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检验站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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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气瓶检验站管理制度

2024年气瓶检验站管理制度

2024年气瓶检验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气瓶检验站的管理,确保气瓶检验的准确性和安全性,提高气瓶行业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气瓶检验站是指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气瓶检验和相关服务的机构。

第三条气瓶检验站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经营和管理,并执行本管理制度。

第四条气瓶检验站应当具备相应的场地、设施、人员和仪器设备等支持条件,以确保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气瓶检验站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要求,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保护环境、防止事故和安全事件的发生。

第六条气瓶检验站应当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素质,保证检验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第二章组织架构和人员配置第七条气瓶检验站应当设立组织机构,包括站长、副站长和相应的部门负责人等。

站长是气瓶检验站的最高负责人。

第八条气瓶检验站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合理配置检验人员和管理人员,确保检验工作有序进行。

检验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经过内部培训并通过相应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检验工作。

第九条气瓶检验站应当对检验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和考核,及时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和培训需求,并做好记录。

第十条气瓶检验站应当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三章检验工作的程序和流程第十一条气瓶检验站应当建立健全检验工作的程序和流程,明确各项工作的操作规范和要求。

第十二条气瓶检验应包括外观检查、内部检查、强度试验、泄漏试验、液位和质量检验等相关内容,具体检验项目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操作。

第十三条气瓶检验站应当建立完善的气瓶档案管理制度,对每个气瓶进行编号和档案管理,确保检验工作的可追溯性。

第十四条气瓶检验站应当将检验结果及时记录,并出具相应的检验证书或检验报告,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五条气瓶检验站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机制,定期对检验工作进行自查和评估,并做好记录和总结,并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

第四章安全保障和责任追究第十六条气瓶检验站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安全生产要求,确保安全生产,保护人民群众和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气瓶安装质量最终检验管理制度范文

气瓶安装质量最终检验管理制度范文

气瓶安装质量最终检验管理制度范文一、概述本制度旨在规范气瓶安装质量最终检验工作,确保气瓶安装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水平。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气瓶安装最终检验的岗位和人员。

二、工作职责1. 气瓶安装质量最终检验人员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检验,确保气瓶安装质量符合规定;2. 气瓶安装质量最终检验人员应对涉及到的气瓶、管道、阀门等安装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完好无损;3. 气瓶安装质量最终检验人员应准确记录检验结果,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4. 气瓶安装质量最终检验人员应做好检验数据的保存和归档工作,以备后续查阅。

三、工作流程1. 准备工作:(1)收集相关检验标准和要求,做好预检准备;(2)收集所需检验工具和设备,确保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2. 开展检验工作:(1)对气瓶、管道、阀门等安装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外观、尺寸、材料、紧固件等方面;(2)对气瓶安装过程中的焊缝、密封、连接等关键部位进行仔细检查,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3)检查气瓶安装过程中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如松动、变形、损坏等;3. 处理检验结果:(1)对于符合要求的气瓶安装,填写相应的检验单据,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2)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气瓶安装,及时通知相关责任人,要求其进行整改;(3)记录检验结果和处理情况,做好数据保存和归档工作。

四、质量保证措施1. 加强培训:对气瓶安装质量最终检验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2. 配备检验工具和设备:保证检验工作所需的工具和设备齐全,并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3. 审核制度:建立对气瓶安装质量最终检验工作的审核制度,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4. 检查制度:建立定期检查机制,对气瓶安装质量最终检验工作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5. 反馈机制:对气瓶安装质量最终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反馈,确保问题及时解决。

五、责任追究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追究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处罚、降职甚至开除。

气瓶检验站管理制度范文

气瓶检验站管理制度范文

气瓶检验站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气瓶检验站的管理,确保气瓶检验工作的安全、有效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二条气瓶检验站设立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管理人员由该主管部门指定。

