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培训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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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202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通知

保定市202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通知

保定市202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通知保定市202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通知为做好我市202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提高会计人员专业素质,提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22〕18号)和《河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冀财会〔2022〕28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2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继续教育对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对象是保定市内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

二、继续教育内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应结合区域经济发展和行业需求特点,结合国家新发布的财税、会计、金融等政策法规,有针对性地进行选择。

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行业会计学会、大型企业集团、较大规模行政事业单位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以下简称“各培训单位”),要将和培训对象相关的准则、制度和办法等作为继续教育必修内容。

企业单位应重点选择《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等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应重点选择《政府会计准则》等会计政策。

另外,对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和新修订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要作为重点课程进行讲解。

一般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一)企业类《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指南、讲解和解释(1-8),《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衔接规定》、《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1-18)《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某BRL及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基础知识、《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编报规则》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规定及相关会计处理以及石油石化、电力、钢铁等行业配套的成本核算等。

(二)行政事业类《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具体准则、《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彩票机构会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工会会计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及补充规定等。

企业会计培训通知

企业会计培训通知

企业会计培训通知培训是给新员工或现有员工传授其完成本职工作所必需的正确思维认知、基本知识和技能的过程。

基于认知心理学理论可知,职场正确认知(内部心理过程的输出)的传递效果才是决定培训效果好坏的根本。

企业会计培训通知范文一:尊敬的纳税人:为了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我局将定期免费面向广大企业财务人员及办税员开办会计实务培训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1)结合财会(20xx)20号文规定,20xx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实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举办《小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操作培训班。

(2)最新政策所涉及的会计处理(如近阶段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所涉及的会计处理)等。

如您需要,请填写该报名表(见附件)交至办税服务厅总值班台,我们将尽快安排相关课程并通知您来参加。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附件列表:会计实务培训报名表.doc企业会计培训通知范文二:各县级集团公司、各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帮助会计人员及时更新和提升专业知识,适应我县国资监管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举办xx县国有企业会计人员财务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内容本次培训内容有:企业内部控制理论与实例;现代企业财务风险管理与控制;《企业财务通则》讲座。

二、培训组织本次培训由县财政局、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和县会计学会联合举办。

三、参加人员县镇两级所属国有企业中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本次培训时间三天,5月28—30日。

地点:县委党校,武原镇城西北路118号。

五、培训要求1.本次培训按人均200元标准收费。

各学员报名时应提交注册在我县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便于培训结束后予以登记。

2.本次培训安排考试。

培训成绩由上课签到率和笔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各占50分,总分100分。

最后总成绩在70分以上的,方可确认培训合格。

3.培训结束后,各学员培训及考试成绩将通报各主管部门。

六、其他事项1.请各主管部门负责通知所属企业会计人员,填报好《培训报名表》于5月15日前,报送至我办。

2023年南通会计继续教育公告

2023年南通会计继续教育公告

2023年南通会计继续教育公告2023年南通会计继续教育公告尊敬的会计从业人员:为积极响应国家会计监管部门的政策要求,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推动南通市会计行业的发展,南通市财政局决定于2023年组织开展一系列的会计继续教育培训活动。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培训目标通过本次继续教育培训,旨在帮助会计从业人员掌握最新的会计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和会计工作实务,提升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培训内容紧密结合实际,重点涵盖财务会计、税务会计、审计报告、会计信息系统等方面,帮助会计从业人员全面提升自身水平。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本次继续教育培训分为春季班和秋季班,具体时间安排如下:1.春季班: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3月31日,地点为南通市财政局会议室。

2.秋季班: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9月30日,地点为南通市财政局会议室。

三、培训内容1.财务会计:包括会计基础知识、会计核算和会计报表等方面。

2.税务会计:介绍最新的税收政策和税务核算方法,包括税务报表、税务稽查等内容。

3.审计报告:详细解读新的审计准则和审计报告要求,讲解审计的方法和程序。

4.会计信息系统:介绍会计信息系统的运作原理和应用,培养学员掌握会计软件的操作技能。

四、培训方式本次继续教育培训采用线下授课方式,由相关领域的专家和教授担任授课讲师,同时也将提供部分案例分析和实操演练,以帮助学员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所学内容。

五、报名方式和费用1.报名方式:参加培训的会计从业人员需填写报名表并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将表格交至南通市财政局继续教育办公室,也可以通过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地址]。

2.报名费用:本次继续教育培训对会计从业人员收取30%的培训费用,具体金额将在报名截止后通知。

六、培训证书参加培训的学员需达到培训要求,并通过培训期末考试,方可获得由南通市财政局颁发的继续教育培训证书。

七、注意事项1.学员在培训期间需按时参加培训,并完成相关的学习任务。

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培训通知

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培训通知

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培训通知
尊敬的各位同事:
为了提升公司财务会计人员的专业水平,规范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特举行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培训。

