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构)筑物沉降观测成果统计表
沉降观测成果报告

沉降观测成果报告山西昔阳阳煤职工住宅小区1#住宅楼昔阳县鑫昌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一月四日目录1、工程概况2、观测依据3、观测设备及仪器4、观测时间与次数5、建筑物施工阶段沉降观测人员6、结论与建议7、建筑物沉降观测原始记录8、建筑物沉降观测成果表9、建筑物时间--沉降量曲线图10、沉降展开图建筑物沉降观测成果报告1、工程概况受甲方委托,我公司对山西昔阳阳煤职工住宅小区1#住宅楼进行施工期间的沉降观测。
2、建筑物沉降观测依据2.1《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 G J8-2016)2.2沉降观测方案3、观测设备及仪器观测仪器精度是满足沉降观测成果的重要条件,为了保证沉降观测成果,必须使用符合精度要求的仪器。
本次观测采用D S Z2精密自动安平水准仪、F S1光学平板测微器、N3铟刚水准标尺,精度要求可以达到0.1m m/k m。
4、观测时间与次数观测时间和次数,根据工程性质、工程进度、地基土质情况及基础荷重情况等决定,“规范”规定如下:4.1建筑物施工阶段的观测,随施工进度及时进行。
一般建筑物可在±0.00完成2~3天后开始观测,大型、高层建筑,可在基础完成后或地下室砌完后开始观测。
观测次数与间隔时间应视地基于加荷情况而定,普通宿舍楼每层观测一次,民用高层建筑可每加高1~5层观测一次;施工过程中如暂时停工,在停工时及重新开工时应各观测一次;停工期间,可每隔2~3个月观测一次。
4.2建筑物使用阶段的观测次数,应视地基土类型和沉降速度大小而定。
一般情况下,可在第一年观测3~4次,第二年观测2~3次,第三年后每年一次,直至稳定为止。
观测期限一般不少于如下规定:砂土地基2年,膨胀土地基3年,粘土地基5年,软土地基10年。
建筑沉降是否进入稳定阶段,应由沉降量与时间关系曲线判定。
当最后100d的沉降速率小于0.01~0.04m m/d 时可认为已进入稳定阶段。
具体取值宜根据各地区地基土的压缩性能确定。
建筑物沉降观测记录

1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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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交3-J
115.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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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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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交3-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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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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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交3-C
115.710
115.710
0
4
专职
测量员:
观测记录员: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单位旁站监督人:
年 月 日
第七次观测:共16页第7页
115.718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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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3-19交3-J
115.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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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交3-B
115.686