气瓶检验站设置站长、副站长、技术人员等职位。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三条气瓶检验站的主要职责包括:1. 负责对进入检验站的气瓶进行检验、维修、调试等工作;2. 负责编制和实施气瓶检验计划,并及时向上级报告;3. 负责对检验过的气瓶进行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4. 负责对检验过的气瓶进行标识和记录,确保气瓶的可追溯性;5. 负责定期对气瓶检验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6. 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检验工作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四条气瓶检验站的工作流程包括:1. 接收气瓶:接收进入检验站的气瓶,做好登记和记录;2. 检验:对接收的气瓶进行检验,包括外观检查、磁粉探伤、超声波检测等;3. 维修:对检验发现的问题进行维修和调试;4. 标识和记录:对检验过的气瓶进行标识和记录,包括编制检验报告;5. 档案管理:对检验过的气瓶进行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6. 设备维护:定期对气瓶检验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7. 培训与教育: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五条气瓶检验站的安全管理包括:1. 设立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安全工作的组织和实施;2. 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工作的安全性;3. 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工作的安全性;4.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5. 建立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及时处理工作中的安全事故和事故隐患。

第六章经费管理第六条气瓶检验站的经费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安排和分配,用于检验设备的维护和更新、员工培训、安全设施的购置等方面。

第七章违规处罚第七条对于违反管理制度和工作规程,严重影响工作安全和检验质量的行为,将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工等。

气瓶检验站管理制度

气瓶检验站管理制度

气瓶检测站管理制度编制:柳学平日期:2015年10月01日审核:陈化珍日期:2015年10月01日批准:杨宏进日期:2015年10月01日黄石金山特种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管理制度目录1、气瓶检验站安全管理制度………………………………3—42、消防安全工作管理知足 (5)3、危险源管理制度 (6)4、应急演练制度 (7)5、气瓶定期检验制度 (8)6、检验报告填写、审批制度 (9)7、重大技术问题处理制度 (10)8、计量器具周期检验制度 (11)9、库房管理制度……………………………………………12-1310、气瓶收发制度 (14)11、不合格气瓶处理制度 (15)12、气瓶保费管理制度 (16)13、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7)14、外购件验收保管制度 (18)15、检验检测有关人员聘用调出制度………………………19—2016、对分包住控制制度 (21)17、特种设备许可执行制度…………………………………22—2418、检测设备仪器维护保养制度 (24)19、接受监察机构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25)管理制度目录01 气瓶检验站安全管理制度1、检验站的基本设施必须符合GB l2135《气瓶定期检验站技术条件》的要求。

2、检验站必须配备下列能够正确执行国家有关安全规范和检验标准的工作人员:取得气瓶检验员证书的技术负责人工程师及其以上技术职称资格、气瓶检验员。

3、有成套能满足气瓶检验工作需要的、并符合有关规范和标准要求的检验设备.4、待检瓶中的可燃气体排放场地应设有可燃气体报警器,有毒、可燃气体或液体,必须回收或排至室外高空高出屋顶2米以上;进行本操作时,应注意导除静电、避免火源或产生火源的条件;排放氧气等助然气体或强氧化剂时,阀门、场地不得沾有油脂.排放场地内的氧气含量不超过23%:惰性气体、二氧化碳气体应排放至室外。

在进行上述操作时,应注意导除静电和防火.5、排放气体时,阀门开启要缓慢,且开启度不宜过大,以防气流反作用力推倒气瓶伤人。

气瓶检验站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气瓶检验站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气瓶检验站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为规范气瓶检验站的管理,保障气瓶的安全使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气瓶检验站是指专门从事气瓶检验工作的机构,负责对气瓶进行定期检验和定检后的安全监控工作。

第三条气瓶检验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获得相关资质才能开展气瓶检验业务。

第四条气瓶检验站应当依法开展业务,保证检验质量,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气瓶检验站设立站长,由负责人任命。

站长负责全面组织和管理气瓶检验站的工作。

第六条气瓶检验站设有技术部和质量监控部,由正规的检验师和监控人员组成。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七条气瓶检验站负责定期对运输、储存、使用的气瓶进行检验,确保其安全性符合相关规定。

