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与租赁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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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金融信托与租赁

金融保险金融信托与租赁

金融保险金融信托与租赁金融信托和租赁壹.什么是信托1.概念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信托是以资财为核心,以信任为基础,以委托为方式的财产管理制度。

2.特点/本质特征(1)财产权是信托行为成立的前提委托人必须拥有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否则无权信托;受托人必须拥有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及处置权,及委托人要将财产权授予和转移给受托人。

(2)信托以充分信任为基础信托更强调信托当事人之间的信任关系,尤其是委托人和受益人对受托人的信任。

壹方授信于人,壹方接受信任。

(3)他人利益是信托的目的壹方面,委托人为受益人的目的而设立信托;另壹方面,受托人为受益人的利益而取得信托财产,且管理运用。

(4)委托人或受益人自担信托财产的损益受托人只要履行“善良管理义务”,信托财产的损益根据受托人运营的实际结果计算,且由受益人或委托人承担或分享。

(5)手续费是信托报酬的形式受托人作为委托人信任的理财专家,以“受人之托,代人理财或代办事务”而收取相应的费用作为报酬。

3.要素(1)信托行为A.信托行为:以设定信托为目的而发生的壹种法律行为,指合法设定信托的行为。

B.信托约定:信托行为的依据,即信托关系的成立必须有相应的信托关系文件作保证。

信托行为的发生必须由委托人和受托人进行约定。

a)信托合同: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签署的书面信托证明。

b)个人遗嘱:委托人的个人行为,不需要签订信托合同。

c)信托宣言:以信托宣言所形成的信托称为宣言信托,这种宣言信托通常由财产所有人自己发表宣言,自某时起其财产专为某人即受益人谋利益,但仍由自己来管理财产且以自己为委托人,在这种信托关系中委托人和受托人同为壹人。

d)法院命令:以法律规定信托行为的成立。

e)协议章程:以协议章程的形式而形成的信托关系。

(2)信托目的A.信托目的是指委托人通过信托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

Ch-7 租赁与信托业务

Ch-7 租赁与信托业务

”《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银信类业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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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银信合作主要形式
1、贷款类银信合作产品。此类产品就是将所募集来的资 金投资于某公司的信托贷款。银行通常会和信托公司合作 发行一个信托计划,通过信托贷款的方式促成企业融资。
2、权益类银信合作产品。此类产品募集来的资金用来购 买某公司的应收债权,并且多数是有期限的。
行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披露总资产的4%之间孰低者为上限。
六、商业银行应加强理财投资合作机构名单制管理,明确合作机构准入标准
和程序、存续期管理、信息披露义务及退出机制。商业银行应将合作机构名单于
业务开办10日前报告监管部门。本通知印发前已开展合作的机构名单应于2013
年4月底前报告监管部门。
七、商业银行代销代理其他机构发行的产品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或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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杠杆租赁的意义、当事人、合同和交易程序
1、参加协议
6、租赁合同
承租 人
2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购买和 制造协议
设备制造厂 商
包租人 经纪人
物主出租人 4、信 物主受托人 托协议
3、转让协议
5、合同信 托协议
债权人(贷款人)
合同受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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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租赁合同与租金
一、租赁合同 二、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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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租赁合同
概念
出租方融通资金为承租方提供所需设备,承 租方取得设备使用权并按期支付租金的协议
现代租赁与银行贷款的比较
现代租赁与分期付款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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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银行开展租赁业务的意义
为商业银行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 有利于银行资产业务的多样化和分散投资风险, 为商业银行拓宽中间业务、加强服务功能 银行借助租赁公司转受信给中小企业,有利于

