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检测费用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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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建筑材料检测试验收费标准

河北省建筑材料检测试验收费标准

河北省工程质量、材料检验收费标准省建设厅:冀建建[2002]106号省物价局:冀价经费[2002]第6号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工程质量、材料检验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经费字[2002]6号省建设厅:你厅《关于调整工程质量、材料检验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

结合我省实际和工作需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凡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认定具有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和建材产品质量检测职能的质量检验机构,可以接受委托对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和建材产品质量进行检测,并按附表所列的177项收费标准向委托单位收取检测费。

二、各级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要严格按照新调整后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

三、各收费单位应及时到物价部门变更《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

四、新调整后的收费标准从2002年4月1日起执行。

今后国家下达新的标准,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附件:河北省工程质量、材料检验收费标准19类、177项。

河北省工程质量、材料检验收费标准材料(试件)试验通则1、本标准所列建筑材料试验、新产品鉴定检验及产品型式检验取费,系由委托方按相应国家规范、规程、标准的检验批量和检验取样办法,取样送到实验室进行试验的取费标准。

实验室接样员经核验委托内容与试样数量、质量后接受委托。

施工现场材料检验应按有关要求实行见证取样。

委托方可委托实验室去现场取样,需附加抽样费,其试验结果对该批进场材料质量负责。

2、实验室接受委托后根据其试验能力、工作量以及是否汇集批检的有关规定向委托方交待完成日期并按期完成试验任务。

执行双、三班倒的试验以及正常试验连续夜班的项目都不属于加班,不得核收加班费。

确属委托加急的试验应安排在确保完成正常工作量之后,且不得超出检测能力25%的工作量,并按该项试验费的200%核收加急费(总额为三倍试验费),并在收据上注明试验基价。

3、材料试验结果有可能为“无效”,实验室应及时通知委托方补送试样。

因试验失误造成补做的试验工作量,不得核收任何费用,并应及时检查原因予以纠正,连续二次的无效试验,应退还首次试验费的30%,请委托方转送其它检验机构,并出具“试验无效”的报告一式三份。

建筑材料检测费用界定

建筑材料检测费用界定

建筑材料检测费用界定应该说,在河南现行定额中,关于检验试验费的解释内容较少,在实际执行中困难较多,出现这些费用到底是该甲方付,还是该乙方付,多数人是说不清的,当然包括我也说不清,为了理清这个话题,今天做个专题总结,也积累一些素材,本周五要去参加省定额站站长张丽萍老师的专题讲座,趁这个机会咨询咨询,也好让自己有个进步。

一、现行河南省定额对检验试验费的规定:1.《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A建筑工程下册(2008)第1298页对材料单价的解释为:材料费内容包括:(1)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2)材料运杂费(3)运输损耗费(4)采购及保管费(5)检验试验费。

疑问:(1)在《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A建筑工程上册(2008)第2页中对综合单价解释为包括运输损耗、运杂费和采购保管费,没有提到检验试验费。

(2)在随后的取费内容解释中,对甲供材料如何记取运输损耗率、采购及保管费率做了较为详细的说明;而甲供材料如何记取检验试验费却只字未提。

(3)在《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A建筑工程上册(2008)第6页材料单价的计算公式为:材料单价=(材料原价+材料运杂费)×(1+运输损耗率+采购及保管费率)或材料单价=材料供应到现场的价格× (1+采购及保管费率)。

从这个公式可以看出,材料单价不包括检验试验费,和定额下册的解释相矛盾。

2.《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A建筑工程下册(2008)第1298页对检验试验费的解释为:是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实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

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场合格证明的材料所进行检验,对构件做破环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

疑问:(1)何为建筑安装物,是否等同建筑物,在互联网上查了多次,也没看到多建筑安装物的定义。

(2)何为一般鉴定,何为特殊鉴定,如何界定,包括的内容描述的太少。

建筑工程检测收费标准

建筑工程检测收费标准

建筑工程检测收费标准建筑工程检测是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也是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检测收费,保障检测机构和客户的合法权益,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就建筑工程检测收费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建筑工程检测收费应当根据检测项目的复杂程度和工程规模进行分类确定收费标准。

