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审核制度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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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审核制度与流程

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审核制度与流程

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审核制度与流程一、制度概述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审核制度是指企业、机构或组织内部为了保证报送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而建立的一套制度和流程。

它规范了信息统计数据的报送审核的相关要求、责任分工和操作流程,旨在提高数据报送的质量和效率。

二、制度内容1.报送审核责任定期报送数据的部门或岗位应制定明确的责任分工,明确各部门或岗位的责任和义务。

其中包括数据采集、整理、审核、核对等工作,同时还要设立审核人员的应有资格和经验要求。

2.报送数据准确性要求报送数据应准确、真实、完整。

要求报送数据的相关人员须经过专门培训,熟悉数据采集的规则、标准和流程,提高其数据采集和整理的准确性。

3.报送数据合规性要求报送数据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相关政策和监管要求。

相关人员应定期关注最新的政策和法规的变动,及时进行调整和整改。

4.报送数据完整性要求报送数据应确保完整,包括数据的内容、格式和时间等方面。

相关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按时、按量、按要求报送数据,确保数据的完整性。

5.报送数据审核程序报送数据的审核程序应设立多级审核机制,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具体流程包括:数据采集→数据整理→初审→复核→审定→报送。

每个步骤都有专门的人员进行审核,审核人员之间要求相互独立,确保审核的公正性。

6.报送数据核对要求报送数据的核对是为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核对的对象包括内部人员、外部机构和公众等。

核对工作应保持可追溯性和可证明性,确保数据的可信度。

7.报送数据异常处理如发现报送数据异常,应及时进行处理。

异常情况包括数据错误、数据遗漏、数据不合规等。

应设立相关流程和责任人,及时纠正错误,补充遗漏,整改不合规等问题。

三、制度流程1.数据采集相关人员按照规定的数据采集方法和流程,将相关数据收集、整理和归档,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2.数据整理将采集的数据进行整理,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标准进行分类和汇总,确保数据的统一性和规范性。

数据审核报送工作制度(共五则)

数据审核报送工作制度(共五则)

数据审核报送工作制度(共五则)第一篇:数据审核报送工作制度数据审核报送工作制度为加强和规范统计数据审核、报送工作,更好地发挥统计的信息、咨询和监督作用,提升统计服务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结合医院卫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直报统计员应熟悉报表内容,报表之间的填写要求和逻辑关系,确定每项指标所包括的范围,对采集的统计信息,直报统计员要进行真实性和逻辑性审核,以确保数据的真实可用。

第二条:直报统计员经初步整理审核后,对一些增减起伏较大或与正常情况相悖的资料,要做进一步地核实和分析归纳,对符合实际的,按规定上报,对仍把握不准或有疑义的,应提交主要领导审核后上报。

第三条:对收集的基础统计资料,经整理审核,并核实无遗漏、无重复时,方可进行微机审核及汇总,坚决杜绝粗估冒算行为的发生。

第四条:直报统计员对初步汇总后的调查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后报请主管领导审核。

第五条:建立统计数据质量管理责任制,层层审核把关,向上级上报的统计报表数据要真实,指标之间逻辑关系要合理。

对统计报表中的指标数据增减变化大的影响因素必须文字说明。

第六条:建立数据质量稽查制度,开展经常性的数据质量抽查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统计数据质量检查。

严格把好数据处理、审核关。

层层汇总上报数据,必须做到资料齐备、数出有据、合理。

第七条:严格规范报表报送程序。

直报统计员要认真遵守统计报送规定,统计报表必须经领导审核无误,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上报。

第八条:统计报表上报实行双轨制,即在报送电子版的同时报送报表打印件。

原则上,上报电子版采用网络传输方式,报表打印件采用特快专递或挂号的方式。

各专业在报出报表的同时,留存一份归档管理。

第九条:各类统计报表实行微机和纸质形式同时保存,并对纸质打印的各类统计报表于次年二月底前装订成册,进行妥善保管存档。

若人员变动的,要进行严格的资料交接,对因保管不力造成资料丢失或毁损的,要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统计数据信息报送审定制度与流程

统计数据信息报送审定制度与流程

统计数据信息报送审定制度与流程一、报送制度和流程:1.内部报送流程:(1)数据收集:统计部门根据数据需求,通过各种途径(如抽样调查、问卷调查、观测等)收集相关数据。

(2)数据整理:统计部门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筛选和清洗,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3)数据分析:统计部门对整理好的数据进行分析和计算,得出相关指标和统计结果。

(4)报告编制:基于数据分析结果,统计部门编制统计数据报告,并对报告进行审核和审查。

(5)内部审批:报告经过统计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包括财务部、市场部、人力资源部等。

