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供电系统安全措施
供电系统及电气设备运行安全保障措施

供电系统及电气设备运行安全保障措施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矿井停送电制度;双回路向井下供电,主变压器采用一台运行一台热备用方式;按照有关规定配置满足保安负荷容量的应急备用电源。
2、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强供用电设施的保护工作,及时协调解决线路的安全隐患问题,加大对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打击力度。
3、强化职工培训教育,提高电工作业人员素质,要建立培训档案,严格考核,不合格不准上岗,严禁无证人员从事电气操作。
4、必须使用符合《煤矿安全规程》防爆要求的电气设备,严格执行《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淘汰落后设备,推广新技术。
5、严格落实停电时的应急措施,一旦停电必须迅速撤出人员,按规定检查、排放瓦斯合格后,方可恢复供电。
6、地面引入井下的供电线路按规定装设防雷装置。
7、由地面引入井下的供电线路和电机车架线及入井的轨道和通讯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防雷电装置。
8、井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爆要求,有接地、过流、漏电保护装置。
9、低压漏电保护装置每天需要进行一次跳闸试验。
10、建立健全煤矿用电安全管理责任制,制定和完善和电气防火、防潮、防雷、防漏、防瓦斯、防爆、防触电等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组织措施和现场管理措施。
11、回路电源电气设备、备用(保安)电源电气装置、防雷装置、漏电保护装置、绝缘材料、绝缘工器具、绝缘防护用品的硬件投入,并定期送到有资质有权威性的电气试验部门进行直流电阻、接地电阻、绝缘电阻、耐压、泄漏、分断(闭合)、试跳等国家规定必须进行的相关电气预防性试验。
12、大功率高压电机使用软启动,避免了对于供电网络的冲击,避免了对供电质量要求较高的电子元件设备及微机保护装置误动作或不工作甚至损坏。
13、不同保护装置之间配合协调、及时更新定值。
14、谐波治理及电容补偿装置有效投入运行,供电质量得到保障。
15、单列运行的方式,定期对线路和主变以及矿内像扇风机房这样一类负荷的重要车间进行双回路互为倒换,以确保备用线路处于完好状态;16、在单列运行的方式下,为减少事故范围,除35KV变电所内6KV母连合闸运行外,其余各级变电所的母连应处于分闸状态,特殊情况下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合闸运行。
矿井供电系统与井下供电安全

1、深井供电系统 深井供电系统采用三级供电方式,即地面变电站、井
下中央变电所、采区变电所。
(1)从地面变电站两段不同的6KV母线上引出两条高压输 电电缆,通过井筒入井送到井下中央变电所。在井下中 央变电所通过高压配电装置将电能分配给井底车场附近 的高压用电设备。如主排水泵、变流设备,并向各采区 变电所供电。同时在井下中央变电所还设置了动力变压 器将6KV电压降到660V,向井底车场附近巷道、硐室的 低压动力设备供电。此外,还设置了照明、信号综合保 护装置,将660V电压进一步降到127V,供井底车场及附 近硐室照明、信号专用。
7
2、10KV电压直接向井下供电 目前,一些大型矿井甚至特大型矿井,由
安全生产的需要,已采用10KV电压直接向下井。 由于井下供电电压越高,电网对地电容电
流越大,接地电火花能量越大,人身触电伤亡的危 险性及瓦斯、煤尘爆炸的可能性也越大。因此,必 须采取以下供电安全措施及规定: (1)采用10KV矿用电气设备,必须通过指定检验机构 的技术鉴定。 (2)10KV系统投入前,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验收、检 查、试验。
压
6 4
3 8
5
12
深井供电系统示意图
13
(四)变压器的中性点运行方式
1、变压器中性点 变压器接入正弦交流电、正弦交流电是按正弦规
律随时间做周期性变化的电量,其最大值、角频率、 初相角称为正弦交流电的三要素;三相正弦交流电则 是频率相同,最大值相等,相位差120°的三个交流电 。各相电压相等且对称Ua=Ub=Uc 其矢量如图1所示。各 相对地的绝缘电阻等相 ra=rb=rc ,可看成是星形负 载,有以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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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随着供电线路的延长,电网对地电容也在增大, 由此产生的危害不容忽视。因此,在变压器中性点不 接地系统中必须考虑电网电容和绝缘电阻的共同影响 ,采取必要的措施。
井下3300V供电安全技术措施

