五条所有手机都需设置密码和指纹识别,确保数据安全。
第十六条发现手机丢失或被盗,应立即向安全保密部门报告,并配合处理措施。
第十七条离职人员应及时交还手机,同时注销所有关联账户信息。
第四章处罚规定第十八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分。
第十九条违反法规导致信息泄露的,将追究相应责任,严肃处理。
第二十条手机保密管理违反规定,严重影响医院安全的,将责令停止使用手机。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重大损失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出台之日起生效,医院内部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执行。
第二十三条对于未尽事宜,由医院安全保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法规补充规定。
以上为医院手机保密管理制度,希望全体员工认真遵守,共同保障医院信息安全和患者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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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保密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医院涉密文件与资料的管理,建立健全保密管理程序,有效维护医院权益,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与医院利益密切相关,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涉密文件、资料及相关人员的管理。
保密范围
1医院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医院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医院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医院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医院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医院员工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7科技成果、正在研究的科研项目或设想、有价值的药物制剂配方;
8有涉密内容的音像带、图表等;
9其他经医院领导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10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密级确定
1医院涉密文件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涉密文件的密级由医院总经理(院长,或指定负责人,下同)确定。
2"绝密"是最重要的医院秘密,泄露会使医院的权益及经济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2.1在医院经营发展过程中,能够直接影响医院权益或经济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奖金与提成收入等应列为"绝密"级。
3"机密"是相对重要的医院秘密,泄露会使医院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
3.1医院年度规划、工作计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医院经营情况、员工工资性收入等应列为"机密"级。
4"秘密"是一般的医院秘密,泄露会使医院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
4.1医院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
的各类信息应列为"秘密"级。
保密措施及内容
1属于医院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总经理指定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及传递的医院秘密由网络管理人员负责保密。
2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2.1非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完成,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2.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3属于医院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
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医院指定专职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4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医院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5具有属于医院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5.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5.2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人员强调保密事宜;
5.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5.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6不得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医院秘密,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医院秘密,不得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医院秘密。
7医院工作人员发现医院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总经理接到报告,应立即做出处理。
8属于医院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4条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
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9每年的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日前夕,对保密范围内的工作要进行一次认真检查,并有针对性地解决存在的问题。
10各医院成立保密小组,由总经理(院长)担任组长。
保密小组成员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半年自查一次,年终进行总结,及时分析全院保密工作情况,研究保密工作措施,写出书面报告,使医院保密工作不断改进和加强。
罚责
1凡与涉密事项有接触机会的员工都有自觉保守医院秘密的
责任与义务。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当事人警告处分,并视情节轻重扣发工资200元~1000元。
2.1泄露医院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2违反本制度
3.3、3.6、3.8条款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2.3已泄露医院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当事人予以辞退,并视情节轻重索赔经济损失。
3.1故意或过失泄露第3条款所列示的医院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3.2违反本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医院秘密的;
3.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4因泄露机密导致医院重大经济损失的,医院保留付诸法律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