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考勤请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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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考勤管理规定

大学考勤管理规定

大学考勤管理规定为严明校纪校规,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规范考勤与请假制度,大学要怎么制定考勤管理规定呢?现在就和小编一起来学习一下吧!大学考勤管理规定篇1为加强学校管理,严格劳动纪律,保障我校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自治区的有关文件规定和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请假类型(一)事假职工因个人事宜需占工作时间的应请事假。

事假应从严掌握,一月内一次请假时间一般在三天,最多不超过五天。

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四十天。

全年事假累计请事假超过四十天的不再准假。

(二)病假职工因病、非因工受伤不能正常工作者,应办理病假手续。

(三)婚假职工结婚可以请婚假,假期为三天,当年休完。

实行晚婚的(初婚,汉族: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少数民族:男23周岁以上、女21周岁青年以上)可以增加婚假二十天。

再婚夫妻初婚一方是晚婚的,可享受晚婚假。

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根据情况另给路程假。

(四)丧假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子女、亲兄弟姐妹)、配偶及抚养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死亡需料理后事可请丧假。

假期为三天,在外地的可根据情况另给路程假,路费自理。

如利用寒暑假处理丧事的,不再准假。

(五)探亲假1.工作满一年的正式职工,与配偶不在一地工作,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团聚的,每年给予一次探亲假,假期为三十天(另一方在同一年内如已享受探亲假,不再准假)。

另外,根据实际需要可给予路程假。

2.未婚职工与父、母亲都不在一地,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团聚的,探望父母的,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确因工作需要或本人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两年给一次假,假期为三十天。

但是,与父亲或母亲任何一方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则不再准假。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三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

超过八年未探亲的,可增加假期十天。

(六)产假及护理假1.产假须持医院证明在十天之内向所在单位请假。

女职工产前产后假为九十天。

晚育者增加三十天(汉族女职工满23周岁、民族女职工满21周岁结婚后初次生育的为晚育)。

学校考勤及请假制度

学校考勤及请假制度

学校考勤及请假制度学校考勤及请假制度1为稳定教学秩序,规范学生请假等行为,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如下:一、学生考勤制度(一)考勤范围上课、自习、实验、升旗、军训、参观等活动及其它规定需考勤的事项。

(二)考勤办法1、上课、自习、升旗等活动考勤由班主任负责,考勤情况记载在《班级工作手册》上,学期结束记入成绩册。

2、宿舍考勤由宿务老师负责,第二天上报德育处。

3、晚自习由值班老师负责,当天上报当天行政值班人员。

二、请假制度(一)请假规则1、学生应严格遵守《学生手册》等规章制度,努力学习,争取做到不随意请假,因生病等原因不能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作旷课处理。

2、无论请假时间长短,必须履行请假程序。

(二)准假权限和报批程序1、除特发紧急情况外,请假一律由班主任审批。

未经班主任同意,擅自离校、离班,或离开学校规定时间、范围行动的均作旷课处理。

学生请假离校班主任均需与家长联系确认。

2、请假超过3天(含3天),班主任在第三天上报年级工作组长,并与家长再次联系确认。

3、学生请假需书面化,班主任在请假条上签字,注明日期。

4、走读生离校需将请假条交门卫;住宿生请假需向宿舍管理人员出示请假条,宿管人员登记,离开学校交门卫。

5、住宿生和参加晚自习的走读生请假,班主任同意后,班主任应告知当天晚自习值班的行政人员,以备查验。

学生晚自习请假应提前向班主任申请,特殊情况,由年级值班老师审批,年级值班老师负责告知班主任,班主任联系家长确认并回复年级值班老师。

(三)销假请假期满,如学生未到校,班主任应和家长联系问明情况,并告知年级工作组长、宿舍和晚自习行政值班人员。

(四)旷课处理1、每天早读课时,班主任到班巡视,发现学生早读课上课后仍未到校就应立即与家长联系,了解情况;有特殊情况报年级工作组。

2、班主任应及时与旷课同学的家长联系,并将有关情况报年级工作组。

3、对旷课同学,德育处根据《学生手册》和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请假管理制度学生请假管理制度大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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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管理制度学生请假管理制度大全(14篇)(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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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学生请假制度

大学学生请假制度

高校学生请假制度高校学生请假制度篇1一、学生要定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和学校统一布置、组织的一切活动。