井下3300V供电安全技术措施1.安全防护措施:在井下供电设备周围设置防护栏杆,防止人员误入危险区域。
同时,井下供电设备周围防护栏杆应具备一定的绝缘性能,以防止漏电危险。
2.井下供电设备的隔离与标识:井下供电设备应与一般的用电系统隔离,建立独立的供电系统。
同时,应设置明显的标识,以提醒人员注意高压供电设备的存在。
3.井下配电室的防护:井下配电室应设有进出门禁和报警装置,确保非相关人员无法进入配电室。
同时,为了避免人员误碰高压设备,井下配电室的供电设备应设有防护罩,并设置报警装置。
4.井下电缆的绝缘检查与维护:3300V供电系统所使用的电缆应定期进行绝缘阻抗测试,确保电缆的绝缘性能正常。
如果发现电缆绝缘性能不足,应及时更换或修复。
5.巡视与监控:对井下供电设备进行定期巡视,确保设备的运行状态良好。
同时,可以使用监控摄像头对井下供电设备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故障情况。
6.绝缘故障与漏电保护:3300V供电系统应配备相应的绝缘故障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装置。
绝缘故障保护装置可以及时断电,防止因绝缘故障引发的危险事故。
漏电保护装置可以检测和阻止漏电流,保障人员的安全。
7.培训与操作规程:对从事井下供电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使其熟悉井下3300V供电系统的运行原理和安全操作规程。
同时,制定并执行相应的操作规程,确保工作流程的标准化和安全性。
8.应急预案与设备:建立井下供电系统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流程和责任人员。
井下供电设备应备有应急电源,以应对突发情况下的断电或故障。
上述安全技术措施可以有效地保障井下3300V供电的安全。
然而,由于电压较高,操作过程中仍然存在一定的风险,所以在井下工作时,务必正确佩戴绝缘防护用具,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以确保人员的安全。
煤矿井下供电系统安全隐患及处理措施

煤矿井下供电系统安全隐患及处理措施摘要:在我国社会经济水平不断提升的背景下,我国煤矿行业发展的脚步逐步加快,但是伴随着开采煤矿数量的增多,采深越来越深,煤矿井下地质条件逐渐恶劣,因此加强对井下作业环境的保护,改善设备的运行状态,有利于井下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和矿井的顺利运行。
关键词:煤矿井下;供电系统;安全隐患;处理措施引言煤矿井下低压供电系统安全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基础,但是由于煤矿井下空间狭小、环境潮湿、经常受到地质构造的影响,使井下供电系统存在诸多安全隐患,严重影响了煤矿井下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1煤矿供电系统的介绍煤矿供电是煤矿生产的重要基础设施,其设计和运行对于煤矿安全和生产具有重要意义。
煤矿供电的主要作用是为煤矿生产提供稳定的电力支持,为矿山机电设备和照明等提供电源。
在煤矿的生产过程中,煤矿供电系统正常运行与否直接影响到煤矿的安全、效益和生产能力。
供电系统作为煤矿开采的能量来源,主要由矿井地面变电所、井下中央变电所、采区变电所、输配电线路、采掘工作面供电系统组成。
煤矿供电设计需要考虑煤矿的实际情况,包括煤矿的地质条件、开采方式、机械化程度等因素。
在设计时需要考虑如何保证电力供应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如何适应煤矿生产的需求,如何降低运行成本等问题。
常见的煤矿供电系统包括浅井供电系统和深井供电系统,根据煤矿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供电系统。
系统的设计要结合煤矿的环境因素,根据煤炭埋藏的深浅程度、开采方式、开采的机械化程度等决定。
随着开采程度的增加,开采范围的扩大,开采深度的提高,开采需要的机器设备增多,电路变得越来越复杂。
因此,煤矿供电系统一般会使用双回路,一路为开采正常供电,另一路避免电路出现故障,及时切换,保证工作正常进行。
2煤矿井下供电系统安全隐患2.1井下空间狭小,环境潮湿,导致电气设备发生漏电现象由于煤矿井下空间狭小,环境潮湿,加之井下经常会受到地质构造的影响,导致井下发生漏电事故的可能性增加。
矿井供电安全技术措施