第八条气瓶检验站负责编制和落实检验标准、操作规程,并严格按照标准和规程进行操作。

第九条气瓶检验站负责建立和维护气瓶检验档案,并进行定期备份。

第十条气瓶检验站负责收集和报送气瓶检验数据,以及不合格气瓶的处理。

第四章质量监控第十一条气瓶检验站质量监控部门负责对检验工作的全程质量监控。

第十二条气瓶检验站质量监控部门应当制定监控计划,并按计划进行监控工作。

第十三条气瓶检验站质量监控部门负责监督检验人员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第十四条气瓶检验站质量监控部门负责对检验结果进行评估和分析,以及提出必要的改进意见。

第五章应急措施第十五条气瓶检验站应当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种突发情况下的处理措施和责任分工。

第十六条气瓶检验站应当定期组织模拟演练,提高人员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七条气瓶检验站应当随时保持与有关部门的联络,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及时报告,并协助进行处理。

第六章管理要求第十八条气瓶检验站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检验工作的规范和质量。

第十九条气瓶检验站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项工作职责和操作流程。

第二十条气瓶检验站应当组织员工参加相关培训,提高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二十一条气瓶检验站应当定期对设备和仪器进行检修和校验,确保其正常运行。

气瓶的定期检验制度

气瓶的定期检验制度

气瓶的定期检验制度
是指对气瓶进行定期的安全性检验,以确保其安全使用。

这一制度的目的是发现和排除气瓶的安全隐患,减少事故的发生。

气瓶的定期检验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时间间隔:根据不同种类的气瓶,规定了其定期检验的时间间隔。

一般情况下,高压气瓶的定期检验间隔为2-5年,而超高压气瓶的检验间隔一般为1年。

2. 检验内容:定期检验的内容主要包括外观检查、强度试验、水压试验等。

外观检查主要是检查气瓶是否有明显的损伤、腐蚀、变形等;强度试验是通过施加压力,检验气瓶的耐压性能;水压试验是将气瓶充满水,并施加压力,检验气瓶的密封性能。

3. 检验机构:定期检验一般由具备相关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包括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机构、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等。

4. 检验记录:对每次定期检验的结果都应该有相应的记录,包括检验日期、检验人员、检验结果等信息。

检验记录是气瓶安全管理的重要依据。

定期检验是气瓶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只有经过定期检验合格的气瓶才能继续使用。

同时,用户也应该养成定期检查和保养气瓶的好习惯,以确保其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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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瓶检验站管理制度范文

气瓶检验站管理制度范文

气瓶检验站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本制度由气瓶检验站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目的在于规范气瓶检验工作,确保安全、高效地进行气瓶检验。

本制度适用于气瓶检验站的所有工作人员。

二、职责分工1. 气瓶检验站应有明确的组织结构,设立站长、副站长、技术负责人等职务,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

2. 站长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气瓶检验站的工作,副站长协助站长工作,技术负责人负责具体的技术工作。

3. 工作人员应按照各自职责进行工作,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

三、安全管理1. 气瓶检验站应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和目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 对于检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有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措施。

3. 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质量管理1. 气瓶检验站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制定检验标准和操作规程,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可靠。

2. 质检部门应定期进行内部质量审核,并接受外部质量评审。

3. 对于检验结果存在异议的,应及时进行复检或送交有关部门鉴定。

五、设备管理1. 气瓶检验站应建立设备档案,确保设备的合理配置和正常运行。

2. 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和校准,确保设备的精度和可靠性。

3. 对于出现设备故障的,应及时采取措施修复或更换,确保检验工作的进行。

六、文档管理1. 气瓶检验站应建立健全的文档管理制度,确保相关文件的保存、检索和更新。

2. 所有的检验记录应详细、清晰、准确,并留存备查。

3. 对于涉及机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应妥善保管,严禁泄露。

七、诚信管理1. 气瓶检验站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恪尽职守。

2. 对于违规行为和不诚信行为,应及时进行处理和纠正,保护行业的声誉和利益。

以上为气瓶检验站管理制度范文,具体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车用燃气气瓶定期检验管理办法

车用燃气气瓶定期检验管理办法

车用燃气气瓶定期检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车用燃气气瓶的定期检验管理,保障道路行驶安全,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安全技术条件》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期检验是指对车用燃气气瓶进行周期性的、标准化的检验,检测车用燃气气瓶的安全性能,确保道路行驶安全。

