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民办学校的财务制度
2024年最新民办培训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2、学校支出包括:
⑴事业支出。事业支出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它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它费用。
⑵专项资金支出。学校从有关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必须按项目使用,不得挪作他用。项目完成后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验收。
学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十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综合平衡、分级编制、责权结合”的预算管理体制,执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学校预算编制应当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收入预算编制坚持积极稳妥,支出预算编制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
学校其他非独立法人单位或部门不得设置二级财务机构。财务确需开展单独核算的,由计划财务处委派会计人员。委派人员的编制、考核归计划财务处统一管理,委派人员的工资、绩效和福利由学校承担,委派人员的相关经费在受派单位的成本费用、收益分配中考核并体现。
第三章预算管理
第九条学校预算是指学校根据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是学校年度内所要完成的事业计划和工作任务的货币表现,是学校日常组织收入和控制支出的依据。
第十四条决பைடு நூலகம்是指学校根据预算执行结果编制的年度报告。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按照规定准确、及时地编制年度决算,报财政部门审批。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规范决算管理工作、加强决算审核和分析,保证决算数据的真实、准确。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十七条学校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
教育部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民办学校财务管理,规范办学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民办学校,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教育机构等。
二、财务管理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财务政策和制度。
2. 诚信原则: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应诚实守信,真实反映财务状况。
3. 效率原则: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应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配置资源。
4. 安全原则: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应确保资金安全,防范财务风险。
三、财务管理职责1. 民办学校校长负责本校财务管理工作的全面领导,对财务管理工作的决策负总责。
2. 民办学校财务部门负责财务管理的具体实施,包括会计核算、资金管理、资产管理、费用报销等工作。
3.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四、财务管理内容1. 资金收入管理(1)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合理确定收费标准。
(2)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规范收费行为。
(3)及时足额收取学费、住宿费等各项费用。
2. 资金支出管理(1)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资金支出,不得超支。
(2)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3)建立健全费用报销制度,规范费用报销行为。
3. 资产管理(1)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2)加强资产盘点,定期进行资产清查。
(3)合理配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4. 会计核算(1)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
(2)加强会计凭证管理,确保凭证合法、合规。
(3)定期进行会计报表编制,及时反映财务状况。
五、财务管理监督1. 民办学校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本校财务管理工作进行审计。
2. 教育行政部门定期对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3. 民办学校应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接受审计、税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民办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办小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民办小学校内部所有财务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理财,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二)勤俭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四)责任明确,奖惩分明。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学校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全校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管理部门在校长领导下,实行集中管理、分级负责。
第五条学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编制、执行学校年度财务预算和计划;(三)管理学校财务收支,确保资金安全;(四)负责学校财务报表编制和财务分析;(五)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六)配合审计、税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三章财务收支管理第六条学校财务收支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严格执行预算管理。
第七条学校收入包括:(一)学费收入;(二)政府补助;(三)捐赠收入;(四)其他收入。
第八条学校支出包括:(一)教育教学支出;(二)人员经费;(三)管理费用;(四)固定资产购建支出;(五)其他支出。
第九条学校财务收支必须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擅自改变预算项目、标准和资金用途。
第四章资产管理第十条学校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十一条学校资产的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保护资产安全,防止资产流失;(二)合理配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三)定期进行资产清查,确保资产真实、完整。
第五章财务报告与监督第十二条学校财务报告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和月度财务报告。
第十三条学校财务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学校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十四条学校财务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监督制度,对财务活动进行监督。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五条学校对在财务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人员给予奖励。
民办学校财务内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民办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内控制度建设,保障学校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财务活动,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财务报告和内部审计等。