矿井供电安全技术措施一、对供电电源的几项安全措施1、为了保证对煤矿供电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矿井应有两回电源线路,两回电源线路可来自不同变电所或同一变电所的不同母线上,即在一个电源发生故障的状况下,另一回路仍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
2、矿井的两回电源线路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负荷。
3、矿井主通风、提升及排水设备供电,必须设置备用电源,备用电源容量达到保安负荷的运行要求。
4、经由地面引入井下的供电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避雷器,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5Ω。
地面直接入井的轨道,排水管路,必须在井口四周进行不少于两处的可靠接地,接地极的电阻不得大于5Ω。
两接地极的距离应大于20米,通讯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熔断器和避雷器,接地极的电阻不得大于1Ω。
5、为保证供电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避雷装置及保护装置必须每两年进行一次检验。
6、在满足供电可靠与安全的前提下,还应保证供电的质量,并力求系统简单、操作方便,使建设投资和运行维护费用低。
二、电气设备安全措施1、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入井。
2、矿井必须备有井上、下供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示意图和通讯系统图,并随状况变化定期填绘。
3、井下供电系统必须采用漏电保护、过流保护和接地保护。
4、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Ω,每一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至局部接地极之间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和接地连接导线的电阻值,不得超过1Ω,并且每季度进行一次测定。
5、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查,必须每月检查一次,配电系统继电保护装置检查整定,每半年进行一次,主要设备绝缘电阻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查。
6、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0%时。
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
7、电气设备的检查、维护和调整,必须由电气修理工进行,并执行“一人工作、一人监护〞的规定。
2024年煤矿井下安全供电

2024年煤矿井下安全供电
煤矿井下的安全供电对于矿工和矿井运营非常重要。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煤矿井下安全供电措施:
1. 矿用电缆:使用耐磨、耐压和防爆材料制造的矿用电缆可以保证电力传输的安全性。
这些电缆通常具有较高的耐火性能并能够在恶劣的环境中使用。
2. 防爆开关和电路断路器:煤矿井下应使用防爆型开关和断路器,以避免电路短路和故障引起的火灾和爆炸。
3. 漏电保护装置: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可以及时发现并切断漏电故障,从而有效预防触电事故的发生。
4. 安全用电培训:矿工应接受相应的安全用电培训,了解井下电气设备的使用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
这有助于减少因错误操作而引发的事故。
5. 定期设备维护:定期对井下电气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6. 紧急照明和报警系统:在煤矿井下设置紧急照明和报警系统,以便在发生事故时迅速提醒矿工并提供必要的照明。
请注意,这些只是一些常见的煤矿井下安全供电措施。
实际的煤矿井下安全供电方案可能会因矿井特殊情况和法规要求而有所不同。
相关的法律、规范和指导文件可能提供更加详细和准确的信息,建议您在查阅相关文件和专业人员的指导时,更好地了解2024年煤矿井下安全供电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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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供电系统安全问题解决措施

煤矿井下供电系统安全问题解决措施随着我国煤矿行业的不断发展,煤矿井下供电系统在生产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但同时也存在着一系列的安全隐患和问题。
为了确保煤矿井下供电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生产秩序,需要针对存在的安全问题采取一系列的解决措施。
本文将着重从煤矿井下供电系统的安全问题入手,探讨解决措施,以期为煤矿井下供电系统的安全生产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
一、井下供电系统存在的安全问题1. 电气设备老化: 由于煤矿井下环境的特殊性,供电设备的老化速度较快,长时间的运行和煤尘的影响使得设备容易发生故障或损坏,存在安全隐患。
2. 电气线路绝缘破损: 井下环境潮湿,煤矿内的煤尘对电缆绝缘会产生腐蚀作用,导致绝缘破损,从而引发安全事故。
3. 过载和短路: 煤矿井下供电设备长时间运行,负荷较大,容易发生过载和短路等安全隐患。
4. 供电系统维护不及时: 井下环境条件较差,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往往存在一定的困难,维护不及时也是导致安全问题的原因之一。
5. 对供电系统的监测和管理不够完善: 对于煤矿井下供电系统的监测和管理还存在诸多不足之处,容易出现漏洞,从而引起安全事故。
二、解决措施1. 加强供电设备的更新换代: 针对井下供电设备的老化问题,煤矿企业应当加强设备的定期检修和更新换代,确保供电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2. 持续改进绝缘材料和技术: 针对井下环境的特殊性,煤矿企业可以加强对绝缘材料和技术的研发和改进,提高电缆的抗腐蚀能力和耐用性。
3. 建立完善的供电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煤矿企业应建立起一套完善的供电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供电系统的监测和管理,做好预防性维护工作,及时消除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4. 强化对井下供电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 煤矿企业应制定完善的供电设备定期检查和维护计划,并确保执行到位,及时发现和排除设备故障,保证供电设备的稳定运行。
5. 加强现场安全教育和培训: 煤矿企业应加强现场矿工的安全意识,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矿工对供电系统安全问题的认识和处理能力。
提高煤矿供电系统可靠性的措施与对策