第三条定期检验的内容包括对车用燃气气瓶的外观、内部结构、安全装置、密封性能等的检查,通过对检验结果进行评估,确定车用燃气气瓶的安全性能是否符合规定标准。

第四条定期检验的周期为每2年进行一次。

第五条定期检验的机构为经相关资质认证的检验机构。

第六条定期检验费用由车主承担。

第七条车用燃气气瓶定期检验的结果应及时通知车主,并在车用燃气气瓶身上贴上有效的定期检验标志。

第八条车用燃气气瓶定期检验不合格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九条车用燃气气瓶定期检验应建立相应的档案,包括车辆信息、检验机构信息、检验记录等。

第十条车用燃气气瓶定期检验工作应建立相应的监督管理制度,确保检验的公正、客观。

第二章定期检验的流程和要求第十一条定期检验前,车主应确保车用燃气气瓶处于正常状态,没有损坏和泄漏现象。

第十二条定期检验机构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检验,采用专业的仪器设备进行检测,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三条定期检验的过程应当公开透明,接受车主的监督。

第十四条定期检验的结果应即时反馈给车主,告知车主是否合格,如不合格应告知不合格的原因,并指导车主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定期检验不合格的车用燃气气瓶,应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第十六条定期检验机构应定期对本机构进行考核和审核,确保检验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十七条定期检验机构应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检验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八条定期检验机构应定期接受上级机构的监督检查,确保检验工作的规范进行。

第十九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定期检验机构的监督,对不合格的机构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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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ZQPJYZ管理制度文件编号QPJYZ/ZD/01实施日期2014/04/0101 气瓶检验站安全管理制度版号/修改状态3/0页次1/21、检验站的基本设施必须符合GB l2135《气瓶定期检验站技术条件》的要求。

2、检验站必须配备下列能够正确执行国家有关安全规范和检验标准的工作人员:取得气瓶检验员证书的技术负责人工程师及其以上技术职称资格、气瓶检验员。

3、有成套能满足气瓶检验工作需要的、并符合有关规范和标准要求的检验设备。

4、待检瓶中的可燃气体排放场地应设有可燃气体报警器,有毒、可燃气体或液体,必须回收或排至室外高空高出屋顶2米以上;进行本操作时,应注意导除静电、避免火源或产生火源的条件;排放氧气等助然气体或强氧化剂时,阀门、场地不得沾有油脂。

排放场地内的氧气含量不超过 23%:惰性气体、二氧化碳气体应排放至室外。

在进行上述操作时,应注意导除静电和防火。

5、排放气体时,阀门开启要缓慢,且开启度不宜过大,以防气流反作用力推倒气瓶伤人。

同时,操作时应立于阀口侧面。

排放有毒气体时,应戴防毒面具。

严禁在同一场所同时排放两种或两种以上相抵触的气体例如氧气和乙炔。

6、不准带压拆装承压器件管道和瓶阀。

试压过程排除泄漏应在卸压后进行。

7、对提前送检的气瓶,应查明原因,妥善处理后再行检验。

TZQPJYZ管理制度文件编号QPJYZ/ZD/01实施日期2014/04/0101 气瓶检验站安全管理制度版号/修改状态3/0页 次2/28、对无余压的气瓶,应分开存放。

对开启瓶阀而无气体排出的气瓶,应想到有可能是瓶阀故障。

处理方法如下:8.1 用洗耳球排空球内空气后吸足氮气,插入瓶阀内向内压入氮气。

若无阻力,说明瓶阀通畅开启,瓶内无余压。

8.2 洗耳球向瓶阀内压气时手感阻力,则说明瓶阀开启故障。

若瓶内余气不多C 2H 2、CO 2 气瓶可称重判断,可用直径小于易熔合金塞浇注孔的钻头瓶内为可燃气体时只能用手动钻孔将易熔合金孔钻透排气后维修瓶阀。

钻孔排气要避免产生火花引爆起火,亦应小心慢钻防止满瓶高压伤人。

8.3 氧、氩、二氧化碳气瓶,余压无法排出时,可用套筒扳手拧松瓶阀安全泄压螺帽放出余气。

安全螺帽泄压操作时,操作人员应立于螺帽侧面,防止螺帽、高压气流伤人。

9、试压时如有异常声响、压力下降或试验装置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试验查明原因并作出处理。

