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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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持续改进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暂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广州市安全生产条例》《广州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工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下属全资、控股及实际控制的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下属单位”),下属参股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以下简称“风险管控”)是指企业组织实施安全风险点识别、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典型措施制定和风险分级,按照风险不同级别、所需管控资—1 —源、管控能力、管控措施复杂及难易程度等因素而确定不同管控层级的风险管控方式。

风险分级管控按照风险越大,管控级别越高;上级负责管控的风险,下级必须负责管控,并逐级落实具体措施的原则执行。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隐患,包括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职业病危害因素。

第二章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第五条集团及下属单位应当强化风险管控,紧密结合实际,制定科学的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并编制危险源辨识清单,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并持续更新完善。

风险辨识应当定期开展,风险辨识的范围应覆盖所有的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包括:(一)规划、设计(重点是新、改、扩建项目)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二)常规和非常规作业活动;(三)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四)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五)原材料、产品的储存、运输和使用过程;(六)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船舶)、安全防护用—2 —品;(七)工艺、设备、管理、人员等变更;(八)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九)气候、地质及环境影响;(十)车辆(船舶)驾驶员运输线路(航线)、运营过程等。

生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管理办法

生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管理办法

生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管理办法1总则1.1 为建立先进适用的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科学严谨管控各类风险,实现风险管理的制度化、常态化、标准化、清单化和信息化,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细则。

1.2 本细则所称风险是指生产安全风险,是安全不期望事故事件概率与其可能后果严重程度的综合结果,风险分为重大、较大、一般和低风险,风险矩阵中分别对应红、橙、黄、蓝四种颜色,重大风险和较大风险应当采取措施降低风险等级,一般风险按照最低合理可行的原则可进一步降低风险等级,低风险应当执行现有管理程序和保持现有安全措施完好有效,防止风险进一步升级。

1.3 本细则所称“隐患”,是指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按危害大小、治理难易程度和紧迫性将隐患分为一般、较大和重大隐患。

1.3.1 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消除的隐患。

1.3.2 较大隐患指危害较大,整改有一定难度,不能即查即改,但又急需整治的隐患。

1.3.3 重大隐患是指符合国家、集团公司规定的重大隐患判定标准或经评估可能导致较大及以上事故、必须及时整治的隐患。

1.4 管理原则1.4.1 按照“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分级管控、动态管理”的原则,推进基于风险的安全管理。

风险管理贯穿于生产经营全过程,通过持续开展风险识别、风险评价、风险控制和风险监控,防止事故发生,确保风险受控。

1.4.2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的业务谁负责”原则,落实各层级风险管控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实现全过程、常态化的风险识别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各级负责人应承包本单位风险和隐患,并逐级落实具体措施。

1.4.3 坚持逐级建立清单原则。

风险和隐患排查管理实行清单管理,应逐级建立班组岗位、基层单位、公司的风险和隐患管理清单。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管理,防范事故风险,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其下属所有部门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是本单位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和针对性。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安全风险是指可能引发事故、损害生产设备、人身伤亡、环境污染或财产损失的隐患。

第五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科学决策、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第六条安全风险应当按照风险等级进行分类,分为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三个等级。

第七条针对各种安全风险,本单位应当建立风险评估机制,明确风险评估的方法和标准。

第八条高风险的安全风险,应当着重加强管控,建立专门的风险应对措施,并建立应急预案。

第九条中风险的安全风险,应当加强监管,定期进行风险评估,提前发现和控制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

第十条低风险的安全风险,应当建立健全的常规巡查制度,确保风险得到及时发现和处理。

第十一条各部门应当定期开展安全风险的综合评估分析,根据分级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管控方案,确保风险控制得到有效执行。

第三章隐患排查治理第十二条隐患排查治理是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重要环节,本单位应当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隐患排查的具体要求和流程。

第十三条隐患排查治理应当贯穿于全员,各部门应当加强组织管理,明确各自责任,推进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

第十四条隐患的排查工作应当以安全为重,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前提下,全面开展隐患排查。

第十五条隐患整改工作应当抓紧抓好,确保整改措施到位、有效、可追溯,并及时进行验收。

第十六条针对隐患的整改,应当建立台账,并定期进行汇总,报告给上级领导部门,确保整改工作的落实和效果。

第四章管理措施第十七条指导思想。

本单位应当建立以安全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形成全员重视安全、预防为主的文化氛围。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XX建设有限公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章风险分级管控第四章隐患排查治理第五章其他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以下简称双重预防)机制,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整体预控能力,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16号)等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指导》,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风险(以下简称风险),是指各单位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事故(事件)可能性与事故(事件)后果严重性的组合。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环保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公司各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的缺陷。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风险负责人,是指风险管控指挥长,对风险管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双重预防工作应当坚持“全员参与、紧贴实际、防范风险、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七条各单位应制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内容、要求和保障措施等。

各单位、各项目应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计划,做到责任层层分解、过程全员参与,确保双重预防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第八条各单位应将双重预防建设纳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开展专题教育培训,让所有从业人员掌握双重预防建设的目标、内容、要求和方法等,提高全体员工的风险意识,具备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双重预防建设能力。