一般来说,建筑工程检测项目可以分为结构检测、材料检测、地基与基础检测、设备安装检测等多个方面,每个方面都有其特定的检测要求和难度。

因此,针对不同的检测项目,应当有相应的收费标准,以保证检测机构能够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同时也能够合理获取收益。

其次,建筑工程检测收费标准还应当考虑到检测机构的实际成本和市场需求。

检测机构在开展工程检测活动时,需要投入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以保证检测过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因此,收费标准应当充分考虑到检测机构的实际成本,确保其能够正常运营和持续发展。

同时,也需要考虑市场需求,合理制定收费标准,以吸引更多的客户,提高市场竞争力。

此外,建筑工程检测收费标准还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

在确定收费标准时,应当充分考虑到客户的需求和承受能力,避免因收费过高而导致客户流失,也要避免因收费过低而影响检测机构的正常运营。

因此,收费标准的制定应当充分调研市场行情,参考同行业的收费水平,确保收费标准公平公正,能够得到客户和市场的认可。

最后,建筑工程检测收费标准的制定还应当考虑到政策法规的要求和行业标准。

在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指导下,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保证检测机构的合法合规经营,同时也能够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

只有在政策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框架下,才能够制定出具有合法性和权威性的收费标准。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检测收费标准的制定是一个复杂而严谨的过程,需要充分考虑到各方面的因素,确保收费标准合理、公平、公正。

只有在这样的基础上,才能够保障建筑工程检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工程行业的健康发展。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费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费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费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费标准以及费用计算方法如下:
1. 检测费用标准
建筑工程材料的检测费用通常按照每种材料的检测项目和数量来计算。

具体的费用标准可以根据当地建筑工程材料检测行业的相关规定和市场价格来确定。

2. 费用计算方法
材料的检测费用通常按照所需的实验室设备、人力资源以及耗材等费用进行计算。

以下是一种常见的费用计算方法:
- 设备费用:根据实验室中使用的检测仪器和设备,按照每台仪器的折旧费用、维护费用等进行计算。

- 人力资源费用:包括检测人员的工资、培训费用以及福利待遇等。

- 耗材费用:根据实验过程中所使用的试剂、标准品、测量工具等耗材的价格进行计算。

- 实验室管理费用:包括实验室的租金、水电费以及其他管理费用。

请注意,以上仅为一种常见的费用计算方法,实际情况可能因不同的实验室、检测项目和地域而有所不同。

因此,在具体的建筑工程材料检测中,建议与相关检测实验室或机构咨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费用的确定和支付。

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

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

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一、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项目及标准表(建筑材料及半成品)建筑材料是建筑工程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为了确保建筑质量,需要进行严格的检测。

下面是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项目及标准表,包括建筑材料和半成品的检测项目、参数、收费标准和完成期限。

二、建筑材料检测项目1.水泥水泥是建筑材料中使用最广泛的一种。

常规检测项目包括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强度、细度/比表面积、流动度、烧失量/硫酸盐-三氧化硫。

每个样品为20kg水泥试样,必须在同一次进场、同一编号的20包以上等量采集,每处采集约1kg,总量不少于20kg。

2.建筑用砂建筑用砂是建筑材料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常规检测项目包括表观密度、堆积密度、紧密密度、含泥量、颗粒级配、泥块含量、氯离子、碱活性。

每组样品为15kg。

3.建筑用石建筑用石是建筑材料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常规检测项目包括针片状、泥块含量、碱活性、公称粒径。

每组样品为8kg、24kg、40kg、80kg。

4.钢材钢材是建筑材料中应用最广泛的一种。

常规检测项目包括焊接、力学性能、化学性能。

每组样品为600mm、400mm、300mm各2根或3根。

以上是建筑材料的常规检测项目,每个项目都有相应的收费标准和完成期限。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是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建筑材料的检测也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组,每组取样数量为3kg,混合均匀后作为检测样品。