(6)报告处理:审批通过后,报告发送给相关领导层,并根据需要发送给其他相关部门进行知会。

2.外部报送流程:(1)报送对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统计部门需要将统计数据报送给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市统计局等相关机构。

(2)报送内容:报送内容通常包括数据报表、统计报告、解释说明等。

(3)报送方式:外部报送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网上报送平台、邮寄等方式进行。

(4)报送时间:报送时间通常根据法规和政策要求,定期进行,如月度报送、季度报送、年度报送等。

二、审定制度和流程:1.审定依据:审定制度的依据通常是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如《统计法》、《统计制度》等。

2.审定职责:审定职责通常由统计部门或者专门的审定部门承担,负责对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核和审定。

3.审定流程:(3)审定决策:审定部门根据审核结果,决定是否通过审定,以及是否需要进行补充和调整。

(4)审定报告:审定部门编制审定报告,明确审定结论,并将审定报告送达给相关部门和领导层。

(5)审定结果反馈:审定部门将审定结果反馈给统计部门,统计部门根据反馈结果进行相关处理和修正。

三、补充与改进:1.内部报送流程改进:可优化数据收集、整理和分析的流程,采用自动化和智能化的工具和系统,提高数据处理效率和准确性。

2.外部报送流程改进:可与相关机构建立数据接口和数据交换平台,实现数据的直接传输,提高报送的及时性和精确性。

信息收集数据报送、审查制度与流程

信息收集数据报送、审查制度与流程

信息收集数据报送、审查制度与流程概述本文档旨在介绍公司的信息收集数据报送、审查制度与流程。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并确保合规性。

数据报送流程1. 数据收集:- 各部门负责收集相关信息,并进行初步整理和分类。

- 数据收集应基于可靠的来源,并采用合适的方法和工具。

2. 数据准备:- 收集到的数据应进行整理、清洗和加工,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 数据准备过程中应注意保护数据的安全性和隐私性。

3. 数据报送:- 数据报送应按照预定的时间表进行,以确保报送的及时性。

- 报送的数据应以统一的格式和标准进行,以方便审查和分析。

4. 数据审查:- 各相关部门对报送的数据进行审查和分析,确保数据的合规性和可靠性。

- 审查过程中应遵循事先制定的审查标准和流程。

5. 数据更新:- 审查完成后,根据审查结果对数据进行更新。

- 更新后的数据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制度执行与监督1. 责任分工:- 制度的执行和监督应明确责任人和相关部门。

- 各相关部门应配合制度的执行和监督工作。

2. 监督机制:- 制度执行过程中应建立监督机制,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 监督机制可以包括内部审计、定期检查等方式。

3. 违规处理:- 对于严重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应予以相应的处理和处罚。

- 处理和处罚应公正、严肃,起到警示和惩罚的作用。

总结信息收集数据报送、审查制度与流程是保障信息准确性和合规性的重要措施。

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制度的执行和监督工作,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统计数据报送及质量检查审核评估制度范本(二篇)

统计数据报送及质量检查审核评估制度范本(二篇)

统计数据报送及质量检查审核评估制度范本为加强和规范统计数据审核、报送工作,更好地发挥统计的信息、咨询和监督作用,提升统计服务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结合医院卫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直报统计员应熟悉报表内容,报表之间的填写要求和逻辑关系,确定每项指标所包括的范围,对采集的统计信息,直报统计员要进行真实性和逻辑性审核,以确保数据的真实可用。

第二条。

直报统计员经初步整理审核后,对一些增减起伏较大或与正常情况相悖的资料,要做进一步地核实和分析归纳,对符合实际的,按规定上报,对仍把握不准或有疑义的,应提交主要领导审核后上报。

第三条。

对收集的基础统计资料,经整理审核,并核实无遗漏、无重复时,方可进行微机审核及汇总,坚决杜绝粗估冒算行为的发生。

第四条。

直报统计员对初步汇总后的调查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后报请主管领导审核。

第五条。

建立统计数据质量管理责任制,层层审核把关,向上级上报的统计报表数据要真实,指标之间逻辑关系要合理。

对统计报表中的指标数据增减变化大的影响因素必须文字说明。

第六条。

建立数据质量稽查制度,开展经常性的数据质量抽查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统计数据质量检查。

严格把好数据处理、审核关。

层层汇总上报数据,必须做到资料齐备、数出有据、合理。

第七条。

严格规范报表报送程序。

直报统计员要认真遵守统计报送规定,统计报表必须经领导审核无误,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上报。