第九条各单位应将双重预防建设与现行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融合,修订完善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实现一体化管理。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确保员工和财产的安全,提高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制订本制度。

二、管理体制1、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管理的最高领导机构,负责制定公司的安全政策和管理制度,并负责安排协调公司各项安全工作。

2、安全部门是公司的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协调公司各单位的安全工作,指导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3、各单位(部、中心、项目部)应设立安全管理岗位,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职权。

4、员工是公司安全管理的主体,在工作中要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监督。

三、安全风险分级管控1、安全风险分级分类(1)公司对可能产生的安全风险进行分析,按照风险值的大小将风险分为一般风险、较大风险、重大风险、特大风险四个等级。

(2)一般风险:指可能导致轻微伤害或财产损失的风险。

(3)较大风险:指可能导致一般伤害或较大财产损失的风险。

(4)重大风险:指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或严重财产损失的风险。

(5)特大风险:指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或巨大财产损失的风险。

2、风险管理措施(1)一般风险:各单位应制定相关的工作程序和操作规范,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确保员工对潜在风险有清醒的认识。

(2)较大风险:各单位应加强监管和检查,提高工作人员的警惕性,及时发现和排除风险隐患。

(3)重大风险和特大风险: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所有的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

四、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1、隐患排查(1)各单位应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建立隐患排查档案,确保隐患得到有效管理。

(2)各单位除了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外,还应根据季节性或临时性安全隐患的情况,加强重点排查,确保安全风险得到及时控制。

2、隐患治理(1)对于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各单位应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

(2)对于较大风险、重大风险和特大风险,各单位应集中力量,加强整改措施,确保隐患得到有效控制。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机制管理办法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机制管理办法

1.1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践行新发展理念,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机制建设(以下简称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强化安全生产管控能力,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央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制度制定。

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及所属各级子企业、生产单位。

各级子企业安委会、生产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强化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各级企业应建立健全包含风险辨识和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等内容的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管理制度,指导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各单位应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结合实际,明确各层级管控的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项目、重点时段及关键环节(简称五重点一关键),实施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实行风险监测警示,加强动态管理,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2.3.1 风险点确定风险点是指存在安全风险的设备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以及在设备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实施的伴随风险的作业活动,或者以上两者的组合。

各单位应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常态化开展风险点辨识。

2.3.2 危险源辨识各单位应针对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范围及其生产经营环节,对各风险点中的危险源逐一辨识。

全面辨识每年开展一次,由企业/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开展,全方位、全过程辨识本单位管理体系、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分包队伍等方面存在的风险。

项目实施前,应当组织开展一次全面辨识。

专项辨识根据需要开展,重点分析阶段性、临时性或者特定专业的风险。

专项辨识由企业/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指定安全管理部门、有关业务部门组织开展。

日常辨识根据每日工作计划开展,凡有作业活动必开展辨识,重点分析个体防护、工程措施、施工机具、临时用电、作业行为等方面的风险。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花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1总则1.1目的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加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全面构建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控制体系,制定本办法。

1.2依据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等有关文件制定。

1.3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各单位及项目。

1.4术语定义集团公司——花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安委会——花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花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总部各部门——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

生产单位——项目部施工安全风险——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特定危害事件发生可能性,及其引发后果严重性的组合。

施工安全风险按照其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类型的可能性和造成后果的危害程度及影响范围,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较低风险四级。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工程参建单位从事建筑施工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根据事故隐患的危害和整改难易程度,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建筑工程作业场所、设备、设施存在不安全状态以及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造成的危害后果严重,可能导致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经济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隐患。

1.5原则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企业主责、政府监督、社会共治”的原则,推进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工作的科学化、标准化、信息化。

2管理细则2.1公司2.1.1对生产单位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主体责任,将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公司安全生产履职考核范围内。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安全生产风险管理,规范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与管控工作,推进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依据《安全生产法》《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等法律法规、浙建集团关于《深入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以及集团《管理手册》与《程序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风险,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可能性和损失程度的组合。

第三条风险管理应遵循的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把安全风险预防关口层层前移。

(二)突出重点、分级管控。

对不同施工专业、区域、工序、环节进行安全生产综合评估, 确定安全风险等级,采取差异化的管控措施,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

(三)自辨自控,自查自治。

明确集团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发挥主体主观能动性,组织实施双重预防机制。

(四)动态管理,分类整治。

通过辨识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分类治理的动态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所属各工程项目部对安全生产风险的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集团两级对其进行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管理职责第五条集团生产安全部为双重预防机制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相关办法的制订,指导和参与各施工项目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以及重大安全专项方案的审核,监督各二级单位对项目重大安全风险的管控及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并定期上报各类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报表。

第六条二级单位是各所属项目实施双重预防机制的直接管理单位,由所属生产安全科负责组织或参与相关工作,包括组织或参与所属施工项目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以及重大安全风险专项方案的审核,监督项目部对较大安全风险的管控,定期落实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督促整改,审核各类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报表数据并上报生产安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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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安全风险分级
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实现绿色安全生产的管理目标,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及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上级公司规定,结合我项目部实际,全面体现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实现对风险的超前预控,持续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特第二条第三条
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业和施工。