学生上课、试验、实习、劳动、军训都要实行考勤。

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需请假。

凡未经请假或超出假期者,一律以旷课论。

二、因病需请病假者,要有医疗单位诊断书。

三、学生一般不准请事假。

如有特殊情况,须有证明,经家长同意,方可酌情准假。

四、请假十天以内者(含十天),由院(系)学生工作部门批准,十天以上者,由学校主管部门批准。

请假超出一学期的三分之一者按休学或退学处理。

五、请假需本人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方能生效。

假期已满不能归校时,须持证明办理续假手续。

一般不得事后补假。

假满返校后,要及时到学生所在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销假,逾期不归且未续假者,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应及时了解情况并上报学工部。

六、请假理由必需真实,如发现有诳骗行为者,要进行批判教育,直至予以纪律处分。

七、凡未经请假离校或超出假期者,按惩罚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高校学生请假制度篇2为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严格考勤制度,培养学生养成良好习惯,减少和躲避学生意外事故发生,确保学生圆满完成学业,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河北经贸高校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特订立本制度。

第一条、全部在校学生应当定时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和学院统一组织的活动,全部活动都应当进行考勤。

因故不能参加学习活动(如上课、实习、劳动、军训、学校、院系组织的活动等)时,必需履行请假手续。

学生在假期期满后,必需按规定的日期返校。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定时到校的,应按规定办理续假手续。

节假日期满不能返校者,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第二条、学生请假首先应填写《请假条》,说明请假事由和请假时间,并附有关证明料子(事假者必需有家长的证明,病假者必需有校医院证明)。

请假条须先经辅导员批准,然后按准假权限逐级报有关领导批准,经批准后的《请假条》,由请假学生交辅导员方可离校或不参加学习及活动。

学校考勤_请假制度

学校考勤_请假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了加强学校管理,确保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维护师生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考勤请假制度。

二、制度目的1. 规范学校考勤管理,确保师生按时参加教育教学活动。

2. 保障师生身心健康,维护教育教学秩序。

3. 增强师生责任感,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校师生,包括教师、学生和其他工作人员。

四、考勤请假规定1. 考勤制度(1)师生应按时参加教育教学活动,不得迟到、早退、旷课。

(2)因病、因事等原因需请假者,应提前向班主任或部门负责人请假。

(3)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一周,特殊情况需延长请假时间的,应提前向学校申请。

2. 请假流程(1)因病请假:师生因病需请假时,应提供病历或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经班主任或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学校批准。

(2)因事请假:师生因事需请假时,应提交书面请假条,说明请假原因、时间,经班主任或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学校批准。

(3)请假审批:学校审批请假事项,原则上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3. 请假记录(1)学校设立考勤记录簿,记录师生请假情况。

(2)班主任或部门负责人负责审核、记录师生请假事项。

(3)学校定期检查考勤记录,对违反考勤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五、请假处理1. 对于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校或迟到、早退、旷课的师生,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2. 对于因病、因事请假,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合理安排,确保教育教学秩序。

3. 对于违反考勤制度的行为,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我们期望全校师生能够严格遵守考勤请假规定,共同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创造良好的环境。

学校考勤请假管理制度

学校考勤请假管理制度

学校考勤请假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学校教职工及学生的考勤管理,规范请假制度,确保教育教学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勤请假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1.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工(含合同工、临时工)及在校学生。

2. 特殊情况下的考勤管理,如实习生、外教等,参照本制度执行,具体规定由学校另行制定。

三、工作时间1. 教职工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 星期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特殊情况下需加班的,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 学生上课时间:- 根据学校课程安排,具体上课时间以教务部门公布的时间表为准。

3. 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时间和上课时间,并通过适当方式通知全体教职工和学生。

4. 如遇特殊情况,如自然灾害、疫情等,学校可临时调整工作时间和上课时间,确保教育教学秩序和师生安全。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 教职工及学生应在规定的工作和学习时间内进行签到,签到方式由学校指定,可采用电子考勤系统、纸质签到表或其他方式。

- 签到时需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无误,不得代签、漏签或伪造签到记录。

2、签到次数和时间- 教职工每日应签到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前和下午上班前,具体签到时间为:- 上午签到:8:20至8:30- 下午签到:13:50至14:00- 学生签到次数和时间根据课程安排和学校规定执行。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 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的教职工,需提前向直接上级报告,并在返回学校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补签手续,同时提供相应的外出证明材料。

