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质量检验机构设置及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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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监督相关的组织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税务局)

质量监督相关的组织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税务局)

质量监督相关的组织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税务局)质量监督相关的组织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税务局)一、组织机构设置税务局的质量监督部门通常按照以下组织机构设置:1. 质量监督部门主任- 负责质量监督部门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组织制定质量监督工作计划和方针;- 指导并监督部门下属人员的工作。

2. 质量监督部门副主任- 协助主任负责质量监督部门的工作;- 担任主任职务时,代行主任职责。

3. 质量监督部门内设若干科室/组- 根据具体需求设立不同的科室/组;- 每个科室/组负责特定的质量监督职能;- 科室/组之间协作配合,形成有效的工作体系。

二、部门职能税务局的质量监督部门承担着以下职能:1. 制定相关质量监督政策和规范- 研究制定质量监督相关政策,确保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一致性;- 针对税务局工作特点,制定具体的质量监督标准和规范。

2. 监督税务局内部流程和质量管理体系- 监督税务局内部各环节的工作流程和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 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促进质量管理的持续改进。

3. 执行质量抽查和评估工作- 对税务局内部各项工作进行定期抽查和评估;- 根据评估结果,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和建议。

4. 处理质量投诉和纠纷- 接收并处理来自纳税人和其他相关方的质量投诉和纠纷;- 维护税务局的声誉,妥善解决问题。

三、岗位职责质量监督部门内的各个岗位承担着不同的职责:1. 主任职责:- 负责部门的整体管理和决策;- 组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 指导和监督部门下属人员的工作。

2. 副主任职责:- 协助主任负责部门的工作;- 协调部门内部各项工作的开展;- 在主任不在时代行主任职责。

3. 科室/组负责人职责:- 组织和管理本科室/组的日常工作;- 负责制定本科室/组的工作计划和目标;- 指导和督促本科室/组成员的工作。

4. 员工职责:- 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遵循相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工作;- 参与部门内部会议和培训,不断提升专业素养。

质量管理机构及岗位职责

质量管理机构及岗位职责

质量管理机构及岗位职责本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质量评定以水利工程质量检测部门评定为准。

工程质量是个整体的概念,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较多,但我们认为主要是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只要抓好这个方面,工程质量就能够得到有效保证。

一、质量管理机构按项目法施工管理的原则,明确我公司工程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者,对本工程项目所进行的施工质量全权负责。

项目经理部下设工程技术、质量、安全检查等部门,从事本项目的质量管理技术工作。

1、项目经理部将本项目的施工特性、组织机构特点及质量保证体系,编制项目施工管理实施细则文件,作为配套文件。

同时将本项目的施工特性、施工机具的特点及因素,按建设工程单元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及施工详图、设计文件的技术要求,编制成本项目的施工质量控制、保证、检查、验收等的具体要求和办法实施细则。

成为本项目部最根本的管理文件之一。

2、项目经理部将聘用年富力强、精明能干、受过专门培训,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担任安全质量负责人,带领安全质量检查人员开展工作。

坚持质量第一,应用质量保证措施,实行目标管理,将目标层层分解,使得总体目标大家挑,人人头上有指标。

从上到下明确个人的质量目标,工程技术人员定岗定责,机械操作人员配合齐全,质量指标与个人经济效益挂钩。

关键工序始终处于严格稳定的受控状态。

3、配置足够的质检人员并使其做到各负其责、各司其职、责任明确。

施工中每个工序,必须有施工技术人员或质检人员在施工现场,做到技术及质检人员每天、每班、每道工序开始时最先进入施工现场,下班时最后离开现场,坚持交接班制度,严格把关,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留隐患,严格按优质工程标准要求施工。