信托与租赁 叶伟春版 重点知识点

信托与租赁 叶伟春版 重点知识点

1、信托:是一种代人理财的财产管理制度,是委托人在对受托人信任的基础上,将其财产委托给受托人进行管理或处分,实现受益人的利益或其他目的。

信托财产的运用:分为管理和处分,管理又包括保存和改造实质:受人之托,代人理财。

前提:财产权。

目的:为了受益人的利益。

特征:所有权与收益权相分离。

基础:信任。

2、信托的起源:起源于英国尤斯制,发展于西方国家。

综合化、国际化趋势。

3、信托与代理的区别标准:有没有发生财产转移。

4、民事信托:受托人不以营利为目的而承办的信托。

商事信托:受托人以营利为目的而承办的信托。

私益信托:委托人为了特定人(自己或制定受益人)的利益而设立的信托。

其抽一人是具体制定的,一般为自己、亲属、朋友和其他特定个人。

公益信托:委托人的学校、慈善、宗教及其他社会公共利益设立的信托。

受益人是社会公众中符合规定条件的人,是不特定的。

6、按信托标的划分为:资金信托、实物财产信托、债权信托、经济事物信托。

7、集合资金信托:信托机构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委托人委托,依据委托人确定的管理方式或由信托投资公司代为确定的管理方式管理和运用信托基金。

8、信托行为的形式:信托合同、个人遗嘱、法院命令、协议章程、信托计划。

9、证券发行信托:内容:证券发行信托是信托机构向证券的发行人提供有关证券发行事务的信托。

形式:抵押公司债信托。

做法:发现公司债券。

意义:有利于宏观调控;有利于资产证券化;为社会提供具备稳定收益,低风险的投资工具。

10、动产信托与租赁的区别:当事人及其关系不同;动产的最终归属不同;租金交纳方式不同。

11、养老金信托的定义:养老金信托也称年金信托,是指信托机构接受委托人定期缴纳养老基金,负责基金财产的运用管理,并在雇员退休以后以今年形式向其支付退休金的信托业务。

12、职工持股信托:含义:职工持股信托是指将职工买入的本公司股票委托给信托机构管理和运用,退休后享受信托收益的信托安排。

方式:职工直接持股;职工持股会;工会持股;设立持股公司;通过信托方式持股。

信托与租赁

信托与租赁

第一章名词解释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信托是以资财为核心,以信任为基础,以委托为方式的财产管理制度。

简答信托的本质1.信托是一种多边信用关系2.财产权是信托行为成立的前提3.信任是信托的基础知识点1.原始的信托行为起源于数千年前古埃及的“遗嘱托孤”2.信托概念源于《罗马法》中的“信托遗赠”制度。

3.英国的“尤斯”制度,信托业务制度在英国确立。

4.美国最早完成了个人信托向法人信托和民事信托向商事信托的转移。

5.信托的职能:(一)财务管理职能财务管理职能是信托的基本职能。

(二)融通资金职能(三)沟通和协调经济关系,提供信任、信息与咨询的职能(四)社会投资职能第二章简答信托的基本特征1、所有权与受益权相分离。

信托关系中受托人享有信托财产的所有权,而受益人享有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收益,实现了信托财产的所有权主体与受益权主体的分离,这是信托的根本特质。

2、信托财产的独立性。

信托一经有效成立信托财产即从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的自有财产中分离出来,成为独立运作的财产。

3、全面的有限责任。

从信托内部关系来看,信托一旦设立,委托人即退出信托关系,而受托人对受益人所负的责任仅以信托财产为限;从信托的外部关系来看,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实质上对因信托所签订的契约和所发生的侵权行为而发生的对第三人责任,皆以信托财产为限,负有限责任。

4、信托管理的连续性。

信托是一种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的财产管理制度。

狭义的信托业务与代理业务的区别信托业务:委托人必须把信托资产的产权转移给受托人,以便全权管理或处理信托财产,所授予的权限较大代理业务:不须办理信托财产产权转移手续,仅负责代办有关管理和处理信托财产的事物,所授予的权限较小知识点1 信托业务的基本分类一按信托性质划分:狭义信托业务和代理业务二按信托服务对象划分:个人信托和法人信托个人信托分为生前信托和身后信托。

信托与租赁

信托与租赁

1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处分的行为。

2信托是以资财为核心,以信任为基础,以委托为方式的财产管理制度3信托设立的要素有信托目的、信托财产、信托关系人(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和信托行为(订立形式:契约、合同、协议、遗嘱等)4信托本质:信托是多边信用关系(涉及三方当事人),财产权是信托成立的前提,信任是信托的基础5信托比较发达的国家有英、美、日英国是信托发源地,主要为个人信托,标的物为土地美国最早把个人信托转化为商事信托,主要为有价证券信托日本加强立法,以金钱信托(贷款、年金信托)为主6信托职能:1财务管理职能、2融通资金职能、3沟通和协调经济关系,提供信任、信息与咨询的职能4社会投资职能1信托种类按信托服务对象分为个人信托和法人信托按信托目的分为民事信托和商事信托按信托受益对象分为私益信托和公益信托2私益信托是完全为委托人自己或其指定受益人的利益而设定的信托。