10、压力或气密性试验中,升、卸压速度应缓慢,不得操之过急。

11、当试验压力超过公称工作压力后,不得撞击气瓶。

12、操作瓶阀拆装机时,操作者应立于其侧面,防操作失误,气瓶倒下伤人。

13、水压试验的环境温度及用水温度应不低于5℃;超声波测厚仪的精度不超过±0.10mm ;压力表等级精度不低于1.6级。

精密压力表不低于TZQPJYZ管理制度文件编号QPJYZ/ZD/02实施日期2014/04/0102 消防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版号/修改状态3/0页 次1/10.4 级。

14、报废气瓶经审定核准后,及时做破坏性处理。

1、建立完善义务消防联保网络,将消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要求由站长担任消防组组长,安全员负责此项工作,并组织义务消防队,视消防安全为工作重点。

2、坚决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对易引起火灾的隐患部位,进行清查、整改,并配齐必要的消防工具。

3、对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禁止在工作场地吸烟,杜绝火种的介入,并组织人员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定期不定期的进行抽检,研究和督促整改火险隐患的措施。

4、每个职工都要做到“四懂”(懂本岗位检验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懂防火措施、懂灭火方法、懂逃生的方法)、“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并会使用灭火器材。

5、消防工作、人人有责。

任何人都不可掉以轻心,做好消防工作是每个职工的义务,发现火灾及时报告,并有权制止一切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

6、维护、爱护消防器材,按规定定期检查和更换并实行责任制到人,对破坏、损坏、丢失消防器材要追究责任。

7、按规定不能吸烟的场所,禁止吸烟。

违者要按规定处罚,如工作TZQPJYZ管理制度文件编号QPJYZ/ZD/03实施日期2014/04/0103 危险源管理制度版号/修改状态3/0页次1/1地点要动火,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

1、设备管理员必须经常对危险源的设备、设施进行巡回检查,并做好巡回检查记录。

2、危险源区域内安全防护设施应符合规范要求,并做好定期检查。

3、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并做到定期检查更换。

4、进入危险源区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5、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上报安全员。

6、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危险源区,更不能乱动其设备、阀门、设施。

7、发生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TZQPJYZ管理制度文件编号QPJYZ/ZD/04实施日期2014/04/0104 应急演练制度版号/修改状态3/0页次1/11、检验站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分各专业队伍的演练及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的综合演练二种形式。

2、各专业队伍的演练采取桌面演练、专业演练、战术训练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演练结束后,各专业组要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

3、综合演练由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分二个阶段进行。

首次进行桌面演练,其次进行综合演练。

4、桌面演练对应急响应工作提出意见,责任部门要积极进行落实,为综合演练做准备。

5、综合演练结合每年一次的大修进行,综合演练时,公司成立演练策划领导组、确定演练日期、目标、范围、方案、参演人员、控制人员,指定人员评价,安排、安排物资后勤供应工作。

6、检验站确定演练日期和时间后,提前一周通知相关单位。

7、演习前检验站组织一次消防设施设备检查,确保设备正常使用。

8、请专业人员现场指导,使全体队员能熟练掌握各种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9、演练实施阶段,评价人员要记录参演表现,注意发现应急预案存TZQPJYZ管理制度文件编号QPJYZ/ZD/05实施日期2014/04/0105 气瓶定期检验制度版号/修改状态3/0页 次1/1在的缺陷和不足。

10、演练结束后,评价人员要对演练效果做出评价,向领导组提交演练报告,详细说明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应急预案做出相应的修改和补充。

1、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气瓶定期检验标准对气瓶进行定期检验,出具检验报告,并对其正确性负责;2、对气瓶附件进行维修或更换;3、按气瓶颜色标志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和气瓶充装单位的要求,去除气瓶表面的漆色后重新进行漆色与气瓶标识;4、对报废气瓶进行破坏性处理;5、按时向业务主管部门和所在地市级安全监察机构书面报告年度气瓶检验总数(含合格数、报废数)、定点检验的各气瓶充装单位检验气瓶数量、检验工作情况和气瓶安全技术状况。