4、施工组织机构的设置根据该工程的实际情况和我公司以往工程施工的经验,以部门控制式组建“施工项目经理部”负责工程的全面管理工作。

该组织机构的设置充分考虑到该工程特点,其管理方式适合我国目前的体制。

采用方法有利于分配上的平衡,有利于我公司对工程的总体控制,才能保证不出质量事故和其他意外事故,保证获得应有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时机构设置还考虑到以下原则:(1)目的性原则施工项目组织机构设置的根本目的,是为了生产功能,实施施工项目管理的总目标,从这一目标出发,采取因目标设事、因事设机构定编制、按编制设岗位定人员,以职责定制度、授权力。

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

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

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试验、检测人员的行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铁路工程质量管理有关管理文件及规范、规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建设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工程试验是指在工程实施直至竣工验收和工程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中,根据设计、技术标准、验收标准和有关规程、规范对各单项工程、隐蔽工程的各个部位逐项进行的工程质量检查,由试验室使用一定的仪器设备,对目的物进行测试检验,采集有关质量指标或数据的活动。

第三条铁路各参建施工、监理单位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工作严格按照《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试验室管理标准》(TB10442-2009)、《铁路工地试验室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工管办函…2013‟284号)要求执行,试验人员资格按《铁路工地试验室和混凝土拌和站人员岗位资格培训考试管理办法(试行)》(工管办函…2013‟300号)要求落实。

公司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工作推行标准化建设和管理,有序落实信息化建设。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责第四条公司安全质量部负责对各参建施工、监理单位试验室的归口管理。

公司各现场指挥部负责督促本项目各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试验检测工作。

第五条参建施工、监理单位按照工程质量试验检测有关规定及施工、监理合同要求,设置中心试验室和满足现场需要的工地试验室。

全面负责本标段的试验检测工作。

第六条公司安全质量部主要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或行业的现行标准,并负责宣贯、督促施工和监理单位试验室贯彻执行有关新标准。

2. 归口管理工程试验和试验室信息化有关工作。

3. 对本项目试验室工作条件和信息化工作条件的确认。

4. 抽查各施工、监理单位试验检测工作和试验室信息化有关情况。

5. 审核并批准施工、监理单位试验检测外委单位。

第七条公司各现场指挥部主要职责1. 检查施工、监理单位试验室工作。

2. 督促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处理试验检测所引发的工程质量问题。

3. 检查施工、监理单位试验室信息化建设和运行情况。

大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大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大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管理,提高检测工作水平,确保检测工作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公正性,根据国冢、省、市有关法规、规定,结合大连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监理、施工、生产、试验室等单位,均应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是指建设、监理、施工、生产单位委托试验室对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工程的建筑材料、构配件、预拌混凝土和结构等进行检验,确定是否满足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等特性的活动。

第四条建设、监理、施工、生产和实验室等单位,依照本办法对建设工程检测工作负责第二章机构设置第五条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是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

归口管理部门为大连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市监督站”)。

第六条全市建设工程检测机构由市和区、市、县检测中心及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试验室组成。

第七条大连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以下简称‘‘市检测中心")设在大连市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区、市、县检测中心设在当地工程质量监督站.第八条市检测中心应满足综合一级试验室标准;区、市、县检测中心应满足建筑综合二级试验室标准;对外服务的试验室必须满足一级试验室标准.第九条大专院校对外服务的试验室应与教学试验室分开设置。

第十条建设或监理、施工单位分别按单位工程设专职检测工作负责人。

第三章职责范围第十一条市监督站职责范围:(一)监督管理建设或监理、施工单位和试验室落实国家、市颁发的法律、法令、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二)负责全市试验室资质审查和全市工程质量检测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

(三)对检测工作实行监督管理,进行年度检查和日常抽查。

(四)对违反有关规定及检测质量低劣的试验室,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第十二条市检测中心职责范围:(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工程质量检测的有关规定、规范、规程和标准。