115.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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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交3-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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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交3-C
115.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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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
测量员:
观测记录员: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单位旁站监督人:
年 月 日
第八次观测:共16页第8页
115.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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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交3-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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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交3-B
115.683
115.68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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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3-36交3-J
115.724
115.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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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交3-C
建筑沉降观测的规范要求

建筑沉降观测的规范要求高层建筑沉降观测的规范要求5.1一般规定5.1.1各类沉降观测的等级和精度要求,应视工程的规模、性质及沉降量的大小及速度进行设计而确定。
同一测区或同一建筑物随着沉降量和速度的变化,可以采用不同的观测精度。
5.1.2布置和埋设沉降观测点(变形点)时,应考虑观测方便、易于保存、稳固和美观。
5.1.3沉降观测宜采用几何水准测量方法,也可采用静力水准测量方法。
5.1.4观测记录和成果应清晰完整、准确无误,并符合本规程9.1节的规定。
每一周期观测完后,可提供周期或阶段性成果。
整个工程结束后,应提供综合性成果资料。
5.1.5对于深基础建筑或高层、超高层建筑,沉降观测应从基础施工开始,以获取基础和主体荷载的全部沉降量(该建筑的总沉降量)。
5.5建筑物沉降观测5.5.1建筑物沉降观测应测定建筑物及地基的沉降量、沉降差及沉降速度并计算基础倾斜、局部倾斜、相对弯曲及构件倾斜。
5.5.2沉降观测点的布设应能全面反映建筑物及地基变形特征,并顾及地质情况及建筑结构特点。
点位宜选设在下列位置:1建筑物的四角、大转角处及沿外墙每10~15m处或每隔2~3根柱基上。
2上下层建筑物、新旧建筑物、纵横墙等交接处的两侧。
3建筑物裂缝和沉降缝两侧、基础埋深相差悬殊处、人工地基与自然地基接壤处、不同结构的分界处及填挖方分界处。
4宽度大于等于15m或小于15m而地质复杂以及膨胀土地区的建筑物,在承重内隔墙中部设内墙点,在室内地面中心及四周设地面点。
5邻近堆置重物处、受振动有显著影响的部位及基础下的暗浜(沟)处。
6框架结构建筑物的每个或部分柱基上或沿纵横轴线设点。
7片筏基础、箱形基础底板或接近基础的结构部分之四角处及个中部位置。
8重型设备基础和动力设置基础的四角、基础型式或埋深改变处以及地质条件变化处两侧。
9电视塔、烟囱、水塔、油罐、炼油塔、高炉等高耸建筑物,沿周边在与基础轴线相交的对称位置上布点,点数不少于4个。
5.5.3沉降观测的标志可根据不同的建筑结构类型和建筑材料,采用墙(柱)标志、基础标志和隐蔽式标志等形式。
建筑物沉降观测记录

建筑物沉降观测记录根据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凡需进行沉降观测的工程,应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测量单位编制观测方案,并进行施工过程中及竣工后的沉降观测工作。