公益信托是以公共利益为目的,为将来的不特定的多数的受益人而设立的信托业务3 公益信托的特点(与私益信托相比较)a目的不同,私益信托是为了委托人自己或其指定受益人的利益,公益信托是为了公共利益b设立不同,私益信托的设立是以信托行为为依据,公益信托设立受托人应向有关公益机构申请许可证c监督不同,私益受法院监督,公益主要接受社会公众和行政机关的监督d终止不同,私益可中途解约,公益不得中途解约4我国国内信托业务:信托、委托、代理、租赁和其他5信托特点:1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2信托以受托为主,多面服务3信托方式灵活,适应性强4信托是一种融通长期资金的信用形式1信托财产是指以信托为目的的法律行为2信徒目的指委托人通过信托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信托目的要求合法、符合道德、不违背民俗风气3信托财产是委托人通过信托行为转移给受托人并由受托人按照一定的信托目的进行管理和处理的财产。

我国金融信托和租赁的概念

我国金融信托和租赁的概念

我国金融信托和租赁的概念
信托和租赁是两种不同的金融概念,它们在资产管理和资金融通方面有不同的应用。

信托是指为财产的所有者,为了达到一是的目的,通过签定合同、将其财产委托信托机构,全权代为管理或处理的行为。

信托机构在获得财产后,会以投资者的身份直接为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投资。

租赁是指出租人将财物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在租用期间找些规定或协定向出租人支付一定租金的行为。

租赁的物品既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

信托与租赁

信托与租赁

信托财产信托财产有广义与狭义之分《信托法》第十四条规定:“受托人因承诺信托而取得的财产是信托财产。

受托人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新财产(如利息、红利和租金等)(信托收益),也归入信托财产。

”所以我国的信托财产采用的是广义的定义。

售后回租是指承租人将自有物件卖给出租人,同时与出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再将该物件从出租人租回使用的融资租赁交易。

信托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信托行为是指以设立信托为目的而发生的一种法律行为;或者说是信托当事人在约定信托时,为了使信托具有法律效力而履行的一种手续。

身后信托身后信托是指信托机构与委托人在生前订立信托契约,受托办理委托人去世后的各种事务;或者由死者的亲属和司法机关为委托人,与信托机构订立信托契约,受托办理死者身后的各种事务。

资产证券化资产证券化是将缺乏流动性但具有可预期的未来现金流收入的资产,转换为在金融市场上可以出售的证券以获取融资的行为动产信托指由委托人(即设备所有者)与受托人(即信托机构)签订信托合同,委托人将动产转移给受托人,受托人向委托人出具《信托受益权证书》,并将信托财产出租或出售给用户,而委托人将《信托受益权证书》转让给投资人以取得融资的信托业务。

商务管理信托也称为表决权信托,指公司股东依据他们与受托人之间签订的信托契约,将他们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作为信托财产转移给受托人,由受托人集中行使约定的权利,通过选举董事或其它方法,以控制公司业务活动的一种制度设计,旨在以合法的方法改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股东的利益。

租赁人们在不拥有物品所有权的情况下,通过支付费用在一定的期限内获得物品的使用权。

或有租金或有租金是指金额不固定、以时间长短以外的其他因素(如销售量、使用量、物价指数等)为依据计算的租金。

或有租金在租赁开始时是不确定的,不能作为最低租赁付款额1、在信托法中关于请求报酬的权利是针对(B)而言的。

信托与租赁

信托与租赁

信托的性质:从法律范畴来看,信托体现的是一种法律关系。

在这种法律关系中,当事人之间的行为是一种法律行为,这种行为需要通过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加以约束,界定行为主体、行为客体和行为内容等。