14《质量检验机构的设置与人员配备》

14《质量检验机构的设置与人员配备》

1 质量检验机构设置企业应设立独立的质量检验机构,并应授予如下权限:a)有权对原材料、外协件、外购件、配套产品、零部件和产品作出合格与否判断,对技术标准或相关技术文件不齐全的有权拒绝检验;b)有权对不合格的原材料不准投产,不合格的零部件不准装配,不合格的产品不准出厂销售;c)对弄虚作假、以次充好、假冒名牌有权制止,对国家已明令淘汰的产品有权拒绝检验;d)对产品质量事故,有权追查产品生产原因和责任者,并有权提出处分建议;e)对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状况,有权如实记录、统计、分析,如实上报,并提出改进建议。

为行使好上述的检验机构权限,企业质量检验机构必须建立完善的检验管理体系和各面质量检验制度,并明确规定职责与权限。

企业检验机构内部结构,主要有两种形式:a)按流程分工的检验部门;b)按产品分工的检验部门。

2 人员配备企业对检验人员应合现配备下列人员:a)应按德才兼备、注重人与事相宜,事与职匹配,使人、事、职能职得最大化的效果,择优选聘好检验部负责人;b)检验技术、质量统计分析和质量信息管理等人员;c)懂得和掌握各类专业操作技能的检验工人;d)企业的检验机构若兼管计量和现化试验的还应配备与其工作要求相适应的计量和理化试验人员。

检验人员通常需要具备以下条件:a)任心强,办事公道,坚持质量原则,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b)质量意识强,懂得国家质量方针政策和质量法规;c)具有中等文化水平,掌握所需的基础技术理论和质量管理基本知识,有较强的分析和判断有力;d)担任过某工种的实际操作,即已掌握了的怕是任检验工序的生产操作技能和技术知识;e)会使用与本岗位检验有关的量具仪器,能熟练地掌握所用的测试技术;f)受过质量检验知识培训,能独立处理检验各项业务手续事宜;g)身体健康,无不适应本检验工种的生理缺陷,能做到正常坚持工作。

3 检验员的培训培训是提高检验人员水平,做好检验工作的根本性措施。

因此,对于一个有见识的质量检验负责人,应不怕现有人员素质低,关键在注重培训,长期坚持,不断开展培训工作。

工程质量检测与试验管理办法

工程质量检测与试验管理办法

工程质量检测与试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西铁路客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内铁路建设项目工程材料质量检测、现场工程质量检测与工程试验管理,实现工程质量零缺陷目标要求,建设一流的铁路,构建精品工程、安全工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试验室管理标准》(TB10442-2009)、《铁路工地试验室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工管办函[2013]284号)及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管内铁路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检测和试验管理,以及施工和监理单位外委的试验检测管理(不含公司委托的工程实体质量第三方检测)。

第三条工程质量试验检测管理工作应遵循人员、机构合法,仪器设备达标,操作过程合规,数据真实可靠的原则;试验检测过程不受任何行政干预,确保其独立性、公正性和真实性。

第四条工程质量检测与试验工作实行建设单位统一监管,施工单位负责原材料质量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监理单位负责见证与平行检验的管理模式。

第五条全线工程质量检测和试验管理工作归口公司安全质量部;建设指挥部负责辖区内工程质量检测和试验工作的日常管理。

第六条施工和监理单位的各级试验室应接受国家铁路局、铁路总公司等管理机构的监管。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人员第七条公司安质部设专职试验检测主管工程师1人,负责公司管段试验检测的业务工作;建设指挥部设专职试验检测主管工程师1人,负责职责范围内试验检测工作的日常管理及相关业务工作。

第八条施工、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满足工程材料质量检测、现场工程质量检测及工程试验需要的现场组织管理机构。

(一)施工单位应设置现场中心试验室,各项目分部应设置分部试验室,大型预制场应设置工地试验室,混凝土拌和站应在站内单独设置能检测砂石含水量、粉煤灰和矿粉常规指标、混凝土拌和物性能检测的小型试验站(分部试验室设在拌和站内的可不单独设置),中心试验室、分部(工地)试验室、小型试验站的规模、分布和数量应满足施工质量控制和试验检测需要。

