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学校教职工管理规章制度
学校教职工规章制度范本

学校教职工规章制度范本尊敬的教职工:为了规范学校教职工的行为规范,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请所有教职工认真遵守,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一、教职工的权利和义务1. 教职工享有平等的工作机会,不受歧视。
2. 教职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 教职工有参与学校决策的权利,对学校的重大决策进行咨询和提出建议。
4. 教职工有权按时领取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
5. 教职工应本着教书育人的职责,尊重教学科研的规律和学生的个性发展。
二、教职工的行为规范1. 教职工应积极履行岗位职责,保证教学质量。
2. 教职工应以身作则,言行得体,不得有损学校形象的行为。
3. 教职工应尊重学生的权益,不得体罚、虐待学生,对待每位学生一视同仁。
4. 教职工应保守学校机密,不得泄露学校内部信息。
5. 教职工应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6. 教职工应注意维护和谐的师生关系,不得进行不良的师生交往。
7. 教职工应加强自身的学习和进修,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
三、教职工的纪律要求1. 教职工应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请假。
2. 教职工不得私自离开教学岗位,不得抄袭他人的科研成果。
3. 教职工应认真履行批改作业、考试和评定成绩等工作,不得擅自篡改学生成绩。
4. 教职工应珍惜公共财物,不得挪用、浪费公共财物。
5. 教职工应依法维护学校的纪律和秩序,不得损害学校的声誉。
6. 教职工应遵守学校会议纪律,不得随意插话、干扰会议秩序。
四、教职工的奖惩措施1. 对于教职工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学校将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包括批评教育、记过、记大过、行政警告等。
2. 对于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学校将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处理,包括辞退、移送司法机关等。
五、附则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如有需要进行修改,将按照学校相关程序进行。
请所有教职工牢记本规章制度,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共同为学校的发展做出努力。
学校教职工管理规章制度

学校教职工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1. 为了规范学校教职工的日常行为,提高教职工管理效能,制定本规章制度。
2.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教职工,包括教师、辅导员、行政人员和实验室人员等。
3. 教职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并履行工作职责,维护学校形象。
二、教职工入职管理4. 教职工入职需经过学校的招聘程序,并签订劳动合同。
5. 教职工在入职前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并进行资格审核。
6. 教职工的入职前培训是必须完成的,以了解学校的组织结构、管理制度、工作要求等。
三、教职工行为约束7. 教职工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纪律,按照工作计划履行岗位职责。
8. 教职工应遵守学校的内部规章制度,如作息时间、节假日安排等。
9. 教职工应保护学校的财物,严禁盗窃、挪用、浪费学校财产。
10. 教职工应保护学生隐私,严禁泄露学生个人信息。
11. 教职工应与同事和睦相处,不得进行恶意诽谤、造谣和人身攻击等行为。
四、教职工奖惩制度12. 教职工在工作中表现出色、取得优异成绩的,将被给予相应的奖励。
13. 教职工有以下不端行为之一的,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违反教育教学规定、工作失职、贪污腐败等。
14. 教职工存在职业道德问题的,将依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理,甚至开除。
五、教职工培训与评估15. 学校将定期组织教职工的专业培训和业务学习,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管理能力。
16. 学校将对教职工进行定期绩效评估,以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
17. 教职工应积极参加培训和评估,提高个人能力和素质。
六、教职工福利待遇18. 教职工将享受合法的劳动权益,包括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
19. 学校将为教职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以提高工作效率。
20. 根据教职工的实际需求,学校将提供相关的培训和发展机会。
七、附则21. 对于本规章制度中未涉及的情况,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需要进行处理。
22.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学校将组织全体教职工进行宣讲和培训。
学校教师管理规章制度工作规章制度

学校教师管理规章制度工作规章制度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
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由作者给大家带来的学校教师管理规章制度工作规章制度7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学校教师管理规章制度工作规章制度篇1一、上课期间,教职工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如早自习上课铃响1分钟后不到学校视为迟到,5分钟不到校为缺席;上课铃响,教师提前作好准备,马上进入教室上课,上课一分钟未进教室视为迟到,三分钟不进教室为缺席。
(一次缺席,绩效工资中扣除30元,一次迟到绩效工资中扣除10元。
)二、教师在课堂上应充分利用40分钟时间,不离岗,不提前下课,若离岗两分钟或是提前一分钟下课视为早退。
(一次早退,绩效工资中扣除15元。