因此,这种法律行为进一步讲是一种合同行为。

从经济范畴看,信托体现的是一种经济关系,这种经济关系是拥有财产的人和具有财产管理能力的人之间为了一定的经济利益而建立起来的。

1.信托是一种财产管理制度。

(1)从信托设立看,委托人设立信托的目的是为了有效管理信托财产。

(2)从信托行为看,信托体现为受托人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

(3)从信托结束看,信托体现为受托人将管理后的信托财产移交受益人。

2.就复杂形式的信托财产运动来看,信托是一种信用活动。

图特征:多重支付和多重归流的、增值的价值运动形式。

投资基金的性质:1.投资基金是一种信托投资方式。

首先看公司型基金。

1)在由投资者、基金公司和基金保管公司组成的内部组织结构中,基金公司负责经营管理基金资产,履行基金管理公司的职责,保管公司负责基金资产的保管,投资者购买基金股份,因此,当事人由投资者、基金公司和保管公司三方。

投资者与基金公司之间是一种投资与被投资的关系;基金公司与基金保管公司之间是一种委托与受托的关系,即信托关系。

在这种信托关系中,基金公司是委托人,也是受益人,但最终受益人是投资者,因为基金公司是投资者的公司,是投资者的代表。

2)在由投资者、基金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保管公司组成的内部组织结构中,基金公司不经营管理基金资产,而是委托基金管理公司经营管理基金资产,基金资产的保管也是委托基金保管公司保管,因此,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体现为:投资者与基金公司之间是一种投资与被投资的关系,基金公司与基金管理公司之间是一种委托与受托的关系,与基金保管公司之间是一种委托与受托的关系,即信托关系。

在这种信托关系中,基金公司既是委托人,也是受益人,但最终受益人是投资者,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保管人是受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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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信托:
由于信托是一种法律行为,因此在采用不同法系的国家,其定义有较大的差别。

历史上出现过多种不同的信托定义,但时至今日,人们也没有对信托的定义达成完全的共识。

我国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于2001年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对信托的概念进行了完整的定义:
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上述定义基本体现了信托财产的独立性、权利主体与利益主体相分离、责任有限性和信托管理连续性这几个基本法理和观念。

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把握信托的基本特征。

①委托人对受托人的信任。

这是信托关系成立的前提。

一是对受托人诚信的信任,二是对信托人承托能力的信任。

②信托财产及财产权的转移是成立信托的基础。

信托是以信托财产为中心的法律关系,没有信托财产,信托关系就丧失了存在的基础,所以委托人在设立信托时必须将财产权转移给受托人,这是信托制度与其他财产制度的根本区别。

财产权是指以财产上的利益为标准的权利,除身份权、名誉权、姓名权之外,其他任何权利或可以用金钱来计算价值的财产权,如物权、债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都可以作为信托财产。

③信托关系中的三个当事人,以及受托人以自己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处分信托财产是信托的两个重要特征。

信托关系是多方的,有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这是信托的一个特征。

并且,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管理处分信托财产,这又是信托的另一个重要特征。

这种信托关系体现了五重含义:一是委托人将财产委托给受托人后对信托财产就没有了直接控制权;二是受托人完全是以自己的名义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处分;三是受托人管理处分信托财产必须按委托人的意愿进行;四是这种意愿是在信托合同中事先约定的,也是受托人管理处分信托财产的依据;五是受托人管理处分信托财产必须是为了受益人的利益,既不能为了受托人自己的利益,也不能为了其他第三人的利益。

④信托是一种由他人进行财产管理、运用、处分的财产管理制度。

信托机构为财产所有者提供广泛有效的服务是信托的首要职能和唯一服务宗旨,并把管理、运用、处分、经营财产的作用体现在业务中,它已成为现代金融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与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什么是租赁
租赁,是一种以一定费用借贷实物的经济行为。

在这种经济行为中,出租人将自己所拥有的某种物品交与承租人使用,承租人由此获得在一段时期内使用该物品的权利,但物品的所有权仍保留在出租人手中。

承租人为其所获得的使用权需向出租人支付一定的费用(租金)。

私有制是租赁产生的基础,私有制产生了人们对不同物品的不同所有权,人们根据所有权暂时出让使用权,收取一定的使用费用,从而产生了租赁。

随着生产力发展,租赁业也逐渐发展起来。

租赁发展的三个阶段:古代租赁、传统租赁、现代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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