二、取样方法1、需水量比、含水量、细度、三氧化硫、烧失量的取样方法为:每组取3个点样,每个点样重量为1kg,混合均匀后作为检测样品。

2、安定性、均匀性、活性指数的取样方法为:每组取3个点样,每个点样重量为500g,混合均匀后作为检测样品。

收费标准单位:元/组完成期限工作日)常规项目:400可选项目:100071900二、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项目及标准表(混凝土)检测项目检测项目参数(元)类别常规:抗压强度、减水率、坍落度、含气量、泌水率、收缩率、氯离子含量、硫酸盐含量、碱度、含水率可选:早强、缓凝、渗透性、碱活性、氯离子渗透性取样送检数量一、取样方法1、混凝土的取样方法为:每组取3个点样,每个点样重量为5kg,混合均匀后作为检测样品。

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装饰材料试验收费标准

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装饰材料试验收费标准

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装饰材料试验收费标准本文旨在制定关于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装饰材料试验的收费标准,以加强监管效果和确保建筑质量的稳定,根据以下几个方面来制定收费标准:工程质量检测收费标准工程质量检测分为三个阶段:初检、中检和终检。

具体收费标准如下:初检初检收费标准根据检测地点、检测内容的复杂程度、检测设备的需要和人力成本等方面综合考虑。

根据短期服务费用(包括人工、材料、设备使用等)计算,初检费用为人民币2000-5000元/次。

中检中检收费标准根据检测地点、检测内容、检测设备和人力成本等方面,综合考虑费用。

具体根据工程的复杂程度和实际成本计算,中检费用为人民币5000-8000元/次。

终检终检收费标准根据检测地点、检测内容的复杂程度、检测设备和人力成本等方面综合考虑。

具体费用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制定,终检费用为人民币8000-元/次。

建筑装饰材料试验收费标准为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产品质量,规范建筑装饰材料产品的市场秩序,制定建筑装饰材料试验收费标准如下:级别划分按照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的相关技术指标和测试要求的严格程度,将各类试验分为一级试验、二级试验和三级试验三个级别。

收费标准根据行业标准和市场需求,建筑装饰材料试验收费标准如下:- 一级试验:人民币300-600元/次。

- 二级试验:人民币500-1000元/次。

- 三级试验:人民币1000-2000元/次。

总结以上就是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装饰材料试验的收费标准,该标准将有效规范市场秩序,加强监管力度,确保建筑质量的稳定。

希望相关建设项目单位和企业认真遵守,确保监督管理的顺利实施。

建筑材料检测收费标准

建筑材料检测收费标准

建筑材料检测收费标准第一篇:建筑材料检测收费标准长安建筑材料试验室建筑材料取样数量.规格.收费标准及有关要求一、水泥: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各取等量样品,总重量不少于12Kg作样品送检。

(465元/组)二、砂:从料堆中8个以上不同部位、不同深度各取等量样品,总重量不少于30Kg作样品送检。

(280元/组)三、石:从料堆中8个以上不同部位、不同深度各取等量样品,总重量不少于 80Kg作样品送检;另加10-20mm的总数量不少于10Kg的打碎样品专门作压碎指标试验。

(550元/组)四、钢筋原材:每组取六根样品送检(ф16及以下规格钢筋取长度为50cm和40cm各三根,其余规格钢筋取六根长度为50cm作样品送检)。

(80元/组)五、筋钢焊接:每组取三根作样品送检(ф16及以下规格钢筋取长度为40cm,其余规格钢筋取长度为50cm作样品送检)。

(60元/组)六、混凝土试块:每组取三块试件作样品送检。

(30元/组)七、砂浆试块:每组取六块试件作样品送检。

(30元/组)八、混凝土抗渗:每组取六块试件作样品送检。

(P6:400元/组;P8:500元/组;P8级以上:每增加一级加收100元/组)九、红砖:每组取15块样品作样品送检。

(360元/组)十、混凝土配合比:每组随机取样不少于40Kg水泥、60Kg砂、95Kg石作试验用料(如需掺加外加材料,则由送检单位自备适量,并附上外加剂使用说明书;同时提供水泥、砂、石检验报告复印件)。