现将培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本次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培训将于XX年XX月XX日上午8:30准时
开始,持续至下午17:00结束。

具体培训安排将在培训当天进行通知。

二、培训地点
公司会议室(具体位置请查看通知栏公告),请各位同事提前安
排好时间,准时参加培训。

三、培训内容
公司财务会计基础知识介绍
财务报表编制与分析
税务法规及会计核算实务
财务软件操作技巧
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
四、培训要求
参训人员需携带个人电脑及相关学习资料
培训期间需全程参与,不得擅自离开
培训结束后需完成相关考核测试
五、其他事项
参训人员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参加培训,请提前向人力资源部门请假。

培训期间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向培训老师提问。

希望各位同事能够珍惜这次难得的学习机会,认真参与培训,提升自身专业技能,为公司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谢谢!
此致
敬礼
公司管理部敬上。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举办2024年第一期在线直播培训班的通知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举办2024年第一期在线直播培训班的通知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举办2024年第一期在线直播培训班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日期】2024.04.22•【文号】•【施行日期】2024.04.22•【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举办2024年第一期在线直播培训班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培训安排,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将于2024年5月27日—31日与广东注协合作举办第一期在线直播培训班。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题、培训内容及授课师资1.培训主题:管理咨询与税务筹划(一)。

2.培训内容:新公司法讲解、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讲解、税收设计的16个思维视角、企业重组税务筹划与税务风险控制、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税务筹划案例解析、房地产项目税务合规与筹划案例、高收益人群的涉税风险及税务筹划、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务操作讲解等。

3.授课师资:中注协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领域专家。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1.培训时间:5月27日—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4:30。

2.培训地点:各地注协远程教育教室。

三、培训对象注册会计师和非执业会员。

四、用户名申请、测试时间、培训网址及登陆注意事项1.用户名申请:请各地注协于5月20日(周一)之前填写“用户名申请表”(见附件)发至我会。

用户名申请需提供地方注协名称、联系人姓名和手机号码。

(一个联系人和手机号码仅限一个培训场地使用,如需多个场地,请申请多个用户名。

)2.测试时间:5月24日下午2:30—5:00进行线路检查测试,请各地注协打开终端,技术和培训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调试。

3.培训、测试网址及二维码:https:///s/1R3Yje4.登陆注意事项:请使用报名手机号按时登录线上直播收看课程。

若使用微信关联直播账号,培训期间不可更换微信账号登录,否则无法收看。

五、培训组织管理请各地注协做好本地会员的培训报名、组织实施、学时登记等工作,加强班务管理,确保培训效果。

关于举办新会计准则培训的通知

关于举办新会计准则培训的通知

关于举办新会计准则培训的通知Xxx联社、xxxx银行:全省核心业务系统及信贷管理系统新会计准则改造工作已基本完成,本月xxx日即将正式切换上线。

为确保系统安全平稳切换,帮助基层业务人员掌握改造后系统的功能和业务流程,熟悉系统使用操作,办事处将组织核心业务系统及信贷管理系统新会计准则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要求本次改造面向会计基本准则和核算办法,是我省农村信用社会计工作一次重大的变革,涉及面广,调整变化大,切换成功与否直接影响我省农村信用社基本业务开展和未来可持续发展。

各县联社(合行,下同)要充分认识到本轮改造难度大、任务重、要求高、时间紧的特点,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工作,合理安排,精心组织,切实保证参训人员的学习效果。

二、参训对象参加上次省联社组织的培训人员担任各县本次培训领队,各县联社科技人员1名,业务部信贷系统管理员1名,财务人员1名,稽核人员1名,各网点熟悉综合业务系统业务骨干(内勤)1名。

网点有参加市办组织的第一期新员工培训的,且又熟悉综合业务系统操作的可直接安排参加本次培训,因新会计准则培训,第一、二期新员工培训均按原计划顺延3天,已安排参加第二期新员工培训且系熟悉综合业务系统的网点内勤应一并参加第二期新会计准则培训,请各县级联社做好安排。

三、培训内容新会计准则体系总规程、核心业务系统(新会计准则)操作规程、信贷管理系统(新会计准则)操作规程、新会计准则改造说明、核心业务系统(新会计准则)操作、信贷管理系统(新会计准则)操作、网点数据过渡指南、网点前台程序更新指南。

四、时间和地点培训分为两个批次:第一批次为4月6日报到,4月7日至8日学习,第二批次为4月7日报到,4月8日至9日学习,第一批次为xxx等各联社,第二批次为xxx等各联社。