第三条我校财务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
(二)真实性原则: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安全性原则:加强资产保护,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效益性原则: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四条学校财务处负责编制年度预算,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五条预算编制依据:(一)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学校资产状况和资金需求。
(三)国家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
第六条预算执行过程中,学校财务处应加强监控,确保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第七条预算调整:(一)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应按程序报批。
(二)预算调整不得突破批准的预算总额。
第三章收入管理第八条学校收入来源包括:(一)政府财政拨款。
(二)学费收入。
(三)其他合法收入。
第九条学校财务处负责管理各项收入,确保收入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十条学费收入:(一)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标准,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二)收取学费应开具正规票据。
第十一条其他收入:(一)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进行管理。
(二)及时上缴上级主管部门,不得截留、挪用。
第四章支出管理第十二条学校支出包括:(一)工资及福利。
(二)教学及科研支出。
(三)办公及后勤支出。
(四)其他支出。
第十三条学校财务处负责管理各项支出,确保支出合理、合规。
第十四条支出审批程序:(一)提出支出申请。
(二)经部门负责人审核。
(三)财务处审批。
(四)校长办公会审议。
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精选10篇)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
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精心整理的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篇1为规范我校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学校内部财务的约束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重大货币资金支付团体决策和审批制度:第一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关系,国家、团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二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配置党校资源,努力节俭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的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行监督。
第三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学校的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职责制。
第四条:学校的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
财务主管协助校长全面领导学校的财务工作,并按校内管理设置二级财务负责人和财务人员等经济职责制。
第五条: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及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景和管理要求,制定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及校内经济政策。
第六条: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根据学校各项事业发展计划,统一编制学校综合财务收支预、决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与管理。
第七条:建立健全会计工作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对全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监督。
第八条:依法组织学校收入,进取为学校事业发展组织资金,统筹安排调度学校各项经费,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九条:认真开展会计核算工作,及时、准确、完整地确认、归集、记录和反映学校财务收支活动中的会计信息,编制和报送会计报表。
民办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范文(3篇)

民办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范文一、概述本制度旨在规范民办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财务运作的规范性、透明性和有效性,保障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校园经济的健康发展。
所有财务管理人员都应遵守本制度,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二、财务管理组织与职责1. 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财务管理部门应配备专职财务人员,负责学校财务业务的处理和核算工作。
3. 财务管理部门应及时、准确地编制财务报表,并定期向校务委员会和相关部门报送。
三、财务预算与决算1. 学校应制定年度财务预算,包括收入、支出、资产和负债等方面的预测和安排。
2. 财务预算应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安排,并经过校务委员会审议和批准后执行。
3. 学校应编制年度财务决算并向相关部门报送,包括收入、支出、资产和负债等方面的核算和总结。
四、资金管理1. 学校应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运用。
2. 学校应定期进行资金清查,确保收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并严格控制非法、违规支出行为。
3. 资金管理应遵循节约用途、优先保障教学和科研的原则,合理调配和利用各类资金。
4. 学校应定期向相关部门汇报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效果,并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和审计。
五、收入管理1. 学校应建立完善的收入管理制度,规范各项收入的来源和使用。
2. 学校应积极争取各种经费的拨款和捐助,确保学校经费的保障和增长。
3. 学校应确保财务收入来源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严禁违规收费和其他非法手段获取财务收入。
4. 学校应建立收费标准和收费政策,确保公平、合理和透明。
六、支出管理1. 学校应建立科学、合理和规范的支出管理制度,确保各项支出的合规和效益。
2. 学校应建立严格的支出审批制度,确保支出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3. 学校应加强对支出执行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防止财务风险和损失的发生。
4. 学校应建立采购管理制度,确保采购行为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七、财务记录与报表1. 学校应建立完善的财务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的完整和准确。
民办学校财务账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财务活动,包括收入、支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
第三条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性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执行,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2. 实际性原则:财务活动应当真实反映学校的经济业务,不得虚构、隐瞒、截留、挪用资金。
3. 节约性原则:合理使用资金,降低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 规范性原则: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流程,确保财务活动有序进行。