建筑物沉降观测点的布置,应以能全面反映建筑物地基变形特征并结合地质情况及建筑结构特点确定。
点位宜选设在下列位置:1.建筑物的四角、大转角处、沿外墙每隔 10-15m 或每隔2-3 根柱上;2.高低层建筑物、新旧建筑物、纵横墙等交接处的两侧;3.变形缝两侧、基础埋深相差悬殊处、人工地基与天然地基接壤处、不同结构的分界处、扩填挖方分界处;4.宽度大于等于 15m 或小于15m 而地基复杂以及膨胀土地区建筑物,在承重内墙中部设内墙点;5、邻近堆置重物处、受振动的显著影响的部位及基础下的暗浜(沟)处;6.框架结构建筑物的每个或部分柱基上或沿纵横轴线设点;7.片筏基础、箱形基础底板或接近基础的结构部分之四角处及其中部位;8.重型设备基础和动力设备基础的四角、基础型式或埋深改变处以及地质条件变化处两侧;9.电视塔、烟囱、水塔、油罐、炼油塔、高炉等高耸建筑物沿周边在与基础轴线相交的对称位置上布点,点数不少于 4 个。
沉降观测的周期和观测时间,可按下列要求并结合具体情况确定:现在有些工程图纸设计要求基础筏板完成后进行第一次观测,拿到图之后一定把这个地方看好。
1.建筑物施工阶段的观测,应随施工进度及时进行。
一般建筑,可在基础完工后或地下室砌完后开始观测,大型、高层建筑,可在基础垫层或基础底部完成后开始观测。
观测次数与间隔时间应视地基与加荷情况而定。
民用建筑每加高 1-5 层(砖混结构每加高一层)应观测一次;工业建筑可按不同施工阶段(如回填基坑、安装柱子和屋架、砌筑墙体、设备安装等)分别进行观测。
不同施工荷载阶段分别进行观测,如建筑物均匀增高,应至少在增加荷载的25%、50%、75%和 100%时各测一次。
施工过程中如暂时停工,在停工时及重新开工时应观测一次。
停工期间,可每隔 2-3 月观测一次。
高层建筑物的沉降观测与数据处理

1.引言对于人口密集的大中城市,因为土地有限而又昂贵,所以人们只能向空中谋求更多的空间,而高层建筑物具有节省用地、美化城市建筑景观等显著优点,于是高层建筑物迅速崛起。
但由于高层建筑往往采用桩基基础,且荷载较大,对高层建筑本身即内部基础和设备的相对位置有很高的精度要求,其施工将给高层建筑本身及周边建筑群体带来复杂的形变影响。
所以,为了保障施工和运营的安全必须对高层建筑物进行沉降观测。
本文首先分析了高层建筑物沉降的主要来源及特征,包括建筑物本身相联系的原因和自然条件引起的变化。
即:1)内部因素引起的变形合理变形:建筑物自身的构筑形态造成荷载分布不均衡使建筑物发生变形,这种变形一般小于允许变形值,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趋于稳定。
施工误差变形:由于施工误差而造成荷载分布和预计分布不符,从而造成建筑物变形,这种变形对局部来讲一般很小,但考虑从下部到上部的累积变形间的相互影响时,它是建筑物达到危险变形的一个重要因素。
2)外部因素引起的变形基础形变:由于建筑物的重量,使基础上的土壤被压实,引起建筑物沉降。
其余因素引起的变形:由于基础的地质构造不均匀,季节性和周期性的温度和地下水的变化引起以及受风力引起的摆动等。
这里不包括偶然性的地震因素。
建筑物产生沉降后一定要对其沉降量值进行分析,建筑物正常的沉降,是循着:从缓慢——活跃——缓慢——稳定的过程。
我们通常最关心的是建筑物最大沉降量,有关要求是H(建筑物总高)×0.02%。
但这是对一个建筑物完工后一定时期的概略标准,却不是建筑物从施工至使用后1——2年里的各个时期的最大沉降量的要求。
而各时期的最大沉降量的要求是及时和非常重要的,而且因各地的地质构造情况不同和各个时期时间性不同,所以的设计系数也不同。
2.沉降观测一般的说,高层建筑物的沉降的观测多采用精密水准测量、液体静力水准测量、微水准测量、三角测量和地面摄影测量的方法。
大型和高层建筑的沉降观测的内容主要是测定建、构筑物均匀沉陷和不均匀沉陷。
建筑物沉降观测标准

建筑物沉降观测标准————————————————————————————————作者: ————————————————————————————————日期:ﻩ建筑沉降观测技术的应用摘要: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物质文明的极大提高及建筑设计施工技术水平的日臻成熟完善,同时,也因土地资源日渐减少与人口增长之间日益突出的矛盾,高层及超高层建(构)筑物越来越多。
为了保证建构筑物的正常使用寿命和建(构)筑物的安全性,并为以后的勘察设计施工提供可靠的资料及相应的沉降参数,建(构)筑物沉降观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愈加明显。
关键词:沉降观测前言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物质文明的极大提高及建筑设计施工技术水平的日臻成熟完善,同时,也因土地资源日渐减少与人口增长之间日益突出的矛盾,高层及超高层建(构)筑物越来越多。