(C10-C45:500元/组;超过C45:每增加一级加收10%)十一、砂浆配合比: 每组随机取样不少于15Kg水泥、40Kg砂、5Kg混合材料作试验用料(如需掺加外加材料,则由送检单位自备适量;并附上外加剂使用说明书;同时提供水泥、砂、石检验报告复印件)。

(300元/组)十二、补发报告:(15元/份)。

有关要求及说明:1、送检的材料必须由甲、乙双方同时在现场随机抽取,不得弄虚作假。

2、送检的材料不得作任何标记,否则一律退回。

工程鉴定施工检测费用(3篇)

工程鉴定施工检测费用(3篇)

第1篇一、工程鉴定施工检测费用构成1. 人员费用:包括检测人员工资、差旅费、食宿费等。

2. 设备费用:包括检测设备购置、维护、折旧等费用。

3. 材料费用:包括检测过程中使用的试剂、耗材等费用。

4. 管理费用:包括检测机构的管理费用、办公费用等。

5. 其他费用:如检测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意外费用等。

二、工程鉴定施工检测收费标准1. 国家收费标准:根据《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标准》规定,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标准分为甲、乙、丙三类,具体收费标准如下:(1)甲类:每平方米2.7元(200平方米500元)。

(2)乙类:每平方米2.25元(200平方米400元)。

(3)丙类:每平方米1.8元(60平方米300元)。

2. 地方收费标准:各地方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收费标准,可能高于或低于国家收费标准。

3. 特殊情况收费标准:如检测项目复杂、工期紧张等,检测机构可适当提高收费标准。

三、影响工程鉴定施工检测费用的因素1. 检测项目:检测项目越多,所需费用越高。

2. 检测范围:检测范围越大,所需费用越高。

3. 检测周期:检测周期越长,所需费用越高。

4. 检测机构:不同检测机构的收费标准可能存在差异。

5. 地区差异:不同地区的收费标准可能存在差异。

四、如何合理控制工程鉴定施工检测费用1. 优化检测项目: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检测项目,避免不必要的检测。

2. 选择合适的检测机构:比较不同检测机构的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选择性价比高的检测机构。

3. 合理安排检测周期:合理安排检测周期,避免因检测周期过长导致费用增加。

4. 加强与检测机构的沟通:与检测机构保持良好沟通,确保检测质量和进度。

总之,工程鉴定施工检测费用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占据重要地位。

合理控制工程鉴定施工检测费用,既能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又能提高工程效益。

第2篇一、工程鉴定施工检测费用概述工程鉴定施工检测费用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为保障工程质量、安全而进行的各项检测、试验、检验等活动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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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材料检测费用界定应该说,在河南现行定额中,关于检验试验费的解释内容较少,在实际执行中困难较多,出现这些费用到底是该甲方付,还是该乙方付,多数人是说不清的,当然包括我也说不清,为了理清这个话题,今天做个专题总结,也积累一些素材,本周五要去参加省定额站站长张丽萍老师的专题讲座,趁这个机会咨询咨询,也好让自己有个进步。

一、现行河南省定额对检验试验费的规定:1.《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A建筑工程下册(2008)第1298页对材料单价的解释为:材料费内容包括:(1)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2)材料运杂费(3)运输损耗费(4)采购及保管费(5)检验试验费。

疑问:(1)在《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A建筑工程上册(2008)第2页中对综合单价解释为包括运输损耗、运杂费和采购保管费,没有提到检验试验费。

(2)在随后的取费内容解释中,对甲供材料如何记取运输损耗率、采购及保管费率做了较为详细的说明;而甲供材料如何记取检验试验费却只字未提。

(3)在《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A建筑工程上册(2008)第6页材料单价的计算公式为:材料单价=(材料原价+材料运杂费)×(1+运输损耗率+采购及保管费率)或材料单价=材料供应到现场的价格×(1+采购及保管费率)。