)坚决禁止任何人在上课期间无故退堂缺课或不上课而造成的群众不满者,如有违犯者在全区教师大会上作出书面说明,同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三、课堂教学要按计划进行,备课认真,按教学计划进行授课,学校将对任课教师的授课情况随时进行抽查,采取听不打招呼课的方式进行,一经发现不备课或备课不认真无教案或导学案上课,照本宣科3次者,计入教学事故之中,视本学年年终考核不合格。
四、学生作业要及时批改,严格按照学区2013年9月11日全乡教师大会上对于作业的要求批改,并且批改要规范,教师一律用红笔认真批改,不得敷衍塞责。
学区对作业的批改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或是抽查,若发现不按要求批改者,一次扣除绩效工资10元,甚至不批改作业者或更为严重者作书面说明同时加大处罚力度。
五、对学校全体会议或是安排的临时性活动,要认真对待,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拖。
若拒不参与者,视为缺席一次扣年终考核一分。
六、教职工上班时间有事或有病要请假,请假必须凭假条,3天以内本学校校长请,一周内有学区请,超过一周者由学区报上级部门批准,不然以矿工论处;坚决禁止教职工在上班期间上网聊天、看视频或不健康视频,更不允许喝酒打牌或高声喧哗,不允许女教师织十字绣或其他私活;不允许在上班期间在被窝里睡觉。
学校教职工管理规章制度(四篇)

学校教职工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教职工的行为,保护教职工的权益,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适用于全体学校教职工。
第二条学校教职工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国家教育局和学校颁布的各项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履行教育教学任务。
第三条学校教职工的管理原则是公开、公正、公平、公约。
教职工应自觉接受学校的管理,按规章制度规定的权限、程序和要求履行职责、行使权力。
第二章入职第四条学校教职工的入职程序按照国家教育部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学校教职工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和条件,经学校面试录用,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第六条学校对新任教职工进行岗前培训,包括学校教育教学理念、规章制度和教育教学方法等内容。
第三章职责与权利第七条学校教职工的职责包括: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学生日常管理、学校活动组织、科研和教研等。
第八条学校教职工享有按时领取工资、参加社会保险、休假、享受师德考核等权利。
第九条学校教职工应保证学校在教育教学、科研、教材编写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并为实现学校教育发展目标而努力。
第四章行为规范第十条学校教职工应遵守教育教学规程,按时上课、备课,合理安排课程内容,关心学生的学习情况。
第十一条学校教职工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和尊严,传递正能量,不得侮辱、歧视或虐待学生,不得进行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不恰当的惩罚行为。
第十二条学校教职工应维护学校的声誉,在公共场合不得发表违背师德的言论。
第五章考核评价第十三条学校对教职工进行师德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和方式按学校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学校应定期对教职工进行绩效考核,评估教育教学质量及个人工作表现,并根据评估结果提供相应的奖励或处罚。
第十五条学校鼓励教职工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和各类培训活动,并根据交流和培训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六章纪律与处分第十六条学校教职工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职业操守,否则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七条学校对教职工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核实,依法依规进行处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降级、辞退等。
学校教职工规章制度范文

学校教职工规章制度范文一、入职与离职1. 入职程序教职工须提交个人简历、学历证明、身份证件等相关材料,并通过面试和考核程序。
入职后需接受培训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2. 定期考核学校将定期对教职工进行考核,以评估其工作表现和学校对其工作的满意度。
考核结果将作为提升薪酬、晋升职位、续聘合同等的依据。
3. 离职程序教职工如需离职,应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学校,并完成离职手续。
离职时需返还学校所有学校财产,并结清未完成的工作。
二、工作时间与考勤1. 工作时间安排教职工按照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进行工作,需准时到岗并履行工作职责。
在特殊情况下请假,需提前一天向上级主管请假并得到批准。
2. 考勤制度教职工需按时完成考勤登记,包括上班打卡和下班签退。
迟到、早退、旷工等行为将影响绩效考核和工资发放。
3. 调休制度教职工如有加班或工作日加班,可申请相应的调休,需提前填写调休单并得到上级主管的批准。
三、工作责任与权利1. 工作责任教职工应严格履行工作职责,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专业水准。
工作期间应尊重学生和同事,积极配合学校工作。
2. 权利保障学校将确保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包括正当的工资福利待遇、工作条件和职业发展机会等。
如有权益受损,请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并得到合理解决。
四、学术道德与教育教学1. 学术道德教职工应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严禁抄袭、造假等违反学术诚信的行为。
同时应尊重学术知识产权,正确引用和注明出处。
2. 教育教学教职工应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良好的学习环境。
教师应准备教案、批改作业并及时与家长沟通学生学习情况。
五、纪律与行为规范1. 工作纪律教职工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擅离职守、滥用职权等行为。