第七条 安全隐患治理应坚持“及时有效、先急后缓、先重点后一般、先安全后生产”的原则,风险预控应做到使安全风险降低到能容忍程度的原则,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安全风险不掌握不生产。

第二章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预控职责
第八条 项目部及各所属分包单位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的责任主
体。

第九条项目经理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和风险预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生产副经理,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过程负领导责任;项目总工程师负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评审,确定安全隐患级别,并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技术领导责任;安全员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负监督管理责任。

第十条项目名业务口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管控责任;安全员对安全隐患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监督、巡查、归档责任。

第十三条根据安全隐患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大小,安全隐患分为一般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

一般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项目部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十四条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梳理出一般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人。

按照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分为重大安全隐患和一般安全隐患,按照
解决的难易程度分为A、B、C、D四个等级。

A级:难度很大,项目部解决不了,须由公司或属地政府主管部门协调解决的安全隐患。

B级:难度较大,项目部解决不了,须由公司协调解决的安全隐患。

C级:难度大,分包单位解决不了,须由项目部解决的安全隐患。

D级:班组、项目部安全部门能够自行解决的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对安全隐患应及时梳理分类,汇总分析。

从生产(管理)部门和专业角度对安全隐患进行分类。

施工安全隐患分类:管理、临边、洞口、机电、脚手架、
表,避免隐患排查治事理过程中的人为失误。

第十八条项目部每月排查二次安全隐患;项目部各业务口每周排查一次安全隐患并检查治理情况;分包单位每日排查不少于二次安全隐患并将排查治理情况报项目部安全部门备查。

第十九条对严重违章行为、习惯性违章现象和重复发生的隐患作为安全隐患一并排查治理。

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任何时间发现安全隐患,均有权有责任有义务向项目部安全部门汇报。

第二十一条分包单位对每周、日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坚持“谁主管、谁治理,谁验收、谁负责”原则,确定责任人、隐患等级、治理措施,进行登记,上报项目部安全部门。

第二十二条班组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当班整改消除,并做好记录。

当班确实解决不了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向项目部安安全部门汇报,并制定具体措施,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才能组织生产。

第二十三条一般安全隐患中的C级和D级由本单位按照“五落实”即:落实整改目标、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落实整改资金,的要求制定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部门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二十七条对重大安全隐患由公司实行挂牌督办,项目部负责具体牵头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结束后,由相关专业部室组织验收、销项。

公司安全部对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察、复查。

第二十八条重大安全隐患治理结束后,项目部与各分包单位应对治理情况进行评
估,编写评估报告,并将评估报告送报公司相关部门及安全部。

第二十九条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及时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

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及时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情况时,项目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公司相关部室报告。

第三十条在安全隐患治理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安全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工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
中的A
查出的
决的,由公司以正式文件向项目部提交隐患整改书面通知书。

风险预控管理
各分包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制度,从“人、机、环、管”四个方面全面辨识本单位施工生产作业活动中的各种危险源,明确危险源可能产生的风险及其后果,对危险源进行分级、分类、监测、预警、控制,预防事故的发生。

一、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
各分包单位应组织员工对危险源进行全面、全员、全过程的辨识和风险评估,
并确保:
1、危险源辨识前要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
2、辨识范围覆盖所有施工活动及区域;
3、风险评估采用LEC评价法,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值),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E值),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C值), 确定D值即危险程度,D值大于160为高级风险,责任人为分生管施工生产领导, D值在70~160之间为中级风险,责任人为职能部门负责人,D值小于70为低级风险,责任人分包单位负责人。

4、每季项目部、分包单位根据下季度生产计划安排从“人、机、环、管”四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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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针对不同级别、类别的危险源和不同程度的风险,制定相应的预警方法;(2)建立完备的信息流通渠道(微信、QQ群),使预警信息传递畅通、及时。

四、风险控制
项目部各分包单位应执行政府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中对风险管理的要求,建立风险控制程序,对风险进行有效控制。

(1)对危险源及其风险的控制遵循消除、预防、减弱、隔离、联动、反映、警示的原则;
(2)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风险管理标准与措施制定及隐患消除、控制效果评价
等环节符合施工生产的运行模式;
(3)制定年、季、月度生产作业计划时应以上年、季、月度风险评估报告为依据,充分考虑本年、季、月度计划实施时潜在风险;
(4)编制《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应急预案》及其它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应对危险源进行有效控制。

(5)在高级风险范围内进行作业时,必须编制专门的安全措施,并明确安全施工管控程序。

五、信息与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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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每月各分管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对本施工范围内的危险源再进行辨识和评估,对新的或升级的风险重新确定风险级别、落实责任人、确定预控措施,如有变化重新修订风险预控明细清单;
3、每月各职能口,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分包单位分管范围内的危险源再进行辨识和评估,对新的或升级的风险重新确定风险级别、落实责任人、确定预控措施,如有变化重新修订风险预控明细清单;
4、班组每天早班组织员工进行班前、作业前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审。

北京城建七项目部
2018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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