提高煤矿供电系统可靠性的措施与对策煤矿供电系统是保障矿井生产安全和生产效率的重要基础设施。
煤矿供电系统的可靠性直接影响矿井的正常生产和安全。
为此,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和对策来提高煤矿供电系统的可靠性。
一、技术措施(一)现代化技术改造通过现代化技术改造,可以提高煤矿供电系统的自动化水平,降低供电系统的故障率,增强供电系统的稳定性。
比如采用现代化的机电设备,如自动化控制系统、变频器、高压开关柜、高压断路器等,可以有效提升供电系统的自动化程度,并降低设备的无故障时间。
(二)智能监测系统煤矿供电系统的故障隐藏性较高,有些故障只有在发生时才能发现,因此需要建立智能化监测系统,有效发现和预防故障。
智能监测系统包括智能传感器、智能控制器、数据采集和传输系统等,可以实现供电系统状态实时监测和故障自诊断,及时发现故障,提高供电系统的可靠性。
(三)多备份、冗余设计对于关键设备,采用多备份、冗余设计,使得在某些设备出现故障时,备用设备能够及时替代,从而保障整个供电系统运行的稳定与可靠。
例如,为重要的变电站或配电房增设备备用自备电源,并保持自备电源足够长时间的运行,以此保证供电系统在出现故障时能够顺利维持电力的供应。
二、管理措施(一)定期检查维护对煤矿供电系统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检查设备的技术状况、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对于设备运行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通过制定完善的巡检计划,对供电系统的各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护和修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二)人员培训加强煤矿员工的安全意识培训,培养员工的风险意识和自主保护意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增强员工对供电系统的维护和管理能力,从而从源头上保障供电系统的安全、稳定及可靠。
(三)应急预案制定完善的供电系统应急预案,明确各种故障情况下的应急措施和任务分工,做到应对及时、果断。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演习,增强应对灾害事故的能力,提高供电系统的安全防范能力,保证供电系统在灾害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维修或更换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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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供电系统安全措施
供电系统安全措施:
矿井供电系统是由矿井地面变电所、井下中央变电所、采区变电所、工作面配电点的变压器、配电装置、供电线路及用电负荷,按照一定方式相互联接起来的一个整体。
大型矿井一般采用三级供电方式,即地面变电所、井下中央变电所、采区变电所。
电能是煤碳生产的主要动力来源,保证对煤矿进行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供电,对保证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益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因此特制定以下安全措施:
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线路。
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
年产60000吨以下的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必须有备用电源;备用电源的容量必须满足通风、排水、提升等的要求。
矿井的两回路电源线路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负荷。
正常情况下,矿井电源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一回路运行时另一回路必须带电备用,以保证供电的连续性。
10KV及其以下的矿井架空电源线路不得共杆架设。
矿井电源线路上严禁装设负荷定量器。
对井下个水平中央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的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
当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应能担负全部负荷。
主要通风机、提升人员的立井绞车、抽放瓦斯泵等主要设备房,应各有两回路直接由变(配)电所馈出的供电线路;受条件限制时,其中的一回路可引子自述同种设备房的配电装置。
上
述供电线路应来自各自的变压器和母线段,线路上不应分接任何负荷。
上述设备的控制回路和辅助设备,必须有与主要设备同等可靠的备用电源。
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
严禁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
经由地面架空线路引入井下供电线路(包括电机车架线),必须在入井处装设避雷装置;由地面直接入井的轨道,露天架空引入(出)的管路,必须在井口附近将金属体进行不少于两处的良好的集中接地;通信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熔断器和避雷装置。
井下低压配电系统同时存在2种或2种以上电压时,低压电气设备上应明显地标出其电压额定值。
矿井必须备有井上,下配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示意图和电力、电话、信号、电机车等线路平面敷设示意图,并随着情况变化定期填绘。
图中应注明:1、电动机、变压器、配电设备、信号装置、通信装置等装设地点。
2、每一设备的型号、容量、电压、电流种类及其他技术性能。
3、馈出线的短路、过负荷保护的整定值,熔断器熔体的额定电流值以及被保护干线和支线最远点两相短路电流值。
4、线路电缆的用途、型号、电压、截面和长度。
5、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设地点。
电气设备不应超过额定值运行。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变更额定值使用和进行技术给改造时,必须经国家授权的矿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证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