第二章财务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设立财务部,负责全校的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部下设财务科、审计科等职能科室。
第五条财务部的主要职责:1. 负责编制、执行和监督财务预算,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2. 负责学校资金收支的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规。
3. 负责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报送,确保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 负责财务审计和风险控制,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
5. 负责财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财务活动负直接责任,财务部对各部门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三章财务核算与报告第七条学校实行会计电算化,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财务核算。
第八条财务核算应当遵循以下要求:1. 严格按照会计科目设置和会计凭证填写要求进行核算。
2. 严格执行会计核算程序,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 定期进行账务核对,确保账账、账实、账证相符。
第九条学校应当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条财务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学校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四章资金管理与使用第十一条学校资金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专款专用:按照预算和批准的用途使用资金,不得挪用、挤占。
民办学校财务制度汇编最新

民办学校财务制度汇编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办学校财务管理,保障学校财产安全,提高学校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非国有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财务管理,完善财务监督制度,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不断提高财务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第三条民办学校应当遵守国家财政法律法规,按照学校章程和《非国有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规定进行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政策,依法纳税。
第四条民办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财务人员培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第五条民办学校应当定期进行经济效益分析,加强内部财务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财务管理中的问题,确保学校经济效益的持续改善。
第二章财务管理机构第六条民办学校应当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向学校主要负责人报告财务工作情况,及时提出财务改进建议。
第七条民办学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2. 负责学校的财务核算、报表编制和财务分析工作;3. 负责学校的资金管理和资金运作;4. 负责学校的税收管理和财务审计工作;5. 负责学校的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6. 负责学校的资产管理和财务监督工作;7. 负责学校的风险防范和内部控制工作。
第八条民办学校财务管理部门应当定期进行制度自查,及时发现并解决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效率。
第九条民办学校财务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积极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接受监督。
第三章财务核算和报表编制第十条民办学校应当按照会计准则和《非国有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进行财务核算和报表编制。
财务核算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学校的经济业务活动。
第十一条民办学校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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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校产管理的有关制度为了加强民办学校财产、财务的管理和使用,保证民办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章从第34条到第38条针对民办教育机构的办学经费,建立健全财产、财务、会计制度以及办学经费的用途作了规定。
同时明确规定,教育机构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要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接受审计和审查。
民办学校应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民办教育促进法第34条明确规定:教育机构应当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
财务制度是指组织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所必须遵守的规章和准则,是财务管理的依据。
民办学校必须依法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并通过学校财务制度的实施,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正确处理国家、学校、个人三者经济利益关系和学校内部财务活动过程中各部门、各单位的责、权、利关系,使财务工作有章可循,财务活动有序进行,做到合法有效地筹集和运用资金,保证财务收支计划的圆满完成,促进民办学校的发展。
具体说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应建立:财务计划和财务决算方面的制度,预算管理制度,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工资基金管理制度,资金结算管理制度,学校基金管理制度,收费标准管理制度,费用开支标准管理制度,收据和发票管理制度,经营承包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有价证券管理制度和校办工厂财务管理等制度。
会计制度包括会计准则、方法、程序等规定。
主要内容有:会计工作通则、会计核算原则、会计科目、会计凭证、会计报表、会计监督、会计交接、会计档案等规定。
民办学校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学校的会计制度,加强对学校会计活动的管理。
资产管理制度是指民办学校物资资产的保管、配置、使用等方面的规定。
主要指:校舍、教学仪器设备等的保管维修制度,财产物资的管理和配置、使用制度。
具体为:财产分类账制度,物品采购登记制度,物品进出库制度,物品损坏及报废制度,办公用品发放等制度。
民办学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和财产管理制度,设置财务机构,配备专职财会人员。
民办学校在管好资金的同时,要管好资产。
要划清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界限,设置固定资产账卡。
防止因财、物管理不善造成浪费、破损、丢失,努力克服管理中重财轻物的倾向。
民办学校要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按照会计法认真搞好日常会计核算和监督工作。
要分清教育机构中的国有财产、创办者投入到教育机构的财产和教育机构通过办学积累的财产,并分别登记建账;及时记账、结账、对账及编报各种财会报表,做到账征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物(钱)相符;及时清理往来款项,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
按照有关规定,要长期保存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档案资料。
财会人员调离工作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教育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定期向批准办学的行政机关报送财务报表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教育机构内部应加强财务管理的民主监督,民主理财,财务公开,定期向教职工公布财务收支账目。