6、气瓶的定期检验周期、报废期限应当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程、标准的规定。

7、气瓶检验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检验标准规定的项目进行定期检验,应保证检验工作的质量和检验安全。

检验人员应当认真做好检验记录工作。

检验气瓶前,检验人员必须对气瓶内的残气、残液的安全处理进行确认,达到有关安全要求后,方可检验。

8、气瓶检验单位应保证经检验合格的气瓶和经修理的气瓶阀门能够TZQPJYZ管理制度文件编号QPJYZ/ZD/06实施日期2014/04/0106 检验报告填写、审批制度版号/修改状态3/0页 次1/1安全使用一个检验周期,不能安全使用一个检验周期的气瓶和阀门应予报废。

9、检验单位有责任将检验不合格的报废气瓶予以破坏性处理。

气瓶的破坏性处理必须采用压扁或将瓶体解剖的形式进行。

禁止将报废气瓶不作破坏性处理,销售给他人。

1、检验记录、报告、报废通知书由记录人按规定的内容、格式及要求填写。

2、检验记录、报告、报废通知书的填写,必须做到字迹清晰,保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3、检验记录、报告、报废通知书应注明日期,检验人员应签字。

4、检验记录的填写内容需局部修改时,不可擦涂掉或使字迹模糊或消失,而应当划改并由修改人签字,并注明更改日期。

5、正式的检验报告书、报废通知书不得有修改痕迹。

6、检验员将填写好的检验记录、报告、报废通知书送技术质量负责人处审核。

7、技术质量负责人对检验记录、报告、报废通知书进行审核无误后,在审核栏签字,并将检验报告、报废通知书交由站长签发。

8、正式的检验报告书、报废通知书经站长签发后需加盖检验站检验章方可生效。

9、检验记录一式一份,交由资料室归档保存,检验报告书、报废通TZQPJYZ管理制度文件编号QPJYZ/ZD/07实施日期2014/04/0107 重大技术问题处理制度版号/修改状态3/0页次1/2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由资料室归档保存,一份交客户保存。

1、重大技术问题管理1.1 质量技术负责人负责对重大技术问题进行判定、记录、标识和报告。

1.2质量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对重大技术问题进行评审、处置。

1.3 站长全面组织重大技术问题控制并审批,对不符合工作的严重性进行评价。

2、重大技术问题处理2.1 因过载或误操作检验检测设备而造成可疑结果,或者已表明有缺陷以及超出规定限度的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均应停止使用,并予以标识。

2.2 检验员在实施检验检测过程中,未执行技术要求等相关标准,须立即停止检验检测服务,并对已实施过程记录,报技术质量负责人。

2.3 技术质量负责人在检验检测报告抽查评审中发现结果不符合时,需做出标识并报站长,必要时,通知用户采取相应措施。

3、重大技术问题的评审TZQPJYZ管理制度文件编号QPJYZ/ZD/07实施日期2014/04/0107 重大技术问题处理制度版号/修改状态3/0页 次2/23.1 站长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定期召开不符合工作评审会议对重大技术问题的严重性进行评价。

3.2 评审意见一致时,按评审意见执行。

3.3参加评审人员应就重大技术问题的影响程度及需采取的措施提出具体意见。

3.4 评审后,评审人员分别在“不符合工作评审意见表”中签注评审意见。

4 重大技术问题工作的记录4.1检验部门负责保留重大技术问题工作记录,并收集整理归档。

4.2技术质量负责人汇总“不符合工作评审意见表”,供统计分析及避免重大技术问题再度发生。

TZQPJYZ管理制度文件编号QPJYZ/ZD/08实施日期2014/04/0108 计量器具周期检验制度版号/修改状态3/0页次1/11、新购置计量器具与仪器仪表使用前由公司计量员按规定送至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定或校准,经检定和校准合格的装置才能使用。

2、计量员应建立公司在用计量器具与仪器仪表校验台帐。

3、计量员负责根据计量器具与仪器仪表的周期检定,组织送检。

4、对无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由计量员根据使用频次、使用情况、要求精度及使用范围送检。

5、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与仪器仪表,应有相应明确的合格标识或检定校准合格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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