质量检验中心规章制度

质量检验中心规章制度

质量检验中心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质量检验中心的管理工作,提高检验服务质量,确保检验工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1. 质量检验中心设立检验管理部门,具体负责质量检验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

2. 检验管理部门设立检验员、质量管理员、实验室管理员等岗位,并明确各岗位职责和权限。

3. 检验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和技能,经过专业培训后方可从事检验工作。

第三章检验流程1. 检验申请:用户向质量检验中心提交检验申请,并提供相应样品和资料。

2. 样品接收:质量检验中心接收样品,并填写检验接收登记表。

3. 检验准备:检验员根据检验标准和要求,准备检验设备和试剂。

4. 检验实施:检验员按照检验标准和要求,对样品进行检验。

5. 结果分析:检验员对检验结果进行分析,并制定检验报告。

6. 报告颁发:质量管理员审核后颁发检验报告。

第四章质量管理1.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定期开展内部审核和外部审核,确保质量检验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制定、修订和完善检验标准和方法,保证检验工作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3. 定期对检验设备进行维护和校准,确保检验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准确性。

4. 加强对检验员的技能培训和考核,提高检验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

第五章安全管理1. 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实验室和设备的安全保护,防止事故和损失的发生。

2. 检验员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因操作不当而导致事故发生。

3. 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六章行为规范1. 检验员应保持公正、客观、严谨的态度,不得参与或允许任何形式的贿赂和利益输送行为。

2. 检验员应保守检验结果和业务秘密,不得擅自向外泄露或篡改检验结果。

3. 检验员应遵守检验中心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部门的工作安排。

第七章纪律处分1. 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罚款等。

2. 严重违纪的行为将进行调查处理,涉及违法行为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床上用品检验管理制度

床上用品检验管理制度

床上用品检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对床上用品的质量检验管理工作,提高床上用品的质量水平,保障用户的健康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床上用品质量检验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部门和单位,对床上用品的检验、抽检、质量评价等工作进行规范管理。

第三条床上用品的检验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床上用品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要求。

第四条床上用品的检验管理工作应当科学合理、规范严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质量标准。

第五条全体从事床上用品检验管理工作的人员,都要接受相关资质认证培训,掌握相关产品知识,并定期进行业务能力的考核。

第六条床上用品检验管理工作不得受到任何形式的干扰和贿赂,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第七条各级检验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协作,通力合作,共同提高床上用品的质量水平,确保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检验机构设置及其职责第八条床上用品的检验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质量检验室,配备专业的检验设备和人员,保证检验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九条检验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检验管理制度,确保检验工作的科学、规范和及时进行。

第十条检验机构应当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对床上用品进行抽样检验和质量评价,对不合格的产品及时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一条检验机构应当不断提升自身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保证检验工作的公平公正,确保标本和实物的一致性。

第十二条检验机构负责对床上用品的产品技术要求、规格尺寸、性能指标等项目进行检测和评价,并出具检验报告。

第十三条检验机构应当对检验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保证其检验技术和相关知识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第三章检验管理流程第十四条床上用品的检验管理应当形成科学完整的流程,包括床上用品的样品接收、抽样、检验、评定和报告等环节。