- 学生因公外出未能签到,需提前向班主任申请,并在返校后及时向班主任报告,由班主任负责记录和核实。

4、忘记签到处理- 教职工如因个人原因忘记签到,应在发现后第一时间向直接上级报告,并填写《忘记签到申请表》,经上级批准后可进行补签,但每月补签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 学生忘记签到,需及时向班主任说明情况,由班主任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学校学生考勤与请假制度

学校学生考勤与请假制度

学校学生考勤与请假制度
1.学生在校要按时上课,参加学校规定的集体活动,不得旷课,不得无故迟到和早退,因病、因事必须事先办好请假手续,事后要销假。

2.每天早操、上课、自修课(含早、晚读)和其它集体活动时由副班长负责点名,每周将点名册上交教务处,由教务处汇总,每周公布一次。

对一学期全勤,不迟到、不早退的同学予以表扬,对无故迟到、早退或旷课者,给予批评教育或必要的纪律处分。

3.无故迟到、早退三次算旷课一节,一学期无故旷课达40节的,给予大会批评。

4.学生病、事假应有家长或医疗单位证明。

一周以内的由班主任审批报教务处备案;事前没有请假者,事后必须及时补办。

否则作无故旷课处理。

学校请假考勤管理制度

学校请假考勤管理制度

学校请假考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学校教学、管理等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加强教职工的考勤管理,规范请假、休假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请假考勤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工(含合同制员工、临时工),以及学生在实习、实训等环节的考勤管理。

三、工作时间1. 教职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周六、周日休息。

2. 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具体安排由学校办公室提前通知。

3. 特殊岗位、特殊工作性质的人员,工作时间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具体安排由所在部门负责人与学校办公室协商确定。

4. 教职工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到岗到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保证学校教学、管理等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教职工应于每个工作日的上午8:30前及下午14:00前,通过学校指定的考勤系统进行签到。

签到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指纹识别、刷脸识别、IC卡等。

2、签到次数和时间(1)每日签到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签到和下午上班签到。

(2)签到时间为规定的工作时间前10分钟内,超过规定时间视为迟到。

(3)下班时间不设签退,如有需要,由各部门自行规定。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教职工因公外出无法按时签到,应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申请,并在返回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供出差证明,经部门负责人核实后,可免予处罚。

4、忘记签到处理教职工因个人原因忘记签到,应在当天内向所在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经部门负责人核实后,可予以补签。

每人每月限补签两次,超过两次按迟到处理。

5、考勤管理责任分配(1)学校办公室负责全校考勤制度的制定、解释和监督执行。

(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教职工的考勤管理,确保考勤数据的准确性。

(3)教职工本人应自觉遵守考勤制度,如实报告考勤情况。

(4)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处理考勤异常情况,并根据规定对违反考勤制度的教职工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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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考勤、请假制度
根据县、局绩效考核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制定考勤、请假条例:
一、考勤部分:
1、教职工上班实行点到制度。

上、下午各点名两次或以上,点名时间为上
午7:30——7:40、查岗为上午11:00前;下午点名为预备铃前10分钟、查岗为下午4:30前;逾时不补点,他人不得代点;缺点(无假的)1次的计一次旷工,四次的计旷工一天。

学校在绩效中每学期设立考勤津贴600元,缺一次扣25元,事假每月8
次以内(含8次,即2天)不扣,多出的以15元/次扣考勤款。

2、如有特殊事情须向值周组请假,请假手续按请假制度执行;未经值周组
及相关领导批准离开的视为旷工;
3、当月公布上班点名及坐办情况,公假作出勤处理;
4、五十岁以上教职工因健康原因,自己书面申请经校长室批准后可不参加
点名(但所有会议必须参加),在完成规定工作量和质的前提下每学期得
考勤款500元;未申请的按考勤人员执行;五十岁以下人员因健康原因,凭县级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在完成规定工作量和质的前提下每学期得
考勤款400元。