为了保证建构筑物的正常使用寿命和建(构)筑物的安全性,并为以后的勘察设计施工提供可靠的资料及相应的沉降参数,建(构)筑物沉降观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愈加明显。
现行规范也规定,高层建筑物、高耸构筑物、重要古建筑物及连续生产设施基础、动力设备基础、滑坡监测等均要进行沉降观测。
特别在高层建筑物施工过程中应用沉降观测加强过程监控,指导合理的施工工序,预防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不均匀沉降,及时反馈信息为勘察设计施工部门提供详尽的一手资料,避免因沉降原因造成建筑物主体结构的破坏或产生影响结构使用功能的裂缝,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根据本人在高层建筑施工过程中沉降观测的应用,在此对高层建筑施工过程中沉降观测工作浅谈管窥之见。
一、沉降观测的基本要求1、仪器设备、人员素质的要求根据沉降观测精度要求高的特点,为能精确地反映出建构筑物在不断加荷作下的沉降情况,一般规定测量的误差应小于变形值的1/10——1/20,为此要求沉降观测应使用精密水准仪(S1或S05级),水准尺也应使用受环境及温差变化影肉小的高精度铟合金水准尺。
在不具备铟合金水准尺的情况下,使用一般塔尺尽量使用第一段标尺。
沉降观测规范
沉降观测规范一、沉降观测的基本要求1、仪器设备、人员素质的要求根据沉降观测精度要求高的特点,为能精确地反映出建(构)筑物在不断加荷下的沉降情况,一般规定测量的误差应小于变形值的1/10—1/20,为此要求沉降观测应使用精密水准仪(S1或S05级),水准尺也应使用受环境及温差变化影响小的高精度铟合金水准尺。
在不具备铟合金水准尺的情况下,使用一般塔尺尽量使用第一段标尺。
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学习及技能培训,熟练掌握仪器的操作规程,熟悉测量理论,能针对不同工程特点、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观测方法及观测程序,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能分析原因并正确运用误差理论进行平差计算,按时、快速、精确地完成每次观测任务。
2、观测时间的要求建(构)筑物的沉降观测对时间有严格的限制条件,特别是首次观测必须按时进行,其他各阶段的复测,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必须定时进行,不得漏测或补测。
只有这样,才能得到准确的沉降情况或规律。
相邻的两次时间间隔称为一个观测周期,一般高层建筑物的沉降观测按一定的时间段为一观测周期(如:30天/次)或按建筑物的加荷情况每升高一层(或数层)为一观测周期,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必须按施测方案中规定的观测周期准时进行。
3、观测点的要求为了能够反映出建(构)筑物的准确沉降情况,沉降观测点要埋设在最能反映沉降特征且便于观测的位置。
一般要求建筑物上设置的沉降观测点纵横向要对称,且相邻点之间间距以15-30米为宜,均匀地分布在建筑物的周围。
通常情况下,建筑物设计图纸上有专门的沉降观测点布置图。
此外,埋设的沉降观测点要符合各施工阶段的观测要求,特别要考虑到装修装饰阶段,是否会因墙或柱饰面施工而破坏或掩盖住观测点,不能连续观测而失去观测意义。
4、沉降观测自始至终要遵循“五定”原则“五定”即沉降观测依据的基准点、工作基点和被观测物的沉降观测点,点位要稳定;所用仪器、设备要稳定;观测人员要稳定;观测时的环境条件基本一致;观测路线、镜位、程序和方法要固定。
怎样确定沉降观测的精度等级
怎样确定沉降观测的精度等级2010-04-12 08:50:59| 分类:默认分类 | 标签: |字号大中小订阅怎样确定沉降观测的精度等级随着工业与民用建筑业的发展,各种复杂而大型的工程建筑物日益增多,工程建筑物的兴建,改变了地面原有的状态,并且对于建筑物的地基施加了一定的压力,这就必然会引起地基及周围地层的变形。
为了保证建(构)筑物的正常使用寿命和建(构)筑物的安全性,并为以后的勘察设计施工提供可靠的资料及相应的沉降参数,建(构)筑物沉降观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愈加明显。
现行规范也规定,高层建筑物、高耸构筑物、重要古建筑物及连续生产设施基础、动力设备基础、滑坡监测等均要进行沉降观测。
特别在高层建筑物施工过程中,应用沉降观测加强过程监控,指导合理的施工工序,预防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不均匀沉降,及时反馈信息,为勘察设计施工部门提供详尽的一手资料,避免因沉降原因造成建筑物主体结构的破坏或产生影响结构使用功能的裂缝,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本文结合建筑施工过程中沉降观测的实践,阐述了沉降观测的方法和意义。