第十五条接收样品环节应当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保证样品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六条抽样环节应当根据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随机抽样,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一致性,避免检验结果的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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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质量检验在产品质量形成中的作用
质量检验起到把住两个关口作用:
第一,在“采购供应”后进行“进货检验”,不让不
合格的外购物资入厂,得到质量合格的外购物资,
为生产出质量合格的产品打下良好的物质基础
第二,在“生产制造”后进行“出厂(最终)检验”,
不让不合格品出厂,维护了本企业的质量信誉和顾
合格品丢失、流人生产承担责任; 9.对错检、漏检和误判承担责任; 10.对当日产品质量总的情况不清,对未来近期产品质量 发展趋势不明承担责任;
11.对质量指标的完成情况统计不全,分析不清,数字不
准确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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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质量检验机构的责任(22条)
12.对经过会签后的工艺规程中检验工序设置不合理、不 可行、不完整,计量器具选择不正确承担责任
第二章 质量检验机构设置及职责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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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检验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一节 产品质量检验 第二节 质量检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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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1
产品质量检验
一、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 二、质量检验的定义 三、质量检验在产品质量形成中的作用 四、质量检验在质量管理中的地位
2018/11/18
三、质量检验机构的组织形式
四、质量检验机构的责任 五、质量检验机构的权限 六、对质量检验机构及人员的激励 七、质量检验机构在质量管理中的职能
八、质量检验机构与有关部门的关系
九、质量检验机构的管理 十、质量检验机构的独立性
2018/11/18 17
2.2.2 质量检验机构的目的和任务
质量检验机构的目的★★ 判定产品质量合格与否 进行产品质量评定 获得质量信息 为质量仲裁提供依据
使用中 的产品
制造质 量
销售服务质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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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2.1.1 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
产品质量的形成
过程呈螺旋形
上升,每上升 一次,产品质 量就提高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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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质量检验机构设置及职责
2.1.1 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
产品形成过程比较长 由设计和制造出来的 产品质量在检验之前已经形成 检验只是验证——“死后验尸” 顾客使用——也是一种检验(延伸检验)
2018/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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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质量检验机构的任务
质量检验机构的任务
鉴别任务
把关任务
报告任务
监督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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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质量检验机构的任务 鉴别任务
根据产品质量检验依据,采用科学的方法对产品的质量 进行测量、检查、试验或度量,根据检验结果判定产
品质量合格或不合格
把关任务
在进货检验中,把好入口关;过程检验中,把好上下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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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 质量检验机构的权限(24条)
(21)当发现生产中出现或可能出现批量不合格品而无处理措施时,
2018/11/18 26
2.2 质量检验机构
一、质量检验机构的定义 二、质量检验机构的目的和任务
三、质量检验机构的组织形式
四、质量检验机构的责任 五、质量检验机构的权限 六、对质量检验机构及人员的激励 七、质量检验机构在质量管理中的职能 ★★★
八、质量检验机构与有关部门的关系
九、质量检验机构的管理 十、质量检验机构的独立性
转关;出厂检验中,把好出口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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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质量检验机构的任务
报告任务
在检验中当发现问题,危及到正常生产时;对检验中获
得的数据用统计技术方法进行统计分析 监督任务 采购产品不合格去向进行跟踪监督, 隔离和标识后应跟踪进行监督
工人执行工艺纪律进行监督
监督和指导生产工人正确使用计量器具 对一切在产品质量方面弄虚作假行为进行监督 参与本组织对供方质量保证条件的监督检查
客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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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产品质量检验
一、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 二、质量检验的定义 三、质量检验在产品质量形成中的作用 四、质量检验在质量管理中的地位
2018/11/18
12
2.1.4 质量检验在质量管理中的地位
监督作用 把关作用 报告作用
预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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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质量检验机构设置及职责