如有违反纪律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2. 行为规范教职工应遵守公共道德规范,不得进行恶意诋毁、辱骂、歧视他人等行为。
如有违反行为规范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六、安全与保密1. 安全保障教职工应遵守学校的安全规定,确保校园的安全。
学校教职工管理规章制度(4篇)

学校教职工管理规章制度第一条学校教职工管理规章制度的目的为了规范学校教职工的行为和管理,建设和谐的工作环境,提高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校所有教职工。
第三条教职工职责教职工承担着教育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和其他职责。
教职工应维护学校的形象,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国家法律,为学校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考勤制度1. 教职工工作时间为每天8小时,包括上午、下午和晚上。
2. 教职工应按规定时间到校上班,并按时下班。
不能按时到校或提前离校的教职工需向领导请假。
3. 教职工要按照规定进行打卡考勤,严禁迟到和早退。
连续迟到或早退三次以上,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五条工作纪律1. 教职工应遵守工作纪律,严禁违规操作和行为。
2. 教职工不得在工作时间进行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得影响其他教职工的工作。
3. 教职工在不离开工作岗位的情况下可以使用手机,但不得影响工作秩序和工作效率。
第六条办公室管理1. 教职工应保持办公室的整洁和卫生,保护公共设施和教学设备。
2. 教职工使用办公设备和教学设备,应符合规定的使用范围和时间,并做好设备的维护工作。
3. 教职工应尊重他人的工作,不得在办公室内扰乱他人的工作秩序。
第七条课堂教学管理1. 教职工应按时进入教室上课,不得迟到和早退。
2. 教职工应制定科学的教学计划,并按要求完成教学任务。
3. 教职工应认真批改学生作业,及时给予学生反馈和指导。
第八条假期休假管理1. 教职工按照规定享受带薪年假。
2. 教职工需事假或病假的,应提前向领导请假,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 教职工无故不请假擅自离岗的,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九条奖励和处分1. 学校将对表现突出的教职工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
2. 对教职工违规违纪的行为,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处分。
第十条附则1. 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规章制度进行修订。
2.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小学校教职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教职工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教职工工作条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包括教师、行政人员、工勤人员等。
第三条我校教职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章教职工的权利与义务第四条教职工享有以下权利:1. 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2. 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3. 接受学校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4. 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五条教职工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2. 遵守职业道德,关爱学生,尊重家长;3. 认真备课、上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4.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完成学校分配的工作任务。
第三章教职工的管理与考核第六条教职工的管理与考核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七条教职工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
1. 平时考核:学校根据教职工的出勤、工作态度、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进行考核;2. 年度考核:学校对教职工一年的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包括教育教学成绩、教研成果、工作态度、师德表现等方面。
第八条教职工的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晋升职称、工资待遇等方面的依据。
第九条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通报批评、扣发奖金、降职降级等处理: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造成不良影响的;2. 违反学校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3. 损害学校声誉,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4. 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的;5. 严重违反师德师风的。
第四章教职工的培训与发展第十条学校应加强对教职工的培训,提高教职工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一条学校应根据国家政策和学校实际,制定教职工培训计划,组织教职工参加各类培训。
第十二条教职工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关于学校教师管理规章制度
关于学校教师管理规章制度关于学校教师管理规章制度篇1一、目的:根据我校教职工人数多的特点,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不仅增强教师出勤透明度与公信度,而且使工作能达到步调一致,更好地发挥分级管理的作用,让全体教师在办公时间内集中精力,做好本职工作,提高业务水平,形成良好的教风,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二、坐班要求:1、在上午早操和下午第一节上课前,教师提前10分钟到校;值日行政及教师到校主持值勤工作时间:早上7:30、下午1:40;早早读及午读有任务的教师必须按规定到班。