一、沉降观测的实施(一)工作基点和观测点标志的布设工作基点(以下简称基点)是沉降观测的基准点,应根据工程的沉降施测方案和布网原则的要求建立,而沉降施测方案应根据工程的布局特点、现场的环境条件制订。
依据工作经验,一般高层建筑物周围要布设三个基点,且与建筑物相距50m至100m间的范围为宜。
基点可利用已有的、稳定性好的埋石点和墙脚水准点,也可以在该区域内基础稳定、修建时间长的建筑物上设置墙脚水准点。
若区域内不具备上述条件,则可按相应要求,选在隐蔽性好且通视良好、确保安全的地方埋设基点。
所布设的基点,在未确定其稳定性前,严禁使用。
因此,每次都要测定基点间的高差,以判定它们之间是否相对稳定,并且基点要定期与远离建筑物的高等级水准点联测,以检核其本身的稳定性。
沉降观测点应依据建筑物的形状、结构、地质条件、桩形等因素综合考虑,布设在最能敏感反映建筑物沉降变化的地点。
建筑物沉降观测测量记录(范例)
沉降量(mm) 标高 (m)
沉降量(mm) 标高 (m) 本次 0.0 1.0 0.0 0.0 1.0 0.0 0.0 1.0 0.0 0.0 1.0 0.0 1.0 0.0 正常 累计 0 1 0 0 1 0 0 1 0 0 1 0 1 0 0.433 0.456 0.549 0.536 0.496 0.536 0.424 0.43 0.531 0.499 0.426 0.533 0.539 0.386
表 D.0.12 建筑物沉降观测测量记录
检验(建)表 D.0.12 工程名称 水准点所在位置 观测起止日期 工程地点 测量仪器 仪器名称: 第1次 2015年7月8日 观测 观测点相 点编 对标高 号 (m) 标高 (m) 本次 1 2 3 沉降 观测 结果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0.433 0.455 0.548 0.536 0.495 0.536 0.424 0.429 0.531 0.499 0.424 0.533 0.538 0.386 0.433 0.455 0.548 0.536 0.495 0.536 0.424 0.429 0.531 0.499 0.424 0.533 0.538 0.386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正常 累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433 0.456 0.548 0.536 0.496 0.536 0.424 0.43 0.531 0.499 0.425 0.533 0.539 0.386 DSZ2水准仪 第2次 2015年7月17日 检定证书编号: 第3次 2015年7月23日 [L2015-483] 第4次 2015年7月29日 XXXX 永久水准点 BM0 高程+0.000 2015年7月8日-2015年7月29日 水准点编号 水准点高程 观测性质 第 1 页 BM0 0.000 / .0 0.0 0.0 0.0 1.0 0.0 0.0 0.0 0.0 0.0 0.0 正常
建筑物沉降观测规范
建筑物沉降观测规范5.1 一般规定5.1.1 各类沉降观测的等级和精度要求,应视工程的规模、性质及沉降量的大小及速度进行设计而确定。
同一测区或同一建筑物随着沉降量和速度的变化,可以采用不同的观测精度。
5.1.2 布置和埋设沉降观测点(变形点)时,应考虑观测方便、易于保存、稳固和美观。
5.1.3 沉降观测宜采用几何水准测量方法,也可采用静力水准测量方法。
5.1.4 观测记录和成果应清晰完整、准确无误,并符合本规程9.1节的规定。
每一周期观测完后,可提供周期或阶段性成果。
整个工程结束后,应提供综合性成果资料。
5.1.5 对于深基础建筑或高层、超高层建筑,沉降观测应从基础施工开始,以获取基础和主体荷载的全部沉降量(该建筑的总沉降量)。
5.5 建筑物沉降观测5.5.1 建筑物沉降观测应测定建筑物及地基的沉降量、沉降差及沉降速度并计算基础倾斜、局部倾斜、相对弯曲及构件倾斜。
5.5.2 沉降观测点的布设应能全面反映建筑物及地基变形特征,并顾及地质情况及建筑结构特点。
点位宜选设在下列位置:1 建筑物的四角、大转角处及沿外墙每10~15m处或每隔2~3根柱基上。
2 高低层建筑物、新旧建筑物、纵横墙等交接处的两侧。
3 建筑物裂缝和沉降缝两侧、基础埋深相差悬殊处、人工地基与天然地基接壤处、不同结构的分界处及填挖方分界处。
4 宽度大于等于15m或小于15m而地质复杂以及膨胀土地区的建筑物,在承重内隔墙中部设内墙点,在室内地面中心及四周设地面点。
5 邻近堆置重物处、受振动有显著影响的部位及基础下的暗浜(沟)处。
6 框架结构建筑物的每个或部分柱基上或沿纵横轴线设点。
7 片筏基础、箱形基础底板或接近基础的结构部分之四角处及其中部位置。
8 重型设备基础和动力设置基础的四角、基础型式或埋深改变处以及地质条件变化处两侧。
9 电视塔、烟囱、水塔、油罐、炼油塔、高炉等高耸建筑物,沿周边在与基础轴线相交的对称位置上布点,点数不少于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