报到地点:xxx。

五、培训费用培训费用(含食宿费、资料费、授课费等)暂定每人xxx元,费用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报到时统一交培训会务组。

办事处学员培训费由办事处承担。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卫生厅关于举办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制度培训班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卫生厅关于举办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制度培训班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卫生厅关于举办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制度培训班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公布日期】2011.05.07•【字号】内财办社[2011]35号•【施行日期】2011.05.07•【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卫生厅关于举办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制度培训班的通知(内财办社〔2011〕35号)各盟(市)财政局、卫生局,满洲里、二连浩特市财政局、卫生局,自治区直属医疗机构:为全面推进新修订的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制度如期顺利实施,自治区财政厅、卫生厅决定举办全区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制度培训班。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内容(一)讲解《医院财务制度》(财社〔2010〕306号);(二)讲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财社〔2010〕307号);(三)讲解《医院会计制度》(财会〔2010〕27号);(四)讲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财会〔2010〕26号)。

二、培训对象盟(市)财政局各2人(社保科和会计科各1人);盟(市)卫生局各1人,盟(市)培训教师2人;自治区直属医疗机构财会人员2人。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2011年5月17-20日,16日报到。

四、培训地点呼和浩特市内蒙古职工之家饭店。

五、培训经费培训费由自治区财政按标准核拨,食宿费按自治区有关规定标准由学员及所在单位承担。

六、其他事项(一)请各单位务于5月13日前将填好的报名回执(见附件)报送自治区财政厅社保处进行资格审查,同时将到呼和浩特的航班、车次提前告知自治区职工之家酒店,以便接站。

(二)联系人及电话:1、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何全胜,电话:************;社保处萨茹拉,电话:************;************(传真);2、自治区卫生厅规财处武仲宇,电话:************;3、呼和浩特市内蒙古职工之家饭店孙庆婷,电话:186****9712附件:报名回执表(略)二○一一年五月七日。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举办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培训班的通知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举办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培训班的通知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举办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培训班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农业厅•【公布日期】2012.06.28•【字号】粤农办[2012]236号•【施行日期】2012.06.28•【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广东省农业厅关于举办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培训班的通知(粤农办【2012】236号)各市农业局,顺德区委社会工作部:为了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工作,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分片在茂名、肇庆、梅州、韶关、东莞市举办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培训班。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与名额分配: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重点是部、省、市级示范社)财务、会计人员;市、县农业局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骨干各1人(名额分配见附件1)。

请各市按分配名额做好相关组织工作,并于2012年7月4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信息资料(附件2)报我厅农经组织处(邮箱*************)。

二、分片办法、培训地点和报到时间:(一)第一片区:茂名、湛江、阳江市,在茂名市理工学校分两期培训,每期培训1天半,第一期于2012年7月8日下午5时前报到,第二期于2012年7月10日下午5时前报到。

报到地点:茂名市理工学校南校区一楼(地址:茂名市茂水路138号);联系人:王老师电话:136****6644。

(二)第二片区:肇庆、广州、中山、珠海、佛山、顺德区、江门、云浮市在肇庆市华侨大厦分两期培训,每期培训1天半,第一期于2012年7月15日下午5时前报到,第二期于2012年7月17日下午5时前报到。

报到地点:肇庆市华侨大厦(地址:肇庆市端州区天宁北路90号);联系人:冼艳微电话:139****7298。

(三)第三片区:梅州、潮州、汕头、揭阳市在梅州市职业技术学校分两期培训,每期培训1天半,第一期于2012年7月24日下午5时前报到,第二期于2012年7月26日下午5时前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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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会计培训班的通知
一、培训目标:通过集中培训,使参训学员能够取得国家承认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根据公司需要择优为财务共享服务。

二、培训内容: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会计电算化。

三、培训课时:预计110课时,(按每周6小时,约18周)。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固定每周周六全天上课(上午9:03-12:03.下午13:33-16:33 )。

1.各科目开结课时间
会计基础: 2015.06.27-2015.08.15
财经法规: 2015.08.22-2015.10.03
会计电算化: 2015-10.10-2015.10.24
2.主讲老师:黄金娜
3.上课地址:
五、收费标准
1.学费:690元/人;
六、说明
1.参培人员须预交690元押金,考试通过取得会计证人员押金全额退还。

2.参培人员每人均有两次考试机会,第一次考试未通过可于明年上半年参加一次补考,补考报名费由个人另行支付。

补考未通过人员押金不予退还。

3.首次上课请提前10分钟到达上课地点。

人力资源处
201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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