第八条。

统计报表上报实行双轨制,即在报送电子版的同时报送报表打印件。

原则上,上报电子版采用网络传输方式,报表打印件采用特快专递或挂号的方式。

各专业在报出报表的同时,留存一份归档管理。

第九条。

各类统计报表实行微机和纸质形式同时保存,并对纸质打印的各类统计报表于次年____月底前装订成册,进行妥善保管存档。

若人员变动的,要进行严格的资料交接,对因保管不力造成资料丢失或毁损的,要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统计数据报送及质量检查审核评估制度范本(二)第一条:为加强本所统计工作及数据质量管理,保障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内蒙古统计管理条例》和《内蒙古统计局统计数据质量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统计数据报送及质量检查审核评估制度范文(3篇)

统计数据报送及质量检查审核评估制度范文(3篇)

统计数据报送及质量检查审核评估制度范文(一)审核评估范围月报、季度、年度统计报表的主要指标数据均应进行评估。

(二)审核评估内容1.统计范围中,全面统计的调查单位是否全面,非全面调查的样本单位、重点单位是否具有代表性。

2.统计数据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相应或相关的数据是否一致或衔接;同业务部门相应或相关的数据是否有出入,有出入的原因是否清楚合理。

3.反映的增长速度、结构比重的变化是否清楚合理;同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情况是否吻合。

(三)审核评估步骤1.统计人员按上述要求提供数据质量审核评估报告,当期报表,以及主要指标数据与上年的对比表。

2.召集相关部门和领导对数据质量进行审核评估。

3.经审核评估发现有重要差错或疑问的数字,由统计人员负责查对核实或调整,再由主管领导审定。

4、报表经过审核评估无误后由主管领导和统计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审核评估时间____月报数据如出现陡增陡降或趋势性问题等,随时召开审核评估会。

2.每季对有明显趋势变化的统计数据,写出审核评估报告或书面说明,交分管领导审定,如有问题可随时召开评估会。

____年度数据质量审核评估报告应在上报前二天内提出,交主管领导审定。

统计数据报送及质量检查审核评估制度范文(二)第一条:为加强本所统计工作及数据质量管理,保障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内蒙古统计管理条例》和《内蒙古统计局统计数据质量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根据统计所的职责范围和局里的工作任务,对本所负责的各项工作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

第三条。

发挥统计所的社会统计职能,综合协调与局科室间及地区各部门间的统计工作,共同完成各项调查任务,执行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四条。

严格按照所里岗位设置和岗位责任制确定专人专职负责各项工作,同时加强各岗位间的分工协作,保持统计人员的稳定。

信息统计数据提交、核查制度与流程

信息统计数据提交、核查制度与流程

信息统计数据提交、核查制度与流程1. 制度背景为了确保信息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公司决定建立信息统计数据提交、核查制度与流程。

本文档旨在详细说明该制度的内容和相关流程。

2. 提交要求与时间信息统计数据的提交要求如下:- 统计数据应当准确、真实、完整。

- 提交的统计数据应按指定格式进行报表填写。

- 数据报表应在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前提交。

3. 数据核查与验证提交的信息统计数据将进行核查和验证,以确保其准确性和真实性。

核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数据是否完整、准确。

- 数据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

- 数据是否符合公司内部规定和要求。

4. 核查流程数据核查流程如下:1. 核查人员将按照规定的时间周期对提交的数据进行核查。

2. 核查人员将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了解数据的来源和计算方式。

3. 核查人员将按照公司的核查标准和要求对数据进行验证和比对。

4. 如发现数据异常或错误,核查人员将与数据提交人员进行沟通,协商解决方案。

5. 核查人员将根据核查结果填写核查报告,并将报告提交给相关部门。

5. 违规处理对于提交的信息统计数据不准确、不真实、不完整的情况,公司将采取相应的违规处理措施,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要求重新提交正确的数据。

- 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 进行内部培训和指导,提升数据填报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6. 制度执行与监督公司将建立制度执行和监督机制,确保信息统计数据提交、核查制度的有效执行和质量控制。

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员工对制度的理解和执行能力。

- 建立定期的数据核查和质量评估机制,发现和纠正问题。

- 建立监督部门,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7. 结论通过建立信息统计数据提交、核查制度与流程,公司能够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公司将持续优化制度和流程,以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

以上是关于信息统计数据提交、核查制度与流程的详细说明。

任何违反该制度的行为都将受到追究和处理。

统计数据报送及质量检查审核评估制度范本(3篇)

统计数据报送及质量检查审核评估制度范本(3篇)

统计数据报送及质量检查审核评估制度范本为保证统计数据质量,依据省、市局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公司统计报表编制必须严格按照“分级负责、集中汇总、逐级上报”的办法进行管理。