民办学校对其资产享有法人财产权本法第35条规定:民办学校对举办者投入民办学校的资产、国有资产、受赠的财产以及办学积累,享有法人财产权。
这就直接规定了在民办学校存续期间,民办学校对其所有资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同时也间接地表明举办者投入民办学校的资产的最终所有权属于投入者所有,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社会资产属于社会所有。
根据民法通则第50条第二款规定:“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经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民办学校是以自筹资金面向社会举办教育教学活动的,当它取得法人资格后,就对民办学校的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这是由我国的法人财产制度所决定的。
篇二: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篇三: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办法附录二郑州二七区绿云辅导中心财务管理制度一.财务管理原则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法令,执行和宣传《会计法》,维护财政法规、财经纪律。
2.编制和执行学校的各项财务计划,拟定学校具体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记帐、算帐、报帐工作。
3.坚持“量入而出、收支平衡”原则,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合理分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学校的经济活动由单位法人代表负责,财务人员协助校长管理学校日常财务工作。
5.会计人员要做好学校财务预、决算工作,准确做好学校帐务、结算上报工作,做到帐实相符、帐帐相符、帐表相符、表表相符,认真执行会计岗位责任制所规定的各项职责。
6.财务人员应当认真做好学校各项资金的管理工作。
认真审核学校的各项财务收支凭证,各种凭证内容必须填写完整。
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受理不符合财务规定的业务,不做假帐,不设帐外帐,不设小金库。
7.做好财务档案工作,未经领导同意不得向外人提供、传阅、复印会计资料,妥善保管各种财务会计资料。
二.财务收支审批制度1.会计人员经费预算,报学校领导审核,有计划地执行。
2.各种费用必须凭证报销,出纳人员应严格审核原始凭证,拒绝受理不合法不规范的原始凭证。
3.合法规范的原始凭证,必须由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人审批签章后付款。
4.学校法人代表,要坚持按规定审批,对给予报销的原始凭证签字。
三.学校收费制度1.学期结束时,学校及时做好学生代办费的结算、清退工作,并且将使用情况出具用款清单发给学生家长,实行多退少不补的原则。
退费需学生或学生家长签收。
2.学校发生的项目收费时,附有一式二份的缴款学生名单,一份附在记帐凭证上,一份学校保存。
四.学校财产管理制度采购制度1.学校采购物品一般情况下,由事务同志办理。
2.采购物品必须有购物申请单,并注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用途。
3.采购的物品一定要与购物申请单内容相同。
4.所购物品质量有问题或未经批准购买的物品一律不予报销。
出借赔偿制度1.教学物品和器材专供本校教学使用,在不影响教学前提下,经领导同意方可出借。
2.贵重物品原则上不出借。
3.出借的物品须填写出借单。
4.出借的物品要按期收回。
5.归还物品时要当面验收,如有损坏或遗失,按赔偿制度执行。
五.财产清查制度1.财产清查是加强单位内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单位必须建立财产清查制度。
2.财产清查内容包括流动资产清查、固定资产清查以及其他资产清查。
存货的清查:主要包括库存物品、低值易耗品的清查。
库存物品每月盘点一次,低值易耗品每年盘点一次。
对所有往来单位的往来款项,要加强核对清理。
固定资产清查:对所有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一次清查、盘点,并与登记册核对.库存现金、有价证券清理:现金及有价证券应每月由单位领导或财务人员实施清查工作。
六.帐务处理程序制度1.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的前后一致。
6.会计人员应当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切实保证帐帐、帐实、帐表相符。
7.帐簿设置包括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和其他辅助性帐簿。
必须填好帐簿启用表和扉页,往来款项科目不得使用综合帐户,需要结转的科目一定要`按规定进行明细结转。
8.记帐凭证应当及时传递,记帐必须及时,不得积压,登记完毕后,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散乱丢失。
七.会计工作交接制度1.认真执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会计工作交接若干规定。
2.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齐移交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
3.移交人员应及时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4.移交人员在编制移交清册时应列明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同时还应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会计软件数据磁盘(磁盘等)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
5.移交双方应在电子计算机上对有关数据进行操作确认。
6.单位撤消时,会计人员应会同有关人员办理会计清理工作,单位合并,分立,会计工作交接也应按正常工作交接手续进行。
八.委派会计人员的岗位职责1.严格遵守财经法规和财经纪律,认真建立和执行财务会计制度,保障教育经费的安全、有效。
2.忠守职责、廉洁奉公,自觉抵制违纪违法行为,严格执行《会计法》,对会计报表和帐务的正确性、及时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按程序规范做好票据的销号工作,负责所有会计资料的装订归档、保管和监管工作。
协助财产保管员做好财产帐册的设置和登记工作,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八年级上册历史复习计划一、指导思想以提高历史学科教学质量为中心,坚持教育创新。
积极参与课程改革,探索新的课堂教学模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着眼于学生的发展。
二、教学目标继续增强学生对历史的学习兴趣,使学生掌握重要的历史事件,历史人物,历史现象,理解重要的历史概念,把握不同历史时期的基本特征及其发展趋势。
培养学生识图、读史料的分析能力,引导学生学会收集、整理和运用相关的历史学习材料,启发学生对历史事物进行想象、联想和分析、综合、比较、概括等认知活动。
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以及与他人合作和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能力。
增强学生的民族自豪感和爱国主义情感,弘扬世界各民族的优秀文化。
完成中国历史八年级上册的历史教学任务,争取平均分、优秀率、合格率都有一个较大的提高。
三、学生情况分析初二学生正处于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的过渡阶段,掌握了一定的历史基础知识、合作技巧及自主探究学习的能力,但大部分学生还没有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掌握的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也不扎实,。
学生对历史较感兴趣,但学习的自觉性较差,尤其是男生的自觉性更差。
四、教材分析本学期所授的内容是中国历史近代史部分,教科书由单元和课组成。
每一个单元为一个学习主题,每一个学习主题下分若干课。
本册共七个单元,共二十二课。
由文化课和活动课两种课型组成,以课为单位。
每课课文由提示、正文、阅读课文、图、表、资料、注释、每课一得以及课文中思考题和课后练习,活动建议等组成。
其中正文紧扣教学大纲目标要求,可作为课堂教学应完成的基本任务。
其余内容,可根据学生具体情况,提出不同的教学目标与要求。
五、教学措施1、认真钻研新课程教学目标和要求,认真备好每节课,明确重点、难点,在传授知识的基础上,进行思想教育和能力培养。
2、教学方法要灵活多样,讲究教学技能和教学艺术,加强课堂教学的设计,增强趣味,幽默感。
要充分运用多媒体、历史地理、图画、图表,积极创造条件,以教学的直观性,调动学生学习历史的积极性和兴趣。
3、增加课堂容量,精讲精练,减轻学生负担,提高课堂效率。
一节课是四十五分种,再除去两分种准备时间,实际只有四十几分种。
我打算将课堂内的三十八分种分成三份:前三分种复习上节课所学的内容,导入新课;中间二十五分种教学新课;后十分种练习巩固。