从这个公式可以看出,材料单价不包括检验试验费,和定额下册的解释相矛盾。

2.《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A建筑工程下册(2008)第1298页对检验试验费的解释为:是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实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

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场合格证明的材料所进行检验,对构件做破环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

疑问:(1)何为建筑安装物,是否等同建筑物,在互联网上查了多次,也没看到多建筑安装物的定义。

(2)何为一般鉴定,何为特殊鉴定,如何界定,包括的内容描述的太少。

(3)何为新结构,哪些建筑材料算新材料,难以界定。

(4)见证取样检测对钢筋的检测是否包括在检验试验费中,钢筋具有出场合格证明。

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相关管理规定:1.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包括对涉及结构安全项目的抽样检测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

(两大项)2.具体检测内容如下:一、专项检测(一)地基基础工程检测1、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2、桩的承载力检测;3、桩身完整性检测;4、锚杆锁定力检测。

(二)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1、混凝土、砂浆、砌体强度现场检测;2、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3、混凝土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测;4、后置埋件的力学性能检测。

(三)建筑幕墙工程检测1、建筑幕墙的气密性、水密性、风压变形性能、层间变位性能检测;2、硅酮结构胶相容性检测。

(四)钢结构工程检测1、钢结构焊接质量无损检测;2、钢结构防腐及防火涂装检测;3、钢结构节点、机械连接用紧固标准件及高强度螺栓力学性能检测;4、钢网架结构的变形检测。

二、见证取样检测1、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2、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3、砂、石常规检验;4、混凝土、砂浆强度检验;5、简易土工试验;6、混凝土掺加剂检验;7、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检验;8、沥青、沥青混合料检验。

三、其他的工程质量检测1、室内环境质量检测2、建筑节能检测、防水材料检测、墙体材料检测、门窗检测和智能建筑检测疑问:以上检测内容哪些属检验试验费的所属范围,哪些不属于。

2013年4月24日补充更新根据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规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的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包括检验试验费。

一、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建筑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二十九条规定: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三十一条规定: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第三十七条规定: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自2005年11月1日施行第十二条本办法规定的质量检测业务,由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委托方与被委托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检测结果利害关系人对检测结果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共同认可的检测机构复检,复检结果由提出复检方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质量检测试样的取样应当严格执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

提供质量检测试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试样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四条检测机构完成检测业务后,应当及时出具检测报告。

检测报告经检测人员签字、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签字人签署,并加盖检测机构公章或者检测专用章后方可生效。

检测报告经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确认后,由施工单位归档。

见证取样检测的检测报告中应当注明见证人单位及姓名。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建[2000]211号)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第五条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第六条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一)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二)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三)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四)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五)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六)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七)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八)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第七条见证人员应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应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和负责该项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

第八条在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应按照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

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

见证人员应制作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施工技术档案。

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应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第九条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和材料送检时,应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委托单应有见证人员和送检人员签字。

检测单位应检查委托单及试样上的标识和封志,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检测。

第十条检测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检测,出具公正、真实、准确的检测报告。

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检测报告必须加盖见证取样检测的专用章。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2 术语2.0.4 进场验收 site acceptance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产品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2.0.7 见证取样检测 evidential testing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

2.0.11 抽样检验 sampling inspection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目中,按检验批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3 基本规定3.0.2 建筑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1 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

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

2 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3 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

未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0.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按:本条是强制性条文】 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 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 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 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6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7 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8 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 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10 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2 术语平行检验项目监理机构利用一定的检查或检测手段,在承包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检查或检测的活动。

5 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5.4 工程质量控制工作5.4.3 当承包单位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

5.4.5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从以下五个方面对承包单位的试验室进行考核: 1 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 2 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证明; 3 试验室的管理制度; 4 试验人员的资格证书; 5 本工程的试验项目及其要求。

5.4.6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并对进场的实物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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