2、上班时间空堂教师原则上在办公室办公(备课、改作业、业务学习等),不回宿舍办公。
如有事外出1一2节时间的,要向本级部级长请假,如半天的要向教导主任请假,如1天的要向校长请假。
若在上班时间内无请假擅自离开学校的,作为旷工处理。
3、在上班时间不从事另一行业,搞额外收入,不玩牌、下棋、看电视等娱乐活动,养成良好的个人素质,维护集体的形象,增强集体的凝聚力。
4、上课期间教师要养成守时、惜时的良好习惯,做到每节课提前2分钟到班、不早退、不拖堂。
5、教师有责任维护学校财产的全安及学生的人身安全,如因个人的失误,导致财产及学生人身安全受到损害,学校有权追究其责任。
三、考勤规定:1、教师必须依时上课,无故迟到3分钟上课的扣全勤奖10元(特殊情况除外)2、无故缺课一节扣全勤奖30元,并提出批评。
3、教师必须依时上班,无故迟到10分钟以上的扣全勤奖20元,40分钟扣60元;无故缺勤一天扣全勤奖120元,并向校长作书面检讨。
4、事假:有事请假必须经领导审批同意,并由教导处主任(或级长)按排好代课;除突发事故外,不能突然请假,事假原则每次请假不超7天,如有特殊性情况请假超7天的需向教办领导申请;半个月以上(含半个月)须市教育局同意请假,期末奖金只按实际上班时间计算效益。
事假教师每天扣50元,职工每天扣20元。
5、婚假7天,丧假(直系亲属)4天,以上休假作有薪假期并可享受全勤奖;女教师产假公办(合同教师)90天(剖腹产再加15天),男教师看护期(已领独生证)为10天,产假休假作有薪假期,但没有全勤奖,超出规定时间则按事假处理。
学校教职工管理规章制度范文(3篇)
学校教职工管理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1.1 为了规范学校教职工的行为,促进工作秩序的良好运转,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制定本规章。
1.2 本规章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工,包括教师、行政人员等。
1.3 教职工在本校从事工作期间,应遵守本规章的各项规定,不得违反校纪校规。
第二章工作职责2.1 教职工应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完成所负责的教学任务。
2.2 教职工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关心学生的成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3 教职工应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第三章行为准则3.1 教职工应端正工作态度,认真履行职责,积极进取,努力提升教学水平。
3.2 教职工应遵守职业道德,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规定的纪律。
3.3 教职工在校内外代表学校参加各类活动时,应增强自我修养,做到言行得体,维护学校形象。
第四章考勤管理4.1 教职工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参加上下班、上下课等活动,不得迟到早退。
4.2 教职工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提前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并填写请假申请,必要时提供合理的请假理由。
4.3 教职工迟到早退达到累计一定次数,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5.1 学校将根据教职工的工作表现和成绩给予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荣誉称号、奖金、晋升等。
5.2 教职工如有违反本规章的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扣除奖金、记过、降职等。
5.3 对于严重违纪的教职工,学校将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保留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
第六章薪酬福利6.1 学校将根据教职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程度,合理确定薪酬和福利待遇。
6.2 教职工享受国家和学校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6.3 教职工应认真履行税务义务,按时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七章附则7.1 本规章由学校进行解释和修订。
7.2 学校将定期组织对教职工进行规章制度的培训,以确保大家对规章的理解和遵守。
7.3 对于本规章未涉及的问题,可参照相关法律法规或学校制度进行处理。
教职工从业规章制度
教职工从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教职工的行为,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在本校担任教职工及校外兼职教师。
第三条:教职工应遵守本规章制度,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由学校人事处负责制定和执行,各部门及全体职工都有义务维护和执行本规章制度。
第五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教职工,根据具体情况,将受到纪律处理或法律制裁。
第二章教职工的权利和义务第六条:教职工有享受平等教育资源、享有职业发展机会、拥有工作安全与身心健康的权利。
第七条:教职工应当按时参加工作,完成教学和科研任务,提高专业水平,不断提升个人素质。
第八条:教职工应当恪尽职守,积极为学生服务,保证学生的学习质量和安全。
第九条:教职工应当遵守学校的纪律规定,服从学校的管理和安排,严禁违法乱纪、奸诈欺诈等行为。
第十条:教职工有权参与学校事务管理,对学校发展提出合理建议,共同推动学校的发展。
第三章教职工的行为规范第十一条:教职工应当尊重学生,不得对学生进行体罚、侮辱、歧视等不良行为。
第十二条:教职工应当保护学校的财产,妥善使用公款,杜绝浪费、挪用等行为。
第十三条:教职工应当保护学校的声誉,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参与违法活动,不得泄露学校机密。
第十四条:教职工应当遵守学术规范,不得抄袭他人研究成果,不得伪造数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第四章纪律处分第十五条:教职工违反本规章制度,属于明显违纪行为的,经调查核实,可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等。