22.对检验印章管理不善被他人偷用和不正确使用印章承担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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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质量检验机构
一、质量检验机构的定义 二、质量检验机构的目的和任务
三、质量检验机构的组织形式
四、质量检验机构的责任 五、质量检验机构的权限 ★★★
六、对质量检验机构及人员的激励 七、质量检验机构在质量管理中的职能
2018/11/18
7
2.1
产品质量检验
一、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 二、质量检验的定义 三、质量检验在产品质量形成中的作用 四、质量检验在质量管理中的地位
2018/11/18
8
2.1.2 质量检验的定义
GJB 9001B-2009《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标准
检验的定义★★★
通过观察和判断,适当时结合测量、试验或估量所进
3
2.1.1 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
通过市场调研进行策划 由设计确定 通过制造保证和实现 通过检验验证 在顾客使用中显示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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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2.1.1 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
市场需求
产品质量的分解: 设计质量 制造质量
设计、生产、 销售准备 规格及 使用说明
设计质 量
销售质量
服务质量
生产制造
产品 销售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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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 质量检验机构的权限(24条)
(11)有权对产品质量弄虚作假、以次充好的行为进行阻 止,并向上级报告;
(12)对各种质量事故,有权及时向最高管理者报告;有
权追查不合格品的产生原因,并向有关部门提出改进 措施建议; (13)有权参与厂级及车间的质量分析会议,并提出处理 意见;
2018/11/18 20
2.2.2 质量检验机构的目的和任务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年3月10日发布的第4号令《产 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 第二条 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是在处理产
品质量争议时判定产品质量状况的重要方式
第四条 产品质量鉴定(以下简称质量鉴定)是指省级以
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鉴定组织单位,根据申请 人的委托要求,组织专家对质量争议的产品进行调查、 分析、判定、出具质量鉴定报告的过程
(14)有查和监督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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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 质量检验机构的权限(24条)
(15)有权参与市场研究、产品开发和老产品改进的设计评审、
工艺评审、技术鉴定及产品定型活动;
(16)有权参与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的可行性研究活动; (17)有权参与合同评审,对合同中产品质量、检验依据和 检验方式方法不清楚之处,提出修改意见; (18)有权参与组织对供方的质量保证能力进行考察活动; (19)有权参与顾客访问并及时反馈质量信息; (20)有权监督和指导生产工人正确使用计量器具;
2.2.4 质量检验机构的责任(22条)
16.对质量考核指标规定的产品不进行定期抽查承担责任; 17.对各类产品质量检验状态标识不清承担责任; 18.对发出的质量信息不准确、不及时承担责任 19.对质量检验结果不可追溯性承担责任; 20.对各类检验员岗位不清,责任不明承担责任; 21.对检验员质量意识不高,劳动技能不与时俱进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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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质量检验机构的责任(22条)
1. 对国家有关质量检验监督的政策、法律、法规未能在 本组织贯彻执行承担责任;
2. 对外来监督抽查产品质量不合格承担责任;
3. 对进货检验把关不力让质量不合格的外购物资人厂承 担责任;
4. 对生产制造中检验把关不力让质量不合格的在制品继
13.对不按时组织产品例行试验、可靠性试验、安全性试
验及其他分析、鉴定工作承担责任; 14.对生产中发现忽视产品质量的行为或(和)发生质量 事故不阻止、不反映、不上报,甚至参与弄虚作假的 行为承担责任;
15.对明知生产工人以次充好,弄虚作假还佯检并签发产
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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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的符合性评价
含义:检验是对实体的一个或多个特性进行的诸如测
量、检查、试验或者度量并将结果与规定要求进行
比较,以确定每项特性合格情况所进行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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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产品质量检验
一、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 二、质量检验的定义 三、质量检验在产品质量形成中的作用 四、质量检验在质量管理中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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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 质量检验机构的权限(24条)
(6)对经过检验不合格的产品,有权拒绝出具质量检验合格 证书,并阻止出厂;有权拒绝承包组织内部产品质量考 核指标; (7)有权参与组织制定质量方针、目标和实施过程中的诊断、
检查活动;
(8)有权参与组织制定提高产品质量规划、质量计划和措施; (9)有权向最高管理者提出对各部门实行质量否决权建议; (10)有权向最高管理者提出对各级人员的产品质量责任处 理建议;
续流转承担责任; 5. 对出厂检验把关不力让质量不合格产品出厂承担责任; 6. 对组织管理不力造成压检而影响生产进度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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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质量检验机构的责任(22条)
7.对未及时进行巡回检验以及对生产中人、机、料、法、 环监督不力而造成成批质量问题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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