短期的按实际考勤比例按月计算。

5、每学期旷工一天以上的评优、评先一票否决;
6、特殊考勤:
(1)、学校会议一次得款30元,请假的不得不扣;旷会一次扣50元;迟到、早退一次扣10元。

(2)、监考缺勤一场扣100元,迟到扣50元/次;阅卷缺勤一场扣30元/次,迟到扣20元/次。

(3)、学校安排的大型活动(如运动会、元旦联欢会等)缺勤一次扣50元。

二、请假部分:
(一)病假
教职工因病不能坚持工作的,须持相关医院证明(2天以内的乡镇以上医院;3天以上的,县级以上医院)、病历及含用药明细的药费单、本人亲笔签写的请假报告及课务、工作安排表(假期1月(不含1月)以上的由学校安排),请假1天(含1天)以内的由值周组长审批;1天(不含1天)以上7天(含7天)内的,由校长室审批;7天(不含7天)以上的由县教育局人事科审批。

病假超
过5个月(含5个月)的,不能参加当年的年度考核。

育龄妇女请假期间必须准时参加妇检。

病假待遇:教职工病假在一个月以内累计不超过3天(含3天),不扣考勤分,超过3天(不含3天), 该月病假期不得考勤分。

如无医院证明、病历及含用药明细的药费单一律作旷工论处。

(二)事假
教职工请事假应从严控制,无特殊情况不予准假,确因急事必须请假的,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按程序审批。

须持本人亲笔签写的请假申请及工作安排表,请假1天(含1天)以内的由值周组长审批;1天(不含1天)以上7天(含7天)内的,由校长室审批;7天(不含7天)以上的由县教育局人事科审批。

事假待遇:教职工事假在一个月以内点名累计不超过6次(含6次,即3天),不扣考勤分,超过6次(不含6次)以上,扣15元/次。

教职工因公请假(自己的工作自己安排好)或因公致伤病假一律为公假,考勤积分正常得,手续同事假。

学习考试假同公假:凭学习、考试通知单,持本人亲笔签写的请假报告及课务、工作安排表,请假1天(含1天)以内的由值周组长审批;1天(不13天)以上7天(含7天)内的,由校长室审批;7天(不含7天)以上的由县教育局人事科审批。

无学习、考试通知单,以旷工(扣100元/天)论处。

(三)产假
提前20天提出产假申请。

女教职工的法定产假为90天(产前15天,产后75天),难产(凭医院证明)增加产假15天。

考勤积分不得。

自己实际工作的部分照得。

女教职工符合生育条件(已领生育证)怀孕流产的,或女教职工生育一胎后,采取有效节育措施而失效造成人流的,给予15天休假。

手续、积分同病假。

(四)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以上,男22周岁以上)结婚的,可享受3 天(含3天)婚假。

婚假期考勤积分照得。

2、婚假包含公休假和法定假。

3、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教职工本人结婚,学校给予批准婚假3天
(五)丧假:
教职工本人直系亲属死亡(父母、配偶和子女及岳父、岳母或公婆),学校给予5天(不含公休假和法定假)的丧假,考勤积分照得。

亲属若是外县户籍,学校可再给适当的路程假,超出7天(含公休假和法定假)的部分假期不得考勤积分。

三、纪律要求
1、全校教职工应自觉考勤,严格执行请假制度。

教职工出差、因事因病等,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1)所有请假,一律须自己安排好本职工作(否则造成工作失误视为旷工)后必须亲笔书写请假申请及工作安排表,级部领导及代班人签字。

请假申请一式两份,批准同意后一份交教务处,一份交值周领导。

必须先办理好手续(急病急事可补办),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未经准假离岗、电话请假、口头请假或逾期未上班者均按旷工论处。

拒不接受学校安排,工作故意拖拉不及时完成,以拖拉实际时间计旷工,造成不良后果的,按学校制度执行。

如确属特殊原因来不及请假或续假者,可先电话请假,返校后一天内本人必须向主管领导申述理由,经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补办请假手续(领导未签字的视为无效)。

(2)无假条及工作安排表的,视为请假无效。

领导不得批假。

(3)对于违反请假制度,擅自离岗或无故超假的者,均以旷工论处;旷工按100元/天扣款。

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超过15天(含15天),或者一年内旷工累计超过15天的,按教育局有关精神,不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回教育局人事科待处理。

(4)、一年内旷工累计达或超过15 天的,不参加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四、所有假期在1月(含1月)以内的,一律自己安排好工作,超过1月的,
课务及工作由学校安排。

五、所有考勤及请假按周公示,按月结算。

六、此制度自2013年2月20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校长室。

201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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