第十六条:教职工被给予纪律处分后,应当接受教育改正,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完成整改工作,避免再次发生类似违规违纪行为。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规章制度经学校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如有需要修改,应当经全体职工同意并报学校领导批准。
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未尽事宜,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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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文库()/公文写作/规章制度
学校教职工管理规章制度教职工管理规章制度
一、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1、依法执教
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2、爱岗敬业
热爱教育、热爱学校,尽职尽责、教书育人,注意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不敷衍塞责,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3、热爱学生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4、严谨治学
树立优良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
5、团结协作
谦虚谨慎、尊重同志,互相学习、互相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
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
6、尊重家长
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与配合。
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
7、廉洁从教
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8、为人师表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已,作风正派,以身作则,注重身教。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七条“国家坚持社会主义原则,保障人民参加国家管理,管理各项经济事业和文化事业,监督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规定,学校必须在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同时,建立和健全党支部领导下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发扬教职工主人翁的责任感,保障职工群众当家做主管理学校的民主权利。
第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事业单位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群众参加决策和管理,监督干部的权务机构。
第三条、教职工代表大会遵照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指令,在党支部领导下行使职权,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教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协调学校内部矛盾,保证完成教学任务,为办好社会主义学校而努力。
第四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
第五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根据国家政策、法令和教育方针行使下列职权。
1、讨论和审议校长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学校财务预算,讨论和审议学校重大决策。
2、讨论和决定学校教职工福利基金、奖励基金的使用,以及教职工奖惩办法,教职工住宅分配方案等有关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问题。
3、讨论学校体制改革事项,工资调整方案,教职工培训计划和各种规章制度。
4、监督学校各级行政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对工作中有成效的干部可以提请上级机关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有特殊贡献的干部,可以建议上级机关予以提职晋级;对不负责任造成损失的干部,建议上级机关予以批评、处分或罢免;对严重失职和违法乱纪的干部,建议上级纪检部门和国家政法机关严肃处理。
5、教职工代表大会要支持校长行使职权,维护和稳定教学秩序的机制运行。
教育教职工不断提高主人翁责任感,自觉遵守劳动纪律,认真钻研教材,多出优质课,多写优质论文,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6、教职工代表大会对学校主管机关的决定和指示有不同看法时,可以提出建议。
如经主管机关审议后,仍维持原决定和指示,职工代表大会应配合贯彻执行。
第三章职工代表
第六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以行政、年级、后勤为单位,按性别比例,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凡在本单位享有公民权力的干部和职工均可当选为代表。
1、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参加检查学校执行教代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有权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合理化建议。
3、因行使正当民主权利而遭到打击、报复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或控告。
第七条、职工代表义务
1、模范遵守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指令,严格遵守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
2、正确代表群众利益,密切联系群众,如实反映群众意见。
3、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政治党悟和教育教学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