第二条编制、报送各类统计报表必须全面、及时、准确,做到表种不缺、指标不漏、时间不拖、数字不错。

第三条季报、半年报、年报按规定时间上报,统计报表时间另有规定的,按规定的时限上报。

第四条业务报表必须经统计人员核对无误后,报科室、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上报综合统计机构,由综合统计机构进行汇总,经填表人审核签字、统计负责人和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上级机关综合统计机构。

第五条综合统计员要在统计数据填报、汇总、整理的每个阶段,从基础数据收集和各专业主要统计数据之间的衔接,到最后数据的确定,对数据质量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统计数据客观真实。

第六条报表上报实行双轨制,即在报送电子版的同时报送报表打印件。

原则上,上报电子版采用网络传输方式,报表打1印件采用专人送达的方式。

统计报表报出后,如发现差错,应在更正期内立即申请更正。

在报出报表的同时,留存一份归档管理。

第七条统计数据质量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管理。

各统计负责人是统计数据质量第一责任人,专(兼)职统计员是统计数据质量直接责任人。

第八条各部门要在建立健全统计台帐和原始记录的基础上,做好统计数据的评估工作。

由业务科室统计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写出统计评估分析,经分管领导审批后,上报上一级综合统计机构。

第九条统计数据的评估分析要本着客观、真实的原则,确实反映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切忌弄虚作假,不得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数据。

第十条各部门对社会公布统计数据及评估分析,必须经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不得擅自对外公布统计数据和结果。

第十一条在质量审核过程中,如果确实发现统计数据错误或有疑问,应当责成填报人核实订正,并须经该部门负责人和统计员签名或盖章。

除逻辑性、计算性差错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对统计人员依法提供的统计资料自行修改或编造虚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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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审核制度与流程
为推动信息报送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使之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我院实际状况,充分发挥信息工作在多层次决策和卫生事业管理中的服务和监督作用,促进医院和谐、快速、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工作制度。

1、报送内容:医院基本运行状况、医疗技术、诊疗信息和临床用药监测信息等相关数据。

2、各科室主要职责
(1)医务科负责提供医疗技术信息并审核报送数据。

(2)院办负责医院基本运行状况、医院质量检测信息并审核、报送数据。

(3)人事科负责提供人力资源信息并审核报送数据。

(4)后勤科负责提供医用设备信息并审核报送数据。

(5)财务科负责提供收入与支出、资产与负债等信息并审核报送数据。

(6)院办提供房屋及基本建设信息并审核报送数据。

(7)药剂科负责提供临床用药监测信息并审核报送数据。

(8)院感科负责提供医院感染相关信息并审核报送数据。

(9)信息科统计室负责提供诊疗信息、出院病人调查表信息并审核数据,负责全院数据汇总工作。

3、信息报送程序
(1)信息科统计室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以书面或邮件形式给相关科室发送数据报送通知书。

(2)各科室在接到数据报送通知后,由科室信息统计人员根据通知要求,及时进行数据收集、汇总、审核工作。

信息统计人员在此过程中,如有疑问时,应及时与信息科统计室沟通,解决疑问,确保统计口径准确无误。

(3)科室信息统计人员汇总数据,审核无误后,科室室负责人要对本科室汇总的数据信息签字认可,再报送信息科统计室。

同时整理成文,报分管院长。

(4)信息科统计室将各科室报送的数据进行汇总,审核逻辑关系,形成报表。

如发现逻辑关系错误的,及时反馈相关科室,相关科室修订后要重新报送。

报表审核符合要求后,经统计负责人签字认可,送院领导审批后及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5)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报送的数据有直接对口科室的,由相关科室负责收集、汇总数据,科室负责人签字认可后,报主管院长审批,可直接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4、核查和问责制度
(1)信息科统计室统一管理医院卫生统计资料,各科室指定专人负责本科室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报送工作。

(2)各科室都应健全原始记录、登记表、台账和统计资料档案制度,确保统计数字数出有据,准确无误。

对卫生行政部门提供和公布统计
资料,须经统计负责人核定。

(3)各科室信息统计人员必须严格按统计信息报送程序、上报日期和有关规定,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数据报送工作,不得拒报、迟报,更不得虚报、瞒报、伪造或篡改。

(4)为保证信息真实、可靠、完整,信息报送工作实行信息报告问责制。

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人员应当对其审核、签署的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对报送信息不真实,有瞒报,漏报等情况,或有拒报或屡次迟报卫生统计数据的,造成重大影响的交医院处理。

(5)信息科统计室定期对各科室信息报送情况进行总结,并报送院办。

各科室报送信息的质量,将纳入科室年度工作考核。

5、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信息科统计室依据《统计法》和卫生行政部门规定负责解释,并根据施行情况适时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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